跳转到内容

用户讨论:Thomsonlee/存档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您好,Thomsonlee!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权问题解答
贡献内容必须是您所著或获得授权
同意在GFDL条款下发布
手册
手册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玉米^ō^麦兜 18:04 2005年8月28日 (UTC)

签名

[编辑]

请在在讨论页上签名,可参见Wikipedia:在讨论页上签名。-- 11:32 2005年9月3日 (UTC)

另外您是来自香港的吗?您可到Wikipedia:香港维基人列表签名报到。:-) -- 11:33 2005年9月3日 (UTC)

留言后请用四条浪纹(~~~~)签名。谢谢。--minghong 16:05 2006年1月3日 (UTC)

丽港城分类、创纪之城分类

[编辑]

没有必要把分类变得这么仔细吧?--218.188.0.150 04:32 2005年12月3日 (UTC)

创建分类

[编辑]

已经提出并通过删除的项目请不要屡次创建。-- tonync (talk) 18:31 2005年12月6日 (UTC)

部分条目内容或分类已经通过讨论而达成共识,请不要一意孤行违反讨论结果。屡次故意违反者可能导致封禁,请务必要避免。-- tonync (talk) 14:33 2005年12月13日 (UTC)
请勿再重复创建已经删除的2005大埔中学生自杀事件。--minghong 06:21 2005年12月29日 (UTC)

Mega Box的条目命名

[编辑]

条目命名应该要精简。既然另一个Mega Box是以国家或地区来分别,香港的Mega Box亦应跟随。就算香港有多过一个Mega Box,也只会以地方区分,无论怎样也不应把“企业广场五期”写上去。请细心阅读Wikipedia:命名常规,多谢合作。 -- Kevinhksouth 14:41 2005年12月15日 (UTC)

提请删除

[编辑]

你以非常严格的态度对条目的适合性,很让人佩服。不过与其每每看见不适合的条目就提出删除,倒不如请你以更包容的态度尽力改善。尤其是一些主题恰当性无庸置疑的题目,如足智彩等,更应该鼓励改善。你作为香港维基人,我相信你有这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tonync (talk) 06:16 2005年12月25日 (UTC)

在删除投票尚未结束时,请勿移除Template:afd之类的模板,谢谢。--minghong 05:37 2006年1月2日 (UTC)

图像版权

[编辑]

维基百科的内容是依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发布,依照这个许可证内容所说,这个文档中的内容可供人自由拷贝、散布并用于盈利或非盈利目的。如果你的图片不允许被人任意拷贝、散布和贩卖,就是与维基百科的版权相抵触(这是为什么会被列入删除列表的原因),建议您如果要保留您的所有权利(all right reserved),请不要上传这类版权的图片,维基百科可以允许some right reserved的图片,关于更多版权宣告,请参考wikipedia:图像版权标志,或者与我讨论,相信可以找出一个最佳解决方式!^___^ --KJ(悄悄话) 08:18 2005年12月27日 (UTC)

插嘴。我怀疑你最近上载的图片:Image:Kccview.jpg,是否在GFDL下发布。;-)-- 03:52 2005年12月31日 (UTC)

处理侵犯版权条目的页面

[编辑]

处理侵犯版权条目的页面是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请往该页举报侵权条目。-- 06:07 2005年12月28日 (UTC)

苏浙公学

[编辑]

苏浙公学因内容不知所云,我在12月30日提交删除。-- 15:22 2005年12月30日 (UTC)

  • 学校历史一段,“以下文字比较冗长”等警示实属多余。另外,学校网站文字有版权,未经许可而自由转载有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维基百科文字以GFDL发布,请不要转载别处作品。我已经把相关文字删除。-- tonync (talk) 11:16 2006年1月1日 (UTC)
    • 再有两点心得希望与你分享。机构若以中文为运作语言,无需再另写英文译名。条目内容本身也请避免添加非百科性的文字,“球场是同学在课后和午饭时间切磋球技的好去处”、附近“大部分的食肆,各式美食一应俱全”不是百科全书应有的文字。敬请参考欢迎信息内的连结,理解维基百科条目编写习惯。-- tonync (talk) 11:21 2006年1月1日 (UTC)

你好

[编辑]

Thomsonlee你好。你提交删除其他条目的原因,似乎比你容许自己上载文件或编写条目时的态度严格得多。尤其是你上载的文件,许多时候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准则。希望你在继续进行编辑和提交不适合条目往删除的同时,能细心考量一下其他应当删除的内容的原因,确保自己不会重复这些错误。尤其是具有版权文件,如果维基百科不适合转载,你大可以创建超链接连到该图片。谢谢。-- tonync (talk) 12:40 2006年1月14日 (UTC)

Thomsonlee你好。请阁下多参阅大家给你的意见。如情况不改善的话,我会考虑寄投诉信往阁下的工作机构。-- 06:07 2006年1月15日 (UTC)

一点建议

[编辑]

希望你能多与其他用家沟通吧,不要那么一意孤行。另外也请你注意中立性的问题,最易的做法就是不要复制,而用自己的文字以第三身的角度写。还有,维基百科是百科,而不是目录。编写条目时先想想它究竟有没有什么值得记载的事。如没有是话,大可不必创建。因为写了之后也很有可能被删。--minghong 13:29 2006年1月14日 (UTC)

沟通是维基百科的基石

[编辑]

嗨!编辑愉快!
不管条目的编辑工作进行得如何,沟通永远是在维基百科里最重要的事情。择善固执在其他地方或许是美德,但是在维基百科并不是一件被鼓励的事情。有机会多多聊聊吧!了解彼此的个性、喜好和习惯,甚至说话惯有的口气,都对表达自己和理解对方有很重要的帮助喔! --mingwangx 01:56 2006年1月15日 (UTC)

商场与大厦的条目

[编辑]

阿APM兄,我认为你应该想想,怎样写才可使香港以外的人,都觉得它是重要的。免得次次都有人反对你写这些条目。--Hello World! () 12:34 2006年1月15日 (UTC)

基本上香港知名的大厦都颇整全了,请不要一味围绕观塘区的大厦吧。我这样说不是针对或看不起观塘,但应从重要的开始写吧。--minghong 13:49 2006年1月15日 (UTC)

创建分类

[编辑]

已经提出并通过删除的项目,例如Category:新鸿基地产物业,请不要屡次创建。请不要一意孤行违反讨论结果。屡次故意违反者可能导致封禁,请务必要避免。-- tonync (talk) 01:59 2006年1月28日 (UTC)

请勿在有讨论结论之前把cfd的模版移去。-- 05:33 2006年2月1日 (UTC)

Vfd模板

[编辑]

为统一贴在已提请投票删除的模版,我已把pfd重定向往vfd。请勿用私自制作的模版,否则会被视为破坏。-- 14:48 2006年2月3日 (UTC)

请勿做出讨人厌的行为

[编辑]

请不要抄袭我的句子。这样十分幼稚。请尊重他人,尊重自己。--minghong 02:25 2006年2月7日 (UTC)

严重不满在没有充分理据下要求删除香港屋邨条目

[编辑]

你之前曾两次要求将我编写华心邨嘉福邨太平邨建生邨天慈邨秦石邨新田围邨以及由他人所写的大兴邨条目都要删除,但只以“不重要的屋邨”为由而要求删除。如果有人写了观塘区的屋邨,甚至有人写了“云汉邨”这条不起眼的屋邨,你又会不会要求删除?你时常要求删除别人所写屋邨条目,不如就在你所住的地区------“观塘区”找一些屋邨来写条目,来“教导”我们如何写香港的公共屋邨条目吧!

你胡乱要求删除香港屋邨条目的行为,我感到理由不充分。加上现时维基百科对香港屋邨条目的政策并不一定要述明其特色,如果是为“删除”而“删除”更是可耻!现时香港的维基人并不多,而条目的编写更须由浅入深,先从最基本的资料开始,后再进一步深化以扩展条目,并非一步登天,在建立条目时就要应有尽有。你两次在我建立有关公共屋邨条目三天内便要求删除,如同把初生婴儿杀掉一样,如你长此下去(无理删除条目),一定会令很多有意编写条目的准维基人赶走!而维基百科的发展亦会因你而拖慢!

请你先仔细阅读Wikipedia Talk:香港住宅屋苑/商业物业讨论,以及Wikipedia:不要伤害新手两文,再想想(反思)一下,你要求的删除是否合理!--TYC 03:19 2006年2月13日 (UTC)

维基是协作的地方

[编辑]

我轻微修改了创纪之城,不料被你回退。维基是协作的地方,若你不想你的大作给人修改,容不下别人条改条目,请不要作出贡献,因为维基方针之一是:请不要发表您不希望被他人修改和再发布的文字,谢谢。--Gakmo (Talk) 07:06 2006年2月18日 (UTC)

请勿乱用copyvio模版

[编辑]

如要使用copyvio模版请提供网址。不是说怀疑侵权就可以随便使用该模版的。多谢合作。--minghong 06:50 2006年2月19日 (UTC)

中文维基年会地点选择通知

[编辑]

您好,中文维基正在筹办首届年会,诚挚地邀请您一同参与年会的筹备工作。

目前已投票决定年会日期为2006年8月26日-8月27日举行( http://0rz.net/1110P ),2月19日起开始进行年会地点的选择投票( http://0rz.net/4114e )。

地点的选择规则(采用vipuser案):

  1. 先进行为期2星期的第一轮投票,所有在投票前注册的维基人都可以参与投票(每人投任意票)和讨论,选出支持率最高的前3名的城市。
  2. 一星期讨论并确定各个城市的举办条件,并进行SWOT分析(优点、弱点、机会、威胁),讨论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城市。
  3. 如果有2个以上城市符合基本条件,进行为期一星期的维基见习编辑参与的第二轮投票(建议结合,个人可能出席的城市)。

--爱索 02:46 2006年2月25日 (UTC)

让我们一起让维基百科更有亲和力

[编辑]

apm你好:

  • 看到你努力的检查维基百科中的条目,将品质低落的条目提交删除,真是辛苦你了。提醒你一声,提报删除时,别忘了也给原作者一点编辑上的建议或是贴个{{subst:welcome}}、{{welcomeip}}来欢迎我们的伙伴。--Jasonzhuocn...._交流23:49 2006年3月2日 (UTC)

请不要随便提交快速删除

[编辑]

罗永浩不符合快速删除条件。条目已经按照一般程序提请删除,一星期后将有结果。-- tonync (talk) 15:50 2006年3月10日 (UTC)

删除投票

[编辑]

没有处理完成的删除投票,不要移走。--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03 2006年3月18日 (UTC)

两点意见

[编辑]

你好。若要检举抄袭侵权,希望你最好能提供具体证据,并尽可能亲自改写条目。又,亲自拍摄图片除了在摘要写GFDL外,请注明是亲自拍摄的。谢谢。:) -- tonync (talk) 11:51 2006年3月21日 (UTC)

其实还有第三点。请你不要严于律人、宽以待己。我看不出任何删除日本自杀人物列表、但保留你创建的香港入境事务处东九龙办事处的理据。-- tonync (talk) 13:14 2006年3月21日 (UTC)

请不要过用侵权模板

[编辑]

圣言中学 条目中, 只有校训和历史部分侵权, 但是其他部分是我写的!Oscarcwk 09:40 2006年3月24日 (UTC)

提交删除

[编辑]

你有没有考虑过直接联络创建不当条目的用户,解释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政策?提交删除应该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与其他用户沟通讨论,比大量提交删除条目有意义多了。如果他不理你,就像你不理我一样,那才考虑删除吧。再次请你不要严以律人、宽以待己。长期这样会让人觉得很反感。-- tonync (talk) 05:02 2006年3月26日 (UTC)

青年狮子会

[编辑]

请看清楚才作版权投诉 青年狮子会及屯门狮子会网页所有内容 及著作皆本人制作 不明白为什么作出如此版权投诉 本会决定去信维基基金作投诉--Royhk 14:58 2006年8月3日 (UTC)

香港住宅屋宇及商业物业

[编辑]

请跟你的维基伙伴们合作,到Wikipedia talk:专题/香港住宅屋宇及商业物业进行相关的讨论。--minghong 08:53 2006年3月29日 (UTC)

关于把第二天堂合并到林俊杰

[编辑]

我认为不应当这样,具体请看Talk:第二天堂--疯鬼 13:02 2006年4月8日 (UTC)

香港维基人复活假期聚会

[编辑]

香港维基人准备在复活节假期搅一次聚会,现在正进行投票选择日子,请多多支持。

另外,将于八月在香港举行的中文维基年会的筹备工作已经开展,现在香港工作小组很需要您的加入,我们十分期待您的参与!小组在4月12日(星期三)有会议,详情请见这里。 --仁心文术 15:35 2006年4月9日 (UTC)

2006香港第二次春聚 HK Wikipedians 2nd meetup 2006

[编辑]
  • 日期Date2006年4月15日
  • 时间Time7.00pm - 11.00pm
  • 地点Venue水瓶座咖啡店Cafe de Verseau
  • 最低消费Minimum Expense:每位约$20 (饮品一杯)
  • 联络人Contact PersonAngus Lai


由于篇幅关系,详情请参看这里

For more details, please look over here.

encyclopedist (对话页) 20:14 2006年4月14日 (UTC)

/temp

[编辑]

XX/temp是临时页面(参阅Template:Copyvio),若条目正式建立则应被删除。--Gakmo (Talk) 21:39 2006年4月19日 (UTC)

请教一问题!关于条目"风鸡"与著作权?

[编辑]

请问管理员您觉得我侵犯著作权是指哪个部分ㄋ? 我想我有符合合理使用的定义! 如果您觉得我文中引用他人著作必须明确的使用footnote呢? 请您说明吧! 因为“风鸡”毕竟是一个民俗文化的产物,是属于大家的, 所以风鸡本身是没有著作权问题的, 而关于介绍风鸡的来由、传说、及象征意义等,都是因金门地区的特殊民俗风情所产生的, 是在一个地区文化中所衍生发展出来的,也没有特定的作者可言, 也因此在著作权部分应该是属于一个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的范围, 所以其引用应该是属于正当的合理引用!

请不吝指教!

Joes

强烈抗议

[编辑]

还没有写一分钟就被你提交快速删除,就这么心急吗?--刻意 13:36 2006年4月25日 (UTC)

放心. 这位叫 apm 的兄台, 过去贡献过汇景商场西九四小龙这类水平的文章, 但他更热衷删除文章, 滥用提名的程度已到扰民地方 (看整个talk page 的意见). 他的提名虽然已多次被拒, 可惜他并未汲取教训, 日后我会联合其他维基人, 加以监察他的行径. --Yau 15:52 2006年6月18日 (UTC)

"随机搜寻"为何不是百科题材?

[编辑]

随机搜寻 Organic Search 可以在en.wikipedia.org找到,为何不是百科题材?

referen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Organic_search

--Zanhsieh

给我个理由

[编辑]

第一个条目被交删除是我侵权,但临时字页面是我自己总结的好吧,为什么也要贴删除????是不是犯了错就一定是贼啦?????--KDDI

关于条目 林帛亨

[编辑]

在temp页面我已经将有疑虑的处理过了,关于身高体重出生地这类固定的资料若是别人提出过就不能提出不是很奇怪吗?再者我后续所补充提的资料也比那个页面还多了。在第一次编辑我承认有所疏失,但是第二次编辑(temp页面)又有这个处份我不太能理解。接着我又补充资料于temp/temp页面,并且在temp页面讨论页留下解释,但又再度被查封,我会再贴上去,请前辈下次查封前先再看看我的条目,若是还要封,则请在条目讨论页或是我个人的讨论页给我个理由,不然就算又要多几个TEMP我还是会贴上去。仲予 11:38 2006年4月28日 (UTC)

完全未翻译的条目

[编辑]

完全未翻译的条目请你不要放上来,毕竟这里是中文维基,最低限度也翻译一句中文吧。以及请把未翻译的部分隐藏。多谢合作。 -- Kevinhksouth (Talk) 05:15 2006年5月2日 (UTC)

关于条目"风鸡"

[编辑]

关于条目"风鸡"的编辑, 是我第二次放上来的, 已经是我消化过后自己写的东西, 图片也是自己制作的, 请不要再怀疑了! 如有疑议,请指正! 请不要用一句"怀疑侵权",就抹煞别人建立条目的用心!
--Joes 06:48 2006年5月3日 (UTC)

  • 风鸡,是一个地区的避邪物,本身毫无疑问的是属于public domain的范围,所以没有著作权上侵害的问题,而关于风鸡的传说、由来、意义、形象等都是属于一个地区文化演进的产物,也是属于公共领域的范畴,故事的内容就是这个样子,古书上及碑文上的记载也都是固定、可考据的,何来侵权之说呢?不知道您的疑惑在哪?
    --Joes 06:48 2006年5月3日 (UTC)

成立香港维基社团

[编辑]

encyclopedist (对话页) 09:51 2006年5月6日 (UTC)

请不要在没有充分理据下删除条目

[编辑]

Thomsonlee你好,近日阁下以“看不出重要性”来提请删除多个香港公共屋邨的条目,但这理由末免太空泛。维基的精神是鼓励协作,倘若阁下想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请你先提升有关条目的内容及质量或是另开新条目,而不应强行删除条目。本人知道阁下居于观塘,故建议阁下可以先集中提升及新增观塘区及其附近地区(例:黄大仙将军澳)等地的条目及其内容,以便读对观塘区有更深入的认识。最后,多谢阁下对维基百科的贡献。--TYC(talk) 16:32 2006年5月31日 (UTC)

滥用提名删除: 大围村

[编辑]

有维基人开创大围村 这条资料, 并已在文章内加入了大量图片说明, 但阁下在 3 小时内已急不及待指内容是图片库, 要求将文章删走. 这种滥提是很难获得认同, 而且已到达扰民的地方. 请阁下多加留意. --Yau 21:21 2006年6月11日 (UTC)

请尽快撤销你的删除动议

[编辑]

Thomsonlee你好。反对你提出的删除我撰写的普士高律师事务所条目,理由见删除投票区。希望你能尽快撤销此删除动议。谢谢!--Xfrankliu 19:29 2006年7月7日 (UTC)

关于詹姆斯库克大学/temp

[编辑]

因为是新手,不熟悉,抱歉,先前的那一篇是由所谓的网站上的文字改写的 但是这一部分是我自己由英文WIKI翻译过来的 没有和所谓的网页雷同 如果有相同的成分,请指出

新加坡校区的信息也是我翻译的 我在该校就读 所以了解很多------且听风吟 08:35 2006年7月8日 (UTC) 09:57 2006年7月7日 (UTC)

金赛并不是不知所谓,我认为你在提交删除投票前应好好搜寻有关条目的内容,而不是胡乱删除,幸好我看到这个条目并加以搜寻,否则便会被你删除,浪费各维基人的心血。SS-Panzerdivision Hitlerjugend 16:08 2006年7月19日 (UTC)

删除理由

[编辑]

如果你觉得某条目的命名不适合,你可以和该创建者讨论,或直接将它移至适当的命名之下,就可以省去提请删除的步骤,这也是维基百科给使用者可以即时修改的权限,请善用。--KJ(悄悄话) 04:44 2006年7月26日 (UTC)

关于江苏科技大学那个条目的版权问题

[编辑]

我是那个条目的作者,我也是江苏科技大学的一员。 那篇条目的内容来自我们学校的招生简章,是公开的内容,没有版权问题

您提供的那个貌似侵权的页面,我无法打开,请检查

有关{{notqualifiedh}}模板

[编辑]

嗯,您好。请注意一下{{notqualifiedh}}模板,贴在*号的前面会比较好。因为我在Mozilla Firefox下看的时候,放在*号后面的情况会乱掉。

另外,原作者是不受见习编辑资格的限制的。贴这个模板前请先查看该页面的编辑历史。:) --笨笨的小B | 20巷 14:45 2006年8月3日 (UTC)

有关鲤鱼门道条目被放置快速删除

[编辑]

你就给人家一两天时间撰写鲤鱼门道把,两天之后再决定它是否需要快速删除也不迟。-Salvête, Omnês! Hello World! 03:37 2006年8月6日 (UTC)

请不要在条目签名

[编辑]

提出删除的过程没有需要在条目中签名,敬请合作。-- tonync (talk) 07:25 2006年8月6日 (UTC)

请不要在条目里签名。-- tonync (talk) 00:42 2006年8月7日 (UTC)

李锦记没有侵权

[编辑]

请您对比一下李锦记条目和来源文章,原文已作充分改写,不再构成侵权。请您在Talk:李锦记参看两者的对比。版权保护的不是内容,而是表达。希望您能收回侵权删除提名。谢谢。--鸟甲 23:29 2006年8月7日 (UTC)

二次动员令

[编辑]

为了增加中文维基的条目数量,8月15日到10月1日为止,请每个维基人编辑至少5个新条目,条目必须符合维基的规则,内容至少要达到条目标准,不可以是小条目或小小条目。如果可能的话,请尽量提高所编写条目的质量,内容,甚至达到推荐新条目的水平。写成后请在“二次动员令”设内部链接。

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请将此动员令贴到至少5个还没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就算不想参加编辑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首次动员令”效果不太大,就是因为没有在传播。

现在中文维基有9万注册用户,只要有4000人参加动员令,10月1日就会增加2万条目,意味着中文维基将迅速超越俄文维基,进而突破10万条目大关,而且是很漂亮的突破10万大关,因为增加的是有质量的条目,非滥竽充数者。请大家尽力帮忙完成这壮举。就算是新人,也不要害怕,尽量贡献新条目,若有问题就改正,参加这次动员令活动,或者可以让新人们更快的掌握如何编辑条目。--疯鬼 05:06 2006年8月17日 (UTC)

有关投票无效的6个模板

[编辑]

以上修改后的模板会影响{{delh}}及{{delf}}的运作(例如: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7月31日#屯门公路岩石滚落事故),请作出修正。--Littletung 07:41 2006年8月18日 (UTC)

以上6个模板暂时恢复到最后一次编辑--Littletung 14:44 2006年8月19日 (UTC)

开设~维基文学创作奖~

[编辑]

请问你赞成开设维基文学创作奖吗,请到Wikipedia:维基奖励发表意见。--书迷 14:03 2006年8月24日 (UTC)

NYYCF

[编辑]

Hello this is NYYCF,I am writing 煲仔菜,don't cancel it ok?

煲仔菜

[编辑]
thomsonlee你好。你以非常严格的态度对条目的适合性,很让人佩服。不过与其每每看见不适合的条目就提出删除,倒不如请你以更包容的态度尽力改善。依你提请删除时的版本,我认为煲仔菜的内容可以保留。zzz....很困 找我 05:48 2006年9月10日 (UTC)
我不认为你的态度让人佩服。你提出的删除虽然偶有适合,但极大多数是扼杀了初生条目的发展空间。尤其是明显无违反任何方针、甚至是清楚注明定义、跨语言链接和资料来源的条目,只因字数不足便被你随便冠以“重要性不足”的指控而展开删除讨论。过短的条目已经有{{cod}}模板让人参与整理,你现在随意展开删除讨论的做法,令我颇为反感。-- tonync (talk) 18:09 2006年9月12日 (UTC)

甄宓&temp 被删 理由何在

[编辑]

请问阁下凭什么理据证明我是侵权呢?! 我是将所得的资料集合起来,再用自己我文字编写,试问又那有抄袭呢?! 尽管那是短短几行文字, 都不要胡乱诬陷创作 请不要在‘鸡蛋里挑骨头’!!

请不要滥用删除权

[编辑]

你的心胸该开阔些,并多念些书,真的! 61.219.36.25 09:10 2006年11月10日 (UTC)

丽泽中学资料

[编辑]

本人是丽泽中学老师,有关丽泽中学的资料是以校方身份发表的,这些资料既是可以公开及自由应用的,也代表官方的统一说法。 请不要再以侵权为理由,误将页面删去。 谢谢!

请你执好首尾

[编辑]

Category:新鸿基地产如果是有其他维基人不了解以前讨论政策而创建,请你与他进行讨论,“执埋首尾”清除链入页面后,才好送交快速删除。-- tonync (talk) 15:53 2006年10月30日 (UTC)

第三次动员令

[编辑]

为增加维基百科条目素质以及增加维基人的团结性,第三次动员令将于12月内举行,是次动员会开放更多规则,参与是次活动的维基人,希望你能尽力,在活动时间内最少对新增及修改五条条目,我们极力鼓励您将条目提升至新条目推荐,甚至是优良条目以及特色条目的水平。无论您对是次活动参加与否,也烦请阁下花两分钟的时间将此讯息传递给五名维基人,上一次的动员有已经有六十多名的维基人参与,由于上次动员令有广泛的宣传,所以在此亦无谓卖弄花巧,希望今次朝着200名维基人参加为目的,这样的话,将会有1%的条目将会达到作为正式条目水平。详情请参阅Wikipedia:动员令/正在进行的动员令。--18164 02:36 2006年12月2日 (UTC)

2006香港冬聚

[编辑]
邀请您的维基人是:Stewart~恶龙 18:30 2006年12月22日 (UTC)

香港维基人定期聚会

[编辑]

今晚(30/12)7时正城大老地方(大学教学5楼城大食坊)定期聚会。有空请尽量参加,大家交流一下!!Stewart~恶龙 22:43 2006年12月29日 (UTC)

文件删除请求:通知

[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Apmmillenniumcity5.jpg已列入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49 2007年1月5日 (UTC)

有关 apm = am 及 pm 的说法已删除, 除非另有 reference source. 请勿将新鸿基改 apm 一名的原因与字词本义混淆, 小弟以为那条资料很垃圾。 --维基不是拉鸡巴 05:41 2007年1月7日 (UTC)

有关垃圾文章

[编辑]

最近发现你贡献的条目, 有不少如 apm(消歧义)汇景花园质素都相当需要改善, 而且似乎你也不很明白维基社区的品味, 因此小弟会做你的mentor, 由今次起定期监察你的文章。 由于最近一些页受 ip 户删除, 若监察期间再发现有任何不寻常情况, 我们会寄信给圣公会基孝中学投诉。或者寄够 20 封时, 他就会注意一下情况。--维基不是拉鸡巴 05:55 2007年1月7日 (UTC)

阁下写的港景街很无聊,请提升,否则我会再次要求删除。--维基不是拉鸡巴 16:29 2007年1月8日 (UTC)

噢,刚发表你提名删除城邦文化,这会给人感觉你很无知的,请下次不要再这样了。--维基不是拉鸡巴 16:36 2007年1月8日 (UTC)

大量提出删除初建条目

[编辑]

你这爱好虽然屡遭批评,但你态度依旧,本来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我有个建议,可否将你提出删除的焦点,转移到没有标示来源版权状况的图片?这类图片可以直接标示{{no source}}或{{unknown}},送交快速删除。我敢保证,你提出这种删除会受欢迎多了。可以利用未标示版权图像检查工具帮忙,祝你好运。-- tonync (talk) 14:44 2007年2月7日 (UTC)

你开始协助处理无来源或无版权资讯的图片,非常感谢你。这类图片请用{{no source}}或{{unknown}},会直接送交快速删除,能够减轻AFD页面的负荷。谢谢你的配合。-- tonync (talk) 11:48 2007年2月21日 (UTC)
提提你,快速删除只适用于2006年5月11日后上载的图片,利用上述工具时,请留意图片上载时间。嗯,又请你多帮个忙,就是利用{{subst:uploadvionotice|图片名称}}来通知用户,并且从任何条目中孤立清除该图片。咁就perfect啦,唔该晒!-- tonync (talk) 15:01 2007年2月21日 (UTC)

曾被5次提删后又恢复的条目--高琳琳

[编辑]

之前看到你加上了快速删除模板...

关于高琳琳一传奇条目,曾被5次提删,4次恢复(最新一次是我按Wikipedia:删除检讨#高琳琳中的意见而恢复的)。最初2次提删,条目均几乎一面倒支持删除。之前我一直担心若我改善了条目后仍被提删,不是变得徒劳无功?所以只是花了少少时间在收集相关的报导上,并提出待条目被确定保留后,会为条目作改善。第3次提删时,我提出条目曾被多次重建是值得考虑的因素之一,且第2次提删时Wing在没有确实共识下删除,于是条目又被重建,然后在一个小时内又被提删,但是以这个没什么内容的版本被提删当然看的人会认为没重要性。条目每一次被恢复的版本也是较简陋的,所以我便翻查一般用户看不到的纪录而恢复条目,之后在支持、移动、反对的意见相持下(第3次),条目最后以“无共识”暂告一段落,暂时保留。事隔约2、3星期后,有人再次提删条目(第4次),这次意见比较一致,因以无人作出改善为提删理由(这是我事后返查纪录而得知的),但却较少人投票,最后在4票删除,2票移动下,条目再被删除。直至最近我看到Wikipedia:删除检讨#高琳琳中有意见希望恢复条目,我认为再次投票讨论一个大家被多次提删、多次反对的条目没意义,于是我立意先恢复条目,将资料整理,然后再重写条目。当然,故事还未结束,最近被阁下又提请快速删除。

这次我将条目先扩写了。不知你有没有看到?你仍觉得这个版本未能符合著目性、显著性、重要性?对于条目又是否应(►)移动高琳琳事件(±)合并先天性横膈疝气?请你看完条目后到Talk:高琳琳表达意见一番,踊跃提出批评及需改善地方。这次我已通知包括阁下在内曾投票此条目去留的用户,希望得到较全面的回向。谢谢。Stewart~恶龙 12:15 2007年3月5日 (UTC)

Category:奥海城

[编辑]

Category:奥海城现时还有两个香港建筑群的Category,分别是Category:港岛东 (地产物业)以及Category:Union Square,你是否又想提删?LG4761 12:10 2007年3月9日 (UTC)

关于删除侯选的删除原因

[编辑]

本人建议你在提出删除原因上不要一句起两句止,最好有数句说话支持你的论据,例如详细讲解为什么不值得收录于维基百科,否则的话,有部分的维基人会极度憎恨你。--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06:14 2007年3月20日 (UTC)

2007香港春聚通知

[编辑]
请大家踊跃支持,积极参与!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Stewart~恶龙 14:17 2007年3月28日 (UTC)
不妨与一众维基人交流一下维基心得。Stewart~恶龙 14:17 2007年3月28日 (UTC)

文件删除请求:通知

[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Centraldesigna1.jpg已列入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Wing 2007年5月3日 (四) 14:21 (UTC)[回复]

文件删除请求:通知

[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Mc1 lobby.jpg已列入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Hawyih 2007年5月15日 (二) 23:39 (UTC)[回复]

由于数量过大,你会协助移走文章的vfd模板吗?如想找人帮手负责处理一部分的清理工作,不妨留言给我。--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18:41 (UTC)[回复]

关于提删除

[编辑]

既然提出的数量过多,何不考虑使用{{HideH}}与{{HideF}}进行折叠?可以有助版面缩减。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 2007年6月16日 (六) 15:14 (UTC)[回复]

信任机制的讨论

[编辑]

刚才看到您在投票中表达了意向, 客栈现正在讨论一个重选方案, 很希望了解你的看法, 请看看有没有错漏之处和发表你的看法。谢谢!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构思:取消罢免机制,以重选代之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8:34 (UTC)[回复]

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九龙会所

[编辑]

您好!我发现您在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九龙会所加入了“本条目主题未突显其知名度或重要性”。不过,作为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的总部建筑,不是有知名度及重要性吗?请问如何改善呢?希望能多多指教。—YTM 2007年6月21日 (四) 10:19 (UTC)[回复]

我已经改写了条目,如认为可以保留请更改投票,谢谢--Ws227 2007年6月22日 (五) 05:41 (UTC)[回复]

我正在编辑,而已我懂得你的意思.给我时间啊.我说了.正在编辑中.拜托!!!我的许多内容都被你这样搞得不见了.等我编辑完成也不迟吧??—Pawnshop! 2007年6月29日 (五) 09:30 (UTC)[回复]

邀请出席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成立典礼暨2007香港夏聚

[编辑]


谨订于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下午三时
假香港城市大学康乐楼9楼城峰阁举行



敬备茶点 恭候光临 恳赐花篮


如未克拨冗光临,请到这里覆示
{{{1}}}敬约
{{{2}}}

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9日 (一) 10:56 (UTC)[回复]

街灯电箱150号有两项讯息给您

[编辑]

您好!以下是两则重要讯息,烦请 阁下阅读:

第五次动员令

[编辑]

第五次动员令将在7月1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欢迎各方维基人参加。

本次动员令是大动员令+小动员令的模式,3个主题的小动员令分别是:消灭外文动员令历史动员令世界遗产动员令。规制与前次大致相同。

“消灭外文动员令”要求参与者从翻译任务的100个条目中选择条目,完成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五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将此邀请函发给其他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谢君之合作。

新条目推荐:一问多荐解决方案投票中

[编辑]

Wikipedia:投票/新条目一问多荐的相关问题正进行投票,以得出一条提问举荐多个条目的解决方案。希望 阁下尽可能参与表决,谢谢!

以上讯息 by:—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10日 (二) 21:40 (UTC)[回复]

许俊炎

[编辑]

您好!我发现您在许俊炎加入了“本条目主题未突显其知名度或重要性”。不过,香港近年有什么在教育上的议题,三间电视台(TVBATV香港有线电视新闻台)的新闻总会请许校长接受访问,细陈其中利弊。或许你可以多看新闻报导,看一看许校长的风采。另外,他现时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公开考试委员会主席,2009年开始香港中学文凭的考试方法亦是他主导的,他对香港的教育的影响力不浅(我不知道你就读的年级,不知你是不是会受影响)。总括来说,我认为许校长在香港有很高的知名度及重要性。—Samuel 2007年7月18日 (三) 17:01 (UTC)[回复]

关于删除条目的意见

[编辑]

在删除条目前请参考WP:NOTWP:DP等指引,请不要以没有该分针内容指引作提删原因,否则很大机会被维基社群保留,另外请你多参与社群的事务,否则的话,你在维基说话的可信性将会大幅减少。—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2007年7月25日 (三) 13:04 (UTC)[回复]

请在把条目链接加上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的同时,也要记得在条目上加上{{afd}},不要次次都要人帮你“执首尾”。谢谢!--minghong 2007年7月29日 (日) 05:59 (UTC)[回复]

首次巡回定期聚会将在元朗

[编辑]

香港维基人第一次巡回定期聚会

[编辑]

祥和苑

[编辑]

祥和苑条目有什么地方未能突显其知名度或重要性,请告诉之,让我想想如何改善。--Hello World! 2007年8月14日 (二) 02:1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