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反應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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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反應堆(英語:Generation II reactor,縮寫:Gen II)是一系列1990年代前所建造的商業反應堆的總稱。[1]典型的第二代反應堆包括有壓水反應堆、加拿大氘鈾核反應堆、沸水反應堆、改進型氣冷反應堆及水-水高能反應堆。[1]
第二代反應堆的前身為第一代反應堆,第二代加(Gen II+)反應堆指2000年後建造的第二代反應堆現代化改進型,例如CPR-1000以與更先進昂貴的第三代反應堆設計進行區分。一般來說,現代化改進包括改進的安全措施及延長至60年的設計壽命。
第二代核反應堆在美系國家的運轉執照一般為30至40年,該日期一般基於核電站建設貸款付清時間而設,如在歐系國家的運轉執照為10年更新一次。但大多數第二代核反應堆的壽命被延長至50至60年,部分因經濟效益被二次延長壽命達80年。[2]截至2013年末美國約70%的第二代核電站被批准延長運行壽命至60年。[3]
美國瓦茨巴核電站的二號機組預計是最後一個上線運轉的第二代核電站。
參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Jamasb, Tooraj; William J. Nuttall; Michael G. Pollitt. Future electricity technologies and systems illustrat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203. ISBN 978-0-521-86049-9.
- ^ No reason why NPPs cannot live beyond 60. Nuclear Engineering International. 1 October 2010 [14 October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6月13日).
- ^ Renewal a bridge to replacement. World Nuclear News. 19 December 2013 [21 Dec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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