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解除存檔/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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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50個鏈入頁面,不是高風險模板。--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7:27 (UTC)
也是說同一番說話,因為他是無線電視配音員,但如果繼續保護便無法讓其他人知道他曾配演的角色,便無法令觀眾加深對他的認識,因此希望能再次解禁陳繼恆的條目,希望能夠重建,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火焰一號(對話|貢獻)於2009年10月25日 (日) 01:47加入。
- 拒絕,本條目歷經5次刪除,重建的各版本也沒有解決提請刪除時的問題。若能解決以上問題,可先在個人沙箱內試建。--Kegns 2009年10月25日 (日) 17:48 (UTC)
- 此頁面並非極其關鍵,且全保護不利於潤色文句、增加內容等。--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25日 (日) 09:56 (UTC)
佟麟閣是漢族。認為佟麟閣是滿族的說法只是一種有爭議的,來源不明,未經公認的說法。在正式的嚴肅的資料上從來沒有此種說法。今年,中國官方進行的「雙百」評選,明確標明佟麟閣是漢族,這比之網絡上一些以訛傳訛的有關佟麟閣是滿族的說法更有依據和公信力(請參看相關鏈接http://shuangbai.people.com.cn/GB/158065/9677954.html。wikipedia)。再如,各種資料都標明佟麟閣是生於清末(1892)的河北省高陽縣人,在清朝,旗人沒有籍貫,只有旗分,河北高陽也不是旗人聚居之地。可見,說佟麟閣是滿族,是一種不符合事實的說法,起碼是有爭議的說法。只採信佟麟閣是滿族這種有爭議的說法,不允許修改頁面,以保證頁面上有事實爭議的「滿族」不被刪除或修改為「漢族」字樣,會誤導wikipedia使用者對事實的認知,亦是有違wikipedia的客觀中立性原則的。 希望管理員能解除對佟麟閣條目的保護,開放修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27.77.19(對話|貢獻)加入。
- 拒絕,編輯爭議未解決,且此處不是討論條目編輯問題的場所。—Wcam (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15:02 (UTC)
對佟麟閣條目實行保護,是「荒野土豆」用戶提出的,理由是:「ip用戶多次刪除條目中的關於佟麟閣民族的描述和其參考來源。建議管理員可以半保護該條目. ——荒野土豆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8:40 (UTC)」。這不正是在討論條目編輯問題嗎?但是管理員j.wong同意給予半保護。對於佟麟閣條目,沒有人進行破壞,只是刪除原條目的「滿族」二字,這是對條目的合理編輯。如有編輯爭議,似不宜只做出有利於一方的提供半保護做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27.77.19(對話|貢獻)於 2009年10月20日 (二) 15:10加入。
- 拒絕︰請善用條目討論頁,與對方商議解決此項爭議。—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3:12 (UTC)
- 請求解除保護,之前在關係改名演員的戲份多少,引起編輯戰,現在明白維基百科的運作,今後會在處理條目上面,更加小心,還望管理員給予解除保護,謝謝。--Tvbfans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4:14 (UTC)
- 基於善意推定, 已解除保護—J.Wong 2009年10月16日 (五) 06:56 (UTC)
請求解除保護,之前本人創建的隨心微博條目的詞語都是本人個人寫的,可能因為時間的原因,其他百科先發布了,維基提示侵權,但是其實還是我自己的「權」,因此希望解除保護,本人可以重新寫一篇其他網站絕無僅有的相關文章,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ovegx999(對話|貢獻)於2009年10月8日 (四) 14:26加入。
- 拒絕,條目未符合維基百科收錄標準。—Wcam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4:35 (UTC)
- (:)回應,閣下條目之所以被刪乃由於觸犯Wikipedia:快速刪除標準之G11︰廣告或宣傳,建議首先建立子頁撰寫相關文章,後再找管理員解除相關保護。—J.Wong 2009年10月8日 (四) 14:39 (UTC)
諮詢下:怎麼建立子頁面?維基的操作有點複雜 能否幫助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ovegx999(對話|貢獻)於2009年10月9日 (五) 5:10加入。
(:)回應:子頁面是利用斜線(/) 將母頁面(或稱父頁面)分割出來的次級頁面。要建立子頁面,最常用的方法是在鏈接中加入斜線,鏈接和頁面標題就會是母頁面/子頁面。建立一個子頁面的子頁面(副子頁面)亦是可行的。在每個子頁面或副子頁面的標題下,您會找到回到母頁面或上級子頁面的鏈接(即< 母頁面或< 母頁面 | 子頁面)。適用於母頁面的方針、政策和指引,亦同樣適用於子頁面。參見:維基百科:子頁面--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1月1日 (日) 05:10 (UTC)
這是一部未完結的作品,必須開放修改以利內容符合時效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0.133.13.135(對話|貢獻)於2009年10月8日 (四) 08:46加入。
- 目前條目評級需要引進該模板。相信這樣對廢止重要性模板沒有什麼壞處。--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10月7日 (三) 14:18 (UTC)
- 已解除保護,請務必在進行任何更改前清理鏈入頁面。--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7日 (三) 14:21 (UTC)
解除保護理由是沒必要對一個不存在的分類頁作出全保護,這阻礙了在下將之重定向至澳大利亞分類,影響了維基人以澳洲分類來搜尋資料。—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現正招生 2009年9月25日 (五) 11:11 (UTC)
- 已解除保護—Wcam (留言) 2009年9月25日 (五) 11:21 (UTC)
類別:解除保護,原因:對非管理員用戶不方便進行段落編輯--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09年9月24日 (四) 04:53 (UTC)
- 降為 半保護,始終頁面瀏覽量大但又沒有什麼要修改。—J.Wong 2009年9月24日 (四) 05:12 (UTC)
保護理由已不存在,條目中事實存在大量無來源依據的觀點且條目中存在觀點衝突,急需掛上來源請求模塊。——Web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09:28 (UTC)
- 拒絕,未見保護理由已獲解決。—J.Wong 2009年9月21日 (一) 10:28 (UTC)
- (:)回應,事實上本人的確是在討論區中放了狠話,但從未惡意刪除.篡改該條目內容。未發生過「編輯大戰」,保護理由事實上就不存在。條目中存在大量無來源依據且編輯主觀揣測的內容,勿影響其他讀者 急需掛上來源請求模塊。 —Web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11:46 (UTC)
- (:)回應,請閣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9月21日 (一) 15:04 (UTC)
保護理由為模板被移除,條目經討論後已被保留,保護理由已不存在。
- 已解除保護—Wcam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5:04 (UTC)
曹長青條目屢被懷疑為曹本人或其好友的人修改。這些修改刪除所有對曹的負面評價,並且這些修改者在維基百科上的活動僅限於對該條目的修改。建議管理員應取消LiuL54等用戶對該條目的所有修改,而不僅僅是將該條目設置成保護狀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dtang2000(對話|貢獻)加入。
- 拒絕︰保護並非對現有版本的認可。—Wcam (留言) 2009年9月5日 (六) 08:30 (UTC)
- 保護並非對現有版本的認可。但目前的保護顯然達到了LiuL54這樣的編寫者的目的,管理員不應拘泥於教條。分析LiuL54等的編輯行為,可以避免機械的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dtang2000(對話|貢獻)於2009年9月5日 (六) 10:21加入。
- (:)回應︰似乎閣下去錯了地方申請,閣下顯然不是想解除條目的保護。如閣下希望修改已保護條目,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9月5日 (六) 11:05 (UTC)
- 保護並非對現有版本的認可。但目前的保護顯然達到了LiuL54這樣的編寫者的目的,管理員不應拘泥於教條。分析LiuL54等的編輯行為,可以避免機械的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dtang2000(對話|貢獻)於2009年9月5日 (六) 10:21加入。
{{GAnominee}}
看鏈入頁面,才不到十條,談不上是高風險模板,建議解除保護,至少也得改成半保護。——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8月27日 (四) 10:21 (UTC)
- 半保護'半保護'—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10:28 (UTC)
若假定善意,該頁只是因為有兩個條目的恢復申請被管理員以程序理由否決,才被IP用戶重覆提出[1],應不致於破壞的程度。因此我認為保護理據不足,請求解除保護。—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27日 (四) 08:09 (UTC)
- 已解除保護—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8:19 (UTC)
- 貴網站說此條目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本人是鄧傳楷條目的原作者,認為中立性不存在問題,因為鄧傳楷本身就是個像蔡元培一樣的兼容並包的人物,他為了中華民族的抗日大義,不遠萬裏,回到中國,攜眷投筆從戎;救國不忘育才,危難時期辦學,任國立英士大學校長時,把祖傳布莊的賣布所得全部貼光用於教職員工薪水不足部分,貼錢當官,當今中國國共兩黨高官中實為罕見;出席會議、或宴會赴約,必定自己口袋中取款付帳或分擔餐費,這在當今中國達官顯要很少有人做到;延長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擴大公共保險範圍;不遺餘力義務維護國寶;競選中常委,不忮不求,始終與人無爭,他的理念是「做大事不要做大官」;朋友冤枉系獄,無一人敢過問,只有他不顧一切致慰,出獄之日設宴壓驚。其大智大德大仁大義大勇之胸懷,足為世人之楷模。至今江陰市很多老人,常常談起鄧傳楷,就肅然起敬。當然,內容、語調就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這也不必為怪。為了還歷史的本來面目,文章中很多語句的引用,保持了資料來源的原樣;至於文章中多次稱呼「公」,海外華人習慣稱呼「公」,即「他」的意思,就和日本人稱呼「君」一樣,要和國際接軌,要符合海外華人的閱讀習慣,文章不僅僅是給大陸人看的,因此不能簡單地判斷為歌功頌德;當然,他的行誼,也值得歌功頌德。
- 本文來源:
- 鄧公傳楷先生八秩壽序 / 臺北市江陰同鄉會全體理監事暨江陰縣旅臺全體同鄉 1991.9.4
- 鄧傳楷事略 / 錢文穎撰 1999.(旅居美國)
- 憶往事、敬悼鄧傳楷兄 / 張希哲撰 1999.(原華僑協會總會理事長)《僑協雜誌》64期
- 鄧公傳楷先生溘然長逝遂爾隕落 仰望英靈儒林高節清華德如玉在山 / 張文彬 1999.3.6《武進鄉訊》第四十五期
- 褒揚令 / 行政院第2619次院會1999.3.11、總統暨行政院長華總褒字第790號1999.3.26、《中央日報》1999.3.27
- 改革銓政嘉惠公教人員 / 顧錫漢撰 1999.9.5(原鄧傳楷機要秘書、現江陰旅臺同鄉會副總幹事)
- 感念鄧廳長—追憶四十五年前一件往事 / 志勤撰 1999.2.《江陰鄉訊》第五十二期
- 懷念父親 / 鄧之鑂撰寫 1999.12.15《鄧公傳楷先生逝世週年紀念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元月三日刊印
- 鄧傳楷(一九一一 - 一九九九) / 劉昌博著 2000.7.
- 中外名人傳(六十四)—鄧傳楷 / 王治平著 2000.7.《中外雜誌》68期專輯
- 江陰名人自述—鄧傳楷 / 沈俊鴻編著 2008.12. 江陰市政協文史委員會編《江陰文史叢書》上海古籍出版社
- 貼錢做官的鄧傳楷 / 丁伯駪撰
(世界華人退伍軍人聯合會總會長、香港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香港亞洲文化事業機構董事長) - 鄧傳楷與奧運——江陰日報2008.7.31
- 鄧傳楷與奧運 - 江陰日報數字報
- 《世界鄧氏宗親總會》
- 《鄧氏年刊》
- 跟他的家人無數次通信、通話
- 為了儘快改善這篇條目:
本人向貴網站申請解除保護,以便改善這篇條目。 218.247.202.98 (留言) 2009年8月19日 (三) 17:38 (UTC)
- 拒絕︰當初導致保護之問題仍未解決。—J.Wong 2009年8月25日 (二) 04:56 (UTC)
- 因為他是無線電視配音員,但如果繼續保護便無法讓其他人知道他曾配演的角色
- 我希望能解除陳繼恆保護的條目,希望能夠重建,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火焰一號(對話|貢獻)於2009年8月18日 (二) 10:04加入。
經過一星期並邀請爭議者至討論頁解決爭議,不過在這期間對方有上線但並未進行討論,故本人認為爭議解除,請求解除保護並進行修改—Darkmoon0715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7:03 (UTC)
請求將模板降至半保護,以便合併{{Navbox2}}至此,而且全保護前亦沒有受任何破壞。(我已用了{{editprotected}},但數天以來都沒有管理員關注。)--lkopeter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7:00 (UTC)
已保護九個月,近期沒有破壞--KEGNS 2009年7月26日 (日) 15:35 (UTC)
保護時間過長。61.83.96.85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1:51 (UTC)
- 未解除保護,相關爭議未解決,請善用{{editprotected}}和條目討論頁。--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4日 (五) 14:23 (UTC)
因為User:XiaoZhou頁面被保護,很多用戶框在「連鎖保護」都不能編輯。請改半保護或移除用戶框—〖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 2009年7月24日 (五) 10:19 (UTC)
- 完成,已解除其連鎖保護。—J.W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10:50 (UTC)
該條目一次被標侵權,二次被標廣告 該條目只是提供一個門類的知識,為用戶查詢資料時所用,幫助擴大視野知識,同時也是一個關於該門類新知識新發展趨勢的標誌。也許因為本人文筆有限,現會仔細落筆客觀寫實。因而請求解除保護,重新開放編輯,謝謝 --Sunset1128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7:02 (UTC)
- 拒絕︰建議閣下先參閱本地方針及指引,待閣下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以後,甫創建此頁會更為合適。—J.Wong 2009年7月23日 (四) 07:37 (UTC)
因被反應內容不符維基規則,請求解除保護使使用者可編修,以達符合規定謝謝!]]。—Sandwichen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15:14 (UTC)
- 已解除保護。--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1日 (二) 07:49 (UTC)
請求取消保護,是因為執行保護的管理員User:長夜無風的操作違反了維基的多項方針:
1、違反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中「管理員不應該保護他們牽扯進去的條目」,且該方針特別將不應該設定為粗體。此次所謂編輯戰發生在長夜兄和我之間,身為管理員應該請求其他管理員進行處理,而非自己執行保護措施。
2、被保護的歷史頁面錯誤,保護了一個不該保護的版本。頁面保護方針規定,管理員應該避免喜歡條目的某一個版本,而不喜歡另一個版本,除非該版本是一個破壞。按照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維基規定了應該保護第四次回退之前的頁面。實際上就是第三次(也就是第一次)回退後的版本應該獲得保護,而不是其它版本,或者採取就近保護,保護當前頁面。查頁面歷史記錄,24小時內的第一次回退,是我於7月19日20:26做出,第二次回退,是長夜兄於20日凌晨03:33做出,1分鐘後,他執行保護,使我無法做出第三次回退。所以如果長夜兄不違法保護的話,應該保護的是我修改後的版本。即使根據就近保護,也應該保護我20:26的版本,而不是管理員先回退我的修改,然後進行保護,這根本是亂保護。
3、我的修改並非惡意修改。其中的原因我已經在討論頁中說的很清楚,在6月28日和7月5日的編輯說明上都有解釋,且當時另外一位網友guangzhou2010等於也接受了我的修改。而且我在修改為重定向頁面後,已經將兩個條目的內容合併。並沒有惡意刪除的意思,而且也清楚的撰寫了條目編輯說明,這些都完全符合維基條目避免編輯戰的原則。
基於以上三點,請求解除保護,如果要保護,維基也必須派另外一位管理員,將我於2009年6月19日20:26的版本進行保護,而不能保護現在的版本。User:dzochithin 2009年7月20日 (一) 05:28 (UTC)
- 拒絕︰本人已再保護頁面並設下限期。恕本人找不到您所講的版本,就是找到本人亦不會回退至該版本。保護從來不是對某一個版本的肯定,與其做一次「空編輯」浪費資源,本人希望各位盡快就爭議達成共識並至此申請解除保護。—J.Wong 2009年7月20日 (一) 08:33 (UTC)
- 「街道 (行政區劃)」是一個在中文維基百科存在已久的條目,若要將求頁面清空並合併至另一個頁面必須遵循一定的步驟,否則的話維基百科裡天天都有很多條目被依各人喜好而被刪除。在Wikipedia:重複條目里清楚的標明合併條目應該遵循的步驟,首先應該在合併前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但Dzochithin兄在2009年6月28日15:43所做的第一次合併前,顯然沒發起過討論。因此我回退了該次合併,並主動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但Dzochithin兄依然沒有按步驟進行,在討論還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再次對該條目進行了兩次移動。因此,我覺得我這三次回退並不是在參與編輯戰,而是對Dzochithin兄沒有依照相關頁面所規定的步驟進行合併所作出的必要糾正。—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7月20日 (一) 15:42 (UTC)
此劇明天開拍了...而之前保護的原因是因為之前有人未開拍就編輯...現在開拍了....可以解除。—bb606606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三) 12:16 (UTC)
我打算添加一些非侵權的內容。 Clblogmail 2009年7月15日{三)16:37(UTC)
- (!)意見:建議閣下在相應討論頁提出。—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9:01 (UTC)
- 拒絕,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09:34 (UTC)
請求理由。根據貴網站對於辭條之定義規範為"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然編輯者Wcam所留之對於周錫瑋先生之"爭議"與"事件"兩個區塊之描述,顯為不實之攻訐.為確保每個網路使用人之知的權利與品質,在此,請求管理者能解除Wcam提出之半保護要求.另貴網站之管理者也應秉持著實事求是之精神,並謹守法律對於人身與名譽保護之規範,對於來往之網路言論.資料來源採取高規格之檢驗,以免貴站淪為便宜之論壇空間.為維持貴站對於"周錫瑋"先生之公正言論, 在此,請求貴站管理者對於"周錫瑋"先生之定義版本回復為ilovemlb之版本.並實施半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lovemlb(對話|貢獻)於2009年7月15日 07:33加入。
- 拒絕,負面內容有來源。--Advisory 2009年7月15日 (三) 07:41 (UTC)
- (!)意見:無來源的負面內容已經移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9:03 (UTC)
我要編輯,不斷有新的內容需要向條目添加。 (+)支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hynot emmy(對話|貢獻)於2009年7月10日 03:54加入。
- 備註:,請求者請簽名。—ellery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3:53 (UTC)
- 拒絕,請善用{{editprotected}}--Advisory 2009年7月10日 (五) 04:12 (UTC)
不斷有新的內容需要向條目添加。—全麥麵包是一個Whole Wheat Bread。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8:56 (UTC)
- (+)支持,請改為半保護。—時勢造英雄 2009年7月10日 (五) 12:40 (UTC)
- 拒絕,有關編輯爭議未解決--Advisory 2009年7月8日 (三) 09:29 (UTC)
我認為把暨南大學列為半保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保護的原因是運用大量侵權資料,但是本人僅是為暨南大學創立詞條,並未以營利為目的,所用的資料是採用學校官方說法,增強條目可信性,而且沒有違反中立、客觀原則,特要求撤銷半保護狀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890106alantan(對話|貢獻)於2009年7月19日 (日) 14:18 (UTC)加入。
事件已經過去將近一年,全保護也已經實施了四個月有餘,目前已無人討論,是否可以解除保護了? —— Jawley TALK EMAIL —— 2009年1月19日 (一) 16:20 (UTC)
- 已解除保護。--KEGNS 2009年1月19日 (一) 16:29 (UTC)
頁面只有一方參與,已經多日無討論,顯示關注不多,建議解鎖--58.248.188.121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13:36 (UTC)
- 拒絕,保護距今尚不足半月,不構成冷靜期,請見諒。--KEGNS 2009年1月18日 (日) 14:04 (UTC)
頁面不應被保護,且為用戶頁的主人自行保護。--—『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7日 (六) 08:29 (UTC)
- 已解除保護︰誠不應矣。—J.Wong 2009年1月18日 (日) 02:27 (UTC)
有人執意要刪除外部連結,但那些連結並無不法,請解除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Googoocats(對話|貢獻)於2009年1月17日 (六) 16:09加入。
- 拒絕,根據外部連結指引,應避儘量免虛擬社群鏈接。但指引並非共識,編輯雙方就此發生編輯戰,因此全保護該頁面並短期內不解除。--KEGNS 2009年1月17日 (六) 08:15 (UTC)
該條目半保護模板中稱:「本頁保護至2009年01月15日17:46。」保護應於今日結束。--219.234.81.35 (留言) 2009年1月15日 (四) 14:13 (UTC)
- 這是UTC時間,因此還需要再稍等一會。—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5日 (四) 15:40 (UTC)
- 已解除保護,已經自動解除。--KEGNS 2009年1月16日 (五) 11:35 (UTC)
德雷莎修女的條目上有很大一段都是非客觀性的主觀批評,這些涉及人身攻擊而且少有證據。我希望解除封鎖並且刪除這些條目,並且請要加上這些內容的用戶可以另外提出證據或是加在連結中。
以下是我提出不當的內容:
批評
奇蹟和宣福
慈善行為的動機
捐款的去向
宣教立場: 德蕾莎修女理論與實踐
特雷莎修女:窮人之友還是貧窮之友?
德雷莎修女一些不為人所知的故事林奈 (留言) 2009年1月15日 (四) 03:51 (UTC)
- 此條目是由我實施全保護的,因為發生編輯戰。請看條目歷史。請User:林奈與其他維基人好好溝通,不要急於修改,或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KEGNS 2009年1月15日 (四) 03:54 (UTC)
- 拒絕︰請先和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後再申請解除保護並編輯頁面。—J.Wong 2009年1月15日 (四) 09:16 (UTC)
內容有需要修正及更正的地方, 如多明尼加共和國與多明尼克的名稱與國旗錯誤與錯置. 謝謝! - jackhsiao 2009年1月13日 (二) 4:05a.m.
怎麼回事? 整整超過半年都不能編輯? 也不能更新學程與新的傑出校友名單? 請馬上解除 已經半年都不能編輯了 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193.200.150.189(對話|貢獻)於2009年1月10日 (六) 03:58加入。
保護很長時間了,申請解除保護。 Elknz (留言) 2009年1月8日 (四) 18:38 (UTC)
- 已解除保護︰請把申請置於最頂。—J.Wong 2009年1月9日 (五) 09:14 (UTC)
申請解除保護,詞條名 抹茶,剛才有些誤會,因為本人已經好久沒有來修改詞條了,都忘記怎麼操作了,可能我上傳內容反覆修改,所以造成誤會, 如果方便請接觸保護,讓我能夠在休息日搞一下這個工作,上班後就會沒有時間了,並且祝中文願維基百科能夠跟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一樣擁有較多的權威性。Uji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05:01 (UTC)
- 備註:請先參見User talk:Uji和Talk:抹茶。--KEGNS 2009年1月2日 (五) 19:21 (UTC)
- 拒絕︰建議閣下先閱讀所有有關版權的方針及指引。遲一步再來申請。—J.Wong 2009年1月3日 (六) 12:07 (UTC)
原爭議已經消失,現在該球員已經轉會,請解除保護以便更新條目。—Msuker (留言) 2009年1月29日 (四) 08:35 (UTC)
- 已解除保護。--KEGNS 2009年1月29日 (四) 09:24 (UTC)
目前該條目僅提及電視劇部份,而未提及原作部份,人物介紹也不夠完善,緯來日本台之中文翻譯「我姊是惡魔」亦未提及,故該條目應解除保護(至少應降至半保護)以利該條目之完善。--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月22日 (四) 17:05 (UTC)
- 已解除保護--KEGNS 2009年1月22日 (四) 17:10 (UTC)
討論結束,達成共識,請降保護級別至半保護。——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1月20日 (二) 17:10 (UTC)
其實高句麗與南韓沒甚麼關係,只是南韓沒事瞎扯,另一方面,朱蒙一劇有醜化中國之嫌
有關條目的半保護模板放置達半年以上,建議解除。—User:Milk9205,2009年3月23日 (五)
- 已解除保護。--KEGNS 2009年3月23日 (一) 06:00 (UTC)
- 當出不知使用法現在知道了,請徹銷半保護,謝謝!
- Ogame846(留言) 2009年3月2日
- 已解除保護,遇編輯問題,請及時與他人溝通,多謝合作。--KEGNS 2009年3月2日 (一) 16:58 (UTC)
管理員RalfX自2008年8月把條目半保護後沒有解除,ip用戶無法編輯,無法增添新訊息,要求立即解除。--58.153.106.247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2:15 (UTC)
- 已解除保護,由User:Wing完成—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12:26 (UTC)
半保護是因為我上周將部分在政府官網上找到的資源放入本頁引起的,被刪除的理由是侵權內容。由於我列出了資料來源,不清楚為什麼還會被以此理由刪除。現在我懶得理你們了,不會再去編輯本頁,請解除半保護以方便其他使用「非侵權內容」來編輯本頁的人。
- 拒絕,請求解除保護理由不充分。另外無論是否給出來源,都是侵權。—Ben.MQ 2009年2月28日 (六) 04:10 (UTC)
(!)意見侵權內容不是重點,反正也說不清。我看到其它不少條目直接把百度百科整段都搬過來的你們也沒說是侵權。所以我想關注的不是侵權內容的問題,而是說我不會再去用以前用過的內容編輯本頁,我只希望你們能方便其他有興趣用非侵權內容修改本頁的人。但是本頁被半保護不是因為不同的編輯意見,所以沒有在討論頁取得一致意見的問題,因此也就不可能知道什麼樣的理由才算充分,所以如果你們認定沒有充分理由取消半保護,希望你們能指示怎麼樣才能給出充分理由(如果允許並且你們願意的話,反正你們沒義務)。Freecloud (留言)2009年2月28日 (六) 22:50 (UTC)
- (:)回應:閣下說「其它不少條目直接把百度百科整段都搬過來」請先確認是百度抄襲維基百科,還是維基百科抄襲百度。如果是後者,很可能是維基人的疏漏。閣下若指出條目,在下很願意協助檢查(您也可以檢查侵權條目)。目前閣下表明沒有編輯意見。若您或其他任何人明確表示希望編輯此條目,則可以考慮解除保護—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05:09 (UTC)
(!)意見很好很職業的回覆。我看過上千條維基條目,如果能記得並指出是哪幾條跟百度雷同我會很自豪的。再說一次侵權內容不是重點,我只是提一下,沒想跟你們在這個問題上糾纏,我是來申請解除半保護的。我上面說了不會再去用以前用過的內容編輯本頁,沒說永不編輯,第一次提出申請時說的不會再去編輯本頁是我沒說清楚,我的錯。我現在想明確表示希望綜合一些信息自己去編輯此條目,請你們考慮解除保護。另外,等我再次看到跟百度雷同的條目時會直接聯繫你的。Freecloud (留言)
- 已解除保護,善意推定。請閣下在編輯時注意版權問題—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12:56 (UTC)
我和User:Gzdavidwong在討論頁和對話頁進行過交談。"棒子"在美國和澳大利亞等國的英語中有"陰莖"的意識。這兩個在線字典是可靠的來源。[2][3]但User:Gzdavidwong卻說「要等查證以後再操」,並利用其管理員身份將此頁面保護已達到其在編輯站中取勝的目的。他還和我說「第一,我只是一名義工,並非維基的正式員工。第二,我沒有義務這麼快處理你的爛攤子。」此頁面已被保護多日。請管理員解除保護以便添加相關有可靠來源為基礎的內容。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0:12 (UTC)
- 拒絕,就閣下所提出的,本人曾翻查牛津雙解和劍橋網上字典,以及查閱英文維基百科和英文維基字典,俱未有發現閣下所提出的詞解。閣下所提出的兩個線上字典只可證實這是俚語解釋,至於俚語解釋應否錄入條目內,請閣下與其他編者討論,直至有共識時,再提交申請至此。另外,本人已再次保護該條目,免除閣下對瓜皮仔身份衝突的疑慮。請閣下與其他編者盡快達成共識。—J.Wong 2009年2月20日 (五) 04:02 (UTC)
(!)意見維基是不忌諱「高麗棒子」,「二鬼子」等在新華字典上找不到的詞彙的。你可以看一下英文維基和英文維基字典的「Rod"[4]。俚語在維基上是毫無問題的。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23:03 (UTC)
- 好,您提供了英文Rod可以解作「陰莖」的來源,現在請提供中文「棒子」可解作「陰莖」的來源。--Nthgd 2009年2月21日 (六) 04:11 (UTC)
- 請兩位移玉步至Talk:棒子 (消歧義)討論,有共識再提交至此,謝謝。—J.Wong 2009年2月21日 (六) 05:22 (UTC)
遊戲橘子發布重大消息,台灣及香港伺服器將合併。[5]屆時玩家系統配備必須提升,需立即更改相關楓之谷內容。 請求暫時降為半保護狀態,以利更改相關內容。山斯~夢*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12:42 (UTC)
- 已經是半保護狀態。--KEGNS 2009年2月19日 (四) 12:58 (UTC)
[6][7]等可靠來源表明棒子可以用來指代陰莖。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5:18 (UTC)
- 拒絕,不構成編輯戰後的冷靜期。另下次請把請求置頂。--KEGNS 2009年2月15日 (日) 15:43 (UTC)
這個條目現在存在着嚴重的常識性錯誤,即所謂「民族國家」。為免成為他人指責維基百科質量低劣的口實,請解除保護,去掉其中「民族國家」這個被嚴重誤用的術語。--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2月11日 (三) 06:56 (UTC)
- 已解除保護。--KEGNS 2009年2月11日 (三) 08:33 (UTC)
美軍已有應用這種科技於戰爭中,編輯戰不是合適理由,而且我提供的是新聞連結,有參考價值。Player23 (留言) 2009年2月9日 (一) 09:01 (UTC)
- 拒絕,不構成編輯戰後的冷靜期。--KEGNS 2009年2月9日 (一) 10:26 (UTC)
"未出碟歌曲" 需要經常更新, 故希望解除保護, 以便作出修改。--User:Errorkelvin
- 未解除保護,因發生一些匿名用戶的破壞行為,本條目於幾日前方才保護。待閣下滿足自動確認用戶條件後自然可以修改本頁。--KEGNS 2009年2月2日 (一) 09:48 (UTC)
就條目名爭議的部分,目前的共識是將條目原有內容分成兩個條目,至於跨語言連結的部分,將另外處理,暫時可能先移除掉兩個條目所有的跨語言連結。所以申請解除保護,以利後續編輯與擴充。--Forju 2009年2月1日 (日) 03:44 (UTC)
- 已解除保護,請下次申請時,把申請置頂。—J.Wong 2009年2月1日 (日) 07:28 (UTC)
今日User:Koika來訊告知我關注臺南市條目被全保護的事,我們一起看了條目的編輯歷史,認為是管理員誤解了Vbnm123的編輯行為,比對3月20日至3月23日由Vbnm123的9次編輯內容,只是分多次存檔。不應以編輯戰為由將條目全保護。-- 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3:13 (UTC)
。。。。。。。。。。。。。。。。。。。。。。。。。。要添加一些條目,這條條目太空虛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 ZhoufengTTT(對話 貢獻)加入的。
請求理由:管理員您好,原有關宋七力條目內容並不正確。尤其是著作內容,我只是將其更正為正確內容和項目,並將其相關學說付於其上,以提供大眾正確應有的資訊 請您細查其中差異處,謝謝你。另外附上良民證說明宋七力經政府機關察證並無任何犯罪紀錄。來說明以上對於宋七力的不實紀錄。 Richard5677
請求理由:管理員你好,有關現有維基裡頭著作內容是不正確的。宇宙光明體和宋七力介紹分身 並不是宋七力本人的著作。 為何鎖上後就不理會維基使用者應有的發言權利?維基的精神不就是讓這裡的內容更加豐富和正確性?Richard5677
- 拒絕,不構成編輯戰後的冷靜期。請參考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性。撰寫良好百科全書文章的關鍵之一,就是要謹記百科全書應該只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KEGNS 2009年3月28日 (六) 04:33 (UTC)
- 未來請將申請放置在頂部,而非底部—Ben.MQ 2009年3月29日 (日) 06:47 (UTC)
再次請求,請多作善意推定,再次編輯戰時才作處理和盡量使用討論頁,謝謝。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0:51 (UTC)
- 備註:,請問您在修訂被User:PhiLiP、User:妙詩人回退後,如今是否仍然堅持自己的編輯?誠摯建議閣下主動聯繫回退方以獲得共識。--KEGNS 2009年3月28日 (六) 04:37 (UTC)
- (!)意見 我有來源去支持該分類的版本給User:Cloudcolors回退,而且關於條目的共識我認為更應該使用討論頁,我已在討論頁中提出請求,可是不獲理會。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2:21 (UTC)
- (!)意見 已經跟User:PhiLiP聯繫過,可是沒有回應,既然沒有回應,那構成編輯戰的可能性會很低,如可以請把保護解除,謝謝。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4:00 (UTC)
- 先在討論頁列出來源吧。—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29日 (日) 04:43 (UTC)
- (!)意見 已經跟User:PhiLiP聯繫過,可是沒有回應,既然沒有回應,那構成編輯戰的可能性會很低,如可以請把保護解除,謝謝。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4:00 (UTC)
(!)意見 已加上了來源,但是User:PhiLiP沒有回應,編輯戰的可能性我認為是沒有,如可以請把保護解除。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06:32 (UTC)
- 已經查看了所提供的來源,也已經在對話頁進行了說明。該來源為二次來源/三次來源,而且這些轉載網站並未經過證實。根據維基百科的管理,應當給出可信的二次鏈接或者原始文章。根據Google查詢的結果,譯文聲稱是來自《華盛頓郵報》,因此如果Player23能找到該文章,或者主流紙面媒體上發表的本文譯文,即可承認為可靠來源。—qquchn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7:48 (UTC)
理由: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想作一些修正及添加來源。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9:01 (UTC)
- 拒絕,目前與戰雙方仍未有共識,情況仍未許對此條目解除保護。恐有再爆發編輯戰之虞。還請閣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3月25日 (三) 04:34 (UTC)
- 已掛了{{editprotected}},可是我認為既然有來源請求,就應該修正一下。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6:55 (UTC)
- (!)意見 只是很小的美軍標籤問題,一鎖就是三個月,而且把我的編輯去掉,也沒有什麼回應和共識,談得上是「編輯戰」嗎?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6:51 (UTC)
- (!)意見 可以先在討論頁寫出你要修改的內容,這樣其他人可以先看看,或者你創建一個臨時頁面,方法是打開下面的臨時頁面,以供其他人查看,等與其他人取得共識再轉正也不遲:
精神控制/Temp—qquchn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15:47 (UTC)
- (!)意見:類似精神控制/Temp這樣的的臨時頁面一般用於侵權條目而非其他。--KEGNS 2009年3月26日 (四) 16:27 (UTC)
請求理由:請求保護的理由有這麼奇怪嗎?「支持者僅以蕭平實批評他人言論編修百科全書」, 這 「蕭平實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 頁面中是支持者「僅以蕭平實批評他人言論」嗎? 如果就算是有一些,是那一些? 也應該舉的出來, 自由的維基百科真得這麼自由,這麼自由沒理由就讓人『保護』來 封鎖言論嗎? 。--60.249.99.226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8:22 (UTC)
- 拒絕︰近日有兩位用戶於該條目爆發編輯戰,故管理員依據方針把之保護。除非閣下於討論頁獲得社群共識,否則在未達到冷靜期的效果前,請恕未能為之解除保護。—J.Wong 2009年3月20日 (五) 08:39 (UTC)
看了很久,這位哥白尼老兄,也編了一段時日,是把批評平實居士比較激烈的用詞拿掉,但也沒有申請保護者所言「僅以蕭平實批評他人言論編修百科全書」。 而這位Newcl老兄好像是看不慣,還是在討論頁裏講不了理,就把對方編修的結果直接取銷了,這位哥白尼也取銷對方的文,就成了編輯戰。所以,「維基百科依據方針」也可成為不良份子搗蛋的保護方針....只要知道方法, 就可不讓對方編修,不管有理無理。所以維基百科是有待改進,當然,管理版主辛苦了,維基百科加油!
。--60.249.99.226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9:59 (UTC)
目前達成的共識是三區勁舞團分別叫大陸勁舞團、台灣勁舞團和香港勁舞團,避免某些台灣本土人士的不滿。最近大陸跟香港都有版本更新,希望能開放編輯。—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8日 (二) 07:58 (UTC)
- 備註:建議把討論多放幾天,並盡可能讓所有曾參與編輯戰的用戶知悉條目討論頁中正進行分拆討論,從以達成一個更為明顯的共識,謝謝。—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8:32 (UTC)
- 不是分拆詞條,只是修改表述。—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8日 (二) 08:38 (UTC)
看了維基百科管理員的留言「您今天向維基百科提交的內容有可能是我們需要的,因此我們希望你能花幾十分鐘,用自己的話把文章重新組織一遍,這樣就不會有人說你侵權了。記住這一點:數量不會給你帶來好處,只有質量能為你贏得榮譽。最後,謝謝您的合作。—Wcam」我才明白如何編寫維基百科了,我不再和管理員對着幹(反覆編輯管理員修改後的條目),而是用自己的語言,原創這個詞條的內容,現申請解除保護,並且感謝管理員Wcam的指導。-Wiki 2024年11月3日 01:11
- 備註::該條目的臨時頁面Nescrow/temp未被保護,建議閣下前往Nescrow/temp編輯。--KEGNS 2009年4月22日 (三) 16:41 (UTC)
- 因某IP使用者只將固定某報的負面消息置入,並將錯誤的學校基本資料回復,有造成民眾誤信偏向負面消息的疑慮,改回後又遭破壞,造成管理員作出半保護的決定
- 學校基本資料錯誤,必須即時更新
- 將建立學校介紹該有的基本條目
以上,請准予編輯。--Yeong Ho (留言) 2009年4月20日 (一) 08:02 (UTC)
- 拒絕,為防止非自動確認用戶解封後繼予破壞,短期內不解除半保護。--KEGNS 2009年4月20日 (一) 08:10 (UTC)
請求解除保護及移除POV模版。兩個月前,有編輯者進行編輯戰,要求保護以討論達致共識,可是他們在兩個月以來,討論頁內並沒有任何有關爭議的內容。繼續保護亦不見得達致共識,故要求解除保護。Iamtinma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18:19 (UTC)
目前因Advisory對於"立德大學頁面"的保護措施,剛好導致一般民眾都只能看到且誤信偏向負面的"引述新聞報導"
.
請立即做出解除保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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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就只能保護"無關正負面"之"立德大學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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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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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4月14日 (二) 02:26所做的修訂版本
.
根據維基百科的原則,Advisory應該不能"保護"這種引發爭議的內容. <-----------------------
.
本校不會有人能忍受該頁面都偏向負面的"引述新聞報導"叫做可供查證來源的資料
.
建議煩請盡速處理
.
"維基百科有相當的專業與權威,而不是論壇、網誌或民主試驗場"
.
"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
.
=============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維基百科目標是成為一部值得信賴、自由的百科全書,而不是論壇、網誌或民主試驗場
.
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
.
維基百科相關事件的處理參考: <--------------------------
.
投訴Twish破壞條目
.
Advisory你好,近來亞洲大學有可供查證來源的資料常常被Twish整段刪除,由你回退其破壞後,他又再度刪除之,可否請您前往查看呢,感謝,另外大葉大學及華梵大學的可靠來源資料亦遭其破壞。--95.82.204.209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3:43 (UTC)
.
Advisory,暫藉此處說明:可靠來源的背後意義是什麼?是表示學校辦學不力嗎?加入這種引發爭議的內容卻又不能討論現象為何,對用心辦學的學校是一種打擊。大家都考過聯考,現今學校這麼多,排名在後面的學校不表示學校、學生不好,光列一個新聞事件,95.82.204.209 (留言)你的訴求是什麼?匿名還說別人破壞,我說你引發爭議,意圖打擊學校和學生的士氣,別有所圖!填志願學生盡可隨意填,反正上不了,上了也未必敢去報到,這樣的新聞報導意義何在,後續發展又如何?95.82.204.209 (留言)你匿名的訴求又是什麼?還請 Advisory 留意「匿名者」意圖引發爭議、打擊學校和學生士氣的行為。—布學吾樹☆☆(talk)
.2009年4月13日 (一) 13:35 (UTC)
.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Advisory"
請求解除半保護。爭議已獲解決。--Szechwan001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9:59 (UTC)
請求解除移動保護。我需要將它移動到亞足聯冠軍聯賽(目前是重定向)。因為根據名從主人方針,應該使用亞足聯使用的官方名稱(繁體簡體,請見導航欄。)(但維基百科中有眾多條目是以亞洲冠軍聯賽為名稱的,請問是否需要一併移動?)//Rafo[m] 2009年4月11日 (六) 01:46 (UTC)
- 本條目 已解除保護,您的問題牽涉到眾多條目,建議在互助客棧提出。--KEGNS 2009年4月11日 (六) 03:06 (UTC)
請求理由。解除 請求保護頁面 how do you know林敏驄被User:Zoozoo破壞? User:Zoozoo is just updating the most recent data for 林敏驄!!!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Lamalama(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11日 (六) 03:52加入。
- 拒絕,對於這種修改,只能認為是破壞。另本條目曾被加入侵犯版權的內容。--KEGNS 2009年4月11日 (六) 01:16 (UTC)
請求解除保護。改為半保護,沒有全保護需要。—Mokaw (留言) 2009年4月8日 (三) 12:40 (UTC)
- 拒絕,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戰。請在保護期間善用對話頁與他人溝通—Ben.MQ 2009年4月8日 (三) 12:54 (UTC)
請求解除保護。由於此頁面與Wikipedia:首頁/2004版(未保護而已移動至Wikipedia名字空間)基本相同,如果可以的話請重定向到該頁。--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日 (五) 09:04 (UTC)
要加一些氣候方面的資料,結果不能編輯,請求解除保護 (該條目的編輯戰跟本人無關,可以等小弟加完了內容再繼續保護)。p.s.為幾個英文字就保護頁面,也有點誇張。 --Kerry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08:04 (UTC)
- 拒絕:請善用{{editprotected}},另外,還有幾日保護期就屆滿,屆時閣下就可以編輯頁面。—J.Wong 2009年4月2日 (四) 08:25 (UTC)
當初的編輯戰實乃本人不慎引起,今在此承諾不會再回退,請求解除其保護。——顧心陽¤★ 2009年4月2日 (四) 04:04 (UTC)
列證錯誤,曲解英文webpage的原本意義.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75.128.44.31(對話|貢獻)加入。
- 拒絕,該條目曾發生編輯戰,請先在討論頁上取得共識後,才再申請解除保護。--Advisory 2009年4月1日 (三) 10:54 (UTC)
原先半保護模板Template:Infobox CVG已經合併至Template:Infobox VG,請求解除保護該重定向頁。撤回請求。—Chief.Wei 2009年5月28日 (四) 13:32 (UTC)
- 備註:仍然有大量的使用,解除保護可能有潛在的被破壞危險—Ben.MQ 2009年5月28日 (四) 22:38 (UTC)
請解除本頁面保護,雖然之前因條目侵權而白紙保護,但是只會使該保目永遠見紅,請解除保護以便讓其他維基人編輯。—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5月28日 (四) 02:06 (UTC)
本戲劇是正在播放中的電視偶像劇集,可能會因現在的半保護導致條目的準確性有錯誤,請解除半保護讓知悉內容的維基百科人來擴充、編輯。--我挺東城衛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1:51 (UTC)
已無被破壞之問題,請解除保護--九巴296M線(登車)(查閱路線圖) 2009年5月25日 (一) 09:19 (UTC)
編輯戰另一方再沒有給出任何回應,判斷該條目的編輯戰已結束。且有用戶提出現在的保護影響了該條目的改進編輯。--Charles LEE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1:36 (UTC)
2008年美國中央情報局《世界概況》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都已經發布,請求解除保護。--cqwlcsy 2009年5月23日 (五) 11:33 (UTC)
世界運動會頁面目前資料並不正確 上一位申請者以主觀的觀點進行更改後就申請保護 以導致其他人無法做出正確的更改 在國家欄中"中華台北"應更正為中華民國(台灣) 會員欄責保留"中華台北"的名稱 此舉可以結合多方人的觀點 不料申請保護頁面者是中國大陸人士 他以主觀角度將中華民國(台灣)刪除 請求管理員做出更改或解除保護台灣護士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17:02 (UTC)
- 拒絕,條目曾發生編輯戰,請先於討論頁取得共識後再申請解除保護。--Advisory 2009年5月21日 (四) 17:51 (UTC)
請求理由。郭羨妮劇集、綜藝演出與外部連結的資料都不是最新的,申請解除保護進行修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s123(對話|貢獻)於 2009年5月21日 (四) 16:54加入。
請求理由。-對於有人質欵梁詠琪係1972而不是1976,梁詠琪國際歌迷會官方網頁 http://www.leungwingkei.net/ 關於梁詠琪個人檔案己清楚表明其生日日期25-03-1976,另 http://pda.eloklau.com/g/mag/twnext/31584582.html 台壹仔414期報導都指明其生日日期亦是25-03-1976,可見1972出生的話是不正確,gigi好明顯當時只是一時失言,所以希 望管理員解除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4.244.14.196(對話|貢獻)於2009年5月14日 (四) 12:28加入。
請求理由。鄭嘉穎新劇的資料已經出來,申請解除保護進行修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till8908(對話|貢獻)於2009年5月13日 (三) 06:55加入。
- 已解除保護--KEGNS 2009年5月13日 (三) 07:24 (UTC)
使用此模板,會刪除掉文章中原有的換行,把段落合併掉。需要修正此錯誤。—Camphora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6:26 (UTC)
- 拒絕:抱歉,高風險模板不能解除保護。請使用{{editprotected}}並給出修改意見,多謝。--KEGNS 2009年5月13日 (三) 07:02 (UTC)
IP用戶對此詞條的破壞已停止,申請解除此長期的保護。--Anilro 2009年5月8日 (五) 18:40 (UTC)
- 已解除保護,請將請求放在最頂部,不要放在最底端—Ben.MQ 2009年5月8日 (五) 11:32 (UTC)
自3月被鎖定以來完全禁止他人編輯,至今保護已兩個月,要求解除保護。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頁面保護長至8月,令其他人完全無法編輯,亦要求解除保護。—64.66.192.61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04:04 (UTC)
該保護是在爭議各方的爭議都已經結束7個小時後加上的,實在是沒有必要。KEIM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5:10 (UTC)
- 未解除保護,已多次發生編輯戰,未構成冷靜期。--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8日 (日) 15:34 (UTC)
已多個月無進行討論,被破壞風險基本解除,請求解除保護。-九巴296M線(登車)(查閱路線圖) 2009年6月28日 (日) 06:19 (UTC)
原保護之理由為「自動確認用戶多次移除維護性模板」,但現今維護性模版皆已不存在,故請求解除保護。—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25日 (四) 05:56 (UTC)
請求將此模版改為半保護,以方便更新。同類模版Template:CurrentPReview及Template:CurrentFAC現時均為半保護。--K217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5:07 (UTC)
請求解除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分類存檔的連鎖保護,理由如下:
- 這個頁面並不屬於常見頁面;
- 這個頁面未曾遭到任何破壞;
- 管理員也有疏忽的時候,有時在更新DYK時忘記把條目列入分類存檔;有時則會把條目歸入錯誤的分類,如[8]。我已經不止一次編輯過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分類存檔/自然科學,糾正分類錯誤的條目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6月22日 (一) 18:33 (UTC)
原保護之理由為「自動確認用戶多次移除維護性模板」,但現今維護性模版皆已不存在,故請求解除保護。-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20日 (六) 14:55 (UTC)
請求理由。表述不客觀,或帶有主觀偏頗。 詳細: 1、在對漢服釋義時,用大量及重複篇幅敘述滿清、屠殺等與釋義無關內容,對剃髮易服解釋得少,描寫屠殺場面過於熱衷,使人懷疑其釋義此詞條的目的。如:留髮不留頭等詞語敘述,用了兩次以上。 另,故意忽略剃髮易服令為先後兩次推行,以及剃髮令中的十從十不從,有刻意凸顯滿漢仇恨之嫌。
2、[原文]不過旗袍的立領、馬褂的對襟實際都在明朝服飾中可以看到,但滿服立領與對襟與漢服差別甚大,而西洋服裝同樣有立領和對襟的形制,所以不能證明明清服裝有承接關係。
上述表述非常的主觀及故意誤導,為了強行割裂旗裝與漢裝的內在聯繫,而製造這樣的一個理論性的邏輯。眾所周知,1644年,西方把立領文化遠隔重洋傳到中國的機率有多大?說明原編者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絲毫不顧歷史事實的存在。
3、[原文]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統治之後,國民政府即下「剪辮令」,而使得深受滿族殖民教育的漢人中有相當多人不能接受。辛亥革命的領導者學習西方,當時中國人正式改穿西式服裝,由此忽略了漢族傳統服飾的復興。
此處的「殖民教育」非常的主觀,建議原編者重新學習一下什麼叫做殖民教育。這等同於篡改歷史、胡編亂造。清朝康、雍、乾三帝的傳統文化功底深厚,四庫全書的編修、康熙字典的撰寫等等,無不是對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何來殖民教育一說?難道我中華民族在清朝之前講的是英文?可見,原編者為了達到其意想中的目的,已不惜在詞條中刻意使用一些瞞天過海的詞語,以期在不經意中誤導網民。
另,其時適逢袁世凱復辟,袁是穿漢服登基的,做為生存在同一時期的正面對手,辛亥革命的領導者怎麼會忽略了所謂的「漢族傳統服飾」呢?大家一起跟從袁世凱豈不是更完美?可見原編者為了給漢服在當時無法復興而尋找的理由是多麼的牽強。
4、[原文]近年,一些人重新倡導恢復清朝以前的漢族傳統服飾,獲得一些年輕人以及對傳統文化有興趣的人認可。漢服倡導者着重倡導在傳統節慶及祭祀等等場合率先穿着漢服,此觀點獲得越來越多人的認同。對於這個正在興起的現象,社會上有各種不同的看法,詳見漢服運動。
真是不知道,我喜愛傳統文化數十年了,怎麼忽然變成對漢服認可了?沒錯,我很喜歡傳統古裝,但從來沒有認可過所謂的漢服運動的團體或組織,原編者在此處是故意造勢,似乎是全國人民的多數都認同了他們的組織團體,實際情況只需看看這裡反對的聲音就知道了。。。。。。。。。以下略,全是為漢服運動發的廣告,即些段完全與漢服詞條釋義無關,是原編者為漢服運動強行塞入的插播廣告,從詞條釋義的角度上來看,這種做法是缺乏道德的。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北地長風(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12日 (五) 00:51 (UTC)加入。
摔角手米克·佛利使用的擂台名之一,為對應其他翻譯的摔角手內部連結,請求解除保護以建立重定向頁--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09年6月10日 (三) 10:39 (UTC)
- 怪,初次建立時呈現白紙保護狀態,現在卻又ok了,取消請求--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09年6月10日 (三) 10:48 (UTC)
請求解除保護及移除POV模版。十個月前,有編輯者進行編輯戰,要求保護以討論達致共識,可是他們在六個月以來,討論頁內並沒有任何有關爭議的內容。繼續保護亦不見得達致共識,故要求解除保護。—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6月10日 (三) 02:47 (UTC)
- 已解除保護—Ben.MQ 2009年6月10日 (三) 03:32 (UTC)
請求解除半保護及移除其模版。兩個數月前,有編輯者被認為進行編輯戰,有人要求保護以討論達致共識,可是他們在兩個月以來,討論頁內並沒有討論任何有關爭議的內容。繼續保護亦不見得達致共識,故要求解除半保護。Samcheng2002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2:26 (UTC)
請求解除半保護,我正要為該條目編寫內容.如果有侵權內容可以刪除.但是隨意的進行半保護,是不負責的行為.--Chineseleaf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25 (UTC)
- 拒絕,條目屢次被加入侵權內容,因此暫時不能解除保護。要編輯頁面請利用{{editprotected}}。--Advisory 2009年6月5日 (五) 14:15 (UTC)
哪裡有屢次加入侵權內容?只是一次編輯過程中.你們這樣實在太不負責任了.隨便搞個半保護就不了了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ineseleaf(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14日 (日) 19:02加入。
- 拒絕,閣下可以去看條目歷史,已有不止一次的匿名用戶複製他站內容過來。如閣下希望編輯,請使用{{editprotected}}或等待達到自動確認後再行處理。--Jimmy Xutalk·+ 2009年6月14日 (日) 12:54 (UTC)
已沒有移動編輯戰。—Mokaw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44 (UTC)
- 拒絕,未構成保護後的冷靜期。--Advisory 2009年6月5日 (五) 14:15 (UTC)
該條目之所以遭到多次破壞,是因為在當時是登上首頁的特色條目。而現在首頁已經換了另外一個特色條目,相信香港電車條目不會再遭到破壞了,因此請管理員解除保護。--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9:36 (UTC)
(-)反對((-)反對) 原因:有關修正內容合乎史實,並全部附隨充分事實新聞等證據及文獻參考,並且貼切時利,現代趨勢,相反,回退版本史料缺乏,乏善可陳, 其中的歷史部份甚至含有教徒的偏面觀點、幻想,幻覺、既不合乎維基中立方針,不客觀,亳無事實根據,也亳無參考價值,例如:
「可是新約聖經記載使徒們去世以後,撒但便趁機撒下一些産生假基督徒的種子。這些冒充信徒的人也自稱為基督徒。」
另外,有關提及回退版本「中國」的部份,亦是含善可陳,既沒有提及晚清時期教徒的作為,特別是傳教士販賣鴉片,事實上明清未年的人民也會用到其他合乎中國語文原則推理出對基督徒的稱呼,例如「教徒」、「耶教徒」、「邪教徒」等等,可見如今的回退版本根本沒有存在價值。
由於被指控的「無法查證的負面內容」只是mys 721tx自己的偏見、不動手查證及選擇性失明,請管理員除消「半保護破壞」。
請求解除保護,條目本人會依據維基規則,繼續編輯此新條目 ,謝謝 !!! }} --Lovegx999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4:30 (UTC)
- 拒絕請求,廣告宣傳。—Wcam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7:15 (UTC)
- 拒絕請求,保護毋須由其本人提出,請求理由不效。—J.Wong 2009年11月10日 (二) 07:24 (UTC)
管理員User:RalfX濫用權限對頁面進行全保護。見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4:20 (UTC)
- (-)反對,這條目確實侵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16:19 (UTC)
- 呵呵。同學,上面的留言是由兩句話組成的,先去前往參觀一遍再來吧。想必你一定是忙於反對了。—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2:10 (UTC)
該條目的創建者仍在編輯該條目,不應該半保護。如果維護性模板被移除,正確的解決辦法是暫時不要回退;等到編者完成了該條目的編寫,再重新掛上模板。--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9:23 (UTC)
- 已解除,認同閣下說法,先勿防止用戶繼續改善條目,直至穩定以後再掛模板。是為合理。—J.Wong 2009年11月10日 (二) 07:05 (UTC)
被濫權管理員以「全保護」的名義實施封禁,請解除「保護」。
--這是我的 (我不喜歡被侵犯) 2009年11月27日 (五) 14:00 (UTC-5)
請解除對和這兩個頁面的保護,編輯這兩個頁面是我個人的權利,請管理員予以尊重!
--解除 (保護) 2009年11月28日 (六) 22:00 (UTC-5)
- 請確定您到底要用哪個帳號參與討論。根據WP:傀儡政策,您不得使用傀儡參與討論來左右討論結果,或者參與編輯戰以繞過回退不過三的限制。如果您希望往後都是用KO.7參與編輯和討論,並廢置KO.2,請明確表明;反之亦然。此外,您以前在用戶頁張貼的內容違反了我們的WP:用戶頁指引;因此除非您能作出保證,不再在用戶頁放置違反指引的內容,特別是「過多無關於維基百科、維基理念、協作、自由內容、創作共用等主題的個人見解」,否則我相信您的用戶頁不會得到解除保護。--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11月29日 (日) 03:47 (UTC)
請求解除半保護,以增加江澤民等人在西班牙和阿根廷被起訴事件。Dotnetfw (留言) 2009年12月21日 (一) 05:41 (UTC)
- 拒絕請求,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12月21日 (一) 07:39 (UTC)
此條目資料過於繁雜,需要整理,在此請求解除保護以便編輯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12月27日 (日) 04:00 (UTC)之前加入的。
- 拒絕請求,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12月28日 (一) 16: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