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解除存檔/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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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保護,原因:已長期保護--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6日 (四) 09:35 (UTC)
- 請求解除保護,原因:從2008年4月5日一直全保護至今日(2011年1月17日),使人無法創建條目,長達1108天,在此要求解除保護以創建條目編寫內容。--今古庸龍(ten7728) (留言) 2011年1月16日 (日) 22:49 (UTC)
我是遠志明本人。我發現有人貼上不實之詞,我無法刪除(在簡體頁)。今天發現是被保護了。我希望管理員解除此條目保護,好讓我本人可以編輯並生效。謝謝!願上帝賜福你!遠志明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uanzhiming(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0日 (四) 02:39加入。
- 未受保護,無可受理。—J.Wong 2011年1月21日 (五) 10:15 (UTC)
- 解除保護,原因:沒必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5日 (二) 16:12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現在首頁已經不用--UAL55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04:15 (UTC)
- 解除保護,原因:長期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04:13 (UTC)
- 解除保護,原因:需要維基化作榜樣,使新手不再亂加東西。Ccasci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0:07 (UTC)
- 解除保護--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4日 (五) 05:41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長期保護--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4日 (五) 05:41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2月5日 (六)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請求解除保護,原因:封禁申訴通過,現已非永久封禁,用戶頁已無全保護之必要。Zilong0419 2011年2月16日 (三) 10:50 (UTC)
http://zh.wikipedia.org/wiki/美商GDI
此頁面之批判性觀點
* 類似GDI網路騙局(論壇內容) * 完整詳細分析美商gdi的遊戲規則(論壇內容)
此論壇網站為了造流量,用不實言論毀謗 GDI,有損維基百科的權威,請解決保護並刪除。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84.177.82(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24日 (四) 16:42加入。
美商GDI-咖啡王子蔡大哥: 維基百科是公正的 不是要讓有心人士做攻擊 這違反維基百科的精神和形象 如果GDI是那論壇所形容的網路騙局 那維基百科就不應該有美商GDI的存在 不是嗎? 一家公司已經發展十年 而且是無負債公司 還是美國直銷協會的會員 不容許任何人做不實指控 美商GDI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對那位不實指控者提出告訴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33.8.112(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24日 (四) 17:06加入。
美商GDI-小珍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84.177.82(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24日 (四) 17:18加入。
美商GDI-小雪: 有心人士利用維基百科來作為攻擊美商GDI的內容文章 我相信維基百科是公平且正義的 並不是讓有心人利用的 而且那個論壇所有的內容都是攻擊且不實的字眼 希望可以解決保護加刪除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41.242.105.236(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24日 (四) 18:16加入。
美商GDI-竣宏 http://zh.wikipedia.org/wiki/美商GDI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84.58.173 (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24日 (四) 18:18加入。
美商GDI-呆呆團隊講師~小乖~: 維基百科的內容,幾乎都是由網友們大家來創作,但是內容若是有涉及到惡意攻擊其他公司形象,因該立即刪除, 避免影響維基百科的形象。 此頁面之批判性觀點
* 類似GDI網路騙局(論壇內容) * 完整詳細分析美商gdi的遊戲規則(論壇內容)
內部許多文章,都是斷章取義;而且文章的上方也有在家工作系統跟網路直銷的連結點, 實在可笑,作者本身的心態就不太對了。 這樣的批判,都可以放入維基百科內,有違背公平正義的原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ute19900101(對話|貢獻)於 2011年2月25日 (五) 12:31加入。
美商GDI小曲: 一個公司的名譽好不容易建立起來,因為有心人士的攻,而下滑,太不公平了,因該立即刪除。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240.185.4(對話|貢獻)於2011年2月25日 (五) 14:50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2月25日 (五)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 解除保護,原因:User:Littlebtc已經不活躍,保護此頁已經無需要--UAL55 (留言) 2011年3月3日 (四) 11:49 (UTC)
- 解除保護
- 請求理由:更新資料
user:Ngcwing 2011年3月14日 (一) 23:51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參見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MediaWiki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09:29 (UTC)
理由:原用戶已經長期被封禁且沒有活動--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 2011年4月2日 (六) 07:51 (UTC)
以往類似的套話即使是自己寫出的也因為是客觀事實而被認為是抄襲,請求解除保護以便編輯
請求將廉政署頁面保護期縮短至該署組織法制定公布當日16:00(UTC)(公布日期本人將告知)--小麟小麟 (留言) 2011年4月4日 (一) 15:33 (UTC)Inspector 法務部廉政署 理由:該署法源已完成立法,成立在即;全保護至7月非常不合理。2011-4-3 13:30(UTC)
理由:已經長期保護且沒有活動。另:以前存檔中的很多解除保護請求要不要也處理一下?--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 2011年4月5日 (二) 14:57 (UTC)
存檔 |
被WS227全保護,目前要進行更新工作無法開展。當事人之一的PinkiWu本屬於應被封禁對象—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4月9日 (六) 12:21 (UTC)
目前被半保護,希望可以解除此狀態,否則無法編輯全新進度 2011年4月12日 (二) 12:19 (UTC)
已有朋友建石家莊市第二中學/temp,這版本應沒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4月13日 (三) 08:42 (UTC)
法務部廉政署
該署組織法將於2011.4.20制定,請於是日16:00(UTC)解除保護;以便編輯籌設進度 小麟小麟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2:41 (UTC)
- 反對,該機關由法務部政風司改制升格,未來移動該條目名稱即可。--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18:08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同上--UAL55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1:02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同上--UAL55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1:02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參照英文版,改為半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1:02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同上--UAL55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1:03 (UTC)
目前全保護,請求解除保護,因為對集通鐵路簡介的內容十分陳舊,且部分表述錯誤,不符合現實情況。
介紹
內蒙古集通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目前全國管轄歷程最長、經營規模最大、經濟效益最好和唯一以集團化模式經營的合資鐵路公司,目前管轄營業里程1316.6公里,其中集(寧)—通(遼)鐵路(944.7公里)、錫(林浩特)—多(倫)鐵路(273.9公里),錫(林浩特)—烏(蘭浩特)線錫(林浩特)—扎布其爾段98公里,蒙東路網建成後將達到近4200公里。既有集通、錫多鐵路運輸能力1億噸/年,貨運量由1996年462萬噸增至2010年4899.9萬噸,增長近9.6倍。實行集團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模式,集團公司下設運輸生產單位12個,子公司19個,其中控股合資鐵路公司5個、參股合資鐵路公司2個、全資子公司9個、多元性質控股子公司1個、多元性質參股子公司2個。從業人員總數近1.3萬人。自1995年12月正式開通運營,特別是2008年集團公司組建以來,緊緊抓住區域經濟快速發展、鐵路建設大規模展開的黃金機遇,遵循精心謀事、科學辦事、認真做事的經營理念,堅持艱苦思維、科學管理、唯實高效、開拓創新的工作主線,全面構建鐵路運輸、鐵路建設、多元經營、後勤保障協同發展的經營模式,形成覆蓋運輸經營、煤炭運銷、工程建設、專業通信等多領域的經營格局,運輸體量不斷擴充,經營效益快速增長,企業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營業收入由1996年4.8億元增至2010年33.6億元,增長6倍。總資產由1996年25億元增至2010年190億元,蒙東路網建成後總資產達到近1200億元。連續4年入圍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http://www.jttl.com.cn/ldgh.aspx
多元經營
依託運輸資源和區域資源,按照聚精、打散、開流的多元經營發展思路,整合優勢、集中優勢、藉助優勢、發揮優勢,多元經營實現良好起步。集中精力發展優勢產業,緊緊抓住新線建設、既有線改造有利機遇,大力開發工務軌枕、配件生產等新興項目,積極拓展工程建築市場,擴充企業經營體量;加快滿州里滙豐物流園區建設,形成了集倉儲裝卸、延伸服務、進出口貿易於一體的多功能口岸物流產業。靈活機動打好「短平快」項目,建立多元經營與運輸生產經營緊密配套的市場開發跟進機制,大力發展石砟和燃油購銷等短線經營項目;實施煤炭運銷等同類業務重組整合和功能調整,形成運銷集中統一、運力集中調控、場營集中管理模式,進行賁紅煤炭裝車基地、哲里木集散站擴能改造,提高煤炭集疏運能力。穩步實施 「協辦協管」多經模式,採取多元企業和站段協辦協管方式,大力發展機車車輛部分配件機加工、水電工程施工、石砟購銷和專用線代管代維修等項目,促進多元經營向規模化、規範化、產業化方向發展,企業綜合創效能力明顯提高。http://www.jttl.com.cn/ldgh.aspx
企業管理
面對集團化運作的新形勢,本着「規範內實、科學操作、集約經營、提升效能」的原則,全面規範經營管理機制和運作模式。規範經營決策,實行經營班子集體決策和專家顧問輔助決策,對集團公司重大投資、機構設置、人員調整等「三重一大」事項全部經班子集體研究,面向社會聘請金融、法律、財務方面的專家組成顧問組,對重點經營事項進行決策把關。嚴格財務管理,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實行財務負責人委派制,針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開展集通線開通運營以來標準最高、力度最大、考核最嚴的增收節支工作,並建立以企業內部審計為主、外聘審計為輔的審計監督體系,促進經營管理的有效規範。強化資產管理,嚴格物資採購四方聯責審核把關,實行物資設備集中管理分級保管和廢舊物資公開競價處置,加強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大修工程項目管理,按照項目投資額度分別進行預算審價、跟蹤審價和竣工結算審價,提高了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實行大額資金使用「分額度分等級分職級」聯簽審核制,確保資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優化勞資管理,科學核定運輸生產站段定員編制,運輸業平均每營業公里控制在7.9人。完善重點經營管理制度體系,建立以《集團公司獎懲辦法》為主架,以集體和個人獎勵、安全生產責任、經營管理責任、職工行為紀律責任、建設管理責任和領導幹部問責處罰為輔件的「一主六輔」獎懲制度;建立以《集團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定》為主體,附帶用工計劃審批、勞務派遣用工、聘用人員等6項制度的「一主六輔」勞動用工管理辦法;完善以《集團公司勞動工資管理規定》為主體,勞動工資計劃管理、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系統安全效益效率考核等6個管理辦法相配套的「一主六輔」勞動工資管理辦法。http://www.jttl.com.cn/ldgh.aspx
企業文化
結合鐵路行業特點和集團公司實際,按照「符合公司發展要求、遵循文化發展規律、體現職工根本利益」的總體要求,全面開展安全、經營、管理、服務、和諧五大文化建設,統一企業理念、行為和視覺識別系統,增強廣大職工的歸屬感、使命感和責任感積極構建以「管理精到、標準精確、工作精心、作業精細」為核心的安全文化,促進了員工日常安全行為養成。不斷豐富以「合作發展、創新發展、集約發展、高效發展」為核心的經營文化,全員拓市場、節成本、擴體量的經營意識明顯增強。深入拓展以「誠信服務、熱情服務、周到服務、一流服務」為核心的服務文化,企業對外形象逐步提升。努力營造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為核心的和諧文化,形成了以人為本、集智聚力的良好環境。
--Conquer 1984 (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7:55 (UTC)
- (:)回應侵犯版權。★冰霜葵♖※ 2011年4月16日 (六) 02:57 (UTC)
- (:)回應我整理的是關於集通鐵路的正確表述,何來侵犯版權?懇請管理員核實!--Conquer 1984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3:14 (UTC)
- (:)回應,您好,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拷貝或複製文字文本亦屬於侵犯版權。除非閣下已經獲得版權所有人同意。★冰霜葵♖※ 2011年4月16日 (六) 04:00 (UTC)
- (:)回應我整理的是關於集通鐵路的正確表述,何來侵犯版權?懇請管理員核實!--Conquer 1984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3:14 (UTC)
「 | 侵犯版權指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對其作品、出版物進行複製、再分發的行為。 | 」 |
「 | 版權所有:內蒙古集通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 (:)回應,管理員您好,我是內蒙古集通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文化宣傳處工作人員,原有關於集通鐵路的介紹與現有情況嚴重不符,涉及的里程數、隸屬關係等是錯誤的,懇請刪除或核實更改!期盼!!內容可參考我公司官網介紹:http://www.jttl.com.cn/ldgh.aspx。邮箱:xinxi@jttl.com.cn--Conquer 1984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6:19 (UTC)
- 很好,再去發個郵件之類說明一下就可以了--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 2011年4月17日 (日) 11:14 (UTC)
- (:)回應,管理員呢?急盼!--Conquer 1984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07:12 (UTC)
- (:)回應,管理員您好,我是內蒙古集通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文化宣傳處工作人員,原有關於集通鐵路的介紹與現有情況嚴重不符,涉及的里程數、隸屬關係等是錯誤的,懇請刪除或核實更改!期盼!!內容可參考我公司官網介紹:http://www.jttl.com.cn/ldgh.aspx。邮箱:xinxi@jttl.com.cn--Conquer 1984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6:19 (UTC)
- 未解除,參見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您可在用戶子頁面創建條目有可靠來源的版本,完成後請重新提交請求或尋求管理員幫助,謝謝。--Gakmo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07:19 (UTC)
- (:)回應,原有的關於集通鐵路中「集通鐵路自內蒙古烏蘭察布的集寧南站至通遼,全長995千米」、「現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鐵道部共同投資」、「但是在管理權限上歸呼和浩特鐵路局管轄」、「該線由呼和浩特鐵路局下屬的集通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營運」這些表述都是錯誤的,為維護我公司權益,請刪除這些內容。--Conquer 1984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08:35 (UTC)
- 完成,若有內容上的要求請到Talk:集通鐵路提出,謝謝。--Gakmo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09:11 (UTC)
- 由全保護改為移動保護加半保護,原因:主要問題是命名,加上百樂兔已經被封禁,移動保護已經足夠,加上條目長期欠缺更新(大概兩個月),有必要開放編輯。★冰霜葵2011年4月21日 (四) 15:59
- (+)支持解除全保護,僅保持移動保護即可。-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21日 (四) 08:02 (UTC)
- 完成,僅移動保護。--Gakmo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09:13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百樂兔已被封禁--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 2011年4月17日 (日) 11:17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長期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0:05 (UTC)
- 請求解除保護,原因:
- 此頁不應被保護,互助客棧不是條目,而是用戶發表討論意見的地方。保護此頁將嚴重影響討論的正常進行。
- 本頁並未發生需要整頁保護的破壞行為,惟少數用戶的發言不被部分人士接受,但這不能成為禁止特定人群以外人士發言的理由。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12:50 (UTC)
- (+)支持請縮短保護時間,以維護IP用戶發言權利。--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請加入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1年4月27日 (三) 15:32 (UTC)
- 完成解除保護,原保護期確實太長,不利於新人在公共討論區參加討論。--長夜無風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18:27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長期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09:59 (UTC)
- (-)反對,高使用頻率的替換引用模板,解除保護不宜。上面那個分類重定向模板理由亦同此。Zilong0419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5:38 (UTC)
- 至少請刪除「想創建條目?到條目創建請求提交你的條目,維基人很樂意幫助。」一行。--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4:47 (UTC)
- 未解除:高風險模板。如有修改建議,請到模板討論:Welcome提出。--pedist (對話頁) 2011年5月2日 (一) 07:15 (UTC)
- 解除保護--HW(留言 - 貢獻) 2011年4月29日 (五) 03:42 (UTC)
- 已解除--pedist (對話頁) 2011年5月2日 (一) 07:20 (UTC)
- 解除保護--HW(留言 - 貢獻) 2011年4月29日 (五) 03:42 (UTC)
- 已解除--pedist (對話頁) 2011年5月2日 (一) 07:24 (UTC)
- 解除保護,原因:擁有新諮詢待修改,內容擁有少許部分需要進行添加。—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75.139.39.246(對話|貢獻)於2011年5月1日21:22 (UTC+8)加入。
同請求,IP用戶並不是破壞者,只是屬於編輯爭議 Aoke1989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07:34 (UTC)
- 請求解除半保護,歷史研究(討論·貢獻·封禁(日誌))所發動的編輯戰,及其支持者Snorri(討論·貢獻·封禁(日誌))、Fu ht(討論·貢獻·封禁(日誌))、Jsjsjs1111(討論·貢獻·封禁(日誌))的大量刪除有出處的內容,已在半保護之前提報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他們向來拒絕討論,無法藉由討論頁解決--112.104.28.11 (留言)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5月22日 (日) 12:02 (UTC)之前加入的。
- 未解除,Talk:百團大戰中,User:Snorri並非不回應,請在討論頁內繼續溝通。—Ellery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06:51 (UTC)
- 請求解除全保護,管理員過份自私,經常以關注度為由刪除頁面,懷疑維基有偏袒管理員之嫌。並投訴管理員Ellery胡亂刪文及申請保護Sam16hk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6:20 (UTC)
- (+)支持,童星也是藝員,為何只刪除螢幕上出現童星的條目,又不刪除那些螢幕後的一班配音員?小希~*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6:31 (UTC)
- (!)意見:第二次的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5/03#陳子慧)的討論依然是傾向刪除的,因此此條目在今天稍早被我執行刪除,User:Ellery只是根據此次討論結果,對被被重複建立的內容以快速刪除的G5標準執行快速刪除,也由於此條目在第一次被刪除後已有多次重複建立的紀錄,才會被白紙保護。方針上的問題,可以在客棧裡現在的討論串(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關注度(配音員爭議續))中繼續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27日 (五) 08:13 (UTC)
- (!)意見:當時保留同刪除票數是一樣的,根本就是你偏袒支持刪本條目的人,另外你自己都是保留的,請你不要忘記.至於重複建立原因,亦是管理員偏坦刪除者造成Sam16hk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8:50 (UTC)
- (-)反對,非常支持管理員的英明決定。另外,請留意管理員投了保留票,所以你屈佢""偏袒支持刪本條目""完全說不通--北極企鵝觀賞團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9:10 (UTC)
- (!)意見:事實票數一樣,為什麼要說傾向刪除呢,你這樣是係盲目反對,我懷疑管理員沒有看過放學ICU之節目。Sam16hk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09:21 (UTC)
- (!)意見:當時有7票投刪除,4票投保留(有1票不符資格所以不計),怎麼會票數一樣呢?-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14:32 (UTC)
- (:)回應:其中有2個刪除票是以「惡搞」的理由來投票,而事實已證明這條目並不是惡搞,理應不作考慮。小希~* (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15:15 (UTC)
- (!)意見請管理員注意:以惡搞的理由的投票並不成立。--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29日 (日) 21:07 (UTC)
- 未解除: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關注度(配音員爭議續)討論出共識後,再視共識處理條目存廢。—Ellery (留言) 2011年5月30日 (一) 07:52 (UTC)
- 解除保護,原因:不合乎高風險模板的要求--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5日 (日) 03:42 (UTC)
- 因為其為精密模板,改為 永久半保護。—Ellery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2:17 (UTC)
- 解除保護,原因:見Wikipedia:RRD#2011年6月5日--UAL55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0:43 (UTC)
- 已解除—J.Wong 2011年6月11日 (六) 08:07 (UTC)
請求解除半保護狀態。 User:Koika 不願意討論以致於誤解與我有編輯戰,我多次想與他討論,他皆不回應。 他如此使用半保護狀態,已損及我(新建用戶)與 ip 用戶的編輯權益。 詳情請至永康區條目之編輯歷史與 User:Koika 之討論頁─ 」永康區條目」 。 Genial1509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3:41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破壞已經是2008年了--UAL55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8:45 (UTC)
- 解除保護,原因:不必保護的頁面--UAL55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7:09 (UTC)
- 解除保護,原因:不必保護的頁面--UAL55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7:09 (UTC)
- 解除保護,原因:不必保護的頁面--UAL55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7:09 (UTC)
- 已被半保護1個多月,有編輯請求--Ben.MQ 2011年6月23日 (四) 12:22 (UTC)
- 解除保護,原因:永久查封請用{{indefblockeduser}}--UAL55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0:17 (UTC)
該部組織法將於6月29日制定,欲進行編輯請於是日16:00(UTC)解除保護 [小麟[User:小麟|小麟]]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7:00 (UTC)2011.6.24 17:00(UTC)
- 建議先至Talk:中華民國文化部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23日 (四) 21:51 (UTC)
- 意見同上,因此暫不予解除保護。—Ellery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02:10 (UTC)
- 解除保護,原因:本頁面曾被速刪數次,所以目前被設定全保護,皆因當時創建時機尚未成熟。參照其他的學校消歧義會用最簡短的簡稱,故決定以「大業國中」做消歧義,而「大業國民中學」會重定向至「大業國中」。消歧義1為「嘉義市立大業國民中學」;消歧義2為「臺中市立大業國民中學」。請解除全保護。謝謝。--Mihara57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03:50 (UTC)
- 欲編輯「體育」段落,該段落內容為空,請求解除保護。--Zhousiyuan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09:59 (UTC)
- 解除保護,原因:重定向到中國持不同政見者列表--UAL55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09:54 (UTC)
- 解除半保護,原因:作為經濟學家不應過多得提及其對社會或政治的個人言論,且頁面中引用語錄斷章取義,以偏概全,混淆視聽。建議去除語錄與主持觀點兩項,詳見討論頁。--DouO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日) 13:46 (UTC)
- 解除保護,原因:期限已到 小麟小麟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6:49 (UTC)2011.7.4 16:48(UTC)
- 解除保護,原因:重定向到內容完全相同的Template:HideF--UAL55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0:04 (UTC)
- 編輯並非解除理由,請提案至其議頁。駁回。—J.Wong 2011年7月6日 (三) 10:25 (UTC)
- 解除保護,原因:不必再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5:49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保護4年--UAL55 (留言) 2011年7月15日 (五) 08:28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保護4年--UAL55 (留言) 2011年7月15日 (五) 08:28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保護4年,用戶已退出--UAL55 (留言) 2011年7月15日 (五) 08:27 (UTC)
- 解除保護,原因:不必再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15日 (五) 08:25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只刪除1次,即使原創研究也不應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15:08 (UTC)
- 已解除 --Ben.MQ 2011年7月20日 (三) 15:10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長期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4:05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無需保護;「被永久封禁的user:Luke7956以浮動IP(180.217.214.*)持續繞過封禁發言。--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6:06 (UTC)」不能成為封鎖交流版面的理由。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7:17 (UTC)
2011年7月22日批量解除保護
- Wikipedia:維基榮譽/授獎提名投票/維基站務獎/Maxwell's_demon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PhiLiP
- Wikipedia:狀況回報
- Wikipedia:投票/刪除理想語
- Wikipedia:投票/模擬退火與模擬煺火
- Wikipedia:投票/「2008年崇禮門縱火事件」條目命名爭議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Cloudcolors
- Category:黑名單的維基用戶分身
- Wikipedia:投票/人物模板能否使用國旗
- 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頁面第二次投票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2次
- User:Chi1229
- 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頭部
- Category:反中國的維基用戶分身
- User:Isnow/testJS.js
- User_talk:台灣少年
- Category:Willy_on_Wheels的維基用戶分身
- Category:十字軍大屠殺的維基用戶分身
- Category:Thomaslau的維基用戶分身
- Category:民國九十五年的維基用戶分身
- 解除保護,原因:無需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6:16 (UTC)
- 除了部分較近期才保護的頁面以外,以上全部 已解除。—AT 2011年7月23日 (六) 02:52 (UTC)
- 全部解除--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7:30 (UTC)
- 除了部分較近期才保護的頁面以外,以上全部 已解除。—AT 2011年7月23日 (六) 02:52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無需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6:16 (UTC)
2011年7月24日批量解除保護
- Tohd8BohaithuGh1
- 稻草人(超級娃娃戰士)
- 吳思賢(藝人)
- 爆丸(第2版wikipedia)
- 大海(唱片)
- 原鄉時尚
- 文林堂 - 白紙保護半保護一年,各個創建版本分布於3年--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7:48 (UTC)
- 自己百科
- 青年創業貸款
- Biometics
- 西安郵電學院
- 肏
- 解除保護,原因:已保護3年,另見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0年#維基人,應重定向到Fuck。--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07 (UTC)
- 未重定向,內容不同。--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8:00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保護3年,另見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0年#維基人,應重定向到Fuck。--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07 (UTC)
- 讓-克里斯托夫·波拿巴
- 耀人
- 飛雁專案
- 職涯啟航
- 青少年問題調查研究
- 醫改會
- 蘇黎世產險
-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 賴舜明
- 李錦妍
- 東方物流
- 搖搖新世代
- 郭怡君
- 東亞唱片(集團)
- 總政治作戰局
- 錫安社會服務處-_勗勵軒
- 管中閔
- 大專RICH職場體驗資訊網
- 王仲銘中學
- 吉娃娃犬世界
- 陳琳_(學者)
- 解除保護,原因:已保護3年--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6:57 (UTC)
- 簡繁混用的條目名稱。-冰霜葵(議|勛) 2011年7月24日 (日) 07:00 (UTC)
- 即使如此,也不必保護,難道所有簡繁混用的條目名稱都要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05 (UTC)
- 簡繁混用的條目名稱。-冰霜葵(議|勛) 2011年7月24日 (日) 07:00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保護3年--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6:57 (UTC)
- 台南市鹿耳門天后宮
- 麥頌賢
- 毛景謙
- 賀頌茵
- 聖若瑟皇國
- 體育統一迪納摩
- 笨笨
- 酷拉皮卡的禱祝文 - 白紙保護,降為半保護,連續3年有創建。--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7:33 (UTC)
- 現代教育(香港)
- Choi_Tsun_Man_William
- 大台灣國協
- Obama
- Cock
- Template:Switch
- Template:If
- Template:Qif
- Category:綠葉演員
- Category:甘草角色
- Category:甘草演員
- Category:死亡人物
- 蔡正逢
- Category_talk:影武者的維基用戶分身
- 打倒中華人民共和國
- Choi_Tsun_Man_William(蔡浚文)
- 陳琳博士
- 中共特務
- 解除保護,原因:已長期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6:51 (UTC)
- 除了以上指明的條目,其他均 已解除 --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7:56 (UTC)
- 解除保護,原因:已長期保護--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6:51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破壞已是3年前--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24 (UTC)
- 用戶頁無期半保護是為慣例,一般不需解除。--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8:53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破壞已是4年前--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23 (UTC)
- 用戶頁無期半保護是為慣例,一般不需解除。--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8:53 (UTC)
- 解除保護,原因:破壞已是4年前--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7:23 (UTC)
- 用戶頁無期半保護是為慣例,一般不需解除。--Ben.MQ 2011年7月24日 (日) 08:53 (UTC)
朱雪璋條目申請解除保護
- 建請解除保護,原因:現行內容與事實不符,有吹虛跨大之嫌,懇請解除保護,還原真相。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7月29日 (五)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 拒絕請求,考慮爭論的解決。—Ellery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02:05 (UTC)
- 立即解除保護,否則作進一步抗議行動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2:27 (UTC)
- 不要同我說以關注度或重建文章作為白紙由保護之理由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2:27 (UTC)
- 原作者,已加強關注度,這樣刪文WIKI沒有進步空間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2:27 (UTC)
- 存廢覆核有不公平之嫌2011年7月27日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2:37 (UTC)
- Nivekin你多次進行廢存覆核最後偏袒支持刪文者刪文都是對原作者不公平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2:37 (UTC)
- 立即快速解除保護,配音員亦欠關注度你又不提廢存兼白紙保護,管理員做法好有問題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11:15 (UTC)
- 拒絕請求。—Ellery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08:19 (UTC)
- 繼續提出解除保護請求,否則作進一步抗議行動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2:04 (UTC)
- 抗議管理員包庇支持刪文者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2:04 (UTC)
- 抗議管理員令WIKI沒有進步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2:04 (UTC)
- 要求重新討論小主持條目發展問題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2:04 (UTC)
- 抗議管理員利用關注度作刪文方針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2:04 (UTC)
- 拒絕請求,你要求他人尊重作者,也請你遵守維基百科的方針。請勿反覆重提。--Ben.MQ 2011年7月30日 (六) 13:31 (UTC)
- 繼續提出解除保護請求,否則作進一步抗議行動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4:43 (UTC)
- 現在是管理員沒有尊重作者在先,現在是維基百科的方針有問題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4:43 (UTC)
- 反對管理員不願意接受討論新方針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4:43 (UTC)
- 反對管理員沒有正視配音員同小主持爭議之問題Sam16hk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4:43 (UTC)
- 拒絕請求。最後一次警告,若再重複請求將予以封禁!—Ellery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10 (UTC)
- 並無任何來源查證劉德華現在持有的是英國國民(海外)國籍,也無來源查證劉德華不擁有中國國籍。現在國籍方面填寫產生了爭議,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國籍欄未得到可靠來源查證時,不宜斷然的添加,避免誤導讀者。請求管理員修改或解除保護。--Luoqwer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9:13 (UTC)
- 請留意一下上面那位用戶不斷在不同的條目內宣示主權,而對所有的條目幾乎沒有任何貢獻。根本上就無須理會他的所謂請求理由。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的戶口予以封禁。Squirrelpak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7:31 (UTC)
- 你多次在劉德華和梁朝偉條目,添加自己主觀認為的國籍內容,而你卻沒有列舉出產生爭議內容的來源查證。維基百科內容添加方針重在可供查證,有依有據。閣下卻多次提示下依然不遵從,如要封禁也是閣下您吧.--Luoqwer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8:05 (UTC)
- 我已經清清楚楚在你的討論頁內說明理由,提供明確的法理依據為何兩人國籍如此。對於你來四處搗亂;胡編亂造,我既沒有投訴,亦沒有退回你的其他條目的野蠻行為,已經是非常的容忍。Squirrelpak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9:12 (UTC)
- 你可真會胡編亂造。跟你已經多說無意。--Luoqwer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9:46 (UTC)
- 已經過了保護時間--Curveatoms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4:51 (UTC)
- 播出日期將近(9月12日), 角色資料呼之欲出, 有必要解除保護並加以編輯, 令讀者得知最新資訊. Pauline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3:09 (UTC)
- 保護期截止9月15日,在下認為沒有提前解除的必要--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34 (UTC)
- 那你可否幫幫忙編輯一下??? 我沒有權限... 播出日期: 2011年9月12日 21:30 角色: 歐陽震華叫江東健, 林峯叫邰風, 楊怡叫方小芳 (因為雜誌都出了故事大綱, 部分TVB的職員亦在其新浪微博證實了此消息.) Pauline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13:35 (UTC)
- 保護期截止9月15日,在下認為沒有提前解除的必要--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34 (UTC)
- 取消半保護,並不只有Wikipedia:自動確認用戶才知道該地鐵線路的詳細信息。--Liuxinyu970226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0:03 (UTC)
- 完成,原保護時間過長 --Ben.MQ 2011年8月31日 (三) 12:02 (UTC)
古巴條目
管理員解除保護;古巴條目內容,一點也不中立,此條目跟本是由被暴權集團牽著走、受意見強姦、而誤支持共產恐怖份子主義的大陸人所寫的;現在管理員請解除保護。
因本人是新手,不熟悉創建條目的規範才犯"屢次創建的宣傳頁面",本人已在討論頁上詢問被認為是宣傳頁面的因由及改善方法。並得到以下回覆:
"(*)提醒:请使用中立语气改写条目并移除有宣传色彩的文字。讨论页上的那句话很适合放在条目里。--バカLC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9:53 (UTC)"
所以希望管理員解除保護,以便再一次創建條目及更正內容問題。 或者我可以先把修改了的版本交給管理員先看嗎? (如果可以,我可在哪裡編輯和找哪一個管理員?) 謝謝.Morganairis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05:03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9月6日 (二)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申請解除保護
Zilong0419申請權保護理由不實
因為,該條目仍在編輯中,並且有帳號用戶參與編輯
全條目已經註明尚有未經證明及研究不足內容
但是仍然被IP用戶全篇幅刪除
有人在討論頁面請求刪除者說明刪除原因,兩天了沒有人回應
我認為是有人故意妨礙編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1.252.159.87(對話|貢獻)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9月16日 (五)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補充,申請護的人,之前也曾經以條目不中立為理由
整段條目刪除,所以我認為,他提出保護的理由是不讓其他人在這個條目下做編輯
- 拒絕請求,未達到需要保護的程度,編輯戰,請使用討論頁。--Ben.MQ 2011年9月16日 (五) 19:46 (UTC)
它們根本不去討論頁
怎麼在討論頁討論?請你教我?
到目前為止,把全篇刪除的人,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還是你要建議我去檢舉她們,封鎖她們IP?
並且我發現申請者指出沒有來源是謊言
很多請求來源的部份,已經都附上來源了
剩下來源不明的部份,仍在補充中,但是它們卻直接連有來源的部粉都刪除
然後丟下一句來源不足,就請求權保護,而且不去討論頁進行討論
- 請求臨時解除保護。不知發生甚麼事被全保護,但內容也未見中立客觀或符合生者傳記條目要求。 2011年10月16日 (日) 04:24 (UTC)
朱大
批帝- 更改為半保護--Ben.MQ 2011年10月16日 (日) 05:45 (UTC)
林峯http://zh.wikipedia.org/zh-tw/%E6%9E%97%E5%B3%AF
電視劇及誹聞的現行內容與事實不符,內容來源均為不實的網友自行猜測及八卦雜誌,懇請解除保護,還原真相。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asyeasy(對話|貢獻)加入。
- 請使用{{editprotected}} --Ben.MQ 2011年10月22日 (六) 17:09 (UTC)
先取消保護,因為我想掛提刪模板,還沒開拍就應該刪除,而不是全保護。 I am who I am 2011年10月24日 (一) 09:52 (UTC)
- 這是半保護啊親--Ben.MQ 2011年10月24日 (一) 09:54 (UTC)
- 不好意思……打攪了! --I am who I am 2011年10月24日 (一) 15:41 (UTC)
請求解除保護
- 沒有解除理由。請簽名--Ben.MQ 2011年10月24日 (一) 15:44 (UTC)
Gakmo反而幫那個沙比IP黨124.244恢復了?解除保護至2011年11月3日,北京時間8:00,並恢復至我編輯的最後一個版本!詳情看討論頁。
——百穀虎山寨人 (留言) (編輯歷史) 2011年11月2日 (三) 14:08 (UTC)
- 回應:參看歷史,我沒有幫誰恢復了,只做出保護動作。--Gakmo (留言) 2011年11月3日 (四) 09:32 (UTC)
- 但是我想解除保護!——百穀虎山寨人 (留言) (編輯歷史) 2011年11月3日 (四) 09:34 (UTC)
- 但是你沒有理據可言,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吧!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1月3日 (四) 10:04 (UTC)
- 但是我想解除保護!——百穀虎山寨人 (留言) (編輯歷史) 2011年11月3日 (四) 09:34 (UTC)
回應
首先,我希望你不要對本人作出甚麼「SB」或「IP黨」之類的稱謂,如果你對別人的稱呼讓別人感到被冒犯,你就應該停止你所認為「沒有問題」的稱呼,一如「支那」不為中國人所接受,道理相當簡單,不贅。至於你在亞洲電視天氣報告的編輯問題本人已經指出你的問題所在,你先是將「白波」誤認為是「大波」,然後是為畫面中的兩個卡通角色強加你主觀所認為的「細波為一個青年男性,而白波是一隻狗」,但觀乎「你所參考的視頻第40-50秒」根本就沒有提及人和狗是甚麼名字,天氣主播也僅一句「睇睇白波同細波o既天氣預測」,一般觀眾都不會知道白波和細波誰是人誰是狗,試問你的「細波為一個青年男性,而白波是一隻狗」有何根據?所以我才說:如你沒有根據,就請不要不求甚解妄自定論。(及後,閣下仍要堅持為條目定調『細波是青年男性、白波是狗』,但你又為這句掛上『來源請求』,請問你想怎樣呢?自己定論要別人補上來源?所以我才說你是在劃蛇添足。)
另外,觀乎你在多個條目的動作,你的所謂改動僅在字眼上執意於你的文字版本,但別人上一個編輯版本根本沒有來源或句語不順的問題,反而你的舉措卻破壞本條目的連貫性,你的不求甚解亦連累條目資訊錯漏。維基是個以理服人的地方,並不是你罵人發洩的地方,也容許用戶在不登入的狀態下編輯,這並非「怕不怕註冊」的問題,我想這裡大多數人都是以理服人的,試問當你或任何人登入之後維基就賦予你或大家作出各種強詞奪理的言行嗎?請好好控制你的情緒管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18:18 (UTC)
- 這**就是常識!因為白波給人的印象是一隻狗,而細波給人的印象是一個年輕人的形象!S*!——百穀虎山寨人 (留言) (編輯歷史) 2011年11月3日 (四) 09:28 (UTC)
- 常識?只是你的想法吧,但很可惜你並沒有來源可以證明,請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卻要世界的人去認同你的主觀偏見,另外,請問你上面與出的S*和之前對我說的DLLM是甚麼意思?請你如實答大家,你這些言行正涉及你的人格和維基人的尊嚴。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1月3日 (四) 09:46 (UTC)
- 但是我罵你的原因,是因為你越過了我的容忍度界限了!——百穀虎山寨人 (留言) (編輯歷史) 2011年11月3日 (四) 10:38 (UTC)
依照Category:各主題作品共識需創建。--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7日 (一) 01:00 (UTC)
- 已解除--Ellery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1:52 (UTC)
選舉已結束,而且半保護所涉及的事件是發生於大半個月前由個別IP用戶所為。--AngusSuen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1:26 (UTC)
- 已解除--Ellery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01:53 (UTC)
依照Category:各主題作品共識需創建。--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16:03 (UTC)
劉志軍被半保護是否恰當?
劉志軍被管理員User:Ellery 加入重複模板和惡意的模板,並進行半保護,請問是否合理?--113.64.124.39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7:29 (UTC)
- (~)補充:根據維基百科:半保護政策,半保護政策只可用來保護受到嚴重維基百科:破壞的頁面,這個政策不是用來保護具有爭議的頁面的,因為這會限制了部份使用者編輯頁面的自由。管理員在執行這政策時應持與執行完全保護政策時同一樣的要求,不論是由他們自行決定還是由其他頁面要求的,如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保護頁面或其他相類的頁面。
- 而劉志軍這個條目加入的模板屬於惡意模板(在討論頁根本沒有說明),頂多屬於有爭議的頁面,但是管理員User:Ellery將爭議的編輯視為破壞進行辦保護,並加入重複的模板,其行為屬於濫權--113.64.124.39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7:51 (UTC)
- 履次被User:john123521刪除新增正確內容並申請半保護,扼殺提供正確內容機制,請解除保護,以便維持資訊正確性。
--User:Helen0618 2011年11月17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11月18日 (五)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 拒絕請求,考慮爭論的解決。請在該條目討論頁討論出共識後再申請--Ellery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1:52 (UTC)
- 條目內原本寫有「2011年4月20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宣布,特區政府將於下半年再推出一次性紓困措施,向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3000元,每名非永久居民1800元,預計總開支為17億元。 他又稱,現金分享只會對物價造成一次性影響,長期影響並不明顯,根據估算,每千元現金分享會推高通脹率不超過0.15%,預計此輪現金分享對通脹率的影響不超過0.45%。」,但被User:Sdee屢次刪除,聲稱這不是現金分享計劃,但這明明是派錢計劃的延伸。現在他又惡人先告狀,刪除後申請保護條目,令到被他掩埋的事實不能還原。所以請取消保護,又或者恢復有關內容後才進行保護,讓事實重現大家眼前。--202.174.148.69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13:57 (UTC)
- 已解除,原先的半保護不符合Wikipedia:半保護政策:「這個政策不是用來保護具有爭議的頁面的」,但也請雙方透過條目討論頁多作溝通,如再發生編輯戰,條目將會實施全保護。--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11月21日 (一) 15:22 (UTC)
- 半保護至4月。請求理由:有ip用戶加上無來源人物姓名和大量重複內部連結,為避免像n個月前出現的虛構超級後宮(有關版本已被刪除),建議保護至劇集煞科。--途人 (留言) 2011年12月13日 (二) 09:02 (UTC)
- 請求解除目前版本的保護狀態,因為該版本已經被多次破壞和清空敏感條目。用戶Silverwzw、Jsjsjs1111等多名用戶持續在數個月內無數多次基於個人喜好或者政治立場,而擅自刪除「方志敏|師達能夫婦遇害事件」以及「方志敏|珠山八友鄧碧珊遇害事件」條目。該行為應被視為對維基百科的破壞|清空頁面。
- 上個月(11月17日)已因為這個原因請求保護過該條目(存檔[1]),保護期結束後,用戶Jsjsjs1111等立即在12月4日及之後繼續刪除和清空被保護的內容:方志敏|師達能夫婦遇害事件」以及「方志敏|珠山八友鄧碧珊遇害事件」條目。
- 請求長時間全保護(版本18360045,存檔[2]),因為此兩條目觸及中共宣傳的英雄方志敏的形象,用戶Silverwzw等多名用戶持續在數個月內無數多次基於個人喜好或者政治立場,而擅自刪除「方志敏|師達能夫婦遇害事件」以及「方志敏|珠山八友鄧碧珊遇害事件」條目。該行為應被視為對維基百科的破壞|清空頁面, 也是對維基公正性和實事求是的原則的踐踏和挑戰。
- 請求管理員閣下在保護時一併將條目版本回退至此前11月17日至12月1日保護期狀態的版本。(版本18360045,[3] )
夸父追月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07:43 (UTC)
見Talk:方志敏。--Kegns♖ 2011年12月11日 (日) 13:22 (UTC)
- 唉,觀點不同就說別人是中共的人,無語。--CHEM.is.TRY 2011年12月12日 (一) 04:57 (UTC)
- 沒有這麼說吧?方志敏是中共宣傳的英雄,這沒錯吧? 觀點不同,沒有關係,歡迎討論,但請勿擅自刪除清空內容。
「夸父追月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5:11 (UTC)」
- 正是抱着求實的態度,花費4個月時間,尋找了大量可靠的資料來源。在用戶Jsjsjs1111於12月4日無端指責「可笑之極的無來源原創研究」並武斷刪除清空內容後,我把資料來源詳細列出在|延伸閱讀[4]
- 2011年12月11日用戶Kuailong無端指責「爭議段落疑似侵權」,並以此莫須有的罪名,武斷刪除清空內容。我對此提出疑問,他回應「本人隨便抽取了一句來檢索,就得到這樣的結果[5]」,這完全無中生有,橫加指責,可笑得很!
- 維基百科方志敏一欄中 「 「珠山八友」,著名陶瓷藝術家,中國畫家鄧碧珊遇害事件」
以及 「師達能夫婦遇害事件」兩條目,來源可靠,史料翔實,也無侵權,請予恢復。謝謝!
「夸父追月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5:11 (UTC)」
- 未完成請閣下先解決來源問題以及其他編輯爭議。對特定版本的保護並非對其內容的肯定。-Mys 721tx(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8:40 (UTC)
- 真的不知道什麼來源問題?如上所述,我把資料來源詳細列出在|延伸閱讀[7]
還有什麼問題?請指出。
- 所謂的侵權問題,刪除內容的用戶Kuailong 也已"承認在日期檢查問題上的疏失",是無辜錯刪的。
- 如您所說,「對特定版本的保護並非對其內容的肯定。」, 目前此版本錯誤刪除很多內容,請予恢復版本18360045,存檔[8])。
「夸父追月 (留言) 2011年12月13日 (二) 04:18 (UTC)」
- 請閣下自行閱讀相關方針與格式手冊。-Mys 721tx(留言) 2011年12月13日 (二) 04:51 (UTC)
- 已閱,請閣下解除保護以便重新修改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