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挪亞七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挪亞七律希伯來語שבע מצוות בני נח‎,羅馬化:Sheva mitzvot B'nei Noach;英語:Seven Laws of Noah),猶太傳統律法,據說是由耶和華在大洪水後,直接給與挪亞子孫的戒律,記載於《塔木德》與《陀瑟他》(Tosefta)中。猶太人相信這是所有人類都應該遵守的命令。

內容

[編輯]

根據《塔木德》與《陀瑟他》,挪亞七律是:

  1. 禁止偶像崇拜
  2. 禁止謀殺
  3. 禁止偷竊
  4. 禁止不道德性行為
  5. 禁止褻瀆
  6. 禁止食用那些由活體動物身上取下的肉類
  7. 建立正義的法庭來進行裁判

塔木德》認為,挪亞七律的前六條,與《創世紀》中,亞當在伊甸園時,所接受的耶和華命令,內容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