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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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廷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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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21年 中華民國雲南省蒙自道河西縣 |
逝世 | 1991年11月16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桃園縣桃園市臺灣省立桃園醫院 | (69—70歲)
國籍 | 中華民國 |
效命 | 中華民國 |
軍種 | 中華民國陸軍 |
軍銜 | 陸軍少校 |
部隊 | 中國遠征軍 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三十八師 新一軍 |
參與戰爭 | 對日抗戰 第二次國共內戰 |
配偶 | 李玉竹 |
郭廷亮(1921年—1991年11月16日),生於雲南省河西縣(今通海縣西北河西鎮)。前中華民國陸軍少校,台灣白色恐怖受難者。曾為孫立人將軍部屬,在孫立人兵變案中有人為羅織孫立人的罪名而指控郭廷亮為匪諜。郭廷亮遭長期關押後特赦出獄。1991年,郭本欲自臺北南下臺中參加孫立人相關活動;然而在中壢火車站,被人發現他從南下的復興號列車被拋出至第二月臺。緊急送臺灣省立桃園醫院後,宣告不治。儘管法醫、檢察官在有疑點但無其他證據下以「交通事故」、「跳車身亡」[1]為由宣告結案,郭廷亮之死仍被社會各界,包括其家屬,懷疑是他殺。
生平
[編輯]抗戰初期曾就讀於雲南大學,1939年棄學從軍,考入「財政部稅警總隊官警教練所學員隊」,1940年畢業留所任教官、副區隊長、區隊長等職。1942年,調任陸軍新編三十八師中尉排長,隨中國遠征軍入緬作戰。
1946年3月,任新1軍榴彈炮營少校連長,參加東北內戰。1948年1月在瀋陽與李玉竹結婚。1949年11月2日瀋陽陷共後,與妻子一道離開了瀋陽,先到達天津,後又經上海與新1軍潰散官兵一道到台灣。任陸軍訓練司令部儲訓班第四隊副隊長、第四軍官訓練班入伍生部隊少校營長、陸軍軍官學校教導營營長、陸軍總司令部搜索組大隊長。1950年秋,陸軍步兵學校在高雄縣鳳山鎮復校,郭廷亮就讀於步兵學校高級班十九期,1954年畢業後,留校擔任少校戰術教官。[2]
從1954年12月起,政工當局「收到部隊以及官校中政工人員一連串的密報,指出孫立人若干舊部,特別是郭廷亮有很多問題」,從1954年年底到1955年5月,至少有四五封密報信,「針對下級來的報告,政工的上級自然大為緊張」。[3]
1955年5月25日,郭廷亮被憲兵逮捕,遭到嚴刑審訊,連續遭刑求十數日,但郭廷亮始終不肯承認。1955年6月5日(即蔣中正在屏東機場舉行盛大閱兵式紀念諾曼第登陸11周年的所謂「兵諫叛變案」的前夜)憲兵司令部政戰主任阮成章主持徹夜大公審之後,郭被保密局偵防組帶走,轉押台北延平南路113號,由特勤室主任毛惕園與偵防組組長谷正文刑訊多日無果。1955年6月20日起,毛惕園要求郭廷亮「扮演假匪諜自首」,「由於被捕軍官三百餘人,而今又找不出你們的罪證,致使中外輿論譁然,社會謠言四起,眾說紛壇,所以你必須站在黨國利益的立場,來與我們密切合作,扮演假匪諜自首,使政府對輿論及社會各界有所交代。」7月14日,「毛人鳳」(實際上此時在美公幹,毛安排了一個替身)與毛惕園二人向郭廷亮詐稱孫立人遭到誣告,只要郭肯擔下匪諜罪名,保證在軍法審判時,得以無期徒刑結案,並在適當時期給予減刑特赦,此外政府還會負責照顧郭一家老小並且給他一棟房子;老先生則保證不予追究孫立人。郭廷亮又僵持了近2個月,直至9月初組成「九人調查團」主辦「郭案」:
毛惕園寫了一封由他和「毛人鳳」簽名落款的保證書,把之前的承諾白紙黑字記錄下來,交給郭廷亮夫人保存。並在九人調查團委派無黨無派的王雲五找郭廷亮談話的前夕,9月9日晚「毛人鳳」又找到郭廷亮說服。9月10日郭被保密局偵防組押送到軍法局與王雲五約談,承認自己是匪諜,供證簽字在案。10月20日,中央社全文公佈了九人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書,公佈了「郭廷亮所擔負之匪諜任務及其所利用之因素」等內容,主要為:郭廷亮受孫立人指派,與第四軍官訓練班畢業的100多同學建立聯繫,登記造冊,在各部隊中形成組織;在得知1955年6月6日蔣中正在屏東機場閱兵消息後,郭廷亮想藉助第四軍官訓練班同學發動「兵諫」,並進而激發「兵變」。蔣介石以郭廷亮的供證為證據,逼迫孫立人辭職,起訴孫立人,長期軟禁孫立人達33年之久。
1956年6月29日,郭廷亮被軍法庭判死刑。同日接獲上級命令,依《赦免法》改無期徒刑。其妻與二子1956年初搬進特勤室主任毛惕園在圓山的家中居住。郭在單獨關押近十年後被轉移到桃園的情報局看守所。1975年4月5日,蔣介石過世,郭廷亮被減刑為15年刑滿出獄。7月8日,警備總部總司令鄭為元下令以郭廷亮有英文專長,準備聘用他為英文教師為由,將他移送到綠島。之後被指派擔任綠指部的後勤組工作,再改為圖書館管理員,將他長期軟禁在綠島。在這期間,國防部長期照顧其家屬。
1981年,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出資30萬元新台幣,買下永和一處房產,將產權交給郭廷亮的兒子郭志忠。1982年,郭廷亮被解僱,他曾向上級陳情,要求照顧他的生活,但沒有得到回應,於7月1日返回台灣。從警備司令部一次獲得60萬元新台幣的「生活補助費」。1984年,郭廷亮再度向政府陳情,警備總司令陳守山上將下令,與郭廷亮訂立五年飼鹿條約,讓他再度回到綠島養鹿。
1988年蔣經國逝世,李登輝繼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下令解除孫立人的軟禁。1990年,孫立人過世。郭廷亮了解當年孫立人兵變案的實情後,開始與其同袍連絡,積極奔走,希望平反孫立人。警備總部每年與郭廷亮重定飼鹿合約,年年加薪,也派人向郭廷亮要求不要參與平反孫立人活動,但遭到拒絕。警備總部派人跟監郭廷亮。
1991年11月16日上午11時25分,71歲還身體壯碩硬朗的郭廷亮在參加籌備孫立人將軍周年忌辰活動後準備返回桃園家中,自台北搭第109次復興號至中壢,在中壢火車站12時15分,火車開始滑行約30公尺時,郭氏突然被發現離開車內,掉落月台的第七、八車廂之間。最初被送到中壢車站附近的新國民醫院,後又移送省立桃園醫院,當晚再被轉送至台北榮民總醫院的神經加護中心病床,依靠藥物和器械維持血壓和生命。1991年11月24日下午1時45分,醫學死亡。
2017年10月,長久以來此案告密者就史料與已揭露資訊並不知為何人所為,後因一起軍備局產權訴訟判決,法院文件揭露出1955年陸軍第十軍中校劉永德曾於1955年檢舉郭廷亮意圖發動兵變,經第十軍政戰部主任阮成章少將轉報,由前總統蔣經國(時任國防會議副秘書長)指派劉永德深入叛亂組織擔任內線,為時數月後揭發叛變案。後來蔣經國下令「便簽」交辦,特准核撥獎勵專款八萬元給予劉永德獎勵。[4]
死因
[編輯]根據檢察官開立的死亡證明,郭廷亮是自殺或意外身亡,但其中仍有些許疑點,例如驗屍報告中認為郭廷亮是遭人拋出車外。在郭廷亮返台之後,警備總部長期派人跟監郭廷亮;逝世當天,警備總部同樣派了兩名人員跟監郭,這讓人懷疑警備總部跟郭廷亮的死有關[1]。
郭的死亡被民進黨等團體及當下輿論懷疑是遭警備總部或其他情治單位所謀殺,針對此疑點,郭廷亮的長子郭家瑜在2017年5月30日接受黃光芹電臺專訪時,亦認為其父死於謀殺。然而經過他自己初步的調查,他卻研判殺害其父者可能不是警備總部或其他情治單位,而是另有其人。臺灣解嚴以後,對戒嚴時期疑案的翻案風盛行。當時孫立人兵變案部分相關人與其父並無來往,亦在爭取政府相關賠償。郭家瑜認為其父出面澄清真相,恐損那群人的利益,致此引發殺機。至於民進黨等團體認為的兇手-警備總部,郭家瑜自言,當下其父對警備總部相關人士皆積極配合調查,且推論不到任何讓警備總部殺他的動機,因此認為絕對應該不是警備總部。
我覺得那個時候的互動,父親跟他們(警備總部的人)配合得很好,他們(警備總部的人)只是為了升將軍。
——郭家瑜
郭家瑜並斥責部分談論兵變案與郭廷亮跳車案的書籍是胡說八道,同時也希望「現在這個政府」(時為蔡英文政府)對孫案進一步公佈真相。
孫案不只是為了我父親,且牽連的絕對不是媒體上說的幾百人,(而是)上千人的前途都受影響了。[5]
——郭家瑜
家庭
[編輯]妻子李玉竹,兒子郭台雄、 女兒郭台鳳。1955年郭廷亮入獄時,他們也被警備總部帶到重刑犯監獄。毛惕園將長子郭台雄改名為郭志忠,長女郭台鳳改為郭志強。郭志忠已改為乳名郭家瑜,孫子郭俊宏。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再論孫立人與郭廷亮「匪諜」案. [2012-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27).
- ^ 沈克勤:《孫立人傳》,台灣學生書局2005年增訂版
- ^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朱浤源研究員:《再論孫立人與郭廷亮「匪諜」案》引用監察院檔案。
- ^ 王定傳; 徐聖倫. 孫立人遭誣陷 檢舉人62年後曝光. 新北市: 自由時報. 2017-10-20 [2022-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0) (中文(臺灣)).
- ^ 2017 05 30《POP搶先爆》黃光芹 專訪 郭廷亮長子 郭家瑜(影片33:28處). [2019-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