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英屬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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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編輯]

好好的叫作「香港英治時期」為什麼要改呢?沒有人會用「香港 (殖民地時期)」這樣拗口的名稱。--水水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01:46 (UTC)—水水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01:46 (UTC)[回覆]

英治時期除去了日治時期,殖民地時期並無不可。—時勢造英雄 2009年7月7日 (二) 10:26 (UTC)

贊成將「香港 (殖民地時期)」改回「香港英治時期」或「英屬香港時期」Paullukluk留言2013年12月1日 (日) 11:03 (UTC)paullukluk[回覆]

一向都用「英屬香港」,改回會更好聽。

建議改名:「香港殖民地時期」→「英屬香港」[編輯]

香港殖民地時期英屬香港:反映來源,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HK_UK的討論--❦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0日 (三) 03:43 (UTC)[回覆]

完成:已把香港殖民地時期移至英屬香港。--‥HkjacksonhkJC.hk2013年12月2日 (一) 14:36 (UTC)[回覆]

根據討論,香港殖民地時期英屬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07:31 (UTC)[回覆]


討論無共識,未完成。--Jimmy Xu 2014年1月10日 (五) 09:50 (UTC)[回覆]

建議香港殖民地時期移到英屬香港,香港 (殖民地時期)有幾個人說這樣繞口的話?建議用英屬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07:24 (UTC) [回覆]

建議香港英治時期,谷歌搜「香港 英治 site:.cn」,「英治 香港 site:gov.cn」都有結果(如[1]),應該是有來源支持的好選擇。而廣東話版本亦為此zh-yue:香港英治時期。--❦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0日 (三) 03:38 (UTC)[回覆]

看來目前含我有三位編輯支持移動到香港英治時期,而香港殖民地時期也沒什麼大錯,Snorri看似比較喜歡原狀。--❦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04:45 (UTC)[回覆]
來自香港的用戶表示反對,「港英時期」較常使用,幾乎未曾聽聞「英治時期」,還不如用「殖民地時期」。--Gakmo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07:13 (UTC)[回覆]
hanteng不必在此做誅心的無聊暗示。粵語區中「殖民地時期」、「殖民時期」的用法並不罕見,反而「英治時期」很罕見。—Snorri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09:59 (UTC)[回覆]
  • 香港殖民地時期很常見嗎? 我推介用英屬香港 或港英,或者是香港英治時期,來代替什麼殖民地時代。。。。本人特別支持用英屬香港代替香港殖民地時期,因為谷歌搜尋【英屬香港】找到約 3,290,000 條結果 ,在這些名字當中數量最多。。。 ——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3:26 (UTC)[回覆]
    • 一般而言「香港殖民地時期」(Colonial Hong Kong)源於「殖民地時期」,是官方和學術界的叫法(參考一參考二);「英屬香港」(British Hong Kong)是近來坊間多用的叫法(參考三,可見沒有官方刊物使用),在香港兩種叫法都通用。理解上,香港淪陷期間稱作「日佔時期」,香港被稱為「佔領地」,「殖民地時期」不包括「日佔時期」。--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2日 (五) 15:26 (UTC)[回覆]
    • 此外,在學術界和官方提述中,一般的寫法是「在殖民地時期,香港總督是香港政府最高決策人」;較少有「在英屬香港,香港總督是香港政府最高決策人」的寫法,「英屬香港」大多是作地理名詞或區別大陸華界而使用的叫法,希望以上可協助各位了解。--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2日 (五) 15:30 (UTC)[回覆]

樓上的原話:【一般而言「香港殖民地時期」(Colonial Hong Kong)源於「殖民地時期」,是官方和學術界的叫法】 ,你造謠真是不要臉啊, 你提供的那兩個網址,你自己好好看看,完全不能說明,「香港殖民地時期」是官方和學術界的叫法!!!——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8:07 (UTC)[回覆]

請您保持冷靜,我以上是表達我的理解。據我所知,「英屬香港」一詞很少在官方文件中陳述。--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3日 (六) 08:16 (UTC)[回覆]

香港官方中,殖民地時期用得遠比英屬香港多:[2][3]。--Gakmo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8:37 (UTC)[回覆]
各位冷靜,這些詞都是對的詞,只是指涉的東西稍有不同,詞頻只能說明這些詞都是常用,但不能做「知識」性的比較,注意site:gov.hk只能算是一手來源,我傾向會使用google books或cnki去找,像這本書[4](原牛津大學中國研究學者)的作品也有用到「英屬香港」,而簡明香港史[5]亦有使用「英屬香港」如「廣東九龍司地方並歸英屬香港界內」。所以簡言之「英屬香港」是一個治權及政權概念,而香港殖民地時期香港英治時期是一個歷史時期概念。回歸來源寫做並區分就好。--❦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8:49 (UTC)[回覆]
(~)補充剛再看了一下中文及英文的對照維基條目頁面,果然英文的是指一個治權及政權概念下統治的區域,而中文的則是一段時期。前者的話建議名從主人(看歷史上該政府的自稱),後者的話看可靠歷史來源。--❦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8:58 (UTC)[回覆]
(~)補充,像這個國家地區模版 英屬香港 or  英屬香港就應該以({{flag|British Hong Kong}} or {{flag|英屬香港}})為名稱做為參數。剛從英文維基那補做的,有錯請改。--❦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9:22 (UTC)[回覆]

找了Google Books,主要有以下連詞:

  • 英屬香港
  • 英治時期

很少看到「香港殖民地時期」連詞,而且再看看有語病,讀起來也可以是某一地被香港殖民的時期,如「英國殖民地時期的XX」,或「香港國殖民地時期的XX」所以就和英文維基接軌及條目內容若可以改寫成是英屬香港的內容,主要改寫成英屬香港這實體,那麼英治時期就會是該條目的概念之一,用以連結香港其他段的歷史。所以我現在的建議改成,改寫條目同時移動到「英屬香港」,而在香港其他主要條目寫的時,可以用英國殖民地時期(不是香港殖民地時期Orz)做標題,而主條目模版連到「英屬香港」。--❦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9:39 (UTC)[回覆]

感謝支持,唯您在此討論串中有些過當的發言,或當時一時激動,事後可以以del模版處理會比較好,增加善意。--❦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2:01 (UTC)[回覆]
感謝Hanteng提出的看法,讓各方謀求共識。如果可以做到條目移動成「英屬香港」,在其他條目提及「英屬香港」時以「殖民地時期」為提述(或以「英屬香港」為提述,視乎實際情況),我認為這也是可行的方案。但我不同意使用「英治時期」,原因是這種叫法比較少用,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3日 (六) 14:12 (UTC)[回覆]
Clithering。粵語區人士表示從未聽過「英治時期」。--CHEM.is.TRY 2013年11月23日 (六) 15:15 (UTC)[回覆]
身為一個香港人(+)支持「香港英治時期」、「港英時期」,常見用法,容易理明白,(-)反對「英屬香港」,沒有人或媒體會這樣稱呼。Silvermetals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16:17 (UTC)[回覆]
身為香港人一名,我認為「港英」一詞容易聯繫「港英餘孽」,並不中立;採用「香港英治時期」更是把「日治時期」相提並論,並不可取。我同意「英屬香港」也不是最佳的命名,因為香港在1997年前的正式地位是皇家殖民地(1981年起成為英國屬土),「英屬香港」只是一個概括的叫法,或許按照Hanteng的另一建議把條目命名為「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或「香港 (英國殖民地時期)」一類的叫法?--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3日 (六) 16:28 (UTC)[回覆]
路過說一句,「港英」並不一定要和「港英餘孽」聯繫起來吧?否則「中共」容易和「中共爪牙」聯繫起來,所以也不中立?這個邏輯有些牽強。—Snorri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16:39 (UTC)[回覆]
我的理解是,至少中國共產黨會稱自己為中共,但我未曾聽過香港前殖民地政府會自稱港英,即使是現在的特區政府也應該不會用港英。港英一詞在六七暴動期間被左派用來形容港府,陳方安生回歸前夕又被中方批評是港英餘孽,可見港英絕非中性詞。再者,中共可簡單理解為中國共產黨的簡稱,但我弄不清港英是甚麼的簡稱。--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3日 (六) 16:51 (UTC)[回覆]
那麼這裏的理據應該是:「港英」基本上是對殖民地時期香港政府一方的貶低性稱呼,所以不中立。「「港英」一詞容易聯繫「港英餘孽」」並不是主要理據。—Snorri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17:06 (UTC)[回覆]
不錯,我提出的是一個例子。感覺上,港英較接近美帝和日倭一類的性質,有別於中共和國府等。--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3日 (六) 17:15 (UTC)[回覆]
@Silvermetals&Clithering,我的一貫立場很簡單,WP:維基百科不是字典,而條目的組成元素就是來源和知識單元。由此看
  1. 媒體怎麼用不如歷史書怎麼用(此條目為歷史條目),方針Wikipedia:RS#歷史也明說學術書>流行書。
  2. 就算有兩個條目一個叫英屬香港,一個叫香港英治時期,我也覺得可能,只要前者處理的知識單元是政體,後者處理的是某歷史時期。重心稍有不同。
  3. 目前對映到的英文條目是British Hong Kong,就以英文字義,是政體,不是歷史時期
  4. 目前中文條目內容的序言是歷史時期,不是政體為主
所以,在符合我對維基百科方針的理解之下,我真的只要是有來源,寫出的知識單元有對映到,就都可以接受。我有一個建議不知到你們願不願意聽,因為我看到這些詞都有用到,特別是「英屬香港」在政治學和歷史學的書使用的其實不少,這也不意外,因為這指涉的是一個政體和歷史時空下的殖民領域,同也能理解其他類的命名如「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也是很常用的,而這兩者都是指政體,那你們談出一個比較香港人可以接受的中譯名,因為這兩詞對映到British Hong Kong也是可以的(只是國旗模版可能後者長了一些。至於時期的單元,可以把「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反置成「香港的英國殖民地時期」也行(注意的字都要保留以避免中文岐異),「香港英治時期」亦有來源支持,這一點我就不同意這『是把「日治時期」相提並論,並不可取』的說法,理當尊重可靠來源用法。正因為都可以接受「英屬香港」「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這兩個指政體領域)「香港的英國殖民地時期」「香港英治時期」(這兩個指時期),而都無岐異又有來源支持,我對這些詞都保持中立認為可以,唯現在條目名「香港殖民地時期」有岐異,而大家如香港編輯間亦有不同意見,所以我建議大家要不要試試分拆條目各自寫作後(當成良性競爭),互相使用對方的素材和來源後,再看內容是否有合併的必要或可能。--❦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7:09 (UTC)[回覆]

您的看法我十分同意,如是者移動條目成「英屬香港」應該是當下最好的方案。--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24日 (日) 02:38 (UTC)[回覆]
  • 政體和歷史時期 這兩個概念很相近,沒有明確的界限。英屬香港 可以表示一個歷史時期 也可以表示那個政體,也可以同時表示這兩個意思,而香港英治時期也可以表示那兩個意思,所以我覺得 英屬香港香港英治時期表示的意思可以是一樣的,但是考慮到英屬香港 比較的常見,所以推薦 英屬香港。(葡屬澳門指向的就是那個時期的澳門政府政體)——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24日 (日) 00:51 (UTC)[回覆]
若有粗略的共識,就可以先稍改寫序言,以英屬香港的概念及來源寫,再請一個編輯發起移動正式申請吧。--❦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4日 (日) 03:02 (UTC)[回覆]

@Silvermetals(「英屬香港」和「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這兩個指政體及領域,「香港的英國殖民地時期」和「香港英治時期」這兩個指時期,所以對我來說,「英屬香港」和「香港英治時期」不可以比詞頻,因為這兩個一個指政體及領域,一個指時期。若你反對的話,想問你願不願意接受條目拆分,一個是「英屬香港」連往British Hong Kong,一個是「香港英治時期」?你舉的例子是官方的GLAM機構,也是合理的一手文化官方來源,唯就像WP:VIP裏面談的日治v日據,個人認為現在的香港政府已不是「英屬香港」和「香港英治時期」下的殖民政府,所以我不覺得現在的政府有對前一個政府的命名有所有權(PRC香港特區政府並不擁有歷史上的「英屬香港」的名從主人命名,如同PRC不擁有歷史上ROC的名從主人命名,至少在中文維基的方針加構下),我個人傾向尊重知識界而不是政治界的來源,所以「英屬香港」一詞在現在的香港政府網站不用,我不會意見,而我搜了一下:"英屬香港"+site:edu.hk Google "英屬香港" site:edu.hk亦有來源,而這本學術專書選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亦有使用"英屬香港"一詞,而這些書亦是[8][9][10],所以這詞也有使用基礎,沒有完全的對錯問題,我傾向讓香港維基人找到一些共識來做決定主名稱,其他做重定向,而希望至少有一個政體的名稱連到英文的British Hong Kong,而國家地區模版使用較簡短的「英屬香港」。
我想大家已有共識現在的命名有問題需要改,而我列舉的四個選擇都有來源支持,就看大家能不能討論出一個共識,若不行的話,其實可以各自領走先拆分條目,唯重定向注意區分政體和時期的知識單元的不同。--❦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4日 (日) 08:29 (UTC)[回覆]
這樣英國British 不見了不太好,命名有時可省略,但這個省略了不太好,「英屬香港」或「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較佳,像「英屬開曼群島」--106.187.53.96留言2013年11月24日 (日) 14:54 (UTC)[回覆]
開曼群島是海外屬土,香港則有部分(新界)是租借地,不完全一樣。如果用「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會更好。—Snorri留言2013年11月24日 (日) 15:17 (UTC)[回覆]

按此處來源[11],早期亦有「英屬九龍」的用法,個人是覺得新界做為租借地在當時的主權界定當然和港島等不同,但在治權司法管轄權仍是英國殖民政府的,因此就政體來談「英屬九龍」應該沒有大問題,換句話說,新界的歷史存在並不妨礙「英屬九龍」做為條目名稱,而這本香港大學出版的學術專書選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亦有使用"英屬香港"一詞。就題目命名若無巨大爭議且無岐異的情況下,個人傾向短的「英屬香港」(政體)或「香港英治時期」(時期),而長版的「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或「香港的英國殖民地時期」做重定向。這樣子其實在搜尋引擎的能見度上也是比較好的安排。但這些意見只是個人意見,還是有多聽香港編輯的偏好和共識吧。--❦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5日 (一) 03:18 (UTC)[回覆]
  • 剛發現相關的國家地區模版中,如此頁模板:HKG-1910,用的標題是「英治時期」而名稱是「香港」做簡稱,而看了歷史編輯記錄後發現其實大多數的時間都是「英屬香港」做簡稱,是去年由Larco及 Sdee的做出英屬香港→香港的更改,因為此更改似乎沒有討論的基礎,這裏亦有新共識認為「英屬九龍」亦是有來源支持的簡稱,所以我先就歷史編輯的記錄和這裏的討論先改回到英屬香港一詞。--❦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5日 (一) 03:32 (UTC)[回覆]
  • 舉雙手反對「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 沒人搜這麼變態的 名字。。。有更好和簡短的名字 ,用那麼長的 沒人 會搜的名字,沒意義!建議用英屬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4:13 (UTC)[回覆]
  • 【香港則有部分(新界)是租借地】 難道就不可以稱為英屬香港了? 什麼邏輯啊, 都是 81年前,整個香港都是殖民地,81年後 都是屬土, 前後完全有繼承關係的(而且變化不大) ,81年後的 香港作為英國屬土,可以稱為英屬香港 ,81年前當然也可以! 所以英屬香港可以代表英國殖民時期。(還有,,, 81年前的香港是英國的直轄殖民地,可以稱為英屬香港,參見英屬印度也是直轄殖民地他都可以叫【英屬】。81年後的香港是 英國的屬地,當然也可以叫英屬香港,比如你說的那些 「英屬開曼群島」開曼群島原來就是屬地,後來隨着屬地 改名為 海外領地,所以開曼群島也成了英國的海外領地,但是開曼群島維持了英屬開曼群島的說法,留了英屬兩個字,,,所以說英屬香港可以代表 整個香港作為殖民地 的時期)綜上所述本人支持英屬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4:46 (UTC)[回覆]

投票意向統計[編輯]

此表僅供簡易方便參考,並非正式投票,而且重定向目標建議可能不只下列表出現的四個選項。因有多個選擇,請各位將自己的移動目標填入此表,可以在附註欄用# 及anchor至個別意見內容。--❦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5日 (一) 17:05 (UTC)[回覆]

輸入時按user id順序排列,閱讀時可以按各別選項標題排列。

用戶名 英屬香港
(政體領域)
香港英治時期
(時期)
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
(政體領域)
香港的英國殖民地時期
(時期)
附註
User:Clithering (+)贊成 (-)反對 (+)贊成 (+)贊成 說明連結#Clithering
User:Gakmo (=)中立 (-)反對 ? ? 說明連結#Gakmo
User:hanteng (+)贊成 (+)贊成 (=)中立 (=)中立 說明連結#hkb_hanteng
User:M940504 (+)贊成 (=)中立 (=)中立 (=)中立 說明連結#M940504
User:Silvermetals (-)反對 (+)贊成 (=)中立 (=)中立 說明連結#Silvermetals
User:Snorri (-)反對 (-)反對 (+)贊成 (+)贊成 說明連結#Snorri
User:Zhejiang (+)贊成 (-)反對 (-)反對 (-)反對 說明連結#Zhejiang
User:脳內補完 (+)贊成 (+)贊成 (-)反對 (-)反對 說明連結#脳內補完
User:SzMithrandir (+)贊成 (-)反對 (-)反對 (-)反對 你的說明連結#SzMithrandir
User:你的ID ? ? ? ? 你的說明連結#anchor

(-)反對這個投票:沒有必要分成政體和時期兩部分的,英屬香港一個就可以 同時代表政體和時期。作為英國直轄殖民地的印度,都可以叫英屬印度,81年前的香港當然也可以叫英屬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 作為屬地,都可以叫英屬,81年後的香港作為屬地,當讓也可以叫英屬香港,也就是說 英屬香港完全可以 代指 整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當然 英屬香港也可以代指 那時期的政權。 所以 英屬香港既能代表那時期也能代表那時期的政權,所以 沒必要分開兩個條目。本人支持用英屬香港 同時代指那時期 和那時期的政權。——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26日 (二) 04:26 (UTC)[回覆]

(:)回應:先改成意向統計,而非投票,你的意見我目前列表為贊成一個,其餘反對。--❦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6日 (二) 05:57 (UTC)[回覆]

我對其他稱呼都是中立,我就直接更改表格了。--M940504留言2013年11月30日 (六) 13:45 (UTC)[回覆]

(:)回應:感謝。--❦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1日 (日) 01:33 (UTC)[回覆]

要不要先移動至英屬香港,未來再看討論發展的新共識來變更[編輯]

由於目前的條目名稱有岐義(理由見上述),本人建議先移動至英屬香港,未來再看討論發展的新共識來進行相關的重定向變更,目前看來沒有一面倒的支持或反對的意向,但英屬香港的支持者稍微多一些,故建議先避免現在有的岐義移動到英屬香港。--❦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8日 (四) 10:33 (UTC)[回覆]

(+)支持支持先移動到英屬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14:28 (UTC)[回覆]
(-)反對:現時條目名稱並無歧義。讀者中文閱讀能力不足或知識欠缺並不能推出「有歧義」。—Snorri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14:42 (UTC)[回覆]
(:)回應:請為讀者着想而不要影射性人身攻擊,注意,在Template_talk:HKG-1941的討論頁中,亦有類似的詞語岐義問題討論:
嚴重同意,「香港佔領地」的名稱的確不倫不類,香港是主語,其意思變成是香港佔領了某個地方似的(大家換個「英國佔領地」「法國佔領地」讀讀就發現問題了,不是英國、法國被佔領,而是英國、法國佔領了人家)。...—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3月5日 (三) 11:13 (UTC)
所以原條目名稱有歧義問題乃目前多數共識。--❦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1日 (日) 01:37 (UTC)[回覆]
「香港佔領地」不能與「香港殖民地時期」相提並論,因為「香港佔領地」確實是當時政府的自稱。--Hargau留言2013年12月2日 (一) 14:38 (UTC)[回覆]
(+)支持:移動到英屬香港,因為原名確實不佳。--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29日 (五) 03:40 (UTC)[回覆]
(-)反對:投票百科吧。--Qa003qa003留言2013年12月1日 (日) 09:05 (UTC)[回覆]
(+)支持:所謂香港殖民地時期似乎只是一面之詞。Go further. 2013年12月2日 (一) 11:54 (UTC)[回覆]

完成:已把香港殖民地時期移至英屬香港。--‥HkjacksonhkJC.hk2013年12月2日 (一) 14:36 (UTC)[回覆]

(!)意見:我認為在有明顯共識之前應該暫時維持現狀。--Hargau留言2013年12月2日 (一) 14:38 (UTC) (剛遇上編輯衝突)[回覆]
(:)回應:原標題有歧義,並且反對理由無法說服有關歧義。關於更好的條目名提議可以繼續議論。--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2月3日 (二) 07:48 (UTC)[回覆]
(:)回應:要按這種邏輯說的話,「英屬香港」,「說的好像香港一樣」,一樣有歧義。這種邏輯本來就忽視了香港從未殖民他地的事實。根本沒有歧義的名稱硬要被加上歧義,實在荒謬。另外「香港殖民地時期」是香港官方和民間都常用的名稱,不是什麼「一面之詞」。—Snorri留言2013年12月3日 (二) 07:55 (UTC)[回覆]
更搞笑的是既然移動了,這次討論根本沒有達成共識。--Qa003qa003留言2013年12月3日 (二) 09:14 (UTC)[回覆]
(!)警告Hkjacksonhk請不要使用簡單的粘貼複製移動條目,這屬於破壞,此條目目前處於爭議狀態,討論沒有達成共識。--Qa003qa003留言2013年12月3日 (二) 09:18 (UTC)[回覆]
(!)意見,我建議應先保留現狀,待社群達成共識才移動至最終大部份人同意的命稱。另外,其實1997年前和1997年後的香港,兩者最常用的名稱也就是「香港」,在存有歧義的前提下,我建議「香港 (英國殖民地時期)香港 (英國殖民管治時期)」也可以是考慮的方案之一,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2月3日 (二) 16:09 (UTC)[回覆]

按此處的意向表,現在統計結果為:

  英屬香港
(政體領域)
香港英治時期
(時期)
英國殖民地時期的香港
(政體領域)
香港的英國殖民地時期
(時期)
附註
2013/12/04
  • (+)贊成 × 5
  • (-)反對 × 2
  • (=)中立 × 1
  • (-)反對 × 4
  • (+)贊成 × 3
  • (=)中立 × 1
  • (=)中立 × 3
  • (-)反對 × 2
  • (+)贊成 × 2
  • (=)中立 × 3
  • (-)反對 × 2
  • (+)贊成 × 2

本人仍建議先移至 英屬香港 ,待有新共識再移。--❦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4日 (三) 02:38 (UTC)[回覆]

這個統計的感覺就沒啥共識,英屬香港,英國屬於香港吧?--Qa003qa003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00:41 (UTC)[回覆]
這個統計不全面,沒有將現行條目名稱列入。而且就目前狀況看不出有共識。「英屬香港」名稱包含歧義(國的香港/香港/王的香港/聯邦的香港/格蘭的香港/格蘭香港,etc.),不應該移動。—Snorri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01:56 (UTC)[回覆]
  • 支持移動到英屬香港:81年前的香港是英國的直轄殖民地,可以稱為英屬香港,參見英屬印度也是直轄殖民地他都可以叫【英屬】!81年後的香港是 英國的屬地,當然也可以叫英屬香港,參見你說的那些 「英屬開曼群島」開曼群島原來就是屬地,後來隨着屬地 改名為 海外領地,所以開曼群島也成了英國的海外領地,但是開曼群島維持了英屬開曼群島的說法,留了英屬兩個字!所以說英屬香港可以代表 整個香港作為殖民地 的時期),綜上所述本人支持英屬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10:45 (UTC)[回覆]
  • 有人說,英屬香港 的意思有歧義,有可能誤以為是,英國屬於香港。。。呵呵,按這些人的觀點和邏輯,美國也有歧義啊,有人會把美國誤以為是,美麗之國的簡稱。呵呵,是不是美國也有歧義,要改呢?——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11:10 (UTC)[回覆]

本人建議條目先移至 英屬香港 ,待有新共識再移。——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07:20 (UTC)[回覆]

關於岐義的發生,要看中文其他排比語意我可能發生程度,這是基本符號學的概念:比較

  1. 英屬XX(作為名詞而非句子)
  2. YY屬香港(作為名詞而非句子)
  3. ZZ殖民地時期(作為名詞而非句子)

這XX,YY,ZZ中填入各種不同詞後,岐義發生的可能性比較。--❦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18日 (三) 11:55 (UTC)[回覆]

處理結果[編輯]

沒異議的話,就先把條目移到英屬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13:56 (UTC)[回覆]

(-)反對,理由見上。—Snorri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14:31 (UTC)[回覆]
(:)回應:樓上的那個人,對於你的所謂的反對,我已經反駁過了, 有本事反駁,大家繼續討論!沒本事閉嘴,不要沒理由,還在那阻礙移動的進展,為了反對而反對,沒有意義的,我只把這些人當作無理取鬧撒潑的小孩!——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4:21 (UTC)[回覆]
(:)回應那個反對移動的人的所謂理由,我再回復反駁一遍:你說,英屬香港 的意思有歧義,有可能誤以為是,英國屬於香港。。。呵呵 ,別把用戶的智商看的那麼低!!! 英屬印度英屬北美,英屬南非,美屬關島,法屬圭亞那法屬印度支那,荷屬東印度,這些 都沒沒聽過嗎? 這些的【英屬xx】【美屬xx】 【法屬xx】 的意思是,英國屬於xx?美國屬於xx?法國屬於xx? 智商呢?所以說英屬香港的意思沒有歧義, 也就是說沒有人會把 【英屬香港】 認為是【英國屬於香港】!——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4:28 (UTC)[回覆]
  • 那個反對的人說,英屬香港 的意思有歧義,有可能誤以為是,英國屬於香港。。。呵呵,按這些人的觀點和邏輯,美國也有歧義啊,有人會把美國誤以為是,美麗之國的簡稱。呵呵,是不是美國也有歧義,要改呢?( 結果可見,你要臉嗎?撒潑成這樣了)——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4:33 (UTC)[回覆]
(!)意見關於我支持移動到英屬香港的理由我也在說一遍:81年前的香港是英國的直轄殖民地,可以稱為英屬香港,參見英屬印度也是直轄殖民地他都可以叫【英屬】!81年後的香港是 英國的屬地,當然也可以叫英屬香港,參見你說的那些 「英屬開曼群島」開曼群島原來就是屬地,後來隨着屬地 改名為 海外領地,所以開曼群島也成了英國的海外領地,但是開曼群島維持了英屬開曼群島的說法,留了英屬兩個字!所以說英屬香港可以代表 整個香港作為殖民地 的時期),綜上所述本人支持英屬香港!!(歡迎大家有理有據的反駁,反對撒潑)——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4:33 (UTC)[回覆]
有理不在聲高。—Snorri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16:09 (UTC)[回覆]
(:)回應:對於你這個只會無理取鬧的人, 我要說的話已經說完了,講理(反駁你的話)也講了兩遍了!你有本事就反駁,大家繼續討論!沒本事 就別瞎反駁瞎反對,告訴你為了反對而反對,而沒有具體的理由 ,我只當是潑婦在大街上撒潑。。。——Zhejiang留言2013年12月18日 (三) 06:17 (UTC)[回覆]
看着這上面又是黑體又是感嘆號的一大堆,誰撒潑一望即知。只說一句:「英屬香港」沒歧義的話,「香港殖民地時期」一樣沒歧義。反之亦然。理由很明了。—Snorri留言2013年12月18日 (三) 06:21 (UTC)[回覆]
老話一句,時期和政體不同,英屬香港乃中文中有大量排比性的詞彙用法,反之「香港殖民地時期」則和中文意思相反的法國殖民地時期、等等用法有岐義的可能。語言學上的實踐上,前者沒有岐義的問題,而後者有。--❦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18日 (三) 11:51 (UTC)[回覆]
「法國殖民地時期」這中用法在中文中基本不存在,請不要自創不常見的詞組和罕見的義項,否則會出現和上面一樣的邏輯問題。—Snorri留言2013年12月18日 (三) 14:25 (UTC)[回覆]

Zhejiang的意見[編輯]

由於User:Zhejiang已被確認為具有強烈政治傾向的台灣用戶User:Maibu123的傀儡而被永久封禁,我認為本次討論中User:Zhejiang的意見需要重新評估。一個原本使用繁體字的用戶使用傀儡,用簡體字留下大篇幅的情緒化留言,令人懷疑他提出本次討論的動機。—Snorri留言2013年12月18日 (三) 14:38 (UTC)[回覆]

呵呵,說這麼多其實就是關於這段時期是不是殖民的問題,一些人認為這不是殖民。結果還發現個傀儡,可見維基里別有用心的人真多,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啥,有膽子建議來大陸做點實際的事吧。--Qa003qa003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09:59 (UTC)[回覆]
我不知道User talk:Snorri是怎麼確定User:Maibu123是台灣用戶? 是扣帽子? 出現一個傀儡就可以說明他的觀點是錯誤的? 某些人連傀儡都講不過那不是更可笑嗎?呵呵——太空1號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05:33 (UTC)[回覆]

SzMithrandir[編輯]

一直沒太看這個討論,怎麼吵成這樣了。。。我也來說一下我的想法吧
首先,政權和歷史時期的確是不同的概念,但我們不是在專門搞語言邏輯學、語義學,我們是在編詞條。有的條目東西夠多,比如宋朝,就把宋朝歷史專門做了個詞條;更恰當的例子是英帝國維多利亞時代——後者其實能專門寫的不多。我覺得這個詞條真的沒必要還專門分「英屬香港」和「香港英治時期」之類的。
第二,香港殖民地時期歷史應該以誰為準呢?以大陸?以台灣?以香港本地,也即以英聯邦?所謂名從主人,我覺得也應該在這裏適用吧;這個,和現在強調一個中國、PRC主體,並不衝突。英文的詞條是British Hong Kong,翻譯成英屬香港是很標準的,也很簡潔明了;這位仁兄使用了馬甲(傀儡),的確不應該,但我們要討論的是百科詞條的統一性(英屬xx、法屬xx),而不是提出這個意見的人的政治立場。SzMithrandir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18:28 (UTC)[回覆]

看來看去沒看懂你的理據是什麼。如果要說名從主人,香港政府用「香港殖民地時期」更多一些。如果要說統一,還有「越南殖民地時期」、「加拿大殖民地時期」等等。—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18:36 (UTC)[回覆]
(:)回應:抱歉我也沒看懂你在說什麼。法屬圭亞那、比屬剛果等等政權名稱都是這個格式;你說的是歷史時期。SzMithrandir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21:11 (UTC)[回覆]
你所說的兩個政權都是因為有同名的其他非殖民政權才會加上「屬」來做區分。這個世界上並沒有和香港同名的非殖民政權與香港同時存在。—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21:18 (UTC)[回覆]
這點我倒沒注意到,我主要是看到了中文翻譯和英文的一致性。另外最上面有人說道香港的租借而非佔有的性質,這倒是很有意思:一個地區,核心部分是真正擁有的屬地,周圍(郊區)是租借用地,整個地區應該算什麼?—— 由於其殖民的事實,從歷史的角度講,大概還是應該叫「殖民地」?我也沒什麼更多的想法,總之我個人一般都堅持以英文為準。SzMithrandir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回覆]
這是英文中心主義。我不認為中文維基應該採納英文中心主義。另外,這個條目名稱並不是英文概念和中文翻譯的關係。香港並不是一個純粹的英文概念。—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21:52 (UTC)[回覆]
作為英國殖民印度,我們把它叫做英屬印度, 作為英國屬地(海外領) 的維爾京群島,叫做英屬維爾京群島。相似的例子還有很多,請問你當年被殖民的香港為啥不可以叫做英屬香港?——太空1號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05:29 (UTC)[回覆]
因為有和英屬殖民地同時共存的美屬維爾京群島葡屬印度,不過就像snorri所說,沒有和所謂的「英屬香港」同名的非殖民政權與「英屬香港」同時存在。一蓑煙雨任平生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08:27 (UTC)[回覆]
上面的同學,您的理由有問題:因為有美屬維爾京群島葡屬印度,所以英國管理下的維爾京群島叫英屬維爾京群島,英國管理下的印度叫英屬印度? 按這邏輯 ,難道除英屬南非還有其他的【x屬南非】?難道除法屬印度支那 還有其他的【x屬印度支那】?答案顯然是沒有的,所以你的邏輯有問題。——太空1號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08:07 (UTC)[回覆]

建議改名:「香港殖民地時期」→「目標頁面」[編輯]

香港殖民地時期」 → 「目標頁面」:理由因為這是這城市從前的名字.. British Hong Kong--14.198.182.49留言2014年10月28日 (二) 16:36 (UTC)[回覆]

未完成:語義不明,提案無效。--Kolyma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04:13 (UTC)[回覆]

建議改名:「香港殖民地時期」→「英屬香港」[編輯]

香港殖民地時期」 → 「英屬香港」:有英屬北美、英屬印度、英屬維爾京、比屬剛果、法屬圭亞那、美屬薩摩亞、意屬索馬里、德屬西南非洲、德屬新幾內亞、葡屬帝汶等等,所以英屬香港更加的合理中立--聯合國軍留言2015年2月23日 (一) 07:23 (UTC)[回覆]

依據結果,請管理員移動條目,謝謝。——聯合國軍留言2015年3月26日 (四) 10:20 (UTC)[回覆]

依據結果,請管理員移動條目,謝謝。——聯合國軍留言2015年3月28日 (六) 06:32 (UTC)[回覆]

不好了[編輯]

有一個人把香港旗改成西班牙國旗,還有就是把香港盾徽改成西班牙國徽了,建議您重新編輯一下。--我是23胡彬 2015年3月6日 (五) 01:25 (UTC)[回覆]

強烈反對將本詞條更名為「英屬香港」![編輯]

  • 香港和澳門一樣是中國租借出去100年,即使在那段時間,英國最多只有治權,而沒有主權。
  • 從詞彙的角度上來說,既然這段時間是香港的一段歷史時期,那麼側重點在於「歷史時期」,就好比台灣日治時期或者台灣日據時期,而不在於「屬於英國的香港」本身。
  • 更何況香港根本不屬於英國,也不是英國統治,「屬於英國的香港」,儘是歧義,實在太荒謬。
  • 從粵語版本的詞條「香港英治時期」來看,香港人自己的說法反而更客觀一點。
  • 引用在台灣日治時期的討論頁某位台灣同胞說的「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台灣歷史由台灣人自己詮釋」。既然如此,部分(少數)台灣同胞怎麼反而在香港相關的詞條上指手畫腳的?按照這樣的邏輯,本詞條是不是應該主要由香港人編寫,香港以外的中國人共同詮釋?
  • 為了更好地美化殖民歷史,美化戰爭,美化日本和俄羅斯,台灣日據時期可以命名為「日屬台灣」。我還可以再杜撰幾個新名詞:「日屬中國」,「日屬大陸」,「俄屬東北」,「日屬東北」,「日屬浙江」,「日屬韓國/朝鮮」,「日屬琉球」。

183.246.98.23留言2015年3月16日 (一) 04:00 (UTC)[回覆]

(&)建議:第一、「強烈」字眼可省;第二、請到上面的討論串表態,在此會被忽視,不過也先提醒您:依維基常規,投票資格為自動確認用戶資格;第一、發言請精簡,不要佔用太多篇幅。--Kolyma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04:10 (UTC)[回覆]
(&)建議:所謂「香港和澳門一樣是中國租借出去100年」本身就不符合歷史事實。可以參見《南京條約》、《北京條約》,香港島和九龍半島都是永久割讓澳門歷史條目中也有解釋澳門的歷史,其歷史比中華人民共和國乃至滿清殖民帝國都要久遠。稱之為「英屬」或「葡屬」合情、合理、合法。建議先自行透過官媒及官方授權書籍以外的途徑學習真實、不偏頗的歷史,然後再作發言。Speedyspeedo留言2015年5月22日 (五) 02:46 (UTC)[回覆]

拜託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中寫道永久割讓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租借出去的只有新界 Xuekaitia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9:03 (UTC)[回覆]

我覺得這樣改動很不妥[編輯]

英國政府僅僅是在1841年強制霸佔了香港島 九龍半島以及新界一直都是「租借」的 同時這樣的改動也會引起佔大多數此條目查看者---中國內地民眾以及港澳台地區的一些民眾的反感實屬不妥 望維基百科官方採納我的建議 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9.86.190.62對話)於2015年3月26日加入。

(&)建議:所謂「租借」本身就不符合歷史事實,國內歷史教科書如此編寫,實在是共產黨治下扭曲歷史的鐵證,與日本教科書慰安婦一段可謂異曲同工。可以參見《南京條約》、《北京條約》,香港島和九龍半島都是永久割讓—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peedyspeedo對話貢獻)於2015年5月21日加入。

建議改名:「香港殖民地時期」→「目標頁面」[編輯]

香港殖民地時期」 → 「目標頁面」:理由--119.86.190.62留言2015年3月27日 (五) 06:11 (UTC) 新界及九龍半島英國政府只是租借而不是佔領 而香港眾所周知早在1997年就回歸 早已不是「英佔香港」 另外「英佔香港」可能會引起中國內地民眾以及港澳台一些民眾的反感[回覆]

(&)建議:所謂「九龍半島英國政府只是租借」本身就不符合歷史事實。可以參見《北京條約》,九龍半島是永久割讓Speedyspeedo留言2015年5月22日 (五) 02:57 (UTC)[回覆]

搜尋結果出現問題[編輯]

以簡體中文搜尋「英屬香港」沒有問題,但用繁體中文搜尋「英屬香港」便重定向到了「香港殖民地時期」版面。-- 2015年4月3日 (五) 15:25 (UTC)[回覆]

那是不必要的簡繁重定向,應該可以刪除。我已經於Talk:英屬香港請管理員處理--M940504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12:59 (UTC)[回覆]
問題已解決。--M940504留言2015年4月16日 (四) 13:54 (UTC)[回覆]

建議改名:「英屬香港」→「香港英治時期」[編輯]

英屬香港」 → 「香港英治時期」:麻煩各位去看看粵語版的名稱,請尊重香港人自己的說法。這個名稱更加中立,或許各方都能接受,同時也呼應香港日佔時期。--Poptang|twe||中華民國(大陸)留言2015年4月19日 (日) 06:31 (UTC)[回覆]

(-)反對,英屬香港沒啥貶義的——聯合國軍留言2015年4月27日 (一) 10:41 (UTC)[回覆]
(?)疑問:這和有沒有貶義有什麼關係?香港英治時期也沒有貶義。--Poptang留言2015年5月15日 (五) 11:13 (UTC)[回覆]
(-)反對:根據當年的官方名稱British Hong Kong即是英屬香港。--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15年5月6日 (三) 04:22 (UTC)[回覆]
未完成:無共識。--Kolyma留言2015年5月24日 (日) 11:21 (UTC)[回覆]
  • (!)意見:先利申:香港人。但只就個人觀察而言,雖然香港人理論上是此條目的主人,但香港境內也未曾就此時期的名稱達成共識,不存在所謂主流的名稱說法,不同背景的香港人有不同的叫法。就算同樣是以「香港歷史」為此條目名稱的制訂方向,也有不同的叫法,諸如:「殖民地時代」、「英屬香港」(例子:[12])及「英治時期」(例子:[13])等皆有之,因此此條目維持現有名稱問題不大。-- 2016年4月28日 (四) 14:23 (UTC)[回覆]

建議修改香港旗和香港徽號[編輯]

現在使用的香港旗和香港徽號與英屬香港政府使用的旗幟和徽號有一定不同而且香港徽號中獅子手持的珍珠非常不潔白。和當年使用的旗幟有不同。 Xuekaitia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1:44 (UTC)[回覆]

關於修改香港徽號和香港旗的建議請儘快處理 : 如下[編輯]

在英屬香港條目中使用的香港旗和香港徽號 , 旗中使用的香港徽號和頁面上顯示的香港徽號其中獅子手持的珍珠非常不潔白 , 顏色發微紅和當年使用的旗幟有不同 , 望盡快上傳新版圖片以修正錯誤 , svg 圖片我不會修改 , jpg 圖片又不行 , 所以望大家盡快處理 。 此致維基百科自動確認用戶 Xuekaitian 。 Proposal to amend the Hong Kong logo and Hong Kong flags : Hong Kong flag and Hong Kong emblem are used in the British Hong Kong entry , Hong Kong logo and page flag displays used in which a lion holding pearls Hong Kong emblem very white , the color slightly and then the red flag used are different , hope the new version as soon as possible to upload pictures to correct errors , svg pictures I will not modify , jpg picture would not work , so we hope as soon as possible . Sincerely Wikipedia automatically confirm the user Xuekaitian Xuekaitian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2:35 (UTC)[回覆]

(:)回應:徽章的顏色與Pattern,是根據設計徽章的副輔政司韓美洵親自印製在其介紹香港的旗幟與徽章的權威著作《Flag badges, seals, and arms of Hong Kong》中所修改而成的,在1959年徽章的一頁中,可參考([14]),圖中的珍珠是由數種顏色組合而成,亦非純白色的。而香港殖民地時期中,甚至連官方的徽章也出現數個版本。因此,我認為使用最接近官方版本的徽章才最適合。-- Momocalbee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08:19 (UTC)[回覆]

有關香港是否曾是英國殖民地的問題[編輯]

今天有用戶在近親性交條目中以北京政府不認同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但英方認同為由,所以說香港曾為殖民地是不中立。應以香港曾受英國殖民統治稱之。本人不認同,因為這事根本不用看中方或英方立場,而是看歷史著作怎麼寫。如高馬可在《香港簡史》中明確地寫道:「這個在1997年7月1日與中國正式統一的前英國殖民地」就說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大家有何意見?題外話:日本投降後簽的條約也是在不平等的情況下簽署的,我就不懂為何中方經常以不平等為由不承認條約本身。歷史上接近所有戰敗國都在不平等的情況簽約的,但只有中方老是指責這個這個不平等。--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05:48 (UTC)[回覆]

我其實也不太懂,受殖民統治的地方不就叫做殖民地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9日 (一) 06:28 (UTC)[回覆]
殖民地好像有提及過。是因為中國在聯合國上將港澳剔出殖民地名單,認為這兩個割據前也不是主權國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決來處理。需要自行考究來源。——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29日 (一) 08:26 (UTC)[回覆]
「割據前也不是主權國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決來處理」
按這邏輯,非洲不少國界在受歐人殖民前後也不同,如果割/殖前後不是同一國號/名,就不是殖民地了?礙交部要不要就這些問題嘴炮演說一下?
(設殖民前有甲乙兩國,殖民時兩國皆有一部份成為殖民地丙的一部份,殖民地丙去殖後獨成丙國,丙國曾屬甲乙國的地方是否「殖民地」的問題)
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2月16日 (五) 12:39 (UTC)[回覆]
您維人能不能有點基本的漢語常識?割據的意思是地方勢力自立,比如「孫權割據江東」,此處應該用「割佔」(以英國為主語)或「割讓」(以中國為主語)。--——🦝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4年3月7日 (四) 11:43 (UTC)[回覆]
中國在聯合國說港澳不是殖民地,是為了避免民族自決,因此只稱港澳是被英葡佔據的領土。--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08:48 (UTC)[回覆]
中國大陸的邏輯我也不太明白,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國大陸官方以自認為對自身有利的方式解讀一切的做法在近年來越趨明顯。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月29日 (一) 08:57 (UTC)[回覆]
啊?我的歷史常識被挑戰了?--MilkyDefer 2024年1月29日 (一) 10:04 (UTC)[回覆]
你說呢?雖然理由太牽強就是了。我看這篇文章我只想說,為何一定要認同北京或英方其中一方的立場,而非找個殖民地的定義然後套一下?還有一篇寫得挺好的查核--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14:16 (UTC)[回覆]
涉及到主權的問題,通常會存在不同說法。兩岸的「中國」表述,歐洲的愛爾蘭也有。香港的情況,隔壁日本的琉球處分,也有觀點認為是殖民([15])。希望香港是不是殖民地最後不會變成一個類似一中各表條目,每次都要內連接。
另外,題外話提到不平等條約,算是一個特定歷史上出現的概念。你當「光榮革命」一類的專有名詞就是了,政變說「光榮」不也是很怪的一件事嗎。--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16:25 (UTC)[回覆]
如果結合光榮革命的過程的話,本來從屬於國王管理下的議會,議會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成功不流血地將不願意聽議會話的國王趕走,擁立一個(願意聽話的)新國王並用一份規章來限制國王(對議會)的權力。對於議會來說的確十分自豪?(當然國王只能硬吃這份窩囊,因為他手下真沒幾個師)——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13 (UTC)[回覆]
對於現實觀點中「香港是否殖民地」,不同方面有不同觀點,有人認為是,也有一些人不希望認為是(例如中國將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單,可以認為是避免被使用民族自決來造成分裂)。如果拋開此涉及現實觀點矛盾的情況,對於近親性交的情況,可以用不同的表述來代替,例如「曾被英國管治的香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21 (UTC)[回覆]
問題來了,那清單不過是適用於宣言的殖民地清單,而非殖民地清單。因此拿它界定哪些是殖民地並不合理(一定數量的殖民地在清單出現前解殖,它們不是前殖民地?)。如這篇文章提到的那樣聯合國一直把香港視作前殖民地看待。--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04 (UTC)[回覆]
如果將問題複雜化的話,這就能討論很久了。所以如果只就近親性交的情況,改另一種相對中性的表述就可以解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3 (UTC)[回覆]
我同意,不過本人預計未來會有人不斷修正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表述,所以現在認真一下比較好。--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7 (UTC)[回覆]
我認為我們維基百科(和社群)不應該就這些觀點有過多自己主觀的解讀。對於特定事物的多觀點解讀,應該收窄到特定對應條目上後根據來源表現這些觀點,例如殖民地上可以說明中國將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單,可以用來源彰顯為什麼這麼做,可以列出來源存在有認為「港(澳)是殖民地」的觀點。但不建議將這些觀點差異溢出到其他關聯不明顯的條目,如果來源如是說,要麼sic,要麼替換着相近但相對中性的說法替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8 (UTC)[回覆]
中國即使不承認自己失去香港主權,但實際上是失去了[16],那麼為何要說一項實際的事因有不同觀點,而說其要有多個觀點?我只想說殖民地的定義及定義某地方是殖民地是學術上的事(即學者們使用符合學術上廣泛使用的定義界定某地是殖民地,那它就是了),與實際的什麼清單和國家的觀點無關。Google學術搜了幾版,基本麥高登、高馬可曾銳生等香港研究者都界定該時的香港是殖民地。說香港不是殖民地的多是親中派人士多根據上述宣言認為不是,但已被指責錯解了--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5:32 (UTC)[回覆]
只就近親性交的描述的話,調整描述方式可以解決。至於「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觀點,自己去殖民地上補充,補充方法上面我也有提及。我認為我們維基百科(和社群)不應該就這些觀點有過多自己主觀的解讀,但可以用來源去補充來源對於這些觀點的解讀。——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6:30 (UTC)[回覆]
那麼在其他條目有必要界定英屬香港的性質時,為何殖民地不是中立的表述?我基本也是找來源說主流歷史學家界定英屬香港是殖民地及常見理由的不合理之處,沒有自行解讀。--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7:09 (UTC)[回覆]
其實依據中立原則,當可以併陳香港(大陸)「官方」及其他學者論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9日 (四) 15:03 (UTC)[回覆]
我覺得這就是一團糊塗帳吧~所以都能各自提出有利的部分來說。按照常理看,香港九龍界限街以南可以說失去主權,但是新界是租的,新界這塊英國百分之百對沒有主權的。你總不能說租了別人的房子,然後到期後聲稱自己對房子有主權,然後畫一塊區域,把租來(到期要還)的土地也說成自己有主權吧??
至於澳門不具有上述問題,中葡聲明與條約上寫的很明白澳門是中國領土、治權什麼的,葡萄牙自己的法律《澳門組織章程》和《葡萄牙共和國憲法》皆定義澳門為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所以中葡是移交了澳門治權。
(指責不平等這點不是只有中方吧,比如日本認為神奈川公約是不平等條約所以後來廢止了,大韓民國更是直接不承認不平等條約,還加死拖活拉要求日本賠償損失,不過這跟主題沒關係就是了)。--路過的人留言2024年1月30日 (二) 05:40 (UTC)[回覆]
這還涉及一個問題,租借地或租界是否算一種殖民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5日 (一) 07:32 (UTC)[回覆]
租借地和租界或許需要當作兩個不同的概念來看,因為租界是否殖民地是有爭議的,但租借地一定是殖民地(比如新界的地位是租借地,但也是香港皇家殖民地的一部分)。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6日 (二) 01:01 (UTC)[回覆]
說到這兩個概念,我記得《旅大租借地史》一書中,說中國學術界20世紀初就已經區分「租借地」和「租界」的概念了。--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6:08 (UTC)[回覆]
澳門確實不算,英國進攻澳門的時候葡萄牙人還說這是中國領土----Cat on Mars 2024年2月19日 (一) 18:05 (UTC)[回覆]
《中國大百科全書》里也稱香港為「英屬殖民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1:55 (UTC)[回覆]

(!)意見人民網2023年的這篇報道中,似乎清楚寫着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說:「今天,香港民眾依法享有遠遠超出作為英國殖民地時期的更多權利和自由」呢?我只能說,要搞《「香港從不是殖民地」進課本,是對西方長期滲透的撥亂反正》這樣規模的一個系統性大謊言,百密終有一疏。Zheng Zhou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0:25 (UTC)[回覆]

「歷史文件不具有現實意義」。視作各方觀點吧,中國各方沒有那麼一致的觀點/稱呼,而日常表述的準確度與意義也沒那麼容易評估。2005年CCTV 解說:在殖民地時代,英國政府任命的香港總督在香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1:41 (UTC)[回覆]
如果只就殖民地的描述上的話,我認為應該引述各方來源來闡明存在不同觀點是最合適的處理,當然官方與官方媒體的表述存在特定差異,可能是審編的疏忽或者逆倖存者偏差;但如果離開殖民地條目在其他條目的描述的話,如果前者觀點是存在明顯差異,意味着這種觀點的描述可能不是統一(或者一致的中立),應該考慮使用其他替代描述,或者直接以來源原文引述(也就是引號引述)代表來源如此說來描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4日 (四) 12:30 (UTC)[回覆]
(!)意見:英國政府的觀點,香港是殖民地(colony),見UK and Colonies --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8:03 (UTC)[回覆]
發現「香港從不是殖民地」是一個長期的重要的觀點,且知曉度可能日益增多。注意到【來自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理論教研室編. 「一個國家, 兩種制度」 理論與實踐文獻資料選編[M]. 1987】126頁就有「北京當時嚴厲拒絕。其建由是這塊領土是中國的一部分,絕不是殖民地」。【來自 葉煜榮 董建新 李鴻莊主編. 《鄧小平理論概論》學習指導[M]. 2000】也有【二)判斷題1.香港和澳門被外國侵略勢力侵佔後實行殖民統治,但香港和澳門都不是殖民地。答:對。…… 1972年聯合國大會承認香港和澳門都不是殖民地。】。持此觀點的文獻有不斷出現。所以這個觀點有必要保留和介紹,而從古至今中國在表述上稱香港曾是殖民地的[17],也不足以作為反證據,或許類似八年抗戰->十四年抗戰這種理念上的改變?鑑於中國的外交、書籍文獻等都有稱香港的殖民地時期的習慣,條目中可沿用,但不要藉此來定性。--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8:55 (UTC)[回覆]

(!)意見:建議有興趣的人讀HONG KONG'S LOST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A DENIAL OF DUE PROCESS IN THE UNITED NATIONS交代了香港從聯合國非自治領土列表被移除的始末。香港於1961年被列入聯合國非自治領土,1972年在中國的要求下被移除,以免香港在去殖民化的過程中獲得自決獨立的權利。即使按照這個邏輯,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香港於1972年以前依國際法還是殖民地。中國政府則始終堅持對香港保有主權,不平等條約對中國沒有約束力。我建議承認香港曾是殖民地,中國政府的異議作為附註。--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1:47 (UTC)[回覆]

(+)贊成--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4年3月20日 (三) 10:33 (UTC)[回覆]
  • 所謂「1972年聯合國大會承認香港和澳門都不是殖民地」只是中共對聯合國剔除非自治地區名單進行曲解來為中共的主張的詮釋辯護,1972年的決議並沒有否定香港是殖民地,即使是聯合國於2020年後發表的文獻在提及香港時仍是表述(former British colony)[18]#archived[19])、[20]#archived[21],在香港終審法院的文獻亦開宗明義「Hong Kong, a British colony since 1841, became a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1 July 1997.」[22]#archived[23],立法會雖在2021年移除其於1843年成立的歷史網頁[24]及文獻[25],但仍有備份[26][27],所謂不是殖民地的殖民統治,這不就是歷史虛無主義下對香港歷史的詮釋 — Fact Check 證殖民地歷史#archived[28]歷史不存在「事實」,只有「黨的詮釋」#archived[29] --Uranus1781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7:31 (UTC)[回覆]
  • 上面提到「香港於1961年被列入聯合國非自治領土,1972年在中國的要求下被移除,以免香港在去殖民化的過程中獲得自決獨立的權利。」而中共,乃至要求中國香港政府將1997年7月前的香港稱為英國的「殖民統治」,然而聯合國在1993年6月通過《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明言「考慮到受殖民統治或其他形式外來統治或外國佔領的人民的特殊情況,世界人權會議承認各民族有權依照《聯合國憲章》採取合法行動,實現他們不可讓與的自決權利。世界人權會議認為拒絕自決權是違反了人權,強調有效實現自決權的重要性。」1993年聯合國《維也納宣言》支持受「殖民統治」的人民有實現自決的權利,否定自決權是違反人權 [30]#archive[31]。--Uranus1781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09:20 (UTC)[回覆]
    我懷疑這算離題,不需要和無權評判,按來源(觀點)寫就行。《人民自決權與國家領土完整的關係》中說,分離權是有爭議的。--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8日 (一) 11:26 (UTC)[回覆]
您認為由中國官方出版的刊物《人民自決權與國家領土完整的關係》可以否定/質疑中國官方的觀點,而且聯合國所指的是受殖民統治或受外國佔領的人民的特殊權利,不是《領土完整的關係》所提述的少數人民自決。中共在香港宣傳機關報《大公報》在細說香港道路歷史時 [32]#archive[33],提及香港是殖民地、英國殖民地、殖民地總督,不下於10次,由此可見在中國官方強制修改香港歷史的詮釋前,中共媒體也明確地認為香港在歷史上曾經是英國殖民地。--Uranus1781留言2024年4月17日 (三) 08:11 (UTC)[回覆]
中國官方兩種觀點並存、交叉使用,而不是某個時間點開始改為另一種,也不能確定某個來源為更早、最早。所以不認可您說的「強制修改」。--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17日 (三) 22:0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