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华民国总统罢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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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十一任总统陈水扁罢免案
2006年6月27日

时任总统陈水扁
投票制度全体立法委员1/4之提议、2/3同意提出后,经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结果不成立(未达三分之二同意门槛)
结果
票数 %
同意 119 100.00%
不同意 0 0.00%
有效票 119 89.47%
无效或空白票 14 10.53%
总票数 133 100.00%

2006年中华民国总统罢免案发生于2006年6月27日,该案之被罢免人为中华民国第11任总统陈水扁,依法提案人为立法委员丁守中,连署者为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所属之党籍立法委员。一般认为,陈水扁的亲信与家人涉及诸多弊案是国亲两党提议罢免的主因。

2006年6月27日,经表决后,因无法超过三分之二法定门槛,该“总统罢免案宣告”不予成立,也就是不另举行罢免总统之公民投票。

背景[编辑]

2005年8月间,受陈水扁重用的陈哲男涉入高捷弊案,对于民主进步党的支持度造成严重冲击。

2006年4月间,有SOGO百货的员工透过媒体名嘴陈凤馨中国电视公司晚间10:30播出的文茜小妹大节目中爆料,指称吴淑珍曾多次使用SOGO礼券购物,国民党立委李全教亦暗指吴淑珍所用礼券并非自行购买,而系接受争夺该百货经营权之一方所馈赠,引发社会对于第一家庭的负面观感。

2006年5月11日,立法委员邱毅爆料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透过内线交易并利用其家人作为人头账户,购买台湾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获利逾亿,台开案全面爆发,在民进党党内严词指责要求下,赵建铭宣布退出民进党,陈水扁为此向社会道歉,并称将“深切检讨、虚心受教”。

2006年5月25日,赵建铭被台北地检署从家中拘提到案,随后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见,泛蓝阵营开始出现罢免、倒阁的声浪,同日民进党正义连线的立法委员郭正亮亦抨击陈水扁“治国无能,治家无方”。

2006年5月26日,民进党党内重要公职、党职人员苏贞昌吕秀莲游锡堃谢长廷共同发布“给党员的公开信”。另一方面,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呼吁陈水扁为台湾人民福祉为重,主动下台,否则会发动总统罢免案。当天晚上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与宋楚瑜会面,共同呼吁陈水扁总统“知所进退”。[1]

2006年5月29日,前民进党立法委员沈富雄证实曾陪同陈由豪去过官邸,吴淑珍曾坚决否认见过陈由豪且并未接受政治献金的说法引起社会各界舆论怀疑。

法律规定[编辑]

国民党与亲民党两党系循《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70条-73条,提起罢免总统陈水扁之公民投票的“要求”。简言之,也就是只要立法院以立法委员三分之二人数(148票)通过《总统罢免案》之成立宣告,行政院所辖中央选举委员会即必须依法于六十天内举行全国之总统罢免投票。而此不记名、秘密投票平等之全国性罢免投票一旦举行,其投票结果若再为“过半数人参与投票,且半数投票人投票同意罢免总统”者,则总统陈水扁必须被强制辞职离任,由副总统吕秀莲接任。换句话说,立法院此之罢免总统投票,只实为罢免案成立前之宣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70条第1款。)。

罢免理由与答辩[编辑]

经折冲后,总统罢免案之提议,将国民党丁守中、罗世雄与亲民党吕学樟三位立法委员为提议发起人,而提议罢免依法提出主要理由约为:违背“遵守宪法”誓言之不适任、违背“尽忠职务”誓言之不适任及家人、亲信涉及弊案等等,因主要内容共有十款,因此被媒体称之为“十大罪状”。

面对立法院之正式罢免提议书,依据法律规定,总统陈水扁并无实践答辩之义务。因此仅另举办“向人民报告”记者会,与公开电视谈话。演说于2006年6月20日晚间八点开始,历时二小时,由媒体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不开放记者提问。 该演讲中,他仍坚持本身无涉及任何弊案,并对“十大罪状”一一反驳。不过,并没有对弊案本身加以澄清。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于隔日晚间八时发表回应“找回台湾社会的公义与良心──回应陈总统6/20谈话”。形式大略相同,但与前日不同的是,马英九仅演讲半个小时,另外一个半小时则由媒体提问。[2]

过程[编辑]

罢免案于6月1日由丁守中提出后,连署人员即达225名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57名“提议”门槛(《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70条)。因临休会,立法院特定6月13日起加开临时会审查总统罢免案。6月7日,国民党党主席马英九表态支持立法院罢免案后,该案于6月13日正式交付立法院审查。经过十场立法院院外公听会及四场院内审查会,但是总统和泛绿立委且公告政府各部会官员全部皆不予出席,只有审计部的审计长出席,最后只有泛蓝立委在立法院独自举办完公听会和审查会,之后6月27日罢免宣告之提案交付立法院表决。经修法后,立法院的该次表决采记名方式行使。

期间,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为表达对选举的关心,并抗议陈水扁漠视涉及弊案之家人,特地于6月20日至6月27日,前往立法院门口静坐抗议。原住民立法委员高金素梅亦加入静坐行列。

曾在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表态支持陈水扁,希望台湾“向上提升”的诺贝尔奖得主李远哲于罢免案前夕发表声明,他认为发动罢免的政党应深切体会罢免宣告设定高门槛的法律意义,但同时也指出陈水扁“止谤莫如自修”,并批评“民主进步党执政以来,政绩有限,弊案不少”,且“该党未能坚持理想,未能谦卑执政”,令他“感到痛心”。

结果[编辑]

立法院之总统罢免案的选票格式

6月27日,立法院总统罢免案宣告之投票人数为133席、88席缺席(总共221席)。开票唱名下,89名国民党(含主持会议之院长王金平)、23名亲民党及6名无党团结联盟(发言人高金素梅等)、1名无党籍(李敖)等共119票赞成罢免提案。另外,参与投票者尚有14张空白废票(12位台湾团结联盟,2位无党籍)。另外,不参与投票,除2名无党联盟出国、加上民进党中央开会决定,由党主席游锡堃宣布党籍立委86名不进立法院场内投票,共计88名缺席。

因为投票结果无法通过同意罢免三分之二门槛之148票,因此立法院院长王金平在院中公告该罢免案宣告不成立。该罢免案之罢免投票不予举行

各方反应[编辑]

在蓝营方面,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表示“6月27日,为民主耻辱的一天”,并表示该表决结果剥夺2300万人民公投总统去留的权利。[3]另外,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则表示继续推动“倒阁、改选、再罢免”的“不流血革命”,而他更指陈水扁政府为“贪腐集团”。

至于被罢免人陈水扁总统,则对“因为个人及家人的事情,引起这么大的风波,并付出这么多的社会成本,表达由衷的歉意。”,不过他并未在声明中提及赵建铭等相关弊案。而放弃投票权之绿营立委纷纷提出自省、回归民生的说法。

在台湾一般民众方面,虽蓝绿立场鲜明,但多理性看待此项表决,除了立法院外上千人温和抗议群众外,作息一切正常。除此,外国媒体如美国CNN也在该投票前就先访问了台湾政论家杨念祖,谈论台湾国会罢免案的难度,并从投票过程到结束,以最新消息方式呈现给全球观众。

亚洲媒体方面,包括新加坡香港日本韩国的电视台也持续关注,对于罢免缘由均有详细解析,日本NHK将罢免案与陈总统女婿涉入丑闻联结在一起,报导指称台湾的陈水扁总统女婿因为涉及丑闻而遭反弹,由国民党等在野党所主导的罢免案并未通过表决。

影响[编辑]

立法院之罢免案若宣告成立,且经由选委会择日(宣告成立六十日内)宣布投票日及准备妥当各项选务后,总统罢免投票即可举行。该罢免投票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约16,600,000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至少8,300,000),有效票过半数同意(至少4,150,000)罢免时,即为通过。但是,因为该罢免案不成立,因此上述之罢免投票将不予举行。

除此,顾及政治安定,罢免投票有其时间与次数限制:在立法院成案通过后,经公民复决不通过,则在当事人任期之内无法再行提案罢免。而立法院罢免总统提案间隔时间,亦有明文规定。为因应目前立法院内同意罢免委员不满三分之二多数的现实,在野的亲民党拟与倒阁、立委改选相结合,并推出再罢免;但此建议,未被国民党主席及国民党多数立委认同。

中华民国史上的罢免案[编辑]

此次罢免案,是中华民国有史以来第二次总统罢免案,但并非首次使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罢免案。

中华民国宪政史上首次罢免案,是在1954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前由国民大会所提出的,被罢免人是当时的原副总统李宗仁。最后罢免成立。

2000年10月国民党立委丁守中也曾经对总统陈水扁提出罢免案,但是最后仅有144名立委连署、并未成案。

参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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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编辑]

  1. ^ 連戰:罷免造成社會不安定 陳水扁應知所進退 - 大紀元. 大纪元 www.epochtimes.com. 2006-06-13 [2021-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中文(繁体)). 
  2. ^ 馬英九向民進黨喊話 台灣不能再空轉 - 大紀元. 大纪元 www.epochtimes.com. 2006-06-22 [2021-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中文(繁体)). 
  3. ^ 馬:民主恥辱 宋:戳破神話 - 焦點.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06-06-28 [2021-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