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西族
卡西人 | |
---|---|
卡西族女子 | |
总人口 | |
1,622,000[1] | |
分布地区 | |
印度 | 1,537,000[2] |
孟加拉 | 85,000[3] |
语言 | |
卡西语 | |
宗教信仰 | |
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卡西原始宗教 |
卡西人(英语:Khasi people)是主要分布在印度东北和孟加拉的跨境民族,主要居住区为高原。使用卡西语,并有卡西文字。于公元1947年时被政府划分到隶属阿萨姆邦地方政府的一自治部落区。
卡西族属于母系社会,并有明确的阶级制度。不论是氏族领头、酋长或地位较高的宗教人员皆是由女性担任。女性需要负责家中的宗教祭祀活动,也只有女性能继承遗产。
民族分布、人口与语言
[编辑]民族分布
[编辑]卡西人有九成以上人口分布于印度东北部梅加拉亚邦的卡西丘陵及詹塔丘陵(公元1970年为阿萨姆邦的一部分)。其余少数人口分布在孟加拉、印度阿萨姆邦、西孟加拉省、米佐拉姆邦、马哈拉施特拉邦、特里普拉邦、淡米尔纳德邦、阿鲁纳恰尔邦、尼科巴群岛。[2][3]
人口
[编辑]根据公元2001年的人口调查,在印度的卡西人有843,000人[4]。至公元2016年,分布在印度与孟加拉的卡西人口总数已达1,622,000人。
区域名称 | 人口数 |
---|---|
梅加拉亚邦 | 1,498,000 |
阿萨姆邦 | 33,000 |
西孟加拉省 | 900 |
特里普拉邦 | 900 |
那加兰邦 | 700 |
米佐拉姆邦 | 600 |
马哈拉施特拉邦 | 500 |
淡米尔纳德邦 | 400 |
阿鲁纳恰尔邦 | 400 |
安达曼-尼科巴群岛 | 400 |
德里 | 300 |
曼尼普尔邦 | 200 |
喀拉拉邦 | 40 |
昌迪加尔 | 40 |
北方邦 | 40 |
中央邦 | 10 |
区域名称 | 人口数 |
---|---|
锡尔赫特市 | 48,000 |
达卡 | 30,000 |
朗布尔市 | 4,400 |
吉大港市 | 1,800 |
拉杰沙希市 | 900 |
库尔纳市 | 50 |
语言与文字
[编辑]语言
[编辑]卡西语于2005年成为印度梅加拉亚邦的第二官方语言后已广泛应用于各领域,例如: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电台、电视、宗教信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并于2012年5月认定卡西语已非濒危语言。[6]
卡西语之下又细分成五种方言,分别是索拉语、咖里亚姆语、瓦尔语、博伊语、弄兰语,其中又以索拉语为标准语。各方言间有显著差异,索拉语与博伊语因差异过大有时会被认为是独立语言,只有部分方言能相互理解,例如:索拉语与瓦尔语的词汇有75%相似。
文字
[编辑]过去,卡西语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文字。直到公元1813年到1838年之间,传教士威廉·克理尝试以阿萨姆文字将卡西语记录下来后,有了大量的以阿萨姆文字写作的卡西人相关书籍,其中包括记录卡西人宗教的重要手稿——《卡西人的习俗》。 公元1841年,威尔士的传教士汤玛斯琼斯改以拉丁字母纪录卡西语,是以卡西语字母与威尔士字母有些许相似。
卡西语字母表
大写 | A | B | K | D | E | G | Ng | H | I | Ï | J | L | M | N | Ñ | O | P | R | S | T | U | W | Y |
---|---|---|---|---|---|---|---|---|---|---|---|---|---|---|---|---|---|---|---|---|---|---|---|
小写 | a | b | k | d | e | g | ng | h | i | ï | j | l | m | n | ñ | o | p | r | s | t | u | w | y |
地理环境
[编辑]地理位置
[编辑]卡西人九成以上人口分布于介于北纬约20~27度,东经约88~95度之间,印度东北部梅加拉亚邦的卡西丘陵及詹塔丘陵。[1]
环境样貌与地形
[编辑]卡西丘陵是印度梅加拉亚邦加罗-卡西山脉和帕凯山脉的一部分,属于梅加拉亚邦亚热带森林生态区[7],是世界上气候最湿润的生态区之一,年雨量1300—2500毫米,雨量自西向东递增。月平均最高气温40.5℃,1月温度最低,1-4月干旱。6—10月是雨季,雨量占全年80%。该地树种多样性高,是木兰属、含笑属、杜英科、胡颓子科树木的集中地。
历史沿革
[编辑]16世纪中, 25个独立的卡西族酋邦与分散的詹塔王国并存。在英国人到达印度之前,各个卡西族的小国间的文化关联相当有限,他们之间的接触很大部分表现在村落间、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冲突,以及对锡尔赫特市和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的突袭与贸易上[8]。
公元1756年,当锡尔赫特市与其市场成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被并入英国殖民式经济,卡西人与英国之间开始产生间接关联[8]。
公元1837年,为了建造穿越嫩格拉国,连结加尔各答与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的道路,英国政府进入西卡西丘陵的嫩格拉国与当地的酋长进行协商,至此卡西人与英国间终于终止敌对状态[8]。
公元1862年英国完成与所有卡西族小国间的协议签订,允许卡西人的自治权且免于缴纳英国政府税收[8]。
在英国政府将西隆定为阿萨姆邦的首都后,卡西族产生许多重大的文化变迁,例如:财富的增加、传统文化的衰退、教育水平提升、与其他族群通婚[8]。
公元1947年,卡西-詹塔丘陵地区组成一自治部落区,隶属阿萨姆邦的地方政府,地方长官形同印度总统的代理人负责管理。然而卡西人原先含众多官员的国家系统仍完整地维持着[8]。
社会、家庭与婚姻
[编辑]卡西族有三个明确的阶级——贵族、平民、奴隶。年长的人及地位高的人会穿戴头巾以彰显地位,而有财富的人则会在手肘上方戴银色臂环。在卡西族,财富的彰显有很多种形式,包括葬礼时为亡者立的墓碑大小,及对作为装饰品的锣(wiang)的所有权。某种程度上,祭司(lyngdohship)也被看作地位的象征[8]。
卡西族为母系社会,女性的地位比男性要更突出的多,女人也担任仪式的领导人,这点显现在她们对家中祭仪的处理、执行。在卡西族中,以“村落”为实行族内通婚的单位,每个村落内含许多母系氏族,这些氏族内的成员认为他们的起源能追溯到一位共同的女性祖先,因此在此社会组织结构中“团结”的特质非常明显。这种母系氏族社会或许是卡西族最重要的初级社会制度[8]。
若身为一个母系氏族中的男性成员,在结婚时他便不再属于原生氏族,且身份会从原氏族中“兄弟(u kur)”的角色转换为妻子氏族中“父亲(shong ka)”的角色。他不得参与妻子氏族中的宗教仪式,逝世时也不得葬在妻子的家墓中[8]。
社会型态
[编辑]政治组织
[编辑]- 卡西族各个国家最初是由自愿结盟的村落、群体所产生,国中头人为酋长(siem),酋长握有司法审判权限及有限君权。继承酋长身份的人皆是女性,一位新的酋长会由祭司或非祭司氏族、村长、市场监管者(basams)所组成的选举团体,从酋长家庭中选出。
- 国家内,有一功能似咨询会议的机构被称为“杜尔巴(durbar)”,该机构内成员称为“Mantri(mantri)”等同国务大臣的存在,这些人也是国内事务管理真正的负责人。有些国内会有“村长(sirdar)”这个官员以处理地方事务。
- 在大多数国内,酋长同时是宗教上及世俗上领袖,他负责带领特定公共宗教仪式、占卜及在处理司法事务上扮演法官的角色(杜尔巴为陪审团的角色),在过去酋长也是战役中的军队首领。
- 卡西族其中几个国家中,酋长是由人民普选产生,英领时期英国政府曾尝试将这种方法推广到每个卡西族国家当中,然而结果却有很多疑问,因为很少有选举团体能保有证明酋长的确是他们自己选出来的。
社会控制
[编辑]人际关系紧张、家庭争执和氏族内部争吵,这些都是在卡西族社会中会造成冲突的主要原因。其他原因,包括因发假誓所引起的诅咒、近亲乱伦、报复、更改信仰、未能维持家中宗教祭仪、通奸、强奸、纵火和巫术。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卡西族以社会控制来加以规范。
社会控制靠氏族、村落、国家、国家权威维持。传统上为维持社会秩序所采取的手段含流放、罚金、诅咒、剥夺继承权、强迫劳役、下狱、死刑、监禁、强加手镣脚铐、监禁在底下燃烧着辣椒的竹制平台。
社会化
[编辑]家庭与婚姻型态
[编辑]亲属群与继嗣
[编辑]卡西族是提到“母系社会”时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在卡西族中,母系家族最大的单位为“氏族”(称为kur或jaid)。他们提及四代同堂(即曾祖母到曾孙)的家庭时会称之为一个“子宫”(即发源地之意)。各氏族可追溯回一位女性祖先(被称为氏族谱系的祖母),而她的后代则被称为“一个氏族”(shi kur)。氏族下的分支为亚氏族及家庭(iing),一个家庭通常由祖母、祖母的女儿及祖母女儿的孩子们组成。
亲属称谓
[编辑]卡西族采用依落郭型亲属称谓系统,即M=MZ,F=FB,Z=MZD=FBD,B=MZS=FBS,MBD=FZD,MBS=FZS。
家户单位
[编辑]基本的卡西族家户单位为一个由祖母、她的女儿及祖母女儿的孩子组成的家庭,在祖母有生之年她都是一家之主。Nakane 将卡西族家庭区分为四种类型:
- 一个家庭由妻子、丈夫、孩子,和妻子未婚的手足们
- 一个家庭中几乎包含所有成员(但不含他们的配偶)或一个更大的包含三或更多代的人(含配偶)的家庭
- 介于第1型与第2型之间的中间型家庭,在尚未生孩子的新婚夫妻间很流行。丈夫会住在妻子家中但时常回到他的姊妹家中用饭、过夜,平时也要负责妻子家及原生家庭的工作
- 以一个核心家庭为单位(通常在男子娶了非继承人的女性时)
根据Nakane 的研究,大多数的卡西族家庭属于第1、3、4型,这三型在村落中都很常见。
遗产继承
[编辑]卡西族实行幼嗣继承制。当一个女性去世时,不动产的继承属于家中最小的女儿,其他几个女儿从母亲那分到的遗产相对较少。若逝去的女性没有女儿,则遗产会转移到她家中最小的妹妹的女儿身上;若她的妹妹也没有女儿,那么遗产会由她的姐妹及其他女性亲属接收。卡西族的男人是禁止继承不动产的。结婚前,一名男子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他的母亲;结婚后,他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他的妻子和孩子。
在卡西族的继承系统,信仰转换成基督教的话可能会损害自身拥有的继承权。在历史上就曾发生过,卡西族的女性继承人因皈依基督教而失去继承权的例子。随着社会内部对基督教的接受程度提高,这些权利也得到恢复。然而,仍会中断皈依基督教女继承人在家庭中祭司的作用。
婚姻
[编辑]- 极大多数的卡西人都遵循一夫一妻制,他们的社会并不偏好其余的婚姻形式,是以几乎没有人偏离这种单偶婚的准则。
- 婚姻是一种纯粹的民事契约,男性的从结婚年龄范围从18到35岁,女性则是13到18岁。虽然包办婚姻确实存在卡西族社会中,但这并非是首选的婚姻形式。
根据Gurdon的研究,卡西族婚后居处方式是从母居,在一对夫妻产下一至两个孩子后他们才会从妻子的母亲家离开。C. Nakane则针对两种婚姻类型做进一步的区分,第一种是与女性继承人的婚姻,第二种是与非继承人的女性的婚姻。对Nakane来说,上述的婚姻类型是影响婚后居处方式的决定因素,这是牵扯到继承与财产所有权的结果,与卡西族的家庭结构相关。简言之,与女性继承人的结婚需要入赘,而与非继承人的女性结婚则采新居制。
卡西族的男子偏好与非继承人的女性结婚,因为这使他们能建立一个独立的家庭,且多少能免于承受来自女方亲属的压力。当他的妻子(若该位女性为继承人)逝世,那么这位男子就得回归他的原生氏族;当他逝去的妻子并非继承人,小孩年纪也不小了,且他有打算与妻子的妹妹结婚时,这位男子就能与孩子待在一起。在卡西族社会中,是禁止在妻子过世后娶妻子的姐姐的,也不流行娶寡嫂。
在卡西族的经济逐渐货币化、男人在村落以外找到工作后,原先的婚后居处模式可能因此改变。
产业与生活
[编辑]居住
[编辑]卡西村落建立在山顶下方的小低陷处中,并且每户人家的房子都建的很近,以防强风暴雨侵害。一个卡西村落上下横跨的幅度可能高于100米,村落在建立后就固定下来,几乎不会再改变地点。典型的卡西族住房是有三个客房的贝壳形建筑:shynghup(作为储藏所的入口处)时,nengpei(做饭及供大家坐下歇息的中间房),以及rumpei(用以睡觉的里屋)。
除了个人住房以外,家庭陵墓和墓碑(mawbynna)都会位于住家一定范围内或附近。圣林则位于被村落中人民所崇拜的守护神附近的山坡顶和背风处。市场位于卡西族村落外(根据不同地区,有的会靠近墓碑,有的在河或是一群树木附近)。在卡西的村落之中还可能发现一些公共建筑、基督教教堂和学校。
村落内并不会因为财富多寡而产生内部分裂,穷人与富人会共同居住在一个区域里,但富裕的卡西人家中设备会更现代一些,例如:有铁屋顶、烟囱、玻璃窗户、门,有些人甚至有欧洲风格的房屋和家具。
经济
[编辑]生计与商业活动
[编辑]农耕是卡西族主要的生计活动,而家庭农场(由单一家庭管理,有些会有外来工人的协助)是作物生产的基本经营单元,作物生产的目的为消费和贸易。卡西人是多职业的,他们的经济植基于市场。营销社会存在是为促进贸易,并在个人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
在卡西族中有四种类型的耕种土地利用:森林、湿水田(hali or pynthor)、宅基地(ka 'dew kyper)和高草地(ka ri lum or ka ri phlang)。林地采用火耕的方式,砍伐树木并焚烧,然后在燃烧后的土地上以锄头种植种子轮耕。在山谷中的水田由土堤来区分开,里头的水则由灌溉渠道引入。透过使用牛只和锄头使土地能达到适当的密度。
由卡西族生产的农作物包括蔬菜类、豆类、甘蔗、玉米、水稻、马铃薯、谷子、菠萝、薏仁、槟榔、月桂叶、山药、木薯、棉花、柑桔、槟榔;在该地区已知的其他作物,包括姜黄、生姜、南瓜、葫芦、茄子、辣椒、芝麻。卡西人也从事其他生活活动,如捕鱼、以陷阱捕鸟、狩猎和豢养山羊、牛(奶牛和公牛的粪便,田间栽培和奶制品)、猪(作为牺牲)、狗、母鸡(作为牺牲),鸡和鸭(主要为了鸡蛋),和蜜蜂(为了幼虫、蜡、蜂蜜)。
工艺
[编辑]工业化在某程度上影响卡西人,但多样的工艺仍普遍由他们自己做。
家庭手工业及工艺包括甘蔗和竹作品、打铁、裁缝、纺纱织布、蚕茧饲养、饲养虫胶、石材切割、制砖、珠宝制作、陶器制作、炼铁和养蜂。
制成品包括:针织布、粗棉布、棉被(由拍打和编织树皮制成)、银制品、各式农事用具、网袋、陶器、席子、篮子、绳索、细绳、火药,铜炊具、弓、箭、剑、矛、盾。
贸易
[编辑]贸易发生的村落之间、平原地区、高地和低地之间。以物易物(现在较少)与货币是贸易交流的媒介。大型除了西隆的大型中央市场以外,还有许多当地市场(以村落为基础),卡西人的产品大部分都被输出。
在典型的卡西市场可以找到以下出售物:蜜蜂、米酒、大米、小米、豆类、甘蔗、鱼、土豆、橙子、柠檬、芒果、面包树果、辣椒、香蕉、肉桂、山羊、绵羊、牛(用于生计和屠宰)、住房和农事产品。在像西隆那样的大型市场中,甚至可以找到来自外国市场(如:欧洲)的货品。
劳动分配
[编辑]男人清理土地,进行农业轮垦、处理牲畜、从事金属制品和木制品的制作。女人织布、作为在市场上摊贩的角色、并在儿童的社会化方面负很大的责任。
女人被认为是在市场上负责供应销售的角色;男人则透过出售其制造和生产(例如:铁工)的物品、豢养牲畜、猎捕来参与市场活动,他们也能提供市场的供给,并借由充当会计师的方式对市场行驶某种程度的控制,例如:丈夫可能负责他自己的家庭(为他的妻子在田里工作),但在同一时间仍持有他妹妹的商业账户。
土地所有制
[编辑]在卡西族中有四种公有土地的类型:Ka ri Raj(官地)、Ka ri Lyngdoh(祭司的土地)、Ki shong(村落里生产茅草、木柴等的土地)和Ki'lawkyntang(圣林)。还有两种私有土地的类型:ri-kur(由氏族拥有的土地)和ri-kynti(家庭拥有的、或取得的土地;它是由女人从她母亲身上继承而来,或者被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收购而得)。
祖先的土地由女人拥有,但男人在该地耕种所得的农产必须运至当初负责分配土地给家中成员的母亲家中。通常情况下,若一个未婚的男人获得土地,在他死后土地由他母亲继承;已婚的男人死后则是由他的小孩继承土地。
信仰
[编辑]十九世纪末威尔士加尔文派教会在卡西族进行的基督教传教工作。至今,已有半数以上的卡西族人信仰基督教。然而,卡西族的传统宗教信仰的核心保持不变。在卡西族,人们相信造物主神(u Blei Nong-thaw)是女性。人们在献祭牺牲及遇到困难时皆会向她祈求庇佑;善与恶的灵的安抚及祖先崇拜,也是属于该信仰体系的一部分。以下是几个主要被崇拜的神灵:Ulei muluk (国家之神),Ulei umtang(饮水、煮水之神),Ulei longspah(财富之神)和O Ryngkew 或U Basa shnong(村落守护神)。
宗教从业者
[编辑]灵的安抚由lyngdoh(似牧师)或由在招魂术方面知识渊博的老人进行。其他从业者包括soh-blei、soh-blah(仅有有限祭司功能的男性人员)和必须出席牺牲献祭和nongkhan(占卜)场合的女祭司ka soh-blei(也叫ka-soh-sla或ka-lyngdoh)。
lyngdoh(由一个特殊的祭司氏族任命,并终身担任这项职务),在一个国家内可能有好几个,是公共宗教祭祀的主要负责人;他也有与婚姻法和家庭驱魔相关的一些职责。在一些小国里,lyngdoh(似牧师)包含酋长的责任、在长老会议的协助下统治。
执行家中祭仪是家中或氏族中领头的职责,她们通常以kni(舅舅)为媒介来完成这件事。女祭司必须出席所有献祭,她们是唯一拥有完全圣职者权威的宗教人员;在一些小国(如,Nongkrem),有一个最高女祭司,其执行祭司的功能并有国家元首般的地位。
在多数卡西族社会改信基督教后也带来重要的改变。原先最小的女儿(在传统卡西族文化中负责进行父母的葬礼、担任家中祭仪的首席执行人)所负责的祭司功能已经被基督教教义和做法威胁(若是基督教徒的话,最小的女儿是不太可能为她的家庭完成宗教性责任的)。
死亡与死后的世界
[编辑]在卡西族的观念中,去世后有进行适当葬礼的人代表死后能到达上帝的殿堂(或花园),那里充满槟榔树园,在这里他们享受无尽的幸福;未接受适当安葬的人则被认为会以动物、鸟类、昆虫的形态继续在地球漫游。 这种灵魂轮回的想法被认为是从印度神学借来的,不同于基督教末世论,卡西族的末世论没有任何有关死后永刑的形式的特点。
习俗
[编辑]婚姻
[编辑]- 卡西族的年轻男女在选择婚前性关系的伴侣上拥有相当大的自由,因此潜在结婚对象在订婚之前可能就已互相熟识了。一旦一个男性选定了他心目中的另一伴,便需要把他的选择告知父母。在父母也赞同他的选择的前提下,男方家会请一位男性亲戚(或与家庭无关的男性)前往女方家做安排。女方父母会先探明女儿的意愿,若女性也同意这个安排,女方父母会先确认要与女儿结婚的男子并非本氏族的成员(因为卡西族实行外婚制,婚姻伴侣不能来自同一个氏族)。当一切都令人满意之后便要查看预兆,若预兆结果是好的,婚期便确定下来了,若预兆结果不佳,则原定的婚礼计划就得取消。
- 卡西族婚礼仪式包含订婚、将酒洒于地以奠祭氏族中第一位女性先祖、从同一个盘中取用食物,和将新娘带至新郎母亲家中,由未来的婆婆替新娘戴上戒指。
- 在卡西族中,离婚是常见(原因从夫妻情感不睦到不孕都有)且容易达成的。离婚仪式中丈夫要给妻子5个贝壳(或派沙),妻子在连同自己的5个归还给丈夫,丈夫接着接这些贝壳(或派沙)丢弃或交由村落长者丢弃。
仪式
[编辑]舞蹈和音乐是组成卡西族仪式的重要部分,而Nongkrem舞(山羊杀害仪式的一部分)是卡西族主要的表演。透过奉献这支舞为了确保作物丰收及好运,会在春末(通常五月)时举行。 此外,除了有许多与人的生命周期(出生,结婚,死亡等)相关联的仪式外,还存在着许多国家或公共仪式。
医疗
[编辑]传统的卡西族医疗卡西是宗教巫术手段的实践,用以是预防和治疗疾病;唯一使用的本土药物是chierta和艾草,并不存在当地的医学专家。 通常疾病被认为由一个或多个灵造成,作为人们行为太懈怠结果。在此系统中,只能透过向灵赎罪恢复健康,若此灵无法平息则要透过呼唤其他灵来协助。
文学与艺术
[编辑]文学
[编辑]口头文学
[编辑]卡西族有他们传承的传统的口头文学,尤其在尚未有文字的1841年之前这种口头文学发展的更是好。在稻田或森林辛苦工作一天之后,晚上父母或长辈会在家中讲述神话与传说交织的故事,有时也会伴随一些简单的乐器,儿童和青少年也在这个过程中学习“KI jingsneng tymmen”(道德和社会法律)。许多民间传说、故事以及长者的嘱托,后来都变为写作。但在这种说讲故事的传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时,有许多神话、传说在能被记录下来之前就已经消失了[9]。
集体口头文学包括“ki phawar”或各式各样主题的对联,在不同情况下,会搭配一些简单的音乐,例如:把(死者氏族或家庭成员)的骨头保存在氏族的藏尸骨罐子的仪式中,一些成员会自发地撰写并唱起“phawar”,一个接一个成员加入并重复吟唱。其他仪式的 phawar 包括表达对祖母的尊敬等等。遗憾的是,大多数 phawar 因为未被录音或书面纪录而缺失。传统的口头形式正成为现今当代中遗失的一门艺术[9]。
类型
[编辑]有些类型的口头文学包括歌词(诗歌和歌曲)、在各种集会使用的赞美诗、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仪式歌,特别是哀悼歌(这同样是一项失传的艺术,因为它们是自发的、口头的)[9]。
卡西族有许多民歌筑基于爱(浪漫的爱情、父母之爱)、自然、神祇等等<[9]。
书面文学
[编辑]- 书面文学的历史始于“Ka Gospel of u Matti”(1844),这是由威尔士传教士汤玛斯琼斯翻译马太福音而来。诗歌是早期的卡西族作家最喜欢一种写作类型,他们会将诗作发表在报纸上[9]。
- 二战前是文学和非文学创作的多产期,许多辞典、史书、法律书籍、宗教书籍等等在此时期出版。在1941年至1960年这段期间,因二战关系社会政治动荡,而卡西族也被吞并到独立后的印度(1945)。因此,这是一个文学的“贫乏”时期,但仍能看到新兴作家出现。许多作家都更加投入参与宗教书籍、文章和教科书的写作[9]。
- 在1888年至1910年期间,出现了卡西族的先锋作家们。在众多对卡西族文学发展做出贡献的人们中,有五位作家是研究中最重要的对象,他们分别是:Jeebon Roy Mairom(1838-1903)、Rabon Singh Kharsuka、Radhon Singh Kharwanlang、Rev. Morkha Chyne和Hormu Rai Diengdoh[9]。
- Rev. Morkha Chyne作为一个诗人的职业生涯很顺利,他在1888年至1916年间文学作品产出量最高,而他的诗发表在文集“ka Ryngkap ne ki 卡西诗集”。他最著名的作品U Sierlapalang为一篇51节的故事、寓言;他也创作了长篇诗歌。由于Chyne其他诗作也得到高度赞扬,故他也被视为卡西族第一大诗人[9]。
- Rabon Singh Kharsuka写了许多与卡西族宗教相关的专书,他还经常替卡西报纸撰稿,发表他的文章和诗歌。后来他的诗歌和散文后来也被收入散文集、诗集[9]。
- Hormu Rai Diengdohos大多与重要期刊或U Khasi Mynta日报有关联,这些都是提供卡西作家释放他们创作能量的平台。U Khasi Mynta还提供了一个以卡西字母、拼音系统来进行学术辩论的平台[9]。
- Jeebon Roy Mairom(1838-1903)由翻译梵文书籍开始了他的文学生涯。Jeebon Roy也进行儿童故事和诗歌的创作。他还试图写过历史书籍、宗教书籍[9]。
- Radhon Singh Kharwanlang除了写了众多的宗教诗歌和书之外,还写了大约35首歌曲和赞美诗。然而,他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两本关于卡西族礼仪的重要著作,这些都是具有为每行10个音节传统的“Phawar”[9]。
- 至今在卡西族作家中最耀眼的文坛之星及最伟大的诗人是Soso Tham。身为学校教师和“U Lurshai”长达十年(1910-1920)编辑,Soso tham开始写文章和诗歌来填补报纸版面。1920年,他出版了小说集“Ki Phawer u Aesop”。在花了他微薄的收入出版这本书后,他不得不一户户拜访以求将书卖给原先不愿买的人们。由于受伊索寓言启发,Soso Tham的“Ki Phawer u Aesop”将古时流传下来的卡西族大众常用的成语和隐喻写入其中。至今,它仍是散文中最好的作品之一。Soso Tham还写了无数诗作,后来都被收录在“Ki poetry Khasi”(1925)一书中[9]。
艺术是透过作家、诗人、艺术家和每一个创新的人创造的作品中,表达的一种的独一无二的专属风格、角色或身份。艺术表示由艺术家创造的具情感和物质的作品。在卡西族的说法中,组成世界的所有要素都是造物者(全能的神)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作品。卡西族的信念中禁止创建的人像,因为这被认为是造物主唯一特权。因此,无论被社会所尊崇的先祖及神圣存在或是人物,都禁止以人为的方式进行创造。
卡西族的巨石、藏骨罐和卡西的其他石头构造的物品都不会有任何意象雕刻。在织品方面除了在下摆处会有简单的图案外,也同样不会出现任何意象图象。即使是竹木工艺品也不会有任何设计,因为他们更强调功能与方便性。因此,卡西族的美学是建立在功能性和实用性之上。就此而言,在卡西族并没有自祖先那继承而来的民间艺术的踪迹。
在现今情况下,当代艺术表现渐渐形成并用以揭示卡西族的想法。有一种艺术表现是将动物的角固定在房子主要出入口的前门顶部。伴随社会上的狩猎队习惯,流行的装饰物趋势是鹿角。
由于卡西族认为人像创作是一种禁忌,是以创作的欲望表现在建筑物外观和房子前门顶端,房子的其余部分则是纯粹为功用和居民的便利性。这是因为建筑物外观是最不需要考量到居住功能的的地方,所以该空间对拥有者或建造人来说是一个最适当的展示原始艺术创造的地方。同理,前门顶部也是表现战争胜利和家庭好运的理想空间。
在小屋入口上方挂鹿茸的传统在现代仍被接受,并发展出一种新的方式,至今在现代化的房子(即使是复杂的水泥结构建筑)上也能发现这项绵延至今的传统。
引进阿萨姆邦型结构后,房子的外观成为建造者或房子主人创造自己所选的图的展示区域。著名的当地建筑师Aiban Shngaiñ Mawkhroh指出:在卡西族的区域,建造者或房子主人对创造性的追求体现在每家每户的房屋外观上。
现况
[编辑]在当今的时代,许多卡西人都被很好的安置在政府和公司部门。多数卡西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部落中出了许多优秀的官员。更有许多卡西人定居国外,特别是美国和英国。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Khasi. [2016-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7).,卡西人口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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