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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Alberth2/2011年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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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修正

我想这些用词主要是每个人的习惯不同,应不需为此特别使用地区转换;如果仍认为应有必要修改,或许可先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提出。--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日 (日) 02:51 (UTC)

请求协助

您好,发现以下条目有剪贴的情况,请帮忙合并,谢谢!

Iokseng留言2011年1月1日 (六) 16:56 (UTC)

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日 (日) 02:52 (UTC)
感谢协助!不过台北市立大安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这个重定向应该是可保留的,请帮忙恢复,谢谢!—Iokseng留言2011年1月2日 (日) 02:58 (UTC)

感谢

管理员星章
给予辛勤的管理员一点感谢之意 --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00:54 (UTC)

中华民国后备宪兵重机队

关于这个题目 我想请问一下 为何是"广告或是宣传"被删除? 这是一个由后备宪兵组成的车队 我们只是一个非营利性后备宪兵组织 只是想让大众知道这个车队的历史 不知道是触反了哪一种规定? 请问一下 如果这是宣传 那狮子会 救国团不也都是吗? 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inematsao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3日 (一) 08:59加入。

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其实此条目删除前的内容有过多以“主观”的角度来叙述这个团体,因此会让读者觉得当事人主动宣传的性质;在维基百科中其实是需要避免由当事人自行撰写本人或是团体的主题,也必须避免以“自我宣传”的目的来编辑。此外,也提醒您需要注意此团体的关注度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要求,可能仍是不适合置放于维基百科。—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3日 (一) 02:05 (UTC)
看来维基百科的删除条件也是以“主观”的角度来做个人评判,无法量化的“关注度”是否符合要求,也是见仁见智。Linhuake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08:28 (UTC)
是的,毕竟执行操作的都是人,当这些标准无法完全量化时,多少都会包含了每个人本身的判断。但是,维基百科是依据社群共识来运作的,因此只要社群认同下,被删除的内容都还是可以补救回来的;你可以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重新提出你的理由,将会有其他管理员判断之前的删除是否不适合,并进一步取消删除,或是改送至社群讨论处理。—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10:47 (UTC)

黄国强

谢谢, 还是再提删一次比较合手续—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9:50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林秀婷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1:10 (UTC)

你好

现在方便开skype吗?--Ws227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0:34 (UTC)

Re: 台北县的商圈条目

由于我是以条目中是否挂有提删模板为准,故此难免有错误,感谢你协助更正。-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3日 (四) 11:33 (UTC)

请求界入平息争议

mailarchive:wikizh-lWP:VPM#正式投诉User:Crazy_daisuke在以下条目人身攻击及诽谤本人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4日 (五) 01:43 (UTC)

这件事情因为之前有吵到存废讨论上,我前几天已略有注意;不过,我的看法与User:Wong128hk是一致的,没有严重到需要封禁谁。但是争议的部分,现在显然双方都过于执著,已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让大家停下来的;我是认为在维基百科上最需避免的就是过于“执著”(不论对错),因此,我是建议暂时不要再继续执著在这个争论上,再多冷静个几天......—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14日 (五) 03:04 (UTC)
Wong128hk与小弟有严重过节,他的意见,你自己衡量一下。Crazy Daisuke这个人的off Wiki骚扰我还未与他算账,如果我真的十分执著,相信他今天早就收到法院传票。这件事我仍有耐心去让大家商讨怎解决,亦没必要因这件事永久封禁Crazy Daisuke,但以Crazy Daisuke拿维基当作他个人发表和审判别人的舞台,大家要有心理准备,这家伙不止一个地方为大家带来麻烦。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08:02 (UTC)
我看待这件事情并没有去考虑到你们之间的恩怨,如果一切都要怪过去的恩怨,只会为自己带来麻烦。—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17日 (一) 09:09 (UTC)
作为被投诉者的回应
反而,我会建议各位维基人及管理员能够看清楚HW君及Martinoei的为人。
Martinoei(即黄世泽本人)所指 的“Wong128hk与他有严重过节”,事源于此︰本人曾被HW君Martinoei砌词诬告“人身攻击”而被封禁,本人向Wong128hk申诉,而此位管理员亦有了解过事件,证实此两人对本人的人身攻击指控并不成立,并发现此二人将本人的留言都自作主张地以“人身攻击”为由给回退,打压本人所有申诉的途径,二人的行为也受到有关管理员的遣责。
Martinoei往往基于别人与他不在同一阵线便定义别人是跟他“有怨”,又将本人基于客观事实下的每个编辑都看成恶意,在他的个人博客更多次将异见网民(包括也不限于我本人)冠以五毛党,并将大家的个人资料都给曝光,其手法是粗鄙的,这才是黄先生所指的off wiki骚扰行为。
相反,黄先生指本人于外间发表文章对他批评,我只能说,本人于维基以外的讨论与维基的编辑争议无关,但同样基于客观事实,属公允评论。一如我在维基编辑条目的中立立场,也引用到报章电台连结甚至黄的博客连结,黄的所作所为基于黄自己的言行修养本身,如实批评不是别人的问题,这个道理,作为时事评论员的黄先生不可能会不明白,如果黄先生认为只可以由他去评论别人,别人不能评论自己,那是他有箝制言论的企图,这种敌我分明的心态也不可取。
对于黄先生指“Crazy Daisuke拿维基当作他个人发表和审判别人的舞台”,这是黄先生对本人的晦蔑,我很遗憾,黄世泽先生口口声声要将此事“可以拿去法院送办”,黄的所言根本言过其实,若黄要拟控网友或维基,他必须证明条目章节的不实,但条目明明引用大量来源就不容黄所抵赖,这也是他从来没有控告网民的原因;黄先生在不能再以异见法律恫吓网民之后,要转用这种猎奇技俩“忠告”大家“对这家伙仁慈必会后患无穷”,本人必须声明︰我所记载其他知名人士的编辑方向也是一致,对任何人物机构等的编辑,均基于客观事实,维基不可以因为一个人的不断无理投诉,而为了息事宁人将每条反映事实的条目都给断送。
HW君对我的不实指控,事实上多位管理员和维基人早前已经查过相关页面,本人曾拟在事后追究他,此人以“已结案”为由“不再回应”,但原来HW君仍是死心不息,至今仍然坚持四出要求管理员封禁本人、又要旧事重提要求其他管理员再审本人,但又要个别“放生本人”的管理员不要介入,这种鬼鼠做法并不光明,也很输打赢要,对本人和整个维基都不公道,本人希望各位可以对此两人的不义言行作出关注,谢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10:22 (UTC)
我在前面一开始就已经说明了我的判断,无论你们之间过去的恩怨是什么,都不会影响我的判断。此外,请各位避免在他人之讨论页进行争论。—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17日 (一) 13:00 (UTC)
很抱歉在下无意将阁下的对话页变为疑似笔战之地,但见黄某及HW君四处对本人抹黑,实在有必要以正视听,犹幸阁下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又不为歹人左右,足叫本人安心矣。但有关编辑争议之处,确实存在过量宣传和不实内容,也望阁下关注,谢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17:54 (UTC)

武士 (日本)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武士 (日本)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武士 (日本)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今古庸龙DragonCube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05:10 (UTC)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12/15中.就环岛太子-深圳湾专线页面是被保留的。为什么你把该页面删除?  neofung (留言) 2011年1月16日 (日) 09:37 (UTC)

此条目因关注度模板挂满一个月后,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08#环岛太子-深圳湾专线再次被提送存废讨论,讨论过后因关注度未能获得确认,故依共识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16日 (日) 13:36 (UTC)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14#廖丽丽(!)意见并不是一面倒, 由非管理员用户:Flamelai结束讨论是否合适?—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24 (UTC)

我看到客栈上的讨论了,那现在应该没有问题了吧~~ :)—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6:41 (UTC)
用户:Flamelai已回退了. 谢谢—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6:52 (UTC)

有地点维基百科上但不关系到条目上的事

就是我的用户页的文字不能写在用户框下(指的是原代码),可是您可以,还有就是我的用户框不能像您一样一条直线一样排列。 您能告诉我怎么做吗? --Randy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3:16 (UTC)

你的用户框最后面少加了一个{{Boxboxbottom}},加上去后,后面就可以加入一般文字了;此外,你的用户框会被分成两行,是因为{{User Anti baidu plagiarism}}这一行后面多了一个"|",拿掉后就会维持一行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14:02 (UTC)

谢谢您--Randy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1:56 (UTC)

朱子学在日本

这显然是一个错误命名,且不应其由移动而产生便否认"原作者清空页面或提出删除,且贡献者只有一人"这一理由,请您注意。--Ciked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6:11 (UTC)

又要请你帮忙改模板了

现在要更改Template:姓氏,请参照Template:汉字姓氏/temp更改相关内容,并且要繁简通用。我尝试开测试页面User:Ws227/赵姓测试新版模板,发现部分参数显示出现问题(例如繁简不能通用,没有填的栏位出现文字等),请帮忙更改,如果方便的话请开skype,谢谢。--Ws227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01:47 (UTC)

今天我可能会比较忙(现在其时我在会议中:P),所以可能会晚点再来研究这模版。—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4日 (一) 01:50 (UTC)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17#用户:Bybysn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18#用户:GN94、两个用户页都是转载伪基百科,两者都没有提供作者列表或原始链接的转载,何以一删一保留?—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6:30 (UTC)

你不说我倒是没注意到这件事情 >'< ,所以,我把后者也改为删除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5日 (二) 09:43 (UTC)

有关“爱好者网站”之定义

希望各位可以定夺何谓一个“爱好者网站”,如本人新设的MIGHTY MOUTH条目,就被此人冠上一个“爱好者网站”模板。

众所周知的是,所有关于音乐团体的条目,不论中、港、台、英、美、日、韩,必然会有成员介绍,各个条目一直也如此,其他不同语系版本的维基页面也如此,并一直相安无事。本人在设此页之前,条目之编写也有参照其他音乐团体之条目,如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等,亦参考过本条目之韩文版,有关此点,本人亦有在talk:MIGHTY MOUTH中有所提及。

可是,管理员妙诗人君却将本人的理由倒行逆施,并将“爱好者网站”模板套用到本人作出举例的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两个条目之上,实在有点匪而所思和不胜其烦。事实上,管理员仅在条目挂上模板,但又没有陈明其理由、理据,又或提出编辑指引,这只会让编辑者将会无所适从,“轶事与未经证实的评论、不合适的列表和连结的收集等”也不存在于现行页面上,因此我不明白该位管理员的用意何在,也有点无凌两可,仅被个别人士将条目冠以“爱好者网站”之批判,亦对编辑者有不公平之嫌。

另,管理员妙诗人先生对黄世泽一条目的判断亦明显有所偏差,过去,本人有感黄世泽条目有像新开稿以及宣传句语过多,遂放了个“请帮忙改善”的模板,并将“不经筛选”之内容移除,但却被此人单方地封禁,本人相当怀疑该位管理只的判断,“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一句是否不适用于黄世泽条目之内。

再者,按照妙诗人君的标准,他是否应该非常努力地穿梭于各个音乐团体网站去做巡查以及做“加模板”的动作?因为“爱好者网站”比比皆是,并非仅得以上所提及的三个条目。本人不明白是否由本人编辑的条目必然得到管理员妙诗人的关注,但此人也未免过分关注,从而做出很多矫枉过正之举。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05 (UTC)

天狐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8:08 (UTC)

请问达姆之塔的存废讨论通过记录在哪里?--百楽兎 2011年2月7日 (一) 10:06 (UTC)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23#达姆之塔。—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7日 (一) 11:38 (UTC)
来源搜索:"达姆之塔"”——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明明网页结果一堆,怎么还说关注度不足?--百楽兎 2011年2月8日 (二) 06:00 (UTC)
如果你认为达姆之塔应该继续保存,建议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8日 (二) 12:27 (UTC)
你的意思是你执行删除时不检查?--百楽兔 (留言) 2011年2月10日 (四) 06:22 (UTC)
有检查,只是有时候遇到不熟悉的领域,判断结果可能会与熟悉该领域的人不同,就“"达姆之塔"”的Google结果,我看到的是只有238笔有效结果,而且大多数都是游戏经验分享;如果你认为此条目应该继续保存,还是建议你去提出存废复核,这是恢复此条目的最佳方法。—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10日 (四) 06:46 (UTC)
37,400笔结果吧,大人。--百楽兎 2011年2月13日 (日) 00:24 (UTC)

谢谢

谢谢你及时保护那些页面。-cobrachen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00:16 (UTC)

你也辛苦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11日 (五) 00:19 (UTC)

你好 alberth, 你最近好像关注到六四一文, 该文可能会有编辑战. 刚才user:文子言木回退了那些替他收拾问题内容的修改, 似乎不太乐意有人碰他加入的内容, 却没解释原因。 我准备取消他的回退, 详细原因已在Talk:六四事件一一列明。请管理人了解一下情况。--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21:27 (UTC)

十四K被用户Uyhji多次加入侵权内容请求保护 侵权内容: [1] [2] [3] --太刻薄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00:28 (UTC

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14日 (一) 00:54 (UTC)

Re: 关于天涯歌女 (1989年电视剧)之快速删除

谢谢您的提醒,小弟会再加强删除前的编辑历史检查。--Ellery (留言) 2011年2月17日 (四) 02:28 (UTC)

陈小平发表文章凡149篇,发表于《中国体育科技》,《体育科学》,《体育科研》等,大部分有数十篇引用。提出删除者论点明显错误(Google结果并没有显示有其他论文引用陈的论文???)。但结果仍是删除???你的决定是数票数还是看论据?已提出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Nivekin请留言 2011年2月17日 (四) 03:18 (UTC)

我有看到你提出的复核请求,票数和内容我都看,也有看大家讨论的过程,我确实部分认同“写了几篇论文就有足够关注度了?”这样的论点,因为以我过去念书的经验,写论文真的是很简单的事情!不过,我今天也确时忘记去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关注度(学者)了 >'<。在关注度(学者)被完善之前,就暂时先让复核请求处理吧。—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17日 (四) 03:27 (UTC)
: 写了几篇没人看的论文未必有足够关注度,但如几十篇论文都有上数十的引用度是否表示他的学术研究获得重视?﹣Nivekin请留言 2011年2月17日 (四) 03:31 (UTC)
    • 关于陈小平条目, 我已尽一个提议保留者的义务, 找到了以下来源:
  1. 他的学术论文发表及引用情况google学术
  2. 大众媒体邀请陈以专家身份讨论他的专业: 运动奥运大家谈:刘翔08奥运夺金有点悬(访问陈小平, 王俊林)
  3. 陈任职的高等学府对他的介绍 [宁波大学体育学院
  4. 不同学院邀请他作专题讲座的报导国家体育总局上北京体育科学学会运动训练学分会的通告, 江苏体育训练中心的专题讲座报导, 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会的讲座报导, 宁波大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专家论坛报导

基本上一位学者的工作(研究, 教学, 专题讲座)也包括了, 但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中仍有朋友以文章的内容并不是介绍陈小平本人。为理由反对复建. 我对这种情况此深表失望, 只能怪陈某没有贪污杀人搅婚外情及上载裸照到互联网, 让传媒不能对他作出有效介绍--Nivekin请留言 2011年2月19日 (六) 04:57 (UTC)

下期台湾条目提升提名票选

感谢您近期对台中市相关条目补充与修订,下期WP:台湾主题质量提升计划候选主题是台中市,参与方式很简单,只要您至 Wikipedia:台湾主题公告栏/每周提名讨论对您有兴趣的主题进行票选支持,并提出改善建议与参考来源,并且于会期开始时候进行协助扩充修订(当然您也可立即改善),而推荐提升亦为提升条目行列之一。诚挚邀请与我们一起关注与参与提升台湾条目的素质。
推荐人:《 中坛太子元帅 》 (留言) 2011年2月25日 (五) 11:49 (UTC)

澳门创新科技中心

您好,我发现这个条目已经删除。之前编辑的时候已经挂了 "关注度不足" 的模版,请问删除的原因是否关注度不足? 这个机构是澳门政府其中一个关于资讯科技的组织,之前的内容也有参考来源,还有关注度不足的地方吗? 能不能给一些建议,谢谢。--Frankie Tou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09:08 (UTC)

条目被挂上关注度不足模版后一个月,经其他用户确认后如仍认为内容的参考资料不足以证明关注度,就会被提送页面存废讨论,此条目就是这个原因在2月26日被送交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2/26#澳门创新科技中心讨论,经一周后因无保留意见而删除。其实,我现再回头看这条目删除前的内容,我想它或许在澳门确实具有足够关注度,你如果仍然希望次条目可以恢复,建议你可以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会再由其他管理员依据你提出的理由重新检视来决定是否恢复条目。-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8日 (二) 02:37 (UTC)
明白了,谢谢您,我会再提出存废复核请求。--Frankie Tou (留言) 2011年3月9日 (三) 02:34 (UTC)

千禧年电影工作坊条目

本人是在此工作坊的工作人员。今天特别为工作坊写上了中文的条目。却遭到删除。条目的内容绝对不是“明显的机器翻译” 希望可以被还原。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Kwokts 对话贡献)于2011年3月10日 (四) 10:31加入。

我先暂时恢复条目,但是条目现在的内容确实语句是非常的不顺畅,建议你重新修改整个内容的语句,以避免未来再度因为语句不顺畅被认为是机器翻译而被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10日 (四) 02:59 (UTC)

本人所创条目中国国民小学的版权验证,已经在中国国民小学/temp里修正,并经审查确认有参考来源,麻烦请协助将中国国民小学/temp页直接改成正式页,谢谢 -YCP (留言) 2011年3月12日 (六) 13:49 (UTC)

不用担心,游于侵权提报有一定的处理流程,等到明天满一周后,管理员在处理中园国民小学的同时,就会同时把中园国民小学/temp移动过去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12日 (六) 14:12 (UTC)

CSD O3

晚安。见君不断手删O3呈请,想如君合作,由君检查,后由在下用TW机删。应会更有效率,未知意下如何?—J.Wong 2011年3月19日 (六) 16:45 (UTC)

早安,辛苦了,看来您与User:AT已经把这次的大量删除完成了!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20日 (日) 01:16 (UTC)

管理员星章

管理员星章
此致--Kegns 2011年3月19日 (六) 16:47 (UTC)

存废复核︰通知

有用户提案要求复核《合一堂马鞍山堂》之留决,见君曾参与下列存废讨论︰

故请移玉存废复核评议该案。--J.Wong 2011年3月26日 (六) 05:16 (UTC)

收到!-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28日 (一) 07:53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美商GDI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07:31 (UTC)

存废复核︰通知

有用户提案要求复核《圣匠堂》之删决。君结该议,遂请移玉存废复核述解该删决。有劳。—J.Wong 2011年3月26日 (六) 07:38 (UTC)

收到!-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28日 (一) 07:53 (UTC)

真善忍

是合并吧?--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05:34 (UTC)

啊!是合并没错!处理结果地方写错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1日 (五) 05:36 (UTC)
那我就先恢复再改为重定向!-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1日 (五) 07:40 (UTC)

达姆之塔

是删后重建的, 见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23--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02:01 (UTC)

其实......我知道,毕竟当时我删除此条目后,有人为了这删除跟我讨论了一阵子,让我印象很深刻;我刚刚在处理这条目时原本也有想说应该改挂快速删除模板,不过看到该次删除时的讨论状况其实几乎是空白,所以我就暂时没有去挂模版了;如果有其他人要再去挂上快速删除模版其实我也没意见,我这次纯粹是看他没有被挂上{{afd}}模版而没有去删除他。-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8日 (五) 02:13 (UTC)
*那到期再算吧--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02:29 (UTC)

最后的审判

最后的审判天神给人子的启示是根据真实经历的叙述,能否保留“不再思悟 (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17:23 (UTC)

抱歉,但是维基百科并不是发表创新意念的地方,因此还请您尽量避免在维基百科的条目中宣扬个人之观点,谢谢。-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8日 (五) 18:48 (UTC)

关闭删除投票的工具

汪汪您好,看见您还可以在处理WP:VFD时使用关闭删除投票的工具,但我现在找不到这个工具了,请问您现在用的还是旧界面monobook吗?如果用的是新界面,如何启用?谢谢--Kegns 2011年4月10日 (日) 08:49 (UTC)

我应该还是用旧的界面,因为我对monobook非常不熟析 >'<,所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去改过设定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10日 (日) 08:54 (UTC)

感谢提醒

非常不确定这些假IP用户(behind a web proxy)之用意为何,从连续发文频率来看,也许是新一波的机器人无害测试(脚本小子),不过相当感谢您的提醒。--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4月12日 (二) 16:20 (UTC)

保护请求

Google_Chrome由全保护改为移动保护。主要问题是命名,移动保护已经足够,加上条目长期欠缺更新(大概两个月),有必要开放编辑。 2011年4月21日 (四) 07:51 (UTC)

加上百乐兔已经被封禁,或许半保护。 2011年4月21日 (四) 07:58 (UTC)
我们先在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Google_Chrome看看有没有其他不同意见,如果过几天没其他意见,再来动手。-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21日 (四) 08:05 (UTC)
好的。 2011年4月21日 (四) 08:07 (UTC)

模板如何合并

想请教,模板如何合并?这个小弟真的不会弄 :P--183.179.109.44 2011年4月24日 (日) 04:30 (UTC)

这两个模版我已经合并完成。一般而言,被合并的模板如果是新建的,没有太多编辑历史,直接改为重定向页面并在编辑摘要上说明即可;不过这两个模版因为都是在2005年建立的,还需要合并编辑历史,这就需要管理员的权限才能合并,这时候就需要提送至Wikipedia:合并条目。--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24日 (日) 07:41 (UTC)
谢谢 ^^"
可以顺道请前辈到这里指导一下我们该怎么做吗?--183.179.109.44 2011年4月24日 (日) 08:20 (UTC)

前辈,这项移动建议,我们是应该先把两个条目合并,再移动其中一还条目,还是应该先合并编辑历史再移动?--124.244.91.174 2011年7月22日 (五) 08:04 (UTC)

完成:顺序似乎不重要,反正编辑历史都还是要合并的。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22日 (五) 08:26 (UTC)

封禁请求

58.115.140.138多次破坏李德扬‎。请处理。 2011年4月24日 (日) 07:36 (UTC)

由于是IP用户,我暂先将李德扬半保护,至于IP用户,我想待观察后续再看着办。--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24日 (日) 07:44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小亲亲同学会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02:11 (UTC)

陈子慧

如同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6/05#陈子慧所述,建议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重新提出。--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8日 (三) 07:07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CSO-NST Ultimate Edition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00:38 (UTC)

ip破坏,请求保护马英九--太刻薄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02:16 (UTC)

已半保护。--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11日 (三) 02:22 (UTC)

邀请您参加第九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九次动员令邀请函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Alberth2/2011年纪录您好: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九次动员令将于2011年6月25日开始,9月3日结束,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中动员令的2个主题分别是人文与社会科学世界各地,小动员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最多语言待撰条目自然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与应用科学外交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九次动员令,请至报名页面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唯报名仅于6月25日或之后开放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请参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及品质!感谢您

请求长期半保护

近日来发现有IP用户针对特定页面进行旧版本的回退,经封锁后然继续换IP回退,故以下页面请求3个月半保护:Template:钢之炼金术师‎钢之炼金术师数码迷彩天使心 (北条司)丹特丽安的书架陆军作战服IS〈Infinite Stratos〉ACU学园默示录抓鬼天狗帮角川书店圣痕炼金士MultiCam未来战斗系统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2:19 (UTC)

OK!已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13日 (五) 02:25 (UTC)

请帮助

您好Alberth2 !

请,与我在我的 电邮地址 : lusjeune@yahoo.it

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谢谢您 --Mendilboldum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22:15 (UTC)

I-13

我倒是觉得留言的礼貌比较重要!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19日 (四) 14:32 (UTC)

Consider the change on the 讨论? All other languages display counts of subcategories, pages and files on category pages. I do not know the place to ask. :-) GreenReaper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03:00 (UTC)

麻烦帮忙修改{{D/C}}模板

WP:速删标准的内容已经有部分更新,我大致重新排版、update,以下数据麻烦管理员帮忙修改(PS.请用编辑模式阅览源代码),非常感谢。-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2日 (日) 05:17 (UTC)

ok!--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22日 (日) 23:32 (UTC)

Supper Moment 页面删除之事宜

汪汪你好,我看见Supper Moment的页面给阁下删除了,想知其原因或者可否重新复核?谢谢!! Ypleungx (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07:46 (UTC)

Supper_Moment是于5月12日被提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5/12#Supper Moment讨论,经一周的讨论后而删除。此条目最主要问题在于关注度,此乐团目前似乎还缺乏媒体关注度,因此被认为可能不适合放在维基百科上。--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23日 (一) 07:57 (UTC)
有什么方法可以恢复?关于缺乏媒体关注度的问题,我可以加上足够的媒体reference。谢谢!!Ypleungx (留言) 2011年5月23日 (一) 08:39 (UTC)
你可以先到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并说明你希望恢复的理由,经过一段时间若无其他反对意见,我可以暂先恢复此条目让你继续扩充资料。--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23日 (一) 10:11 (UTC)

IP用户125.231.184.19自作聪明添加一些不正确的内容,我已经将大部分回退,还想麻烦您进行封禁,谢谢!Ernestnywang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2:54 (UTC)

根据他的贡献纪录,目前他的行为看来应该不算是破坏,只能算是对日期和用词上有些争议;建议您先至他的讨论页面留个言讨论看看。--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25日 (三) 23:14 (UTC)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7日 (五) 16:48 (UTC)

天主教柏德学校校友会

今天下班时看看中文维基﹐见到这页已被删除。无意挑战各位管理员的决定﹐但想问一个问题: 阁下认为是 spam 还是 关注度不足? 小弟想知道中文维基管理的思维﹐再决定是否继续在维基贡献小弟仅有的一点儿。 其实﹐我是非常感激阅下帮我修改天主教柏德学校; 没有你的修改﹐我根本不明白其他维基人﹐尤其是那些 IP网民 (这些网民不单针对母校柏德﹐连玛利诺会及各位神父以 至只要我修改过的文章都一并攻击!),具体指控什么。 很是感谢! Emkfchan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0:15 (UTC)

事实上,删除的原因包括关注度,也包括广告性质;其实你所建立的天主教柏德学校天主教柏德学校校友会,最大问题是你最初所建立的内容都具有太多的宣传性质,叙述的内容过于主观,这样的内容并不适合成为一个百科的内容,也因此容易受到大家的“关切”。--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1日 (三) 14:29 (UTC)

多谢你的回复Emkfchan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6:56 (UTC)

多谢﹐万分感激!Emkfchan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6:19 (UTC)

策发组

尔安。中文维基素引英文之策,但见该等政策未必全然切合本地所需。此或碍维基发展。故此,本人成立策发组,考顾本地所需,制定政策,或自行研发,或引他山之意念。现诚邀阁下参与,请移步至User:Wong128hk/策发。—J.Wong 2011年6月4日 (六) 09:21 (UTC)

虽然可能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我确确实实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应该是可以的。IS〈Infinite Stratos〉由于是我创建的,所以我也是非常关切,只是看到那些那些IP用户在乱改真的是很不高兴。仅是小小的通知,希望不会耽误你的时间。这两个条目我都会持续关注和修改,谢谢。user:Saihs0912(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8:52 (UTC)
此外,SKET DANCE也是我长期关注和修改的条目。最近因为动画版的推出,所以有不少人上去编写。但很多内容过于冗长,不然就是多余的。希望能给予关注,如果更严重的话,希望能实行半保护措施,谢谢。user:Saihs0912(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9:00 (UTC)

请勿同时删除俄国突厥斯坦西突厥斯坦

讨论结果是留西突厥斯坦,把俄国突厥斯坦重定向至西突厥斯坦。现在你把两个都给删了,请恢复~~~~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idayetullah对话贡献)于2011年6月18日 (六) 20:58加入。

西突厥斯坦原本是重定向到俄国突厥斯坦的页面,我现在是把俄国突厥斯坦移动到西突厥斯坦,条目依然存在啊!--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18日 (六) 13:11 (UTC)
现在好了,刚才俩个互相定向,结果就是没有了……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3:31 (UTC)

您好,想向您请求协助(关于消歧义模板的问题)

您好!
不知道这件事您们管理员有没有办法帮忙...
最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以"{{主条目消歧义|"为参数开头的消歧义模板都出现了错误,像是台湾话台南市等等(其中台南市的条目因为无法解决错误,已被移去消歧义模板)。这是维基本身出了什么问题吗? 还是模板本身出的问题呢? 希望您能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非常感谢!
--维克玻玻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18:01 (UTC)

这是因为有人将{{主条目消歧义}}这模板并入功能类似模板{{Redirect}},但又未修改参数所造成;已暂时恢复{{主条目消歧义}}以避免此问题。--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19日 (日) 01:02 (UTC)

嗯~终于看见消歧义模板恢复正常了,谢谢您啰:)
--维克玻玻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4:27 (UTC)

RE:关于快速删除

多谢提醒,我会更加注意判断。 维基娘俺の嫁留言2011年6月23日 (四) 10:43 (UTC)

在六月二十三日的这次沟通后,他并没有改善卤莽速删的习惯,胡乱行事,缺乏判断能力--124.244.91.174 2011年7月18日 (一) 09:53 (UTC)

Template的问题

请问一下为什么使用篮球{{bk|NEP}}、{{bk|AFG}},显示出来怎么是国家足球队?ㄚ文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02:55 (UTC)

这是因为{{Country data AFG}}和{{Country data NEP}}这两个该国家的模板未建立完整,完整的可以参考{{Country data Chinese Taipei}}。--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26日 (日) 14:05 (UTC)

要怎么弄才能使它完整。ㄚ文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6:49 (UTC)

看来你应该已经研究出来了!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28日 (二) 13:57 (UTC)

邀请参与

诚挚邀请您参与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维基原创研究存放处提议。--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6月27日 (一) 11:56 (UTC)

请恢复皇城司条目

讨论结果为保留,不是删除。--Ksyrie(Talkie talkie) 2011年6月27日 (一) 14:41 (UTC)

此条目的内容实在是太短,且经过搜寻发现并非难以扩充,因此我予以删除,个人是建议重新搜集更多资料后再重新撰写即可;如果仍然希望可以恢复此条目,建议可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27日 (一) 15:14 (UTC)
不管是不是太短了,大家讨论的结果就是保留,你这样做是违反了自己的管理员权限了。--Ksyrie(Talkie talkie) 2011年6月28日 (二) 02:32 (UTC)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投票与讨论中有提到,“在某些情况下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有较多的(○)保留票并不一定等于页面不会被删除。”管理员仍然是必须根据讨论内容来做决定,而不是单纯的计算票数而已。因此也为了避免管理员的决定有错,所以有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可以让大家提出重新核覆的要求!--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28日 (二) 02:37 (UTC)
我没看到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投票与讨论赋予管理员什么权力可以删除经编辑者确认的条目。而且有哪些情况,管理员可以删除条目呢?--Ksyrie(Talkie talkie) 2011年6月28日 (二) 02:40 (UTC)
建议你可以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复核。--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28日 (二) 02:46 (UTC)
这个和我申请恢复没有什么关系,申请恢复的条目是正常程序下删除的条目,而这个并不是这种情况。--Ksyrie(Talkie talkie) 2011年6月28日 (二) 04:00 (UTC)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的目的其实就是“如以为某页面存废之决定有问题,则可连同所持理据提案至此。”,可送交的理由亦包括:“结束讨论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或快速删除提案决定有误”。因此如果认为我的判断不当,送交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是一种申诉的管道。--Alberth2 汪汪 2011年6月28日 (二) 04:25 (UTC)
你删除这个条目就不是存废的决定或者错误解释或者提案错误,你这是利用管理员职权做了违反程序的删除,这和提删以及讨论没有关系。--Ksyrie(Talkie talkie) 2011年6月28日 (二) 13:11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姜克实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02:38 (UTC)

若有把条目改成重定向,请把其中的新内容都合并过去,以免浪费他人的贡献--Nivekin请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8:44 (UTC)

凭什么没有解释就删除翻译技术条目呢? 我已经解释了本文原创来由,你以为自己是神吗? 这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挑点放到翻译里面?”请自己做些研究再说为妥。不要把无知当作自己的行使职权的依据,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62.105.242.25对话贡献)于2011年7月17日 (日) 08:17加入。

此条目是根据大家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7/07#翻译技术的讨论意见而删除的,讨论中多数人都认为此条目并不适合保留在维基百科中;如果你仍然对此删除有意见,建议可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复核。--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17日 (日) 00:25 (UTC)
荒谬的就是只有一个管理员提出删除,而理由就只有一个,所谓“多数人”的讨论意见? 请列举“多数”出来,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62.105.242.25对话贡献)于2011年7月17日 (日) 08:30的加入。
除了提出者外,还有两位用户在讨论中表示了意见。--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17日 (日) 00:32 (UTC)
原创研究?没有任何可靠来源--Wing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9:33 (UTC)

(×)删除--似原创研究,也很可能是经大幅修改的抄袭文章。 Chemwong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2:21 (UTC)

绝对原创文章,由本人编著的《信息技术与翻译实践》的前言改编而来。这几天会加些引用过来,但是引用不能乱写不是,更何况这里面的断言多数,其本身已经是行业内常识了。-俞敬松—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4.205.186.121(对话|贡献)于2011年7月8日 (五) 06:24 (UTC)加入。

(×)删除,如有必要的话,挑点加到翻译条目下就可以了。keating (留言) 2011年7月15日 (五) 10:08 (UTC)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15日 (五) 13:49 (UTC)

请仔细看看,前两位的质疑都是是否原创,而我已经声明了原创,回答了质疑,在页面的来源中也加入了相关的声明和参考资料。只有最后一个说“如有必要的话,挑点加到翻译条目下就可以了。keating”这有道理吗?你删除前确认了吗?请自己搜索 “翻译 技术”  “translation, technology”看看技术发展是怎样的!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62.105.242.25对话贡献)于2011年7月17日 (日) 08:37加入。

建议你可以先阅读Wikipedia:非原创研究,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如果阅读完后您仍认为此条目应可被保留于维基百科,建议至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复核,将会有其他管理员重新检视存废讨论的过程以确定是否应恢复条目。--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17日 (日) 00:48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马凯 (台湾)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07:53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先锋链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02:07 (UTC)

你这个管理员真罗嗦

同样的情况,同样的提删理由,别的管理员,只要原作者提删,就可以快速删除,比如石马岙社区双合社区高亭大峧山定海 (城区)岛斗沈家门蓬莱社区菜园花鸟山绿华岛南峰传灯庵等等。其中南峰还是有图片的长条目,光文字就超过3000。那人家也是原作者提删就删了。就你最罗嗦,还什么查一下条目多少年,什么请求合理来源,来源还要被拒绝。我实在看不出,被删除的浙江17省道17省道)和你认为不删除的浙江01省道01省道)、34省道72省道73省道75省道76省道80省道81省道82省道有什么不同?被快速删除的花鸟山绿华岛(含东绿华岛西绿华岛)、大峧山马鞍列岛壁下山跟你拒绝快速删除的渔岛‎官山岛 (岱山)官山岛 (苍南)对港山山外山岛江南山鼠浪湖岛团鸡山三蒜岛又有什么不同?keating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0:43 (UTC)

我只是依照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处理,其中“合理理由”确实是必要条件,不过,确实每个人对快速删除标准的解读可能都会不同,但不代表我必须跟着别人做一样的决定。--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20日 (三) 01:55 (UTC)

关于图像之合理使用

Hello, 管理员, 多谢你的回复意见! 我那立法院总质询图的第一张(直接存档)确实有问题, 第二张打错字, 同图第三张是我将那照片调整至占萤幕空间最大的画面print screen贴在小画家上后存档修剪边缘视窗而成。这是截图吗? 或者我的理解有误? 我对Wiki所称“网页截图”的定义或限制还是不太清楚... 有没有类似情况的网页截图及“合理使用”先例可供参照呢? 那些规定我都看过几次了, 还是有疑问... 也许有些现成已过关的合理使用成品(可告诉我条目或图像连结)能让我较明白! 这几天才开始学着上传档案... 冒昧打扰之处, 还请海涵! 多谢指教! --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14:55 (UTC)

就我的认知,网页截图一般应该是指撷取网站上的整个画面,以作为辨识网站的用途,但如果只撷取网站上其中一张图片的部分,这等同于复制这张照片,就必须取得此照片作者的授权。--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20日 (三) 23:20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郭美美 (商人)(已移动至郭美美事件)、台湾小学语文教育学会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7:08 (UTC)

关于用户名封禁

根据存废讨论,请不要再于被封禁的用户页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话,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们的对话页告知(请记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样,使用替换引用)。旧的模板很快会改为重定向,因此不对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响。

特此告知,谢谢。--Ben.MQ 2011年7月31日 (日) 12:56 (UTC)

File:Chinese_Entertainment_Shanghai_(logo).jpg

您好,我想添加这个图像File:Chinese_Entertainment_Shanghai_(logo).jpg 到文章唐人电影制作有限公司。但它已被锁定。--NeoBatfreak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44 (UTC)

我把上面的图片替换为了链接--Ben.MQ 2011年8月1日 (一) 13:39 (UTC)

61.231.128.144

该用户61.231.128.144刚恶意破坏文章小龙女而我刚修好。您可能想要阻止该用户--NeoBatfreak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50 (UTC)

203.74.125.133持续加入高国庆总统参选人之宣传内容及加入错误的语法,甚至到其他阵营(人民最大党)页面上加入自己阵营的连结,敬请处理。谢谢!Ernestnywang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9:22 (UTC)

另外,由于203.74.0.85与前述IP用户IP区段相似且关注内容相同,相信为同一人所使用。Ernestnywang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9:30 (UTC)

请把Morrigan永久封禁,谢谢!

请参照条目“黄大炜”,这个中共人Morrigan,他一直认为‘因外公为张学良的五弟张学森,故有“音乐战士”、“城市情歌手”之美誉。’这一句话是我瞎掰乱写的,借此一直破坏该条目,这句话的资料来源是出自民生报新闻,是当时举办活动由歌迷票选的外号,有新闻资料查证。所以请把Morrigan永久封禁,谢谢!163.32.122.2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06:44 (UTC)

File:Emblem of Kure.gif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11年11月10日 (四) 15:44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管理员星章
啊,终于看到你又开始清理存废讨论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16日 (五) 02:49 (UTC)
最近稍微比较有时间了!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12月16日 (五) 02:51 (UTC)

迁移并保留--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1年12月16日 (五) 07:41 (UTC)

了解!谢谢!--Alberth2 汪汪 2011年12月16日 (五) 07:45 (UTC)

西红市的轶闻

重庆市#轶闻内容被删掉了这个重定向页也没了落着点,应该当成错误重定向页删掉好?恢复历史版本重建好?还是把这些内容重新加入重庆市条目好?--123.202.64.17 2011年12月26日 (一) 09:58 (UTC)

我觉得这问题纯粹看个人对“西红市”的关注程度,如果自己认为西红市的相关内容挺重要的,那就加回去;如果认为可有可无......那就让他自然消失吧。--Alberth2 汪汪 2011年12月27日 (二) 13:30 (UTC)
好的,统仰卓裁 ^_^--123.202.64.17 2011年12月28日 (三) 06:52 (UTC)

又,由于台端素来关心合并条目问题,因此也诚邀台端参与这项讨论(书生也一道来谈谈吧?)--123.202.64.17 2012年1月7日 (六) 12:53 (UTC)

存废讨论

处理完当天的存废讨论后,如果还有未处理的讨论,别忘了更新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积压投票‎啊啊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30日 (五) 01:54 (UTC)

会会会~我只是常常很不专心,有时后处理到一半就跑去做别的事,所以常常看会到东西被搁在那还没去改。 :P --Alberth2 汪汪 2011年12月30日 (五) 01: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