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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優良條目評選/檔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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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候選

優良條目候選中,出現了一位新用戶。他並非自動確認用戶,因而並不符合投票資格。他提名了兩條目,我卻由此發現幾個問題:

  1. 此類不合資格提名應否計算?即應馬上刪除還是只刪該提名票?
  2. 刪除或投票後需否存檔至條目里程碑?
  3. 如落選或刪除,需否計算一個月等待期?

另外,前往提名頁面,發現以下一句:「請確認閣下具有投票資格,即為自動確認用戶,其標準為在中文維基百科註冊滿7天,並有至少50次修改行為;」,但上方亦有一句「注意:下方的主題請務必留空。填寫完成後請直接按保存本頁按鈕來完成提交。請忽略下面四條提示。」,這是錯字,還是每週笑話?還是...真的無需理會?

因此,請討論以上問題,並作適當更改。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 2011年11月27日 (日) 12:41 (UTC)

沒有投票資格自然沒有提名權,建議即時終止投票,不作存檔及不計算等待期。--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03:14 (UTC)

希望超人電影被提名優良條目候選

本電影有需要被提名優良條目候選,本電影為香港甚至全球也認識,自上映後知名度非常高,香港當時票房有利,加上有正面評倫,網際網路電影資料庫評價7.3。本電影獲獎不盡,贏得當年土星獎的最佳科幻電影被入圍當屆奧斯卡金像獎3個獎項,最後因出眾的視覺效果獲特別成就獎。

在此,希望部份維基人可把本頁,提名優良條目候選,如獲得提名,感激不盡。如有差錯請回覆。

--Tayas留言2012年7月1日 (日) 13:11 (UTC)

建議吸納英文版GA評選方式

看到了en:Talk:The_Doctor,_the_Widow_and_the_Wardrobe/GA1,雖然評審者只有一人,卻列出了原文中的每個細小問題,使得條目改善。

而中文GA評選中,雖然評選人數眾多,但部分反對者理由是「標點符號問題」、「語法問題」、「翻譯問題」等,卻沒有把具體語句一一列出,可能提名者還不知道具體是哪點,不利於原文的改善,因此反倒不如英文版的一人評選有利於條目的改善。建議:

  1. 為了防止垃圾GA,保留反對票,可以以內容不足(需要列出哪幾點)、參考資料過少、不中立等等作為理由。只要文章沒達到被掛上語句不通模板的程度,以文法問題作為反對理由時,需要列出每一點不符要求的部分,由提名者更改。改善後應改票。
  2. 支持的理由就是「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因此無需填寫支持理由。--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9月10日 (一) 15:18 (UTC)
強烈(-)反對——這是這種歧視反對票的行為。而且英文上垃圾GA一堆,難道中文也變成那樣?大家可以看看一些例子:en:Sinthgunten:Texas Recreational Road 7en:Texas Recreational Road 10en:M-105 (Michigan highway)en:Ýdalir,這些在中文上連DYKC都不一定能通過的條目,在英文竟然是GA。--CHEM.is.TRY 2012年9月11日 (二) 00:19 (UTC)
但實際上,現在的同意意見中,不過只是把符合標準的內容拿出部分來重新表述下而已,如「腳註足以覆蓋全文」、「內容豐富完整」、「語言流暢」、「是特色/優良條目的典範」等,而反對卻是很多種,或者需要指出哪一點不足。所以,我一直認為寫明同意理由是非常多餘的一件事情。中文現在的部分GA雖然也有很多不足之處,但大多是以前制度下的殘留品,英文垃圾GA多,也不能簡單的將原因歸於投支持票不需要理由,要知道,理由總是很容易找的,隨便從標準中扯出來一條就是。——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吶親 2012年9月11日 (二) 00:39 (UTC)
另外(-)反對此提議,不過,不是因為覺得此建議歧視反對票,而是因為如果將所提出的不足一一列出,那花費的精力和時間足以用來自己親自改善這一條目了,現在也有以下情況,如提出意見者具體提出一小部分不足(而不是列出每一點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而編者只修改這部分不足,而沒有再次對全文進行審視,看看是否犯了同樣的錯誤等。如果需要一一列出,那麼是不是要將每一個沒有來源的信息均要掛來源請求模板?是不是提出意見者需要認真的讀完該條目?實際上,現在的很多提出意見者,只是看到一部分內容不符合GA或FA標準而反對,而不是認真的讀完整個條目才提出——而這足以支撐不符合GA或FA標準這一投票理由。--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吶親 2012年9月11日 (二) 00:53 (UTC)
我反對的主要是第一點……以及「吸納英文版GA評選方式」。我們應該向好的學,如德文。--CHEM.is.TRY 2012年9月11日 (二) 00:54 (UTC)

我也(-)反對,一一列出那就乾脆自己改算了。想當選GA就應該自己去通篇檢視修正,哪有等別人指一處才改一處的道理?--Reke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3:21 (UTC)

小朋友舉的明顯是個例,enwiki的GA assessment基本都是評審者只提問題(沒有改法)由編者自行修改再只由一人驗收,而且雖有放置期但放置期內也幾乎無第三人會看,可以說中間幾乎就沒有過其他人參與,基本兩個人聯合一下就什麼事情都好辦了,如果連這個也能認為是什麼好制度自行投奔enwiki便是.

要我說,GAN反對票說明清楚理由即已足夠,我不認為反對票因為"雖指出實在問題但沒有帶具體改法"便應判為無效;而且更應該有一票否決的制度,當出現嚴重錯誤不得修改的時候就應該終止GAN.

我也說說小朋友的動機吧,前段時間在神條目GAN小朋友連我早先提及的"冷開頭"這類極明顯的翻譯錯誤都沒改正過來就委託hans li提GAN,後來被指出卻直接用"開頭"這個體現不出"cold open"含義的詞(簡單查查就知道,Cold open本身的內容常是和後面的內容關係極弱的,認為是劇集的"開頭"根本就是錯誤),並在討論中於"但他覺得如果節目增加些情節,可使它更有內涵"還未改正的時候便謊稱"全部修正",更不用說標點應用幾乎就是照抄原文的-明顯英文文法,這樣便上了GA.

有著這樣的前奏現在卻在大談GAN改革要求大家把問題+改法完全說清楚才能投反對票,我該直接把enwiki的GA全部機翻過來直接提GAN,然後要求"你會改就來改啊!"這樣?GAN中泛濫的恰恰不是反對票而是支持票,某神條目在達師指出問題投反對票之前竟有9個支持票,沒人指出錯誤就快樂地"鼓掌通過",這說明什麼不言而喻.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1日 (二) 03:59 (UTC)


  • (!)意見,既然這事搬出來了,我就扯幾段吧……
  • 首先要說的是,我覺得英文維基的GA和我們的GA在意義上沒多大可比性,而且英文GA是上不了首頁的(DYK反而能在主頁展覽),此外人家的GAN提名比我們的DYKC都多。不知道他們是不是認為「GA比B級稍微好一點,離FA有些遠」,而我們的觀點是「GA只比FA稍微差點,但卻比其他條目好得多」——所以我覺得我們的GAN和人家的FAC更相似,他們的GAN倒像我們的DYKC。
  • 關於Chem的那幾個例子,英文維基只要求符合GA的6個標準:編寫精心、可供查證、覆蓋全面、中立、穩定、有合適的圖像,不要求長度>6kB。比如美國公路類GA都很短,但enwp(或者說在美國公路專題)的人就認為條目符合「編寫精心、可供查證、覆蓋全面、中立、穩定、有合適的圖像」則六個原則。我們覺得垃圾實際上是認為「條目才5kB,不用想也知道覆蓋不全面」,讓說缺什麼又說不出來……
  • 至於英文維基的放水問題,估計就和我們DYK隨便投票一樣,人家不太重視的,他們的WIAGAWIAFA差不少,我們的除了長度6kB和30kB幾乎沒什麼區別。一些英文維基評選經常是評好幾天,所以會有占位的情況(不曉得這個人是不是打算放水xD),既然能評幾天,提出很細微的意見也沒什麼奇怪的,有助於提高條目質量我想不是壞事。
  • 看了一下德語(包括日文)的投票,都能給出比較長的理由或建議,就連各位不滿意的英文GAN都能給出建議。中文版就經常投支持的不給實質理由,投反對大多也只是反對格式問題……所以我個人的意思是像英文的體例,把GA標準列出來,各位對著每個標準分別投一次票。理由細化了,大家意見應該會比較好給些,作者也好改善。
  • 至於最根本的問題,我認為有兩個:一是中文維基很多人抱著「要是條目質量不好的話,總有人會投反對讓條目不通過」的心態隨便投投支持,而且人情票還沒法強制忽略(和書生每次投反對的想法相反= =);二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條目內容該寫什麼,這造成GA規則里的「覆蓋全面」幾乎很難評審(所以我們只能看看格式- -),這兩點都會導致「很有道理的反對票對付不過沒含量的支持票」。我的大概想法是規則太隨意和專業人士少,可惜還沒什麼解決意見,不知道各位有什麼看法。--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12:28 (UTC)
這麼短的條目,怎麼也不算「編寫精心」了吧。。。--CHEM.is.TRY 2012年9月11日 (二) 23:18 (UTC)
呃,原文是下面這段,翻譯成「書寫流暢」或許好些- -
Well-written
(a) the prose is clear and concise, respects copyright laws, and the spelling and grammar are correct; and
(b) it complies with the manual of style guidelines for lead sections, layout, words to watch, fiction, and list incorporation.
--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04:22 (UTC)
呃,居然提到了我。其實我很少投支持就是因為上面說的原因,反正支持票隨便投,所以差不差我這一票也沒啥。所以,基本上我沒投反對的不外乎我忘了/沒時間/沒來得及/還算符合優良或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2日 (三) 07:20 (UTC)

問於投票理由疑問

若投票理由不成立,或投票理由已因編者修改而不復存在,例如:

(-)反對:沒有足夠參考文獻

但編者之後增加可信、足夠的文獻,這投票理由不成立,和沒理由投票相當。

那麼這樣的投票還應否在點票時計算?--Trevor Henry Lau!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4:15 (UTC)

關於優良與特色條目條目評選的增補提案

大家都還記得兩個月前「龍頭側」和「土法煉鋼」被提名GA、FA那些事了吧。雖說當時就有人說是「亂來」,不過後來討論著也就不了了之了。既然不少人都不想看到這種提名明顯不符合規定條目的情況,現在我寫了條增補參考方案,供大家討論:

在特色、優良評選中,被提名的條目如果符合下列幾條中任意一條,提名是否可當即宣布無效並存檔:

  1. 長度低於6,000位元組;
  2. 沒有列明任何參考或來源;
  3. 擁有較多(至少一自然段)的「應當翻譯,但還未翻譯」的外文內容;(留在該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內殘留未翻譯的成段的外文)
  4. 條目正在進行版權驗證或存廢討論。

其中前三條主要是根據優良條目候選中規定的指標擬定的。 --♥VC XC 2013年1月17日 (四) 01:09 (UTC)

字數不應該成為必要條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17日 (四) 02:21 (UTC)
字數不應該成為必要條件+1。--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1月17日 (四) 05:12 (UTC)
附議,不應硬性規定,最多算提名建議。--Numenor留言2013年1月17日 (四) 05:16 (UTC)
像德川家康那樣有太多沒來源軼事的也提議一下。--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3年1月17日 (四) 05:17 (UTC)
(:)回應,上面的三條已經是「提名建議」了。見優良條目評選的說明頁。--♥VC XC 2013年1月17日 (四) 05:19 (UTC)

額,我想說,其實優特原本是有標準放在那裡的,所以這些意見只能當作增補條款吧......應該換個標題,不是提案而是增補提案。--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17日 (四) 16:05 (UTC)

就現在的這個優良條目評選模式,連DYK本身都已經要求3000+,優良條目要求6000毫不過分。來源、版權驗證、存廢也不用說了。但「應當翻譯,但還未翻譯」這個要求不合理,中文維基內容不應以外語版本作為百分百的準則。--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18日 (五) 00:08 (UTC)
字數不應該成為必要條件,如Edouardlicn兄所述,DKY就已要求3000+,過不了DKY基本上也過不了優特評選,因此,我甚至會贊成將這些「基本要求」拿去套用在DKY上,提升DKY素質。— WiDE 懷德  留言  2013年1月18日 (五) 06:14 (UTC)
我也覆議「應當翻譯,但還未翻譯」這條很不妥:如果作者在閱讀過其他語版的資料後判斷某些章節的內容屬於瑣碎資訊或寫得不好,並不值得搬移到中文維基,或條目內容根本是從其他參考文獻得來,不是翻譯自其他語版,卻反而被這條規定牽制而判定沒資格提FA、GA,豈不是莫名其妙?事實上長期以來我都有強烈的倡議,翻譯只是偷懶的速成藥,但過份鼓勵與強調翻譯文章的價值,反而是阻礙與劣化中文維基發展的毒藥,但這條規則卻反而將翻譯的價值捧得太高,頗為不妥。--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8日 (五) 04:29 (UTC)
(:)回應,各位似乎誤解了。我說的是如果有留在該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內殘留未翻譯的成段的外文才會禁止其申請GA、FA,和其它外文版本沒有關係。--♥VC XC 2013年1月18日 (五) 04:33 (UTC)
此外,我之所以說「應當翻譯,但還未翻譯」,是因為某些留在條目里的外文是必要的,例如合理的引用等。除此之外,都是「應該翻譯」。--♥VC XC 2013年1月18日 (五) 04:39 (UTC)
這樣的話應該寫得更明確一點,註明「除有必要必須引用其他語言原文的狀況」等例外狀況外,只要有未翻譯的內容就該判斷失格。而且我認為沒翻譯的內容不見得要成段才可判定失格,縱使未成段,但如果內文中東一句沒翻譯,西一句沒翻譯,這樣的條目也很不值得推薦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8日 (五) 04:44 (UTC)
我這個提議還是比較保守的。也考慮到要避免「誤殺」,比如某人提名前不小心漏掉了兩句翻譯,不至於一下子就打成無效。--♥VC XC 2013年1月18日 (五) 04:57 (UTC)
那不如換成你括號那段,不要前面的。我看只有括號那段才沒有歧義。--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18日 (五) 06:24 (UTC)
還是不打算改?--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19日 (六) 14:25 (UTC)
總得放個幾天後再根據大家的意見改吧。。--♥VC XC 2013年1月19日 (六) 20:06 (UTC)
在方針版,想要通過一個提案是要有技巧的,先要放出來渲染一下,然後看看別人的意見再改一下,再找提意見的人拉支持,然後再放提案。不然光就上面有意見的幾個人就足以否決你的意見。這用維基百科的方針叫「善意推定」,用我們日常的口語叫「拉幫結派」,用政治術語叫「達成共識」。--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0日 (日) 02:58 (UTC)

加一條「明顯亂來的提名可由管理員快速關閉」就完了。 --達師261442 2013年1月20日 (日) 07:47 (UTC)

某位高登用戶表示反對大陸管理員濫權!--下限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20日 (日) 12:02 (UTC)

說實在,制度是人做,規則是人定,可是呢?有人明知故犯地去提名,若是制度或規遇到此事沒有反應,那麼你們現在所談,最後都只不過是紙上談兵。更確切的是說,明知發生的當下可以立即被處理掉而沒做,卻事隔多日才來諸葛一番有何用?難保不成下次你們又給對方縱犯,讓人家提名好玩地一提再提,從DYK一路提到GA、FA。--36.232.210.169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22:04 (UTC)

建議取消GA候選支持票須附加理由


我看了很多次的GA候選,反對票的理由有千百種,但是支持票的就只有那幾句:「內容結構完整」,「內容詳盡」,「內容全面」,「語句流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等等的理由而已。本人認為這些基本上就是一般人說的「廢話」、「流水帳」,也就是沒有必要的內容,所以我建議參考DYK,反對票須附上理由,但支持票不須。

--PORTALandPORTAL2rocks 2013年1月26日 (六) 11:49 (UTC)

  • 強烈(-)反對,如果支持票不需要,反對票也不要吧。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日 (六) 11:32 (UTC)
  •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2月2日 (六) 11:55 (UTC)
  • 強烈(+)支持,烏拉跨氪的理由也太搞笑了,反對票寫理由的目的是為了編者知道哪些地方需要改善,可是支持票的理由又有甚麼用途呢?--113.254.177.236留言2013年2月4日 (一) 14:36 (UTC)
    • 好吧。「內容結構不夠完整」,「內容不夠詳盡」,「內容不夠全面」,「語句不夠流暢」,「參考資料不足以支撐全文」。這些理由您應該知道哪些地方要需要修改了吧。烏拉跨氪 2013年2月4日 (一) 14:41 (UTC)
  • 例如今日優良條目(2月5日)李栢儉 優良條目候選的結果:
    • 支持票:
      1. 提名人票。生平敘述,交代詳盡,有著作者Clithering過往優秀條目寫作的水準。
      2. 符合優良條目要求。
      3. 同提名人。
      4. 連接的問題無損其質量
      5. 提名人票。由本人搜集資料編撰,相信已符合Wikipedia:優良條目標準中註明的要求,歡迎各位提出意見和投票。
      6. 內容詳盡,是法律界人物條目中罕見的傳記條目。
      7. 有著作者Clithering過往優秀條目寫作的水準。
      8. 內容精確詳盡,排版有條理。
      9. 值得支持
      10. 內容全面
      11. 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支持票作獎勵。
      12. 絕對符合要求,勛銜並無問題。
      13. 內容全面。
      14. 內容詳盡
      15. 條目寫得沒有問題,另外,關於勛銜問題,因為在姓名後出現頭銜縮寫的確是中文正式文體中可以出現,也已經出現的一種形式,因此其存在並不成問題,至於勛銜是否能為香港以外的人所理解,我也已經提出改進方案,相信能夠讓人不會在此方面出現問題。如果因為這個問題便讓優秀的條目不能成為優良條目,無疑是一個非常悲哀的情況。
      16. 尊重一下香港的用法有那麼難麼?
      17. 詳細規範
      18. 根據優良條目標準,條目已達到、甚至超越優良水準。認同編者在條目對勛銜問題的處理方法。即使勛銜問題可作為反對理由,充其量只佔優良條目標準的百分之一,反對理由並不充分。

其實以上18個理由,除了3個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換湯不換藥。

    • 反對票:
      1. 中文百科沒有在開頭鋪陳頭銜的做法。「愛因斯坦,博士」?「韋小寶,通吃伯」??明明是中文百科,作者卻要堅持「參照英文維基」的做法,對這種一意孤行我只能表示(-)反對。
      2. 正文跨語言連結
      3. 英文縮寫問題
      4. 第一行就有一個外行人無法看懂的縮寫。WP:WIAGA第一條中明確要求「即使外行人也能看懂,術語須有解釋」。認為這有問題的是優良條目的標準而非某一位維基人。
      5. 請把「網上版本」嵌入標題。
      6. 對編者執意在名字後加入一堆勛銜的行為表示遺憾。關鍵不在於看不懂,而在於這不符合通用的中文寫作習慣。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的譯本,更不是僅供香港一地讀者欣賞的百科全書。
      7. 抱歉,條目本身其實還不錯,但我也不支持一大堆縮寫堆積,同時我也無法認同提名者在上方的言論。
      8. 外文太多,用詞也很怪異。

反對票除了有些注重在英文縮寫的地方外,其他的理由都盡不相同。

那請問支持票有加理由和沒有加理由有差嗎?

--PORTALandPORTAL2rocks 2013年2月5日 (二) 02:22 (UTC)

那就不要投票啊。把反對的內容都改善好自然就通過了。但現在有人不贊同這樣的提案。我不贊同支持票和反對票區別對待的原因就是,這是一種不平等的投票方式。對投票的某一方百般刁難,對另一方卻有很多特殊待遇。這樣自然投有特殊待遇那方的人多。而這種特殊待遇就包含了「不用寫理由」。烏拉跨氪 2013年2月5日 (二) 08:09 (UTC)
那請問你想支持票的理由和想反對票的理由所需的時間差多久?一般人反對票1~5分鐘就想得出來了,不過支持票若要像想理由則達半小時之久。所以我在想可不可以省下這一大堆時間來想無意義的理由,跟DYK一樣,而拿這些時間去做更有意義的事,例如改善維基百科等等...? --PORTALandPORTAL2rocks 2013年2月5日 (二) 10:46 (UTC)
這不是花費時間多少的問題。而是一個基本的尊重和平等的問題。拿大選打比方,難道可能說把某個候選人的投票處放到阿里山上的嗎。或者是想要給某個候選人投票前必須做100個俯臥撐這種類似的行為?表達支持和反對的平臺和條件必須是一致的。不可能說因為投支持很簡單就把投支持的流程簡化而投反對卻照舊的道理。烏拉跨氪 2013年2月5日 (二) 11:21 (UTC)
一般人反對票1~5分鐘就想得出來了,是啊,隨便寫句"符合標準"更不需要5分鐘,而且5分鐘之內還可以在五六個條目裡面通通加上同樣的贊成條件。看樣子你也沒有真正去仔細看過文章之後再來提出意見的經驗。當然,的確有不花5分鐘,還沒看完摘要就看出一大堆問題的條目也敢拿出來參選。
講白了,中文維基的用戶中,認真去看大多數參選條目的人屈指可數,面對濫投,賄選和人情票,那是幾乎無感的狀態。如果為了要讓濫投,人情票和賄選有更多的機會把平均品質進一步往下拉,那根本不要投票,有報名有得獎,比你現在提出的還要節省資源啊!-cobrachen留言2013年2月5日 (二) 11:24 (UTC)
除了維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討論,還能怎麼辦。--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8日 (五) 04:15 (UTC)

建議合併優良條目評選和重審

鑑於特色評選和重審2012年合併以後運轉良好,建議仿照這一先例,把優良條目重審也合併到優良條目評選。這只是一個評選的程序問題,和上面熱烈討論的評選制度並無衝突。上面討論的評選制度改革事關重大,可能一時半會無法達成共識,不過藉助社群熱烈討論的機會,我們至少可以在GA評選的程序上有所進步,不至於一無所獲。--Gilgalad 2013年9月9日 (一) 22:03 (UTC)

其實當時的意見就是特色和優良都重選合併,只是當時我弄完特色部分後,實在沒時間弄優良了。實在不好意思,留了一個爛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10日 (二) 00:42 (UTC)
書生如果你還是太忙,不如列個程序出來,請其他管理員動手?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0:16 (UTC)
贊成。shizhao可以把FAN合併時改動的頁面的diff列出來。--Gilgalad 2013年9月11日 (三) 02:25 (UTC)
  1. (+)支持。已有特色評選/重審合併成功運轉的先例,而且當時的社群投票也一致支持優良評選的合併。--Gilgalad 2013年9月9日 (一) 22:03 (UTC)
  2. (+)支持,早該如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10日 (二) 00:53 (UTC)
  3. (+)支持,理應如此。—Chiefwei - - - 2013年9月10日 (二) 03:24 (UTC)
  4. (+)支持,能統一標準並受到更廣泛的討論。--Risk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08:09 (UTC)
  5. (+)贊成,應該的。--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9月10日 (二) 08:33 (UTC)
  6. (+)支持。--Kuailong 2013年9月11日 (三) 01:53 (UTC)
  7. (+)支持 :雖然這樣容易造成達到標準卻因為沒人投票而落選,不過多少可以簡化條目評選機制,相信好條目是不會被埋沒的。--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3:26 (UTC)
  8. (+)支持:條理會更清晰。--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13日 (五) 03:32 (UTC)
  9. (+)支持,之前就有想過為何沒有合併。-十四任博士到同行評審的捷徑動員令 2013年9月16日 (一) 11:29 (UTC)
  10. (+)支持:之前有的條目拿去優良條目重審,因為不夠票而尚未除名,但是那些條目本身就寫的不怎麼好。重審處和候選處合併後,有望改善以上問題。--春卷柯南夫子 ( ) 2013年9月20日 (五) 13:56 (UTC)
  11. (+)支持:統一標準後,審閱更容易----Jomey (talk) 2013年9月25日 (三) 07: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