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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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哲學 19世紀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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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 |
| 出生: | 1806年5月20日 (英國倫敦) |
| 逝世: | 1873年5月8日 (法國亞維農) |
| 學派/流派: | 經驗主義、功利主義 |
| 主要領域: | 政治哲學、倫理學、經濟學、歸納法 |
| 著名思想: | public/private sphere, hierarchy of pleasures in Utilitarianism, liberalism, early liberal feminism, first system of inductive logic |
| 受影響於: | 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阿奎那, 霍布斯、洛克、邊沁、亞當·斯密、李嘉圖、托克維爾、詹姆斯·密尔、聖西門[1] |
| 施影響於: | 約翰·羅爾斯、羅伯特·諾齊克、伯特蘭·羅素、卡爾·波普爾、羅納德·德沃金、H·L·A·哈特、彼得·辛格 |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编辑] 影响和评价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 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弥尔的经典之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弥尔著《自由论》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自由》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因为弥尔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编辑] 著作
- 《穆勒名學》嚴復譯
- 《论自由》 许宝骙译 商务印书馆 2005 ISBN 7-100-02027-1/D·165
- 《論自由》,程崇華 譯,1986,台北:唐山。
- 《代议制政府》 商务印书馆 1982
- 《論自由及論代議政府》,郭志崧 譯,1961,台北:協志。
- 《政治经济学原理》
- 《功利主义》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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