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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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分離(英语: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指的是宗教權力和國家、政府統治權力的分割,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訂關於創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1]此外國家力量不援助、助長、壓迫各宗教團體。政教分離是現代政治學的一項原則,源於歐洲擺脫宗教控制的科學革命、啟蒙運動、文藝復興、宗教改革,並成為歐美政治學說主流觀點。現代歐洲社會的趨勢是向現世主義方向發展,從而宗教與政治不互相干涉。在不少國家,仍然有宗教背景濃厚的政黨,不論是羅馬天主教或伊斯蘭教。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政教分離 於2011年4月11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