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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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會議(或稱公會議、普世公会议、普教會議)是傳統基督教中有普遍代表意义的的世界性主教會議,咨审表决重要教务和教理争端。公會議英文是 英语:Ecumenical Councils 源自希臘文 Οικουμένη,意思是“普世性的”。而其中對基督教教義有深遠影響的基督教早期会议是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以弗所公會議和造成日後东西分裂的迦克墩公會議。在公元1054年,東西方教會大分裂。自此之後,東正教(即希臘正教)只信守首七次大公會議所確立之大公會議信條。雖然第四次君士坦丁堡會議是在教會大分裂之前舉行,卻不獲東正教承認。故此,今天的東正教只承認七次大公會議,而羅馬天主教則認為是八次。而教會大分裂之後的大公會議由羅馬天主教單方面舉行,所以內容不為東正教承認。
儘管如此,部分東正教徒認為第四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公元879-880年)、第五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公元1341–1351年)和耶路撒冷會議(公元1672年)是大公會議。[1]
天主教和東正教公認的會議如下:
- 第一次: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公元325年)
- 第二次: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公元381年)
- 第三次:以弗所公會議(公元431年)
- 第四次:迦克墩公會議(或稱卡爾西頓會議)(公元451年)
- 第五次: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公元553年)
- 第六次: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 (公元680年-681年)
- 第七次:第二次尼西亞公會議(公元787年)
其後只由天主教舉行會議如下:
- 第八次:第四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公元869年-870年)
- 第九次:第一次拉特朗大公會議(公元1123年)
- 第十次:第二次拉特朗大公會議(公元1139年)
- 第十一次:第三次拉特朗公會議 (公元1179年)
- 第十二次:第四次拉特朗大公會議(公元1215年)
- 第十三次:第一次里昂大公會議(公元1245年)
- 第十四次:第二次里昂大公會議(公元1274年)
- 第十五次:維埃納大公會議(公元1311年-1312年)
- 第十六次:康斯坦茨大公會議(公元1414年-1418年)
- 第十七次:費拉拉-佛羅倫斯大公會議(公元1438年-1445年前後)
- 第十八次:第五次拉特蘭大公會議(公元1512年-1517年)
- 第十九次:特倫多大公會議(公元1545年-1563年)
- 第二十次:第一次梵諦岡大公會議(公元1869年-1870年)
- 第二十一次:第二次梵諦岡大公會議(公元1962年-1965年)
參考來源[编辑]
- ^ "In 879, two years after the death of Patriarch Ignatius, another council was summoned (many consider it the Eighth Ecumenical Council), and again St. Photius was acknowledged as the lawful archpastor of the Church of Constantinople" (Orthodox Church in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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