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圓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金圓券是民國時期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國大陸發行的一種貨幣。由1948年8月開始發行,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只使用了十個月左右,貶值卻超過二萬倍。金圓券發行的初期,政府以行政手段強迫民間以黃金、外幣兌換。由於沒有嚴守發行限額,造成的惡性通脹令民間經濟陷入混亂。特別是城市的中產階級所受的經濟損失極巨,令國民黨失去原來最重要的支持者,亦是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迅速垮台的原因之一。
目录 |
[编辑] 發行背景
發行金圓券的目的是取代原來流通的法幣。法幣在1935年起由國民政府發行。抗戰期間,由於財政支出增加,法幣大量發行。到了戰後,國民黨為支付與共產黨作戰的軍費,法幣的發行量更加大增,由抗戰勝利時的5兆569億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兆元,三年間增加超過一千倍。在政府庫存黃金、外幣都沒有實質增加的情況下,造成了民間的惡性通貨膨脹。更曾經有造紙廠以低面額的法幣作為造紙的原料獲利。宋子文為行政院長時,試圖以金融政策穩定法幣,拋售庫存黃金購回法幣。但因為法幣發行量仍在增加而沒有成果。1948年5月行憲選舉後,由翁文灝出任行政院長,王雲五被任為財政部長,開始籌劃貨幣改革。
[编辑] 發行經過
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召開中央政治會議,通過由翁文灝、王雲五提出的貨幣改革方案。當晚即由蔣介石以總統名義發佈「財政經濟緊急令」,作出全國廣播,並公佈「金圓券發行法」,主要內容為:
- 金圓券每元法定含金0.22217公分,由中央銀行發行,發行總額定為20億元
- 金圓券一元折法幣300萬元,東北流通券三十萬元
- 禁止私人持有黃金、白銀、外匯。凡私人持有者,限於9月30日前收兌成金圓券,違者沒收。
- 全國物價凍結在8月19日水平
與此同時蔣介石派出經濟督導員到各大城市監督金圓券的發行。當中上海作為全國金融中樞,由蔣經國為副督導,實際掌握上海的經濟情況。
金圓券的發行初期,在沒收法令的威脅下,大部分的城市小資產階級民眾皆服從政令,將積蓄之金銀外幣兌換成金圓券。與此同時,國民黨政府試圖凍結物價,以法令強迫商人以8月19日以前的物價供應貨物,禁止抬價或囤積。而資本家在政府的壓力下,雖然不願,亦被迫將部分資產兌成金圓券。在上海,蔣經國將部分不從政令的資本家收押入獄以至槍斃,以作殺一儆百。而杜月笙之子杜維屏亦因囤積罪入獄。蔣經國在上海嚴厲「打老虎」,曾稍微得到人民對金圓券的信心。
[编辑] 崩潰
以行政手段強迫凍結物價,造成的結果是市場上有價無市。商人面對虧本的買賣,想盡方法保有貨物,等待機會再圖出售,市場上交易大幅減少,僅有的交易大都轉往黑市進行。蔣經國在上海打老虎後來也遇上阻力。蔣經國查封的扬子公司為孔祥熙之子孔令侃所有。蔣經國因宋美齡的壓力而被迫放人,其本人亦因此事而辭職求去。物價管制最終失敗,在11月1日全面撤銷。翁內閣亦在11月3日總辭。
金圓券政策失敗的最致命處是發行限額沒有得到嚴守。民国政府在1948年戰時的赤字,每月達數億元至數十億元,主要以發行鈔票填補,而希望得到的美國貸款援助卻從來沒有落實。金圓券發行一個月後,至9月底已發行到12億元,至11月9日則增至19億元,接近初訂上限之數。11月11日,行政院修定金圓券發行法,取消金圓券發行限額,准許人民持有外幣,但兌換額由原來1美元兌4金圓券立即貶值五倍,降至1美金兌20金圓券。
自此金圓券價值江河日下,一瀉千里。當1948年底開始准許以金圓券兌換金銀外幣時,全國各地立即出現數以十萬計搶兌人潮。至1948年12月底,金圓券發行量增至81億元。至1949年4月時增至5兆;至6月更增至130兆;比十個月前初發行時增加二十四萬倍。金圓券鈔票面額不斷升高,最終出現面值一百萬元的大鈔,但仍不足以應付交易之需。至1949年5月,一石大米的價格要4億多金圓券。各式買賣經常要以大捆鈔票進行。由於貶值太快,早上的物價到了晚上就已大幅改變。市民及商人為避免損失都不想持有鈔票(金圓券),交易後或發薪後所取得的金圓券,皆儘快將其換成外幣或實物,或乾脆拒收金圓券。
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繼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共產黨在6月起宣佈停止金圓券流通。國民政府遷到廣州後曾繼續發行金圓券,新疆等地區亦繼續發行,但其價值皆已接近廢紙,例如新疆銀行就曾發行過單張六十億元的高額紙鈔[2]。到了7月3日,廣州政府宣佈停止發行金圓券,改以銀圓券取代,結束了金圓券的歷史。
[编辑] 影響
金圓券的快速貶值及造成的惡性通脹,源自政府的財政及貨幣政策。中华民国政府無視於財力的限制,繼續維持戰事。政府赤字以印鈔票支付,造成急劇的通脹。政府既不能自控通貨的發行,只試圖以違反市場規律的行政命令去維持物價和幣值,最終引致金融混亂,市場崩潰。
受金圓券風暴影響最大的,是城市內的小中產階級。他們沒有大資本家的財力和資源去保護自己僅有的財產,亦不如鄉間農民或無產階級的無產可貶。在金圓券發行初期或被迫、或出於信任政府,將累積所得的財產換成金圓券,在惡性通脹中所承受的損失最大,部分人因而變成一無所有。中华民国政府雖然因金圓券發行,搜得民間的數億美元金銀外匯,卻失去了國內本來最應傾向他們的階層:城市人民的信任與支持。
1948年中,國民黨在軍事上已節節失利,金圓券風暴令國民黨在半壁江山內僅餘的民心、士氣亦喪失殆盡。濫發貨幣是造成整個中华民国政府迅速在大陸崩潰的原因之一。
[编辑] 金圓券與台灣
當時臺灣省政府奉命依金圓券發行準備移交保管辦法,將臺糖總資產1億2千萬美元,劃撥4,300萬元,將臺灣造紙總資產2,500萬美元,劃撥800萬元,使臺灣進一步被捲入中國大陸惡化的經濟情勢中。而當時金圓券一元兌換臺幣1,835元亦明顯高估,中國大陸流入臺灣套匯的活動,使臺灣面臨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壓力,經濟情況更趨惡化。
[编辑] 附註
- ^ - 通貨膨脹,簡稱「通脹」,也簡稱「通膨」。
[编辑] 參見
|
|
|
|---|---|
| 國幣 | 銀圓 · 法幣 · 金圓券 · 銀圓券 |
| 其他貨幣 | 军用票 · 国家银行票 · 商业银行票 · 地方金融机构钞票 · 關金 · 东北九省流通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