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香港終審法院: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第154行: 第154行:
==外部連結==
==外部連結==
*[http://www.hkcfa.hk/ 終審法院]
*[http://www.hkcfa.hk/ 終審法院]
*[http://www.legislation.gov.hk/ 香港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電子版香港法例]


== 參見 ==
== 參見 ==

2017年3月17日 (五) 08:57的版本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終審法院現址位於舊最高法院大樓
設立1997年7月1日
司法管轄權 香港
所在地 香港香港島中環昃臣道8號終審法院大樓
設立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法官人數首席法官1名
常任法官3名
非常任法官若干名(最多30名)
網址香港終審法院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首席法官
現任馬道立
終審法院在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舊址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上訴法院,根據《香港法例》第484章《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及其他法例所賦予的權力,聆訊來自香港高等法院(包括上訴法庭原訟法庭)的民事刑事上訴案件,對香港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訴訟有最終審判權。

香港終審法院1997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在中環炮台里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辦公。當香港立法會2011年遷往立法會綜合大樓、而舊最高法院大樓經過復修後,終審法院於2015年9月7日遷往舊最高法院大樓,[1]而原址亦將移交其他部門或香港聖公會使用。[2]

沿革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前,香港的司法終審權屬於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之後,為體現一國兩制,於1997年7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終審法院。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仍然實行普通法制度。法院判案時引用其他普通法地區(如英格蘭澳洲)的案例,亦可聘用其他普通法地區的司法人員。

釋法權

香港終審法院對除了《香港基本法》外的香港法律具有最終解釋權。基於香港終審法院對劉港榕案的判決,香港終審法院仍可就《香港基本法》作解釋,但沒有最終解釋權。《香港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基本法解釋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授權香港法院自行解釋基本法關於香港自治範圍的條款,但凡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必須先由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由於香港終審法院解釋基本法的權力源自人大常委,人大常委對基本法的解釋可推翻香港終審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但對在解釋前已作出的終審判決不受影響。

爭議

1999年1月29日,香港終審法院就香港居留權爭議作出的裁決,導致第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人認為釋法大大衝擊了香港的法治,香港司法界發起黑衣遊行抗議人大釋法,此次釋法後,這亦意味著日後具爭議的案件在終審法院作出判決後,除終審法院外,香港政府亦可以提請人大釋法,甚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進行釋法。法律界相關人士認為,人大釋法將會破壞香港三權分立的局面。但亦有人認為,人大釋法權力是基本法所賦予,不存在破壞法治之說,只是行使人大權力。

法官

委任

根據《香港法例》第484章《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12條《法官的專業資格》,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資格獲委任為首席法官:

  1. 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資格獲委任為常任法官
    •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或原訟法庭法官;
    • 在香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分執業最少10年的律師。
  2. 任何以下人士均有資格獲委任為非常任香港法官,不論他是否通常居住於香港
    • 已退休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 已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 已退休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 現職或已退休的上訴法庭法官;或
    • 在香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分執業最少10年的大律師。
  3. 任何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均有資格獲委任為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
    • 屬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民事或刑事司法管轄權不設限的法院的現職或已退休法官者;
    • 他通常居住於香港以外地方;
    • 他從未在香港擔任過高等法院法官、區域法院法官或常任裁判官。

法官列表

首席法官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任期
李國能首席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Chief Justice Andrew LI Kwok-nang, GBM 1997年7月1日-2010年8月31日
馬道立首席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Chief Justice Geoffrey MA Tao-li, GBM 2010年9月1日-

常任法官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任期
烈顯倫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Henry Denis LITTON, GBM 1997年7月1日-2000年9月14日
沈澄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Charles Arthur CHING, GBM 1997年7月1日-2000年10月7日
包致金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Syed Kemal Shah BOKHARY, GBM 1997年7月1日-2012年10月25日
陳兆愷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Patrick CHAN Siu-oi, GBM 2000年9月1日-2013年10月20日
李義法官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Roberto Alexandre Vieira RIBEIRO 2000年9月1日-
鄧楨(鄧國楨)法官,SBS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Robert TANG Ching, SBS 2012年10月25日-
霍兆剛法官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Joseph Paul FOK, JP 2013年10月21日-

非常任法官

根據《香港法例》第484章《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10條《非常任法官人數的限制》規定,非常任法官任何時侯都不能超過30名。

非常任香港法官 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任期 備註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任期 備註
羅弼時爵士 Sir Denys Tudor Emil ROBERTS 1997年7月28日-
2003年7月27日
[a] 梅師賢爵士, GBM The Honourable Sir Anthony MASON, GBM 1997年7月28日-
2015年7月27日
赫健士爵士 Sir Alan Armstrong HUGGINS 1997年7月28日-
2003年7月27日
[b] 顧安國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COOKE of Thorndon 1997年7月28日-
2006年7月27日
麥慕年先生 Mr Art Michael McMULLIN 1997年7月28日-
2003年7月27日
沈穆善爵士 The Right Honourable Sir Edward SOMERS 1997年7月28日-
2003年7月27日
[c]
康士爵士 Sir Derek CONS 1997年7月28日-
2006年7月27日
杜偉舜爵士 The Honourable Sir Daryl DAWSON 1997年9月1日-
2003年8月31日
邵祺先生 Mr William James SILKE 1997年7月28日-
2009年7月27日
李啟新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NICHOLLS of Birkenhead 1998年1月12日-
2004年1月11日
傅雅德先生 Mr Kutlu Tekin FUAD 1997年7月28日-
2009年7月27日
賀輔明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HOFFMANN 1998年1月12日-
郭樂富先生 Mr Philip Gerard CLOUGH 1997年7月28日-
2006年7月27日
布仁立爵士 The Honourable Sir Gerard BRENNAN 2000年7月28日-
2012年7月27日
麥德高先生 Mr Neil MACDOUGALL 1997年7月28日-
2003年7月27日
艾俊彬爵士 The Right Honourable Sir Thomas EICHELBAUM 2000年7月28日-
2009年7月27日
鮑偉華爵士,GBS Sir Noel Plunkett POWER, GBS 1997年7月28日-
2012年7月27日
[d] 苗禮治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MILLETT 2000年7月28日-
黎守律先生,GBS Mr Gerald Paul NAZARETH, GBS 1997年7月28日-
2012年7月27日
伍爾夫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WOOLF of Barnes 2003年7月28日-
2012年7月27日
馬天敏先生,GBS Mr John Barry MORTIMER, GBS 1997年7月28日-
2015年7月27日
施廣治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SCOTT of Foscote 2003年7月28日-
2012年7月27日
烈顯倫先生,GBM Mr Henry Denis LITTON, GBM 2000年9月14日-
2015年9月19日
韋卓善爵士 The Right Honourable Sir Ivor RICHARDSON 2003年7月28日-
2009年7月27日
沈澄先生,GBM Mr Charles Arthur CHING, GBM 2000年10月7日-
2003年10月6日
[e] 馬曉義先生 Mr Michael McHUGH 2006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鄧楨(鄧國楨)法官,SBS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Robert TANG Ching, SBS 2010年9月1日-2012年10月24日 高禮哲爵士 The Right Honourable Sir Thomas Munro GAULT 2006年7月1日-2015年5月19日 [f]
司徒敬法官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Frank STOCK 2010年9月1日- 紀立信先生 Mr Murray GLEESON 2009年3月1日-
夏正民法官,GBS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Michael John HARTMANN, GBS 2010年9月1日-
2016年8月31日
華學佳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WALKER of Gestingthorpe 2009年3月1日-
包致金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Syed Kemal Shah BOKHARY, GBM 2012年10月25日- 廖柏嘉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NEUBERGER of Abbotsbury 2009年3月1日-
陳兆愷法官,GBM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Patrick CHAN Siu-oi, GBM 2013年10月21日 - 郝廉思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COLLINS of Mapesbury 2011年6月30日-
簡嘉麒勳爵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CLARKE of Stone-cum-Ebony 2011年6月30日-
范理申勳爵,KG 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 PHILLIPS of Worth Matravers, KG 2012年10月1日-
施覺民法官,AC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James Jacob SPIGELMAN, AC 2013年7月29日 -
甘慕賢法官,AC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William Montague Charles GUMMOW, AC 2013年7月29日 -

其他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獲編配官邸,官邸位於香港島歌賦山道18號。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坐駕的專用車牌CJ,是英語Chief Justice的簡寫。

注释

  1. ^ 羅弼時爵士於2013年5月19日逝世。
  2. ^ 赫健士爵士於2009年12月10日逝世。
  3. ^ 穆善爵士於2002年6月3日逝世。
  4. ^ 鮑偉華爵士於2009年11月19日逝世。
  5. ^ 沈澄法官於2000年11月30日逝世。
  6. ^ 高禮哲爵士於2015年5月19日逝世。

参考文献

  1. ^ 昃臣道八號終審法院大樓於九月七日啟用. 香港政府新聞網. 2015-08-20. 
  2. ^ 終院幾年後遷立法會大樓. 明報即時新聞. 2009-04-16.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