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顧假
外观
家庭照顧假指的是日本、加拿大、台灣等國家,規定員工可以因家庭成員需照顧,而向雇主請假。[1]
中華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員工可以因家庭成員需照顧,而向雇主請假。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一年最多可請7天。[2][3][4]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家庭照顧假可 以小時為單位請假(共最多 56 小時/年)。
薪資
家庭照顧假是 無薪假,薪資計算依照事假規定處理。
請假證明
雇主可以要求提出必要證明,以證明確實需要親自照顧。
參考文獻
[编辑]- ^ 提昇婦女經濟參與 平衡職場與家庭相關政策之檢視與建議 (PDF). 2007-03-27 [2018-05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28).
- ^ 家庭照顧假 勞工都能請. 2010-12-22 [2018-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30).
- ^ 勞工請家庭照顧假 有望支薪. 2016-05-16 12:10 [2018-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2).
- ^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家庭照顧假之規定為何?. 2018-05-22 [2018-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