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發電廠 |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
登錄名稱 |
新店區龜山發電廠 |
其他名稱 |
龜山發電所 |
登錄等級 |
歷史建築 |
登錄類別 |
產業設施 |
位置 |
臺灣新北市新店區直潭段廣興小段1-33、1-106地號 |
建成年代 |
日本明治36年(1903年) |
龜山發電廠,又稱為龜山發電所或龜山水力發電所,位於臺灣新北市新店區南勢溪與北勢溪匯流處,鄰近翡翠水庫與桂山發電廠,是台灣第一座水力發電廠[1],也是台灣進入電力時代的重要史證。
1902年,日本人土倉龍治郎向台灣總督府提出於龜山開發水力發電之計畫,成立「台北電氣株式會社」[2]。1903年11月改為官營,並另成立「台北電氣作業所」[1],同年開始建造[3]。1904年底,龜山發電所的土木工程與室內輸電線路完工,1905年7月工程正式完工[3],並架設龜山至台北間電壓11kV、長16.5公里的輸電線路,送至古亭變電所降壓為100V後送進台北的用戶端[1]。1905年8月17日,台北三巿街(台北城、大稻埕、艋舺)開始試送電,9月11日漸增加點燈,10月15日三巿街皆大放光明[2],台北成為台灣第一個有電燈的城市[4]。1913年為了避免水患而改建,加高地基並強化結構[5]。1943年龜山發電所撤廢停止運轉,由1939年興工、1941年竣工之「新龜山發電所」(今桂山發電廠桂山機組)正式取代龜山發電所,而龜山發電所3部發電機組拆除後,其中2號機移至臺東大南發電所(今東興發電廠)繼續運轉發電[1]。1961年電廠建築登記為台灣電力公司,1968年台電以無業務需求標售發電所後,目前由私人取得所有權[3][4]。2006年,經台北縣文史學會爭取,登錄為台北縣歷史建築(今為新北市歷史建築)。
龜山發電廠採用川流式發電,自今龜山里栗子園處築壩取南勢溪水,鑿四段隧道,以明渠暗渠接續共2.5公里水路,輸水至電廠後方前池接壓力鋼管,再利用落差能量帶動電廠內水輪機發電,並經尾水道排入新店溪[1]。壓力鋼管直徑1.4公尺,由原本的二支增為三支供水輪機使用,另有一支直徑0.48公尺的壓力鋼管供勵磁機水車用[1],最大引水量為每秒6.954立方公尺,有效落差14.85公尺[1]。水輪機組為橫軸二輪(單流)前口雙子法蘭西斯式水車,發電機為三相交流,出力250kVA。原裝置二部機組,1907年再增設一部機組[3],原裝置容量為600kW,1930年擴充為750kW(0.75MW)[1]。電廠主建築物的屋頂山牆有台灣電力株式會社之正倒三角形「台」字標誌及電光紋路,其中「台」字代表台北電氣作業所,而電紋則是山牆上左右兩個曲折的斜邊,象徵閃電[4]。攔水壩則為台灣首座鋼筋混凝土構造物[3][4]。
2012年3月14日傍晚時分,龜山水力發電所由於廠房老舊,屋頂桁架鏽蝕嚴重,不堪近百年的負荷突然倒塌,現場散落一塊塊磚牆,僅剩墊高地基的基座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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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電力的閃電屋簷結構,以及台北電氣株式會社的社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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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三年(1924年)八月五日午后七時,新店溪因雨造成水勢暴漲,當時壁面上留下淹水的紀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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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主水輔時代
(日月潭水力電氣
工事未完工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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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主火輔時代
(日月潭水力電氣
工事開始營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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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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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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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行的計畫(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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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因戰事而中止計畫,後續的 立霧第二發電所、 立霧第三發電所則未能實行,同時也是東部電氣開發計畫之一。
註2:未實行的計畫全由 國民政府接手後完成,但名稱都已非沿用日本,故內鏈連結上可能會出現國民政府採用的命名。
註3:富家溪水力發電為1941年由新港電氣組合籌建,雖當時已完成廠房與取水設施之土木工程,然機組自日本海運至臺灣途中遭到盟軍擊沉,後因戰事廢棄,故從未商轉過,現其廠房皆已遭到洪水沖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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