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正司局级派出机构,对长江干线航运行使政府行业管理职能,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或法规授权行使长江干线航运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交通运输部长航局管理四川宜宾至上海长江口一线里程2808公里的长江干线航道。
长航局下辖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长江航道局(含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中国水运报刊社和长航总医院等11个单位,还有66个基层局,遍布长江沿线大中城市,全系统现有职工3.5万余人。[1]
历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1983]50号文件精神,政企分开、港航分管,1984年原长江航运管理局撤销,组建长江航务管理局。[2]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下列职责:
- 组织或参与长江干线航运有关规章草案工作,拟定长江干线航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长江干线航运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计划,并在批准后监督实施;
- 负责长江干线航运行政管理、航运市场宏观调控及监督管理和规范长江干线水运建设市场,以及长江干线港航设施建设和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 组织长江干线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协助军事物资运输
- 对长江干线客货运输质量、航运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 负责长江干线航道、枢纽通航、通信、引航、卫生监督、水运规费稽征等管理工作,以及长江干线水运行业相关的统计和信息引导
- 按规定管理长江干线水上安全监督和航运公安工作
- 指导长江干线水运行业体制改革、法制建设和结构调整
- 组织航运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 协调长江水系十三省市港航管理业务工作和长江水系水资源综合开发中的有关航运工作等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设置下列机构[3]: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
- 规划基建处
- 财务审计处
- 人事教育处(公务员管理处)
- 运输管理处
- 安全管理处(应急办公室)
- 航道与通航管理处
- 科技与信息化管理处
- 纪检监察处
- 机关党委(宣传处)
直属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现行有效部门规章
- 废止失效部门规章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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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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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播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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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播出机构 | 国家级广播电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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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师级广播电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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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广播电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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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省级与省会广播电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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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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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传输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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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电视集成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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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电视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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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T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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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处列明的频道通过户户通卫星播放或定向传送,其中除 新疆电视台旗下频道可全国收视外(如使用 中星9号“三代机”则只能在新疆收看),其余频道均通过中星9号定向覆盖所在省区。另有线电视网络仅特别标注尚未吞并省网的单一地市网,不计入单一县网和企业网。互联网电视平台列出的是实际经营者,由括号内的牌照持有者授权经营,这些平台均持有内容、播控双牌照。IPTV集成播控平台则计入全国性IPTV服务信息牌照和省级IPTV已获广电总局验收通过的经营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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