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星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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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安全体验TM 2020年7月14日 (二) 08:48 (UTC)[回复]

gg.sxbb.me/extdomains[编辑]

请问上述网址做何用途,将ref变更为该网址的建设性是什么,感谢拨冗释疑。--Hjh474留言2020年8月6日 (四) 15:04 (UTC)[回复]

我使用可视化编辑修改图片后网址就变化了,在下业余,不知道原因。 星枢留言2020年8月7日 (五) 09:09 (UTC)[回复]

了解了,感谢回复。--Hjh474留言2020年8月8日 (六) 06:12 (UTC)[回复]

2020年8月[编辑]

欢迎您来到维基百科。维基百科欢迎任何人对之作出建设性的贡献,然而添加未附有可靠来源的内容不符合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的方针(如阁下于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编辑)。请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的事宜。若阁下根据参考资料编写但仍不清楚如何列明来源,欢迎您在我的讨论页留言。感谢您在维基百科的贡献。 Hjh474留言2020年8月9日 (日) 12:28 (UTC)[回复]

好的 星枢留言2020年8月9日 (日) 14:24 (UTC)[回复]

欢迎参加维基百科大历险![编辑]

星枢,您好!我们很开心您愿意寓学习于游戏,以友善和有趣的方式融入我们的社群,建立起身为维基人的使命感。我认为这些连结对刚刚上路的您应该有帮助。

--2020年8月10日 (一) 17:38 (UTC)

关于维基百科大历险 | 前往星际酒吧

您提交的草稿草稿01仍需改善(8月11日)[编辑]

您最近在建立条目页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遗憾的是,它还未达到成为一篇条目的标准,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Air7538审核。他/她给出的原因有:


草稿最上方可能还有一些点评,请前往查看。您可以继续改善您的草稿,并在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

您提交的草稿草稿01仍需改善(8月20日)[编辑]

您最近在建立条目页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遗憾的是,它还未达到成为一篇条目的标准,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SecurityXP审核。他给出的原因是:

审阅者还给出了点评:


草稿最上方可能还有一些点评,请前往查看。您可以继续改善您的草稿,并在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

您提交的草稿双峰分布已被接受[编辑]

您近期提交的草稿双峰分布已被接受。
它被评级为Stub级,它被记录在了条目的讨论页上。您可以看看Wikipedia:条目质量评级标准以便了解如何进一步改进该条目。

您可以继续不断改善它,维基百科的条目没有最终版本。非常欢迎您继续为维基百科做出高质量的贡献。

感谢您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请多关注火腿存废讨论 2020年9月5日 (六) 00:00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趋向动词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趋向动词”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如何解决版权验证?

  • 请您用自己的话重写条目:点此开始重写;若您需要关于重写的建议,可以点击此处寻求帮助;
  • 若您认为这是一场误会,请前往这个页面对应段落进行申诉(立即申诉);
  • 若您是出处文字的原作者或版权持有人,请考虑捐献版权(如何捐献?);
  • 若您不是原作者或版权持有人,您也可以考虑向版权持有人请求版权许可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4月29日 (四) 14:09 (UTC)[回复]

授予IP封禁例外权通知[编辑]

您好,现已授予您IP封禁例外权限,登录后即可编辑页面。如果您超过6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权限会被解除。如果该权限已无用,请申请解除权限,或是自行移除。详见Wikipedia:IP封禁例外。祝您编辑愉快。--Kirk # 2021年5月2日 (日) 17:33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体词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体词”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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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版权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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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您不是原作者或版权持有人,您也可以考虑向版权持有人请求版权许可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5月23日 (日) 03:44 (UTC)[回复]

Re[编辑]

保护不是对当前版本的认同。您应在此期间与其他编辑达成共识。--Mys_721tx留言2023年12月22日 (五) 18:55 (UTC)[回复]

感觉不太可能。--星枢留言2023年12月23日 (六) 04:29 (UTC)[回复]

邀请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管治相关讨论[编辑]

2024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意向调查经已结束,调整管理人员上任标准容许用户获得临时管理员权限设立仲裁委员会修订管理员长期无活动解任方针已获社群共识采纳,目前正在讨论实行的细节。请踊跃参与以上讨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2 (UTC)[回复]


本条消息是使用群发消息功能发送给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来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发送的消息,请在您的讨论页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这一分类。

警告:编辑战、不当使用傀儡调查程序对其他用户恶意推定[编辑]

 阁下近期经傀儡调查程序提报了数名用户,但提报均缺乏实质证据,仅因“立场相同”并不等于构成傀儡;反而提报的账户间均无相似的编辑模式,都完全不是傀儡的情况。若阁下持续不当使用傀儡调查程序对其他用户恶意推定,尤为仅因与对方立场不同时而提报傀儡调查,您将会受封锁禁制。另,阁下近期于多个条目的编辑行为已构成编辑战,请停止重复回退他人非属破坏的编辑,并尝试通过争议解决的建议方式处理编辑争议;持续的编辑战行为亦会导致封锁,敬请注意。--西 2024年1月6日 (六) 23:46 (UTC)[回复]

“数个”和“多个”不适合用来表示两个,其他质疑请看我在案件页的回复。--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08:12 (UTC)[回复]
需要注意,Sanmosa自称具有多重账号,但却没有依照规定披露出来,该账号应该至少在他披露(2020年10月19日)之前创建。--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25 (UTC)[回复]
交互时间线如下:
https://interaction-timeline.toolforge.org/?wiki=zhwiki&user=Sanmosa&user=AINH&startDate=1648771200
不论你的立场如何,都应该同意该用户是明显有嫌疑的,如果连调查都不进行,岂不是太不公正了吗?--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30 (UTC)[回复]
我提一个合理要求,你应该有查看IP的权限,请查看一下我提告的几个账号的IP地址,并公布其是否相同。--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50 (UTC)[回复]
2018年3月29日,维基媒体基金会出于安全上的考量,将本地所有使用者查核员之权限移除。因此中文维基没有人可以查看IP,见Wikipedia:元维基用户查核请求。--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48 (UTC)[回复]
ok--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4:27 (UTC)[回复]

2024年1月[编辑]

附上时钟的停止图标
由于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您已被禁止三日内编辑维基百科。当封禁结束后,我们欢迎您作出有建设性的贡献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月7日 (日) 08:57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请重新调查,我进行编辑的原因是用户薏仁将以不充分的理由多次回退我做出的编辑,他指责我没有列出理据以及假定恶意。但是,①事实上我在之前列出了非常多的理据。②怀疑某用户故意进行违规编辑不代表假定某用户是恶意的。③实际上是他多次主观认定我的行为是恶意的并删除我的论述。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不当使用傀儡调查,且有持续滥用无法停止的趋势,故封禁合理。“列出非常多的理据”在您发起的两个傀儡调查中都不成立。仔细阅读那些请求调查的理由可以发现,实质上的理据只有“立场相同”或“帮到了某一方”,其余皆为不同点。而“立场相同”不能作为傀儡调查的理由的原因也由傀儡调查助理说明了,而此后依旧坚持己见,可见沟通失效。而您将用户之间的不同点解释为傀儡方针中所列出的傀儡账号的特点,则为对傀儡调查的扰乱行为。关于“恶意”,封禁您并非出于恶意,而是由于您的行为表明我们有必要阻止您参与维基百科一段时间,以防维基百科遭到进一步的扰乱或破坏。
  处理人:Tiger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12 (UTC)[回复]
“不当使用傀儡调查,且有持续滥用无法停止的趋势”。①不当使用?你仔细看了我对编辑记录的对比吗?②单从两次使用调查可以看出趋势吗?--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38 (UTC)[回复]
需要注意,Sanmosa自称具有多重账号,但却没有依照规定披露出来,该账号应该至少在他披露(2020年10月19日)之前创建。
理据之一(交互时间线):https://interaction-timeline.toolforge.org/?wiki=zhwiki&user=Sanmosa&user=AINH&startDate=1648771200 --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55 (UTC)[回复]

--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09:10 (UTC)[回复]

@星枢请问是您吗?有IP自称是您。--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7日 (日) 10:07 (UTC)[回复]
应该是他没错,新进ip不会直接进傀儡调查发表言论。直接绕封禁申诉阐述自己的意见,其行为也已符合WP:MJ行为了。--薏仁将🍀 2024年1月7日 (日) 10:41 (UTC)[回复]
这样的话,建议延长其封禁期。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7日 (日) 10:46 (UTC)[回复]
@Cmsth11126a02@薏仁将@Sanmosa
统一回复:①匿名编辑时我已经注明了与本帐号之间的关联;②我在回应别人的问题,且已披露了关联,不应该删除;③没有违背任何“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中的规则,否则请找出来;④“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才应该被延长封禁期。--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52 (UTC)[回复]
封禁期间,使用傀儡账号发言编辑是不允许的,即便您声明两者关系。参考封禁方针: 此外,被封禁的用户也不应利用傀儡来避过封禁,继续编辑和参与讨论⋯⋯可能导致主账号的封禁期限重新计算,甚至有可能被延长封禁期限。--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1:59 (UTC)[回复]
我仔细看了一下,确实是我错了,但我只是回复一下别人对我提出的问题而已。
可以重新计算时间,把我的禁言延长一个小时我没意见。--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2:10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是对人不是账号,你确实可以在有纰漏与账号之间的关联性时留言,但这仅限于你的任何一个由你所持有的账号没有被封禁,一旦任何一个账号被封禁,你就不能再使用其他没有被封禁的账号编辑,不然就会构成Wikipedia:封禁方针#绕过封禁
请你不要再这样做了。--~~Sid~~ 2024年1月7日 (日) 12:51 (UTC)[回复]
@Cmsth11126a02
下面的链接是我的重要论据之一,这是否应该得到重视? https://interaction-timeline.toolforge.org/?wiki=zhwiki&user=Sanmosa&user=AINH&startDate=1648771200
要送元维基的话没问题,但应该充分并客观的展示我的观点。--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2:06 (UTC)[回复]
就是这个才反而证明了两者无法互为傀儡...这个编辑差距大且并非同一页面。--1233 T / C 2024年1月7日 (日) 15:33 (UTC)[回复]
我认为这可以很清晰的表明两个账号的编辑时间是完全错开的,而且有时一个账户刚密集编辑完几分钟,另一个账户就马上开始编辑了,我看了一年多的编辑记录,近十个月两个账户都非常活跃,基本每天都有大量编辑,但从来没有发生两个账号短时内交错进行密集编辑的情况。
我提一个自认为很合理的要求,你应该有查看IP的权限,麻烦查看一下我提告的几个账号的IP地址,并公布其是否相同。这样既能解除我的部分疑虑,也能一定程度上支持贵方的观点。--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5:56 (UTC)[回复]
两个账号确实很少在同一页面编辑,但如果确实是多重账号的话,即使有一次在同一页面编辑也是违规。--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5:59 (UTC)[回复]
@Sanmosa 你自称具有多重账号,怎么不披露出来呢?你应该披露你的多重账号是哪个,该账号应该至少在你披露(2020年10月19日)之前创建。
https://zh.m.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anmosa&oldid=62451370 --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4:18 (UTC)[回复]
Category:Sanmosa的维基用户分身--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5:35 (UTC)[回复]
好的,确实有披露,这点我没有注意到,不好意思,但在有充足的证据前,我仍然怀疑AINH是Sanmosa的多重账号。--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08 (UTC)[回复]
@Tiwijax291既然你看到了我的讨论页,我也有几个疑问想问一下你:①请问你是否承认你是资深用户?②能否披露你之前使用的账号是哪个?③你与103.4.30.137是否为同一用户?--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13 (UTC)[回复]
我不是Mys 721tx,你愿意为滥用SPI提报向他道歉吗?--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16:44 (UTC)[回复]
(:)回应:诚如调查助理以及后续的封禁申诉复审管理员及其他用户给与阁下的提醒/警告通知内容:1.阁下的提报立场与内容是否符合傀儡调查提报指南内容描述?2.是否在善意推定原则前提基础上,在不应该在未经查明的情况下认定其一定有违反傀儡方针的情况和行为(除非是很明显的傀儡)。仅因“立场相同”或者是看法与您相左,在缺乏实质证据与未能善意推定原则前提之下,以不符中立原则且轻易的指控某些用户与特定用户立场相似相同为傀儡,洋洋洒洒的自认是为维基社群编辑环境好,但是您可能不自知,该等行为反而破坏协作计划的和谐甚至于制造冲突紧张气氛,在相关管理员、调查助理、多名用户给与相关的提示告知后,仍然不解的继续阐述错误的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也就导致后续的可预期性结果,前述举措不但造成社群内部紧张关系提升,而且也导致多位用户无故被你冠上“傀儡”之名感到莫名,这行为不逊于当面指责他人冠上“莫须有”罪名,请阁下冷静思考这么浪费社群的时间与人力做该等的提报,试想,是适当的吗?--薏仁将🍀 2024年1月7日 (日) 23:43 (UTC)[回复]
用户之间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我对资深用户提出质疑,就好像我犯了什么杀头大罪一样。我发现你一直忽视我的澄清:①我并没有直接认定,对Sanmosa的案件,我原话是“本人强烈怀疑”,对Mys 721tx的案件我确实语气过于肯定了,我不能肯定Tiwijax291的主账号一定是他,我应该道歉,不过Tiwijax291明显属于WP:SPASOCK。②我的主要理据是WP:CHRONO,都列在维基百科:傀儡中,怎么能说我“仅因'立场相同'或者是看法与您相左,在缺乏实质证据与未能善意推定原则前提之下,以不符中立原则且轻易的指控某些用户与特定用户立场相似相同为傀儡”呢?如此轻率的判断真的合适吗?这对我是否也是一种没有充足理据的攻击,违背了善意推定原则呢?--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06 (UTC)[回复]
你的原话是“几乎可以100%确定”--某人 2024年1月8日 (一) 06:54 (UTC)[回复]
在另一个讨论中我确实这么说过,理由是WP:CHRONO。(我对比了一年以上的编辑记录)--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9:01 (UTC)[回复]
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你竟然连提报都不愿意,就算你反对我的其他观点, Tiwijax291明显属于单一用途帐号,这你无法否认吧?--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09 (UTC)[回复]
(!)意见:比较建议单一用途账号这个章节论述内容必须搭配建设百科全书显然不是建设百科全书“不是在建设百科全书”不是什么否则,仅凭“单一用途账号”论述定义判断一个用户对于条目讨论或者议题及文章的编辑参与而产生主观的判断,似乎也“未尽周延”。--薏仁将🍀 2024年1月8日 (一) 22:37 (UTC)[回复]
该账号基本以回退他人的编辑为主,且拒绝沟通。
我提出合理的折衷意见(可以进行格式整理与部分删除)后,他也完全没有回应,只是继续回退。
综合该账号的编辑特点,在我看来,这明显是某个资深用户为了不受资深用户身份的潜在约束进行一些争议编辑而创立的新账号。--星枢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46 (UTC)[回复]
@Tiwijax291
①请问你是否承认你是资深用户?②能否披露你之前使用的账号是哪个?③你与103.4.30.137是否为同一用户?如果调查之后发现我指控的用户是清白的,我当然愿意诚恳的道歉,但我认为应该进行调查。--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4:31 (UTC)[回复]
当事人已经了解到不应该滥用IP,应该缩短封禁时间至3天。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4年1月7日 (日) 19:45 (UTC)[回复]
如果他不停止胡乱指控他人为或滥用傀儡的话,我无法相信仅3日的封禁期可以有效预防他重复如此不当行为。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8日 (一) 00:51 (UTC)[回复]
(:)回应:个人也如此认为,毕竟任意轻率指控多名用户使用傀儡,并且要求调查助理给交代、阐述错误的观点,这等事情可能应该严肃的谨慎看待处理。不认为缩短期限该用户能短时间内遵守规范。--薏仁将🍀 2024年1月8日 (一) 01:24 (UTC)[回复]
这个事件里有两个比较容易看得出来的爆点:
  • Tiwijax291 大概率是资深用户。
  • 讨论中很多人喜欢用 Template:deltalk 使得讨论的阅读更加恼人。
希望各位资深用户们不会造成新手用户不想参与的环境,Tiwijax291 是否属于扰乱行为也希望有公平的评价。—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16:10 (UTC)[回复]
也许先前他以ip做为编辑者身份,这有可能性,但是如果光指出该特定用户因为会使用某些模板语法而为资深用户,这种判断方式作为标准,似乎有些薄弱...但不能否认,他的编辑行为不像一般常理认知的“新手”。--薏仁将🍀 2024年1月8日 (一) 20:18 (UTC)[回复]
不止如此。先前仅使用ip匿名编辑的用户会使用模板是有可能的,但他的其他编辑行为实在太熟练了。
所以我认为需要进行调查,该用户明显值得怀疑。--星枢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36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薏仁将🍀 2024年1月8日 (一) 05:32 (UTC)于持续违反善意推定原则以及不当的阐述自身观点而扰乱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25 (UTC)[回复]
我仔细看了WP:EVADE,似乎在没有继续违反规则的情况下使用匿名用户发言只需要重新计算时间,增加封禁时间似乎是无法可依的,希望能还我一个公道,谢谢。--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45 (UTC)[回复]
依照绕过封禁申诉1.管理员可在发现被封禁使用者操控其他账号绕过封禁编辑的情况下重设封禁时长;2.被封禁绕过封禁期间若继续有可致封禁的编辑行为,管理员亦可考虑延长封禁时长。按照Special:Diff/80400775编辑行为描述,您可能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薏仁将🍀 2024年1月9日 (二) 00:39 (UTC)[回复]
这太牵强了吧,“继续有可致封禁的编辑行为”?--星枢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22 (UTC)[回复]
其实不然,因为你的确开小号,然后做出你自认为的描述,这才是导因--薏仁将🍀 2024年1月9日 (二) 06:40 (UTC)[回复]
①IP编辑应该不算小号。②我是回应他人的提问。--星枢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18:13 (UTC)[回复]

(:)回应:我不是管理员,我只是一名回退员,另外,任何用户皆可依照站内规范行事,不限于少数或者特定赋有职权的用户,请您不要发表违反善意推定原则以及不当的阐述自身观点而扰乱的言辞观点,这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或者是让您提前解封,以上。薏仁将🍀 2024年1月8日 (一) 05:32 (UTC)[回复]

我在自己讨论页跟你辩驳两句都不可以了吗?
我明显没有违反善意推定原则以及不当的阐述自己观点而扰乱啊,否则请你列出我具体违反的条文。--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5:39 (UTC)[回复]

(:)回应:辩驳可以,但请不要反复针对特定用户提问“是否为资深用户”、“是否为某IP用户?与某IP用户是否相关”这样四处怀疑等同违背善意推定原则,请问明白吗?尤其对方已经回复不是某用户时,不应当再追着对方问,这不妥当。薏仁将🍀 2024年1月8日 (一) 05:48 (UTC)[回复]

他回我的和我问的完全不相关,所以我就重问了一遍,我觉得你的判定标准有点奇怪。
另外,我认为你修饰自己之前的留言并不妥当,因为这样大家可能会认为我的言辞相对激烈。--星枢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06:03 (UTC)[回复]
(:)回应:我有私下询问过Tiwijax291君本人,他回复是“先前使用IP帐做为编辑,最近刚注册”,见:Special:Diff/80421613编辑描述,详细的对话可另外参阅使用者讨论:Tiwijax291#关于阁下身份的问题内容。还有此事件应该就此告一个段落,不宜再继续追问穷追猛打,或者随意将立场相似的用户指称“滥用多重账号”等不当行为,因此举措会妨碍协作和谐增加对峙及猜疑与敌对气氛,尚请星枢君注意,以上。--薏仁将🍀 2024年1月9日 (二) 01:05 (UTC)[回复]
这种回应我无法接受,至少我无法相信这种解释,难道该用户在之前的编辑中完全没有编辑半保护条目吗?
一个先前使用ip匿名编辑的用户会使用模板是有可能的,但他的其他编辑行为实在太熟练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是他先挑起争端的,在我提示他违背三回退原则之后他直接在管理员布告板进行提告。很难想象一个以前只用ip匿名编辑的用户懂得如此操作(且操作非常迅速)。--星枢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31 (UTC)[回复]
这个我不太想加以揣测,因为如同我说,一旦追究,那么会没完没了,而且真的会悖离WP:AGF的精神,况且他是有在条目编辑摘要字段留下WP:NOTNEWS(早期你们互相撤销彼此编辑的时候),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确实点进去看看那个捷径在描述什么规范,如果是我,我会额外添加一个WP:IINFO,那个附属章节内容我个人认为是脱离那个主题所要讲的,而且不觉得所描写的内容太过繁杂琐碎?你不能接受我的说法回复那也不代表你可以持续性的怀疑多位用户,因为这有违开放协作的精神(也就是阁下您的欢迎辞里面“五大支柱”),我不认为,持续的质问怀疑对于相关事件有任何帮助,相反的,可能反而导致你因为WP:LISTENWP:POINT让您陷入恶性循环的循环内,请阁下您趁此机会好好的思考,也期待当您解封时能做出对维基百科有意义的贡献行为,还有编辑争议发生的时候请依照WP:DR相关指引描述解决,不是仅有在条目编辑摘要注记就算“沟通”,那根本算不上沟通协商,二位当事者“根本没有”在条目讨论区或者任一方的使用者页面开议题协商,皆处于消极行为,还有二位在WP:打架#应对编辑战二位根本都没有试图停手,而任由其编辑战发生(这点我没说错吧?),更先前在Re的标题内某管理员提醒有编辑争议就该尝试协商,结果您回复:应该很难。就算很难,您做为编辑争议的一方,也要释出善意协商态度,假若您这点没做到,那么试问争议如何解决?请您冷静思考我这则回复究竟是有所偏袒?还是有理据对您有帮助?请好好思考吧。--薏仁将🍀 2024年1月9日 (二) 06:34 (UTC)[回复]
①确实不应该编辑战,我承认我有不妥。
②有关编辑战内容的问题不是重点,我就不过多解释了。
③我这人比较较真,我认为对于多重账号的争议(不管是Sanmosa案还是Tiwijax291案)既有足够的疑点,应该依照正常流程进行调查,而非草草结案。
④封禁我的理由并不充分,我无法认同,不过我也不会再申诉了。--星枢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18:42 (UTC)[回复]
“除了非常明显的傀儡外,请谨记要假定善意。这不代表您要摒弃您对可能存在关联的账号的怀疑,这只是在说您不应该在未经查明的情况下认定其一定有违反傀儡方针的情况和行为。”--星枢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18:48 (UTC)[回复]
(!)意见:是的,但是如果把这份质疑轻易草率的说出口(不是谨慎再三的周延确定情况),那么也许将会造成不可抹灭的伤害,无论对于社群的协作计划、被你指控的用户、你自己;仔细再回想为什么您提报的用户调查查核,都被挡下来,原因何在?难道这些调查助理和管理员的经验无法识别那些理由是否够能当成事证而提报查核或您个人仍认定他们无理据(即便嗣后调查助理与管理员都有告知你理由)?所以请不要任意的产生滑坡推论并且以不当联结方式串联在一起,造成更多的谬误与伤害,那么,这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消弭的...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再好好想想,你的此次行为不是单纯率直可以解释,这可能有点鲁莽及冲动,行事付诸行动前,请多想想是否适当,无论在维基百科协作平台或者是现实生活,以上。--薏仁将🍀 2024年1月9日 (二) 23:21 (UTC)[回复]
我该说的都说完了,我不认为社区的和谐比查清事实更重要。等我解封了会更改措辞重新发起调查的(如果期间没人提交元维基的话),希望你不要因为立场原因而阻止正常流程的调查。--星枢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08:33 (UTC)[回复]
在此照会通知@Sanmosa君、@AINH君、@Mys_721tx君,经本人多次与星枢劝说
协商,很遗憾的是他仍坚持其立场表示解封后将再提傀儡调查,并且请本人不要阻拦(请见上述回应),在此通知相关当事者,以及知会曾受理星枢君的调查助理@1233君及此案封禁及复审管理员@Ericliu1912君与@Tigerzeng君请麻烦针对该用户持续关注,避免该用户封禁期过后做出不理性的提报行为,谢谢。--薏仁将🍀 2024年1月10日 (三) 08:54 (UTC)[回复]
其实真就给他查一下有什么所谓(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月10日 (三) 09:14 (UTC)[回复]
其实查我也没意思,浅蓝雪跟WG分别在3年半前和3年前提过要查我,假如我跟AINH真有什么关系的话,AINH他作为我两度被提查核时就已经活跃的用户,在元维基的那两次查核早就该查到了。@Ericliu1912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1日 (四) 00:04 (UTC)[回复]
只不过,这样子真的很没意思,这样子的猜忌怀疑只是在“扰民”,而且破坏协作和谐与信任罢了,而且别提行为证据能力,那些恐怕只会再度被打回票。--薏仁将🍀 2024年1月11日 (四) 00:34 (UTC)[回复]
不过应该是不能查特定账号与IP的关联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月10日 (三) 09:16 (UTC)[回复]
最多就是人手复查有Tiwijax291有没有登出编辑而已。--1233 T / C 2024年1月10日 (三) 09:20 (UTC)[回复]
正常程序就是驳回。所以我们就跟了程序处理了。问题一直就不是措辞问题,是理由不合理且有大量的反证。
别忘记,傀儡调查及其前身(火腿)为何变成制度的一部分就是因为元维基上乱七八糟的调查请求。--1233 T / C 2024年1月10日 (三) 09:17 (UTC)[回复]
一直都讲无所谓呀,结果出来别学魏先生反咬监管员就行了--某人 2024年1月10日 (三) 10:39 (UTC)[回复]
请自己看看WP:DBLOCK里面描述吧…你所做的封禁后再提傀儡调查,恰恰好就是符合其中的扰乱条件。--薏仁将🍀 2024年1月11日 (四) 08:34 (UTC)[回复]
请你一字一句的看一下我违反了哪一点。正常提傀儡调查难道不符合程序吗?我有“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吗?--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8:45 (UTC)[回复]
(~)补充:@星枢君,您已经达到游戏维基规则的定义,而且您也不顾其他用户先前给您的警告使用者讨论:星枢#警告:编辑战、不当使用傀儡调查程序对其他用户恶意推定及多位用户劝阻 ,持续不断做出构成WP:DBLOCK里面的要件,导致其后续可预期的结果,假设您仍然如此态度,那么其他后续的管理员可能也无法为其做出改变。--薏仁将🍀 2024年1月11日 (四) 08:46 (UTC)[回复]
你还是没有找出具体的条文,事实上我并没有违反任何条文,你这属于不当的扩大概念的外延了。--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8:51 (UTC)[回复]
阁下你属于游戏维基规则的“滥用程序”,仅是因为单纯的怀疑以及立场未尽善意推定原则,而滥用提报程序,此等如果不是扰乱不是游戏维基规则,那么试问您做何解释说服社群内的众人?--薏仁将🍀 2024年1月11日 (四) 08:58 (UTC)[回复]
我没有举证吗?证据量当然无法直接认定,但不足以发起正常的调查吗?--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02 (UTC)[回复]
请您参阅调查助理的说法Special:Diff/80437708,您无法接受也是阁下您自己的问题,回应至此,您持续的态度,要解封,恐怕有难度,以上。--薏仁将🍀 2024年1月11日 (四) 09:07 (UTC)[回复]
①首先并没有反证,否则应该列举出来。②发现疑似的多重账号于是提起调查,这个理由非常合理。他认为我不合理的话我尊重,但是我重新发起调查并不违规。
关键在于这些根本不是重点,而是我的行为根本不构成你上面说的违规行为。--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23 (UTC)[回复]
这家伙竟然把这段话给回退了,真厉害啊。— Kennyluck留言2024年2月3日 (六) 03:56 (UTC)[回复]
停止图标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您用作申诉的账户亦会被封禁。Mys_721tx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3:06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①封禁我的管理员可能拥有多重账户,曾被本人申请进行傀儡调查,存在利益冲突,应该进行回避。②我明显没有宣称在解封后继续扰乱,该封禁违反了wp:封禁方针,我并没有违反任何WP:DBLOCK的具体条文。③之前的调查没有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我只是希望重新提交调查。 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8:02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毫无悔意,加上滥用申诉,禁止其编辑用户讨论页,直至愿意反省自身的扰乱行为为止。
  处理人:AT 2024年1月25日 (四) 04:42 (UTC)[回复]
① = 免死金牌? 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40 (UTC)[回复]
此处引用免死金牌明显不合适,①并不是为了表明过去我曾反对过该管理员。目前我提出的关于他可能存在多重账号的问题还没有告一段落,他明显不适合对我进行封禁。 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09:58 (UTC)[回复]
调查助理LuciferianThomas已明确驳回并关闭了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Mys_721tx 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12 (UTC)[回复]
我提供了许多理据,要求重新调查并不违反任何规则,绝非驳回一次之后就不能重新调查了。即使我发起了重新调查也并不违规,更何况我现在还没有任何行动。--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18 (UTC)[回复]
要求调查 = 免死金牌--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28 (UTC)[回复]
上面这段我在解释为何我认为封禁不合理,而非解释与①有关的内容。--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37 (UTC)[回复]
如果你承认封禁与该傀儡调查有关,就更不应该由该账号进行封禁了。--星枢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突然想到一个新版免死金牌,只要我宣称所有管理员都是同一人的傀儡,且Meta那边并未进行用户查核,我就可以说针对他们的傀儡调查尚未结束,他们都不适合对我进行封禁。更妙的在于RFA新选上去的管理员我也可以去扣一个“新发现的疑似傀儡账号”之类的帽子。现在单纯反对已经跟不上环境了,靠SPI获取免死金牌的时代到来了!——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2日 (五) 00:14 (UTC)[回复]
简言之,这就变成:只要管理员与某A的立场不同,而且A只要怀疑管理员滥用傀儡,管理员就不可以贸然介入或者封禁某A,只要管理员立场与某A相左,那么全都不能封禁某A,免死金牌又多一项了。--薏仁将🍀 2024年1月12日 (五) 00:37 (UTC)[回复]
经典的滑坡谬误。--星枢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9:29 (UTC)[回复]
这可不是滑坡谬误,您的SPI已经扯淡到连滑坡都不用滑了。要是真有人能养十年傀儡,那我愿称之为折毛二世。——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6日 (二) 20:31 (UTC)[回复]
毫无论证过程且混淆了两个案件,我似乎没什么需要反驳的。--星枢留言2024年1月18日 (四) 20:56 (UTC)[回复]
那么就等复审管理员来认定吧…只不过如果结果不如预期就不要抱怨管理员及质疑其他位复审管理员的立场就好。--薏仁将🍀 2024年1月18日 (四) 22:50 (UTC)[回复]
附上时钟的停止图标
由于毫无悔意,加上滥用申诉,禁止其编辑用户讨论页,直至愿意反省自身的扰乱行为为止。,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当封禁结束后,我们欢迎您作出有建设性的贡献。此外,您亦被剥夺编辑自己讨论页的权限。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向管理员或在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提交封禁申诉。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AT 2024年1月25日 (四) 04:43 (UTC)[回复]

请投票选出第一届《通用行为准则》协调委员会成员[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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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提醒,《通用行为准则》协调委员会(英文简称为:U4C)的投票期将于2024年5月9日结束。请阅读元维基上的投票页面以了解有关投票和选民资格的更多资讯。

《通用行为准则》协调委员会(英文简称为:U4C)是一个致力于公平地和一致地实施《通用行为准则》的全球性组织。社群成员受邀提交《通用行为准则》协调委员会候选人申请。如需了解更多资讯和《通用行为准则》协调委员会的职责,请查看《通用行为准则》协调委员会的章程

请与您的社群成员分享此讯息,以便他们可以参与是次投票。

谨代表《通用行为准则》专案团队,

RamzyM (WMF) 2024年5月2日 (四) 22: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