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武德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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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25°02′06″N 121°27′11″E / 25.0350445340508°N 121.453168587298°E / 25.0350445340508; 121.453168587298

新庄武德殿
位置 台湾新北市新庄区大观街31巷11号
建成时间大日本帝国 日本昭和3年(1928年)
类型登录等级:历史建筑
登录种类:建筑物类
详细登录资料
开放1928年
2015年(新庄派出所后方附属建物)

新庄武德殿,位于台湾新北市新庄区,建于1928年昭和三年(昭和3年),“大日本武德会”台北支部新庄郡支所于同年落成,主要作为日本警察柔道场与剑道场使用。

历史[编辑]

新庄武德殿,位于台湾新北市新庄区新庄郡役所后方,是日治时期兴建的武德殿之一,属于郡市级武德会支所,附属于新庄郡役所,昭和三年(1928年)3月17日竣工,建物现存,唯目前荒废中。2010年12月3日,指定为新北市历史建筑[1]新庄武德殿建筑造型与墙体构造,尚保留日治时期原始样貌,入口“破风”痕迹仍在,而目前台北地区尚无完整保存日治时期的武德殿,此为首例。

日治时期的惯例,武德殿大多与行政中心聚集成建筑群,新庄武德殿亦同。武德殿兴建管理单位为大日本武德会。1933年(昭和8年)“大日本武德会新庄支所”支所长为真室亚夫,主事为后藤束,干事是田中与志造。真室亚夫乃新庄郡守,后藤束为警部兼警察课长,田中与志造则是警察课警部。这几位都是新庄郡的官员,故武德会组织与警政体系的关系密切,所以选在郡役所后方兴建武德殿。[2]

特色[编辑]

日治时期台湾的武德殿形式多为“日本传统社殿建筑”,外观上主要系以入母屋式,入口处多作唐破风。受1923年(大正12年)关东大地震影响,钢筋混凝土的耐震性受到正视、逐渐成为建筑构造的主流,新庄武德殿则属“砖造和洋折衷”式。武德殿建筑室内以采自然光为主,建筑物四面均设大窗,宽敞空间加上大窗引进之自然光源,足以供日间室内举行柔剑道活动所需。[3]

新庄武德殿规模较小,乃为主体建筑(郡役所)附属空间之角色,如同瑞芳武德殿乃附属于警察课分室。屋架采西洋式常用的洋小屋的真束小屋(正同柱式木桁架,King Post truss),亦称作中柱式桁架。长向跨距达15公尺,共7组构架,节点皆使用榫卯、螺栓及铁件固定,陆梁(屋架下弦)插入承重墙上之枕梁。

现况[编辑]

新庄武德殿建于1928年(昭和3年),为郡级武德殿建筑,属警察系统之新庄郡役所附属建筑,平日作为警务人员习武健身场所,也是举办各种讲习与活动的场所。终战后被台北县警察局接收,初为新庄分局使用,新庄分局迁移再改为新庄派出所的附属建筑,并将内部施作隔间增建外墙,当作宿舍,后再改成仓库,部分空间闲置,现况与原貌相距甚远。

参考文献[编辑]

书目
引用

相关条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