旃陀罗
外观
旃荼罗(梵语:चांडाल,caṇḍāla或cāṇḍālá,拉丁文一般转写形式 Chandala),旧译为旃陀罗[1],印度族群之一,在印度教种姓制度中,被认为是最低种姓,被认为是不可接触的贱民(dalita)。主要工作是处理人类及动物尸体,担任刽子手或屠夫。
在印度,使用印度-雅利安语支的族群,都以旃荼罗这个名称来称呼贱民阶级。在北印度,旃荼罗被等同于第五种种姓,是最低阶级。在马哈拉施特拉邦、北方邦、比哈尔邦等地,仍有称为旃荼罗的族群。
历史记载
[编辑]在佛教记载中,旃荼罗(caṇḍāla)意为“恶人”[2],世称为煮狗者(巴利语:sopāka,梵语:śva-pāka)[3],是不列入瓦尔那制度内的贱民之一[4]。
东晋高僧法显曾经游历天竺,其游记《佛国记》中记载:“旃荼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以自异,人则识而避之,不相搪揬。”[5],旃荼罗只能居住村外,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
参考条目
[编辑]注释
[编辑]- ^ 唐·慧琳《一切经音义》旃荼罗 梵语也 上之然反次宅加反正梵音云奴雅反经文作荼音不切也 古云旃陀罗皆讹略也
- ^ 《十诵律·九十波夜提法》:“旃陀罗种,应学断人手足耳鼻头,持著木上担死人出城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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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诵律·医药法》:“是时饥饿,乞求难得,诸贫贱人,象子、马子、牛子、客烧死人人、除粪人,皆杀狗啖。……汝等若至贵人边,若贵人来看汝,若闻沙门释子啖狗肉,则弃舍汝去,汝如旃陀罗。”
《大毘婆沙论》:“云何住不律仪者?谓:有十二种不律仪家,一、屠羊,二、屠鸡,三、屠猪,四、捕鸟,五、捕鱼,六、游猎,七、作贼,八、魁脍,九、缚龙,十、守狱,十一、煮狗,十二、婆具履迦。……煮狗者,谓栴茶罗等诸秽恶人。婆具履迦者,谓:有傍生名婆具罗,即是蟒类,恒于旷野吞食商侣,有人专能杀之,取商侣价,以自活命,由此故名婆具履迦。有说:罝弶名婆具罗,有人为活命故,恒设罝弶,取诸众生,故名婆具履迦。有说:猎主名婆具履迦。” - ^
《四分律·九十单提法》:“
- 卑者,旃陀罗种,除粪种,竹师种,车师种。
- 卑姓者,拘凑,拘尸婆苏昼,迦叶,阿提利夜,婆罗堕。若本非卑姓,习卑伎术,即是卑姓。
- 卑业者,贩卖猪羊,杀牛,放鹰鹞,猎人、网鱼,作贼、捕贼者,守城、知刑狱。
- 卑伎者,锻作,木作,瓦陶作,皮韦作,剃发作,簸箕作。”
《杂阿含经·一一四七经》:“尔时,世尊而说偈言:……恶劫老病死,常磨迮众生,四种大族姓,栴陀罗猎师,在家及出家,持戒犯戒者,一切皆磨迮,无能救护者。” - ^ 章巽. 法显传校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