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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9年5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谷歌搜索

現時在谷歌搜索出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時通常會標註為繁體,但實際上維基有自己的轉換系統,所以很難說是簡體還是繁體,這樣的標註可能會使有些本來想看條目的使用簡體的維基人卻步,也可能導致維基被搜索引擎屏蔽(如果搜索者選定了簡體搜索的話)。能否考慮給google交涉取消中文維基的繁簡標註,技術上應該不會困難吧?—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6日 (一) 12:51 (UTC)

不知道這個算不算違反google「不干涉」搜索結果?因為機器人抓取的頁面是繁體的。。—Ben.MQ 2009年4月6日 (一) 13:27 (UTC)
不標註在技術上不難啊。。。--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6日 (一) 13:32 (UTC)
我認為這不算干涉搜索結果吧?因為頁面本來就即可以是簡體也可以是繁體,現目今這種情況其實就是它的搜索結果有問題。—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6日 (一) 14:06 (UTC)
「不干涉」搜索結果的意思是不受任何利益改變搜索結果,例如英文和繁簡中文的結果不相同。—Fire Jackey 2009年4月6日 (一) 16:52 (UTC)
有這個問題?[1]Fire Jackey 2009年4月6日 (一) 16:47 (UTC)
唔,居然找不出任何一個「繁體」?今天怎麼了—Ben.MQ 2009年4月7日 (二) 14:05 (UTC)
Google真幽默,我用Google香港去搜尋反而經常遇到將維基百科標籤為簡體,例如這個示範。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20:24 (UTC)
google好像有些條目就是這樣做的。但是..

http://www.google.com/search?hl=&gl=hk&newwindow=1&q=define%3A%E9%A6%99%E6%B8%AF&btnG=%E6%90%9C%E5%B0%8B&meta=&aq=o&oq=

維基百科的鏈接錯誤。—Wmrwiki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8:41 (UTC)

wiki重定向沒有301--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4:19 (UTC)

新警告模板提議

若用戶在侵權頁面的臨時子頁面仍侵權,建議在侵權審查通知的下面加入{{TempCopyvioNotice}},效果如下:

== ==

維基百科對於您建立的「臨時子頁面」仍有版權疑慮;侵犯版權可能處以封禁,請即刻停止此行為。—~~~~

——03 - - 2009年5月1日 (五) 03:58 (UTC)

似乎說得直了些,可以說「你將有可能面臨封禁」。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5月1日 (五) 05:57 (UTC)
完成。確實太直了= =——03 - - 2009年5月1日 (五) 06:03 (UTC)
{{Uw-copyright}}。--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5月1日 (五) 11:45 (UTC)
功用不同。——03 - - 2009年5月1日 (五) 12:29 (UTC)

關於農曆月份條目的提議

在中文語言環境下,尤其是關於中國歷史時,那些用中文數字的二月三月之類的連結,多數都是本來應該指農曆月份,但是目前卻是連到消歧義頁。以當前維基百科的格式指引而言,公元日期應該用阿拉伯數字,而干支紀年時用中文數字,所以可以肯定那些中文數字月份指公元月份機會不多,而很多機會是指農曆月份。與其要將這麼大量的連結寫成「[[農曆某月|某月]]」這麼不便,不如:

  1. 將消歧義資料移動到相應的消歧義頁,即「二月」移動到「二月 (消歧義)
  2. 農曆二月農曆十二月移動到相應的二月十二月
  3. 在二月至十二月的條目頂部放上{{Otheruses}}模板,提示關於其他曆法的資訊。

以上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4:38 (UTC)

這不是方針。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5月1日 (五) 05:54 (UTC)
我還以為是因為某些方針才導致現狀,既然你這樣說,而且又沒有其他人回應,那我就WP:BOLD了。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0:41 (UTC)

TorBlock的更改

模板濫用問題

雖然已經是老調重彈,但維基百科中文版的模板(template)濫用問題仍然很嚴重,相較之下是分類(category)的不健全。最近才又提刪成功幾個模板,但也收集臺灣100多所大學的巨大模板。(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4/29問題可見一番。

偏偏模板製造容易、管理卻十分繁瑣,因每個相連的頁面均需放置。若逢提案刪除之類又茲事體大。個人提出一個構想:是否我們應該建立一個「模板試驗場」頁面,規定任何新模板均需先在該處發表,再經網友意見修改。一方面可以讓模板在釋出前更臻完善,一方面也可以及時擋下不必要者。如果這個想法可行,我願意著手計畫完整的流程,不知各位想法如何?--Koika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6:50 (UTC)

我覺得這個提議最好限定是分類用途的模板--Ws227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7:04 (UTC)
模板刪除不是大問題,可以用bot一次全部清理乾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9日 (三) 07:14 (UTC)
其實只要建立用戶(沙盒)副頁當作模板來編寫,使用時輸入{{user:用户名/副页}}就可以當普通模板來用。-- 同舟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7:31 (UTC)
這樣的頁面不應用在條目中—Ben.MQ 2009年4月29日 (三) 09:04 (UTC)
我意思用戶副頁模板用於沙盒條目給其他用戶給意見修改. -- 同舟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3:14 (UTC)

限定模版種類

我也提出個人拙見,並綜合先前朋友的意見好了。若要管理模板,可要求模板需符合基本規則如下:

一、主題應明確

由於模板本身沒有說明的空間,所以主題應該簡單明確、且是一般人的常識。例如Template:Harry Potter就是不錯的模板。已刪除的Template:China Port(大中華地區港口)就非常不妥,因為主題不明確,收錄標準不清楚。(例如是否收錄海港、河港、商港、漁港,大中華地區是否列入新加坡等。)

二、不為特定組織服務

例如Template:EUCenterTaiwan(參與台灣歐盟中心運作的大學)中的「台灣歐盟中心」以及Template:T3大學聯盟為特定組織、非常冷僻,為此特別建立模板實無必要。又例如Template:THE-QS Pan-Chinese將大學排名製成模板,已經很怪。又限定漢語地區,實在違反地域中心原則。當然,若組織具國際影響力者不在此限,例如阿拉伯世界

三、category(分類)優先原則

若某模板可以完全由category取代,即無存在必要。例如Template:基隆北海岸

四、避免巨大模板。

例如模板:Universities in Taiwan收錄臺灣百餘所大學、Template:台北市重要古蹟收錄臺北市所有古蹟,動輒近百個連結只會造成讀者疲勞。這類內容應該以list(列表),或是category解決。

目前大致先想到這些,有意見歡迎不吝提供。--Koika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9:38 (UTC)

貌似我們沒有任何關於模版的方針或指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30日 (四) 08:57 (UTC)
那就藉此機會訂立一個,原創。--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0日 (四) 11:09 (UTC)
僅反對第二點,基本上所有鐵路條目用到的模板都得刪除。而且第二點可以演繹為對條目重要性存有偏見,這是我個人一向反對的。若希望上述建議為其他編者有指引性作用,我建議加上以下四條︰
五、模板提供的內容須可供查證,排列方式必須中立。
六、模板須能夠為讀者快速查閱同類條目,並提供最少一個category所不能提供的功能。
七、重覆性高的模板,例如有用到infobox技術製作的模板,可獲豁免。條目維護模板也不受此限。
八、僅針對條目空間使用到的模板。—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30日 (四) 14:21 (UTC)
可將上面第二點改成模板不應該關於「冷僻的組織」--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0日 (四) 14:37 (UTC)

我也支持應對模版的使用制訂更明確的方針,而且針對模版與分類這兩個作用有點類似的工具(或許再加上列表頁面吧?),我個人的界定理解是:模版適合使用在收錄範圍明確、一致且有限的主題上,而分類適合收錄範圍難界定,容易隨著百科全書運作時間增加而逐漸擴充豐富的收錄範圍。目前中文維基上就有不少很糟糕的模版,其中記憶最深刻的大概就是二次大戰模版了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4月30日 (四) 15:45 (UTC)

再補充以下二點:
九、應規定「模板需有對映的說明條目」以供查證及進一部說明。例如鐵路線站名模板應有鐵路線條目、動漫主題(如Harry Potter)需先有主條目才能有模板。最早提到的Template:EUCenterTaiwan中的「台灣歐盟中心」缺乏相關條目,對於讀者只會造成困惑,應予刪除。
十、除行政區、鐵路線模板外,不宜全部列出細項,因為那是list及category的工作。例如「臺灣大專院校」模板應該只收錄「教育大學」、「科技大學」、「在台復校」、「台灣聯合大學系統」這類總括、概念型的條目,絕非把全臺百餘間大學窮舉列出。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日語版Template:漫画這個模板,當中也只有概論性的條目,總不會把世上所有漫畫列出來吧!
至於Baycrest所提的「冷僻組織」該如何定義實在大問題,諸君有其他想法嗎?--Koika (留言) 2009年4月30日 (四) 21:52 (UTC)
確實,不如這些冷僻組織模板還是提交存廢討論吧。--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5月1日 (五) 08:10 (UTC)
其實第九點「需先有主條目才可有模板」已經可以把如何定義冷僻組織的工作交給條目存廢討論處理了。其餘的問題應該是指比較次要的模板吧?我建議若條目使用有多於兩個以上所指的模板,而兩個模板內條目高度重覆,應優先考慮只保留其中一個。再不行就加一句概括性條文「以上沒有指明的情況,應...」吧。第十點應刪去「除行政區、鐵路線模板外」,行政區、鐵路線模板不應該獲優待。—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5日 (二) 19:28 (UTC)

那麼就建立一個Wikipedia:模板方針好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5月2日 (六) 05:38 (UTC)

反對第二點「不為特定組織服務」,維基很多模板是為了「特定組織」服務的,例如鐵路模板、運動隊伍模板。—*hose"neruTalk 2009年5月3日 (日) 10:40 (UTC)

Wikipedia:模板方針

Wikipedia:模板方針已進入實質建立階段了!在其討論頁Wikipedia talk:模板方針正進行方針初稿的討論,歡迎大家前往。若一切順利,希望在5月底交付投票後盡快實行!---Koika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23:07 (UTC)

提議開通首頁自定義圖標功能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5月5日 (二)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Checkuser和Oversight

上面關於仲裁委員會的討論中,一部分用戶提出先選CheckuserOversight。我已經大概將Wikipedia:監督翻譯了一下,其中上任和解任的環節由於要求仲裁委員會,故沒有翻譯。現在希望社群能討論關於CU和OS的建議。--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26日 (日) 12:47 (UTC)

為了防止過於分散,在下建議先完成Oversight的方針翻譯和相關指引及操作程序建設的工作,隨後再進行CU的討論。相信oversight爭議會小一些—Ben.MQ 2009年4月26日 (日) 15:48 (UTC)
CU關乎私隱,的確比監督更容易引起爭議。但翻譯是否有先後次序呢,我認為不需要。先把方針都翻譯瞭然後分開討論,反正CU所需討論時間應該較長,最終還是會分開實施的。—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5:57 (UTC)
CU的權限牽扯到維基編輯的隱私權,我想知道維基中文的管理方如何杜絕編輯的資料被濫用?畢竟就我所知,維基在中國大陸沒有相應的代表機構,如果有糾紛的話,難道打算讓大陸的編輯去美國起訴麼?—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7日 (一) 01:22 (UTC)
根據meta的要求,Oversight必須至少要有兩位,如果只有一位被選出來,那這位是暫時不能給予Oversight權限的。如果原來有多位,後來因為各種原因只剩下一位,那麼這位也要被剝奪Oversight權限。直到有其他人被選出來為止。關於用戶資料的隱私權,本地社群目前只有CU權限的用戶可以查到。如果產生訴訟糾紛,目前看來似乎只有向基金會投訴,或者起訴它(或者直接起訴當事人?),無論是在哪個國家/地區(本地分會應該不承擔這個責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7日 (一) 03:28 (UTC)
維基中文肯定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我的意思是說,如果真的要牽扯到用戶私隱權的話,最好是擁有這些權限的人跟維基基金會是有聘任關係的,否則對擁有CU權限的人來說,他們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訴訟風險啊。—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7日 (一) 03:36 (UTC)
同意書生的看法,本着從易到難的原則,先選Oversight吧—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7日 (一) 04:18 (UTC)
看到翻譯的方針中有這樣一句:

在英文維基百科,擁有監督權限(Oversight)的用戶(監督者)就可以在接到要求後執行隱藏編輯版本的操作,並可以查看其它監督者的隱藏記錄。

請問如何確認接到了要求?該要求由誰、通過何種方式提出?在沒有接到要求的情況下監督者能否擅自決定執行隱藏操作?//Rafo[m] 2009年4月27日 (一) 06:40 (UTC)

@蘑菇:好像是擁有CU權限的人自己承擔法律風險(因此才需要驗明正身,確認CU者符合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
@Rafom: 由於Oversight請求本身,在說明為什麼需要Oversight的時候,就已經很可能會泄露Oversight請求要求隱藏的內容,(例如Oversight請求涉及當事人隱私,在說明情況的時候很可能就已經泄露了當事人隱私)。因此Oversight請求必須是除了提出者和Oversight權限擁有者以外,其他人不能夠看到。英文版是有專門的郵件列表來處理Oversight請求,這個郵件列表的成員只有Oversight權限擁有者。中文版如果推選出Oversight的話,也只能類次處理。要麼就是申請一個專門的郵件列表,還有一種辦法就是在m:OTRS上申請一個專門處理Oversight的地方,只有中文版Oversight權限擁有者可以處理裡面的內容。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7日 (一) 14:53 (UTC)

自己承擔責任。唔,當然中國的法律還沒有那麼嚴謹,但是對於CU權限的規範和使用還是趁早做好法律風險的評估才比較好吧?建議諮詢下律師,最好是兩岸三地的律師都問問比較安全,別給擁有CU權限的人帶來太大的風險才比較好。—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8日 (二) 13:10 (UTC)
我根據meta上的方針中關於沒有仲裁委員會的社群如何設立監督者,修改了Wikipedia:監督。meta上Oversight的要求是,年滿18周歲,符合居住地法律年齡要求,向基金會提供身份證明。社群的最低共識是70-80%的支持率,25-30的支持票(可以根據社群大小的不同而變化),必須至少有2名監督者。英文版Oversight請求是通過郵件列表,以及特別設定的一個站內郵件通道發送郵件,或者是在IRC上或直接發郵件給監督者。緊急情況下則可以直接聯繫Steward。
我們現在需要確定的是投票的過程和當選條件(至少要滿足meta上的要求),以及權限的解除辦法(建議參照英文版的一些辦法,社群幾乎無法監督Oversight的濫權行為,除非能提供前後對比的屏幕截圖等,只有靠Oversight自己的相互監督)。還有就是Oversight請求的提出方式(前面已經提到的一些辦法,肯定不能在公開的頁面上提出請求),我建議所有的Oversight請求最好都有一個非公開的存檔地方。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7日 (一) 16:12 (UTC)

通過門檻應該不低於管理員吧?--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28日 (二) 09:49 (UTC)
英文版維基百科用戶列表,基本上全部監督員也擁有管理員權限。是規定還是……—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10:47 (UTC)
不是規定吧。管理員是受到社群信任的用戶,而監督員應當是受到社群更加信任的用戶,因此監督員基本都是管理員很正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3:15 (UTC)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是否卻有必要確立監督員?//Rafo[m] 2009年4月28日 (二) 13:34 (UTC)
有必要,本地曾經有過數次像Steward進行的oversight請求(當然由於絕大部分請求是私下進行的,到底有多少就無人知道了),更有許多不成功的請求。—Ben.MQ 2009年4月28日 (二) 14:20 (UTC)
在想兩權是否需要同步討論呢?處理IP封禁例外權的申請時,有可能需要對申請者 CU ,從以判斷申請者是否合符條件獲得權限。—J.Wong 2009年4月29日 (三) 09:21 (UTC)
可以同步討論。--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0日 (四) 14:38 (UTC)

現在對兩方針(產生辦法除外)有何異議嗎?--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5月8日 (五) 14:39 (UTC)

確立Wikipedia:用戶名/草案第一段成為方針內容

copyvio from 百度

在下作為巡查員,於昨、今檢查了多個頁面,發現從百度copyvio的不少,但是copyvio模板只是用小字淡淡的寫了關於百度百科的問題。我建議為copyvio百度專門建立一個模板以提醒新近的大陸維基人維基和百度的區別。——03®Ο© - ☭™ - ❂㈱ 2009年4月28日 (二) 07:02 (UTC)

其實可以考慮專門為來自百度的侵權文章再掛一個侵權提醒嘛。直接引用百度百科的侵權文章可以考慮專門製作百度專屬侵權模板或掛雙模板警告?—蘑菇反對維基管理員濫用職權團 2009年4月28日 (二) 07:13 (UTC)
說實話我倒是覺得copyvio模板里專門寫上百度並不合適。一來侵權人並不一定是從百度抄來的,二來現在大陸侵權犯事的百科已經並不只百度一家了,比如騰訊搜搜百科也已經步其後塵,三來專門針對一家百科似乎也有違維基媒體的作風。我的愚見是把「百度百科」改為「與其它百科相關」。//Rafo[m] 2009年4月28日 (二) 07:20 (UTC)
我認為沒有必要。—Wmrwiki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0:50 (UTC)
百度百科大多數內容也是從別處複製過來的,認真說多數copyvio侵犯的並非百度的版權,不宜為它專門掛模板,。—Camphora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4:47 (UTC)
話雖如此,但是百度百科仍是很多侵權頁面的直接來源。至少提醒一下新近人員不要copyvio百度吧?——03 - - 2009年4月29日 (三) 04:29 (UTC)
所以在下建議將百度百科泛化為部分網絡百科,並讓提示文字更醒目。//Rafo[m] 2009年4月30日 (四) 00:09 (UTC)
百度擁有本網站內所有資料的版權,各分頻道權利聲明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百度百科協議中說:

百度百科的用戶在百度百科上發布的內容引用自CC協議(「知識共享」協議,經本地化的中國大陸版許可協議的中文名稱為「知識共享 2.5 中國大陸版協議」。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禁止演繹。參見http://cn.creativecommons.org 。共包括六套不同的協議,供使用者選擇,以滿足不同的需要。

這能不能說明什麼呢?——03 - - 2009年4月30日 (四) 08:38 (UTC)

徵求意見

建議在copyvio百度的用戶的用戶討論頁上使用【模板:CopyvioBD】,徵求意見。——03 - - 2009年5月1日 (五) 02:44 (UTC)

是誰把民雄國中巡查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5月9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審視Wikipedia:重要度的「地位」

建議刪除

維基百科:字詞轉換處理段落:

「繁簡轉換」的意義應只是字體上的轉換(例如簡體的「打鬥」會正確轉換成繁體的「打鬥」),而地區詞轉換旨在為中國大陸、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澳門地區的中文用戶提供貼近其語言習慣的轉換模式。其中,中國大陸(zh-cn)、新加坡與馬來西亞(zh-sg)的地區詞為簡體中文;台灣(zh-tw)、香港與澳門(zh-hk)的地區詞為繁體(正體)中文。

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0:55 (UTC)

理由?--Gilgalad 2009年5月14日 (四) 14:51 (UTC)

對3RR及保護頁面的一點疑問

統一特別貢獻獎

自拓荒特貢獻別貢獻設立以來,就有要統一的聲音,建議盡快將八個特別貢獻統一為特別貢獻獎,並以拓荒特貢獻別貢獻的規則為主體,原因如下:

  1. 大部分特別貢獻獲獎人數稀疏,統一便於整理。
  2. 統一可以避免其他諸如科學等其他同類型獎項的設立,免去了公平的問題。

統一為一個特別貢獻獎後,更能易於查看之外,亦可刪去多餘的頁面,減少伺服的負擔,亦不會影響相關的得獎者,不過授獎效率卻相對地提升。為此,謹徵求各位對此事情的意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6日 (三) 14:08 (UTC)

  • (!)意見:其實應該考慮整合下目前維基的榮譽了,感覺很多很濫。—蘑菇@()() 2009年5月8日 (五) 07:47 (UTC)
  • (+)贊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5日 (五) 11:32 (UTC)
  • (-)反對︰近來,小弟都著力維護維基獎勵,小弟實在看不到合併後會如何方便整理,方便管理,反而,會增加分類的難度,現時依各範疇設立特立貢獻獎,當用戶要翻查記錄時,只要到該頁就行。合併後,要是想找回想找的記錄所需要的時間只會增加,因為用戶要從未經整理,一堆紀錄中找回所須的,在這堆紀錄中又會有些和他所想找的無關係的紀錄混雜其中。最困難亦莫過於名稱,統一後則易名,用戶不能再從標題知悉選舉內容,若不規範名稱,那就XX(任何)特別貢獻也會出現,憑何以整理?請問合併以後,哪一處易了整理?小弟實在百思不得其解,還望指教。另外,獎項是經過大家投選方可產生,若被提名人在較早前已獲得類似獎項,小弟相信社群根本就不會支持該次提名,又何來不公平?以上種種,還望解答。—J.Wong 2009年5月15日 (五) 13:58 (UTC)
XX(任何)特別貢獻也會出現正是體現公平之處,任何人在某方面的領域均可套之,而且會減去設立另一個新的特別貢獻的意見。拓荒的設立收納了很多得獎者,以其廣闊度作衡量,此獎成為最大的特別貢獻將不是一件難事,既然如此,統一不是更能完善的特別貢獻獎的架構嗎?—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5日 (五) 23:55 (UTC)

小行星命名方針

小行星1(穀神星)使用了穀神星條目,而小行星90377(賽德娜)卻使用了小行星90377條目。是否應該統一?—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5:53 (UTC)

在下認為應先統一星體的命名方法,再將其統一方為上策。目前就先移動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7日 (日) 10:01 (UTC)
我認為對於大眾還不認識的小行星名字,還是以編號命名較好吧。(但穀神星改成小行星1是很奇怪的)--Hello World! 2009年5月17日 (日) 15:56 (UTC)

小行星命名方針

小行星1(穀神星)使用了穀神星條目,而小行星90377(賽德娜)卻使用了小行星90377條目。是否應該統一?—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5:53 (UTC)

在下認為應先統一星體的命名方法,再將其統一方為上策。目前就先移動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7日 (日) 10:01 (UTC)
我認為對於大眾還不認識的小行星名字,還是以編號命名較好吧。(但穀神星改成小行星1是很奇怪的)--Hello World! 2009年5月17日 (日) 15:56 (UTC)

條目訪問量、好評率及許願樹功能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5月18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關於維基百科推廣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5月18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5:50 (UTC)

知名度反建議

請大家先想一想中文維基百科的定位,我們是定位為一本只收錄重要條目、還是一本收錄任何符合百科格式且以自由版權釋出的文章呢?中文維基百科是一本書還是一間圖書館?不論你希望盡量收錄更多條目還是希望兩者取一平衡,或者你認為質量優於數量,我有一個反建議,就是以是否具有基礎內容,取代以重要性/知名度,作為其中一項重要的條目存廢標準。基礎內容就是指條目符合各項方針,特別是WP:NOT,具有百科應有的格式,有內部連結,有分類,有最少一個非重定向的條目空間鍵入頁面,容易讓其他人擴充等等,基本上等同小作品。我們應盡量收錄具有基礎內容的條目。相反,不具基礎內容的條目,即使它有多重要,都應刪去留待其他人重寫(也歡迎大家在刪去前加以改寫)。這是我初步意見,請大家回應。—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7:08 (UTC)

這個反建議很奇怪...「我剛剛去了廁所,回到電腦前,就看見你的反建議。」要收錄在維基百科嗎?—Fire Jackey 2009年5月14日 (四) 17:34 (UTC)
你的例子條目起碼欠了可供查證來源。其實我不擔心這類條目會無法刪除,因為它們通常就是沒有可供查證所要求的來源。—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7:40 (UTC)
如果這樣不在意知名度的話,我隨便舉個例子,美國1000多所大學在職的成千上萬名教授都能成為維基百科的人物條目:他們的介紹完全都能寫成符合維基百科格式的條目,而且也可供查證(來源就是各個大學主頁)。依此類推,全世界能被維基百科收錄的人名會多出來多少呢?而且,雖然方針強烈不鼓勵編寫個人自傳,但在不考慮知名度的前提下很多維基人甚至都能創建符合中立原則並可供查證的自傳條目。—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5月15日 (五) 04:11 (UTC)
只要符合現有規定的條目,不論它如何不知名,也不論是否因此而可能多了幾億人可以寫,我們都應該收錄,而不是我們認為那個人不重要而不收錄啊!惟對於生者條目,編者應特別留意生者傳記的規定。—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03 (UTC)
個人(!)意見:只要不違背維基現有方針,那就是可以收錄的。--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0日 (三) 15:08 (UTC)

取消「季節話題」,加長「新聞動態」或「歷史上的今天」

在之前的討論都很多時都提到「季節話題」沒有太大存在價值,所以希望提出加長「新聞動態」或「歷史上的今天」,以取代「季節話題」。其實「新聞動態」或「歷史上的今天」很多內容都不夠版面列出,加長正好配合需要。SRR請講2009年5月15日 (五) 10:11 (UTC)

(-)反對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2:55 (UTC)
首頁不是越多越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15日 (五) 12:58 (UTC)

除了加長新聞動態或歷史上的今天欄目,也可以考慮其他內容。比如有一系列同一主題(例如時事)的條目寫得不錯,也可以考慮在這個欄目展示。其他可以考慮的內容包括特色圖片、特色主題(如有)、條目請求、圖片請求,即使是Portal:新聞動態/Sidebar內的條目也比季節話題有更高關注度,只要不是季節話題就好。—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10 (UTC)

如果只是加長某一欄目,而非有另一個欄目取代之,恕本人難以支持。本人以為這無疑有損首頁現有的整合性和美觀性,當只是加長某一模板,就不免有點核特。—J.Wong 2009年5月16日 (六) 04:09 (UTC)

還是百樂兔所說,開條目請求一類的編輯模塊。--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5月16日 (六) 10:04 (UTC)

乾脆和阿拉伯語維基百科一樣,將這個板塊改為維基活動(我不知道那個版塊是不是,如果要細查的話,請找蘇州宇文宙武。如果有維基活動就是維基活動,沒有的話就是各個專題招人的廣告,要不然專題沒人知道在哪裡。—TBG To Be Great 2009年5月16日 (六) 19:59 (UTC)

  • 贊同百樂兔、達師TBG To Be Great三位的意見。用戶很可能查完東西就離開網站,加上也有部分維基人不怎麼活躍在社區。所以就對內對外傳達信息,以及吸引更多人來關注甚至參與編輯維基工作等方面的作用而言,季節話題這方面差了一些。新人常常無從下手,小弟昨天才知道有Wikipedia: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這個東西,如果位置明顯些,無論是對老手或新人來說,一方面可以很快找到自己感興趣的條目來寫,二來可以解決以上難題。但就目前來說,感覺這類信息隱藏得有點難找。—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5月18日 (一) 16:51 (UTC)

有沒有明確的文字說明滿足什麼的工具允許加入小工具?我好像找不到 —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16:58 (UTC)

沒有。現在是由管理員自已決定。--百楽兎 2009年5月23日 (六) 01:23 (UTC)

關於封禁的「定罪」與「量刑」標準

我留意到User:Msuker今日又被封禁3個月,申訴後減為45日,我對此有點意見:

對於曾多次被封禁的用戶,

1. 輕微的違規行為,是否不能「零容忍」,就算是borderline case也要從嚴?

2. 輕微的違規行為如按先前「刑期」累次加重判刑,是否合適?

--Mewaqua 2009年5月8日 (五) 17:38 (UTC)

對於已經屢次違反方針進行人身攻擊的用戶來說(解釋一下,這裡的「歷史」指該用戶在Meta上進行的人身攻擊),在下並不認為在解禁後犯了輕微的違規行為也要走提醒-警告-封禁這樣的程序。Msuker明顯清楚維基百科的方針(若不清楚,那麼只能勸他在這段封禁時間內了解一下)—Ben.MQ 2009年5月8日 (五) 19:21 (UTC)
User:Bencmq,雖然你收回並解釋了之前的言論,但是現有版本仍然有明顯不實之處。你指稱我在meta進行人身攻擊,請問meta上有沒有任何管理員、任何用戶提出過任何異議?如果沒有,你以什麼身份、有什麼資格指稱我在Meta上進行人身攻擊?同時,你又說我在「解禁」後,請問既然我從沒有被meta封禁又哪裡來的解禁?—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7:17 (UTC)
同意。Msuker多次進行人身攻擊。下次無限期封禁,與Yaohua2000或影武者同樣處理。但是請以後不要再使用「定罪」、「量刑」這樣的詞語。封禁的目的不是定罪或者量刑。謝謝。--Wing (留言) 2009年5月8日 (五) 20:18 (UTC)
(!)意見:如果一個人偷了一條金磚而被判入獄10年,出獄後只因為偷了一條麵包而再判多15年或終身監禁,恕我不能認為是合理的「制止破壞社會」措施。
獲得「10級維基創作獎」、早前曾被封禁的User:Dragoon17c已經用ip留言表示「退出維基」,同樣獲得「10級維基創作獎」的User:JALK也在用戶頁表示「退出維基百科」。如果其他人認為一句「維基上居然還有火星人」或是同類的再犯就足以長期或永久禁止「編輯次數超過1萬次、有3個新條目推薦」的User:Msuker繼續編輯中文維基百科,我無話可說,請以後不要再抱怨「中文維基百科缺乏編輯人手」就好了。
另外,雖然不能說成是封禁的錯,但是相對低得多的「違規代價」必然會驅使一些人以後改為使用「不登入」或「即用即棄戶口」去作出批評性的留言。

--Mewaqua 2009年5月9日 (六) 09:37 (UTC)

完全同意。很耐人尋味的一個現象是,管理員看到人身攻擊留言之後的第一反應是去將用戶封禁3個月,而不是先去把人身攻擊的留言刪掉,而且到現在人身攻擊的留言也還留在討論頁上。很明顯管理員是衝着人去而不是衝着事去的,因為看別人不順眼所以找茬挑個毛病便把這個用戶封掉。我支持立即將Msuker解禁,並在管理員沒有對此前Ws227和PhiLiP對其的封禁做出明確的答覆之前不得再將其封禁。這不只是失去一個貢獻者,目前管理員的回覆根本就是在敷衍行事,對Msuker根本就是不公平的;這不是棘手封禁,而是管理員的濫權行為。—Choij (留言) 2009年5月9日 (六) 11:19 (UTC)

藉此機會提出更新Wikipedia:封禁方針,並推動其成為名副其實的方針。--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5月10日 (日) 13:30 (UTC)

記憶中自己應該曾經提議過「多於某個時數(例如7日)的封禁,應先交由社群決定,再由管理員執行」。現在我再提議一次,請大家考慮一下。—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6:44 (UTC)

同意。Msuker多次進行人身攻擊。下次無限期封禁,與Yaohua2000或影武者同樣處理。--Wing (留言) 2009年5月8日 (五) 20:18 (UTC)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是我們對Yaohua2000和影武者不仁了,原來他們跟Msuker一樣不該封禁的。還是說即使是放任不管會一直罵,也只能一直刪留言?我現在開始罵,罵到天昏地暗你們也不會封禁我吧?對吧?不知者不罪是值得原諒,但是知法犯法也不能阻止,怪也。--122.100.216.94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8:31 (UTC)

我也認為對Msuker的封禁是非常不公平的。不,我認為是非常沒有理由的,至少要給出更有說服力的理由。從所有的方面來看,他的那兩個「論敵」的言論都更突出,但每次都是他一個人受到圍攻。我是最不願意批評維基內部機制的人之一。但我日趨懷疑現今的維基內部存在以地域劃分的朋黨現象。--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5月18日 (一) 12:38 (UTC)

樓上說得最公道了,維基的確有朋黨現象,只是說錯了一點,正確是有一群朋黨在包庇、縱容Msuker的妄言,而使他一而再、再而三對其他用戶進行人身攻擊,攻擊者變身了受害者,倒還不斷支持他攻擊其他真正受害者。

就算退一百步先不討論對錯,至少他那種無視他人討論態度、那種對於合理要求從不讓步的性格如果一直不改,肯定無論做何種措施,這種事肯定仍會繼續下去,要改變現狀,很明顯誰都不能幫,只有等他自己改變。--113.52.67.224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08:43 (UTC)

笑死我了。「合理要求」?用繁體字寫的就叫「合理要求」?有人要你自殺,你是否讓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58.60.1.90對話 貢獻)於2009年5月19日 (二) 11:13加入的。
又是一個極具針對性的澳門ip。既然這麼說,就請仔細把人身攻擊的例子講一下吧,說說您是他的哪個受害者。—Choij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2:16 (UTC)

管理員只會封禁,不會解釋,只會一句「屢次人身攻擊」做理由,對提出的質疑也視而不見,而且不會解釋的同時還威脅使用更嚴厲的措施,甚至永久封禁,這真是公平哇。—Choij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2:16 (UTC)

你看,有朋黨立即表演他不懂合理要求了,害我都不敢寫正體字,要讓步寫邪體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122.100.247.199對話 貢獻)於2009年5月19日 (二) 12:21加入的。

如果您要是有一萬個反對者,那麼他們一定都是朋黨了,對吧。您願意不寫正體字是您自己的喜好,與我無關。您要是有理由就直說,回答前面的問題(前面對封禁申訴進行回復的管理員一直說「屢次人身攻擊」,可是當J Wong真正去找的時候,找到什麼了?)。如果只是為了充個數在這裡虛張聲勢,那就請繼續吧,我也不在這裡回復浪費時間了。—Choij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2:55 (UTC)

User:Msuker當作User:影武者一樣看待實在太嚴重了,印象中Msuker是一個用理性討論的用戶,儘管言詞間毫不留情,但討論多以理據說話。Msuker幾次被封禁,其實幾次都不必要,那些封禁事件中留意言論可以知道Msuker不是主動挑釁的,即使有人身攻擊,又何止Msuker一個?—*hose"neruTalk to me 2009年5月19日 (二) 18:21 (UTC)

很感謝Hoseneru的發言。我和他就足球條目命名等發生過不止一次爭議,不過他從來沒有說過一句不禮貌的話,所以我也從來沒有失禮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歡迎任何人指出有哪一次是我先行對於任何一個沒有過分言論的註冊或者IP用戶不客氣的。至於那些開口就針對大陸用戶、簡體中文之流,大家看得明白,無須廢話。某些管理員,中文維基該管的事不管,去管元維基半年前自己看不懂的留言。—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8:44 (UTC)
一個經常插水的球員說自己最討厭別人插水,其說服力不言而喻—華德禹@曼聯奪六冠(睇波?) 2009年5月20日 (三) 15:58 (UTC)
笑死我了。「合理要求」?用繁體字寫的就叫「合理要求」?

喔!原來這不叫做「開口針對台港澳用戶、繁體中文之流」。

他從來沒有說過一句不禮貌的話,所以我也從來沒有失禮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歡迎任何人指出有哪一次是我先行對於任何一個沒有過分言論的註冊或者IP用戶不客氣的

哦!別人對你不客你氣就可以不客氣,而別人對我不客氣我就不可以不客氣,原來你是這麼公平的,難怪天下會那麼亂。2009年5月20日 (三) 07:11 (UTC)

討論請簽名。別人對你不客氣你當然可以不客氣,實際上你在本討論中已經不止一次不客氣,但是顯然至今還沒有被封禁。同時我也認為這不應該是被封禁的言論,因為並沒有出現Wikipedia:封禁方針所述的持續的人身攻擊。但當我在Talk:六四事件中用網絡習語「火星人」回應某個明顯針對大陸用戶的IP用戶時,卻被管理員封禁三個月。這就是區別之所在。維基有很多一個人不能認同的言論,但是並不表示管理員可以以自己的好惡隨意封禁並沒有違反方針的用戶。-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07:35 (UTC)

建議降低當選管理員的門檻

最近一年來,參與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的用戶數目不斷減少。例如,2008年3月的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Ws227共有96名用戶參與投票(包括支持、反對和中立票);6月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Ktsquare/第2次有51名用戶參與投票;9月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Wong128hk有45名用戶參與投票;10月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人神之間有38名用戶參與投票;12月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Kegns有33名用戶參與投票;2009年2月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Bencmq有31名用戶參與投票;而最近的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Liangent只有27名用戶參與投票。

目前當選管理員所需的票數是25張有效票。如果現在再不降低這個數字,恐怕下一次就要有人因票數不足而無法當選管理員了。--Maxwell's demon對話 貢獻 給我留言2009年5月17日 (日) 10:32 (UTC)

坦白說,在下認為不是票數的問題,而是號召力的問題。—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7日 (日) 10:49 (UTC)
票數再往下減實在是不行的,想來上任管理員只要十幾人同意?或許可以延長投票時間。此外相信有許多活躍用戶沒有投下票,其實是由於他們「投中立」的緣故吧—Ben.MQ 2009年5月17日 (日) 11:01 (UTC)
網路人際關係很重要,平時就要與社群成員保持良好的互動經驗。網路人脈也要用心經營的,要成為能夠服眾的管理員就要想辦法獲得一定的社群民意基礎,平時多協助別人、歡迎新用戶,獲得社群的認同。—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1:08 (UTC)
有時候看到已有足夠票數通過,便不會去投。-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5月17日 (日) 14:32 (UTC)
(!)意見:實際投票用戶少,不代表關注的人也少。—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7日 (日) 15:47 (UTC)
是不是需要在維基社群中多宣傳宣傳WP:COMM和公告版?--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18日 (一) 12:27 (UTC)

參與特色條目候選的用戶數目也在減少。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第三次卡爾可夫戰役就是一個例子。目前正在進行的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木衛三看來也要失敗了。--Maxwell's demon對話 貢獻 給我留言2009年5月19日 (二) 13:58 (UTC)

嗯……這廣告做的不錯,投票一下子就達到要求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5月20日 (三) 17:10 (UTC)
我認為不能因為投票用戶少,而要對規則門檻作出無必要的變動。--Advisory 2009年5月19日 (二) 23:04 (UTC)
不是關注的人減少,而是越來越多人把反對視為一種攻擊,有時候真的要三思才投票,免得失罪人。在新條目推薦已看到類似情況,投反對票的人被破口大罵。投票還要顧及別人感受,不簡單啊。而且投票對投票者本身沒有利益可言,只是一種權利,所以投不投都是個人意願。正如我在上面所言,只是不想投而言。只要提名人加強拉票,我相信便能通過。-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5月20日 (三) 04:05 (UTC)
不應該鼓勵WP:拉票Ben.MQ 2009年5月20日 (三) 08:48 (UTC)
呵呵,是友善通知...-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5月20日 (三) 11:09 (UTC)
問題是在最近參選用戶低調,是較與世無爭的一群人,就看JN參選時便有多人投票,如Musker等人參選可能便有數字突破了。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5月20日 (三) 09:20 (UTC)
有時適當拉票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可能不是每個用戶會把申請管理員頁面加入監視列表,WP:COMM的公告牌的關注度貌似也不高,可能很多用戶都根本沒注意到那個。--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0日 (三) 15:02 (UTC)
而是越來越多人把反對視為一種攻擊,這個就說到重心了。無論是反對票或者是反對的意見,現在普遍的態度是不應該存在,不需要出現,應該要阻止的走向。未能將反對的意見與贊同的意見在同一種地位上來判斷或者是評估,對於提出反對意見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加以攻擊(在維基,在其他計畫,在skype上都可以見到)。看多了,心也寒了,尤其是某類別的用戶,這種現象較為明顯。所以,想當的就讓他們當選,不用贊成或者是反對,這樣大家和氣相處,皆大歡喜。-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22:19 (UTC)
不過貌似社群不希望見到的是那些沒有任何反對意見,只有一個單獨的(-)反對的投票。不過投票的用戶越來越少是個事實。--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1日 (四) 06:55 (UTC)
剛才發現,總是在投票快要結束的一小段時間之內投票用戶會猛增……不知道為何。--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1日 (四) 14:33 (UTC)
我認為應該把WP:拉票提議為正式指引。-Advisory 2009年5月21日 (四) 18:07 (UTC)

可以接受無條件,無理由,無差別的贊成,但是不能接受同樣表達方式的反對,這就是一個對於反對意見的歧視。同樣是表達意見,為什麼反對意見一定要被拿出來用放大鏡刁難?這樣不就是在告訴所有人:中文維基只能有贊成,不能有反對。那麼,何必投票,為了幾個百分點才算吵破頭呢?很矛盾的現象,不是嘛。-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23:25 (UTC)

建議提高管理員的門檻,必須實行普選,以比例制選舉,由5名用戶聯名舉薦:

  • 行政員及管理員必須放棄投票資格,避免利益關係
  • 自動確認用戶佔70%
  • IP用戶佔30%
  • 設定任期,每期一年

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06 (UTC)

(+)支持建議降低當選管理員的門檻,但必須與此同時加大普通用戶對管理員的監視力度。如果「普通用戶對管理員的監視力度」,當選管理員的門檻再高也是白搭管理員跨過門檻後就忘了自己的過去,並為所欲為了。——虞海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12 (UTC)

  • 現在根本沒有方法監察管理員,管理員權力過大,而且相互包庇的情況亦頗為嚴重。只有通過民主選舉才有可能實現權力平衡。

關於劇透模板({{Spoiler}})

我翻譯了英文維基百科的Wikipedia:Spoiler一文,譯文放在User:PhiLiP/Wikipedia:劇情透露內容。其中為不能在條目中放置劇透模板提供了一些原因,在下總結如下:

  1. 通常而言,介紹虛構作品的條目都應包含有相關的劇透內容,這樣的警告是多餘的,是不必要的。
  2. 我們應該在Wikipedia:內容聲明中提示讀者維基百科帶有劇透內容。
  3. 章節標題(例如「== 劇情 ==」或「== 結局 ==」)會提示讀者劇情透露內容的存在,因此不必再多此一舉再在同一位置使用模板。

以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5月22日 (五) 13:41 (UTC)

菲菇,雖然(例如「== 劇情 ==」或「== 結局 ==」)暗示了劇透存在,但是有時候不直接提示下面內容有可能劇透之類的文字可能一下子不能讓讀者想到劇透的問題,而是讓讀者因作品劇情的渴望而不假思索的看下文。要知道,人有時候是最愚蠢的生物。-孫學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14:28 (UTC)
我同意不用劇透模版。如果「== 劇情 ==」那麼大的一個標題尚不足以阻止讀者看下文,一行細小的掃興警示難道就能管用麼?—冰熱海風 () 2009年5月22日 (五) 15:08 (UTC)
我認為劇透模板應該保留,但應該減少使用範疇,避免濫用。初始背景性的劇情、角色介紹可以不必使用劇透模板,而對核心世界觀的介紹、關鍵角色的謎底揭露以及結局介紹需要使用劇透模板。建議同時參考下ja:Wikipedia:ネタばれに注意
另外菲菇說的第一條不太合理。這些條目顯然還包含非劇透性的內容,總不能讓讀者為了免於被劇透而把這些內容也捨棄掉吧。第三條也並非完全適用,有時在作品評價部分也會劇透出重要結局。//Rafo[m] 2009年5月22日 (五) 15:33 (UTC)
支持去除所有劇透模板,這個模板除了菲菇列舉的三點去除理由之外,還影響版面的整潔和讀者閱讀的連貫性。—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5月22日 (五) 18:07 (UTC)

我認為使用{{Spoiler}}是可以接受的,簡潔的一行字提示不會對版面有多大影響,而且相信看條目的人未必多半會完全了解維基內容有劇情透露。倒是認為不應使用{{Spoiler H}},因為嚴重影響閱讀,而且對於劇透內容的保護也太超過了。我個人認為應刪去{{Spoiler H}}和{{Spoiler F}},至於{{Spoiler}}和{{Endspoiler}}則有待進一步討論,至少我暫時沒看到有必要刪除的原因。--五月病中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5月23日 (六) 09:07 (UTC)

如果不使用{{Spoiler H}},我會很自覺的連貫看下去,我還是支持用{{Spoiler H}}隱藏。—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11:07 (UTC)
可是摺疊的模板很不方便打印,在打印時啥都出不來。--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4日 (日) 05:39 (UTC)
那這個就屬於技術上的問題了,格式上還是喜歡{{Spoiler H}},沒有的話一般我會直接看下去。—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09:47 (UTC)

我支持停止使用這些模版,同時也包括其他的免責聲明模版—Ben.MQ 2009年5月24日 (日) 11:30 (UTC)

我則是支持停止使用所有隱藏條目內文的模板(不包括鍵接模板和管理用模板),一句文的提示則不反對。--五月病中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5月25日 (一) 06:28 (UTC)
(+)支持停止使用所有免責聲明。這些模板並非條目內容的一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5日 (一) 07:52 (UTC)
我覺得免責聲明應該保留,而且應該儘量使用。因為假如對一電影或者甚至對於一人物的描寫不精確的話一般不會出人命或者導致大的損害。但是在醫學問題上假如因為維基百科上的內容不精確導致病人自己誤用的話就太糟糕了,而且對於維基百科本身來說也是非常大的負新聞。因此應該在這些情況下儘量提醒用戶在使用這些信息的時候當心。--Wing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5:17 (UTC)
我想大家是指內文中的警示模板而不是條目頂頭的警示模板吧?也許為避免自我參照,將警示都放在最頂還是可以的?--五月病中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5月26日 (二) 07:43 (UTC)
我很不能同意保留醫學模版的做法。上方已經有不少人提到原因,例如是「影響版面的整潔和讀者閱讀的連貫性」,此外也與底部Wikipedia:內容聲明有相違背,因為這類模版根本不是免責的聲明,掛了模版不能取代甚至不能代表免責,反而全局的免責聲明更應該得到尊重。更甚者是對那類條目需要加入醫學模版並沒有規範,結果一大票的植物條目、生物條目也被硬加入這類模版,惟恐有人隨時把這些植物生物放進口中。掛醫學模版本身就有自我審查的意味,掛一漏萬的情況也是必然會發生的現象,如果我們只信賴這類警告模版卻不認同下方的全局免責聲明,恐怕是本末倒置的做法。—LokiTalk 2009年5月31日 (日) 03:49 (UTC)

本人支持去除劇透模板,重點在於如何把握劇情簡介,很多電影網站都可以將故事引到高潮而點到即止,但如維基很多條目如同百度一樣由頭到尾地介紹劇情,掛不掛劇透也沒有意義了。—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2:58 (UTC)

wiki是百科,不是那些網站,請注意。--220.162.230.149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1: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