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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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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0日特色列表評選入選
2015年9月23日特色列表重審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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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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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le:United_Nations_geoscheme.png此地圖投影似乎非一般常見的投影方式。--❦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30日 (日) 05:56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UN subregion World Natural Earth zhs
    World Bank region Natural Earth zhs
    公共領域地圖邊界檔來源:自然地球英語Natural Earth
    (不包括南極洲
              • 在你沒有搞清楚北美(Northern America)和北美洲(North America)的區別並作出相應修改之前,請不要移除原來的地圖,謝謝!2014年4月2日 (三) 09:18 (UTC)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原創總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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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總結的問題,主要是對一手來源資料做沒有來源的斷言。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回歸來源原文有的內容如下:

    There is no established convention for the designation of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or areas in the United Nations system. In common practice, Japan in Asia, Canad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northern America,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in Oceania, and Europe are considered "developed" regions or area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the Southern African Customs Union is also treated as a developed region and Israel as a developed country; countries emerging from the former Yugoslavia are treated as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countries of eastern Europe and of the 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 (code 172) in Europe are not included under either developed or developing regions.

    以上原文和目前條目的內容差異不小,請改正。--❦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4月12日 (六) 10:09 (UTC)[回覆]

    你先看看中文部分再做判斷,不要想當然。——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12日 (六) 11:00 (UTC)[回覆]
    文中部分幾乎完全按照英文翻譯過來的,哪裏來的原創總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12日 (六) 11:03 (UTC)[回覆]

    地圖錯誤投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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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圖明顯要投影及邊界錯誤的問題,見圖右上超出地圖邊的的部份,請改進。--❦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4月12日 (六) 10:13 (UTC)[回覆]

    這是CIA的地圖,你有疑問去跟CIA講。——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12日 (六) 11:01 (UTC)[回覆]
    是你圖再製時出了問題,不信請給連結供大家比較。--❦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5月29日 (四) 07:04 (UTC)[回覆]

    敬告某些(還是某個?)ip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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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關於世界地理分區的網頁是沒有台灣的,你加的那個聯合國網頁也只不過說明APEC組織裏面有台灣,而且還是中國台灣省,但是並沒有說明台灣處於哪個地理分區,所以與本列表也沒有關係。想當年台灣可自稱是主動退出聯合國的,現在又想拼命擠入了?其他關於兩岸的話題我想還是不要說了,免得傷和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3日 (六) 08:39 (UTC)[回覆]

    地理分區-東亞 有關係。--183.109.246.86留言2014年5月18日 (日) 16:09 (UTC)[回覆]

    那澳門還是東亞的呢,你咋不把澳門加進去?玩心眼子你找錯地方了。廿五冤魂仇得報 卅二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12:59 (UTC)[回覆]

    照這個邏輯,嚴格來說浙江也是東亞啊Wokesiet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6:03 (UTC)[回覆]
    @Hanteng誰告訴你為了方便讀者就可以列出的,經過人家聯合國允許了沒?——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02:06 (UTC)[回覆]
    這裏是維基百科,不是聯合國,若比照同樣是開放知識的單位如Natural Earth及產業標準組織Unicode還有眾多來源的內容有寫。有出處維基百科就可以加,若你覺得這樣有傷害聯合國,你可以寫信去聯合國及維基基金會問是不是可以比照聯合國官方內容來刪除WP:CENSOR有他處多方發表的來源內容。--❦研究來源 hanteng
    請回到來源來討論見此#現名「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請提供中文或英文來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12 (UTC)[回覆]

    @Erquanmen(ping 張岩11=Wokesiet 現已封禁)的確香港和澳門有加,而且本來就有,若你想刪去請給理據。--❦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11 (UTC)[回覆]

    對條目編輯的爭議(Uni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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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基百科對unicode有這樣的表述:

    「位於美國加州的Unicode組織允許任何願意支付會費的公司和個人加入,其成員包含了主要的計算機軟硬件廠商,例如奧多比系統、蘋果公司、惠普、IBM、微軟、施樂等。

    20世紀80年代末,組成Unicode組織的商業機構,和國際合作的國際標準化組織因為計算機普及和信息國際化的前提下,分別各自成立了Unicode組織[2]和ISO-10646工作小組。他們不久便發現對方的存在,大家為着相同的目的而工作,於是兩個組織便共同合作開發適用於各國語言的通用碼,而且「相當有默契地」各自發表Unicode和ISO-10646字集。雖然實際上兩者的字集編碼相同,但實質上兩者確實為兩個不同的標準。

    統一碼聯盟在1991年首次發佈了The Unicode Standard。Unicode的開發結合了國際標準化組織所制定的ISO/IEC 10646,即通用字符集。Unicode與ISO/IEC 10646在編碼的運作原理相同,但The Unicode Standard包含了更詳盡的實現信息、涵蓋了更細節的主題,諸如比特編碼(bitwise encoding)、校對以及呈現等。The Unicode Standard也枚舉了諸多的字符特性,包含了那些必須支持兩種閱讀方向的文字(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的文字閱讀方向,例如阿拉伯文是由右至左)。Unicode與ISO/IEC 10646這兩個標準在術語上的使用有些微的不同。

    在2005年,Unicode的第十萬個字符被引入成為標準之一,該字符被用於馬來亞拉姆語。」

    由此可見,Unicode的制定

    1. 並非出自聯合國及下屬組織之手
    2. 並不代表聯合國對國際或地區劃分的意見

    因此利用此來源加入的內容,與條目內容(尤其是有聯合國文件支持內容)發生衝突者,均應被視為錯誤理解。--183.27.225.4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2:49 (UTC)[回覆]

    @183.27.225.4是您對維基方針有錯誤理據,維基WP:PSTS強調要用可靠多方二手來源,勿過份仰賴一手來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43 (UTC)[回覆]

    維基百科在於知識,也不是聯合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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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基百科在於知識
    2. 維基百科在於納入有來源的內容,而不是單一機構來源的一手詮譯
    3. 此*列表*條目有必要列入台灣於東亞,主因是以資料的完整性及統計的需要列入
    4. 聯合國統計單位亦有台灣的代碼,見被刪的APEC來源內容,顯見在統計及資料管理時,聯合國亦有使用台灣做為統計單元
    5. 其他多個單位包括Unicode, en:APRICOT (conference), en:Lloyd's of London,亦在使用聯合國地理分區時,將台灣納入東亞,見en:United_Nations_geoscheme_for_Asia
    6. 所以,知識及統計的需要,有必要將台灣納回聯合國的地理分區,此重點不在於台灣現不是聯合國會員國,而是'有多方來源在使用聯合國地理分區時,把台灣列入聯合國地理分區的東亞
    7. 換句話說,在聯合國地理分區的知識來源斷言中,台灣被分類為東亞此斷言有多方來源支持,而那些來源都明白說明是使用聯合國地理分區,自然維基百科可以並且應該收入
    8. 維基百科不是聯合國的百科,是世界所有人的百科,其他可靠來源詮釋聯合國地理分區顯有納入台灣,百科條目應WP:SUBSTANTIATEWP:DUE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5月29日 (四) 07:18 (UTC)[回覆]

    說破嘴,聯合國官方也沒有列入台灣,不要再廢話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29日 (四) 08:01 (UTC)[回覆]
    @Panzer VI-II有多方二手來源在使用聯合國地理方案時有加入台灣,所以按維基百科方針可以加,你要不要指出你主張不加的維基百科方針為何?注意不能過份仰賴一手來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6:25 (UTC)[回覆]

    建議在國家代碼一節中註明只列出聯合國會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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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題。--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31日 (六) 16:06 (UTC)[回覆]

    這個不行,其中有很多不是會員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31日 (六) 16:23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若真如此,請加入中華民國(台灣)。因為名額不限於會員國的話,中華民國(台灣)就應該被列入。畢竟現在的事實是,中華民國台灣是至少目前在事實上自治,竝保持獨立。而且連海外領土都能入表,中華民國台灣為何不行?--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1日 (日) 15:19 (UTC)[回覆]
    不可能,聯合國沒加,這裏加就是原創研究。——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6月1日 (日) 15:39 (UTC)[回覆]

    「聯合國要加什麼自然有聯合國的道理,我們只要照着做就行了,其他都是超出了聯合國的範圍」這說法是犯了WP:CENSORWP:PSTS中的過份仰賴一手來源。基本上只要有已發表的�可靠來源在使用聯合國地理方案納入原沒有納入的國家/地區的話,就可以列入以提供讀者更週全的信息。--❦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36 (UTC)[回覆]

    UNSD官網有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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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SD官網有158Country or area & region codes--❦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8月29日 (六) 06:46 (UTC)[回覆]

    納回台灣158代碼放東亞的理據:

    1. UNSD官網有158
    2. 有其他多方來源將158歸於世界地理分區列表 (聯合國)中的東亞
    3. 維基百科不是聯合國UNSD單位,而是提供整合訊息,不能僅仰賴第一手一方來源
    4. 使用有其他多方來源的158算東亞的方式納回,不算是原創研究
    5. UN單位因政治因素無法公佈台灣的資料,但的確在研究方面,會有歸屬分類的另外作法,如[4],為維基讀者做為自行判斷的必要,應納回後再補上適當說明,而非刪除。--❦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8月29日 (六) 06:56 (UTC)[回覆]
    這裏是地理分區列表不是代碼列表,聯合國未對台灣的地理分區有任何表述,當然不應列入。此外,即使你提供的台灣代碼資料也顯示為「中國台灣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怎麼又不敢加上了?自己有政治企圖就不要說別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8月30日 (日) 15:25 (UTC)[回覆]
    這裏是關於聯合國地理方案分區為主的列表,有多方來源在使用聯合國地理方案時有納入台灣,按維基方針使用多方第二手來源,避免過份仰賴一手來源,當列入如[5]。--❦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22 (UTC)[回覆]

    疑為不相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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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聯合國某一份報告的地理分區內容,和此條目主題並沒有直接關連性。

    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總數和疆界亦非一成不變,主權國有分有合,「分」有冷戰末期蘇聯解體南斯拉夫解體捷克斯洛伐克天鵝絨離婚,「合」有兩德統一,聯合國對其分區亦隨之變更。<ref>Definition of major areas and regions. 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Division. 2009 [2014-04-06] (英語). </ref>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8月29日 (六) 11:24 (UTC)[回覆]

    聯合國官網上有關地理分區的描述,當然有直接關聯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8月30日 (日) 15:23 (UTC)[回覆]
    見本人討論頁,TLDR:那頁不是M.49也不是UN geoscheme是某一份關於migrants的報告,除非你要原創總結於大成,把所有聯合國發表的報告都寫入此大雜匯?--❦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10 (UTC)[回覆]

    建議改名:「聯合國世界地理分區列表」→「世界地理分區列表 (聯合國)‎ 」

    [編輯]

    聯合國世界地理分區列表」 → 「世界地理分區列表 (聯合國)‎ 」:對特色列表未經討論且未經主要貢獻者許可即隨意移動,請移回。--——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8月30日 (日) 15:20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現名「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請提供中文或英文來源,回應請集中在左列連結的一節,謝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8 (UTC)[回覆]

    建議改名:「世界地理分區列表 (聯合國)‎ 」→「聯合國地理方案」

    [編輯]

    條目沒有消歧義必要。--4Li 2015年9月1日 (二) 05:08 (UTC)[回覆]

    #拆分:聯合國地理方案--❦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6 (UTC)[回覆]

    現名「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請提供中文或英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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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名「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請提供中文或英文來源,謝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4 (UTC)[回覆]

    我想這個問題User:李4已經回答了你,我沒有必要再回答你。你要拆就拆吧,反正跟我無關,只要你不違反方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00:44 (UTC)[回覆]
    別顧左右而言他,「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提供中文或英文來源,現在這樣子命名有WP:OR及過份仰賴一手來源的問題。給來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1:30 (UTC)[回覆]
    對於你這種睜着眼睛說瞎話的人沒有必要多費唇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02:07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警告您,對事(條目來源)勿對人(上述「你這種睜着眼睛說瞎話的人」),另見[6],再說一次,請給來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2:19 (UTC)[回覆]
    [7]實質內容討論的提出,等待 蘇州宇文宙武 的回應。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7日 (一) 06:36 (UTC)[回覆]

    拆分:聯合國地理方案

    [編輯]

    由於聯合國地理方案 UN Geoscheme為特定事物且有中文及英文來源,確立其顯著性,已拆分。--❦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6日 (日) 17:06 (UTC)[回覆]

    請到互助客棧討論出結果後再大幅修改

    [編輯]

    如題。否則任何修改都是有爭議的,應該予以制止,所以我全部回退到爭議前的版本。我不想打編輯戰,但如果User:Hanteng執意要打,我只能奉陪到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13:44 (UTC) @蘇州宇文宙武在程序上首先要確認以下事實及原則[回覆]

    1. 所謂的「爭議前的版本」並非毫無爭議,隨着時間發展(特別是所從出的英文維基命名改名和新來源證據的提出),原版本內容已在現時有爭議,並非本人「製造」爭議
    2. 爭議雙方應就「新發展」和「新來源」證據實質進行討論
    3. 若爭議雙方有單方不願就「新發展」和「新來源」進行實質討論而堅持「爭議前的版本」為無爭議的版本,那麼則確立有「宣告條目所有權」的不當違反方針行為。

    換句話說,互助客棧討論若無結果不代表對「爭議前的版本」的認可,而小規模的標記和修改仍是可行的。--❦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25 (UTC)[回覆]

    來源及中立性問題

    [編輯]

    應編輯要求,請編輯前先前往互助客棧討論,謝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11:00 (UTC)[回覆]

    特色列表重審

    [編輯]

    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4Li 2015年9月9日 (三) 07:03 (UTC)[回覆]

    投票期:2015年9月9日 (三) 07:03 (UTC) 至 2015年9月23日 (三) 07:03 (UTC)

    UN geoscheme與台灣

    [編輯]

    來源分針使用於此次編輯[8],請勿馬上刪除有可靠來源內容,若有反對意見,可先加上維護模版。相關討論見User_talk:Hanteng#UN geoscheme與台灣。歡迎對來源的級數和可靠性提出疑問後再討論所支持內容的去留。--❦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26日 (六) 02:09 (UTC)[回覆]

    UN geoscheme 021 的中文翻譯

    [編輯]

    目前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條目中地理亞區M49編碼為021的地理亞區中文名寫為北美地區,但是這和最新的Unicode CLDR的不同地域/簡繁的翻譯都不一樣:

    Unicode CLDR還有其他中文地域區的不同內容見[9]。請按照可靠來源來討論,謝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26日 (六) 06:01 (UTC)[回覆]

    我不知道M49和CLDR之間是什麼關係?cldr的相關說明中沒見到有提到二者之間存在必然聯繫?另,Unicode CLDR的繁簡中文有哪些需要修改的,可以告訴我,我可以幫忙提交到下一版的更新中(cldr 29)。--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29日 (二) 03:41 (UTC)[回覆]

    由「世界地理區劃列表 (聯合國)」的命名問題所引發的一系列XX戰的討論

    [編輯]

    @Hanteng:@蘇州宇文宙武:二位在這個現在條目為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過去為世界地理分區列表 (聯合國)搞編輯戰和移動戰有段時間了,而且看起來完全沒有要達成共識的意思。在這裏開個討論,大家來討論一下條目究竟該怎麼辦吧,大打編輯戰和移動戰完全沒有任何益處,還不如在這裏把問題講清楚。--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5年9月7日 (一) 07:58 (UTC)[回覆]

    這次爭議完全是來自台灣地區的User:Hanteng一手挑起,命名問題倒是其次,核心問題是台灣地區應不應該加入到列表中。我明白台灣地區維基人有獨立於中國大陸地區的感受,但現實是聯合國就是沒有把台灣地區算進去,因為聯合國承認台灣地區是中國的一個省,包括千年發展目標分組中也沒有台灣地區。任何基於聯合國地理方案的加入了台灣地區的地理分區方案都是其他方案而非聯合國方案本身,不能因為其他方案加入了台灣地區就要在有關聯合國方案的列表中加入台灣地區,這是篡改聯合國的本意,彎曲事實,原創研究,跟條目是否依賴於一手二手資料、是誰主編的無關。所以實在抱歉,我一定會阻止台灣地區加入該列表的任何行為。也希望維基社群的所有維基人,包括台灣地區的維基人能夠以事實為依據,公正平等地處理這一糾紛。Hanteng一再掀起編輯戰,我實在沒轍了,管理員也不作為,只好求助於客棧。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13:54 (UTC)[回覆]
    再說一句,之前管理員因為我和Hanteng大打編輯戰和移動戰(其實都沒到3RR)將我們各封禁一周,為了解封後不再因為這個問題再次出現編輯戰並再次被封禁,我在封禁期間已經多次在自己的討論頁上跟Hanteng溝通過這個問題,藉此機會再次感謝User:李4在兩方之間的調節,具體內容大家都可以去我和Hanteng的討論頁看。但是沒有料到這些溝通都是徒勞的,解封後Hanteng再次掀起編輯戰,看來他根本不在乎。鑑於上次的慘痛經歷,我再次呼籲Hanteng和相關參與的人士以及所有關心這一條目列表的維基人能平心靜氣地討論並達成共識。在達成共識之前,我認為任何修改都是可能造成新的爭議的行為,應該予以制止,也請處理過我們封禁案的管理員User:Jimmy XuUser:范User:Kuailong注意,必要時候可以對條目實施全保護。本人並不想打編輯戰,但如果誰執意要打,我也只好應戰。謝謝大家!——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14:14 (UTC)[回覆]
    沒問題誰在討論有結果前自行編輯封誰。--廣雅 范 2015年9月7日 (一) 14:19 (UTC)[回覆]
    @:謝謝!既然管理員都發話了,我想User:Hanteng應該遵守吧。如果Hanteng不遵守,我想管理員應該遵守諾言實施封禁哦。反正我會遵守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14:23 (UTC)[回覆]
    討論程序上我已在該頁討論頁上說明我的立場[10],若要先有討論來延後本人的新貢獻當然可以,唯不能主張所謂的「爭議前版」無爭議的說法,因為有新的發展,維基百科不能無視新發展而固守舊版本,所以按照慣例貼上維護模版以提示讀者和編者來此討論,請尊重。--❦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33 (UTC)[回覆]
    User:蘇州宇文宙武所說「具體內容大家都可以去我和Hanteng的討論頁看。但是沒有料到這些溝通都是徒勞的,解封後Hanteng再次掀起編輯戰」不是事實,詳見以下對話[11]
    1. [12]:對於你這種睜着眼睛說瞎話的人沒有必要多費唇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7日 (一) 02:07 (UTC)
    2. [13]:@蘇州宇文宙武:,警告您,對事(條目來源)勿對人(上述「你這種睜着眼睛說瞎話的人」),另見[5],再說一次,請給來源。
    3. [14]:在Jimmy Xu討論頁本人留言:由於你封禁我倆一星期,我現在按方針(命名及來源)要求@蘇州宇文宙武:提供來源及理據,但被拒絕溝通見此[15]。請幫忙勸說。
    各位可自行判對實質溝通的問題卡在哪一方。--❦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10:02 (UTC)[回覆]
    來源與命名

    先確立一些基本事實,再次請@蘇州宇文宙武:關於現名「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請提供中文或英文來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35 (UTC)[回覆]

    命名以外的爭議

    霧島診所對現況或有誤導,在此也提醒@李4Kuailong蘇州宇文宙武Jimmy Xu:。我在此簡要說明。

    現在已經沒有移動戰的問題,我已把無爭議且有來源的條目拆分及新建出來聯合國地理方案==en:UN GeoschemeUN M.49==en:UN M.49,目前所謂的蘇州宇文宙武的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已成為無法對映其他語言版本的頁面,部份反映了其過份仰賴一手來源進行原創總結的問題。

    另外一個問題主要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刪除本人有多方二手可靠來源的貢獻,為求尊重@霧島聖:在此開啟對話的空間(但也提醒各位霧島聖 在前幾次的編輯爭議當中,是沒有一次支持本人而多數是支持蘇州宇文宙武 的立場),請霧島聖修改本討論串標題為「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的命名及來源問題」,否則我很難在此討論串下談及User:蘇州宇文宙武刪除本人有多方二手可靠來源的貢獻。--❦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9月8日 (二) 09:51 (UTC)[回覆]

    這種態度,我也不多廢話了。@:請看[16],我覺得管理員你應該遵守諾言實施封禁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8日 (二) 10:08 (UTC)[回覆]
    維護模板不算正常內容編輯。--廣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10:14 (UTC)[回覆]
    @:那麼我刪掉維護模板也不算正常內容編輯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8日 (二) 10:16 (UTC)[回覆]
    您非要這樣咬文嚼字?明知其屬於回退行為還打算繼續?--廣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10:19 (UTC)[回覆]
    @:管理員你要講理,既然喊疼在沒有任何討論頁通知的情況下掛維護模板,那麼他這種行為就屬於亂掛,我沒說錯吧?亂掛屬於破壞,我沒說錯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8日 (二) 10:22 (UTC)[回覆]
    照您這麼說所有巡查員掛維護性模板時必須通知所有相關用戶?因為此次編輯就封禁不符合任何封禁方針,恕我拒絕。--廣雅 范 2015年9月8日 (二) 10:31 (UTC)[回覆]
    @:模板上明確說明「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Hanteng沒有在討論頁說明任何相關理由就掛,不屬於亂掛?呵呵,說有人先編輯就封禁誰的是你,現在你又說不算「正常內容編輯」,又說這樣就封禁不符合方針,那麼你之前說的等於廢話,就是這樣Hanteng才肆無忌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8日 (二) 10:37 (UTC)[回覆]
    @:那麼我請管理員全保護該條目([17])總可以了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8日 (二) 10:41 (UTC)[回覆]
    「喊疼」這個稱呼似乎是對hanteng的人身攻擊No1lovesu留言2015年9月8日 (二) 11:02 (UTC)[回覆]

    「关于[[台湾问题]],联合国认为[[台湾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578985s留言2015年9月19日 (六) 15:19 (UTC)[回覆]

    (:)回應西撒哈拉有被聯合國認為是政治實體嗎?顯然台灣不是特例?--葉又嘉留言2016年1月12日 (二) 03:40 (UTC)[回覆]

    只要你不能窮盡所有爭議地區,你就不能只加入台灣,要麼都加,要麼都不加,但要有來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2日 (二) 03:44 (UTC)[回覆]

    (:)回應,已經加入所有有來源的爭議地區,有西撒哈拉、巴勒斯坦、台灣等,都有來源啊,其他沒來源的無法加啊--葉又嘉留言2016年1月12日 (二) 04:05 (UTC)[回覆]

    你確定是所有麼?台灣的來源在哪裏?聯合國的一手來源有台灣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2日 (二) 04:13 (UTC)[回覆]

    (:)回應 有二手來源啊,目前找到這些,能找到其他的再加入--葉又嘉留言2016年1月12日 (二) 09:11 (UTC)[回覆]

    明明知道聯合國一首材料不加台灣的原因,卻死撐着拿與一首來源相悖的二手來源充數,就是要加入台灣。為什麼就不願面對現實呢?這也算是台灣人的骨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2日 (二) 09:16 (UTC)[回覆]
    請各位注意維基基石方針WP:PSTS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亦被分別稱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獻。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引用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
    所以維基百科內容不能依賴一手來源,如上面@蘇州宇文宙武做出的錯誤示範,應該仰賴「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蘇州宇文宙武 可以做的是,去找出同樣的是「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來補充觀點。
    至於「一手材料」(在維基基石方針下應該稱為一次文獻),方針有言「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
    而目前的一次文獻中,不但有UN M49的文件,亦有Unicode CLDR M49文件,這兩個在維基百科來看,都是一手來源,而搞計算機/電腦科學的都知道後者的重要性不亞於聯合國文件,所以按顯著性,這兩來源都重要都應該被描述,而本人將出版的二次文獻,則總結了這兩個一手來源,當然維基百科可以以我將出版的二次文獻為參考來源。
    至於是否有其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歡迎各位維基編者找尋提供以補充,一切都可以按方針及來源說話,我也相當鼓勵 蘇州宇文宙武 去有審查的學術期刊發表文章,再回頭貢獻其研究成果。維基方針很清楚的說明原創研究和總結不得在維基百科的編輯過程中出現,但在有審查的學術期刊發表後,自然就可以和維基方針並按WP:比重寫入相對應的條目。
    至於 蘇州宇文宙武 是否瞭解方針,是否遊戲維基規則,就留給各位看官做評斷。--❦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10:54 (UTC)[回覆]

    or 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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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6年1月#聯合國地理區劃的來源?的討論。--❦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8:26 (UTC)[回覆]

    又想打編輯戰?我奉陪到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1日 (一) 09:39 (UTC)[回覆]
    我不想跟你打戰,我要的是「有效二手來源」,你給一個聯合國系統下的關於migration的報告頁是不足的,有以偏概全的一手來源,並沒有辦法以該單一來源總結所有聯合國的相關地理分組實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10:21 (UTC)[回覆]

    編輯戰又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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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大家都去客棧討論行嗎?--4Li 2016年1月12日 (二) 05:13 (UTC)[回覆]
    現在是2016年1月16日,上一次編輯戰的時間是1月12日。根據新的輪展次序,此條目本應在今天登上首頁特色列表欄目,但由於新近發生過編輯戰,我暫緩了這次輪展,如果從1月12日後兩周內(至1月26日止)沒有再度出現編輯戰,我會將之放在首頁特色列表欄展示。請各方設法解決爭議。避免條目進入全保護之類狀態。--7留言2016年1月15日 (五) 16:27 (UTC)[回覆]

    聯合國地理區劃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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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本人按可靠來源創造的聯合國地理分組遭可笑理由提刪,所以在此對於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條目先不提刪,僅對來源是否充足且是否符合維基方針提出討論並要求主編提供來源。

    1. 請問「聯合國地理區劃」一詞做為知識概念是否有明確無模糊的有效中文或英文來源,請明確提供來源及相對映的名詞全稱簡稱及定義/說明。
    2. 請問「聯合國地理區劃」指的是哪一種還是很多種區劃方式?
    3. 若「聯合國地理區劃」有不只一種區劃方式,那麼現在的列表條目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是否有以偏概全的誤導之嫌?

    若主編在一段時間內提不出具體且有效的二手總結來源,那麼該列表條目為主編的原創總結,是原創研究,不應存在於維基百科全書內,請主編將其原創研究經維基百科以外的學術期刊經同儕審查後再思回頭共獻維基百科內容,以符合方針要求。--❦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0日 (日) 08:12 (UTC)[回覆]

    當初在改名的時候說得很清楚了,你裝作看不到我也沒辦法,但我拒絕回答重複的問題。整個討論就你一個人在嚷嚷,我想如果台灣列在裏面你是不是就不嚷嚷了呢?PS:留洋博士還寫錯別字哦。——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1日 (一) 02:13 (UTC)[回覆]
    見共同作者的論文第64頁,廖漢騰; 陳舜伶、鄧東坡. 國家代碼、分類及名稱的國際標準:比較聯合國M.49和萬國碼聯盟通用區域資料庫CLDR. Public Governance Quarterly 國土及公共治理季刊. 12月, 3 (4): 61–71. 
    「儘管有M.49 文件,聯合國主要機關及聯合國系統並無單一的地理區劃或區域分組方法,聯合國各機構及其委託的各研究報告,各有其依統計、研究、組織等需要有不同的分組實踐,如以下所舉例的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統計司、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 及世界旅遊組織UNWTO。(一)大陸(洲)分組、... (二)地理分組... (三)指標分組...」
    所以,這裏的討論和台灣是否在列表當中無關,勿偷換概念,就目前已發表的來源內容來說,也可以經讀者常識性檢查判斷的事實是「...聯合國主要機關及聯合國系統並無單一的地理區劃或區域分組方法,...」,這個斷言你有其他否決的來源內容嗎?若照你現在的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內容,則是明白誤導有一個特定的聯合國地理區劃,但事實和可靠來源內容都證明並非如此。
    該文更進一步說明各種分組的理據,如大陸(洲)分組、地理分組和指標分組。做為一個讀者和研究者可以用並參考的資訊來說,這種按性質總結出來的歸類方式就是一種知識,提綱地說明和種分組的實踐和差異。
    以上按實質內容回答您,至於「聯合國地理區劃」來源,若您未能提供直接有效二手來源,本人將會添加原創研究模版,先求其他編輯協助提供來源。(換句話說,你不屑或懶得跟我說是你的選擇,但你拒絕在這個Wikipedia:互助客棧中,為其他旁觀者或新手對本人合理問題提供答案,則是一個有失維基協作精神的作法,實不可取。)--❦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7:02 (UTC)[回覆]
    算了吧,拿自己的文章做參考,要不要點臉啊?不好意思,跟你我協作不來,再說維基條目基本上都是個人完成的,少拿協作當藉口。你若還是堅持動那個列表,那結果就像上次那樣,你被封禁三個月,這次應該會更長,你自己看着辦吧,我不會再就這個問題與你多費唇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1日 (一) 08:11 (UTC)[回覆]
    請各位注意維基基石方針WP:PSTS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亦被分別稱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獻。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引用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
    以及WP:自我引用
    本方針並不禁止那些擁有專業知識的編者將他們的知識加入維基百科,但它禁止編者在添加個人知識時卻不列明他們的來源。如果編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發表過他的研究成果,這名編者應在遵守中立方針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添加他們的研究,並列明來源。參見利益衝突指引
    所以你目前於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的原創總結是不符合方針因為犯了「添加個人知識時卻不列明他們的來源」的問題,我於聯合國地理分組則是符合方針「曾在可靠出版物上發表過他的研究成果,這名編者應在遵守中立方針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添加他們的研究,並列明來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8:23 (UTC)[回覆]

    由於本人經匿名同儕評審的論文《國家代碼、分類及名稱的國際標準:比較聯合國M.49和萬國聯盟通用區域資料庫CLDR》即將刊出,請注意以下內容以改進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條目的原創研究問題。簡單摘要相關內容如下(待有明確頁碼時會補上):

    儘管有M.49文件,聯合國主要機關及聯合國系統並無單一的地理區劃或區域分組方法,聯合國各機構及其委託的各研究報告,各有其依統計、研究、組織等需要有不同的分組實踐,如以下所舉例的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統計司、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及世界旅遊組織UNWTO。

    這樣按UN M.49文件所進行的大陸(洲)相關分組,在中文文獻中被稱為「聯合國地理方案」(江艾恩、吳俊毅,2014)或「聯合國地圖」(陳宜幸,2009)。

    以M.49文件為基礎,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2009年人類發展報告》中則採取了6個大陸(洲)分組,將原來的美洲拆成「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和「北美洲」(UNDP 2009)。

    和聯合國地理方案的大陸(洲)分組有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區域局亦有其使用的地理分組共6組:阿拉伯國家、東亞和太平洋地區、歐洲和中亞、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南亞、撒哈拉以南非洲(UNDP 2014)。

    同樣以M.49文件為基礎,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2014年》的報告中的區域分組則有10組,包括發達地區(臺灣或譯為已開發地區,此為報告中文用語)、...

    世界旅遊組織的地理分組(UNWTO regions)則是先粗分為5大組:歐洲、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美洲、非洲及中東;

    以上內容明顯指出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條目的侷限性和選擇性,有原創研究只選擇特定的分組方式來說這就是「聯合國地理區劃」,但實際上如本人拙作所說的「聯合國主要機關及聯合國系統並無單一的地理區劃或區域分組方法」(粗體為此處說明強調使用)。

    關於台灣的編碼及分組,本人拙作亦有以下內容:

    目前臺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因此在許多國際資料集裏,臺灣的資料很有可能因國碼不存在而缺席。儘管如此,上述提及的許多國家代碼、名稱及分類的應用上,臺灣並非完全缺席。

    首先M.49文件官方版本(UNSD 2013)雖沒有列出臺灣,但萬國碼聯盟官網釋出的「地域涵括表(UN M.49)」)(Unicode 2015a)則有臺灣。

    就聯合國及其週邊組織的相關報告而言,也未必全然排除臺灣的資料。比方國際貨幣基金IMF《世界經濟展望》資料庫,不同於聯合國官方資料入門網站UNdata沒有系統性收錄臺灣資料,就有收錄國碼為TWN的臺灣系列資料。而在國家分類上,臺灣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歸在「發達經濟體」一類。雖然臺灣並未系統性的納入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人類發展等報告,但在世界旅遊組織的《亞洲旅遊趨勢》中,系統性地被納入分析並以Taiwan (pr. of China)的英文名出現於報告中(UNWTO 2015b)。

    以上內容則支撐了,若要在維基百科有關於聯合國組織及系統的編碼的地域分組的多方二手來源總結的話,移除台灣的內容是不符合維基方針的。

    按以上內容,說明了現在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內容是按一手來源原創研究的,理由是(1)聯合國地理區劃 這個名詞或說法並沒有二手第三方可靠來源,而 這 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僅是選擇特定報告或組織的地域區劃,並不能代表或總結聯合國或聯合國系統的所有區劃實踐及方法,會有誤導讀者之嫌。個人主張該列表條目應該拆分,回歸單純「聯合國各機構及其委託的各研究報告,各有其依統計、研究、組織等需要有不同的分組實踐」的列表描述。

    至於台灣是否應該於UN M.49列出,按維基方針,應以第二手而非第一手來源為主,我個人拙作算是第二手來源,而「M.49文件官方版本(UNSD 2013)雖沒有列出臺灣,但萬國碼聯盟官網釋出的「地域涵括表(UN M.49)」)(Unicode 2015a)則有臺灣」,按方針則應該列出並說明哪一個第一手來源無,但哪一個第一手來源有。--❦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13:35 (UTC)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13:35 (UTC)[回覆]

    首先,我不認為廖博士引用自己的文章來編寫條目是一個好方法,這樣形同兜售個人觀點,連避嫌都做不到,恕我無法接受;其次,作為區區一篇論文,能有多大的說服力,也是很可疑的;第三,IMF和世界銀行一樣,只是聯合國的夥伴機構,但是組織形式與聯合國系統完全不同(以出資多少劃定權力大小而非一國一票),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聯合國機構,它們的方案顯然不屬於聯合國方案;最後,既然承認聯合國方案里沒有台灣,那又有啥好說的?寫論文都最好要有第一手材料呢,連第一手材料都不遵守,那是學術的態度麼?我是不會同意廖博士的意見的,廖博士也不要再因此打擾我,@我也沒用,不如請其他人來討論一下。如果沒有其他新意,恕我不再回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12月29日 (二) 13:57 (UTC)[回覆]
    PS:年關將至,在下瑣事繁多,沒有太多時間上維基,想必廖博士也是如此。不如過完年我們再計較,如何?只是個建議,聽不聽隨你。——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12月29日 (二) 14:03 (UTC)[回覆]
    請各位注意維基基石方針WP:PSTS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亦被分別稱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獻。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引用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
    所以維基百科內容不能依賴一手來源,如上面@蘇州宇文宙武:做出的錯誤示範,應該仰賴「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蘇州宇文宙武 可以做的是,去找出同樣的是「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來補充觀點。
    至於「一手材料」(在維基基石方針下應該稱為一次文獻),方針有言「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
    而目前的一次文獻中,不但有UN M49的文件,亦有Unicode CLDR M49文件,這兩個在維基百科來看,都是一手來源,而搞計算機/電腦科學的都知道後者的重要性不亞於聯合國文件,所以按顯著性,這兩來源都重要都應該被描述,而本人將出版的二次文獻,則總結了這兩個一手來源,當然維基百科可以以我將出版的二次文獻為參考來源。
    至於是否有其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歡迎各位維基編者找尋提供以補充,一切都可以按方針及來源說話,我也相當鼓勵 蘇州宇文宙武 去有審查的學術期刊發表文章,再回頭貢獻其研究成果。維基方針很清楚的說明原創研究和總結不得在維基百科的編輯過程中出現,但在有審查的學術期刊發表後,自然就可以和維基方針並按WP:比重寫入相對應的條目。
    至於 蘇州宇文宙武 是否瞭解方針,是否遊戲維基規則,就留給各位看官做評斷。--❦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2:03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新年已過,你對維基百科處理一手來源的方針是否有適當的理解和掌握了呢?--❦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7日 (四) 05:42 (UTC) [回覆]
    我不知道留洋博士過不過春節,反正我是中國人,是一定要過春節的,留洋博士就不知道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0日 (日) 06:04 (UTC)[回覆]
    請別轉移話題,蘇州宇文宙武∈留洋碩士,請問您對維基百科處理一手來源的方針是否有適當的理解和掌握了呢?--❦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0日 (日) 08:39 (UTC)[回覆]
    一手來源不能過份仰賴

    {{primarysources}}模版的存在就是要執行維基基石方針WP:PSTS,舉這個條目為例部黨委國外工作局,不能只靠官網來支撐此條目,否則有過份仰賴一手來源甚至宣傳的大問題,所以修改補充二手來源如此[18]。---❦研究來源 hante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2:36 (UTC)[回覆]

    你有論文又怎樣?上次蘇州拿出來的論文不也被打臉了嗎?--4Li 2015年12月30日 (三) 19:44 (UTC)[回覆]
    @李4:請明說「上次蘇州拿出來的論文不也被打臉了嗎?」中的「上次」、「拿出來的論文」、「被打臉」分別所指為何,勿模稜兩可--❦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日 (五) 13:51 (UTC)[回覆]
    博士忘了去年暑假幹啥了?--4Li 2016年1月1日 (五) 22:37 (UTC)[回覆]
    @李4:請具體回「上次」、「蘇州拿出來的論文」、「被打臉」先,別東扯西扯不知所云。--❦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3日 (日) 11:44 (UTC)[回覆]
    咦,博士自己都忘了,那在下就更不記得了。--4Li 2016年1月4日 (一) 00:40 (UTC)[回覆]
    這和記憶無關,這裏是你在搞含沙影射,我要求你說明白,你未能be specific,兩者相較之下只見你的討論動機和貢獻有問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5日 (二) 04:41 (UTC)[回覆]

    開這節的人之所以貼出自己發佈的文章希望他人閱讀參考修改條目就是為了避免引用自己的問題吧。——C933103(留言) 2016年1月4日 (一) 17:10 (UTC)[回覆]

    @C933103:不用拐彎,我知道方針有Wikipedia:自我引用一節,全抄如下:

    本方針並不禁止那些擁有專業知識的編者將他們的知識加入維基百科,但它禁止編者在添加個人知識時卻不列明他們的來源。如果編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發表過他的研究成果,這名編者應在遵守中立方針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添加他們的研究,並列明來源。參見利益衝突指引

    所以,我在此開節:
    1. 符合方針:做為一個「擁有專業知識的編者將他們的知識加入維基百科」並「在遵守中立方針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添加他們的研究」
    2. 增加中立性:如我前述,此再述「至於是否有其他「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歡迎各位維基編者找尋提供以補充,一切都可以按方針及來源說話,
    3. 鼓勵持不同意見的編者 蘇州宇文宙武 以已發表的來源來貢獻其原創研究成果:如我前述,此再述「我也相當鼓勵 蘇州宇文宙武 去有審查的學術期刊發表文章,再回頭貢:獻其研究成果。」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5日 (二) 04:46 (UTC)[回覆]

    非原創研究的新條目,非列表

    按已出版的二手可靠來源,新建條目為聯合國地理分組,供參考。--❦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9日 (六) 09:25 (UTC)[回覆]

    拆分建議

    若蘇州原創的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沒有可靠來源列出所有聯合國系統的各種地理區劃,或地理分組,建議拆分成以下:

    等等,否則若真的要全部整合,還蠻花心力的還不一定全,若不拆分,則會有誤導讀者之嫌,以為聯合國地理分組有一個特定的或甚至是統一的作法,這樣當讀者看到不同的分組法或分組結果時,就會混淆。--❦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9日 (六) 09:33 (UTC)[回覆]

    世界旅遊組織是聯合國專門機構不假,但其成員國沒有覆蓋全部聯合國成員國。這裏指的聯合國是指聯合國的核心系統(下屬機構),不包括專門機構,而我所創建的列表在所有聯合國核心系統中適用(專門機構的地理分組法並不適用於所有聯合國成員國),比如千年發展目標是所有聯合國成員國共同制定且實施的,負責該計劃的不僅僅是一個聯合國下屬機構,也就是具有在聯合國系統中的普遍意義。所以留洋博士不必一一列出所有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地理分區,沒有意義。其實留洋博士為何省略核心問題不談呢?留洋博士身為台灣人,不願見到台灣被「遺漏」,就千方百計要把台灣加入進去,可惜的是台灣被聯合國承認為中國的一部分,沒有必要列出,所以留洋博士才想方設法找出其他來源證明台灣在裏面,可惜其他來源不可能推翻第一手來源,這才是核心問題。在可見的將來,這一情況不會改變,所以我奉勸留洋博士及早收手,不要做無用功,若再因此掀起編輯戰,我必奉陪到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0日 (日) 06:04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請問您說的「可惜其他來源不可能推翻第一手來源」的方針理據在哪哩?維基百科強調的是根據多方獨立二級文獻,若一個政府有一個一級來源說該政府是全世界最強大的政府,那麼是否按您蘇大大的個人方針「可惜其他來源不可能推翻第一手來源」,就沒有人能推翻此斷言了嗎?看來您對維基的方針理解還待加強,請加油。--❦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0日 (日) 08:03 (UTC)[回覆]
    補上頁碼

    如前所述,此論文的引用資料補上頁碼:廖漢騰; 陳舜伶、鄧東坡. 國家代碼、分類及名稱的國際標準:比較聯合國M.49和萬國碼聯盟通用區域資料庫CLDR. Public Governance Quarterly 國土及公共治理季刊. 12月, 3 (4): 61–71.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1日 (一) 08:30 (UTC)[回覆]

    聯合國地理分區

    [編輯]

    為求多元地反映文獻現實,本人創了一消岐義頁聯合國地理分區,其中列出目前中文維基空間有的有關聯合國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的實踐,方便讀者找到想找的,歡迎各位再補充加入。

    另外注意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的開頭第一句:

    「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
    

    是否恰當?特別很明顯用於統計的聯合國地理方案聯合國從事區域任務分出的五大區是類別和內容都不一樣的,而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又只有部份內容,這顯然有以偏概全誤導讀者的問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17 (UTC)[回覆]

    你可以歇歇了,整個話題就你一個人在那裏嚷嚷。再說為了聯合國職位分配的非正式方式和聯合國的正式地理區劃能一樣麼?連名字都不一樣,怎麼能是一樣的。為了這個一再開標題,你也真是無聊啊,可以算作為闡明觀點而擾亂維基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2日 (二) 09:22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請你首先注意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的「對事不對人」原則。請您回答上述關於條目內容的問題,你寫的「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是否恰當的反映眾多第一手及第二手來源的內容,還是您個人片面的、未經同儕期刊審查的原創總結?--❦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38 (UTC)[回覆]
    正式的地理區分

    聯合國正式文件中的的地理區分,至少含有聯合國辦事範圍五大區聯合國地理方案,而聯合國地理分組的實踐則種類更多,包括千年發展目標世界旅遊組織等等的不同分組。

    若硬要區分正式或非正式,首先的問題就是誰定義?

    目前條目的編輯現實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僅含聯合國地理方案千年發展目標,後者只是聯合國某個階級任務(MDG)報告的地理分組,現在早已經進展到可持續發展目標(SDG),本人去年才去曼谷開過一個相關的專家會議。

    聯合國辦事範圍五大區絕對是正式的沒問題,但郤被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排除在外了,而那條目又宣稱「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說的比聯合國官網還滿,注意聯合國地理方案的官方文件UN_M.49的口吻絕對不是說「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而是非常準確的說"This site presents a list of the names of countries or areas in alphabetical order, three-digit numerical codes used for statistical processing purposes by the Statistics Divi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and three-digit alphabetical codes assigned by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其特定單位、特定用途,絕對不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的「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

    這很清楚: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有誤導讀者的問題。聯合國系統有諸多正式報告及地理分組實踐,為求知識的準確度和廣度,請考慮提供維基讀者明確且易區分的各種頁面空間,謝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10:04 (UTC)[回覆]

    (!)意見--中華民國雖然在1971年退出了聯合國,但在下其實一直關心聯合國議題動態,對於這一系列條目也感到很好奇。樂見透過兩位討論,讓社群多認識聯合國。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1月12日 (二) 11:22 (UTC)[回覆]

    支持針對編輯上的分歧發起理性討論,徵求社群意見。反對把這種行為稱作「擾亂」、「無聊」。這種討論時常出現是件好事,表現了維基社群是活躍的,但可惜總是離不開「你死我活」這種爭對錯的局面,因為總有一方認為對方的質疑是對其個人的攻擊和偏見。希望社群對所有用戶的背景一視同仁,只看其是否用可查證的文獻說話,誰的觀點更有道理就會即刻見分曉。如果沒有發生編輯戰,又沒有新的論據反駁,這次討論應該也差不多了吧。另外,一個爭議請只開一個討論段落,可分副段落,而不是開多個段落影響排版。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6年1月12日 (二) 15:0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