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泰 (官员)
外观
苏泰(?—?),江南省江阴县[1]籍,元和县人[2]。人,中国清朝官员。
以贡生捐纳知县[2]。后任吉州直隶州知州[3]。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任山西应州知州[4]。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任福建建宁府知府[4]。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他奉旨担任台湾知府并兼署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为台湾清治时期这阶段的地方统治者。1782年-1783年台湾彰化嘉义台北发生漳泉械斗,治事无方的他被福建巡抚杨魁与来台平乱的黄仕简参革,境孥交刑部治罪。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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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万绵前 |
台湾府知府 1781年上任 |
继任: 刘亨基(代) |
前任: 俞成 |
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 1781年上任 |
继任: 穆和蔺 |
前任: 景昌 |
福州府知府 乾隆四十七年-四十八年 (1782-1783年) |
继任: 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