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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泰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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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泰(?—?),江南省江阴县[1]籍,元和县[2]。人,中国清朝官员。

贡生捐纳知县[2]。后任吉州直隶州知州[3]。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任山西应州知州[4]。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任福建建宁府知府[4]。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他奉旨担任台湾知府并兼署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为台湾清治时期这阶段的地方统治者。1782年-1783年台湾彰化嘉义台北发生漳泉械斗,治事无方的他被福建巡抚杨魁与来台平乱的黄仕简参革,境孥交刑部治罪。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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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纂福建通志·台湾府》万绵前,浙江仁和监生,四十三年任。苏泰,江南江阴人,四十六年任。王右弼,山东齐东贡生,四十八年任。
  2. ^ 2.0 2.1 台湾采访册·台湾道宪》苏泰 江苏常州府江阴县籍、苏州府元和县人,贡生捐纳知县,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护任,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3.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20册,180
  4. ^ 4.0 4.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2册,2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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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万绵前
台湾府知府
1781年上任
继任:
刘亨基(代)
前任:
俞成
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
1781年上任
继任:
穆和蔺
前任:
景昌
福州府知府
乾隆四十七年-四十八年
(1782-1783年)
继任:
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