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讨论:林彪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Former good article林彪曾属优良条目,但已撤销资格。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销资格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而重新符合标准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新条目推荐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10年1月1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12年3月15日优良条目重审维持
2015年8月19日优良条目重审撤销
新条目推荐 本条目曾于2009年11月7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新条目推荐的题目为:
    当前状态:已撤销的优良条目
    基础条目 林彪属于维基百科人物主题军事领导人、革命分子及活跃分子类的基础条目第五级
    条目“林彪”已被列为人物中文领域基础条目之一。请参见中文领域基础条目以了解详情。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传记专题 (获评乙级中重要度
    这个条目属于传记专题的一部分,用于整理和撰写维基百科中的人物条目。欢迎任何感兴趣的参与者加入这个专题参与讨论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中国专题 (获评乙级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中国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中国领域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高重要度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湖北专题 (获评乙级极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湖北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湖北领域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极高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极高重要度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军事专题 (获评乙级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军事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军事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高重要度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历史专题 (获评乙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历史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历史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政治专题 (获评乙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政治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政治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重要功臣

    [编辑]

    反向思维一下,想想要是他在国军那一边的话对红军有多大的威胁。---- (留言) 2009年10月14日 (三) 08:59 (UTC)[回复]

    你们这些无来源摊贩通通不准在主条目摆摊

    [编辑]
    • 有评论认为,林彪出逃事件的根源在于:林彪和他的老部下们对文化大革命不满,并在庐山会议上发出怨言,对张春桥等人进行抨击;毛泽东反击后,林彪拒绝做自我批评而使事态恶化。在毛泽东到南方视察期间,他和各地军政领导人通气表现出对林彪的不信任,并且突然回到北京;之后,林立果、叶群认为毛泽东可能会采取行动,故而匆忙决定出走,并欺骗林彪登上飞机,踏上不归之路。
    • 值得注意的是,1980年审判林彪四人帮时,中共竟把张春桥的政敌陈伯达划归四人帮集团。有人认为[谁?]这恰恰反映了中共有意回避毛泽东对陈伯达的排挤和对林彪的打压导致林彪惊恐之下被迫逃走的事实。

    从1962年到“文革”开始,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由于建设国家根本理念的不同,分歧逐渐变得不可调和,而这时的林彪则始终保持与毛泽东的立场一致。

      • 由于林彪地位过高,死亡消息及之后的180度转变的批判林彪宣传极大的震撼了中国各阶层,使一些狂热的人们反思文化大革命、反思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

    林彪之死也直接制造了邓小平复出政坛的机会。

      • “最能说明这第三种情况下作战的是辽西大会战。廖耀湘兵团被堵在黑山下,寸步难进,调头就跑。而这时的4野对其除一部拦头,其余各纵迂回穿插,猛追猛打,形成全方位滚筒式交叉。当时,战场上向林彪汇报纵队找不到师、师找不到团,有的指挥员有些焦急,而林彪却说了这样一句话:“找到廖耀湘就行!”结果10多万国民党精兵被秋风扫落叶般消灭。若是调整部署,理顺组织,按常规打,廖耀湘就可能跑掉。如果跑回沈阳,20多万大军固守,解放沈阳就难多了。”

    这表明,林彪建军的战略意识是很超前的,在海湾战争后,解放军高层才真正意识到“高科技战争”的威力,科索沃战争后才真正意识到现代战争形式的转换,才强调科技建军,特别是空军、海军


    关于陈伯达《我向党和特别法庭的交代》

    [编辑]

    下文是我准备放的,但看到最后一句使我非常怀疑是不是编的,那时候的人这么谨慎,林更甚,电话还可能有监听,虽然说有保密电话,但陈又不是林的心腹,陈是毛的人,林会这样说话吗,当然也不能说就是假的。所以放此,也防以后有人乱放,有定论再放吧。这类杂志来源也让人不放心,见姚文元条目杂志说的回忆录。

    据异议色彩颇浓的《动向》杂志描述陈伯达说:“1966年4月初,在林彪家,总理也在。林问总理:‘这场政治风暴要烧到哪一级?’总理说:‘局势还不明朗。彭、罗、陆、杨的问题,还是人民内部问题,批判从严,处理从宽。’林讲了他对主席的理解,说:‘一场斗争是对准刘、邓,还要烧一下总理。’总理听后说:‘要相信党中央,要接受考验。’,接着又不断地说:‘斗争、斗争,哪一天能少些斗争!’” 《动向》杂志,2005年1月号。摘录部分声称为陈伯达《我向党和特别法庭的交代》1980年4月提交材料。

    陈伯达《我向党和特别法庭的交代》中写道:“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后,1969年4月30日,主席请了总理、林彪、康生、谢富治和我,讨论文化大革命还要进行多久。总理讲了经济停滞、社会无政府主义、大批干部被打倒等问题。主席听著,有时用铅笔记著。林彪讲:同意总理意见。要发展经济,发展国防,整肃社会派别、山头。……林彪给我打了电话,表示理解总理善意,顾全大局;但又表示:主席听不得一点不同意见,比斯大林更专制,国家会有灾难降临。””

    -- (留言) 2009年11月3日 (二) 19:53 (UTC)[回复]

    在线读书

    [编辑]

    条目中增加些博客或论坛的网址,非表示来源,只是用于在线读书方便用户对证、延伸阅读全文。-- (留言) 2009年11月12日 (四) 20:02 (UTC)[回复]

    为评价两极的死人涂粉化妆

    [编辑]

    林彪是评价两极的人物,长春围城三个月,老百姓死了多少人?罗瑞卿贺龙是怎么死的?叛国叛党出逃的人物怎么成了英雄?打赢内战的大功臣坐飞机出逃摔死岂不是自作孽的报应?-Esun1 (留言) 2010年1月18日 (一) 06:10 (UTC)[回复]

    • 如果“英雄”二字是您阅读本文章得出的,并对这种感觉表示不舒服,请去修改并增加符合您观点的可靠来源。这里不是政治论坛,请不要在这里毫无建设性地发牢骚。——Zzyy100100 (留言) 2010年1月18日 (一) 19:31 (UTC)[回复]
      • 在下早先的修改被用户:Sinai未经讨论即删除了。所以来讨论页发表一下。如果您遇到毫无讨论的删除行为,您是否也会毫无建设性地发牢骚?-Esun1 (留言) 2010年1月19日 (二) 07:52 (UTC)[回复]
      • (:)回应,阁下进来维基也比我早得多,这种这么重要的编辑没问题[1]?阁下有疑问难道没看条目中主条目的如罗瑞卿事件贺龙事件?难道没看最后邓指示,就贸贸然直接信息“登顶”上最重要的引言?关于长春围城反共派的报道比老共还不客观,《雪白血红》中大量国军在围困中对百姓的的罪行,做为次要责任的国军这些文章有没有写?国军早年就历次对中共中央苏区等经济封锁,共军是吃的和百姓一样,郑国洞满口仁德,他吃的是什么,还养只贵族猫(当时牲畜早被抓吃光),阁下下本被攻击者最多引用的《雪白血红》看看原文长春的两章就知道了。
    还有缺来源、断章取义、“把长春变成死城”及后句号被篡改成感叹号问题、主射杀等,以善意推断我推断阁下是想做好事或只是复制粘贴。贴政治性的本来就应该谨慎,尤其是重要部分,如果像一些反共人士见到反共的一句话就两眼发亮直接向上贴(老共有不真实不客观不代表反共就是真实客观,尤其在台湾和米国反共可是能有利益可图的),反驳的资料视而不见或故意不去寻找这样出来的信息是不客观的,不客观也只会增加维基在大陆被封,是害维基。望阁下多多考虑-- (留言) 2010年1月19日 (二) 19:28 (UTC)[回复]
    • 反共思想本身无害,您的热情我也很欣赏,但经过几次的交流我个人感觉:虽然您在维基上熏染的时间比我长,年龄也应该很大,但思想和行为相对幼稚,编写且不论中立性,有时尚没有维基化,非百科语气只是在宣泄自己的观点,还望加强学习。——Zzyy100100 (留言) 2010年1月20日 (三) 04:40 (UTC)[回复]
    • 林彪是文革中的第二号头目,不好把全部坏事都推给老毛与四人帮吧?贺龙人都死了,平反只是作给活人看的,这笔账还是要算的。军事天才仗打完了还是要作人,作过的事难道找个借口就可以搪塞过去了?认为林彪是魔鬼的恐怕不只是老蒋与长春的平民哦。-Esun1 (留言) 2010年1月20日 (三) 08:41 (UTC)[回复]
    • 二号人物是毛推上去的这已经很清楚的。对于认识一个人,阁下对政治和人性还需深入了解,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现实中思想上“单细胞生物”的人很少,文学作品里很多。-- (留言) 2010年1月20日 (三) 09:06 (UTC)[回复]
    • 您搜集的资料不错,观点似乎也与官方样板不同,不过似乎并非完全客观。第一 林彪怎么死的应该在第一段交代一下,毕竟值得一提。第二 至于文化大革命,参见以下条目:黄永胜在维基百科中的普遍评价是“文化大革命”时和林彪一起迫害许多开国元勋,李作鹏在林彪的庇护下亲自扳倒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成为海军的最高负责人,还试图打倒叶剑英、苏振华等军队中的元老。贺龙对文革所持态度比较暧昧,又与罗瑞卿时有唱和,犯了林彪之大忌,林欲除之而后快;而毛急需林彪对文革的支持,遂同意以罗瑞卿、贺龙,来换取林彪的支持。但林彪对贺龙的手段过于残忍,是毛始料未及的。第三 林彪不见得恨虎冈纵队司令部勤务员或是第一支队部的炊事员,枪毙的原因是为爱民的纪律。林彪也不见得恨长春的百姓,他自己却下令断了20万百姓的生路,只为了拿下长春。勤务员、炊事员拿了鸡毛就残忍的枪毙,自己断了20万百姓的生路的战争罪行却是未见检讨。-Esun1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08:06 (UTC)[回复]
    • 谢谢。那是没有材料支持的原创研究,其实“林彪集团”除了林彪和他老婆,其他人全部受毛直接指挥,毛下令林的部下执行他打倒人的命令,这样可以借林的军事威信控制军队。长春的材料还过少,如当时东北局开的会是怎样的,还别忘了对政事东北还有罗荣桓陈云等高层,毛按公开的材料似乎与长春之事没什么关系。
    枪毙的事只有陈毅揭发的那些十来个字,我们也判断不了对不对。关于林死之后的揭发可以这样看,除了这次以外就没有了,因为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有一定会被揭发,否则你就是和他有“关系”,做为谋杀毛的对立面的人,一个人大半辈子只能被揭发这些事这人厉害不厉害,还有居然没有为他服务的人能揭发他在生活中有问题(吃喝玩乐)。
    死的可以加,不过林的后段被毛利用基于保护维基可能不放上去好点,因为如果上维基首页引言的文字会上(这条目以后会达到特色条目)....吓人,阁下基于保护维基考虑考虑 [ ] 2010年1月23日 (六) 11:27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

    [编辑]
    处理时在候选页的最后结果

    处理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11月7日 (六) 08:20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

    林彪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政治人物,提名人: (留言)

    移动完毕。--长夜无风(风过耳) 2010年1月1日 (五) 08:08 (UTC)[回复]

    参考来源“雪白血红”的问题

    [编辑]

    雪白血红只是一个报告文学,并非正规的正史。后人参考时应予以注意。—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12日 (三) 15:40 (UTC)[回复]

    此处翻译是否得当?

    [编辑]

    "杂志封面右上角标题写着“THE CHINESE NIGHTMARE”—“中国人的噩梦”" 考虑到杂志的时间, 这似乎是想说林彪军事才能出众, "如噩梦一般". 译为"中国人的噩梦"甚为不妥. 应为"中国噩梦" 或应有更好译法.

    尚缺乏评价

    [编辑]

    社会以及许多名人对林彪的评价似乎还比较缺乏,只有林彪身后中共对他的处理态度。林彪的军事才能是很值得写的,他对兵力部署计算可以精确到营。——全麦面包请张嘴2011年10月9日 (日) 03:28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

    [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重审~(最后修订

    林彪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政治人物,提名人:RekishiEJ留言2012年3月8日 (四) 12:03 (UTC)[回复]

    投票期:2012年3月8日 (四) 12:03 (UTC) 至 2012年3月15日 (四) 12:03 (UTC)
    • (+)支持:提名人票。其实我也不希望它被撤优,只是发现条目有些问题,如将林彪以生病为由不愿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官说是装病,实际上有些研究表明当时他并未佯病,而是真的生理状况差无法应付抗美援朝激烈的战况这点并未提及,还有他反对中共出兵援朝的理由交代也过于简略,没有提及他认定若中共抗美援朝美国使用原子弹轰大陆城市的可能,另外他主张若不得已要出兵最好“出而不战”,屯兵于朝鲜北部,威慑美国这点条目也没提到(见[2])。希望其他维基人能据可靠资料予以扩充。还有条目好像还没有参考更多可靠的林彪传记(我不清楚有那些,只是感觉参考的不够多)。只要这些问题改进那就毋需撤优了。--RekishiEJ留言2012年3月8日 (四) 12:03 (UTC)[回复]
    • (!)意见:提名者您可是一位老用户了,维基百科:勇于更新页面。维基百科不是谁家写的书。——全麦面包请张嘴2012年3月15日 (四) 14:35 (UTC)[回复]

    条目的问题

    [编辑]

    尽管该条目是优良条目,但某些重要事实没有提到,如斯大林曾提出以十五个将军换林彪,林彪以生病为由不愿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官说是装病,实际上有些研究表明当时他并未佯病,而是真的生理状况差无法应付抗美援朝激烈的战况这点并未提及,还有他反对中共出兵援朝的理由交代也过于简略,没有提及他认定若中共抗美援朝美国使用原子弹攻击大陆城市的可能,另外他主张若不得已要出兵最好“出而不战”,屯兵于朝鲜北部,威慑美国这点条目也没提到。此外林彪于1958年诬指南京军事学院不重视毛泽东军事著作研读,于同年建议毛泽东于军委扩大会议中批判军事教条主义,后来更建议将会议主题改为反教条主义斗争获毛泽东首肯,还有于1960年代初开始林彪大搞“突出政治”,之后同意废除军衔制,以及后来大搞“人造山”以应付苏联可能的坦克侵略引起粟裕不满都没提到。林彪传记应该有资料,希望其他维基人能据此些资料扩充(历史网站也有,但我想还是用林彪的传记更好,但我没时间看)。另外文中“林彪兄弟姊妹六个,除年龄最大的姐姐和年龄最小的妹妹外,中间是四兄弟,他们从大到小名字分别是庆佛、育蓉(林彪)、育菊(林程)、向荣。这四兄弟的字号按照“正、大、光、明”四字排序,林彪字“祚大”,而其四弟林向荣的字时“祚明”。 ”和后面“林彪原名林祚大,字阳春,号育蓉,乳名春儿 ”记述矛盾,究竟林彪本名是林祚大还是林育蓉(还是[3]提到的林育容)?外连[4][5]也已失效,究竟有何适宜连结可替代请其他维基人补上。还有图片连结File:May30_Comic2.jpg已失效,到底正确图片名称为何我想知道。另外林彪故居照片已遭移除,希望擅长摄影的维基人能够拍下林彪故居的照片并重新放到条目上。--RekishiEJ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09:02 (UTC)[回复]

    斯大林曾提出以十五个将军换林彪是评价,不是事件,可写可不写。林彪是不是生病,必须要可查证,维基百科有方针对待这种小道消息。他主张屯兵一事如果有来源,尽可加入,但是要控制篇幅。林彪后来的事件也应该有稽可靠才能往里写。本条目是优良条目,优良条目要求不仅可以查证,而且叙述要有重点,不重要的信息不应该占大比例。Martingale留言2012年9月2日 (日) 00:35 (UTC)[回复]

    偷换概念等原创研究

    [编辑]

    林彪是十大元帅之一,十大元帅是开国元勋,所以林彪就是开国元勋?李克强是中国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所以李克强就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整体的属性,一定能够分派到整体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吗?

    再说所谓的“因为强调生产力与毛泽东关系破裂”,给出的三个来源(其中一个是不可靠来源)没有一句说过这是毛、林关系破裂的原因。都是林彪死后,《人民日报》说林彪犯了什么错误。且不说《人民日报》是否能代表毛泽东、林彪两个人或者两个政治集团诠释两者私下的关系,《人民日报》至少还指控了林彪数十个罪状,包括野心家、阴谋家等等,为什么这些不是毛、林关系破裂的原因?凭什么一个维基编者说强调生产力是关系破裂的原因,就是原因了?这就是典型的原创研究。把几个分别看似都有来源的事,联系起来提出一个没有任何来源支持的观点、结论。

    至于什么现代民族主义政治家、当代自由民主先驱,仍然没有看到任何来源支持。-Msuker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9:28 (UTC)[回复]

    开国元勋是大家公认的 共和国开国将帅名录 生产说和先驱说纯属扯淡Wokesiet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01:05 (UTC)[回复]

    没有人质疑开国,我质疑的是“元勋”。元,首也。既然是公认常识,只要找出几个可靠来源说“林彪是开国元勋。”就好了。没有来源,不要随便删除“原创研究”“来源请求”模板。-Msuker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08:38 (UTC)[回复]
    还说什么“自己去查阅新中国开国元勋名册”,先不说WP:V#举证的责任正式方针,“新中国开国元勋名册”ISBN多少?哪个出版社出的?笑话。-Msuker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15:29 (UTC)[回复]
    请注意,“有罪行”是中国政府单方面的观点,不是公认的事实,而“开国元勋”则是除了用户User talk:Msuker之外公认的事实,即使中国政府的敌对方也不否认。维基百科不允许直接陈述观点,但是可以陈述关于观点的事实。也就是说,你可以表述为“中国政府认为有罪行的开国元勋”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3:24 (UTC)[回复]
    维基从来没有所谓“公认的事实”,更不排斥“单方面的观点”。事实是否公认,取决于来源。如果条目只有一个来源,来源明确说“有罪行”,则当然不应该刻意掩饰这一内容。至于“单方面观点”,应该做的是同时提供其它方面的观点,而不是删除单方面观点。中国政府在林彪问题上也没有所谓的“敌对方”。维基百科不允许陈述编者的观点,但是从来没有不允许陈述中国政府单方面的观点。更何况,什么凤凰网能够代表“中国政府”?-Msuk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7:08 (UTC)[回复]
    维基百科允许“陈述中国政府单方面的观点”,但是不能把中国政府的观点当作百科自己的观点。请注意,WP:ASF, 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观点和事实对于抠字眼或者偏执的人是没有明确区分的,这也是为什么经常有争论。什么叫事实?就是很难找到反对观点的表述(维基定义: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例如林彪是开国元勋,除了个别抠字眼的人非要区分元勋和功臣或者其他说法,你很难在网上和舆论中找到反对的观点,甚至在内战敌对方(台湾方面)也没有反对的观点(认为林彪不是开国元勋),这就是事实了。而林彪是否有罪,这仅仅是中国政府的观点,在舆论上争议极大,你可以轻易找到为林彪平反或者认为林彪是受害者的观点,所以“林彪有罪”就不是事实,而是观点。你就只能说“中国政府认为他有罪”,而不能直接断言他有罪。 所以你的说法“有罪的开国元勋”是混淆观点和事实。 损害了中立性。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14:22 (UTC)[回复]
    观点和事实有时候会互相转化,例如“地球是圆的”,这句话对于大部分条目都是事实,但是对于关于地球章动(由地球的椭圆性质形成)之类条目就不是事实,对于某些天文学家,这也只是观点,因为他可以认为“地球是椭圆的,有离心率”。所以这里说的观点,事实,都是针对正常情况下人的认知,如果你非要抠字眼,区分元勋,功臣,这些字义的区别,那就是吵不完的官司了。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14:32 (UTC)[回复]
    中立的观点并不是没有观点,而且是依据来源写的观点。当一个内容只有一个来源时,不存在什么按照维基编者的看法、立场来“修饰”可查证来源观点的理由。具体来说,当时唯一来源的唯一一句相关内容是“林彪等一批曾经犯有罪行的开国元勋”,文章的作者是《文摘周报》的两个记者,《文摘周报》是四川日报报社下面的十多个报纸之一,你作为一个维基编者,凭什么说《文摘周报》两个记者的观点能够代表“中国政府的观点”?那么《南方周报》早先的事件,是不是代表中国政府的观点?《纽约时报》是不是代表美国政府的观点?美国民众的观点?按照你的这种理论,任何一个来源都可以扣个帽子。
    看来你是钻了牛角尖,这根本不是我的理论,这是维基方针WP:ASF,请你仔细阅读完。你可能不喜欢“任何一个来源都可以扣个帽子”,可是这就是维基规范。没错,《纽约时报》,《南方周报》都应该扣一个帽子,请参考WP:ASF给出的例子: “《滚石》杂志认为,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我早就这个维基方针发给你了,但是似乎你根本没看,还在这里炫耀自己的无知。请你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耐心把方针看完好吗?我实在没空给你逐条介绍。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16:51 (UTC)[回复]
    我当然看过方针,像你这种毫无依据、指称我“炫耀自己的无知”的行为已经涉嫌人身攻击,因为你不是在说我的观点、意见,而是评价批评我这个人。
    回到议题来说,林彪是犯过罪行的,按照你的理论,就应该属于“事实”而不是观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定罪是按照联合国与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规司法体系决定的,就像东条英机是战犯一样。你所引用的,不过是方针中的一个具体例子,而非普遍规则、准则。方针同样明确说了:“只用“一些人认为……”来讨论一项观点是不充分的,这种做法被称为“大规模归属”。用于支持一个团体持有某个观点的可靠来源,必须准确地说明这个团体的规模。”所以,如果你试图把林彪犯了罪行归结为《文摘周报》的“观点”,其本身就歪曲了这一内容的范围,因为《文摘周报》既不是主要的支持者、更远远谈不上重要的来源。
    方针还说:“此外,在如何适当地说明观点上通常会存在分歧。要公平地表达争议里的所有重要观点,有时需要修饰与缓和对某个观点的描述,或提出这一观点的一些说法,并将它们归属到特定的团体上。”看到“有时”两个字了吗?首先这就说明你上面将披头士的具体例子作为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惯例是可笑的,或者用你自己的话说叫“炫耀自己的无知”。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把观点归属到特定的团体上。同时,《文摘周报》作为一个不重要的地方性报纸,在林彪问题上根本没有特别的权威或者地位,如果林彪犯罪行一事只有《文摘周报》一个支持者,则根本不应该成为百科的内容,因为这属于WP:NOR,“如果是重要少数观点,那么很容易找到一批知名的拥护者;如果是极少数(或极有限)观点,那么它并不属于维基百科,无论它是否真实,无论你是否能够证明它,除非它出现在一些补充条目中。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的场所。”所以说,如果你认为林彪犯了罪行只是《文摘周报》的观点,且强调应该如此行文,那就说明你“似乎根本没看”维基方针,“还在这里炫耀自己的无知”。“耐心把三大内容方针看完好吗?”我有空也懒得给你“逐条介绍”。-Msuker留言2013年11月10日 (日) 08:02 (UTC)[回复]
    所以所谓的“观点”“事实”,本身就是需要找更完善可靠来源来解决,而不是找到二三流的来源然后通过断章取义、分析来源属性来达到原创研究的目的。如果只有一个来源,只说了“有罪行的开国元勋”,维基编者不能把“有罪行的”内容隐去不表。-Msuker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08:09 (UTC)[回复]
    咱们根本不是说的同一件事,所以是各说各话。我说的是不能把观点当作事实,而你说的是以可靠的来源表述观点。如果来源是文摘周报,那就应该说“文摘周报认为有罪行的开国元勋”,话说起来难听,但是你如此抠字眼就只能这么说,而直接不能说“有罪行”(WP:ASF “《滚石》杂志认为,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如果按照你的假设,“如果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更不能当作事实。至于你说的二三流来源,很不幸,维基百科迄今还没有对文献来源进行等级划分,前几年有这样的努力,但是未能制定标准,目前只有说,将论坛文章或者部落格文章作为来源,并没有一二三流的分类。
    我建议中止这种各说各话的讨论,因为我们在浪费彼此时间。我的论点就是一句话:你找的来源再可靠,也不能把观点当作事实WP:ASF。如果你对这句话没有分歧,咱们的讨论到此为止。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14:32 (UTC)[回复]
    二三流来源是我的价值判断。什么叫二三流,就是来源本身没有权威,来源本身与内容属于仅偶然提及(passing reference),而且有诸多条件限制。如果《人民日报》或者主流门户网站标题写“开国元勋林彪”,那就是一流来源,比如开国元勋薄一波 人民网党史人物纪念馆
    你的论点本身就是强行把林彪所犯罪行被正规司法程序认定的事实歪曲为《文摘周报》一个微不足道的出版物的“观点”。然后诬蔑我把观点当作事实。你说能够没有分歧吗?自己连观点和事实都搞不清楚,然后来“教导”我什么叫观点和事实。这叫什么?哦,想起来了,“炫耀自己的无知”。-Msuker留言2013年11月10日 (日) 08:02 (UTC)[回复]
    对跟你这种逻辑混乱且钻牛角尖的精神,我相当无语。不过既然条目内容没有什么争议,在这里打口水战就是浪费时间。你可以洋洋洒洒写这么多,我忙于现实生活,甚至连纠正你的逻辑错误都没有时间。好自为之。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10日 (日) 14:55 (UTC)[回复]
    谁逻辑混乱只要看谁连例子和规则都分不清楚就一目了然了。至于谁比较忙,也很容易看出来。比如我从11月4日到现在一星期在这个页面编辑了6次,而有的人从11月8日到现在3天里在这个页面编辑了17次,实在是忙啊。自己跳出来提出毫无依据的什么“中国政府单方面观点”,说不清楚任何理由,然后就随便攻击别人几句,再说没时间,就是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Msuker留言2013年11月11日 (一) 07:03 (UTC)[回复]

    林彪并不是因为唯生产力论而下台的,林彪死了之后批判他的文章里有这样的说法,但是这并不是他下台的原因。第一手资料加上自己的分析判断,就构成了原创研究。请注意不要引用第一手资料,然后再发挥一番,写进百科全书。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3:39 (UTC)[回复]

    "因主张支持唯生产力论及电子中心论[4]陷入与江青等人的权力斗争"这个说法完全是原创研究,用户声称这是人民日报结论,但是引用文献为人民网转引自《文史》的一篇文章,与人民日报无关,且不支持该说法。该文章无法得出"因。。。与江青"权力斗争,因此是原创研究,建议删除。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4:47 (UTC)[回复]


    㑈方桷同学一个建议,你可能是新来这里的,不清楚规矩。百科不是论坛,不能随心所欲加入个人观点和不相关内容,你给出的文献其实是关于陈伯达的,与林彪没有直接关系,而且这是事后批判,并非诱发因素,请不要因为有参考文献就可以加入自己的分析推理(这可不是狄仁杰该来的地方哦)。如果你很在意这段文献,可以找一个相关地方加入,例如陈伯达条目里,你可以在文革一章把这些内容在适当的地方写入。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4:54 (UTC)[回复]
    陷入与江青权力斗争是第二次庐山会议后,这个没什么好挣的[揭秘:林彪与江青从合伙到分裂的全过程],江青想插手军队,被林彪当场呵斥,林彪在那份纪要中要灭的第二号人物就是江青张春桥一伙,至于说唯生产力论与富国先驱说纯属扯淡,林彪挨整是因为江青掌握舆论工具,发展经济最先挨整的是邓小平,不是林彪。Wokesiet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11:41 (UTC)[回复]

    请不要在条目注释中作原创研究

    [编辑]

    㑈方桷同学,上次经指出你的问题后,你已经不在条目内容中添加原创研究了,这很好,但是请你注意

    1. 不要在条目中加入不相干的注释。例如你在林彪生前与江青斗争那里加入了林彪死后发生的事件的注释,这是完全不相干的注释。我已经移动到了后面相关的内容,请你参照。
    2. 请不要在注释里面进行原创研究或者分析,你的注释里面有很多人民日报或者你自己的观点,这些都不能引申为维基百科的观点。请不要加入自己的观点,也不要把人民日报的观点当做维基的观点。例如你在“唯生产力论”前面加上了“所谓”(参考WP:NPOV中立的语调),这不仅是原创研究,而且严重损害中立性。谢谢 Howitzer留言2013年11月13日 (三) 22:05 (UTC)[回复]

    删除了以下原创研究

    [编辑]

    以下内容属于用户自己发挥的研究,删除之

    林彪的政治理念介于毛泽东周恩来之间,但更接近于周恩来,即极左的表相、温和务实中间偏左的内核(但他并不具备周恩来的政治谋略和忍术,不善于收敛锋芒)。是故“批林批孔”时,毛批之为“极右”(本质),而周批之为“极左”(形式)。而文革后、在追究运动发动责任时,林彪因在文革运动初期(作为军队势力代表)“支持”过时任党主席毛泽东,在“要毛主席还是要林彪”的选择中,被冠以“发动文革头号罪魁”称号,且位列江青等“四人帮”(即发动文革的真正罪魁)之前,至今尚未予以中国共产党党内平反

    优良条目重审

    [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提名区~(最后修订

    林彪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人物,提名人:我只不过是一堆物质和能量 2015年8月12日 (三) 04:37 (UTC)[回复]

    投票期:2015年8月12日 (三) 04:37 (UTC) 至 2015年8月19日 (三) 04:37 (UTC)

    :1支持,4反对,撤销。--春卷柯南夫子争取50DYK( ) 2015年8月19日 (三) 04:38 (UTC)[回复]
    ~移动完毕~--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8月19日 (三) 05:24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林彪中的10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8日 (四) 12:29 (UTC)[回复]

    无标题

    [编辑]

    (!)意见我在“林彪”这一个条目下增加了一些内容,为尊重其他维基人的劳动,并未在其他部分改动一个字。突然,在既没有沟通,也没有讨论的情况下,所加的内容都消失了。有谁能告诉我什么原因么?难道这是维基的正常流程么?现在我把删去的内容又加了上去。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的情况。──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不平13讨论贡献)于2021年9月15日 (三) 02:01 (UTC)加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