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条目编写应注意的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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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命名相关的内容放到命名规范中,容易参考 --用心阁 01:16 2004年10月21日 (UTC)

  • 不适合。其实这里谈及的不仅仅是命名规范相关的内容,这里涉及初来者编写中文条目所涉及相关内容,包括如何避免重写,如何寻找汉译条目、英译条目的对应关系等内容。万金油Talk) 11:44 2004年10月24日 (UTC)
繁简转换程序似乎出了问题,自动会把“光碟”变成“光盘”,结果闹出笑话 --地球发动机 04:17 2005年8月30日 (UTC)

正文第七节出现“两岸四地”,但链接到两岸三地,有无特别含义?[编辑]

两个名称均有条目,这算是兼顾各方观念做法?既然有,不妨按字面做链接。—Brianz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10:08 (UTC)[回复]

只不过是写这篇文章时还没有建立两岸四地的条目而已,所以就重定向了,现在已经修正。—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0:11 (UTC)[回复]

讨论我对别人之间、别人对我之间(维基百科上每个人)面对条目在关注度上问题[编辑]

长久以来,我一直对“关注度”感到恐惧,因此在创建条目之前会谨慎再三地确认,以避免不符Wikipedia:关注度Help:关注度)而被删除,深怕白写。

后来,我认为这样长久下来反倒成为阻力,姑且不说是个人的心理因素,就讨论对“关注度”的正确认知且符合当前情况(指每个人一致认同的关注度)去看待,试着讨论是究竟别人滥用关注度做为提删借口,还是作者在创建条目时对关注度有错误观念的问题?否则的话,掌握不到关注度,始终会处于“不明白是谁(提删人或作者)的问题”这种心理上阻力。

也就是说,Wikipedia:关注度Help:关注度)还不足以厘清我提出的这些问题,除了让自己与其它每个人对关注度有相同的认知与正确的使用观念,自己也还得学会辨别是在什么情况下(包括辨别对方)提删才算滥用关注度,以及自己去判断对条目编辑是在什么情况下(包括对方写的条目)才算是胡乱引用关注度去添加关注度模板

以上问题,很欢迎各位讨论,不过依我个人所提出这些问题来看,不太希望得到敷衍回应,比如说:回应忽视维基百科的规则、叫我再回去看Wikipedia:关注度Help:关注度),这些不是我重视与期望的讨论方式与回答态度,因为我要讨论的是我对别人之间、别人对我之间(也就是“维基百科上每个人”)面对条目在关注度上问题,举凡自己创建条目的内容不符关注度、对别人条目编辑(包括挂关注度模板)、关注度提报关注度提删……等等,所以拿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Wikipedia:关注度Help:关注度)回答并不适合,如果你觉得适合,我可以告诉你说:“规则是死的,人做的事情是活的。”

我很有感触地说,创建条目被巡查员有巡过,不代表条目没关注度问题;条目写的很丰富,不代表条目没关注度问题;条目的来源很齐全,不代表条目没关注度问题……等等情况。每个人写条目的情况都不一样,加上每个人处理关注度的方式也不同,在这种每天会接触到条目与关注度的情况下,即使再怎样情况多变,也是得会掌握关注度,以便作者撰写条目不会白写、对别人写的条目才不会乱拿关注度提删。。--114.38.191.251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02:15 (UTC)[回复]

以关注度为前提,讨论关于来源几个问题![编辑]

    • 可是我问题并不是单一只在讨论来源。关于条目来源是不是第二手,我想我会留在日后另开议题讨论。从你得知,只要是来源符合第二手,条目就“绝对符合”关注度吗?--114.38.184.121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15:24 (UTC)[回复]
只要是第三方可靠来源关注(例如报道或研究)就可以了,因为避免出现少部分人关注,一手或利益相关来源会可能是黄婆卖瓜,所以一手只作为对描述的可靠彰显,但不代表受第三方关注。关注度是建立于可靠来源上的现实对描述事物的关注的收录底线。最简单的例子是,可能现实会对某一条国家级别的公路会感兴趣,但不一定对公路的每一个出口,每一个服务区都感兴趣,除非有报道或研究认为人们也对这些部分细小点感兴趣。其实可以参考SiuMai的故事,他的关注度理解基本是合符的,当然处理手法太过激进固执,结果踢上一块钢板上,栽跟斗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09:45 (UTC)[回复]
关注度是09年通过的,在这之前许多大事物下的小事物也能写成独立条目,但实际上从关注度的考虑,应该归入大事物下的列表之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09:48 (UTC)[回复]
也就是说,即使条目有列出来源,也未必就符合关注度,是吗?--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4:27 (UTC)[回复]
可能,一种是使用了一手来源来描述内容,来源没问题,但是无法反映关注度;或者来源有问题;或者可能被认为是有关注度(分支关注度有认为如果可以认为存在能说明其关注度的来源存在,就算没列出也会认为可能有关注度,不过要指得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20 (UTC)[回复]
我还看过不少条目都没列来源,这样也能符合关注度,不知道这种条目的关注度是怎么来的?--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0 (UTC)[回复]
问题的确很复杂,首先关注度是09年通过,所以此前有很多条目是没有这个考虑的,SM也借此清过一批。其次新页面巡查时会考量这个问题,但如果巡查员认为没有关注度问题只是缺少来源,可能只挂来源标志没挂关注,或者挂关注,提删过,但认为可以添加来源来改善而又保留。总之规则是这样定,但实际做不做到是另一回事。如果发现有问题,勇于编辑。另关注的来源注意看是不是第三方或者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没的话都是可以作为关注度的来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11 (UTC)[回复]
照你这么说,方针指引也只是维基百科在搞理想化,难怪别人有机会拿不符关注度去提删(我知道提删是讨论一种手段),一旦进入这程序,就会留下50%几率会被删除,50%几率会被保留,却也不能保证下次不会因为关注度问题再次被提删。--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30 (UTC)[回复]

若是回归到来源讨论,我拿个内容介绍很丰富、来源也齐全的条目日月潭水力电气工事来说。当中不少网络连结的来源是里面不会列来源,比如:台湾的高压输电线路(出自《源杂志78期》),官方出刊,但该来源并没列来源,算第二手吗?还有引用自林兰芳写台湾大百科全书去介绍,当中来源还引用自己的论文,这算第二手来源,还是第三手来源?--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38 (UTC)[回复]

WP:PRIMARY。“第一手来源”有非常明确的定义,虽然文字定义恐怕会苦涩难懂,但其中的例子却是很明确的。不是第一手来源自然就是第二手来源。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5:16 (UTC)[回复]

假设自己写的条目符合关注度,怎判断别人是滥用关注度为借口去恣意提删?[编辑]

讨论到后来,呼应我原先提出的问题,我看到的条目关注度并不是因为符不符合第二手来源的问题。就我从维基百科看到那么多条目而言,纵使没有来源的条目,也依然被保留下来,甚至没因为Wikipedia:关注度被提删;相对地,很多条目有来源,如果内容写的像广告或粉丝(爱好者)宣传,也不见得会被删除条目,甚至有的条目的来源本身有问题,也不会因此遭质疑是不符关注度,我还看过条目全文只有简单几行话介绍,但是来源却从网络上到处搜集起来,看起来像是把维基百科当资讯收集处,这种被巡查员巡过,这条目也是没有因为Wikipedia:关注度问题而被提删。所以,上述这些讨论只能证明作者写的条目符合关注度,不代表在别人眼中看来是符合关注度。我的疑问是,怎判断别人是滥用关注度为借口去恣意提删?对方会认为自己做法是善意推定,但作者会觉得他是以他自己去看待自己的提删行为是合理而扰乱。--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03 (UTC)[回复]

关注度的来源考究,是建基于可靠来源,是一个收录门槛,而关注度来源的具体要求,其中心就是第三方、非利益相关、详尽,这样可以避免黄婆卖瓜的介绍、一笔带过的介绍,从而反映可能存在大部分普通读者会对事物的关注(因为有人研究或报道就说可能有人会对有兴趣具体了解)。而行文爱好者化,和格式手册或NOT较为相关。而且关注度不关注事物内容而是事物是否有人会去具体了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15 (UTC)[回复]

你话是这么说,但我从别人写的条目看到并非如此,我感觉你这样回答好像是在为我而设计,并非是依照我拿出所见情况去回答。我可以告诉你,不是避免,是已经事实存在,就有条目会一笔带过的介绍,就是有条目介绍并不深入,陈列的来源却是东凑西凑给出来的,这又如何反映出大部分普通读者对事物的关注?而且,像演员条目、游戏条目、音乐专辑条目、道路条目、公车条目……等一堆,还不是很多没列来源而收录许多杂七杂八的不具知识性内容,如果真的是违反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这已经算不具关注度吧),为何还是有一票人支持保留?--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25 (UTC)[回复]
好吧,中央隧道你觉得符合关注度吗?四木出入口呢?RB-79呢?这里基本上覆盖了有争议的条目了,他们存在,是一种默许,还是没时间处理,或者想不到好的处理方法。别拘泥于规则,问题总是有的,关键怎样去改善或新建条目时避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39 (UTC)[回复]
不是看我是否觉得符合关注度,而是看别人,如果符合维基百科所谓“关注度”,即使被某一个人提删,其它人也会否决他的提删。问题是,如果从“其它人”知道他们与我的关注度是认知一样的,避免真的进入提删程序,条目却真的救不回来。至于四木出入口RB-79,我想法是不应该以自己的观点去看待自己所不知道的条目,可是这又该如何知道这种条目具有关注度,别人可以觉得“这只是普通的交流道,到处都有类似的交流道,这有何其收录价值”这理由提删,那么这样子能算他提删不合理吗?--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9 (UTC)[回复]
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怎样判断,人家为什么能判断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关键就是一没理解关注度怎样考虑,二是你以为全社群的人闲的要死有空去就这些鸡毛蒜皮的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54 (UTC)[回复]
SM就是栽在交通道上了,没错,他的理解没错,可惜行动错了,如果他还在的话,RB-79一样成为炮灰,或者本来就是应该成为炮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58 (UTC)[回复]
@cwek:因为我想的(对关注度的判断)与别人不一样,当然别人并不会是我,他们自然知道哪些是可以、哪些是不可以,不然我又何必问你们呢?一、就算我有理解,你又看不到,因为你们看到是我与别人理解不一样,所以我做出来的事是错误的;二、那是因为我目睹到确实有人真的拿“这只是普通的XXX,到处都有,这有何其收录价值”去提删,所以全社群里就是有闲人会理会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关注度提删)。--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03 (UTC)[回复]
回应“关键怎样去改善或新建条目时避免”这话,你错了!刚好相反,关注度反而是种阻力,新建了进入提删,一旦讨论通过被删,结果是白写,倒不如从问题源头(关注度)着手;改善条目,这倒好办事,改善不成,也只是像二二八事件编辑历史所见,留下争议,结果只是被保护与回退,至少编辑历史还可以保存自己的编辑内容,这可比删除条目好多了。--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56 (UTC)[回复]
难道你新建的条目是没考虑你的来源是否支持关注度?有没报道过、研究过?如何去彰显你条目的关注度(例如翻译自外语、字里行间能表现出你是一个可能会被关注的东西,而不是某处山咕噜突然某出来人们根本不知道或不想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连这些都没理解透,被关注度提删是迟早的事?例如你会写你家门口的石狮子吗?我另可去写苦力怕这样收到广泛关注的作品事物或者西印度公司大楼这样看上去可能著名的建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6:06 (UTC)[回复]
你是想说Wikipedia:关注度是种常识吧?新建条目不是没考虑过,而是考虑的与别人并不同,明明我看别人写的条目有关注度问题也没被提删,为什么就只有我写的条目会因此被提删,我来源列了也是依然被提删,我哪知道是什么问题!内容写的多寡好像也不是,介绍深入程度也不是,根据Talk:三郊镇港海安宫#致某IP用户讨论,单一来源好像也不是,甚至别人条目只写短短几行话,陈列来源是东凑西凑出来的,对照我自己写的条目来看,好像也不是因为内容与来源的问题,那究竟是为什么会被人质疑是不符关注度?--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16 (UTC)[回复]
如果你觉得是无理提删,请把连结丢来这里并且说明情况,自然会吸引社群去投下反对删除票。有时候…我不喜欢这样的文化,但资深用户出来作保时,提删者却时可能退让。--Reke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18:29 (UTC)[回复]
没说别人是在“无理”提删,而是“无标准”提删,实在难以知道维基百科究竟是想要什么样关注度,有的时候在一些情况下被提删理由可甚至连Wikipedia:关注度Help:关注度)都没被明确指出其规范,形成模糊空间而有各自解读,对方提删大可说我“是你自己写的条目就自然会觉得没问题”,还有一次提删是被对方说“不是你认为自己写的条目有被Wikipedia:关注度规范就等于是有符合关注度”,那么多次被提删,而且还都不是同一条目,难道只因为我写的条目都是具争议的吗?我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所以才会来问人看看。--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12 (UTC)[回复]

好了,你先说说你哪个条目被删了吧。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5:19 (UTC)[回复]

你在开玩笑吧!条目都被删掉了,要拿什么给你看?--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复]
如果没有侵权问题,删掉的页面可以易址恢复供阅览。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24日 (二) 07:12 (UTC)[回复]

从来没有说过条目必须有列明来源才能证明其关注度。只要能证明其关注度的来源客观存在,无论是否写在条目当中,无论是何种语言的来源,都可以证明其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5月5日 (四) 02:58 (UTC)[回复]

那么@Shizhao,书生提删了许多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最后因为提删本身也没关注度,所以也删掉了,是吗?--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6年5月6日 (五) 15:38 (UTC)[回复]
(:)回应,之前创的条目Go Ratings,里面很多二手来源、新闻报导,最后还是被挂关注度,然后投票时,也只有提删的人认为要删,没什么人关注此提删,然后就删了,显然关注度没什么明确定义--叶又嘉留言2016年5月11日 (三) 12:25 (UTC)[回复]
go ratings的来源都只是顺带提及这个网站,所谓的“很多新闻报导”,都是报导AlphaGo李世乭五局赛,没有半个来源是花一页(甚至一个段落)的篇幅以go ratings这个网站为主题做介绍。--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5月11日 (三) 12:30 (UTC)[回复]
(:)回应,来源也有提及 他的算法 需要一败 才能计入排名,算是介绍此网站--叶又嘉留言2016年5月11日 (三) 12:42 (UTC)[回复]
@Shizhao并没有说是你说的,但确实有来源还不一定让条目拥有关注度,所以才有这问题提出。然而,你说到来源要有客观存在才能证明此条目拥有关注度,“客观”却成了一大问题了,目前Wikipedia:关注度Help:关注度)并没有将“客观”写出来,这又该如何知道是否为客观?难道要以常理、常识做判断?--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复]
@Liaon98,其实本身无太大关注度的关注度提删是很难作一个明确定义,结果导致有一些条目因此被删,有一些却被保留,因此变得双重标准。举铁路车站为例,韩国湖南线白羊寺站因关注度不足被提删,却不见其他邻近同样接近乡郊的车站被提删。所以我建议类似此类可以有等级分类(如一等车站、二等车站之类)的关注度按到了那个等级才可以算没有关注度,行政区划亦如是(例如到了四级行政区划才可被提删,按省-市-区-第四级),未知诸位看法如何?--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6年5月14日 (六) 13:37 (UTC)[回复]
行政区划现在不是有正式指引了吗?只要是政府正式区划都能保留,不只到四级(第四级的街道、乡镇之前的讨论是保留的),甚至到第五级的行政村(至少台湾的村里会保留,中国的不清楚)。至于车站,似乎还没有正式指引,还待讨论--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5月14日 (六) 13:40 (UTC)[回复]
也在怀疑,会不会是我写的条目所在领域里是还没有设Wikipedia:关注度 (某领域)去规范?否则Wikipedia:关注度Help:关注度)应该还不至于还会使写的条目仍被提删,认为符合的都被别人视为不符合,就那么巧地每一次提删都被通过,请问该怎么写条目呢?可不愿每次写条目之前,还得拿草稿去特地找人帮批阅校对有没有符合关注度,未来这现象若真是发生,不就变成像编辑审核。-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复]

如果照你们这些提删人的观点来看,假如准备要撰写条目“台湾调查委员会”,很多资料都会提到这名词,应该具有关注度,这算客观上史实存在吧,可是提删人应该会想说:“只有片面介绍,没有独立条目之必要”,那到底要写怎样才让你们满意?举这例子只是代表我之前全部被删的条目当中情况之一,为便于讨论,我不将全部都拿出来说,只挑一个例子供具体。(注:台湾调查委员会是未来可能会写的条目,不是以前有被删;被删掉的就不想再写,因为有关注度争议。)--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30 (UTC)[回复]

你听说不过你的视角,对于其他人(例如我)不一定听说过,所以自然要靠关注度来判定,而关注度则来自其他可靠来源的描述(例如报道,学术研究等)。当然,如果是黄婆卖瓜的话(例如来自自己直接相关的报道和学术研究),那就显然不合适的,所以,自然也是要求是第三方的(例如来自其他的人的)。这就是关注度、可靠来源判断的整个逻辑链。第一步过了的话,后面相对不是太大的问题了。“只有片面介绍,没有独立条目之必要”也是针对一些属于某个大事物下的小事物点(常见的,作品条目下的世界观、人事物等)。而且写得不充足(例如来源覆盖度不够,或者无法显露出“即使不列出也有人知道有其可靠来源的存在”)还是很容易被毙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3日 (一) 00:48 (UTC)[回复]
我写条目都会遵照维基百科各种方针指引,所以常见会使用到的编辑,我大部分都会正确使用,所以我看自己写的条目,我自己认为条目基本要求都有达到,应该不太可能会出现“片面介绍”这现象,准确地说,条目写的内容多寡就已经按照来源去写,也就是所谓“有多少根据就写多少内容”,这就是我感到不解:“为什么这样做,我写的条目也仍被视为覆盖度不足而无法彰显其关注度?”
我看很多人写条目都是以网络搜寻所找出来源的多寡而评断关注度的程度有多高,所以要仔细一点去从众多来源去慎选出可靠来源,历史专书应该不成为是可靠存疑的来源,毕竟书中记载一些历史会涉及到台湾调查委员会此条目;若以我去判断的话,我是觉得是有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应该不是来源问题,除非你们觉得这来源仍不够可靠,想要追求更可靠,这就会有另一问题产生,即使有Wikipedia:可靠来源规范,仍然有空间使每个人对“可靠”解读与要求都不同,所谓“有空间”是指除了Wikipedia:可靠来源有写之外,还有剩下没被写到而使人对其不足之处感到不满意,才有自己想法或标准去设定别人引用的来源去判断是否其可靠,否则应该老早不会有可靠问题而引人质疑。--114.38.186.94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4:08 (UTC)[回复]
我再说一个例子,假设我准备要撰写条目“施厝坪”,我引用来源有内政部《南投市行政区域图》、台湾文献会《台湾地名辞书》、彰化县文化局《八卦山台地传统聚落与人文产业》,但我认为这些来源都能满足基本要求,结果依提删人观点来看,他是觉得“小地名”、“内容是靠来源东拼西凑写出来”,我看到这样就被认为是关注度不足,后来我有试着沟通,当时我问他:“别人写的条目不仅内容写很少,而且也是来源东拼西凑,为什么只对我写的条目才认为关注度不足?”对方认为:“要看什么样的主题,还要看作者是怎样去写,不是没被提删就代表他的条目没问题。”我与提删人沟通完了之后,我才觉得这应该算是看人而定的标准,我认为有达到关注度,别人却不认为有,试问有哪一个人写条目不是搜集很多来源去撰稿来完成主题(意指自己手上写的条目),不也都是根据有多少来源就写多少内容,我看别人的条目也是如此,若是这样也叫“东拼西凑写出来”,那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写了,因为我都不知道是我编辑上撰稿手法有问题,还是提删人是根据自己标准去藉关注度而滥用提删,这问题就刚好等于是回归到我当初讨论时开宗明义所提出。--114.38.186.94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4:08 (UTC)[回复]
    • (:)回应,这些可能被认定只有一手来源,但维基主要应以二手来源为主,因此会被以关注度不足来提删,当然个人觉得关注度没有很明确的定义,因此还是看个别的条目的状况来讨论决定--叶又嘉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5:42 (UTC)[回复]
假设这是一个地区的话,可以参考Wikipedia:关注度_(地理特征),显然按照该分支关注度定义,其属于“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只要能给出相关的来源(例如政府记录或地方志等),理论上是可以判定满足关注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4日 (二) 07:59 (UTC)[回复]
@cwek:我看不见得吧!不然提删人为什么会对我说:“要看什么样的主题,还要看作者是怎样去写”这种话?而且提删最后还被通过,当然被删的条目不是施厝坪,因为当时被删的条目都已经消失了,内容自然也就不会被看见,所以我当时怎么写是你们没有看到的,而我只是依据提删人对我说的话转述在这给你们看,只能这么样讨论!此外,我不觉得是因为Wikipedia:关注度_(地理特征)的关系,我看很多条目都不算地理特征,难道因此就被视为关注度不足而遭提删吗?至于是否符合“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要求,来源记载会有写,差别端看提删人是怎样去看待,我给出来源符合二手,假如他硬要说条目的内容所写是不符关注度,就算是大地名,我看八成也一定被删。总言之,我不只是在怀疑我自己哪里写的不对,而且我还怀疑提删人是对Wikipedia:关注度解读有自己标准而去提删条目,所以我才会有所谓“假设自己写的条目符合关注度,怎判断别人是滥用关注度为借口去恣意提删?”这种问题,否则再举例下去,每次被提删的理由都根据我写条目的情况而定,那么根本就没完没了,被删那么多个条目都因为关注度不足,连我写地质条目(例XX层此类)也被扯上“太过专业”而遭到质疑关注度。--114.38.187.161留言2016年5月24日 (二) 08:34 (UTC)[回复]
如果被删的话,那可以去申请存废恢复历史只读来给大家看看,你所谓的“符合关注度”的被删条目是什么玩意,如果大家觉得符合的话,自然会被保留,要不然扯多少废话还是然并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7日 (五) 00:41 (UTC)[回复]

维基百科:条目编写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段落“汉译条目名称的确定”使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条目命名的例子,我觉得这个例子并不恰当,这个条目的命名曾经历了因新加坡称该组织为“东盟”而移动,又经与东盟官方确定中文名称后再移回的过程,涉及到名从主人的争议。建议更换一个例子。具体怎么措辞我还没想好,大家如果也认为现有条文不合适,且有好的推荐条文,请自行在下方添加,谢谢。@Xochitlquetzalli--苞米() 2018年2月5日 (一) 06:21 (UTC)[回复]

这种字词该用在条目上或者做字词转换吗?[编辑]

常说也常看到比如“一个”(指“一个”)或者“系指”(指“是指”),会不会只有台湾人有用而中国不见得有使用? 那么这种字词应该要用“字词转换”或者使用在条目上吗?--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9月5日 (四) 05:37 (UTC)[回复]

是“系”而不是“系”吧?-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7日 (六) 06:46 (UTC)[回复]
这个问题恐怕得问中国用户才知道是否两者都能用了,不过从上面已经得知FA/FL/GA存档和条目中是可以使用“系指”这种谐音词。--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10:16 (UTC)[回复]
繁体是“係”,简体是“系”。-- 👨‍🎤 Jim | Talk | 2019年9月8日 (日) 20:29 (UTC)[回复]
“系”作为“是”的用法可能是古代汉语中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国大陆的文法中基本上被“是”取代,而在粤语中可能是口语化为“係”而书面语化为“是”。最好找新华字典来确认是否还保留“系”的用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9日 (一) 08:24 (UTC)[回复]
上面已经给过人民网的例子了,“系”作“是”解是当代常用的书面用法。《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1407页有专门字头。--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04:13 (UTC)[回复]
不能确定吧,在新华字典(98版)中,“係”的对应第5项为“是”,可以认为是存在用法,但是否常用或者标准的书面写法(也就是:“是”的书面写法应该是“係”或“系”)这个不明确,即使人民网也不能视为完全符合书面写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04:55 (UTC)[回复]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搜索引擎,搜索下人民网中“是”、“系”、“係”的使用情况,至少我留意到的“系”较少用于“是”,而“係”好像更多出现在论坛在粤语语境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05:03 (UTC)[回复]
我写“係”是因为我用繁体字,上面提到的《现代汉语词典》字头是“系”。中国内地使用的简体中文中也不存在“係”这个字,它只作为“系”的繁体字使用。我很惊讶“系”字居然可以引发这么多讨论,它作为“是”的用法是非常常见的:[2][3][4][5]--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05:29 (UTC)[回复]
所以我怀疑你没看清楚我的写法:‘“係”的对应第5项为“是”’,如果你有新华字典的话,你应该明白它的查询方法,我是找“系”字,然后旁边会标注其繁体或异体等写法,而“係”作为“系”的繁体字是有专门标注第5项,而第5项为“是”。所以准确来说,只有“係”是“是”的用字写法,而“系”是“係”的简体,但不应该作为“是”的用法,或者说不是标准用法。如果沉迷举例子的话,一样能举出不少反例。我认为是存在这种写法,但并非标准或常用写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05:48 (UTC)[回复]
你对辞书标识的理解有误,建议你翻去《新华字典》前面读一下说明。字头后面括号中是该字的繁体字,当某个繁体字有上标时,是说这个字只作为原简体字在该义项时的繁体写法。给你举个更简单的例子:《现代汉语词典》中“困”字头旁边列有繁体字“睏”,但上标有数字5和6,意指“困”字只有在做义项5(形容词,疲乏想睡)和义项6(方言,动词,睡)时的繁体写法才是“睏”,在其他含义下(如用于“困难”、“围困”等词中)的繁体写法仍然是“困”。这不代表“睏”字是义项5、6的正确写法而“困”字不是。具体于“系”字,辞书的标注是说“系”字在表示“是”的时候繁体写作“係”,而在用于“联系”的时候繁体写法是“繫”,用于“系统”的时候繁体写法则是“系”本身,诸如此类。按照你的理解,由于“繫”字的上标对应“联系”的用法,所以“联繫”才是标准用法而“联系”不是,这显然是错的。--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06:07 (UTC)[回复]
看来说明书的确很重要。不过我也翻了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留意到,表示“是”的“系”是书面文言用法,也就是说这不算是现代的用法,或者只保留在口语中,而且你所举的例子,就有同样的用句表达,同时有“系”和“是”的写法,而且“是”的写法更多。也正如我所说,不算常见,但也不算罕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0日 (二) 12:30 (UTC)[回复]
认个错可真难。--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12:57 (UTC)[回复]

“中华爱国同心会(恐怖组织)”这个描述是否容许行为?[编辑]

“中华爱国同心会(恐怖组织)”这个描述是否容许行为? --185.194.148.201留言2019年9月9日 (一) 17:36 (UTC)[回复]

不恰当,先不说来源根本没提到爱国同心会是恐怖组织,假设真的是恐怖组织也没有特地说明的必要性,建议直接删除。--Bagakuco讨论2019年9月10日 (二) 17:41 (UTC)[回复]
这条目可能连命名都不恰当。如果真的要命名,直接命名“中华爱国同心会”比较正当,然而这条目已经有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03:59 (UTC)[回复]
阁下是不是误会了,提问人的疑问应该是连侬墙_(香港2019年)#海外中,有“中华爱国同心会(恐怖组织)”字样,但已删除。并非要创建中华爱国同心会(恐怖组织)。--Tp0910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04:40 (UTC)[回复]
@Tp0910:那么可能就得怪维基百科的社群从来都没有对这种字眼“加以讨论或说明”,因为应注意事项也没有特别提到这样是不行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10: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