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SElephant/Container2012
敬請撥冗移駕就圖檔存留表示高見
[編輯]管理員,您好!
煩請關注圖檔
《時代》雜誌 1996年 年度風雲人物 何大一博士之命運,謝謝!
--- WildCursive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10:53 (UTC)
USS
[編輯]想請教閣下,您認為美國號航艦一條目,具有寫成優良、乃至特色的潛力嗎?—Ai6z83xl3g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18:10 (UTC)
- 其實我覺得沒有。這艘船雖然在起造前引起過軒然大波,但畢竟它既沒有建成更沒有實際服役參戰,完全沒有戰功歷史可以敘述,所以相關的資料量並不是很多(其中還有一部份其實是很歷史評論性的,但維基百科其實不適合收錄太多評論意見)。因為受限於材料不多,自然很難擷取並寫成優良或特色條目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月10日 (二) 18:23 (UTC)
- 了解,其實我先前也略有同感就是了...—Ai6z83xl3g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18:28 (UTC)
請問親是如何確認 朴敏慶 這個人名
[編輯]朴敏慶 這個名字 是她的中文名的確如此還是。。Qa003qa003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1:37 (UTC)
- 只要稍微在網路上搜尋一下就會發現,英文名字叫『Grace Park』的知名韓裔女性,其實有兩個,一個是高爾夫球選手,一個是女演員,他們的名字常被搞混,我一開始的時候也覺得很困擾。但是前一陣子在有線電視頻道AXN上面看到檀島警騎2.0的拍片幕後專訪時,打出來的中文字幕上面寫得是朴敏慶,等於是由片商方面確認了她的漢字名(其實這是她的韓文漢字名,不是中文名)。--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月12日 (四) 14:33 (UTC)
- 懂了那麼天堂執法者我就用這個中文名吧~ 可惜看不到AXN啊!Qa003qa003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40 (UTC)
2012年台灣春聚討論
[編輯]「2012年台灣春聚」正在進行討論,預計在2012年3月在台中舉行,請有興趣者前往討論頁發表意見。--♪安可♫(與我對話 ☺) 2012年1月19日 (四) 08:31 (UTC)
帝國海軍
[編輯]相關討論已留言於德意志帝國海軍討論頁,還請移步關注之,謝謝。—Ai6z83xl3g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02:47 (UTC)
回應大象兄所提關於條目【機、慢車道】存廢討論中,捷運與摩托車製造之社會外部成本
[編輯]您說【這種只能騙騙外行人的謬論就別在這兒拿出來貽笑大方了。你們懂得將捷運系統的廠站操作耗能納入考量,卻完全忽略機車在製造的過程中與報廢之後廢料處理時所造成的碳足跡,忽略機車在使用與停放時會佔用的都市空間,忽略機車在路上行駛時所造成的交通壅塞之社會成本,忽略機車在噪音抑制不佳與會產生碳氫與光煙霧化合物等有毒物質的問題,只把它簡化成二氧化碳排放量這麼簡單的一個數據來比較,動機可議。事實上閣下這種避重就輕捏造數據只為了佐證自己意見的態度,雖然一點都不足以爭取到他人的認同,卻反過來完全印證了我一開始說這種內容應該刪除的理由:您只是想利用維基百科來作為宣揚自己意見理念的場合,卻完全忽視百科全書真正的用途與此間的編輯政策,所以這種東西刪了也不足為惜。至於其他的後話,例如停車位比例這種事就不用唬外行了:台灣早已在建築法規中明訂新造建築一定要提供固定比例的機車與汽車停車格,而且大家也知道汽車停車格實際上的利用率都非常高,甚至一位難求而成就了非常高的交易與租賃價格,但相反的機車停車格卻往往因為嚴重閒置乏人問津,到最後只好違法改劃為其他用途。為何會這樣呢?講穿了就是除非有嚴厲執法掃蕩路邊與人行道上的機車,否則這些機車用戶根本捨不得多走幾步路、多花幾毛錢去利用這些早已存在的路外停車設施。這不是汽車優先的思維,這只是汽車使用者已經漸漸能接受使用者付費的概念(雖然這也是因為拖吊等嚴厲執法長期下來的教育或赫阻效果),與利用率高了之後經營汽車停車設施的業者有利可圖而更願意投入的結果。一個城市的交通系統之建立,除了利誘之外,也同時要有懲罰來配合,這就是胡蘿蔔與馬鞭一頭拉另一頭推的概念,當您在那兒抱怨政府給的胡蘿蔔不夠的時候,我倒是覺得鞭在你們這些機車族身上的馬鞭,顯然是太輕了。各位可以放眼倫敦與紐約等世界一級大城的作法,其市中心對於私人交通運具施加高額的懲罰性成本,所以民眾只好心甘情願乖乖利用大眾運輸,也連帶提升了系統的利用率,這就是世界運作的道理,不要再以管窺天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月14日 (六) 15:12 (UTC)】
小的誠心請教您幾個問題:
- 是摩托車製造過程碳排+總騎乘里程製造碳排放高?(以一人騎乘計,暫不計入其他乘員) 抑或者是捷運從(製造碳排+新車到除役總碳排)/總搭載人數 何者較高?
- 騎乘摩托車抑或者是汽車,較不占用道路面積,較不易造成塞車?
- 請教台北市、新北市停車格之【汽車:摩托車】格位數/車輛總數比例?
- 請問您對摩托車有很深的成見嗎?
- 您知道近年來所有機動車輛(扣除摩托車)每萬輛A1肇事率,為摩托車兩倍嗎?
- 請問您是否一向都以TRTC、汽車作為交通工具?--nardus-2012年1月21日 (六) 22:15
- 首先要糾正的是,留言討論請簽名。
- 關於您這『誠心』發問的問題:
- 要討論交通運具的效率,受過專業教育的人都知道使用單位絕對不能只拿『人次』來當分母,而是應該拿延人公里數來當分母,將距離的影響考慮入內。舉例來說,一個機車用戶騎乘機車行駛1公里產生了1kg的碳足跡,跟一個乘客搭乘鐵路列車前往400公里外的目的地,假設該鐵路列車此行程的人均碳足跡是100kg/人次,根據您的計算方式鐵路列車的耗能會是機車的100倍,但事實上如果把里程影響納入考量機車的耗能(1kg/人*km)其實是鐵路列車的4倍(0.25kg/人*km)。機車經常被用來作為短程行駛的載具,而且他是私有載具,意指駕駛人一旦抵達目的地之後,車子就必須停在原地等候駕駛人下次的旅程,不像捷運列車或公車這類公共運具一般,還可以繼續服務其他旅客,所以如果使用比較符合科學根據的延人里程數作為計算單位,機車絕對不會佔上風的。另,由於機車的使用壽限短,平均一輛機車大概頂多行駛50,000至100,000km的總里程就應該差不多了吧?假設這些里程全都是在最大承載人數的狀態下產生(事實上並不是如此,大部分的機車都還是只有單人騎乘,會以最大承載量的兩人狀態行車的,畢竟低於平均),它頂多只能服務十萬至二十萬的延人里程數就差不多該報廢了。但是一輛捷運列車動輒擁有超過30年的使用壽限,其間可以服務多少的延人里程數,可以找機會慢慢算,但這些計算過程絕對不會像您提出的數據那般簡陋、缺乏通盤考量,也不會像您的數據般對摩托車那麼有利。
- 搭乘公車與捷運較不佔用道路面積!而且造成塞車與車輛所佔的體積並沒有正比關係,事實上閣下如果有機會修習過車流動力學,就會知道交通流的順暢度通常跟移動運具的數量較有關係,而與其體積沒那麼相關(唯一的例外就是所有車輛都在靜止狀態,在接近靜止狀態時,壅塞度的確會跟運具的體積比較有關係,但這情況大概只適合用來計算停車場內的塞車問題吧?)言下之意,造成台灣都市交通混亂的主因是因為汽機車加起來的總量太高,尖峰時間的流量超過道路可以允許的容納量,而不是體積問題。
- 您不用跟我扯汽車與摩托車停車格數量的比例問題,因為您只是膚淺地看到事情的『果』,但我看的其實是背後的『因』。停車位的配置與經營除了是政府的責任外,它其實也是一個很現實的供需問題,如同先前提過在台北縣市有很大部分的停車位其實是由建築物自附的地下停車場或私人經營的出租停車場在經營的,但有件很有趣的事情是行情上汽車格是以一個位子80萬到200萬之間的價格交易,或用2千到上萬元不等的月租費在租車位停汽車,但我卻從沒聽過有人花錢買車位或租車位給機車停的(只聽過重車的車主才會這樣做),照道理來說如果一輛機車佔用的停車格空間約是汽車的1/6,那合理推論機車車位是不是應該以汽車格1/6的價格來購買或租賃車位?如果機車騎士們願意花每個位子16萬買車位或月租500元租車位的話,我相信不用在那裡嚷嚷說啥政府沒有廣設足夠的機車停車位,直接就會有私人的停車場業者願意跳出來招攬這生意的。因此今天這機車停車位數量遠比汽車少的狀況,可以回推是因為機車騎士根本不願意負擔他們原本該負擔的社會成本,支出足夠的費用來購買/承租車位,卻反而去佔用巷弄與道路旁原本應該由行人使用的空間,再來大聲嚷嚷說政府都不設停車位所以他們只好亂停。這種明明是討了便宜還賣乖的態度,是我之所以討厭機車使用者的原因之一!
- 我認為我對摩托車的成見還不夠深,事實上,討厭摩托車的人為數可不少,只是您可能不知道罷了。前幾週在上課時我的建築規劃與設計學老師才在課堂上說,她認為摩托車的存在是台灣都市交通混亂的毒瘤,應該完全從台灣的街頭將其抹煞,還說她絕對不允許自己的小孩騎機車。相比之下,我只是認為相比起其他運具的使用者,機車用戶目前負擔的社會責任還太低,應該提高其使用成本到一個公平的程度之後,讓使用者依照自己的意願,在成本、風險與便利性之間求得適合自己的運具選擇方式。所以我認為我只是很理性地討厭摩托車而已,這個並不是成見!
- 參考一下這個2011年1月至11月間的統計紀錄,有個您忽略或故意不提的數字『針對A1事故,按肇事車種別分:以機車肇事876件占47.43%最多』,為何機車肇事的次數最多,但肇事率卻反而比較低呢?關鍵原因在於作為分母的『總機車掛牌數』數量實在太大,所以把事故發生的比例給稀釋了。但如同在問題1之中所提及的,真正符合科學、有意義的比例統計其實應該要把『里程』的概念加入計算中,不能單就數量來考量,試問:一萬輛掛牌後完全沒有上路的機車,還是一輛實際上在路上行駛的大貨車,發生事故的機率較高?答案當然是後者,因為沒有上路的機車怎會發生事故呢?但是閣下所看的『肇事率』卻沒辦法反應此處的問題。當然以上的舉例是一個極端狀況,但也反映了一個事實:由於機車的使用狀況大部分都是短程、低頻率,這與都是長途行駛且上路頻率非常高的大貨車、大客車產生一個極大的對比,政府的統計數字上看不出延人里程在此處的影響,但我相信如果加入此點作為考量,統計後的肇事排名絕對不是您認為的這樣。
- 如果我回答您我搭飛機的頻率比使用機車的頻率高,您覺得如何?--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月22日 (日) 18:31 (UTC)
- 請恕敝人無法認同您的看法。火車、捷運有通到每個人的家裡嗎?為何我家人鄰居朋友要出門都還要開車騎車十幾分鐘~半小時才能到捷運站,或者搭公車轉乘呢?如此一來『轉乘繞路』增加的碳排放量不就又變成社會外部成本。大型重型摩托車不就是兩地直線距離最短、速度最快排碳最低的運輸工具嗎?
- 燃煤30.1%、民營燃煤10.2%、天然氣20.8%、民營燃氣8.4%、燃油3.2%,高排碳類發電佔總發電量72.7%,另有輸配電線路損失4.5%左右,如此比例之下使用電能交通工具半點都不環保;TRTC離峰空車運轉、空調、電扶梯、照明、電子票務,電腦、監視器等等皆需耗電,無怪乎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碳足跡計算器中,捷運碳排放量為摩托車3.38倍,是否只要火力發電廠設在郊區碳排放量您通通當作沒看到嗎?
- 認同您部份看法,那麼扣除大眾運輸,以私人機動車輛論,請問大年初八一上班,若大家都是騎摩托車、搭公車、捷運出門,整個台北市除了公共運輸一台汽車都沒有的情況下,會塞車嗎?轎車上只有駕駛一人的『一人汽車』就是『占用道路寬度』造成塞車最嚴重的交通工具,您說呢?
- 使用自用小客車通勤(學)者中,有7成9之駕駛人在工作(上學)地點附近之主要停車位不需額外負擔停車費:自用小客車駕駛人在工作(上學)場所附近之主要停車位以「公司(學校)免費提供停車位」比例57.2%最高,其次依序為「路邊或巷弄內之免費停車位」(14.5%)及「公司(學校)提供付費停車位」(10.8%),排序與上次調查相同,整體而言,有7成9之自用小客車在工作(上學)地點附近之主要停車位為免費,較97年微幅減少1.7個百分點。若就省市別觀之,臺北市在工作(上學)場所附近之主要停車位需付費之比例41.9%最高,新北市27.3%次之,高雄市21.5%再次之,顯示大多數利用自用小客車通勤(學)者,不需額外負擔停車費,惟臺北市因停車位供需比例相對較低,故駕駛人需付費之比例較其他省市為高。節錄自-自用小客車使用狀況調查摘要分析-交通部統計處-中華民國100年9月
- 看得出來您可能只使用飛機、火車、TRTC、汽車幾種交通工具;引述乙烯大的發言給您參考:「全世界都有這麼好的事情,就只有在台灣騎重機還得有良民證,就像上面說的,當和尚的通通不用去學佛,跨上重機就會被要求變成聖人了,學佛還沒這麼有效率。」「憑甚麼一個交通工具要有全額路權還得先成為"自小客車"?」「啊自小客車是有多大尾?憑甚麼一個交通工具不能以機車的身分去擁有路權?自小客車算老幾,區區五百萬輛只有機車總數的1/3有甚麼臉提出這種要求?真是有夠大汽車主義!」「在法國,機車騎士擁有全額路權,並且在塞車時有權力可以合法的鑽車縫。」「在日本,更是設立了機車停等區鼓勵機車在紅燈時鑽到前方,後來這招被台灣學回來,但是可笑的是台灣希望紅燈時機車鑽到前方卻禁止機車鑽車縫。」「在英國機車一樣有全額路權,並且還有權力行駛公車道。」「在美國機車不但能上高速公路還有權力全時段行駛高乘載道路。「在台灣咧?明明是一台機車卻硬要被說成自小客車;莫名其妙,我的車寬是有像汽車一樣有1.6公尺寬嗎?我的車長是有像汽車動不動就四公尺長嗎?」「明明過得去,卻還要浪費自己汽油浪費自己時間拖長整個車陣的長度,幻想自己的紅牌跟汽車一樣大?」「現在只有一台重機你還受的了,有本事哪天遇到上百台的車隊,你叫他們試試看完全照著台灣死腦筋的交通法規騎在你面前給你看,看是誰會先理智斷線。」「在台灣汽車的交通運輸能力只有機車的1/3~1/5,浪費最高的油耗使用最多的道路面積造成塞車的交通工具還有臉要求機車跟你們一起塞?天下哪有那麼好的事」
- Which commutes better - car or motorcycle?
- 英國首都倫敦的高承載車道政策,只給機車、公車、計程車、腳踏車行駛,如此不讓【一人汽車】霸占道路面積,善用道路面積減少塞車算是先進國家還是落後國家的政策?- 倫敦摩托車騎士為公車專用道請命(倫敦要取消公車專用道,卻是摩托車協會先跳出來反對,並幫公車爭取);英國摩托車協會執行長Steve Kenward表示,允許摩托車使用公車專用道可以幫助減少市區交通擁塞的問題,也能鼓勵大家使用排氣量較小的摩托車出門,進而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 Bus lane -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 The Use of Bus Lanes by Motorcycle-TRAFFIC ADVISORY LEAFLET 2/07(from Traffic Advisory Leaflet 2/07,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United Kingdom 英國運輸總署) http://webarchive.nationalarchives.gov.uk/+/http://www.dft.gov.uk/pgr/roads/tpm/tal/trafficmanagement/trafficadvisoryleaflet207 INTRODUCTION - The Government〞s Motorcycling Strategy, published in February 2005, seeks to facilitate motorcycling as a choice of travel within a safe and sustainable transport framework.The strategy recognises that motorcycling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opular and offers a number of benefits, by:• offering a cheaper alternative to the car; • providing independence and mobility; • widening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especially where public transport is limited; • providing a shorter journey time in congested traffic conditions; and • reducing overall congestion as motorcycles generally occupy less space than cars. Since 1995, several authorities have made permanent a number of experimental Traffic Regulation Orders allowing motorcyclists to use bus lanes. Various monitoring and research projects have been carried out to determine the effects of these schemes on both motorcyclists and other road users. The research does not lead to clear conclusions, but suggests both potential benefits and disbenefits. As with any scheme, the decision to allow motorcycle access to bus lanes should be taken with care to mitigate foreseeable and avoidable risks.(略)
- 另外在加拿大的溫哥華,大量增加摩托車以及速克達的專用免費停車位!並且削減汽車停車位!以利於道路面積利用減少塞車&減少碳排放量!-Mobile01小惡魔的動力研究室»動研室七嘴八舌區»綠色摩托車城市
- 行政院主計處資料【一.2002年7月起重型機車包含大型重型及普通重型機車資料;2007年6月起輕型機車包含普通輕型及小型輕型機車資料。二.依交通部「2007年機車使用狀況調查」結果,2007年底機車不使用率為重型機車10.8%,輕型機車18.4%。】;額外計入交通部摩托車不使用率,扣除不使用之重型摩托車(1,248,124),再扣除不使用之輕型摩托車(664,483),則876/1325。5414萬輛摩托車=每萬輛僅有A1肇事致人於死0.6608620447463957件,依然較汽車低許多
- 沒什麼感覺,只覺得搭乘飛機每公里人均碳排放為92.92727272727273倍非常之汙染。
- 方便再請教您一個問題嗎,您對於亞洲華人一種深入骨髓的病態【開車出門是種榮耀、品牌越高級越貴越好,一個人自私的開車出門造成大家塞車也沒關係,自己方便就好】有何看法?--nardus 2012年1月25日(三) 8:19 (UTC)
- 請恕敝人無法認同您的看法。火車、捷運有通到每個人的家裡嗎?為何我家人鄰居朋友要出門都還要開車騎車十幾分鐘~半小時才能到捷運站,或者搭公車轉乘呢?如此一來『轉乘繞路』增加的碳排放量不就又變成社會外部成本。大型重型摩托車不就是兩地直線距離最短、速度最快排碳最低的運輸工具嗎?
很顯然閣下依然沒有看懂我在跟您解釋、關於統計上的盲點問題,只是看到您列舉一堆對機車乍看有利的數據與機車支持論者的發言。對於這種雞同鴨講我拒絕繼續再浪費時間下去,也請您不要在我的留言版上再留話,否則直接予以刪除處理。我不認為運具的選擇跟榮不榮耀有關,我只是覺得台灣的機車用戶沒有分攤到他們該分攤的社會成本與責任,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一群罷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月25日 (三) 04:15 (UTC)
請求刪除違反多個方針的內容
[編輯]大象兄好,見你曾在某位被封用戶的對話頁(user_talk:Wukiwriter)留下相關意見,特此提出請求。這種編輯經多名用戶多番提報WP:AIV也被駁回(只判定為普通編輯爭議)或無視,本人剛剛才以Gakmo曾提出的用戶查核結果來請求封禁相關用戶。他/她(們)罔顧wp:BLP、wp:POV,不斷加入某藝人受打壓等有室可靠性及可查證性的言論,受影響條目不分先後簡列如下:劉家豪 (監製)、真相 (無綫電視劇集)、衝上雲霄、王心慰、馬國明 (演員)、回到三國、叛逃 (電視劇)(包括未移動前的ATF反恐)、陳展鵬、樂易玲、吳卓羲。另,Template:Evchk也早已記錄了此事,事態之嚴重可想而知。又,早在去年已有ip用戶看不過眼提報到WP:NPOVN#ATF反恐條目部分編輯帶個人觀點編寫負面評價段落,請求仲裁(注意:反對者已被判定為傀儡並已封禁)。
- 現希望修改如下:
- 王心慰:回復至這一版本,即取消傀儡correctnews 所作的編輯;
- 衝上雲霄:回復至這一版本,即回退傀儡goodeditor所作的編輯;
- 馬國明 (演員):回退傀儡用戶correctnews的編輯;
- 叛逃 (電視劇):取消rightpeople (加入blog連接)的編輯。
關於美國州名的台灣譯名
[編輯]您好!我見您在MediaWiki:Conversiontable/zh-tw、MediaWiki:Conversiontable/zh-cn有幾次修訂記錄,而且您又是台灣維基人,比較方便處理台灣譯名的部分,而我對您的背景比較有認識。我在Wikipedia:字詞轉換錯誤修復請求(見「錯誤轉換:不適合的地區轉換」)有留下一段修改請求,不過一直遲遲沒人處理,所以我只好冒昧來請求您協助。我將重點整理如下:
- 路易斯安那=>路易西安納;:建議移除,路易西安納已過時不用了,也缺乏數據支持。雖然2012年1月31日公布的外國地名譯名名詞F,G,H,I,J,K,L字首規範為「路易斯安納」(只有「那」跟「納」的差別,但都沒有用「西」),但從新聞跟site:tw與site:gov.tw網域的使用率來看仍低於「路易斯安那」。
- 爱达荷=>愛德荷;:建議移除,這可能也是過時的用法了,也缺乏數據支持。從學術名詞資訊網可知,目前中國大陸與台灣都是用「愛達荷」,美國愛達荷州亞太區辦事處官網也是「愛達荷」。
- 新泽西=>紐澤西;:建議移除或暫時保留,目前Talk:新澤西州尚未形成具體的共識,而且假設「外國地名譯名名詞N...字首」在幾個月之後公布,說不定會改成「紐澤西」也不一定。所以交給您判斷,看要怎麼處理較好。
- 南卡罗来纳=>南卡羅萊那;:建議移除,這是所有裡面最糟糕的錯誤。它影響了好幾個條目跟分類命名,所幸「北卡羅來納」沒有跟著被荼毒。從學術名詞資訊網得知是「南卡羅來納」,跟高中地理課本一致。香港則是「南卡羅萊納」(總之都最後一個字都不是「那」),台灣有時會用香港的,比如聯經的《lonely planet 美國》就是。
- 俄勒冈=>奧勒岡;:建議移除或暫時保留,或許可以再觀望一陣子,雖然學術名詞資訊網跟高中地理課本目前是「俄勒岡」,但也可以等「外國地名譯名名詞…O…字首」公布,看是否有變。我想交給您判斷,看要怎麼處理較好。
- 威士顿康星=>威斯康辛;:這是一個不知所云的錯誤,「威士顿康星」應該改成「威斯康星」才對。從中國工具書網絡出版總庫查「威士顿康星」,可知根本沒有這種州名的翻譯。而在Google的搜尋,除了中文維基百科外,只有「威士顿康星冰川」這名稱出現過。
- 以上,如果一直放著不去管它,可能會誤導不少人。希望您能抽空協助,感謝。--Mihara57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00:50 (UTC)
希望您能了解中國的飛地現狀,如果要收錄全省級行政區之間的飛地還有可能,如果收錄次一級,甚至更次一級根本不可能。以上海市為例,上海幾個區之間,比如青浦區與閔行區之間,前不久剛剛解決飛地的問題,普陀區的長征鎮自身由兩塊飛地組成,同時光崇明縣由於圍墾以及軍墾等種種原因,縣內飛地星羅棋布,鎮之間的飛地犬牙交錯。另外上海市在歷史上,在青海、贛東北都有飛地,同時由於上海市行政區劃的變遷或撤銷或調整境域,使得一些歷史上擁有飛地的區、鎮現在不擁有飛地,比如楊浦區、吳淞區、併入嘉定區安亭鎮的方泰鎮等,1992年前的閔行區自身就是由兩塊飛地組成的。所以本列表想收入全的話,簡直是不可能的。--Fayhoo(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09:12 (UTC)
- 這個問題我無法回覆。因為該列表雖然是我創建的,但其實只是把有用戶硬加在世界飛地內容中、太過瑣碎的地區性飛地另行闢列表收錄而已。我個人並不覺得這些超瑣碎的內容有價值獨立成列表收錄(倒是可以寫在各相關行政區條目中),但畢竟當初貢獻這些內容的人並沒有違反任何編輯上的規則,我們也不適合將其貢獻給抹煞。如有意見歡迎去找一下當初真正的貢獻用戶溝通溝通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3月13日 (二) 15:13 (UTC)
送給您一枚星章!
[編輯]編輯星章 | |
謝謝您關於「維基百科收錄歌詞」的指教!送您一個星章!--Rock com cn(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15:32 (UTC) |
請管理「梅西」條目
[編輯]管理員您好,在梅西條目中,有個使用者Xiehechaotian不斷的想在其中加入一個(至數個)不好看且有貶意、非足球迷普遍認知並使用的綽號,請幫忙管理一下,萬分感謝。 梅西在球迷的綽號中有「小跳蚤」(google有415萬搜尋結果)、「球王」(google有382萬搜尋結果),而「煤球王」一辭只有39萬搜尋結果,且都是用來污衊取笑之的網路用語 http://wenwen.soso.com/z/q256177375.htm ,請明察。
Re:
[編輯]有關Lotus F1 Team,請參與討論,詳細見Ashtang775的對話頁,大象你還掛在F1 Portal上呢
你怎麼看?這事怎麼辦?必須儘快決定並解決。—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3:15 (UTC)
介輔條目引出了琉球和沖繩各自所包含的時段和地理範圍的爭議,請參與此討論,如認為有需要可修改介輔條目,但請注意勿引起編輯戰--Ws227(留言) 2012年3月25日 (日) 09:45 (UTC)
File:Iron Man 2 poster.jpg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6日 (五) 01:31 (UTC)
Re:關於日本車站條目的條目名原文註釋
[編輯]這個我沒意見。就按你的想法做吧。--Altt311(留言) 2012年4月8日 (日) 06:34 (UTC)
檔案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您好。您上傳的檔案File:Elizabethtown Poster.jpg已列入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
Llívia
[編輯]如果要照中國大陸的《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是「利維亞」沒錯。如果要照加泰隆尼亞語、西班牙語,嚴格來說也不是「友維亞」(lluvia),而是「伊維亞」(Llívia)會比較適合。--Mihara57(留言) 2012年4月18日 (三) 11:57 (UTC)
- 如果有正式的參考文獻來源的話那就照文獻修改吧,只是要先確定有資訊可參考,而不是貿然修改。--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4月18日 (三) 15:09 (UTC)
- 我尚未做過任何修改,只有加入監視而已。比如遠流智慧藏《大英百科全書線上繁體中文版》所收錄的這個條目,是採用「利維亞」這個譯名,也算台灣比較正式的文獻吧。2004年,您已經添加「友維亞」這筆資料了,但我不曉得是不是您從哪個文獻找來的。i這母音很少會用「ㄡ」這類的譯音字命名,所以「友」我想可能不太合適。而「伊」是我根據它的音標、forvo跟西班牙語譯音表找出來的,但坦白說我不想用。如果要我選,我還是會選「利維亞」。我想它背後可能已有一個約定俗成,而不是編輯人員忽略它是西班牙語發音才是。就像Anthony我中文一定是乖乖用安東尼,而不會用安森尼,就算兩者聽起來不一樣。但如果中文譯名沒有約定俗成,那麼接近原音我是贊同的。--Mihara57(留言) 2012年4月18日 (三) 16:11 (UTC)
- 當初的譯名應該是從一個西班牙文的音標與中譯方式對照表查來的,但是多年之後我也不知資料藏哪兒去了。其實我並不是真的反對使用『利維亞』這個譯名,只是希望修改者能稍微作個說明瞭解出處而已。既然資料的查證已經完成,那我就把它改過來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4月18日 (三) 17:05 (UTC)
封禁的理由
[編輯]可以幫我解除IP封禁嗎?還有上傳的圖為還被刪掉?謝謝--User:Smileagainphoto
- 查閱後發現您的帳戶並沒有被封禁,應該如其他人已經提及的,是在Commons那頭被封禁了。我只是中文維基的管理員,無法替您處理這問題。還有,建議在上傳資料時先詳細閱讀一下各語版與Commons的版權規定,以免又因為犯規被禁。--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5月5日 (六) 16:40 (UTC)
給您一杯茶!
[編輯]給您一杯茶!--saraxue(留言) 2012年5月10日 (四) 03:24 (UTC) |
關於刪除未翻譯內容
[編輯]你大可先參考Wikipedia:翻譯守則,只要條目3個月內該條目未翻譯任何一句的話,未翻譯的內容可以刪除,但反之不刪不行。--Flame 歡迎泡茶 2012年5月14日 (一) 00:33 (UTC)
- 就我看來,被刪除的部分其實已經放了半年也沒有翻譯,被刪除也是應該的。不過如果你們幾位真的有心接手繼續的話,我已經將那些內文貼回但是以隱藏記號處理之,畢竟對於閱讀者來說這些大篇幅的英文貼在上面是很沒有意義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5月14日 (一) 04:45 (UTC)
- 請保留Translating模板直到翻譯完成或到達過期翻譯的門檻。--Flame 歡迎泡茶 2012年5月14日 (一) 07:14 (UTC)
- 那就從3月31日開始計算起吧!之後的編輯部分完全與那些沒翻譯的外文內容不相干。--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5月14日 (一) 07:26 (UTC)
user:S2000171
[編輯]他拿你的條目推上DYK,沒有寫出你是作者,把你的作品據為己有,你不憤怒?--Dragoon16c(留言) 2012年5月25日 (五) 05:36 (UTC)
- 憤怒?沒那麼嚴重吧?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特別屬於誰的。我唯一感到遺憾的是從內容中看得出該君不是日文閱讀還有加強空間、就是中文表達得再加把油,翻譯的內容常常有錯或讀起來很不通順。有時要幫人家訂正寫好的東西,花的時間比自己重寫還多。希望他能多寫多進步囉......--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5月25日 (五) 06:33 (UTC)
- 他的中文表達一向有問題,不像是以中文為母語--Dragoon16c(留言) 2012年5月25日 (五) 06:37 (UTC)
- 但是他的行文雖然受日文影響很大,卻常常翻譯錯意思,所以很顯然也不是以日文為母語。--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5月25日 (五) 06:49 (UTC)
- 他的中文表達一向有問題,不像是以中文為母語--Dragoon16c(留言) 2012年5月25日 (五) 06:37 (UTC)
「類單眼相機」一詞的重要定義就是:無須(也無法)更換鏡頭
[編輯]「類單眼」相機的重要定義就是:無須(也無法)更換鏡頭 能換鏡頭的相機就絕對不算是「類單眼」了 所以請勿將 M4/3 系統的相機冠上「類單眼」一詞
M4/3與EVIL 明明就不是「類單眼」,不然您去查查原廠的網站或宣傳單,大多直接寫為單眼相機或微單眼。
謝謝您-User:B24862486
- 請問上面這個『類單眼』無法更換鏡頭的定義,是有出處根據,還是您自己根據個人原創研究定義的?雖然我並不贊同『類單眼』這個名詞的使用,但的確有很多一般的消費者是將mirrorless相機視為類單眼的一類(例如癮科技的這篇報導,除此之外在Google中搜尋『類單眼』,也會出現大量實際上是在討論mirrorless相機的頁面),所以提及M4/3有時會被歸類為類單眼並不是我個人的意見,我只是在陳述有很多人這樣認為的事實,相比之下,您在相關條目中撰寫了大篇幅評論式的內容,反而是您個人的意見論述,而不是在述說一種事實狀態。--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6月19日 (二) 18:10 (UTC)
「類單眼」一詞則早在2005年上下就有了,早期是指SONY F717這種超級消費機或高倍變焦且具PASM功能的功能性消費級相機。 它們的共通點都是不能更換鏡頭。 之前網路上有些人誤用了「類單眼」一詞,但最近有改善的趨勢,恕我無法接受積非成是的說法將mirrorless相機歸類為『類單眼』 癮科技 那篇明顯是誤用, 恕我無法接受錯誤的用法。 而『類單眼』本來就是無需(也無法)更換鏡頭的,這點才是『類單眼』相機最重要的定義。 請看: http://www.minwt.com/dc/4182.html -163.24.253.5
- 看來您需要先搞懂的並不是類單眼的定義問題,而是維基百科的政策。維基百科不是讓撰文者發表意見或推論對錯的地方,而是收錄事實資訊的地方。言下之意,如果某種說法已經被許多人所使用,不管當初是誤稱還是定義錯誤,只要已經是廣為使用的稱呼之一,就有收錄的價值存在,我們只負責敘述已經存在的事實,但不可以將自己的判斷觀點、評論內容寫入百科條目中(例如您這「恕我無法接受錯誤的用法」這句,很明顯就是想把自己的意見灌輸給其他讀者),很抱歉,您能不能接受是您家的事,如果不能接受,您可以在其他的網路空間例如相關的論壇上大聲疾呼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是在維基百科這裡,就請尊重這裡的運作原則。--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6月21日 (四) 06:42 (UTC)
如果您多去看看數位視野、Mobile01、以及很多的專業相機雜誌,就可看出他們都沒有將『mirrorless微單眼相機』歸類為『類單眼』的,我手上當期的順發賣場目錄也是將『微單眼』跟『類單眼』劃分為兩區的。
任何相機原廠也都沒有將自家的『mirrorless相機(EVIL相機)』貼上『類單眼』之名的。
很明顯地大多數人(包括網路論壇與雜誌)都是將『mirrorless相機(EVIL相機)』與『類單眼』這兩類的相機分開來講的。
尤其包括YAHOO購物與PChome購物中心的網站也都是將『EVIL微單眼相機)』與『類單眼』分開放在不同的項目當中的。http://shopping.pchome.com.tw/?mod=area&func=style_show&RG_NO=DGBQ&BB=digi
那麼請教您又如何一味肯定『類單眼』已經被大多數人認為是『EVIL微單眼相機』了呢?這是否算是您自己的判斷觀點呢?
如果您多去看看數位視野、Mobile01、以及很多的專業相機雜誌,就可看出他們都沒有將『mirrorless相機』歸類為『類單眼』的,我手上當期的順發賣場目錄也是將『mirrorless相機(EVIL相機)』跟『類單眼』劃分為兩區的。
任何相機原廠也沒有將自家的『mirrorless相機(EVIL相機)』貼上『類單眼』之名。
很明顯地大多數人(包括網路論壇與雜誌)都是將『mirrorless相機(EVIL相機)』與『類單眼』這兩類的相機分開來講的。
那麼請教您又如何一味肯定『類單眼』已經被大多數人認為是『mirrorless相機』了呢?這是否算是您自己的判斷觀點呢?--User:B24862486
- 首先請尊重維基百科的發言習慣,最新的發言要放在討論的最下面,還有請記得簽名。關於上述這問題,我要再度重申我之前已經提過的,我本人並不支持『類單眼』這種稱呼方式的使用,縱使用在高階消費相機上我都覺得『類單眼』這稱呼很不倫不類,非單眼就非單眼,哪有因為它塊頭長得比較大或性能比較好就變成類單眼?但是,維基百科的精神在於收錄繼存的事實,而不是去評論其對錯,只要還有不少的廠商或消費者認為mirrorless與高階消費機是同一類的產品,那就有值得在文中一提的必要,縱使他們的分類方式不符合我個人的理念,但我還是尊重他們的觀點。還有,我從沒說過『類單眼已經被大多數人認為是mirrorless相機』,我既沒有提過『多數人』這概念,也沒有說類單眼都是mirrorless(事實上,我是說對某些民眾廠商來說他們認為mirrorless是類單眼的其中一類),如果您不是蓄意在曲解我的敘述方式,大概就是邏輯學得有點差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6月21日 (四) 08:09 (UTC)
謝謝您的指教!
我再說一次。NIKON 原廠稱呼他們的EVIL(nikon V1)為『微單眼』,Panasonic 稱呼自家EVIL為『微型單眼』, 但這些廠商從沒有稱呼自家的EVIL為『類單眼』的!
您不可以因為零星不懂的少數人的稱呼(更何況還是錯誤的稱呼),就將EVIL跟『類單眼』扯在一起。
大多數人與廠商,及攝影專家都不將『EVIL微單眼』列為『類單眼』的!
我前幾年拿著體積大大的DSLR Canon 40D 時, 有幾位不懂攝影的朋友都還以為我拿的是傳統底片機呢。 那種情況照您的邏輯是否DSLR條目中也要標上傳統底片機的稱號呢?-User:B24862486
- 那Olympus把PEN Digital系列放在數位單眼的類別之下,是不是因此得證mirrorless也是單眼相機的一類?各廠商的稱呼與分類方式我只做中立的敘述,但我並沒有告訴讀者誰對誰錯,也沒有灌輸『因為這些廠商這麼說,所以我們就得這麼分類』的概念。同理,沒有任何廠商使用『輕單眼』、『小單眼』這樣的稱呼方式,我們是否應該將其刪除?當然不是,因為我搜尋過網路上的狀況,發現的確有些人使用輕單眼、小單眼的稱呼方式,就跟用類單眼的稱呼方式一樣,這些都是『部分群眾』的用法,所以我沒有針對我個人的意見主張去判斷哪些稱呼方式該保留、哪些該刪除(例如我覺得『輕單眼』這用法就很蠢,E-M5隻比EOS 1000D輕不過70g,哪有啥『輕』可言?)
- 何況,使用類單眼這稱呼的並不是您說的『零星少數人』,7-Eleven可不是默默無聞的小公司,Google上面數千萬筆的搜尋結果也代表了至少有相當的人數是這樣在稱呼的。而且您有啥資格認為別人都不懂只有您懂啥叫類單眼?或許對很多人來說那只是產品定位問題,只要不是單眼反光相機但有類似產品定位的都可以叫類單眼,畢竟『類單眼』從來就不曾是一個擁有明確科學定義、被明白地寫在教科書上的名詞。既然名詞本身的定義都很模糊,我們又有啥資格利用這模糊的定義來分辨別人的對錯?--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6月21日 (四) 08:53 (UTC)
如您所說,7-Eleven 固然不是什麼默默無聞的小公司。 但說真的,我覺得他們截至目前為止(~20120714),網站的相機區分類實在是不太專業與正確。
『您也不該將他們的網站奉為圭臬那般地相信』。
畢竟說真的我覺得他們也沒有什麼相機方面的專家
就請您現在去看看他們的分類吧:http://www.7net.com.tw/7net/rui005.faces?ID=120200255963&catid=3802
在他們網站裡,不能更換鏡頭的Canon G1X居然是歸類為單眼相機
那不知大大您是否也認為因為您崇拜的7net大站將Canon G1X 列為單眼相機,因為有人使用(其實是誤用)稱呼Canon G1X為單眼相機,所以 Canon G1X 從此就要變成冠上單眼相機之名了嗎??
7-Eleven 是便利商店與生活用品的大家與主流,但並不代表它就是萬事通。它更不是相機的專家,否則其他專家與店家豈不就不用混了?
P.S. 我覺得維基百科還是要維持一定的知識正確性才行,既然是錯誤的使用該名詞,就必須要加註一定的導正性。 來「避免積非成是的發生」。 維基百科的維基人還是有義務要盡量導正將錯就錯的現象會比較好。
對於您後來的編輯內容我個人是持正面贊同的態度
我這次發此討論純粹是提醒您 7-net的錯誤並不少(例如目前7net將Canon G1X 列為單眼相機就是天大顯眼的錯誤,因為Canon G1X根本不能交換鏡頭 ......),7net甚至還有前後矛盾的網站內容。 畢竟他們還是以實體通路的日常生活用品為主的公司,他們的購物網站中的專業產品區的專業度真的參考就好,還是要保有自己的判斷力。--User:B24862486
- 我不知道閣下是有多專家多內行到可以批評別人懂不懂數位相機,但至少對於維基百科的政策,我相信敝人的理解應該還是比您深入很多的。所以說穿了其實您根本沒有掌握到我一直在告訴您重點:維基百科只需要敘述實際存在的現象,但並不該加入太多個人的喜好判斷在裡面。我們並不知道7-net把G1X放在單眼相機的種類裡面到底是誤植還是基於某種商業操作目的,更不用說我並沒有把他們的作法奉為圭臬還啥的(這點請不要亂抹黑扭曲別人的意見好嗎?),我只是在敘述『還是有人是把mirrorless跟高階消費機放在同一類』的現象。或許您認為您找的那幾個網站連結在相機銷售方面比較專業,但妙的是包括PCHome與T客邦都把Ricoh GXR放在微單眼的分類內,但只要內行一點真正懂相機結構的人都知道,GXR的鏡頭與感光元件其實是封裝在同一個模組裡面,並且以插件的方式與機身連結,所以構造上它比較接近不能換鏡頭的消費相機,而不是mirrorless。所以如果真的要考究,那些網站一樣不夠專業。但我並不會因此說這些網站的連結不值得參考,因為維基百科的重點只在於提及『有人這樣分類』而不是去評論『這樣分類對不對』,您高興的話可以去個人部落格或論壇上高談闊論,但只要在維基百科這裡,就請尊重這裡的規則!--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7月15日 (日) 17:49 (UTC)
2012年8月10日補充討論:
您好 此外,目前包括順發3C等多數3C通路賣場的型號目錄期刊上面的產品分類中,目前也是將相機產品分類為四類不同的相機類別,分別為:單眼相機/小單眼 ;數位相機;類單眼相機
目前官方相機廠商也都是用『類單眼相機』一詞來指稱它們的高階消費機,而這些相機共通點都是官方設計為「不可更換鏡頭」的相機! 包括 Canon官方 宣傳它們的G12、SX40HS這些相機。 此外 JVC官網也用『類單眼相機』來界定它們自家的高階消費相機產品(例如GC-PX10),請參考:http://www.jvc.com.tw/cam/gc-px10/index.html
而目前許多的相機專業期刊與雜誌針對『類單眼相機』的說明中都會提到「不必(不可)更換鏡頭」,而我認識的許多學習攝影有一定時間的人或對相機有一些認識的人也亦如此認為。
所以『類單眼相機』:「不可更換鏡頭」這項定義,也並非是我原創定義研究的(但我個人在研究與收集歸納後也認同如此的定義,此外這樣也不易混淆)。且許多相機雜誌及攝影玩家也都是如此界定的。 相機原廠也是如此界定它們自家的高階消費機(不可更換鏡頭)為『類單眼相機』
順發3C等等賣場提供的商品型錄書刊的相機產品分類之中也是將"不可更換鏡頭"的高階消費機歸類稱呼為『類單眼相機』--User:B24862486
- 先糾正兩件維基百科上的發言規矩:新的發言請放在討論串最下面,還有發言後請簽名。
- 這件事情討論這麼久以來,閣下還是一直在鬼打牆,您還是一直陷在想要在維基百科上宣揚自己意見與理念、想要辯解對錯的框框裡,而忽略了維基百科的重點在於收錄「存在的現象」而不是去辨析這現象到底是對是錯。言下之意,某甲與某乙的分類與定義方式,並不能拿來否定某丙的分類方式,某甲與某乙的分類方式只能用來證明某甲與某乙的做法存在,而某丙的分類方式只要有證據支持其存在,它就是「存在的現象」,不會因為其分類方式與某甲和某乙不同,就被推翻不能在維基百科上提及,或是在百科條目內文中說他這樣的分類法是錯的。所以閣下在上面舉的那一堆例子根本是浪費時間,難道對於數位相機,已經接觸超過十年以上的我會懂得比您少、會不知道上面這些現象?只能說您的領悟力真的有點不知該怎麼形容,我在跟您講解的是維基百科的中立政策,您卻老是在跟我扯些重複的東西。請把平常在論壇上那種「我就是要辯贏,我的分類法是對的,別人是錯的」的那種發言心態轉換一下,學會接受維基百科的風格,否則講再多也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而已。這是身為「維基百科的內行人」而不是「相機內行人」給您的建議!--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10日 (五) 09:38 (UTC)
不當的網址,給你spam
[編輯]不當的網址,給你spam。[1]。[2]。[3]。[4]。[5]。[6]。我檢查一下,avzai shxbb pibianyou hilive,應該是這四個要spam,你檢查看看我有沒有看錯。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有沒有重複,有的話抱歉。謝謝。對了,Special:用戶貢獻/Pugang11,Special:用戶貢獻/Watutu126,這兩位可以封禁吧?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0日 (三) 01:10 (UTC)
- 這傢伙還真不死心!!已經將幾個網址加入黑名單中,你也辛苦了。有需要幫忙之處請再告訴我。--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6月20日 (三) 07:24 (UTC)
- 不當的網址[7],順便封禁廣告商Special:用戶貢獻/Sao1000。麻煩你了。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7月4日 (三) 05:44 (UTC)
您好,關於DYK
[編輯]卡爾加里牛仔節條目已按您的建議修改,希望您能更改您的投票,謝謝--- 化學是你,化學是我 2012年7月14日 (六) 04:31 (UTC)
請幫忙
[編輯]我改了名後想編輯個人用戶頁,但出現了以下信息而無法進行任何編輯:
「此操作已被系統自動確認為有害並已被阻止。 如您認為您的編輯是建設性的,請與管理員聯繫,並告知他們你剛才試辦的事。 跟您操作相配的濫用編輯規則之概述為: 用戶名黑名單(防止繞過黑名單機制創建)」
我在新加坡以另一電腦進行編輯的,是否發生了啥問題﹖可否幫我解決﹖可以的話,可否儘快﹖我不想在新名稱仍出現另一名稱。【Eliza Doolittle@ROC〔TW〕- Sanchong〔新北三重區〕】 (24小時留言聯絡)(現名:中華新北窈窕淑女)2012年7月16日 (一) 10:30 (UTC)
幫幫忙
[編輯]一些維基人認為本人的理解能力有問題,我把我的理解寫下來,希望您能幫助指證。我保證我盡力理解了這裡的討論:
- 首先,達師提出要討論是否禁止條目中是否禁止外鏈;
- 之後達師提到一個頁面的外鏈干擾閱讀;
- 之後CHEM.is.TRY提出,不僅要移除外鏈,我們提倡的是只保留紅鏈或者移上去顯示caption;
- 然後本人提出,與CHEM.is.TRY一方觀點的達師的「得意之作」聖潘克拉斯火車站中沒有使用「我們」提倡的只保留紅鏈或者移上去顯示caption;
- 然後閣下提出,適當的
外鏈注釋原文 是可以的。
請指正。--王小朋友(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02:18 (UTC)
- 閣下的理解能力真的有問題:我只說適當的『原文註釋』有助於讀者理解又不礙閱讀,怎被您移花接木成適當的『外鏈』?這根本是兩回事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2日 (四) 05:41 (UTC)
- 實在不好意思。--王小朋友(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09:10 (UTC)
國府
[編輯]請見維基百科:消歧義。中文裡使用「國府」的時候幾乎可以完全肯定是國民政府的簡稱,日本歷史中的用法在中文裡是非常罕見的。所以對於「國府」來說,國民政府是主意,日本歷史名詞是附意。消歧義頁不應該被用來偷換主條目。根據維基百科:消歧義,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日本歷史名詞達到建立主條目的資格,則應該分開建立主條目(比如「國府(日本歷史)」);如果不達到建立主條目的資格,但達到收入其他條目內容的資格,則應該將國府(日本歷史)重定向至收入此內容的其他條目。任何一種方法都可以在國民政府條上用Template:Redirect標明。但是如果即不能立主條目,又沒有其他條目可以收入,那此內容根本不應該在維基上收入。請考慮這三種解決方法並選其一,不論如何消歧義頁都不應用來偷換無法建立的主條目或敘述不該納入維基百科的內容。--Sumple (Talk) 2012年8月3日 (五) 09:49 (UTC)
- 問題是『國府』這個詞彙在中文也不是一個完整的用詞,而是『國民政府』的縮寫而已,主條目也是『國民政府』而非『國府』。所以中文裡的縮寫對上日文裡的全名,恐怕重要性很難判斷是誰高誰低。據我所知,重定向條目本身是不能加消歧義標籤的,所以您等於要在『國民政府』的條目中放上『國府 (日本歷史)』這般的消歧義訊息。依我的看法,這恐怕也是個蠻莫名其妙的處理方式。還有,條目本身有沒有建立並不是消歧義重要性的判斷基準,維基百科的收錄方式是端看該事物本身的知名度與否,縱使條目還沒寫,重要的事物還是重要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3日 (五) 15:07 (UTC)
- 附帶一提,花了點時間建立了國府 (日本歷史)這條目,發現日本境內至少有兩三打以上名叫『國府』的地名與兩、三個叫國府的車站與兩條叫國府的河川,該條目甚至有對應的德文版條目,算是一具有相程度知名度的事物。--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3日 (五) 18:38 (UTC)
- 但是在中文裡(不是日文里)您如果聽到「國府」,您會認為會是說「國民政府」呢,還是日本歷史名詞或日本地名呢?關於同義詞指向哪裡的問題不是哪個重要哪個不重要,而是在此語言(中文)里該詞字最常見的用法 -- 我覺得中文裡「國府」最常見的用法很清楚是國民政府的簡稱,您同意嗎?請參見維基百科:消歧義。
- 您提到重定向加消歧義。這在維基是經常用到的模板,具體用法(在這裡)可以這樣用:如果「國府」有兩個以上歧義,可以建立一個國府 (消歧義)頁,把國府重定向至國民政府,然後用Redirect模板(Template:Redirect)加重定向消歧義標籤指向國府 (消歧義)。這樣普通讀者或編者輸入「國府」時會被帶到「國民政府」,而少數在找日本歷史名詞或日本地名的讀者或編者也可以較快的找到國府 (消歧義)。如果「國府」只有一種歧義(即日本歷史名詞),則Redirect模板可以直接指向國府 (日本歷史)。
- 為討論起見,我會按照以上修改以作示範,如果您認為還有問題我們可以繼續討論。--Sumple (Talk) 2012年8月3日 (五) 21:42 (UTC)
- 修改完畢,歡迎指教。--Sumple (Talk) 2012年8月3日 (五) 21:56 (UTC)
- 附帶一提,花了點時間建立了國府 (日本歷史)這條目,發現日本境內至少有兩三打以上名叫『國府』的地名與兩、三個叫國府的車站與兩條叫國府的河川,該條目甚至有對應的德文版條目,算是一具有相程度知名度的事物。--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3日 (五) 18:38 (UTC)
- 事實上,您根本還沒有經過討論就擅自把條目改為您自己堅持的狀態,這是不恰當的(畢竟,至少還有其他維基用戶贊成我的改法,但沒人同意您)。如果仔細查閱一下國府這頁面的鏈入狀況,就會發現提及日本『國府』的場合頻率遠比提及國民政府縮寫的『國府』還高許多,依照維基百科消歧義相關的定義,兩個條目應該採取平行的消歧義方式,而不是以中國/台灣中心的角度片面決定應該重定向到國民政府條目。--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4日 (六) 03:46 (UTC)
- 如上述留言所細述,我對國府的修改本意是示範Redirect模板在此的可能用法,原因是你之前留言中好像對Redirect模板的技術操作性有質疑,只要你對模板用法沒有技術性的質疑,那我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
- 我認為我們的討論到現在其實就聚焦到一個問題上。你認為我的論點是「以中國/台灣中心的角度」云云。其實我想要強調的不是國家,而是語言。這裡重要的不是以哪一國的角度決定,而是以哪一種語言的角度決定。作為中文維基,應該以中文用法,不是日文用法,為基準。這是維基百科的政策使然,不是我認為中文相對日文有任何抽象的優越性。可能你比較習慣使用日文思考;我則比較習慣使用英文思考,但在中文維基百科中,你我都必須以中文用法為基準。維基百科的"Common names"指的是在相關百科所用的語言(在這裡是中文,不是日文)中的最常見用法,不是看連結的多寡(連結其實是技術性的問題)。我手頭翻閱的中文詞典里,有收錄「國府"為「國民政府」之意的,但沒有收錄「國府"為日本歷史名詞之意的,我想你的中文(不是日文)詞典里也應該是這樣。
- 我能否請你站在語言(中文)角度上再考慮一下?我認為我們現在要問的問題是在中文里最常見的用法是否「國府」=「國民政府」?如果對於這個基本觀點我們還有分歧的話那我們應該更廣泛的徵求大家的意見,但我認為這樣的問題我們應該能夠在小範圍內取得共識。至於其它問題,我們都可以尋求技術性的解決方法。--Sumple (Talk) 2012年8月8日 (三) 17:11 (UTC)
- 事實上,您根本還沒有經過討論就擅自把條目改為您自己堅持的狀態,這是不恰當的(畢竟,至少還有其他維基用戶贊成我的改法,但沒人同意您)。如果仔細查閱一下國府這頁面的鏈入狀況,就會發現提及日本『國府』的場合頻率遠比提及國民政府縮寫的『國府』還高許多,依照維基百科消歧義相關的定義,兩個條目應該採取平行的消歧義方式,而不是以中國/台灣中心的角度片面決定應該重定向到國民政府條目。--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4日 (六) 03:46 (UTC)
- 您完全搞錯了維基百科上消歧義的功能概念:消歧義的用途不是用來判斷誰在『中文』中比較重要、意識型態的目的,它是一個百科全書的功能性頁面,其功能是如何將在維基百科上查詢資料時走錯路的頻率降至最低、幫助讀者最快找到他們要找的頁面。因此,判斷各重名條目重要性的基準應該是維基百科中連結頻率的高低,而不是中文字典中有沒有收入這種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考量(中文字典的收錄與否關走錯頁面啥事?)--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8日 (三) 18:44 (UTC)
- 真是難為你了,連消歧義都得勞煩你給他上堂課,卻一點鐘點費都沒賺到半毛,我想對方若是有良知於心,他是應該需要感到慚愧才是!-Shumny98l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2:27 (UTC)
- 很高興看到你同意我說的消歧義和重要性、意識型態無關的論點,但是我不同意你說的「走錯路」應該用連結而非普通語言中的用法來衡量。我認為大多數讀者閱讀的第一切入口是搜索欄,不是通過連結,因此消歧義就像條目標題一樣應該第一是為自然語言搜索服務,而不是連結。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就是從使用率上來說,各條目是不平等的,因此如果一個條目里的一個常用連結需要通過消歧義到達目的頁面,相比十個非常用連結需要通過消歧義到達目的地,是更嚴重的問題,而一個連結是否常用,最好的衡量方法就是自然語言的用法,因此還是回到中文裡這個詞是怎麼用的問題。
- 我沒有看到互助客棧上的討論,不過既然你說多數參與者不同意我上面的建議我就不再爭論了。多謝你參加討論,另外很抱歉我有較長一段時間沒有編輯中文維基,所以一直沒有看見你最後的留言。--Sumple (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0:13 (UTC)
- Shumny98l0,我不清楚你的插嘴是針對我還是大象,但不論如何在這樣的資深編者之間、以原則和政策為論據的討論中,插入像你這樣無邏輯的人身攻擊都是不合適的。--Sumple (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0:13 (UTC)
送您些吃喝
[編輯]喝點東西消消氣|--笑嘻嘻的魔王(留言) 2012年8月12日 (日) 18:12 (UTC) |
- 謝謝!不過這種程度的爭議,真的還沒有辦法讓我有任何動氣可能的,頂多只是覺得偶爾而已。--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12日 (日) 18:34 (UTC)
- 都偶爾了還說沒生氣?:)罰酒!幹了!店家,再上一札!--笑嘻嘻的魔王(留言) 2012年8月12日 (日) 18:40 (UTC)
- 錯別字,是『莞爾』才對 :) --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12日 (日) 18:43 (UTC)
- 呵呵呵,我記得喝酒的規矩就是,錯了就罰酒。。。店家來一箱。。。:D --笑嘻嘻的魔王(留言) 2012年8月12日 (日) 18:54 (UTC)roomate說這是口渴得表現--笑嘻嘻的魔王(留言) 2012年8月12日 (日) 18:56 (UTC)
有關予土線的模版
[編輯]你好,我作出了修改是因為當我打完若井站條目後,模板內未能自動辨認,問題就在於「車站」和「站」的分別。由於小弟希望不日完成整條土讚線和中村線的條目,固此予土線模板暫時先只改動「若井站」一個,待完成後,便重新整理予土線。小弟明白模板是閣下所整,不希望其他人將其改動,但要是我在條目上加入了自動轉換系統,那便解決了閣下在台灣看到時,仍然是「XX車站」了。Foamposite(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1:40 (UTC)
- 其實我要修改的是窪川車站的連結,理由與您一樣,也只是想確保模板顯示正確而已,但因為偷懶直接使用恢復功能而誤改到臨站的連結,已經再度修正了。兩岸多地的鐵路用語習慣不同有很多地方得轉換修正,這點就得靠各位熱心參與者用手動設定的方式切換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8月17日 (五) 01:49 (UTC)
半保護
[編輯]想請教閣下看法,是否該將日本一條目提出設為半保護?長期以來總是因為政治和歷史因素,導致許多ip、短時間註冊用戶在上頭破壞,各種髒話齊出,雖然並非最近特別集中,但已經維持相當一段長的時間了,您認為呢?—Ai6z83xl3g(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6:06 (UTC)
- 同意且已經照辦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4日 (五) 06:25 (UTC)
- 應該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4日 (五) 06:43 (UTC)
別在意匿名用戶說的話
[編輯]不用太在意匿名用戶這番犀利言詞,網路上很多人都會選擇躲在背後做出不好行為,尤其是沒有註冊的匿名用戶,他的態度問題也遲早會遇到鐵板的。-Shumny98l0(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08:29 (UTC)
- 謝謝!其實我並沒有真的在意,只是該表達意見與立場時還是得說出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0月6日 (六) 08:30 (UTC)
要去東京看設計展
[編輯]- 大象先生,您好嗎?天涼了,注意感冒。月底要去東京看設計展。好久沒去東京了,您有推薦可以去拍照的地方嗎?謝謝!阿福_Talk 2012年10月7日 (日) 07:22 (UTC)
- 謝謝妳的關心!關於東京的拍照好景點,妳喜歡哪一類的型態呢?自然風光、都會夜景、歷史古蹟、現代建築還是人文懷舊感覺的景點?稍微設定一個偏好的方向,會比較容易想到適合的推薦點。--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0月7日 (日) 07:28 (UTC)
- 夜景我大概不太行,我是那種沒膽旅人,天黑了不是在旅館,不然就在回旅館路上(這次還是住上野一帶)...獨特的景就可以啊!可能會去東大拍萊特的窗吧?我也喜歡拍花,這次還想去荒川線再拍一些些,上次沒有拍得很好。(又:那個塞車百科看得我真是傻眼,都沒有wikify,而且是IP用戶,也能來自薦...冏!)阿福_Talk 2012年10月7日 (日) 07:31 (UTC)
- 鐮倉我一直很想去說,只是從來沒有想過他離東京其實蠻近的,居然比逗子還近啊!謝謝你喔!我的確有點偏愛下町風情啊!--阿福_Talk 2012年10月11日 (四) 02:28 (UTC)
- 謝謝妳的關心!關於東京的拍照好景點,妳喜歡哪一類的型態呢?自然風光、都會夜景、歷史古蹟、現代建築還是人文懷舊感覺的景點?稍微設定一個偏好的方向,會比較容易想到適合的推薦點。--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0月7日 (日) 07:28 (UTC)
「原創研究」是否及於分類名稱
[編輯]大象兄,您好:
在下先前的認知是「原創研究」係針對條目名稱及其內容,而分類名稱的選用以精簡而易於識別為要。現有某用戶以分類名稱無可靠來源,屬「原創研究」為由提刪Category:東北裔台灣人(已獲裁定保留)、Category:四川裔台灣人、……等相關分類頁面。請問如此作法是否符合方針或指引?
敬請指導,謝謝!--Kolyma(留言) 2012年10月16日 (二) 15:24 (UTC)
日本鐵路
[編輯]您在新條目推薦處提出的意見很正確,我試著重新修改了那兩個條目。有時間的話還請您參考。翻譯實在是件累人活,不照翻的話有時也怕會太過口語化或者偏離本意,所以我翻譯的時候會有太生硬的情況,請多包涵(其實我自己在翻的時候也覺得不是太舒服,然而直接按照自己的理解來寫的話,就會覺得不太像百科的文體…)。無論如何,很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另外說實話,在日本接觸台灣人的機會比在中國要多。感覺台灣人的中文和中國人的中文在文法上已經有些微妙的差異(或者比起文法上的差異,更可能是用法上的差異。也可能是我接觸的台灣人太少了)。這也可能產生文字感覺上的微妙差異。以上純屬個人淺見,如有冒犯請多見諒。感謝。--スイカ※バスモ 2012年10月30日 (二) 08:44 (UTC)
- Suica兄:翻譯也是一種作文,並不會因為內容來源是另外一個語言的文章,就改變文章的本質。我大概可以猜測得到您在追尋的那種『不要太口語化』的感覺是什麼,只是有時我們還是必須釐清所謂不口語化,到底是讓文章內容讀起來給人一種正式的感覺,還是單純因為不順口而給人一種不親和、好像很正式的錯覺?先撇開翻譯這件事,單純就中文的作文這件事來討論,其實文章還是可以分類為論說文、抒情文、或者一些其他用途的文體。我個人認為百科全書的文體基本上就是很標準的論說文文體,如果想要揣摩這種文體適當的寫法,最快的方法其實就是多讀,例如坊間既有的百科全書、或是很多科普雜誌都是不錯的參考對象。類似的文章看多之後漸漸就可以掌握那樣的感覺,縱使是在翻譯文章時,也可以應用相同的概念。
- 另外,不要忘記日文維基百科其實也是跟我們一樣的普通用戶編輯的,不同的地方只是他們用的是日文,但並不表示他們撰寫文章的水準一定就比較高竿。既然如此,為何我們翻譯時必須完全參考他們使用的語句結構或敘述順序呢?所以翻譯時還是應該加入自己的判斷,人家寫得好的地方可以學習,但是也要懂得過濾篩除寫得不好的地方。日文因為常常會在敘述時省略主詞,而且很常見到相同的直述句連續並列好幾句的狀況,這種敘述方式如果直接硬翻成中文,馬上就會給人一種很怪、不像中文的感覺。類似的狀況也會出現在其他語言上,例如英文很常見到倒裝句法,但是中文不常用,所以翻譯者如果直接拿英文文章的結構一對一硬翻,就會在中文文章內出現大量的倒裝結構,一看就知道是硬翻來的、不是中文。因此我才會常常多嘴奉勸一些比較熱衷翻譯其他語版內容的用戶,要調整自己的翻譯風格,多以撰寫中文文章的角度來規劃行文風格,畢竟對我們有意義的是其他語版的資料內容,並不是其他語文的文章結構,不是嗎?
- 至於台灣與中國大陸在行文上的風格多少有些不同,這點我也可以體會得到,但是這種差異通常只出現在一些用詞用字的選擇上,會影響語句文法結構的情況並不多。如果遇到用詞差異時可以適當地利用地區用語轉換標籤,應該可以將落差程度縮減到最小。上面這些其實都是討論,請不要擔心啥冒犯與否的問題,無論是跟百科條目的編輯相關,或是日本的鐵路,都歡迎常留言討論。雖然意見與觀點有時會不同是無法避免的事,但假如大家都能基於讓中文維基百科變得更好的出發點,相信沒有啥歧見是解決不了的。這就共勉之囉!--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3日 (六) 10:00 (UTC)
- 您說的很對!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問題,我覺得還是因為我長文寫作能力不足吧。來日本之後大多都是寫一些小論文,字數不是很多而且在風格上和中文差異還挺大的。在中國期間,學校的作文大多都是些空洞無物的那種近似駢體文的文章,也沒能培養足夠的論文寫作能力。我偶爾也會翻一些英文的條目,就比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看不懂的地方太多了,就真的只是把自己理解的大意寫出來而已)。日文的話因為基本都能看懂,所以就會想把整個文章搬過來。
- 從日文維基翻條目的時候,的確會覺得主語省略很嚴重。有說法是「中文和日語都是高情境語言,即使省略主語雙方也都知道對方在說什麽,所以中文和日語都常省略主語。相反英語就不是。以「下雨」為例,就算是沒有明確動作主體的rain也要加個主語it」。實際會話的時候,也只是覺得中文和日語省略主語的程度差不多。但是日文維基的話,就真的主語省略情況超級多。特別是原創類條目。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條目還好一些。另外,其實比起鐵路類條目,我更喜歡翻譯地理類條目。只是日文維基的地理類條目實在讓人很…(幾乎都是點列式,又缺乏參考資料)。如果有時間的話,倒是想自己搜集資料,好好寫京都和北海道。
- 說到鐵路,其實我平時坐電車並不多,更談不上多瞭解,只是單純的出於興趣而已。鐵路迷也分很多種,我最感興趣的領域是線路。車站也有些興趣。而列車本身就實在不瞭解。雖然來日本之前就知道日本的鐵道迷很瘋狂,實際來之後,關於鐵路的書籍之多還是讓人吃驚。只是價錢實在有些貴,所以很多時候都是在書店白看(朝日新聞的週刊貌似每年都有出關於鐵道的系列書。去年的線路系列實在想要。今年則是車站和車輛基地)。另外,我最近想買個微單(單反對普通學生來說價錢實在是…),大象兄如果有經驗和建議的話請一定多指教。最後,大象兄如果知道非觀光客的在日外國人也能買到的便宜周遊卷的話,請一定指教(一直都很想座北斗星去北海道,就是考慮價錢之後只能選擇飛機。當然在長期休假的時候也想坐電車去一些不怎麼熱門的地點,特別是日本海沿岸。青春18的話坐特急需要另外購票)。之前聽說如果是連續乘坐特急+新幹線並且是在同一車站購票的話,特急可以打半價的折扣(乗り継ぎ割引)。夜行列車如果也適用的話,真的有很大吸引力。感謝。--スイカ※バスモ 2012年11月3日 (六) 11:28 (UTC)
- 十分感謝您對生駒線條目的校對。我需要學習的地方還有很多,若能通過維基提高翻譯和語學能力的話,也是自己在學校外的一大學習。也請前輩多指教翻譯的經驗。感謝。--スイカ※バスモ 2012年11月4日 (日) 08:53 (UTC)
關於F-22
[編輯]英文維基之所以把這個問題放入首段,是有原因的,因為這個長期未解決的問題已經嚴重到影響整個F-22計劃以及牽涉到美國軍方是否繼續採購的嚴重程度了。長時間停飛的事實也說明這一點,不是我的原創研究,閣下要是有異議可以詳細看一遍英文F-22的條目和其討論頁。 薰衣草毒藥※花瓣 2012年11月5日 (一) 15:21 (UTC)
- 我並不是很在意英文維基要怎麼寫,我在意的是百科條目的文章結構,尤其是一個條目的首段,它該具有的導引與濃縮資訊作用。維基百科的條目之所以有首段引言,主要是為了作為整個條目的一個導覽,或者讓沒有時間細細閱讀內文的讀者能夠在快速看完之後瞭解介紹的主題大致的資訊。言下之意,首段的內容應該要具有相當程度的資訊涵蓋效果,但又不會有過份偏重某些細節的平衡性。
- 但是,您在條目的引言中放入約1/3篇幅的內容,只是為了述說一起近來發生的意外與它帶來的潛在瑕疵探討。拿其他事情來譬喻,您有點像是在介紹一個近期發生緋聞的政治人物,雖然他一生擔任了很多職務、成就很多功績,但是您沒有強調這些部分,卻把整個簡介引言的重點放在近期他所發生的緋聞,理由是因為這個緋聞非常嚴重,可能讓他丟官或因此淡出政壇。但說穿了,這起事件之所以看似嚴重,其實也不過是因為近期發生還很有新聞性,所以受到比較多的關注而已。但是,維基百科應該是用一個長的時間跨距來看待事物,每件發生的事情在條目內容中的比重,都應該以這事物全部的相關資訊作為分母來分配比重。說不定過個半年一年,軍方發現了問題的原因作了設計修改後,F-22又重新上天飛行,在服役了三、四十年後退役,到時您再回顧發生過的種種,就會發現這設計瑕疵的問題說不定只是漫長歷史紀錄中一個小小的波折漣漪而已。
- 我沒有認為條目的引言中完全不能放入瑕疵事件相關的敘述,但是請注意比重問題,除非那位政治人物除了發生的緋聞外實在沒啥其他值得一提的重要事蹟,或是F-22這架飛機之所以出名是因為它害飛行員缺氧昏迷而墜機,除此之外實在沒啥重要的,否則有什麼事情會重要到非得在引言中花費1/3的內容說明此事呢?話說,如果您真覺得此事件有重要到那個程度,那您該做的其實是替此瑕疵事件另外撰寫一個條目,如果真的如此您可以恣意在條目引言處花費全部的篇幅介紹此事件,因為那條目原本的重點就是瑕疵事件。但是對於F-22來說,它曾發生過的所有事情、它的特色、它的設計理念與構造、它的服役狀況,全都是應該與瑕疵事件一樣重要。所以我認為瑕疵的部分可以在引言處提一下作為導引,但是詳細的內容還是應該放在後面的事故章節中說明。--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5日 (一) 17:33 (UTC)
- 我同意閣下的看法,英文維基的內容相對豐富,所以如果僅把現有問題的引言翻譯過來,的確有占比重過大的問題。但就F-22此條目來說,在不長的時間內有此嚴重問題,在現有時間段內卻是的確為一個不小的比重問題;閣下所舉的例子(***問題說不定只是漫長歷史紀錄中一個小小的波折漣漪而已)可以應用到所有的條目中,但我們只能以現有的情況來分析並編寫條目,以後發生的未知的事情只能讓以後的人去處理解決(調整比例等),我們無法預知任何情況在以後的持續發展中的比重(舉個例子,如果F-22的問題最終導致停產,那即使您認為比重過大的引言以後看來反而過小了),就像現在的百科全書和五十年,百年前的百科全書有很大的區別,但是在當時的時代都有非常好的參考性一樣。當然,我會跟進翻譯英文版的引言以縮小現有比重。另外,任何比重大小問題也是需要編者討論決定而不是通過編輯戰解決的,您認為呢? 薰衣草毒藥※花瓣 2012年11月5日 (一) 18:04 (UTC)
- 再補充一下,F-22是2005年12月15日開始服役,到現在為止約7年,問題出現在2010年,到現在2年還未解決,即使用1/3的篇幅介紹此問題,個人覺得也不算是很離譜的事情。薰衣草毒藥※花瓣 2012年11月5日 (一) 18:07 (UTC)
- 難道一架高精密度的戰鬥機之存在,是從服役的那天突然就蹦出來的?之前都沒有經過十幾年的冗長開發階段?用這種理由來支持自己的作法,很難不讓人覺得這是在找理由硬扯而已啊!--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6日 (二) 01:43 (UTC)
我將以上的討論複製到Talk:F-22猛禽戰鬥機頁面,看看是否會有比較多的用戶看到並參與討論,廣納意見。--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6日 (二) 01:50 (UTC)
關於「來源」
[編輯]在中國大陸,很多不利消息會迅速被屏蔽掉、消除痕跡。
劉志軍下台後、京滬高鐵開通前,搞政工上位的新鐵道部長輕業務重運動 (甚至搞出「黨員寫保證書以杜絕事故」的做法),下面也就懈怠了,致使 CRH380A-6041L (創 486km/h 速度紀錄的那一列) 與遺留在軌道附近的物料小車相撞、回廠大修。
但現在看看,不要說新鐵道部長當時的作為,即使是「CRH380A-6041L 撞異物」這件事本身,你看還能從網上搜到啥;更不要說正規媒體有啥記錄了。
當時 (在某一範圍內) 有很多人知道的事情,只因不可能在正規媒體上刊載,於是就從歷史中被抹消了。
——自由狼-颱風(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0 (UTC)
您好,佩服
[編輯]您好,佩服您對鐵路的熱誠與投入, 請問您有參與 台灣鐵道相關編寫嗎?
以前學校有鐵道社,裡面的社員超級厲害的 Wetrace(留言) 2012年11月13日 (二) 13:19 (UTC)
- 如果是以正統鐵道迷的角度,我其實不是個非常用心的鐵道迷,充其量只是玩票性質而已。我主要編輯的都是日本的鐵路相關訊息,這主要的原因是我實際上搭過的日本火車比台灣還多(因為我在台灣大部分出遠門時都是開車,所以很難有機會搭到火車),再加上我看得懂日文,所以都會盡可能挑日本鐵路相關的條目編輯,相比之下實際上參與過的台灣鐵道相關條目並不多。
- 但是,如果仔細留意一下就會發現,台灣的鐵路車站條目,大概有2/3的條目是使用我拍的照片。這是因為幾年前我曾經帶著蘇大師寫的鐵路車站介紹書、GPS與單眼相機,開著車拜訪過全島幾乎所有的鐵路車站(只剩花蓮池上到屏東麟洛那段一直沒有機會繞完)。拜使用的攝影器材有特別考究過之賜,你只要看到車站條目的照片看起來顏色特別鮮豔、尤其是天空特別藍的,幾乎都是我拍的照片。我想,這大概就是我參與度最高的一部份了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14日 (三) 06:18 (UTC)
送給您一枚星章!
[編輯]原星章 | |
你真厲害!編輯的都是關注度和重要性頗高的條目,特別是世界地理類。--A900040a900040(留言) 2012年11月13日 (二) 13:46 (UTC) |
- 這個.......在世界地理方面,我一直以為我編輯的應該都是一些很冷門的怪條目才對呀(笑)。我主要是致力於用標準的百科全書格式,將一些平常不會為人所注意的冷知識介紹給大家。最近我很少去嘗試撰寫太龐大的條目,反而多是在寫一些小型到中型的條目,因為我認為這種程度的條目對於一般讀者而言,份量與知識性是最平衡的,不會太深入到鑽牛角尖,但是該有的、當人們想要瞭解某事物時該知道的基本重點,還是都能清楚說明。我自己認為這應該是很不錯的一種編輯方向,你也不妨試試!
- 無論如何,很感謝你相贈的星星,如有任何關於維基百科或是關於世界地理有關的問題時,歡迎隨時留言討論。共勉之!--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14日 (三) 07:14 (UTC)
請制止對「法國礦業團」的破壞
[編輯]您好,烏拉跨氪反覆蓄意藉口破壞法國礦業團一文,公報私仇,請制止。也請參見互助客棧10月初「求助」條目討論,資料來源都在我的討論頁和文章討論頁有詳述。 leafinzi '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30 (UTC)
關於Rewrite Harvest festa!的問題
[編輯]您說外行人可能看不懂,我覺得很有道理。我又看了一遍,確實有一些術語(如Fan disc)不太好理解,但解釋這些術語並不是本條目的工作,維基百科中已有條目解釋它們,所以我只是內鏈了過去。能否請您具體說明哪裡看不懂,以便於改進?謝謝!--ふゆき(Fyd09) 2012年11月20日 (二) 00:44 (UTC)
- 已在該推薦處作了詳細的回應,請直接參閱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20日 (二) 03:45 (UTC)
- 感謝閣下的回應,我感到受益匪淺。一些術語的意思要很好的表達出來還需要斟酌,晚些時候我會改進的。再次感謝!--ふゆき(Fyd09) 2012年11月20日 (二) 06:58 (UTC)
- 已改進,請閣下看一下是否還有需要繼續改進的地方。--ふゆき(Fyd09) 2012年11月20日 (二) 10:31 (UTC)
- 感謝閣下的回應,我感到受益匪淺。一些術語的意思要很好的表達出來還需要斟酌,晚些時候我會改進的。再次感謝!--ふゆき(Fyd09) 2012年11月20日 (二) 06:58 (UTC)
不明白這樣回退是何意
[編輯]我不明白閣下做出這筆回退?難道板橋區公所不能當成條目嗎?還是純粹只想「消紅」?--36.232.216.99(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14 (UTC)
- 一般來說行政區劃模板的最上層都是排放被劃分的對象,也就是板橋區本身才對,所以我只是遵循慣例。還有,『區治地』這名詞是您個人自創的吧?我查遍整個網路,發現只有您創建的模板上出現過這樣的名詞,顯然是個人原創研究,應避免使用。--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24日 (六) 12:31 (UTC)
- 你談到『區治地』這名詞,這我沒有意見,你說這是個人自創,我也沒必要去回應這問題,畢竟你說那些事都只是小細節,無須在意這小地方,你認為對或是遵循慣例,這我沒有意見,改不改都是你自由權利,模板我創出來,但我也沒必要不讓別人改,反正我創出來,其它問題可以透過討論或是經由他人之手做修改。總歸一句話,這不是什麼大問題不能解決。--36.232.216.99(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3:05 (UTC)
- 若是模板中,後續有IP回退閣下的編輯,我在這先說好,這可不關我事。--36.232.216.99(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3:07 (UTC)
日文翻譯求教
[編輯]象兄您好,我有事相求,對於日文我是完全不懂,所以撰寫翻譯來的日文條目很花時間,用翻譯機譯完是以讓前後通順、知道如何表達為前提,所以多為翻譯瞭解條目背景的內容,盡可能不要誤人子弟。進入正題,我想請教您,日文版赫爾曼·戈林一條目此段內容翻譯:
「今日のドイツにおいてのみ、その名は泥にまみれ、その記録は忘れ去られ、將校は嘲笑されている。しかし自由と正義、そして道徳の力が究極的には勝利をおさめるだろう。我々は我々を隷屬させようとする勢力と闘い、最後には勝利をおさめるだろう。リヒトーホーフェン大隊を輝かしき物とした資質は、戦時中においても平和時においてもその力を発揮するだろう。我々の時代はまたやってくる。諸君、私は乾杯したい。祖國に対し、リヒトーホーフェン大隊に対して。」
我最多只能翻成:
「現在的德國只剩下蒙塵的名聲、被人遺忘的記錄、受人嘲笑的軍官,但自由、正義以及公理的力量將獲得最後的勝利。我們將同企圖奴役我們的勢力鬥爭,並獲得最後的勝利。里希特霍芬聯隊將會發揮其無論在戰時或和平所具備的資質與榮耀。我們的時代將再度來臨,諸位,我想乾杯,為了祖國!為了里希特霍芬聯隊!」
能懇請撥點時間協助糾錯?感謝。—Ai6z83xl3g(留言) 2012年11月24日 (六) 18:45 (UTC)
- 我看了一下,意思大致接近,如果要說有啥地方怪怪的,大概就是被動語態用得稍微多了些。日文中很常用被動式,但中文通常還是以主動語氣居多,除此之外倒是沒有啥意思不正確之處。--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25日 (日) 11:03 (UTC)
閣下為什麼不刪除以後白紙保護呢?--Makecat 2012年11月30日 (五) 07:23 (UTC)
- 正操作到一半還沒弄完。--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11月30日 (五) 07: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