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修订间差异
→強烈支持乌拉跨氪7/11爭議性封禁Hanteng「一年」: 既然是支持,就当然不是争议的,而是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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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big>假設</big> [[User:Hanteng]]使用了傀儡,如果有---也就是第一次使用傀儡----[[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卻「親自」「不迴避」「封禁一年」!在下想到,之前與[[用户:乌拉跨氪]]互動良好的[[User:BlackLotux]]([[User:Edouardlicn]]的分身),多次濫用大量傀儡、破壞,過去也沒被「封禁一年」。[[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的處理標準,差異也實在太大太大!![[User:Wetrace|Wetrace]]([[User talk:Wetrace|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1:28 (UTC) |
:#即便<big>假設</big> [[User:Hanteng]]使用了傀儡,如果有---也就是第一次使用傀儡----[[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卻「親自」「不迴避」「封禁一年」!在下想到,之前與[[用户:乌拉跨氪]]互動良好的[[User:BlackLotux]]([[User:Edouardlicn]]的分身),多次濫用大量傀儡、破壞,過去也沒被「封禁一年」。[[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的處理標準,差異也實在太大太大!![[User:Wetrace|Wetrace]]([[User talk:Wetrace|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1:2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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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支持[[User:乌拉跨氪|乌拉跨氪]]7/11 |
===強烈支持[[User:乌拉跨氪|乌拉跨氪]]7/11爭議性封禁[[User:Hanteng|Hanteng]]「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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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3年7月12日 (五) 07:56 (UTC) |
RT--[[User: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FF7F;font-family:Comic Sans MS;font-size:14pt;">'''CHEM'''</span>]].[[Portal:化学|<span style="color:#FF0000;">is</span>]].[[User talk:jsjsjs1111|<span style="color:#007FFF;font-size:14pt;">'''''TRY'''''</span>]] 2013年7月12日 (五) 07:5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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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看我前面的留言,在下尊重、珍惜[[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對社群的付出,問題是,管理員 應該依據方針行事--何況[[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不久前才以「違反程序」發起罷免另一位香港管理員。 |
::##您可以看我前面的留言,在下尊重、珍惜[[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對社群的付出,問題是,管理員 應該依據方針行事--何況[[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不久前才以「違反程序」發起罷免另一位香港管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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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用户:乌拉跨氪]]的公正性,社群用戶都會有自己的經驗感受與評斷---在目前他拒絕公開說明、一再不迴避、親自介入涉己爭議…在下對其「公正性」持保留態度。[[User:Wetrace|Wetrace]]([[User talk:Wetrace|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9:48 (UTC) |
::##至於[[用户:乌拉跨氪]]的公正性,社群用戶都會有自己的經驗感受與評斷---在目前他拒絕公開說明、一再不迴避、親自介入涉己爭議…在下對其「公正性」持保留態度。[[User:Wetrace|Wetrace]]([[User talk:Wetrace|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9:4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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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wetrace:乌拉算不错的了。阁下若说涉己争议,去看看我被一次违规封禁和三次无理破坏提报和两次捏造的“原创研究”警告。。。就真的什么叫利用权力解决“涉己争议”了![[User:守望者爱孟|守望者爱孟]]([[User talk: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1:31 (UTC) |
2013年7月16日 (二) 04:22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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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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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
与管理方法而非条目内容相关的讨论移动至此。Liangent(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9:57 (UTC)
- (!)意見--由於Liangent移動討論串至此,但是 本案爭議 仍涉及「條目探討的前段內容」,需了解前況的用戶朋友,敬請參看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建議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謝謝用戶們參與關注社群環境。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10:03 (UTC)
- (!)意見--Hanteng遭無預警封禁一週,這是一個爭議性的封禁,涉及管理員「濫 權」。現在是台北時間上午七點半,因為正有事,起床突然看到這消息,先來告知各位這個消息,並簡單就自己快速的觀察,提出以下疑 問。
- 中國維權運動被黑雪姬未經共識、無理據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顯然是「原創研究」。
- 這是一個爭議性的封禁,依據WP:封禁方針,管理員應當特別謹慎為之,若有封禁必要,應提出充分的理據;
- 況且,封禁前難道不需要警告?何況這麼爭議性的封禁,在下找不到任何警告記錄,
- 此外,乌拉跨氪自己也曾涉入「維權」系列條目的爭議,但卻不迴避、不採用舉報 而由其他管理員裁決的方式。
- 兩相比較,乌拉跨氪管理員是否涉及濫權?維權運動被 黑雪姬未經共識、無理據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顯然是「原創研究」。在互助客棧經其他用戶提供充分說 明反對,黑雪姬強行搬遷改名,並一併改名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為Template:中國人權律師;此外,還把分類:中國維權律師的歸屬條目,大量刪除原分類,而新建並歸屬到分類:中國人權律師。但是,沒有任何管理員制 止、警告。甚至乌拉跨氪管理員疑在「編輯戰未發生」的情況下「永久保護」了Template:中國人權律師模版。
- 呼籲社群朋友關注!中文維基百科 竟容不下維權運動這個名詞。在英文是GA等級的en:Weiquan_movement。 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5日 (二) 23:47 (UTC)
- 请不要选择性阐述。来,看看完整的流程。
- 6月19日 (三) 18:36(UTC),ht在无共识的情况下剪切移动条目(目标是简体版的“维权运动”),乌拉跨氪回退之,参“维权运动”的修订历史;
- 中间有没有人指出ht的问题呢?当然有,而且不止一次,那么,ht怎么做呢?
- 6月25日 (二) 17:40(UTC),继续在无共识的情况下剪切移动(这次目标是繁体版的“維權運動”),参见“維權運動”的修订历史,于是遭致封禁。
- 前后合起来看,无共识修改简体版被回退,结果就去修改繁体版,根本是扰乱行为,wt却只提及第三部分。
- 再谈谈巧妙的用词。
- (:)回應-- 謝謝,補充一下:
- Cravix 您好,關於您所提「条目首句为何又提到“又叫‘维权运动’”」...這句話,是黑雪姬為了改條目名稱自己天加上 去的,不是本來就有的,黑雪姬 也沒有引述哪個可靠文獻來源這麼寫,所以說有「原創研究」的問題。
- 至於您提到「繁簡體版」,在此抱歉,我沒有注意到有區分兩個繁簡體條目的問題-而且都在2006就存在(維基百科條目,一般而言,繁簡體是同一個)。那就補充在簡體版-維權運動 編輯歷史,也就是一樣的事情,在6/19發生了一次。
- 我查了一下,提供參考:最原始條目名稱中國維權運動,另外有用戶在 2006年 建立了繁體、簡體的維權運動,並重定向至中國維權運動,2013年中國維權運動被 黑雪姬改名重定向至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因此維權運動才一併自動重定向至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
- 在下一向尊敬乌拉跨氪管理員投入的時間貢獻,但仍必須提問
- 相對地,對於之前黑雪姬公然違反規定、未提理據、未達成共識的「強行搬移改名作法」,請問乌拉跨氪當時又做了什麼呢?如果User:Hanteng這樣在互助客棧耐心討論後所做,都算是破壞,那 黑雪姬的作法更是嚴重破壞且漠視社群,請問乌拉跨氪為什麼無動於衷?在下能想到的 理由,一種可能性是「乌拉跨氪 個人反對「維權律師」這個詞彙,當時跟黑雪姬一致」,只從這一點來看,就可以發現乌拉跨氪不只一次 自己對自己參與編輯爭議的條目 進行自己管理,是有違反WP:管理員方針之嫌的。
- 那麼,是否也請 Cravix 邀請乌拉跨氪來為自己的處理標準及理據說明一下?包括這是否合理封禁的流程。敬請乌拉跨氪管理員 珍惜社群對管理員的信任,管理員是「以管理作為服務」的一般用戶。
- 也許是在下誤會,那麼,很歡迎乌拉跨氪管理員 指教,讓我們能理解。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6日 (三) 10:24 (UTC)
- 其实事情极为简单,根本没有大字报刷版的必要。
- 从第一句开始,你就答非所问,我指的是事实恰与你的宣称大相径庭,你在回答什么?
- 黑雪姬直接去修改还能凑上BRD准则,而ht这次呢?流程归结下来,你巧妙地描述ht为“耐心讨论”,却故意忽略是ht主动在客栈开讨论,又是ht在回答质疑时躲躲闪闪,讨论未达共识时擅自剪贴破坏的还是ht,而在修改被回退+大家指其行为等同破坏后,甚至还换个“阵地”仍继续剪贴破坏的是谁?仍是ht。这种再清楚不过的扰乱行为,就用一句“耐心讨论”带过,真是深深折服。
- 你又说,ht未得警告——大家的意见再清楚不过,看看吧。你说,ht没看到,认为这是编辑争议——ht明明有注意到,大家的反应又如何?
- 然后,你说跨氪的作为是“同意原创研究”,那我再说一次,此串议题是“更名为‘维权运动’”,根本不是“是否更名”,更和是否同意现名无关。你仍在刻意歪曲概念,扰乱是否该有个度?
- 所谓“对黑雪姬无动于衷”,原因再清楚不过。这次相关讨论就在客栈,大家很容易就能注意到,之前又是什么情况?来看看“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的修订历史吧,黑雪姬的修改真的有遭到强烈反对吗?回退黑雪姬修改的编辑,只有你的一次回退移动——根本就没有你刻意渲染的“强烈反对”。还是你认为,管理员手眼通天,什么都能注意到——那怎么不谴责其他管理员?
- 你还提到“唯一理由”——那么,之前说“最后我们达成共识”的是谁?
- 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6日 (三) 13:19 (UTC)
- (:)回應-- 謝謝,補充一下:
- (!)意見-- Dr. Cravix 您好,
- 首先,在下謝謝Dr. Cravix您熱心參與這次的討論,從不同角度、不同立場來參與貢獻意見。在下的提問,對事不對人,只是希望乌拉跨氪管理員,有個合理的說明,讓我們一般用戶解惑。此外,請Dr. Cravix避免「選擇性解讀」。
- 您說這次的討論是「更名到 維權運動」,沒錯,我只是說明,這是Hanteng 為了修正 黑雪姬把中國維權運動強行更名為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的原創研究行為。
- 如您所說,這次的問題很簡單。那麼也請您就「維權」名詞的實質問題進行討論交流。這件事情,如同您認為的不能切割的看;在下是作為 參與部分過程 的立場,來說明「維權運動」、「維權律師」條目 在一連串過程中 被 特定用戶質疑原創研究、提刪的現象做總體來看,且因為乌拉跨氪作為管理員,親自涉入了這「維權」系列編輯爭議,卻有兩三次「自己」出手 「永久保護」、「封禁」---這一點是明顯不符WP:封禁方針的;尤其黑雪姬曾經不當的改名作法,乌拉跨氪卻毫無反應,在下也因此請求乌拉跨氪的指教。
- 關於在下所陳述「最後我們達成共識」---就是 在下 和乌拉跨氪在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的提刪討論,當時User:Wildcursive在討論中主動聯繫 在下與乌拉跨氪 進行調停,提出雙方都覺得能理解且接受的方案。關於這一點,您可以問問乌拉跨氪兄。在下並未混亂事實,幾個條目都與「維權」系列有關,而過程中參與提刪、改名的一方,確實就是乌拉跨氪與 黑雪姬。
- 關於Dr. Cravix對 在下 在上面所陳述「Hanteng耐心討論」。在下簡要說明:User:Hanteng最遲在6月8日就到 互助客棧 留言建議,提供資訊,希望社群討論共識,但遭到乌拉跨氪管理員「DelTALK」!?(關於這一點,也請乌拉跨氪向社群說明理由。)User:Hanteng貼回來繼續討論,一直到了 6月19日 才去編寫維權運動簡體版,這期間他提供了很多理據、可靠來源的說明,請問跟黑雪姬或客觀比較,這算不算耐心?也請您閱讀User:Hanteng在上面提供的來源資料,跟黑雪姬的「無來源、原創研究」的強行改名,哪種觀點合理?這是回到條目編輯本身。
- 請您以相同標準,去質詢乌拉跨氪管理員 為什麼對於兩次改名事件,作法大不同。此外,乌拉跨氪管理員沒有警告就封禁,這是事實,也不是第一次了;封禁後,對於用戶要求說明理據,沒有反應...。
- 乌拉跨氪 兄 前陣子曾經發起 投票罷免 香港管理員User:Ws227,理由是 違反維基程序,User:Ws227公開道歉,也讓社群彼此提醒程序的重要性。但是乌拉跨氪兄 現在的作法,是否符合他自己對 其他管理員的期許及要求?是否符合 維基方針?在下希望乌拉跨氪兄 能思考一下這點。如果乌拉跨氪對於WP:封禁方針不夠熟悉,對於 封禁的意義及條件程序、對於處理爭議性封禁的注意事項 不熟悉,在下可以協助貼上來。
- 關於您指控在下「擾亂」---對於在下用戶的合理疑問,對於有用戶因此遭封禁七天,對於同一議題 對雙方的不同標準處理,對於管理員自己涉入爭議卻行使「永久保護」、「封禁」的職權,無論在實質、程序面,都與 維基方針 有不符的問題,在下向乌拉跨氪管理員求教,並讓社群討論。相對地,乌拉跨氪管理員到現在都沒有做出任何的回應與說明,一點都沒有,一句話都沒有,請問 這是一名管理員負責的態度嗎?在管理員一貫拒絕回應情況下,如果在下的合理提問,被認為是「擾亂」,那麼乌拉跨氪發起罷免香港管理員User:Ws227也是擾亂嗎?如果在下因此被封禁,那說明 不只是「秋後算帳」,而是「時時算帳」了。
- 在下尊重Dr. Cravix的意見,也請 Dr. Cravix 善意理解、並去了解在下所提出的幾個疑問點。雖然彼此在一些議題的認知與看法不同,但相信彼此參與維基百科、都願意遵循維基方針的精神。
- 在下邀請Dr. Cravix就 「維權系列條目」爭議,針對 中國的黑雪姬、台灣的User:Hanteng兩位用戶先後的作法、過程、乌拉跨氪對兩人行為及爭議的處理差別待遇,以及乌拉跨氪身為管理員做出爭議性封禁(依據WP:封禁方針這確實屬於爭議性封禁的定義)卻未做說明,做一個客觀的觀察及評價,您不一定要公開說出來,放在心裡也可以。
- 在下建議Dr. Cravix去邀請乌拉跨氪來親自說明回應。也會感謝您去這麼做。在下對事不對人,希望乌拉跨氪給予指教、指導,讓我們一般用戶更明白 管理員 理解執行 維基百科方針 的方式與判斷。......我想,這也算是 維基百科上的「維權」吧!希望能聆聽我們「訪民」的聲音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1:14 (UTC)
- 真的越发佩服了。为什么说扰乱?因为我上面已经说过两次主议题了(1、2),其中一次还是直接回答你,而你却刻意反复混淆概念,绑架议题。你剩下的话根本就陷入循环了,我没兴趣陪你用废文刷版,只陈列事实做个懒人包。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7日 (四) 03:56 (UTC)
- (:)回應--謝謝指教:
- 您似乎只回復您認為的部份是「主議題」,把管理員不符維基方針、雙重待遇的問題,都認為不是議題。但這正是一系列整體性的爭議。就您提出的一些事實性補充及觀點,在下是做了回應及補充說明的。
- 您把其他用戶的意見說明當做是「刷版」、「廢文」,這樣的態度,在下也只能尊重了。在下之所以耐心多做說明,也是希望 避免片段理解,把自己的理解提出來,在下也非常歡迎您 或乌拉跨氪兄 對在下的疑問及議題,一一做出完整的說明,在下不會認為您是在刷版,也不會隨便說您是在「干擾」、「模糊焦點」之類的。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4:05 (UTC)
- 看不清我就再贴一遍,“主议题”。占掉几页的版面,让讨论门槛大幅提高,其中还有不少是反复绕,这不是废文刷版是什么?要想让人看,自己精简清楚再说。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7日 (四) 04:29 (UTC)
- (:)回應--謝謝指教:
- 真的越发佩服了。为什么说扰乱?因为我上面已经说过两次主议题了(1、2),其中一次还是直接回答你,而你却刻意反复混淆概念,绑架议题。你剩下的话根本就陷入循环了,我没兴趣陪你用废文刷版,只陈列事实做个懒人包。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7日 (四) 03:56 (UTC)
(!)意見,此管理员看起来似乎无意对自己的操作作出合理解释,各位是否有意提出进一步的讨论行动?--冬菇蚝油捞面(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3:53 (UTC)
- (:)回應--建議再耐心等待管理員的說明。管理員 也許比較忙,也有自己的生活,就等等吧!在下是對事不對人,就是希望弄清楚一連串的「維權」系列爭議,究竟是怎麼回事。過程中凸顯了一些 值得思考、探究、檢討的現象。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4:05 (UTC)
- (!)意見--在下 並不認為自己的「認知」、「理解」一定是對的。只是「對事不對人」,把一些疑問提出來請社群一起討論、思考。歡迎用戶提出不同意見,但是希望別「選擇性簡化解讀」。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4:07 (UTC)
- (!)意見:本人觉得既然原用户被封禁,则他编辑的内容应该进行严格审查,避免被破坏的内容进一步遗留在维基百科之内,对此作出阻扰的维基人,尤其是管理层人员理应协助这种审查。--冬菇蚝油捞面(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4:01 (UTC)
- (!)意見:謝謝樓上冬菇蚝油捞面的意見。「不以人廢言」應是原則,被封禁者 原因眾多,很難絕對判斷,恐怕不宜用這作為當然性標準。其實只要回歸「維基方針」即可,既然黑雪姬的條目改名 沒有可靠來源、涉及「原創研究」,User:Hanteng依照可靠來源及英文維基百科GA條目對照 改回來,本來就很合理
- (!)意見:關於Dr. Cravix的懶人包整理,這是您對事實的部份認知,在下尊重並謝謝。
- 事實面也有缺漏,黑雪姬在4月22日又移動。在下在當時討論串中,就已經提出很多說明,但黑雪姬的理由顯然還是有「原創研究」問題,在下也不想跟他編輯戰。再如Dr. Cravix所說,User:Hanteng5/22再開新討論串(我以為是6/8,原來更早),後來就是被 乌拉跨氪DELTALK,User:Hanteng6/8再貼回來。
- 從在下提問的理解及重點,說實在...有很多都沒有「懶人包」提出來,至少還有關於乌拉跨氪對於 涉己編輯爭議 的管理不迴避、封禁「未警告」(請問 那樣算是「警告」嗎?明確告知那是「破壞」?)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4:18 (UTC)
- 为什么连看都能看漏?ht5.22在讨论页开的串,而后是搬到客栈才被deltalk,简化成“讨论请求”的,你到底是怎样?
- 另外,有错漏就直接回在这里,我自己会改,不要再破坏整体排版。至于“涉及编辑争议”,跨氪恰恰几未涉入条目修改,如果需要其他的细节,在这里提,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7日 (四) 04:29 (UTC)
- 懒人包
无论点出多少次,也要反复刷版逃避焦点,而且次次都不会作查证,实在令人厌烦。直接做个懒人包,逐渐更新。全部带上链接,整理几项主要信息,路人自判。
首先,是基本的说明。
- 请看该串题目,议题为“条目更名为‘维权运动’”,而非“现在的名字怎样”或者“是否该更名”,下面的意见也多针对“改名‘维权运动’存在问题”。
然后,是这次事件的主时间线。
- “Deltalk”:差异记录,ht把讨论搬到客栈,跨氪认为留下链接并请求讨论即可,参见差异里留言。顺带一提,ht之前刚搬另一串存档来刷版。
- 开讨论后,明显进行选择性回答,躲开“地域中心”问题。
- 在讨论明显未取得共识,也没人表示赞同时,直接剪贴移动到维权运动(简体标题版本),于是被跨氪回退+保护,但没发送警告,参修订历史;
- ht在客栈发串指责跨氪,但被数个编辑指出行为属于剪贴破坏(参1、2),跨氪也同意各编辑意见,并指责其不尊重共识。看到以上意见后,ht坚称自己不是破坏,而后旁人指出应尊重共识,而不是剪贴后再坚称“不是破坏”。
- 最后,在仍无共识的情况下,将条目剪贴移动到維權運動(繁体标题版本),于是被跨氪回退+封禁,参修订历史。
接着,是条目修改时间线。
- 2013-04-20 03:02(UTC),黑雪姬移动条目;
- 2013-04-20 13:10(UTC),wt移回;
- 2013-04-20 16:06(UTC),黑雪姬又移回;
- 2013-04-22 04:30(UTC),黑雪姬再度移动
- 2013-04-22 08:54(UTC),wt到客栈开讨论,结果到存档为止,只有wt和黑雪姬参加讨论(最后发言亦是4-22当天),没有其他意见,无论支持反对。
- 之后是近月的空档期,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 2013-05-22 15:57(UTC),ht在讨论页开讨论,得到2反对1支持,接下来承接主时间线。
幾個涉己爭議問題,仍請乌拉跨氪管理員說明
- 关于未经过警告就封禁的问题。实际上,本人与其他用户在互助客栈上就已经提醒过其剪切移动行为是破坏,如上述。之后的封禁在该提醒之后进行。同时,其编辑首先在简体重定向中剪切移动,后该重定向被保护之后,其即转至剪切移动繁体版本;说明他是知道简体版本上发生了什么,并看到了保护理由的,但他无动于衷。而将其他内容剪切移动至同名繁体版本上,并在编辑摘要中写道:“……並非單純移動……”;说明他是知道他的编辑是属于移动的。所以前后两件事实而言,他是明知故犯,故意而为之。本人不认为封禁其剪切移动的破坏行为有任何的不妥。既然处在维基百科就请按照维基百科的议事规程来做,不想做让步,不要求共识,只想着推行自己的想法,甚至强推,那就真的不好意思了。乌拉跨氪 2013年6月27日 (四) 06:28 (UTC)
- (:)回應--謝謝乌拉跨氪管理員的初步說明,謝謝!但是您的回答尚不足以證明您的警告,以及您並未回應涉己爭議的實質、程序問題,在下及社群繼續等待您的回應。
- 乌拉跨氪回答了關於「是否未經警告而封禁」的一個問題。不過,由於在下非當事人,並未看到「您或其他用戶對Hanteng的警告」,無從判斷那是否構成警告,在下會去找找看。或者能否請其他用戶貼出來連結??提供我們了解。
- 此外,上面還有其他疑問,希望您能解惑、澄清。例如:
- 涉己爭議、自行管理?您個人至少兩度涉及「兩個維權概念條目」的編輯爭議,核心問題涉及「『維權』一詞是否原創研究」。至少包括:(1)發起提刪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後來在沒有編輯戰的情況下,又「自行永久保護」;(2)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原為中國維權運動)您在 6/24 回退了User:ミカサ改善的努力,他修改了黑雪姬「原創研究」、「無來源」的一句話「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或被稱之為維權運動」;(3)相對下,卻又不介入黑雪姬對幾個「維權系列」條目的「無來源」之「原創研究」改名行為?
- 承上,請問您「親自介入爭議性封禁」、「永久保護 自己提刪、編輯爭議的條目」、「永久保護 自己參與編輯意見的條目」(維權運動跟中國維權運動),而不是舉報由其他編輯爭議外的管理員處理,這是否合宜?
- 對於黑雪姬將中國維權運動無共識改名為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
- 封禁可能因欠缺要件而無效,從而構成誤用或濫用封禁?關於您封禁User:Hanteng,除了「是否事前警告」的程序問題之外。在下也要再次強調:封禁在維基百科是嚴重的,「爭議性封禁」依據WP:封禁方針更有很嚴格的標準,並要求管理員負相當的義務。若您的說明理據不充分,在下會認為您對User:Hanteng的「封禁欠缺方針規定要件,等同封禁無效」。就如您與在下之間發生多次編輯爭議,也被您「以長期編輯戰」封禁一週(且您拒絕依據WP:封禁方針對申訴做說明)令在下相當遺憾。敬請您嚴肅對待「封禁」這項權限,並認真對待「封禁User:Hanteng」一事,提出說明。誠如WP:封禁方針所示,「封禁」在維基百科是嚴重的,也有其所設定的必要性、目的正當性、必須的要件,若管理員涉及「濫用封禁」而不願改正,那會是比一般條目編輯程序爭議更加需要社群嚴肅對待的問題。
- 對於您處理這一系列維權相關條目,您自認完全符合維基方針與程序嗎?是否無濫權 或 偏袒之嫌?如果您自認符合,也就是我們認知有問題,請您充分指導我們。
- 最後,儘管,在下提出以上這些疑問的同時,對事不對人,不代表在下否定您對維基的積極貢獻。在下也有缺點、也不一定對,您應當出面說明並指導一般用戶對維基方針的理解,尚請見諒!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9:48 (UTC)
- (:)回應--謝謝乌拉跨氪管理員的初步說明,謝謝!但是您的回答尚不足以證明您的警告,以及您並未回應涉己爭議的實質、程序問題,在下及社群繼續等待您的回應。
- (!)意見--乌拉跨氪管理員您好,您在前面討論串回應User:Hanteng在被您封禁之前所做關於「維權系列條目」的疑問、及他質疑乌拉跨氪「自己管理自己涉入編輯爭議條目」、此外也質疑乌拉跨氪在對待「維權」系列條目時的標準跟其他條目的標準差異很大。
- 乌拉跨氪您回應User:Hanteng「请去提联署罢免」。管理員固然有貢獻及辛苦,但是在 管理員 對用戶做出合理說明之前(這要求並不過分),在下認為這句話不應說出。
- 這樣一句話,是不夠尊重「管理員」職務的說法。在下正面看待及珍惜 每位用戶 對於維基百科不同形式的貢獻。「罷免管理員」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不應輕言為之,也希望乌拉跨氪您能夠珍惜,在下也謝謝您在管理上的付出,就像每一位用戶都在用不同形式貢獻維基百科。
- 這樣一句話,是不夠尊重社群的說法。大家都知道「罷免門檻很高」,乌拉跨氪您之前才罷免User:Ws227,理由就是違反維基程序,現在這樣的說法作法,是否符合您自己的期許?還是說對待不同意見用戶,可以用不同的標準手段?這樣的說法及態度,會嚴重更減損社群用戶對 管理員的信賴。
- 這樣一句話,是不夠尊重維基方針的說法。管理員 既然要服務社群,被社群授與權力,有義務就權力的執行 做出說明。如果丟一句「请去提联署罢免」,就能免除一切說明義務,那不符合管理員「服務社群」的初衷與權力正當性基礎。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11:07 (UTC)
- 乌拉跨氪您回應User:Hanteng「请去提联署罢免」。管理員固然有貢獻及辛苦,但是在 管理員 對用戶做出合理說明之前(這要求並不過分),在下認為這句話不應說出。
- (!)意見--乌拉跨氪管理員您好,您在前面討論串回應User:Hanteng在被您封禁之前所做關於「維權系列條目」的疑問、及他質疑乌拉跨氪「自己管理自己涉入編輯爭議條目」、此外也質疑乌拉跨氪在對待「維權」系列條目時的標準跟其他條目的標準差異很大。
關於乌拉跨氪管理員 拒絕依方針解釋「封禁理據&涉己爭議管理」
- 本人拒绝对涉及User:BlackLotux、User:Ws227、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等无关事宜的疑问在此做任何的回复。本人坚持认为对User:Hanteng的封禁符合方针,本人在该处理上没有任何的过错及过失,若任何用户不赞同,可申请由其他管理员或行政员作出复核;本人不会在剪切移动破坏行为清楚的情况下作出解封。若任何用户认为本人不具备担任管理员的基本质素,本人再次提醒,有正常的管理员罢免渠道。乌拉跨氪 2013年6月27日 (四) 17:00 (UTC)
- (!)意見--乌拉跨氪管理員您好,您以上的回覆,似乎「說了等於什麼都沒說」
- 前面關於「封禁前是否有事前警告」,您尚未拿出「警告」的證據(您自己說有),提供社群判斷。這個封禁本身,您也疑似涉入編輯爭議當中,是違反WP:封禁方針的。
- 您說「拒絕對涉及User:BlackLotux、User:Ws227、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等无关事宜」。問題是,這些是環繞 您對維權運動 爭議---您自己管理涉入編輯爭議的論證,並非無關,這等同您拒絕 澄清、說明「對自己是否介入管理自己涉及編輯爭議事項」,那請問您:您是否有涉己爭議之管理行為?
- 請乌拉跨氪管理員不要「更改他人留言」。由於文字多,在下透過放大少數字句較清楚,那是用戶留言的一部分,您這樣的行為不宜。
- 如果User:Ws227當初被罷免時的回答跟您一樣,您是否認同?如果您認為管理員可以如此不符合程序、不接受檢驗,那您當時又出於什麼「真正原因及動機」罷免User:Ws227?
- 這樣的差別標準,是否讓「維基百科上,形同『一百科兩制』?」---中國大陸籍管理員,可以跟 香港籍、台灣籍管理員,在使用權力、應用維基方針、接受檢驗及監督上,依循不同標準?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23:08 (UTC)
- (!)意見--乌拉跨氪管理員您好,您以上的回覆,似乎「說了等於什麼都沒說」
- (!)意見--管理員 應當很熟悉 維基方針。以下是 管理員 的 基本ABC。如果 管理員 只願意說一句「请去提联署罢免」,卻不願意 依照 維基方針 的要求 去執行、說明、不願說明也不願修正。請問,這裡是百度百科?還是維基百科?
- 引述WP:封禁方針,提供乌拉跨氪管理員參考指教:
- 「封禁不適用的情況」---「有利益衝突的情況」:管理員不應該封禁與他/她有編輯爭議的用戶——這些封禁應交由其他管理員處理。此外,管理員也應該注意在處理和他/她的貢獻頁面和條目類別的封禁時有可能 出現的利益衝突問題。
- 「管理員注意事項」
- 「解釋封禁原因」:在維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認為封禁一個用戶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證的證據、合理判斷及所有支持該封禁的因素。這些理由均 應在進行複審時按複審人員的要求提供。
- 「有爭議的封禁」:容易引起爭議的封禁有:(引述部分類型)「對有貢獻登錄用戶的封禁;對進行擾亂性編輯用戶的封禁;對與閣下涉及條目編輯爭議的用戶的封禁;缺乏方針支持的封禁。」---並明訂管理員的義務---「如果管理員確信以上封禁有必要,請更仔細的取證;檢查相關方針;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在封禁通告中詳盡解釋封禁原因;做好與其他維基用戶討論的準備。」。
- 請問這次User:Hanteng的封禁中,管理員做到什麼?
- 引述WP:管理員方針,提供乌拉跨氪管理員
- 「限制」:在管理員擁有比其它用戶多的管理許可權的同時,管理員的行為也有以下限制,並受到所有維基人的監督:
- 「避嫌」: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而應該要麼使用普通用戶的身份,要麼使用管理員的身份,儘管用戶是同一個人。在以下場合的具體限制有:
- 保護:管理員不應該保護/解除保護他們牽扯進去的頁面,而應該像普通用戶一樣求助於其他管理員,這些頁面不包括諸如主頁等的常見保護頁面;
- 補充:乌拉跨氪管理員 提刪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亦有編輯,在黑雪姬強勢改名為Template:中國人權律師後,乌拉跨氪在無編輯戰存在的情況下,自己「永久保護」了此條目。
- 補充:中國維權運動中,乌拉跨氪回退一名中國籍用戶 試圖改善「被原創研究」的首句。其重定向維權運動之後在User:Hanteng修改編寫下,遭到乌拉跨氪直接回退後,自己「永久保護」自己涉入的條目。
- 封禁:管理員不得僅因某用戶反對自己而封禁這個用戶;
- 刪除: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
- 在以上情況下,管理員應該以普通用戶的身份要求其他管理員協助。
- 「避嫌」: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而應該要麼使用普通用戶的身份,要麼使用管理員的身份,儘管用戶是同一個人。在以下場合的具體限制有:
- 以上,在下主要就「程序面」提出。尚不論實質的爭議問題。如果「请去提联署罢免」一句話,就可免除管理員的說明義務,也沒有有效的第三方修正機制。然後,「罷免」也很難通過門檻---如果明顯不符方針程序,卻公然不願解釋回應,那麼「请去提联署罢免」這句話 正好形成了 事實上「 對維基百科方針 的嘲笑與踐踏」,這是不是 中文維基百科 長期以來「國王的新衣」?。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03:50 (UTC)
- 「限制」:在管理員擁有比其它用戶多的管理許可權的同時,管理員的行為也有以下限制,並受到所有維基人的監督:
- 引述WP:管理員方針,提供乌拉跨氪管理員
在下兩次給管理員個人頁的留言
雖然兩次留言,一樣是未獲回覆,希望User:乌拉跨氪管理員 至少能看一看。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01:46 (UTC)
- (!)意見--User:乌拉跨氪管理員您好,謝謝您的初步說明,還有些問題,希望您能回應釐清。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建議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幾個涉己爭議問題,仍請乌拉跨氪管理員說明
- 關於在下對乌拉跨氪管理員所提出的提問,在下對事不對人,而是Hanteng的被封禁、條目的處理,您有可能違反涉己爭議的基本問題。
- 您前陣子以長期編輯戰理由 封禁 在下及另位用戶,要件不符WP:封禁方針的基本要求,也拒絕提供說明。在下認為 您的封禁程序及方式理由,不符WP:封禁方針,因此這次User:Hanteng的封禁,讓在下相當關心,這種作業模式,不該成為 管理員 的經常性作法。
- 在下只是希望維護維基百科的編輯環境,您對於在下所提「條目保護」有相當一段時間皆不理會了,我想 您並不喜歡我。忠言逆耳,您和在下雖然有些爭議事件,但在下尊敬您對社群的積極貢獻;但若您有違反的問題,作為用戶、作為朋友都應該提出。
- 在下是台灣用戶,對中國大陸用戶的心理與處境了解有限,若您認為在下哪裡錯了,希望能夠給予指導。謝謝!希望您能夠善意理解在下的初衷。請見諒!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10:31 (UTC)
- (!)意見--在下台北時區,半夜兩點鐘。夜深了,想到今天種種波動。
- 坦白說,這兩天言詞,就我自己的習慣來說,是罕見激動些;但在下都充分提出理由說明。言語上、情緒上有讓您不舒服處,盼請見諒。
- 在下不認為自己說的「肯定都對」,只是希望您能夠說明,但您拒絕依方針基本要求,進行澄清說明。其實,這讓在下很疑惑,為何您的作法及標準會如此?
- 往往,人都容易想改變別人,卻不願意改變自己。這是很多爭論的重要原因之一。祝好,期待您負責任的說明,您可以有自己的立場,但欠缺履行維基方針要件,在下認為對您自己、對管理員職務,都是自我的否定與傷害。該說的,我盡量說了。
- 彼此都不是小孩,有一定成熟度,也有一定的知識。在下自我檢討,會調整自己的言語及作法,畢竟讓維基百科更好才是共同的目的;在下對罷免管理員沒有興趣、亦非初衷。至於User:乌拉跨氪您是否願意調整、修正、澄清,也是每個人對自己負責、如何看待自己的問題。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18:02 (UTC)
Wetrace請勿冗長發言。一次大段發言往往會導致討論者失去耐心和小圈子討論。--Zhxy 519(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08:51 (UTC)
- (!)意見部份同意Wetrace的意见,但是,只是个命名问题,我觉得大家讨论究竟叫什么不就解决了。社群不是投票民主制,少数服从多数的,而是讨论产生共识的。希望大家都能在尊重维基百科方针的基础上,来共同编纂百科。—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6月29日 (六) 16:45 (UTC)
- (:)回應--一起回應樓上兩位:
- 謝謝Zhxy 519,很好的提醒!因為一些「介入涉己爭議、管理程序」之詢問點,當事人拒絕依據方針做基本的說明、回應,在下才會進行整理。
- 謝謝—脳内補完分享的看法,很高興 有用戶參與實質的討論、看到些問題點,不以人廢言、不拉幫結夥、不貼標籤,就事論事,令人欣慰!在下說過多次,「不認為自己說的都對」,並邀請 涉爭議的管理員、當事人 說明交流。管理員的態度、程序、是否未避嫌介入涉己爭議之問題,是在這系列條目過程中,所凸顯出來的社群重要議題,遺憾管理員公開「拒絕回應」。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30日 (日) 23:30 (UTC)
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
- (!)意見乌拉跨氪管理員 上一次 未依方針迴避之涉己爭議管理、爭議性封禁 Hanteng「一週」,卻拒絕依據 維基方針之要求 做出說明。
- 維基時間7/5,乌拉跨氪管理員,再一次對臺灣用戶User:Hanteng進行爭議性封禁「一個月」,同樣是針對維權運動系列條目。被封禁者臺灣用戶User:Hanteng在其這一次的封禁申訴中,質疑User:乌拉跨氪濫用管理權的理由,請參見 Hanteng 的封禁申訴《複檢User:乌拉跨氪對User:hanteng作出的二次封禁》,並已轉貼在《WP: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敬請社群朋友共同關注。
- 敬請乌拉跨氪管理員 依據 WP:封禁方針、WP:破壞、WP:管理員、WP:非原創研究等方針,就本案履行管理員的說明義務。Wetrace(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13:55 (UTC)
- (!)意見--User:Hanteng在其這一次的封禁申訴中,提出質疑User:乌拉跨氪濫用管理權的理由,因此貼在此提供社群討論:
User:乌拉跨氪濫用管理權,保護一個沒社群討論共識記錄的(且原創研究)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為命名、無視维权运动命名的眾多可靠來源及有社群討論共識記錄的中国维权运动。
注意按中国人权相關條目的可靠來源, 就算是原創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一詞沒有來源,其內涵絕對不等同於维权运动, User:乌拉跨氪濫用管理權去保護沒共識記錄且原創研究的命名, 還自己認定某一永久封禁用戶的新移動命名為社群共識(i.e. 黑/E原創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介入編輯, 相關理據如下:
1. User:乌拉跨氪程序上違反WP:共識及WP:破壞方針
共識的定義按歷史編輯記錄來看, 中國維權運動是最原始有經過數次討論的共識, E/黑用戶做出的爭議性移動並沒有任何的共識討論記錄。特別注意維基百科方針中並沒有認定沈默即是同意,亦沒有認定沈默即是共識。E/黑用戶未經討論做出的爭議性移動,不管是破壞與否,不能說是社群共識。因此,本人的編修可視為是回復到有記錄的「社群共識」。
要求管理員User:乌拉跨氪拿出證據:請給出原名中國維權運動改名為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的歷史討論社群共識記錄。原名中國維權運動的討論記錄共識不少。
另外, 管理員User:乌拉跨氪不迴避參入編輯的事實明顯,本人按充分來源理據及方針進行的條目拆分及分岐頁面編輯行為,並非 乌拉跨氪指控的簡單剪切移動。
這些程序上的動作, 使得管理權限被用來打擊不同意見者, 造成實質的政治內容見下述。
2. User:乌拉跨氪在內容上造成實質的政治內容審查違反WP:censor方針
管理員User:乌拉跨氪已明確濫用管理權對於中文維基社群形成實質的政治內容審查,而不對最基本的可靠來源做出按維基方針的判斷,先是保護一個完全沒有社群共識的移動(該移動由因傀儡濫用遭永久封禁E/黑用戶做出),阻止其他編輯做出任何回復性改進,還利用封禁權(完全不警告也不提出理據說明)封禁本人, 並連續封禁兩次不提出任何說明和警告來證明本人的編輯只是蕳單的「剪切移動式破壞」, 明顯濫用管理權。(本人在編修時已不只一次說明並提供可靠來源及理據)
有少部分編輯用戶贊同E/黑用戶未經討論做出的爭議性移動,中國維權運動(有共識討論記錄)移動到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E/黑用戶原創),迄今這些編輯用戶還是提不出來任何可靠來源是以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為主題的內容。
在特定政治條目, User:乌拉跨氪使用管理權(保護權及封禁權)過當不是第一次。
3. 縱容User:乌拉跨氪有害於管理員、編輯用戶及社群互動
維基百科最重要的元素先是可靠來源、再來是方針、編輯用戶、然後才是管理員。User:乌拉跨氪濫用管理權無視可靠來源、方針、編輯用戶, 並不做出任何合理說明,
避免User:乌拉跨氪繼續濫權, 不一定得要贊成本人的所有編輯意見及行為,實質的編輯意見及行為都應該以可靠來源及方針來形成共識。若沒共識,應該要回復到有明確共識討論記錄的版本。
沈默不代表共識, 若特定管理員及用戶利用各種不正當或過當的手段去消滅有方針及來源支持的理據表述和編修,那麼特定管理員的行為和其他管理員的縱容,將形成不當的寒蟬效應,並縱容濫權的管理員及大聲的編輯用戶去消滅有方針及來源支持的編輯行動和討論。
......轉貼User:Hanteng維基時間7/7封禁申訴內容
- (!)意見-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申請CU,以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VGMAMSCU結果,封禁 Hanteng 一年。在下表示一下意見:
- 用户:乌拉跨氪這次請求CU理由,正說明對「維權運動」的觀點,並非 User:Hanteng一人/少數觀點,事實上確實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支撐。在下就贊同User:Hanteng的觀點與努力,User:Hanteng也提出大量資料佐證。但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參與其中條目爭議,反對、質疑「維權」用語,卻遲遲未對此公開回應,卻維護 原創研究的內容,一再涉及違反維基方針而拒絕說明,令人遺憾。
- 這次CU結果,在下認為有很大的歧異解讀空間:
- 可能其他人,看不下去,主動接續編輯。
- 可能有人,刻意藉此陷害User:Hanteng,讓User:Hanteng被永久消音。
- 以「編輯傾向」作為「很可能」的理由-----是不合理的,這樣很容易就可陷害。
- 這次CU,在下質疑形同對於「不同意見者」的「釣魚」。之前User:BlackLotux被請求封禁案,管理員一直以各種理由阻擋。
- 建議管理員 公開這次CU資料數據。何以「可能」?證明程度到什麼程度?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藉此做出「一年封禁」是否適當?
- 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一再「不迴避」,涉嫌嚴重違反WP:封禁方針、WP:管理員方針,拒絕對自己涉入爭議管理向社群說明,卻緊盯著去CU Hanteng。迫不及待 自己出手封禁Hanteng一年。再一次 不迴避自己已經涉入的爭議,而親自對「爭議中的用戶、條目」做出 長達一年的「爭議性封禁」。用户:乌拉跨氪對維基方針是否「蔑視」至極?留待社群公評。
- 即便假設 User:Hanteng使用了傀儡,如果有---也就是第一次使用傀儡----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卻「親自」「不迴避」「封禁一年」!在下想到,之前與用户:乌拉跨氪互動良好的User:BlackLotux(User:Edouardlicn的分身),多次濫用大量傀儡、破壞,過去也沒被「封禁一年」。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的處理標準,差異也實在太大太大!!Wetrace(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1:28 (UTC)
RT--CHEM.is.TRY 2013年7月12日 (五) 07:56 (UTC)
- 在這筆編輯發現Evo101469言出:「要是你敢亂刪除的話,一律提報你,妳給我小心注意點」有恐嚇之詞,請管理員裁定Wikipedia:NPA是否該封禁此人?--少鵬(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7:32 (UTC)
請求關注: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
- (!)意見乌拉跨氪管理員 上一次 未依方針迴避之涉己爭議管理、爭議性封禁 Hanteng「一週」,拒絕依據 維基方針之要求 做出說明。
- 維基時間7/5,乌拉跨氪管理員,再一次對臺灣用戶User:Hanteng進行爭議性封禁「一個月」,同樣是針對維權運動系列條目。被封禁者臺灣用戶User:Hanteng在其這一次的封禁申訴中,質疑User:乌拉跨氪濫用管理權的理由,包括疑似「實質政治審查」違反WP:censor方針,請參見 Hanteng 的封禁申訴《複檢User:乌拉跨氪對User:hanteng作出的二次封禁》,並已轉貼在《WP: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敬請社群朋友共同關注、交流討論。
- 敬請敦促乌拉跨氪管理員 依據 WP:封禁方針、WP:破壞、WP:管理員、WP:非原創研究等方針,就本案履行管理員的說明義務。Wetrace(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14:20 (UTC)
- 以上内容与方针无关。--耶叶爷♥VC XC 2013年7月9日 (二) 05:56 (UTC)
- 都是些套话。--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07:58 (UTC)
- (!)意見:作为新人,我只代表自己发表一些仅算是个人的看法,我认为,总体上,乌拉跨氪在管理员中,算是公正的了,虽然也有言语不当的时候(在wetrace那个帮助新人投票),但总体上,还是称职负责的管理员。维基到现在有两位前辈对我帮助很大,除了乌拉还有就是chinuan12623 ,我(&)建議乌拉可以向chinuan12623做出一次说明。“就这么多,别打我,恕罪,饶命!”守望者爱孟(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8:22 (UTC)
- 该说我的都说过了,若有其他用户有什么疑问可以给我留言。乌拉跨氪 2013年7月12日 (五) 08:26 (UTC)
- (!)意見--謝謝樓上兩位回應,
- 用户:乌拉跨氪管理員您好,依據以上列出的維基方針明確、清楚的基本規定,在下覺得「您該說的,有很多您都還拒絕說明,我們都還沒聽到。」若您願意提供其他用戶說明,不妨就貼過來讓社群了解---若您的作法無疑慮、符合方針---那說清楚,不更好?若您認為「該說都說了」,在下不知道您的依據是「哪一套維基方針」?在下已經列出相關維基方針如上,煩請您列出您作法的方針依據,並為自己被質疑不符方針處做出解釋。與您多次不同意見、在條目編輯與您有爭議的 台灣用戶User:Hanteng目前消音、被您封禁一年,請容在下多說幾句。
- 給守望者爱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