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是中華民國臺北市的最高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屬於直轄市政府位階,直隸於行政院管轄。臺北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時代,於1920年臺北設市時所成立的「台北市役所」。
[编辑] 沿革
[编辑] 轄下機關
臺北市政府所轄組織,在市長及副市長之下,設有17局、5處、8委員會;另有公務人員訓練處、自來水事業處、翡翠水庫管理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北捷運公司、12區公所等直屬機關(機構)。如加上所屬機關及學校,臺北市政府轄下之編制員工共計約為七萬多人。
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编辑] 處、內部單位
[编辑] 委員會
[编辑] 直屬機構
[编辑] 市政府大樓
1920年臺北設市時成立的台北市役所,當時的辦公廳舍即為今日的行政院大廈。1945年,臺灣歸屬中華民國,當時作為臺灣最高統治機關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選址於日治時期的市役所廳舍運作,使得甫成立不久的臺北市政府,只得就近使用位於今日台北車站附近的舊建成小學校做為辦公場所。
臺北市自1967年改制為直轄市後,人口大量增加,市政業務蓬勃發展,但市府原有辦公大樓僅能容納千餘員工,導致許多機關需分散各地賃屋辦公,使得市民洽公及市府所屬各機關協調管理甚為不便。為發揮市府整體工作績效,與加強為民服務效能,在信義計畫區開始進行開發後,市府選擇於區內新建辦公大樓,之後於1994年完工落成,並命名為「市政大樓」。市府各單位遷至市政大樓後,舊市府大樓除了主棟建築成為臺北當代藝術館外,其餘區域移交建成國中作為校舍之用。
臺北市政大樓位於信義計畫區西端,整棟建築呈「雙十」型狀,座落於臺北市區重要幹道的仁愛路尾端,為信義計畫區重要地標之一,並與仁愛路另一頭的總統府廳舍遙遙相望。市政大樓樓高12層、地下2層,屬開放式辦公場所,樓地板總面積共19萬5千多平方公尺,幾近6萬坪,佔地廣闊,計有30餘個市府各級機關進駐,辦公員工總數約6千人。市政大樓前併設市民廣場,為臺北市區重要的公眾活動場地。市政大樓鄰近的捷運車站為市政府站,步行約十分鐘可達。
臺北市政大樓除了為臺北市政府的辦公場所之外,另外附設有臺北探索館、親子劇場等文教設施,提供臺北市民除了辦公之外更多的服務與親民感受。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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