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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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俗稱“關內”、“關”),全境位於深圳市內,1980年設立。其範圍包括羅湖區、福田區、寶安區、龍崗區、龍華新區、光明新區、大鵬新區、坪山新區、南山區以及鹽田區。
在深圳設立經濟特區頭三十年,深圳經濟特區不等於深圳市,深圳市的範圍比深圳經濟特區大,因深圳市寶安區和龍崗區不屬於深圳經濟特區。
在深圳,由寶安區或龍崗區進入深圳經濟特區的行為被稱作“入關”,反之為“出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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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及其问题 [编辑]
2010年中国國務院批准將寶安及龍崗兩區劃入深圳經濟特區,把特區範圍擴大至深圳全市。有评论认为 [1],虽然特区范围扩大到龙岗、宝安两区,但為保證原關口人員的就業,仍然保留原有的特区管理线,應該說本质上已經沒有了关内关外之分。新建连接关内外的道路道路(如丹平快速路)不设检查站。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 ^ 参考自《广州日报》(2010年6月3日):《深圳特区扩容 七月起将宝安龙岗纳入特区范围》之读者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