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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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骨葬,俗稱撿骨,在香港稱為執骨,在台灣稱撿金。是一種二次葬的埋葬方式,广泛见于东亚各區域,在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就已流行,常見於中國華南地區、琉球、東南亞部份地區等地,現時闽海人(闽南人、闽东人)、廣府人、客家人、琉球人、越南人仍使用這種特殊的葬禮方式。鄂温克族中也有这种葬俗。
這種葬儀被認為是移民文化有關,方便遷徙者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祖籍地或新的居住地。
有拾骨葬習俗的漢族族群中,沒有官位與爵位、未滿十六歲且未結婚的死者,視為兒童,不一定要撿骨。
過程
先将死者尸体土葬,等待大約六年到十二年(甚至更久),等尸体腐烂后,把骨头取出,放入金斗甕(俗稱金塔)贮存,再重新埋葬[1][2]
傳說
閩南、嶺南傳說,秦代孟姜女到萬里長城,尋找其夫婿杞梁的遺骨,將指尖咬破,滴血在枯骨之上,骨骸受到血的滋潤,於是逐漸長出血肉,變為人形,孟姜女非常驚訝,向長城邊的土地廟請示,神諭卻要她把屍骨撿骨、裝袋。孟姜女一裝之後,屍骨就變回原狀。孟姜女非常憤怒,於是土地神顯靈,出來解釋情況,原來是土地神認為杞梁壽命該終,人死不能復生,聚攏遺骨有安定死者靈魂之效,又算出杞梁身軀無法完全復原,會變成奇形怪狀,終身殘廢,才告知孟姜女這樣作,土地神也答應幫她永遠守護夫婿的墳墓,於是孟姜女就安心自殺了,這也成為古代漢人撿骨習俗的由來。
盛載遺骨容器
盛載遺骨的容器稱為金斗甕,又稱「金塔」,琉球稱廚子甕,金斗甕較火葬用的骨灰罈大。
現況
隨著時代變遷,有些地區因為墓地不易取得,或因為法律限制火葬以外的埋葬方式,有些傳統上實行拾骨葬的族群,現在已經有不少人選擇將過世的親屬直接火葬。但目前還是有人選擇遵從土葬後撿骨的傳統。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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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 泰雅撿骨師10年經驗,破歧見盼傳承。
- ^ 阿凱撿骨師-最專業撿骨服務. www.akai.tw. [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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