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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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简称:江西布政使司
一级行政区
政府江西布政使司衙门
 • 行政中心南昌府
歷史 
• 成立
大明洪武九年(1376年)
行政分區南昌府瑞州府九江府
南康府饶州府广信府
建昌府抚州府吉安府
临江府袁州府赣州府
南安府
前身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辖境:今江西省
方言:赣语客家话
毗邻:南直隶(清江南省安徽省
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清湖北省湖南省
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浙江省
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福建省
广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廣東省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江西布政司,是兩朝在江西的省级行政機關「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司衙门南昌府

官制沿革

明朝官制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所轄地域在元朝時為江西行中书省,一部分屬江浙行中书省。元末韓宋軍起事後漸次攻佔江西各屬,龍鳳六年(1360年)起,將江西各改置為。明洪武初年完成各路改府,並小部更動府、縣行政區劃;九年(1376年)正式將江西行省設置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並將原本行省職權分割為三,布政使司專責治理民政事務。

明朝江西布政使司的主官為左右布政使,從二品。其下設有:

清朝

清朝沿襲明制,設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通稱為江西省,並在江西布政使之上設置固定任制的「江西巡撫」以掌管全省軍民事務、縱制文武官員。江西布政使司成為巡撫下屬官衙,專管江西省的民政、財政、田土、戶籍、錢糧、官員考核、溝通督撫與府縣。

康熙六年(1667年)定制將每省整合設置一布政使。三十八年(1699年)裁撤副理問、寶源局大使,雍正二年(1724年)裁撤檢校。乾隆十八年(1753年)停止守道兼布政使、參政、參議銜。宣統二年(1910年)布政使司改設為財政公所,主官仍稱布政使,裁經歷以下各官職。

明朝江西布政使司的主官為左右布政使,從二品。其下設有:

明朝辖区

明朝江西布政使司參政、參議分司諸道:督糧道督冊道南瑞道湖東道湖西道饒南九江道贛南道。下辖十三府、一州,共計七十七縣。

南瑞道

饒南九江道

德安县瑞昌县湖口县彭泽县

湖東道

湖西道

贛南道

清朝轄區

清朝下轄十三府、一直隸州,共計一州、四廳、七十四縣:

糧儲兼南撫建道

饒廣九南道

袁瑞南臨鹽法道

吉贛南寧道

注釋

  1. ^ 洪武二年(1369年)宁州被降为宁县,仍属南昌府,弘治十六年(1503年)被复升为宁州。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