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条目缺少有关国民经济恢复运动细节信息的信息。 请扩充此条目相关信息。讨论页可能有详细细节。 |
此页面非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国民经济恢复运动,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2年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为巩固自身统治地位从而实现政权的顺利过渡,而进行的以土地改革运动为核心的系列经济建设运动,属于“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
历史背景[编辑]
三大战役后,南京国民政府军队主力被消耗殆尽,共计约154万国民政府官兵被歼灭或俘虏,战况激烈以至于破坏了大量公路、铁路、商铺、民宅等基础设施及私人财产,双方的武器、后备物资等的巨大投入更是直接导致经济结构的失衡。[2][3]中共领导下的解放军取得渡江战役的胜利后,进军福建及华南、西南地区的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加速了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大陆治权的进程。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袖人物毛泽东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持国家财政平衡、恢复国民经济随之成为当务之急。[4]
过渡条件[编辑]
- 政权基本过渡: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进军,各中共政权控制地区迅即建立临时的过渡性政权——军事管制委员会,镇压反对中共政府活动,接管国民党的一切公共机关,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组建中共为主导的地方政府。[5]到1951年9月底,大陆的行政区、省、直辖市、省辖市和县,以及直到基层的政权机构基本建立起来。
- 经济基础过渡:中共领导下的国有主导经济,随着接管如南京、上海等城市过程中没收的官僚资本企业、外资企业等逐步建立起来。[6]到1950年初,合计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部分。同时,中共政府要求废除美国等国家先前签署条约而获取的大陆办厂经营权和海关关税权等,实行限制性对外贸易并加强外汇管理。[7]
- 财政管制过渡:在中共政权控制下,以陈云为主任的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原有市场价格体制进行了计划性公有化改革。上海、武汉、广州等较晚受中共管辖的城市首先进行了取缔银元改革。随后,针对部分存在的囤积生活必需品等情况,大陆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粮食、棉纱、棉布、煤炭的集中调运,控制市场供应,同时收紧银根,使不少商家因资金周转失灵而纷纷破产。[8]1950年3月,政务院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入、物资调度、现金管理。还决定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加强税收、发行公债、节约开支等。
土地改革[编辑]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9],在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0][11]从1950年冬到1952年底,大陆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大地主阶级与传统乡绅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12][13]在约有3500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中共决定依托不同的方案,用更长的时间,采取适合各少数民族特点的政策和措施。尤其是在西藏地区,最终是通过协约剥夺达赖喇嘛和班禅在西藏的领导权完成任务的。[14][15]后来1959年西藏长期领导人不满于中共的行为发动反对中共的反抗运动,中共在平叛的同时,开始在西藏地区进行社会政治结构改革并强行推行农业合作化,至1960年10月基本完成。这标志着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改革任务基本结束。
国企组织改革[编辑]
国营企业组织改革的重点在工矿交通企业。在改革中,中共为使国家经济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对国企进行了管理机构、运行机制、生产效能方面的诸多改革,使得国企逐渐成为国家控制人力和物力的形式之一,对国家计划指令言听计从。然而,集权管理体制的弊端也逐渐暴露,过于严格的管控对国企自主经营能力的破坏和劳动成果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对职工积极性的压制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6]但总体来看,初期国企改革也是中共尝试依托苏联模式治理国家的尝试之一,对于日后中共其他经济领域改革(如一五计划、三大改造等)有一定借鉴作用。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