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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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会徽 | |
基本资讯 | |
机关类型 | 相当中央二级行政机关之独立机关 |
年度预算额 | 新台币5.94亿元(2013年) |
授权法源 | 行政院组织法、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 |
主要官员 | |
主任委员 | 詹婷怡 |
副主任委员 | 翁柏宗 |
主任秘书 | 萧祈宏 |
任命者 | 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 |
任期 | 四年,得连任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6处、4室 |
附属机关 | 3处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06年2月22日 |
联络资讯 | |
![]() NCC本部所在地:交通通讯传播大楼 | |
地址 |
会本部:10052 台北市中正区仁爱路一段50号 济南路办公室:10054 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二段16号 |
电话 | +886 0800 177-177 |
网站 |
www |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政府简称国传会、NCC,但社会简称则为通传会)是中华民国有关电信通讯和广播电视等讯息流通事业的最高主管机关,为受行政院监督的独立机关,2006年成立。该机关的创设系仿效自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目的是使通讯及传播事业的管理能超然于政治力影响。
沿革[编辑]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成立之前的通讯传播事业之监理与审查业务由行政院新闻局、交通部电信总局等多个机关负责。
2005年10月25日,立法院第6届第2会期第7次会议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该法第一条叙明:“行政院为落实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谨守党政军退出媒体之精神,促进通讯传播健全发展,维护媒体专业自主,有效办理通讯传播管理事项,确保通讯传播市场公平有效竞争,保障消费者及尊重弱势权益,促进多元文化均衡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特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2006年2月22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成立。同年7月21日,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13号解释宣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有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按立法院政党比例选出之规定违宪,并设定落日条款,该等条文至迟将于2008年12月31日失效。2006年7月24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对释字第613号解释作出回应,表示第一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将会与当届立法委员同时卸任,并吁立法院尽速完成修法工作。2007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修正案。2012年8月1日,通传会新组织架构实施。
组织[编辑]
- 主任委员
- 副主任委员
- 委员5人
- 主任秘书
- 参事
- 技监
- 委员5人
- 副主任委员
- 幕僚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 业务单位
- 综合规划处
- 基础设施事务处
- 平台事业管理处
- 射频与资源管理处
- 电台与内容事务处
- 法律事务处
- 附属机关
- 北区监理处
- 中区监理处
- 南区监理处
- 监督法人
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
历届委员、主任委员[编辑]
依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委员人数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采取“交叉制”,任期四年,可无限制连任;委员由行政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委员任满三个月前,行政院与立法院应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员,政党比例为1/2。
第四届后,主委与副主委改由行政院长提名人选时,指定产生;委员若有违法或失职行为行政院长得予免职,以及依法任用的公务员得被提名。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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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任期:2006年2月22日—2008年8月1日 | |
苏永钦 | 中国国民党推荐,主任委员,前任司法院副院长 |
石世豪 | 民主进步党推荐,之后民进党撤销推荐,副主任委员 |
刘宗德 | 亲民党推荐,副主任委员,前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 |
李祖源 | 亲民党推荐 |
林东泰 | 中国国民党推荐 |
刘幼琍 | 中国国民党推荐 |
谢进男 | 台湾团结联盟推荐 |
刘孔中 | 中国国民党推荐,2007年4月9日停职[4] |
吴忠吉 | 中国国民党推荐,2007年4月9日停职[5] |
- 第二届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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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任期:2008年8月1日—2010年7月31日 | |
彭芸 | 时任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主任委员,中途请辞 |
陈正仓 | 时任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副主任委员 |
谢进男 | 续任 |
李大嵩 | 时任交通大学电信工程学系教授 |
翁晓玲 | 时任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
刘崇坚 | 时任台北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
锺起惠 | 时任世新大学新闻学系教授兼主任 |
- 第三届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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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任期:2010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 | |
新任者(任期:2010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 | |
苏蘅 | 时任政治大学新闻学系教授,主任委员:2010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 |
张时中 | 时任台湾大学电机工程学系教授 |
魏学文 | 时任暨南大学电机工程学系教授 |
续任者(任期:2008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 | |
陈正仓 | 副主任委员 |
翁晓玲 | |
锺起惠 | |
刘崇坚 |
- 第四届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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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任期:2012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 | |
新任者(任期:2012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 | |
石世豪 | 时任东华大学教授,主任委员 |
虞孝成 | 时任交通大学教授,副主任委员 |
陈元玲 | 时任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董事总经理,2012年10月31日请辞 |
彭心仪 | 时任清华大学教授 |
江幽芬 | 时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技监,2013年元月15日就任 |
续任者(任期:2010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 | |
魏学文 | |
刘崇坚 | |
补任者(任期:2014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 | |
杜震华 | 时任财团法人商业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兼商业发展与政策研究所所长,2014年8月1日就任,2016年元月31日请辞 |
翁柏宗 | 时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秘书,2014年8月1日就任 |
陈忆宁 | 时任国立政治大学广告系教授、传播学院副院长,2014年8月1日就任 |
- 第五届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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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任期:2016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 |
新任者(任期:2016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 |
詹婷怡 | 时任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主任委员 |
洪贞玲 | 时任台湾大学教授 |
陈耀祥 | 时任国立台北大学教授 |
郭文忠 | 时任国立台北大学教授 |
何吉森 | 时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秘书 |
续任者(任期:2016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 | |
翁柏宗 | 时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2014年8月1日就任 |
陈忆宁 | 时任国立政治大学广告系教授、传播学院副院长,2014年8月1日就任 |
补任者(任期:2018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 |
翁柏宗 | 时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2014年8月1日就任 |
邓惟中 | 时任国立台湾科技大学资讯工程学系副教授,2018年8月1日就任 |
孙雅丽 | 时任国立台湾大学资讯管理学系暨研究所教授,2018年8月1日就任 |
其他事件[编辑]
组织形成[编辑]
- 委员产生方式的违宪争议
最早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的委员遴选方法,采用“政党比例制”(俗称“系争”),立法院主要政党主张为防止执政党假藉“行政院提名”的名义垄断提名权;否则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将与行政院新闻局无异,沦为行政院的下属机关而非独立机关。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13号》认定该制度违宪,指出立法者虽然可以对组织的任命方法作出指定,以确保组织地位超党派,但通传会既然在五权之中归属行政(中华民国没有政府机关属于一府五院之外),施以制衡之手段不能完全剥夺行政院的实质人事任命权,保持行政一体。而且更使立法权架空行政权,有违比例原则。
据国立高雄大学政治法律系助理教授廖义铭指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立法时,民主进步党与行政院皆强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是独立机关,《行政院组织法》定义的行政院下属机关并不包括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因此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不是行政院的下属机关,行政院不能撤销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的决议[6]。但该说法与“宪法位阶高于一般法律”原则有冲突,因为政府部门不能离开“一府五院”,超府院的部门明显违宪,而通传会不直属司法院、监察院、考试院,直属立法院又不得享有行政权力,因此即使是独立机关也必需遵守宪法,有所依属。
2007年12月,立法院院长王金平成功说服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放弃政党比例制,使《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修正案得以通过。修正后之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人数减为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采取“交叉制”,由三年延长为四年,任期满后可无限制连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由行政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任满三个月前,行政院与立法院应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员。这是台湾团结联盟提案的版本。
2007年12月20日上午,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于经过“党团会议”讨论后,不再坚持原主张,使该项修正案通过。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同时要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同意权应由第七届立法委员就职后才行使,此于朝野协商时达成共识,列入该项修正案。同日,立法院三读通过该项修正案。[7][8]《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违宪之事才得到补正。
- 行政院告通传会
2007年6月27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有条件审查通过中国广播公司股权及经营权移转予赵少康,行政院新闻局局长谢志伟指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图利”赵少康及中国国民党。行政院将下属独立机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的五名审议委员依图利罪移送法办,谢志伟与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遭赵少康控告“加重诽谤”、“泄密”等罪。
- 主委、副主委的产生方式
第一至第三届主委由委员互选产生,但第四届已由行政院长提名时指定。对于《NCC组织法》修法,改变主委产生方式,包括陈正仓、锺起惠、翁晓玲等3名委员主张主委、副主委应由委员互选;但主委苏蘅、张时中、魏学文及刘崇坚等4委员则同意由政院任命。陈正仓等3位委员还发表不同意见书,认为独立机关若丧失独立性,公正性会被质疑,由行政院长任命主委、副主委,时任执政党就有机会透过监理媒体的独立机关来影响媒体。[9]民主进步党立委管碧玲质疑,过去NCC主委是委员互推,较具独立性,现在主委由行政院长指定对独立性确有损伤。[10]
重要准驳案与法案[编辑]
- 壹电视5频道申设案
2009年8月13日,壹传媒传讯网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壹传媒电视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经营“壹电视新闻台”、“壹电视娱乐台”、“壹电视电影台”、“壹电视体育台”及“壹电视资讯综合台”5频道。12月2日通传会召开“以动画方式呈现新闻节目之妥适性谘询会议”。12月9日通传会第331次委员会议因认定并没有达到专业标准,因此决议不予许可“壹电视新闻台”及“壹电视资讯综合台”。
2010年1月29日,壹传媒电视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再度申请经营“壹电视新闻台”及“壹电视资讯综合台”。3月19日通传会召开“壹传媒电视广播股份有限公司5频道申设内容座谈会”。3月31日“壹电视电影台”决议予以许可。7月28日“壹电视体育台”决议予以许可。9月8日因综观其营运计画书、历次补正资料及该公司于审查期间与本会及社会代表之互动过程,对于其能否善尽传播媒体之社会责任仍有疑虑,决议不予许可“壹电视娱乐台”、“壹电视新闻台”及“壹电视资讯综合台”等3频道。
- 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董事长、董监事及总经理变更案
- 年代综合台执照失效案
2010年12月22日,通传会以年代综合台内容充斥节目广告化为由,通知该频道执照失效。年代综合台成为通传会成立以来首家换照后因附款(解除条件)成就而导致执照失其效力的媒体,通传会并通令有线电视系统业者自2010年12月30日0时起,终止年代综合台讯号之播送。撤照消息传出,传播、法律学者,执政与在野党立法委员多表强烈不满,质疑通传会未按撤换分流程序与引用争议法条等,以身为独立机关而违法扩权、滥权戕害媒体。12月29日,通传会宣布年代综合台于2010年12月31日凌晨零时起停播。
- 旺旺中时媒体集团并购中嘉案
- 4G释照
立法院第7届第8会期交通委员会第17次全体委员会议纪录显示,前任主委苏蘅表示,4G释照期程预定于2015年7月前完成。立法院另于“中华民国101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三读时提案,要求4G释照期程提前于2014年7月前完成规划。
通传会第四届委员就任之后,行政院随即于2012年8月召开密集会议研商,拟具释照规划方案,并于同年9月依电信法公告“第一类电信事业开放之业务项目、范围时程及家数一览表”,确定于2013年12月开放行动宽频业务的最新释照时程。于2013年5月8日发布“行动宽频业务管理规则”,公告受理申请经营,经过40个工作天,393回合各界关注的竞价作业,于2013年10月30日完成700、900、1800MHz频段竞价释照作业,总标金高达新台币1186.5亿元。
2013年4月24日送行政院审查,但有妨碍网路自由的争议,后于2013年7月被行政院退审[11]。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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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CC历届委员介绍
- ^ 第一届NCC委员背景简历
- ^ NCC九位委员首次正式集会[永久失效链接]
- ^ 2007年中华民国年鉴大事纪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1-11-22.
- ^ 2007年中华民国年鉴大事纪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1-11-22.
- ^ 徐珮君、吕志明、晏明强 台北报导,〈政院撤销中广股权转让〉,台湾《苹果日报》,2007年7月5日
- ^ 高紫纶、赵朋慧 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朝野达成共识 委员将由立院同意后任命〉],铭传大学传播学院《铭报即时新闻》,2007年12月20日
- ^ 邱珮瑜 台北报导,〈NCC组织法 蓝绿达成共识 采台联“无政党比例”版本〉,《东森新闻报》,2007年12月20日
- ^ 失职 NCC公信力荡然无存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08-01., 自由时报, 2012-7-28
- ^ 政院指定主委 “NCC可以关了”, 苹果日报, 2012/07/27
- ^ 电信法草案惹议 政院退审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9-21.
外部链接[编辑]
- (繁体中文)(英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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