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T.A Shirakawa/存档9
注意:这里是User:T.A Shirakawa的留言存档。如需留言给我,请至User talk:T.A Shirakawa。
关于各新加坡专题分类存废复核请求
[编辑]并不是“繁简转换系统的问题以至于无法辨识”,而是因为Category:文件级新加坡条目在技术上显示为“Category:文(两格)件级新加坡条目”,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看我要到互助客栈提报了。--黄居士 (留言 | 参与专题) 2014年1月3日 (五) 13:10 (UTC)
T.A Shirakawa您好,我已在互助客栈提报此问题,只希望问题能修复。--黄居士 (留言 | 参与专题) 2014年1月3日 (五) 13:19 (UTC)
请协助处理
[编辑]用户Yuanlinbridge屡次删除本人留言,经说明和警告后无效,已提出破坏检举,请协助处理。--Howard61313(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13:52 (UTC)
另一项破坏
[编辑]感谢管理员处理匿名IP对台北捷运相关条目的破坏,但有件事我想提一下:2011年时的台湾捷运条目就已经被匿名IP以完全相同的模式破坏,而这些IP后来受到的封禁都长达数个月。既然这已经是累犯了,我也希望管理员能考虑比两周更长的封禁,毕竟要是有人能持续在两年来都存在这种破坏心态,如此的封禁期限将不足以遏止它。--Howard61313(留言) 2014年1月4日 (六) 14:44 (UTC)
回复通告
[编辑]可能要提醒该用户先--❦‽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5日 (日) 04:29 (UTC)
Re: 关于Unblock-zh
[编辑]您好,在下也有些许COI,故虽有读到邮件但并无回复。此外,在下认为这项事件可能确需行政员出面处理方为合适。祝安。--Jimmy Xu 论 2014年1月6日 (一) 10:19 (UTC)
User:Copyangry7fcvc是User:Copyangry7fcvc的傀儡?自相矛盾?--黄居士 (留言 | 参与专题) 2014年1月11日 (六) 11:27 (UTC)
--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 2014年1月16日 (四) 08:54 (UTC)
Re:关于Unblock-zh
[编辑]Hi,不好意思,我好象不在那个列表里面。--木木 (发呆中) 2014年1月13日 (一) 14:55 (UTC)
Re:关于Unblock-zh
[编辑]据我所知是还在处理中,毕竟大家并不是专职人员,每个人的时间都不一样,所以进度上可能无法如您所期待,另一方面,似乎对管理员们也是很棘手,有人因此受到极大的心理困扰与压力,因为我没有参与整个事件,所以无法了解全貌,如果尔后有相关情事,可以通知我,我看看是否能处理,谢谢--天上的云彩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4年1月14日 (二) 06:34 (UTC)
回复通告
[编辑]Liangent(留言) 2014年1月16日 (四) 14:19 (UTC)
对周子仪封禁的疑问
[编辑]218.102.121.19的这个编辑本来就是破坏,周子仪将该破坏移除,所以请给出周子仪的其他不合理编辑,否则应该将该用户解封。--GZWDer(留言) 2014年1月21日 (二) 07:06 (UTC)
临时页面
[编辑]主页面已被删除的临时页面,烦请管理员协助处理:转型陷阱/temp、庄敬夫/temp、北益昌/temp、每周评论/temp。--Bnb674(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3:33 (UTC)
re:存废复核请求
[编辑]抱歉,我看好像没有人处理,就想说撤回声请应该也没差,不好意思让您编辑冲突。--Barmy old codger 2014年1月30日 (四) 14:47 (UTC)
感谢
[编辑]阁下您好:
感谢您对于WP:请求保护页面本人多次重复申请的合并。关于您在是否解除用户页的永久半保护上的意见。本人已移步至互助客栈:方针讨论。邀请您参加讨论。
DGideas(留言) 2014年2月1日 (六) 08:42 (UTC)
请您能看看....
[编辑]在下有事寻求前辈的帮助,具体内容已发电邮,希望您能看看,感激不尽。-- ZLC. talk 2014年2月2日 (日) 12:59 (UTC)
好奇守望者爱孟的封禁
[编辑]好奇那个“维基百科以外的网站”是甚么。能提供link吗? 另:讨论页也要保护?--Temp3600(留言) 2014年2月3日 (一) 19:35 (UTC)
回复通告
[编辑]orz 又封了 "封禁申诉理由不成立,恢复无限期封禁"-- 9shi✔紧急联络 2014年2月8日 (六) 04:02 (UTC)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管理员星章 | |
阁下给予的充分解释和警示当引以为鉴 SP RailwayGuest 2014年2月9日 (日) 06:27 (UTC) |
Talk:中字辈
[编辑]管理员您好,既然中字辈的条目已经恢复,是否能让讨论页也恢复以观看过往记录?(刚刚看到被G15删除,但一般用户看不到内容.....),谢谢。--Boc 2014年2月20日 (四) 02:49 (UTC)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特别星章 | |
您于前段时间为上海社群提供了大力帮助,我谨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南瓜(留言) 2014年2月23日 (日) 09:35 (UTC) |
给您的星章!
[编辑]反破坏星章 | |
非常感谢在条目包伯·拉札添加半保护。 OnionBulb人肉翻译机 留言⁄贡献 2014年2月27日 (四) 07:16 (UTC) |
破坏报告
[编辑]欢迎到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宇生田广数参与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4年3月3日 (一) 16:37 (UTC)
版主你好
[编辑]看看能否把[“后宫甄嬛传 (电视剧)”的修订历史] 中 Skyfiler 的内容删除. 1. 因他未曾参与过后宫甄嬛传 (电视剧)的编辑工作, 未能理解以往编辑员辛苦创建. 2. 他的信誉也令人怀疑, 请看风水世家的修订历史, 他把很多内容没理删除了. 我和编员们也觉得他只是理论多多, 根本少接触这方面的编辑工作. 我不是针对某编辑员, 我本是沉默编辑员, 但近期破坏帖子的实在太活跃, 眼看帖子被乱改和欺负其他编员(如多番退回别人的编辑)才看不过眼. 请体谅, 谢谢.--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3月5日 (三) 05:59 (UTC)
- 反对楼上的说法。Skyfiler虽然要求严苛了一些,但是确实他是根据维基目前建立起来的条目规范而提出这些质疑的。他所指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另外我不觉得这是对条目的一种破坏,反而是激励条目向更好的方向去改善。我们应该鼓励并接受这些批评。谢谢。Dumbbirdvip(留言) 2014年3月6日 (四) 15:33 (UTC)
请求删除管理员 (维基百科)的修订版本
[编辑]我在此请求您删除以上条目的版本30565178,请查看条目历史,用户Makerhino加入不当内容,后来我未发现而再作出一次编辑,才发现被破坏。之前的版本30564817已被某某未知的管理员/监督员删除。后来想到,我作出的以上版本也含不当内容,故请求您删除编辑内容。处理后请在维基百科:修订版本删除请求说明。谢谢!--黄居士(留言 公开 私底下) 2014年3月7日 (五) 12:06 (UTC)
回复前宜先考证“AC18型电动列车”与“沪地铁13号线列车”之间的关系,所有来源都没有提及此型号--Nivekin※请留言 2014年3月24日 (一) 05:45 (UTC)
re:抱歉
[编辑]您不说我还没注意,反正也没有实质性的伤害,请您不用放在心上。--Boc 2014年3月24日 (一) 16:56 (UTC)
您好!劳烦请阁下处理:
[编辑]劳烦请阁下处理: [1]谢谢!--User:galaxyharrylion
幽灵什么的我看不见!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幽灵什么的我看不见!”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4年5月7日 (三) 06:51 (UTC)
台湾条目
[编辑]您好。注意到台湾条目首段综述的最后一个paragraph(台湾目前在国际社会上……早已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但条目现时因其他纷争而被保护。故请求管理员将这一段移除。—Snorri(留言) 2014年5月16日 (五) 01:28 (UTC)
给您的星章!
[编辑]反破坏星章 | |
感谢三位管理员Outlookxp、SElephant、T.A Shirakawa抵挡2014/5/26晚上的大规模破坏!不给剿灭他们不足以平民愤,最好能法办他们!
管理员辛苦了! 源^茶 2014年5月26日 (一) 14:44 (UTC) |
您好,我记得财经 (杂志)只是部分编辑版本有侵权嫌疑,而非自始侵权,只需隐藏部分历史编辑版本即可,不必删除整个条目,请您再检查确认一次好吗?谢谢。--Pengyanan(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3:47 (UTC)
- 谢谢恢复条目未侵权版本。另外,我好像不记得这个条目上有过侵权提删模板,不知是不是提删者忘了加了。无论如何,再次感谢您。--Pengyanan(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04:35 (UTC)
Es 母语使用者的分类
[编辑]看到你在存废讨论的发言。有必要说一下,目前系统使用的babel语言扩展,会自动生成简体的语言分类,而且不支持繁简自动转换。所以删除简体版的分类页,系统会不断的重新建立,而且即使白纸保护也不行,因为是系统的机器账户创建,页面保护管不到它。所以现在能做的就是删除繁体的分类,同时报告bu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30日 (五) 03:17 (UTC)
为什么全保护之后还可以编辑?
请求在User:Acepatrick的编辑后加上:
王丹6月6日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官媒环球时报关于他试图联系全能神教派,“在中国境内展开暴力抗议活动”的报导,是“纯属造谣”。环时称王丹勾结全能神王丹谴责纯属造谣
- 已经成功修改--太刻薄(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10:59 (UTC)
一杯咖啡送给您!
[编辑]您好!因为一些因素(比如:我被提交了和守望者的CU),我很好奇守望者爱孟被封禁一事。守望者反复在封禁申诉中说,您当初提出封禁的关键原因是微博,而微博不是他所为,所以他不该被封。所以我想请问一下,事实是否如此?当初阁下提出封禁的理由的确主要是因为微博吗?如有打扰,深感抱歉。 I❤SH(留言) 2014年6月16日 (一) 08:28 (UTC) |
- 感谢您的回复,算了事到如今再去纠结也于事无补了,总之善意敬告阁下,这件事情里面水太深,阁下在以后执行此类封禁事宜还望慎重行事,勿要成为他人借用的“刀”,祝您生活愉快、编安。(我能够继承守望者爱孟的贡献,也算一种补偿吧,签名也用他的了)-- 悍将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6月18日 (三) 05:34 (UTC)
回︰不好意思
[编辑]TA君,此话说来话长。“指引乃公认准则,编者应尽量遵循,唯应佐以常识判断,亦容偶尔例外。”《方针与指引方针》从来维基方针及指引都无所谓强制遵从之理,只有通常遵循及尽量遵循。尽量遵循似乎不代表容许编者可以随意选择是否遵循,而须附以理据支持,须以理服人,方不至徒惹争议。至于书生是否就有较高权力去阐释方针指引,本人姑且不置可否,唯有所保留。
话回正传,认同贤兄,的确删除系最后手段。此前应有足够沟通。不过,《关注度指引》致删条文实有结构问题,以致问题频生。若然问题确出于沟通不足,不如限制挂模板者必须同时留言询问作者或创建久远者亦应询问近期主要编者,否则提案无效,以呼应《编辑守则》、《文明方针》及《礼仪指引》。此间有三十日,应足够寻找来源及沟通清楚。不足亦可再延长期限。另外,若然作者未明关注度指引,提案者亦有责任解释及述明最终后果。沟通不果则建议提交互助客栈。
Nivekin君只在尽力维持关注度系统,其亦愿守规。见其提案前尝寻其来源以归其类,辨其需否提删,则可悉一二。问题就应出于段一所述者,指引可例外,但何如例外?何以例外?何时例外?何文例外?而结案者行使酌情权时往往又无给予理由,致疑窦频作。解释以后或决定以后,疑错误阐释而提交存废复核亦属可接受,亦合《存废复核方针》。《存废复核方针》明定“……用户可于以下情况提案︰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或快速删除提案的决定有误……”。故此君述提案,本人都著手受理,正在此因。《存废复核方针》是为方针,理应通常遵行,本人未见例外不处理该等之理。--J.Wong 2014年6月25日 (三) 07:22 (UTC)
理解。当尝试令其了解问题所在及知悉基金会决议。不过长远而言,仍建议修订《关注度指引》,以指引悬模者如何实践行为指引及基金会决议。犹存废议提案亦须发函通知作者,此后可见相关争议大减。未知君意下如何?--J.Wong 2014年6月26日 (四) 11:16 (UTC)
有劳。需协助之处,不妨直言。--J.Wong 2014年6月27日 (五) 00:32 (UTC)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管理员星章 | |
来给前辈请安。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22日 (二) 07:54 (UTC) |
中华民国条目
[编辑]一群非台湾人又在想要所谓“解决”ROC(TW)条目的问题,我认为这样子做喧宾夺主,还望台湾用户可以加入讨论并关注[2]。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8日 (五) 01:36 (UTC)
回复通告
[编辑]请求阁下前往证实。今年年初,守望者爱孟封禁案中,您的确有要求乌拉跨氪避嫌封禁申诉的事实。--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1:50 (UTC)
请关注近期的管理员罢免投票
[编辑]请关注乌拉跨氪的罢免投票,请对管理员罢免投票的内容关注,及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七海花音(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04:07 (UTC)
行政员提名
[编辑]因你贡献颇丰,故提名你为行政员。
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
[编辑]你好!此模板发生了编辑战,请求临时全保护至[3],谢谢!--Fxqf(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14:13 (UTC)
- 非常感谢!--Fxqf(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14:18 (UTC)
请求处理人身攻击投诉个案
[编辑]白河仁兄您好!未知最近为何当前的破坏个案存量积压严重,管理员都忙不过来,特此直接通报请求处理结案(摘自当前的破坏):
“请参考User talk:SiuMai,此用户于今年四度在其编辑摘要中侮辱本人为“K9”(此连结及相关条目由其创建,意思明显),先于三月十日及十月廿九日各发生了一次,不过在警告后均告停止。然而,今日却是两度人身攻击,第二次发生于被警告后,仍然继续。根据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方针,“如果某个用户多次对其他人进行攻击,那么就会被封禁。特别是具辱骂性的编辑动作。”上述行为已经是附合上述形容,敬请管理员维护维基百科之价值以及方针,并且保护本人作为维基人应该获得之基本尊重以及权利,万分感谢。发现人:CVS(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07:25 (UTC)”
多谢关注及处理,万分感谢!CVS(留言) 2014年11月28日 (五) 22:18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你好!此条目引言部分发生了编辑战。我于近日翻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版的引言。用户:Ycq2014在近期编辑中反复对新的引言作了修改,有的修改欠妥当,比如直接删除引言,比如删除第一段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台湾为其一部分的文字,并且将中国行政区划移动第二段,改变了原文结构,原文每个段落都是有主题的,依次为政治、地理、历史、经济和其他,现在变得乱七八糟了。我认为在首段提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台湾为其一部分并无不妥,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有《反分裂国家法》,而并不是我毫无根据的捏造。阁下可以参考中华民国引言部分第三段首句“中华民国政府多次主张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而拥有“中国”之主权,这包括过去所统治的中国大陆地区”,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言加入一句关于台湾的主张并无问题。
我认为Ycq2014的行为已不是正常的编辑行为,而是破坏。我请求对Ycq2014采取封禁,或者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言不被无理由无根据破坏。且恢复引言部分至33494752版本。--Fxqf(留言) 2014年12月3日 (三) 19:39 (UTC)
有关台大医院器官捐赠移植程序争议
[编辑]原本发生编辑战原因为台湾选举,现选举已结束,各有关选举之条目已逐渐回归正常编辑,但台大医院器官捐赠移植程序争议因先前原因停止编辑,现原因已消除可否提前解禁,回归正常编辑水麒麟(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09: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