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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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被提報者有疑似使用傀儡的問題存在,被提報者在收到其他用戶給與的警告以及3rr通知後,隔數小時後就有新用戶於單一條目進行單一用途編輯行為(見:[1]),且與提報者所提供的聲明說明高度的雷同,皆為宣稱「資料久未更新,需要做整理並且添增新的資訊」,但是所提供的皆為宣傳、推銷該汽車租賃公司的服務或者榮譽獎項(見:Special:Diff/75766817),顯然的有違站內相關規範,請有勞各位針對於提報者所提供的證據以及補充內容的提供資訊,另外疑似新增的傀儡用戶持續對於和運租車添加宣傳廣告內容(見:Special:Diff/75774327),請儘速對於相關問題做審核處理,感謝。薏仁將🍀 2023年1月31日 (二) 23:49 (UTC)

Vegankcuf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素食主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拒絕為自己的編輯列明可靠來源,且無改正態度的意願。OR / CIV。
  • 且用戶名為 Vegan fuck 的易位構詞。
  • 提報人:廣雅 范 2023年2月1日 (三) 09:5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ys 721tx  不限期封禁。——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23:48 (UTC)
    vegan叫做蔬食懂不懂? 素食、蔬食會不會分?你們哪來的L自稱吃素?素食"素"這個字什麼意思要不要先去查一查?
    維基百科是拿來寫正確知識的,不是給激jw善vegan蔬食主義者胡說八道用的
    你那麼了解。陸素主義 禽素主義 白肉素食主義 水食主義 長壽健康飲食法,你那麼了解怎麼不把它補充完?
    「有肉就不是素食」,這樣懂不懂? 水食主義?世界上哪一個人喝水就能活的你找給我看? http://dahantofu.com/products_index.php?id=22 圖片也找給你看了 多少食品廠一直以來都是慣用""純素"",結果西元2000年後純素這個詞被vegan信仰者搶去當翻譯。 講實話就是你你們這些人不願意承認現實而已
    --Vegankcuf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0:23 (UTC)
    圖片早就早找給你看了,客服電話也在上面。自己看,自己打電話問會不會?
    這樣叫做「拒絕為自己的編輯列明可靠來源,且無改正態度的意願」
    這個不叫wc不然叫什麼?--Vegankcuf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0:25 (UTC)
    「vegan叫做蔬食懂不懂?」依劍橋綫上詞典之解釋,Vegan並無疏食之定義,如果非要論證,則蔬食為素食主義概念的子集,而非本質上兩種不同的事務。而您上述的發言,合理懷疑是爲您的原創研究。另請管理員注意,有關鏈接涉嫌為企業宣傳。此用戶亦無改正之態度,見其於此及其討論頁之回應,發言亦十分惡劣,無對他人的尊重,建議封禁。--WMLO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1:14 (UTC)
    那你們有種就去想一個VEGAN的中文翻譯出來啊,把華人地區用了至少70年的純素搶去當翻譯是幹什麼?
    Vegan吃的叫做蔬食,不然你們自己去賣場逛一圈,把所有標示純素的老牌食品產品的客服電話通通打一遍,看看哪個客服會跟你說"純素是VEGAN"
    叫我要舉證,找來了圖片給你們看,又說涉嫌企業宣傳,你們這個叫做厚臉p 叫無c
    不懂尊重的我看是地球上那群被vegan洗腦的愛動物信仰者吧
    西元2000年憑空捏造的信仰,還有憑空捏造出的虛構人物,唬爛說vegan在1940年代就出現,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世界上也找不到任何古早文獻資料。還一副你們vegan是世界上愛護動物的始祖、先驅的態度,攻擊抹黑宗教,搞爛攤再來嫁禍給宗教徒。
    那請你們證明唐納德·華生這個人實際存在過
    「蔬食為素食主義概念的子集」,素食蔬食差異都不知道,這種人怎麼能來編輯維基百科?
    應該是素食是蔬食底下的一個分支。你以為素食只是單純只吃蔬食而已?"素"食什麼意思要不要去查一查?編修時我也寫過一次了。
    「合理懷疑是爲您的原創研究」,我附上大漢豆腐、義美豆漿的食品包裝圖片,那你要不要懷疑川武食品、義美食品是我創辦的
    證據都找一點給你們看了,只是你們的信仰被攻擊被推翻無法接受而已。--Vegankcuf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3:00 (UTC)
    @Vegankcuf請您注意一點,維基百科設計之初的機制在於擺出來源講道理,即「來源說什麼,我們就大概怎麼寫」,這也就是所謂的「列明可靠來源」。因此,這裡不是您自行進行研究的地方,您應該找到能夠支撐您論述的論文、新聞報道、書籍再進行撰寫。比如,如果有論文、書籍專門是有關「素食主義翻譯正確還是純素主義翻譯正確」,您可以挑選其中重要的、與您想要撰寫內容密切相關的進行複述,但您不應該在沒有找到上述來源的情況下自行隨意修改、以自己所想為實。有關這方面的進一步指引,請參見維基百科的可供查證方針維基百科的非原創研究方針。--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2月1日 (三) 21:22 (UTC)

169.197.143.32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他加入的東西要是沒來源的話也就只能認定成不中立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7日 (二) 12:08 (UTC)

捍粵者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將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升格為本站格式指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其留言冒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用戶(「至於星馬問題,鬼叫他們想過來黐餐(蹭飯)又要保留英/馬式思維」),不符合中文維基百科互相尊重的原則,我此前已經提示過他一次這樣的言論是有問題的(「你這種言論是想置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於何地?」),但他的行為仍然持續。
  • 提報人: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6日 (一) 04:37 (UTC)
  • 處理:已經予以警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6日 (一) 14:01 (UTC)
    (?)異議あり!@Sanmosa你那句哪像提示警告了?你是星馬人咩?不是就別自以為代表其他人「被冒犯」,你這樣跟外國左膠白左SJW有什麼分別?--——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9日 (四) 13:57 (UTC)
    我有親朋好友就在新加坡生活,我能不知道甚麽話題會冒犯到他們?而且,單論「黐餐(蹭飯)」這個詞語本身就構成冒犯,就算你用這個詞語説任何其他人也同樣是冒犯,這難道不是很基礎的語文知識嗎?管理員説的「已經予以警告」是指他在你的用戶討論頁上的那個警告,我從始至終確實只有「提示」,但在我這樣提示了以後你還是覺得這樣的舉措沒有問題的話,我自己會對此非常憂慮。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9日 (四) 15:02 (UTC)
    蹭飯一詞對非粵語者來說是冒犯?我講廣東話講了二十幾年,從未聽過廣東話的黐餐是冒犯詞呀?這是網上詞典的錯?

管理員説的「已經予以警告」是指他在你的用戶討論頁上的那個警告,我從始至終確實只有「提示」

我是說你的提示不夠明顯,既然你覺得我可能會說過火而犯規你怎不提得更明顯?要請管理員來說?--——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9日 (四) 15:41 (UTC)
你這裏的用法很明顯就是意在冒犯,這跟是不是粵語無關。我覺得你但凡有一點自覺,也用不着我提示,而如果我真的使用了沒那麽委婉的口吻來提示的話,那我們上面的那些對話應該會出現在互助客棧那邊。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10日 (五) 00:27 (UTC)

Lllllllllyk1018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Assifbus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你可以試圖禁止我說話,但無法改變我的思想。你的案子管理員還沒有定論,你就迫不及待的指控我「公然(協助)誣告他人並信口胡謅?」對我指控的前提是你的案子的確是提報者誣告他人,但社群,管理員對此還沒有定論。

你使用沒有公認的「公然(協助)誣告他人」來指控我,提報我,這種行為我無法假定善意,只能認為閣下是在進行報復性的提報。唯請管理員留意。 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2:02 (UTC)

你到底能不能意識到你在這裏和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的那種言論和背後的態度是有問題的?既然你能兩次在無視整件事情的本質的情況之下胡亂指控他人,那之後肯定還會有第三次和第四次,我請求管理員嚴肅處理有甚麽錯?我根本用不着「報復」,單單是你在AN3那邊對WMLO做的事情都已經夠我提報的了,但我實在是沒想到你還會這樣來騷擾我,我就只是想求個清靜而已,這沒有錯吧?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2:09 (UTC)
整件事情的本質不是你說了算。如果管理員和社群都稱閣下沒有問題,認定下面的那個提報者是「誣告他人」,我自然而然會向閣下道歉。

你以為我來這是幹什麼的?我是想成為管理員,來這裡磨練自己。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2:19 (UTC)

我不想評論,也不想知道你想當管理員的事情。有些事情不是單單道歉就能了事的,正如我下方所説,危言聳聽是能害死人的,在我看來,至少你在AN3那邊公然(協助)誣告他人並信口胡謅的行徑已經讓WMLO名聲受損,並且讓他不必要地浪費了時間和精力,這不可能以單單一句道歉帶過。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2:25 (UTC)
又來了……。「這不可能以單單一句道歉帶過」的前提是你倆沒錯。你倆沒錯不是我說的,也不是你倆說的,而是整個社群和管理員說的。請不要把自己一個人當成社群,請不要在管理員不發聲的情況下給他人扣「誣告他人並信口胡謅」的帽子。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2:31 (UTC)
你這個説法存在邏輯謬誤。現實的情況是如果我不提報,管理員無法留意到相關情況,繼而無法就事件予以定性,而如果按你的邏輯,就算某位用戶做了一大堆顯然違反方針指引的事情,我都不能提報,因為我都是「在管理員不發聲的情況下扣帽子」,但如果我不提報,管理員根本不可能就那位用戶的所作所為進行定性。我感覺你還是沒有從你之前在英文維基百科那邊搞出來的鬧劇裏吸收教訓。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2:45 (UTC)
明明是兩個事的邏輯,閣下非得弄到一個事裡。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2:50 (UTC)
你當時在英文維基百科那邊的事情我就只是順帶提及而已,但這不影響我上面提到的邏輯謬誤的立論理據。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2:54 (UTC)

」一種邏輯是某位用戶做了一大堆顯然違反方針指引的事情,我都不能提報,因為我都是「在管理員不發聲的情況下扣帽子。」這個閣下顯然可以提報

我不符合閣下說的這種邏輯。我是在發表自己的聲音的途中被閣下提報。如果針對閣下和反對者的批評聲音屬於違反方針指引……哇😯。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3:01 (UTC)

@Assifbus(1)然而現實的情況是HK5201314「為闡述其獨特觀點而擾亂討論」(這是LuciferianThomas的原話),他做的事情很明顯是違反方針指引的,但你視而不見,甚至還反過來在他誣告我的時候助紂為虐。(2)本來我還以爲你這裏的事情跟你在英文維基百科那邊的事情沒甚麽關係的,看來是我想錯了,你應該還是覺得英文維基百科當時永久封鎖你的舉動屬於「在發表(你)自己的聲音的途中」予以阻撓吧,這樣的話按你這個邏輯,所有人都不該提報你,因為你還沒有發表完「(你)自己的聲音」,你還「在發表(你)自己的聲音的途中」。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4:38 (UTC)
由於路西法人沒有參與MOS的討論,因此這個舉報僅是他對人不對事的行為。他沒有使用他的發言權表達意見是他的問題,所以他在此事根本沒有任何投訴的權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5:42 (UTC)
從來沒有你説的這種規矩,只要我看到有不合規的情況就可以提報。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6日 (一) 00:07 (UTC)
請閣下停止,你的行為讓我感到很不舒服。英語維基百科的事我已經向英語社群和管理員承認了錯誤,我拒絕你牽強附會的做法。在英語百科中被封禁,的確是我只顧發表自己聲音,讓英語社群認為我是在強迫他們接受我的觀點,這與發表言論的本身內容無關。

我在這裡所發表的任何言論,我強迫社群接受了嗎?這件事與英語維基百科那件事沒有任何關聯。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4:46 (UTC)

但你至少肯定是在試圖逼迫我對HK5201314的誣告行徑忍氣吞聲,我在這裏也只不過是實話實說而已,如果我說的話真的讓你「感到很不舒服」的話,那我只能說我說中了。我當時在英文維基百科那邊也不是沒有跟你說過你不能在自己不尊重對方的情況下要求對方尊重一切意見,但你明顯沒有聽進去,至少你在AN3那邊仍然在批判其他人的政治立場,你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地尊重其他人。如果你認為批判其他人的政治立場仍然不算不尊重其他人的話,你很明顯需要重新學習並正確理解「尊重」的真正含義。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5:50 (UTC)
如果是S君對我的誣陷都可以算,但這是沒有參與討論的路西法人,這可不能算!如按照正規程序的話,一個反對足以剎停議案,相信閣下昨天收到其他議案被推翻的通知,難道被回退者點名的路西法人是 「為闡述其獨特觀點而擾亂討論」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5:48 (UTC)
你説的話毫無邏輯與道理,我相信但凡是正常人都無法理解你到底是想要表達甚麽意思。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6日 (一) 00:09 (UTC)
請留意,我是一個性格很直的人,說話並不喜歡拐彎抹角。我沒有試圖逼迫你的意思,我話也講的很明白,所以我在前面說是根據提報者所說的話(如果是真的話),那麼咋樣咋樣。

我並沒有「提報者說的一定就是真的,管理員趕快User:Sanmosa封禁」這個意思,你還是過度解讀我說的話。我的留言只是評論。

最後我請求與你互動禁致,這可以嗎?如果閣下再次打擾我,將會被我視為騷擾。 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6:13 (UTC)

你到底能不能意識到你在未經考證的情況下一味偏聽NanoKid和HK5201314的誣告這個行為本身就是有問題的?你自始至終都拒絕嘗試認真理解我説的話的意思。在我看來,WMLO和我都是受害者,而你在未經考證的情況下單憑提報者(我更傾向稱之為「誣告者」)的一面之詞來進行推論則屬於受害者有罪論,這種觀點我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予以駁斥,就算不在維基百科也一樣。我拒絕蒙受任何程度、任何形式上的不白之冤。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8:01 (UTC)
個人是反對與互助客棧相關的人實施WP:IBAN,這會提升提案獲得共識的難度,而且也因此無法就提案提出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6:30 (UTC)

單在Talk:胡鑫宇事件#提議縮短全保護時長指控他人「極端反共傾向」以掩蓋觀點已經明顯是魯莽指控訴諸人身等嚴重不文明行為。--西 2023年2月5日 (日) 09:07 (UTC)

終於等到你了,@西,你在指控我魯莽指控訴諸人身時,是否自己也有這種行為?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9:14 (UTC)
又及,你應該看看上面和下面。我並沒有通過斥責反對者的政治傾向來阻止他編輯條目,解封條目,何來訴諸人身一說?我也是看方針的。@西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9:20 (UTC)
(+)支持封禁:被提報人多次對他人進行訴諸人身、魯莽指控,被指出後仍未認知到自己的不當行爲,今又於此討論中屢次規避問題本質、訴諸僞善,試圖淡化自己的不當行爲而詭辯,屬於游戲維基規則。案主事前因此理由封禁時,管理員要求他珍惜機會而予以解封,今看來仍持續擾亂行爲,未有反省。為防止其繼續阻礙社群共識及正當討論的形成及後續騷擾編者,建議管理員執行封禁。——WMLO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0:43 (UTC)
@Assifbus你是不是不能意識到有問題的事情不是你想「通過斥責對方的政治傾向來」做些甚麽,而是「斥責對方的政治傾向」本身?你知不知道你「斥責對方的政治傾向」這種行為本身已經能構成冒犯?還有,他的用戶名是LuciferianThomas,你一直ping中文名字是不能ping到他的。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13:05 (UTC)

HK520131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Sanmosa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這是甚麽離譜的詮釋,我之所以只ping這三個人是因為自我將自己的原提案變成3個新提案起到歸納出新提案前(兩個時間點之間相距4日),除了就算我不ping也肯定明顯會不斷來反對提案的HK5201314外就只有這三個人在活躍參與討論,難道我應該預期其他不活躍參與討論的人會突然跳出來發表意見?濫用「拉票」來指控其他人的事情之前我只看過WMCUG這樣做過。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3:56 (UTC)
@UjuiUjuMandan你也來看看這個令人發笑的場景罷。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3:56 (UTC)
除了就算我不ping也肯定明顯會不斷來反對提案的HK5201314外就只有這三個人在活躍參與討論。
———
「 不能依據使用者個別意見來挑選受眾——例如,如果發送通知給先前支持刪除條目的編輯,相同的通知應該發送給支持保留的條目的編輯。」
———
麻煩您不要假定我無條件反對提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4日 (六) 04:07 (UTC)
@HK5201314神秘悟飯在2023年1月21日 (六) 03:47 (UTC)的留言有提到你「堅持混合表述」,我相信你對於他的描述沒有異議。在這種情況下,我在2023年1月25日 (三) 14:55 (UTC)提出的提案既然沒有「混合表述」,那我很自然地一定會預期你會反對提案。而且,我剛剛再重新思考了一下整件事情,我ping那三個人就只是讓那三個人確認我寫的提案跟他們三個人的期望是否相符(因為我當時是在嘗試把他們三個人的意見給歸納起來),如果這也算「拉票」的話,那只能説中文維基百科對「拉票」的理解已經完全偏離正軌。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4:36 (UTC)
在閣下未參與是次討論前,只有Ericliu 反對混合表述模式,雙方也嘗試解釋雙方的觀點。但是,在閣下參與後,閣下提出的新提案只按支持您的編輯者意見提出修正,形成拉票的嫌疑。對我的意見卻以「規程問題」敷衍了事,原來這就是共識的形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4日 (六) 08:19 (UTC)
@HK5201314現在連我提案本身也是原罪?我只是想尋求一個讓較多人會同意的提案也有問題?這也叫「拉票」?那我當初把自己的原提案變成3個新提案的意義又是甚麽?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8:23 (UTC)
如果是「 只是想尋求一個讓較多人會同意的提案」,應ping相關持分者出來表達意見。難道閣下認為只有5人表達意見的提案可以獲得「大多數共識」?你要我妥協也請你給出能反駁我的意見或有壓倒性意見(大多數人明確表達支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5:53 (UTC)
我要怎麽去寫我的草案是我的自由吧?怎麽去寫草案和怎麽去通過草案是兩回事,請你務必區分清楚(當然,我也預期你本來也沒有能力或從心底裏拒絕區分這兩種情況)。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 Μπαλόνια πρέπει καταστραφούν 2023年2月6日 (一) 00:11 (UTC)

(!)意見:根據提報者指控的「閣下提出的新提案只按支持您的編輯者意見提出修正,形成拉票的嫌疑。對我的意見卻以「規程問題」敷衍了事,原來這就是共識的形成?」個人認為Sanmo的行為已經到了操控議題的程度。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0:56 (UTC)

@Assifbus你能不能不要再像在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那邊一樣偏聽一面之詞然後信口胡謅,我可以斷定你實際上根本完全不瞭解整件事情的背景,你甚至也不願意先做任何查證工作。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1:00 (UTC)
(:)回應:維基百科請不要用「斷定」,因為閣下不是權威。因此我不認同這句話:「我可以斷定你實際上根本完全不瞭解整件事情的背景,你甚至也不願意先做任何查證工作。」另外請閣下好好討論,「濫用「拉票」來指控其他人的事情之前我只看過WMCUG這樣做過。」這句話很不合適,提報者與WMC沒有任何關係,不知閣下這樣做意欲何為?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1:06 (UTC)
@Assifbus但你明顯確實不願意先做任何查證工作(你甚至也不願意稍稍動腦想一下整件事情的本質),你這樣抓我的用詞是沒有意義的。濫用「拉票」來指控其他人這種做法我確實只遇到兩次,第一次是WMCUG的人,第二次是HK5201314,那我為何不能基於自身經歷用WMCUG來比擬現在的情況,我相信這樣能讓HK5201314意識到他這種誣告行徑的錯誤程度到底有多大。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1:14 (UTC)
你從哪裡看出來我「明顯確實不願意先做任何查證工作」?你怎麼知道我「明顯確實不願意先做任何查證工作」?我拒絕「莫須有」的指控,另外請閣下着重解釋一下提報者提出的「新公示議案只通知持相同立場的編輯者,忽視持其他立場的編輯者。」這是怎麼回事?閣下以那幾個人活躍,其他人不活躍為由解釋自己的行為實在是難以服眾。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1:21 (UTC)
@Assifbus你難道是在做了查證工作之後才在這裏這樣偏聽一面之詞並信口胡謅?我覺得你但凡有認真看過整個討論串,就知道HK5201314他這裏從頭到尾都是在誣告我。不過我還是得感謝你複述了一下他的原話:他的原話是「新公示議案只通知持相同立場的編輯者」對吧,那個提案我從來沒有、至今也並沒有予以公示過,而我ping那三個人就只是讓那三個人確認我寫的提案跟他們三個人的期望是否相符(因為我當時是在嘗試把他們三個人的意見給歸納起來),這點我在上邊已經寫過一次了。你甚至連他聲稱我把我的提案予以公示一事是否屬實都不予查證就直接説我真的這樣做了,我還不能確定你確實不願意先做任何查證工作嗎?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1:32 (UTC)

(:)回應:閣下的文字拿捏的比我還好。「新公示議案」是一個名詞,並不是指公示之後的議案,還包括公示之前的議案。閣下以自己沒有向社群公示為由指控我「確實不願意先做任何查證工作」,來為自己的行為正名,還是難以服眾。Assifbus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1:36 (UTC)

@Assifbus結果你現在又在憑空創造新詞語了?我在以前可從來沒聽説過「新公示議案」這個詞語,而你這種定義我更是聞所未聞。你能不能不要為了跟HK5201314一起誣告我而公然顛倒是非黑白?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1:51 (UTC)
提報人給出的依據並無不合理之處。--  2023年2月11日 (六) 11: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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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增修MOS:兩岸以促衡平中曲解NPOV方針(如原來只禁「以黨領政」程度更高的「中共當局」,而不禁用「以黨領政」程度較低的「國民黨當局」、「民進黨當局」,構成不成比例的限制,有違中立觀點的合理比重。中嚴重曲解NPOV方針的意義,意在合理化其對原始指引中已存在的子句與其修訂之間的邏輯衝突),曲解本人在其下的反對發言(如2月11日 (六) 02:16 (UTC)的回覆的三種暗示看不到嗎?明顯無視我在下方提供的「自民黨當局」、「共和黨當局」用例,意在強行不合理化我的反對;上方有人(在本串討論中的少數)以「基於中立原則」前綴不當為由反對修訂及提案。曲解我的反對理由為本來的子句不當,然而我已多次表明我的反對是因為這句原始存在的子句與提案條文明顯衝突,同樣意在強行不合理化我的發言),使用完全站不住腳的理由進行其所想要的提案,且將這一行為不合理的解釋為大多數人的廣泛支持(#再修MOS:兩岸以促衡平「衡平」在#增修MOS:兩岸以促衡平廣受支持,此串討論是同一精神的延續,當然不是一己之見。),然而實際上述討論中,未有明顯的大量對「平衡」這一理由提出的支持,而僅僅是對提案本身的討論,有可能是因思維局限未有想到,而在我提出這一反對後,幾乎立刻得到了@CatOnMars的支持,且其他用戶針對我的反對意見的反對已由本人、CatOnMars以及魔琴解答,且未被進一步詢問,由此明顯可知我的反對應當有效,即便如此,其依然沒有合理理由的歸結我和CatOnMars的反對意見歸結為離題討論,想要強行通過其政治意圖明顯的提案(亦即想將合理的反對通過不合理的手段標記為離題,從而不再影響該提案的通過),明顯為闡述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且遊戲維基規則。請管理員就此介入,請求對其在互助客棧頁面進行編輯禁制,以免其進一步不當將對其的合理反對標記為離題,同時避免其再次發表以明顯站不住腳的理由進行的方針/指引修訂(換言之,本人請求在一段時間內剝奪其於相關頁面的標記離題權利,以及其以任何形式在互助客棧方針版和方針的討論頁進行提案的權利)。
  • 提報人:H.Natsumi2023年2月12日 (日) 12:29 (UTC)
  • 處理:
此外,其遊戲維基規則的行為已不止一次,如Wikipedia_talk:模板消息#Wikipedia:模板消息頁面名稱問題中其無視公示規則,在沒有得到明確支持、且沒有明確提出的前提下就草率的應用了簡易程序,在其他用戶反對後又不按公示流程提示其他用戶該項公示中(或者按其本人的話,根本沒有公示),無論是不按公示流程還是沒有公示,此筆編輯都無法通常合理解釋,唯有一個合理解釋就是想要騙過公示流程,草率公示,被人發現了就認栽,沒發現就可以通過(容許我ABF一下)。還有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9/2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視審查中,持續曲解我在其中的發言,另外在管理員刪除頁面後,在DRV直接要求原刪除決定管理員Shizhao避嫌且威脅所謂雙重身份(此處「雙重身份」又是一個對方針的曲解),要求原刪除管理員無法合理的在DRV中解釋其刪除理由,即使後續Wcam以違反WP:SYNTH結案,仍然遊戲維基規則認為該頁面不符合刪除方針。以上,供各位參。H.Natsumi2023年2月12日 (日) 12:55 (UTC)
完全是不合事實的無端指控。一,Wikipedia:模板消息的移動請求沒有經過公示,也沒有正式進入簡易程序,只是在有共識後,按照客棧的移動請求的處理慣例、順應既成的思維慣性操作罷了。這我早已在該串討論承認。正如Talk:西安西站Talk:東京都區市町村徽列表等源生在客棧的移動請求未經公示——大家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做的,爲什麽我被如此差別對待?無論如何,所謂草率公示、公示不合規或應用簡易程序純粹無中生有,胡説八道。二,您所指的那筆編輯是源於2022-12-21初次提出移動請求而有的模板,後來移動了就刪除該模板,隨後移動被回退,才恢復該移動請求模板。恢復早已有之、自己刪除的移動請求模板,何錯之有?難道是因爲將原提議名稱改爲有共識的名稱?三,提示雙重身份絲毫不是威脅,要求刪除者與復核刪除者不同合情合理。四,未有曲解您的發言。五,與復核者對話何稱游戲規則?(WP:DRV:若對結果有疑問,可繼續提出意見。)復核者回應後我未再回復,何談「仍然認爲」?六,WP:DP理由第6條已有「不可能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包括新詞、原創理論與推論」;一般執法或司法角度而言,任何檢控都應首先基於可直接適用的條款(即出於原創研究的刪除理由應用第6條),而非從最後的兜底條款發揮;從WP:DP理由的兜底條款第14條「任何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推導到「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的原創研究,本人持保留態度,但在當時並未持續反對,已然接受管理員的決定。上述種種指控,可見屬於對人不對事,惡意無端指控,訴諸人身攻擊。--— 表示就對聚集性疫情進行的打擊作出高度評價 2023年2月12日 (日) 13:52 (UTC)
1,對項目名字空間的移動本就不可能按照一般條目的移動處理,本身需要提交到VPP,而不是VPD,雖然放錯頁面但也不應當以此為由類比一般條目,另外在路西法人對你的行為作出反對後,S8321414提出走公示,顯然可以看出一個反對簡易程序,一個認為公示合理(雖然S8321414認為公示是沒有必要的,但是也沒有反對公示),是故以一般第三者思維顯然這樣的修訂是需要公示的,也就是有人反對不公示而無人明確反對公示;2,既然公示沒有執行,討論被存檔,那麼就不應該恢復移動請求,而不是所謂因為原來有,所以再加回去合理,加回去這一行為只能被理解為你是要想把這個移動在沒有公示的情況下執行掉;3,你的發言明顯屬於對Shizhao的威脅,什麼叫做「雙重身份」你是完全沒有理解,威脅一個管理員濫用傀儡是很糟糕的話題,但是介於你上方表示你是要求刪除者與復核刪除者不同,我同意撤回這一指控,但是仍然認為你對方針理解完全不透徹,嚴重曲解WP:SOCKS方針;4,下方整理;5,SYNTH方針已經能夠確定該條目需要移動到學院時,顯然符合DP#14,亦即WP:NOT,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我僅僅對你援引DP#6以反對DP#14的這一行為作出指控,因為這一行為顯然給站務帶來了不必要的積壓,符合WP:POINT。另外關於你對我的「對人不對事」反控,我只能說……既然我要說你POINT,肯定只能對你的行為進行指控,單純的事件本身就不是POINT的範疇。H.Natsumi2023年2月12日 (日) 14:38 (UTC)
關於你在存廢討論對我的曲解,整理如下:
  1. 我的原話:按照個人理解和一般常識判斷,引用大陸官方來源明顯拼不出來這樣一篇對大陸而言語調負面的文章,也就是說我認為這個條目屬於SYNTH,而你卻直接忽略了我的SYNTH,說了閣下既然說大半個條目都在引用,則無以原創研究為由刪除的理據。,明顯是只摘出我發言的一部分對你有利的方面,而忽略對你有害的方面;
  2. 我的原話:剩下1/4還有來自於自由亞洲電台這種明顯不應當在此類條目使用的來源,意在說明即使是25%的第二手來源中,也存在對應話題不可靠的來源,你回應自由亞洲電台「這種」只占十幾分之一左右,遠遠不到1/4——請勿告訴我維基百科公認可靠的BBC也屬於「這種」,顯然是在曲解我的原話為這25%全為RFA等來源,甚至強行給我扣上認為BBC不可靠的帽子;
  3. 何為「正面」?為什麼某類來源是「正面」?哪些來源是「正面」?為什麼寫不出?剩下1/4來源為什麼不能使用?,我相信我在你發出這些歇斯底里的問題之前已經完全說明了,甚至,下述是你的原話,中國大陸歌功頌德語調的來源編寫語氣中立的條目並無不可,這一句話很明顯表示你完全知道我「正面」指的是什麼,你提問的原因就是為了複雜化這一討論;而就在你提問的上方我沒說過那1/4全是RFA,我也沒說過那1/4全是RFA這類不可靠來源,不要曲解我的話。要是這篇文章的正面來源全換成RFA我倒是謝天謝地了,至少他不是原創研究,但是該檢查來源的還是得檢查,按照RSP的共識來就行,我很明確的告訴了你你的理解有誤,你仍然繼續曲解我的話,顯然不是你所謂的「沒有曲解」。
以上。H.Natsumi2023年2月12日 (日) 14:38 (UTC)
另外,你沒有正面回應你在方針版的所作所為。H.Natsumi2023年2月12日 (日) 14:39 (UTC)
而且…你對「人身攻擊」看來也是有什麼誤解,請問一下我哪句話有罵過你,有貶低過你?我任何一句話都是事實或者基於事實的推理,哪怕以廣義的人身攻擊,我也只說了你的行為,進而有一處推論了你的動機為滿足政治目的,並非從你的可能動機出發去推斷你的行為錯誤,更沒有一句話提到你的人格等等。H.Natsumi2023年2月12日 (日) 15:30 (UTC)

Shinohara Chihiro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Patlabor Ingram既然你都懂得提報到這裏,我覺得你不把那個用戶頁送到AFD那邊有點不合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14日 (二) 09:59 (UTC)
感謝提醒,已抄送AFD。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3年2月14日 (二) 17:23 (UTC)

Canon14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檢查提報理由合理,轉交傀儡調查--懂得時間旅行Zys6913稿 2023年2月12日 (日) 06:57 (UTC)

(~)補充:被提報的用戶疑似對於IP用戶編輯行為感到不滿,而產生疑似訴諸法律威脅的相關關鍵詞彙,見:Special:Diff/75940823Special:Diff/75940641,勞煩請相關管理員對於此用戶的該行為做審酌謹慎處理,感謝。薏仁將🍀 2023年2月14日 (二) 07:34 (UTC)

Mosowai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明顯誹謗及訴諸人身。,已由西2023年2月24日 (五) 00:5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2001:B011:A401:1732:54A:85AA:D5C0:8911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7:29 (UTC)

Jane9050

詳細言論:

「哥,太搞笑了,也有人覺得流浪品蔥站長就是牆國人民,跟哥你的wiki名跟介紹一模一樣,有不有趣? https://archive.ph/uK0Yo--Jane9050(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4:41 (UTC)」

「歡迎2047.one用戶前來吃瓜看熱鬧!家人們就是說,這牆國壬民(aka GFWrenmin)竟然還是個上海人!? 這不是阿離的同鄉嗎!還能有這麼巧的事情?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GFWrenmin&diff=76078562&oldid=74797344--Jane9050(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4:49 (UTC)」

「Rinshtar是駐2047代表,牆國壬民是站長人設,DAILY_PC是刷屏小廣告,還有眾多回帖用小號,下次可別忘記了 還不如消極乾淨俐落,一個號搞定所有--Jane9050(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2:38 (UTC)」 」

  • 發現人:GFWrenmin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6:24 (UTC)
    我的發言皆為針對品蔥條目編輯過程,GFWrenmin所增添的內容,全部使用非權威性的消息來源,我認為,GFWrenmin本人就是所增添的內容不斷提到網站(聲稱為真正品蔥)的站長。除了強國壬民,尚且在其他社群使用過其他名稱,因此對他在其他社群開小號的行為,進行合理性的懷疑。其中或許有個人臆測的成分,但並非無端生事,而是對於條目編輯我對於對方目的性的意見,而對方無視自己在編輯條目使用非權威性的消息來源一事,僅剪裁編輯戰過程之中的部分發言。該編輯戰已有結論,已由管理員恢復至與我二人無關的版本,且進入保護狀態,誠摯感謝維基編輯的明察秋毫,至於我的帳號本身如何,都接受處置--Jane9050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23:07 (UTC)
    關於理由是「編造2047活躍用戶全是牆國壬民小號」,我的發言並不是「2047活躍用戶全是牆國壬民小號」,而是「具體幾個2047.one帳號極有可能是同個人所有」。且多次指出,並且質疑2047.one用戶「強國壬民」與GFWrenmin,為什麼擁有同樣的名稱與簽名
    就我所給出的連結,2047.one用戶「強國壬民」被描述是流浪品蔥(即GFWrenmin希望加上的網站網址)的建立者,而在流浪品蔥之中,「強國壬民」被描述可以給予管理員職位,因此可以合理認為,「強國壬民」極大概率是流浪品蔥的站長。而不知道為什麼,在對話過程之中GFWrenmin卻一直想要否認「強國壬民」的身分或擁有這麼高的權限,他將流浪品蔥與2047.one做為引用資料,應當是十分認可該社群意見的權威性,卻持續否定這兩個網站上的網友看法
    那麼,最大的可能性是GFWrenmin就是「強國壬民」本人,甚至擁有2047.one和流浪品蔥的更多帳號。那麼,他所引用的就是自己所說的話,這點自然是不被接受的,也就是GFWrenmin希望能將我封禁的原因--Jane9050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23:30 (UTC)
    1.「而在流浪品蔥之中,「強國壬民」被描述可以給予管理員職位」
    (-)反對
    這條內容是明顯的造謠:
    請看您的原話:
    https://archive.ph/XNney
    誒呀,這強國壬民還可以給人管理員做」
    而該鏈接中鋼鐵雄心的發言為:
    「俺看你們那邊好像也因為管理員退出或不活躍導致人手不足了,俺想到了一個方案:你讓 @牆國壬民 和俺鋼鐵雄心來做品蔥的管理員, 俺和 @牆國壬民 就讓你在這裡做管理員好不好?」
    說明:鋼鐵雄心是我的朋友,他的這條言論只是對該帖樓主想做管理員的反擊,所以他就說讓我和他一起做品蔥管理員
    但並沒有您所說的我可以給別人管理員做的相關言論,較為合理的解釋是您因為着急看錯了別人的言論。
    2.「最大的可能性是GFWrenmin就是「牆國壬民」本人」
    ( ✓ )同意
    正是如此,本人從未反對這一點,我的用戶頁上也寫了這一點。
    3.「甚至擁有2047.one和流浪品蔥的更多帳號」
    (-)反對
    本人除此號外並沒有其他賬號,反而是你違反傀儡條例註冊小號Deny8964
    4.「也就是GFWrenmin希望能將我封禁的原因」
    (-)反對
    本人並沒有說要將您封禁,誰敢封禁您老人家吶?!
    5.「而對方無視自己在編輯條目使用非權威性的消息來源一事」
    (-)反對
    本人並沒有無視,且已回復稱將在以後的編輯中注意來源--GFWrenmin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19:13 (UTC)
    從被提報人在其討論頁的言論來看確有構成人身攻擊,且在本站內討論大量其他無關站點的內容。雖GFWrenmin在涉事條目的編輯確有REF問題,但Jane的回應方式欠妥。--  2023年2月24日 (五) 06:22 (UTC)
    好的,我會在以後的編輯中注意避免REF問題--GFWrenmin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10:12 (UTC)

已由管理員對當事雙方予以提醒。 GFWrenmin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19:31 (UTC)

Bigbullfrog1996

除此之外,該用戶曾多次在編輯摘要中輸入不文明或無意義文字 (佛了鬼才沒玩了瞎jb翻譯就不會用正常字「閒的」鬼臉等),在討論此事時該用戶亦發表過類似不當言論:

綜上,希望用戶Bigbullfrog1996能給出合理解釋。

  • 發現人:Patriotard 2023年2月25日 (六) 15:21 (UTC)
  • 處理:有關地名譯名問題,包括管理員在內的一般維基人似乎很難給出什麼建設性意見,還是只能靠同行多多交流溝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28日 (二) 13:24 (UTC)
  • 1.討論原文貼這兒,建議把話和前因後果說清楚,敞敞亮亮別藏藏掖掖的,AirScott稱「我依照《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與《世界地名譯名詞典》等書籍資料的譯法來翻譯地名的行為違反WP:SYN」在先,這個讓大家評評理,簡而言之就是比方說這些地名翻譯書籍資料里將「XXXfontaine」這樣的法語地名多譯作「XXX方丹」,那假如有一個沒被地名翻譯資料收錄的「某某fontaine」法語地名,我把它依書籍的譯法譯作「某某方丹」,請問我違反WP:SYN了嗎?還是根據上述書籍資料,單獨的普通地名通名用在市鎮這一級別的地名上不進行意譯(如皮紀堯姆 Puy-Guillaume),在市鎮以上級別該意譯意譯(如多姆山省 Puy-de-Dôme),那請問我也依照這樣的譯法譯寫地名,違反WP:SYN了嗎?「我今兒就明目張胆地在這兒給您騎臉輸出「SYN」一波了」,我原文是「我今兒就明目張胆地在這兒給您騎臉輸出「SYN」一波了」,建議把我原文藍鏈附上,且這還是因為AirScott單方面判我SYN在先,他說「假設法國有100個帶「Fontaine」的地名,其中99個都被《大辭典》譯成了「方丹」,那麼剩下的那一個按照標準(大辭典沒有就去查譯音表)也只能是「豐泰訥」,若是「方丹」則妥妥地違反SYN」,而德語地名Weißen完美符合AirScott說的情況(Weißen-開頭的地名在書籍資料全是譯作「魏森XXX」,但純按譯音表只能譯成「韋森」,且書籍資料同樣連單個的「Weißen」都沒有),所以我就創建了「魏森 (烏爾施泰特-基希哈瑟爾)」條目,不是說我違反SYN嗎,那我就把這個條目建給他在內的所有人看看,還是讓大家評評理,我創建的這個「魏森 (烏爾施泰特-基希哈瑟爾)」條目違反SYN了嗎?至於「您快去社群舉報我一波吧」、「您要不去我瞧不起您的」,是因為AirScott多次在我面前按自己的粗淺理解賣弄對維基方針規定的解釋,包括但不限於將我已經用漢字譯寫出來的地名稱之為「非漢語譯名」示眾說我在編輯摘要里使用emoji會違反WP:NAVBOXCOLOR(連在編輯摘要里使用emoji都會被他認為是違規並撻伐,那在他眼裡把emoji寫在討論正文裡怕不是更不合適,結果他反手就是一個「😓」),搬弄WP:V說存在爭議命名的小條目應該直接提刪(注意,在此語境下,他指的「存在爭議命名的小條目」不是說名稱有侮辱性、有歧義的這種情況,而純是指的「XXX方丹」這種不合他胃口的),微信告訴我「將簡體字條目名A移動到繁體字條目B(注意是簡A移動到繁B不是簡體名平移到相同的繁體名,我這麼做是因為A→B→C後C移不回A了,純屬迫不得已)是違規簡繁移動,會觸發警報的,祝你好運吧」……,其屢次對我粗淺賣弄方針規定早已令我不厭其煩,但我每次「行啊那你舉報吧」,他又不去,我被逼無奈才出此言。
  • 2.至於「在討論尚無明確結果的情況下,該用戶繼續大量編輯相關條目」我是更想笑了,之前我早就給他說過若某譯名有譯字錯誤或是嚴重譯法錯誤(如接地名的sur-xxx誤譯作「xxx河畔」,en-Val譯作「瓦爾地區」),那該地名可按自己的譯法移動更正,若只是譯法分歧則一律不予移動(無論「Martin」、「Julian」還是「des」、「村」、連詞符均不是移動的理由),那次他不置可否,但後來我二度修回Notre-Dame-d'Elle條目他也默許了,他也如我所約在規定框架內移動過Saint-Martin-des-ChampsSaint-Martin-de-Bienfaite-la-Cressonnière條目,也沒對我之後編輯相關條目之工作表達過異議,今年年初更是創建了Mansle-les-Fontaines條目,也就是說他口頭沒答覆但實際上已經相當於達成共識了,接受了上面我說的約定,所以我之後繼續在規則框架編輯相關條目有什麼問題嗎?其以此對我指責,意欲何為?
  • 3.關於「除此之外,該用戶曾多次在編輯摘要中輸入不文明或無意義文字……」,「在討論此事時該用戶亦發表過類似不當言論……」,原討論里我說得很清楚讓他就我違反SYN的情況進行舉報,結果到了這裡,除了「違反SYN」這一點外,其他情況全都他舉報了個遍,他討論頁信誓旦旦說我「違反SYN」,結果到這兒卻對此隻字未提,足以見得其心虛,自知告我「違反SYN」理虧,但又氣不過「您要不去我瞧不起您的」這句話,只好東搬西湊些東西來水一篇舉報以解心頭之憤。且他引用的「如果您氣不過的話也可以去檢舉我,我甘願接受懲罰」這一段是我在2021年05月18日發的,他當時也沒去舉報,可偏偏兩年後的這個時候被他挖出來做文章了,其人之用意用心諸位可以自行細細品味。在此我想問一下各位,「粗淺賣弄對維基方針規定的理解來對別人出(ě)警(xīn)」這一行徑違規嗎,如果不違規的話,那我可能接下來還要在無盡的噁心之煉獄中掙扎。再話說回開頭,我做過的我說過的我都會大方的認,其所講的「艹」、「嘔」、「爬」、「佛了」、「鬼才」、「沒完了」(請把字打對)、「瞎JB翻譯」、「就不會用正常字」、「閒的」、「🤡」(請尊重Joker,人家不是鬼臉)是我在移動惡臭低劣的劣譯誤譯時血壓飆升留下的編輯摘要,我承認在遇到讓我上頭的事兒時,我並不是一個好脾氣的維基人,但我可以保證我絕不會對人說出「你XX個X」、「我X你X」這種級別的話,且我上述所有的編輯摘要更是只針對劣譯誤譯本身而不是其他維基人,我也從未到別人的留言板上發過上述內容。而在2021年6月的一次交流反思後,遇事我便儘量克制情緒,且在非留編輯摘要不可的情況下我會儘量把具體有什麼問題講清楚(AirScott給我說「無意義的字符及鬼臉明顯不符合這一目的,只會對其他讀者造成困擾」,這一點我覺得很對很有道理)。當然,至於兩年之前我因為個人情緒而留的編輯摘要,是我做的我敢作敢當,作何處理我表示服從。

最後說一句,AirScott在法國地理方面是一位優秀、高創的維基人,其極大充實了中文維基百科法國地理方面的內容,在條目擴寫方法方面的創新也對我很有啟發,我也願意與其在技術和知識上探討交流,在文件資料方面資源共享,共同為中文維基法國地理方面盡一份力。只不過其頻頻出現譯名上的低級錯誤(頻率屬實有點高了,我幫他即時更正他還不樂意,嫌我盯他用戶貢獻看),也經常聊着聊着地名譯名方面的問題就對我賣弄方針規定「出警」我,我也是真的難受。對此我感到遺憾。--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2月25日 (六) 19:04 (UTC)

很感謝Bigbullfrog1996如此詳盡的解釋。

  • 1. 首先向Bigbullfrog1996以及其他曾有關注過法語地名譯名問題的維基人表示歉意。之前我一直誤認為《大辭典》後面有諸如「本書未收錄的地名需按照《法漢譯音表》進行翻譯」這樣的注釋,但是剛才翻了一下並未發現類似內容,僅Wikipedia:外語譯音表/法語末尾有一句紅字「請注意該譯音表僅適用於大陸簡體環境下且暫時沒有被《世界地名譯名詞典》和新華社歷史資料庫收錄的地名翻譯」,而這個「適用於」也沒有強制性含義。所以從這點來說,從眾多譯名中尋找某一通名並不算違反SYN。但是即便如此,基於對民間通行度的考量,我仍然對將「Fontaine」譯為「方丹」持保留態度,這個話題可以客棧或別處另起討論。至於德語地名Weißen,我稍微搜了一下,「魏森」和「韋森」兩個都沒有明顯的民間通行度優勢,所以我在其選擇上無偏向性,相關話題可邀請其他德語使用者維基人參與探討。「根據上述書籍資料,單獨的普通地名通名用在市鎮這一級別的地名上不進行意譯(如皮紀堯姆 Puy-Guillaume),在市鎮以上級別該意譯意譯...」,《世界地名譯名辭典》2.6和《導則》4.1.1都有類似「專名化通名一般音譯」的論述,但並沒有涉及到市鎮與否的內容,更不涉及Communauté或Canton,所以我認為這個論述有對資料進行總結之嫌。同理,此處不適合展開討論。至於「因為AirScott多次在我面前按自己的粗淺理解賣弄對維基方針規定的解釋」:
  • 「將我已經用漢字譯寫出來的地名稱之為「非漢語譯名」示眾」 => 請問Bigbullfrog1996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文譯名具爭議條目命名裡面提到的尖閣諸島、利揚庫爾岩、聖弗朗西斯科是不是漢語譯名?
  • 「說我在編輯摘要里使用emoji會違反WP:NAVBOXCOLOR(連在編輯摘要里使用emoji都會被他認為是違規並撻伐,那在他眼裡把emoji寫在討論正文裡怕不是更不合適,結果他反手就是一個「😓」)」 => 本人原文如下:「emoji傳達的還不是圖像,和內聯圖片顯示效果有啥區別?根據WP:NAVBOXCOLOR,「將文字染成某種特殊的顏色」都是禁止的,只有「在表格及信息框中使用則是可以接受的」,摘要既不是表格也不是信息框」,請各位維基人評判本人上述觀點是否有誤,若有錯誤我可以改正。另外請問Bigbullfrog1996是如何從「在編輯摘要中不適合」推斷出「在討論頁更不適合」這個結論的?
  • 「搬弄WP:V說存在爭議命名的小條目應該直接提刪」 => 本人的原文是舉了個極端例子:「不過如果我要真「自爆」,那我完全可以拿WP:V作為理由提議「沒有可查證常用名的地名全部使用外文」甚至「存在爭議命名的小條目應該直接提刪」」,Bigbullfrog1996直接省略條件,斷章取義,將假設作為論據,這誰受得了?按照他的邏輯,「我要想掛那早就掛了」等同於「我早就掛了」。
  • 「微信告訴我「將簡體字條目名A移動到繁體字條目B(注意是簡A移動到繁B,不是簡體名平移到相同的繁體名,我這麼做是因為A→B→C後C移不回A了,純屬迫不得已)是違規簡繁移動,會觸發警報的,祝你好運吧」」 => 本人確實因為繁簡移動兩次被警告過[2][3],所以我不認為我在看到Bigbullfrog1996進行繁簡移動時提醒其可能違規這一行為存在任何問題。
  • 3. 不管是Bigbullfrog1996兩年前發表的「如果您氣不過的話也可以去檢舉我,我甘願接受懲罰」還是現在的「您快去社群舉報我一波吧...您要不去我瞧不起您的」,其言語都充滿了挑釁意味,而此處Bigbullfrog1996又發表了「只好東搬西湊些東西來水一篇舉報以解心頭之憤」「粗淺賣弄對維基方針規定的理解來對別人出(ě)警(xīn)」這樣有陰陽怪氣之嫌的話語。煩請Bigbullfrog1996儘快停止不文明行為。本人向來接受批評並積極改正,如果Bigbullfrog1996或者其他維基人認為本人的某些觀點有謬誤可以直接指出,只要是有明確依據(如《導則》裡的「Ville = 維爾」,譯音表的「ve(s)」對應「沃」和「p+oin」對應「潘」等)我都欣然接受,「我認為AA譯名不如BB,因為XXXX」這種論述方式比跑去改德語地名以證明其可行性要好一萬倍。

--Patriotard 2023年2月25日 (六) 23:42 (UTC)

我認爲君子之間的爭論,莫過於此。@AirScott@Bigbullfrog1996,還是請兩位各自都注意一些言辭吧:首先維基百科引用方針指引往往是最後的階段(我想我們也不想看到在互助客棧拿著方針互相鬥法之類),如果能用現實例證層面的理性論證可能是更好的選擇。不過Bigbullfrog1996君也著實有些陰陽怪氣的成分(雖然對比我見到的任何人,他這種其實不算最惡劣的),但需注意您的言辭仍然有譏諷或引誘他人做出不文明行爲,也應剋制(當然,如果現在開始做出承諾就更好了)。
如果您們能各自接受一定的建議,在之後共同建立和諧的討論氛圍與條目之間修正方面的共同進步,這當然很好。若仍接受不了與對方的接觸,認爲是一類傷害,也可建議管理員實行一定程度互動編輯禁止。兩位是否同意呢?——WMLO留言)。 2023年2月26日 (日) 16:26 (UTC)
@Tigerzeng@AT@XiplusWMLO留言)。 2023年2月26日 (日) 16:30 (UTC)
我建議他們先到客棧吸納意見。--AT 2023年2月26日 (日) 16: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