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檔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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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檔案局是中國西藏自治區的自治區級檔案局。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是中國西藏自治區的自治區級檔案館,位於拉薩市北京西路。二者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歷史[編輯]

1959年6月,中共西藏工委成立西藏文物古蹟、文件檔案管理委員會,下設文件檔案組。1963年,西藏自治區檔案館籌備處成立。1965年,西藏自治區檔案局(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成立。1972年,西藏自治區檔案組建立。1975年,西藏自治區檔案局和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掛一塊牌子即「西藏自治區檔案局」,兩個單位一套人馬。1981年,局、館分家,西藏自治區歷史檔案館成立。1987年,西藏自治區歷史檔案館更名為西藏自治區檔案館。1994年7月7日,局、館合併,西藏自治區檔案局和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成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西藏自治區檔案館升格為副地級單位,為西藏自治區黨委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隸屬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領導。[1]

該館漢、藏文館名分別由鄧小平阿沛·阿旺晉美題寫。1990年7月2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親臨該館視察,寫下了「藏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是中華民族文化寶庫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的題詞。

館藏[編輯]

該館藏有自元朝起,經明朝清朝中華民國直至1950年代的檔案。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原件藏於西藏自治區檔案館[2]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漢文本)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藏文本)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