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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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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溶(1706年—1778年),廣蘊一齋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境內)人。中國清朝官員,回族[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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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溶少年師從秀水諸錦雍正八年(1730年),金溶中三甲進士。授刑部江蘇司主事。歷官員外郎乾隆元年(1736年),主貴州鄉試乾隆四年(1739年),任山東道監察御史乾隆八年(1743年)湖廣總督孫嘉淦因包庇巡撫許容奪職,命修順義城。金溶爲孫嘉淦門生,上疏為其辯護,被奪職。次年二月複職。不久,發往福建以道府用。

乾隆十年(1745年),金溶出任漳州府知府乾隆十五年(1750年)任福建分巡台灣道,任內曾兼攝臺灣府知府乾隆十七年(1752年)回內地,攝汀州府知府,因母喪丁憂回籍。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前往陝西辦理軍需,補官驛鹽道,歷署按察使、潼商道、延綏道,又因父喪去職。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補浙江督糧道,署寧紹台道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因與巡撫陳學鵬不合,被其論為「迂緩不任事」,以原品休致。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1778年)卒於家,享年七十三歲。[2]《清史稿》有傳。[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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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懷瑋武進士,官至雲南援剿左協副將。懷瑋生八子,皆成才。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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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33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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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楊大業,《明清回族進士考略·一》,《回族研究》,2005年1期
  2. ^ 《浙江督糧道金公溶家傳》:公諱溶,姓金氏,字廣蘊,順天大興人。父懷瑋,武進士,雲南援剿左協副將。公少師事秀水諸草盧先生錦。雍正八年成進士。試刑部,授江蘇司主事,歷員外郎中。乾隆元年主試貴州。四年擢山東道監察御史,繼協理江南道巡濟寧漕。八年九月以言事罷。九年二月復職,旋命往福建以道府用。十年知漳州府,十四年授台灣道。十七年回內地,攝知汀州府。丁母憂。二十一年赴陝西辦理軍需,補驛鹽道,署按察司使者一,署潼商道、延綏道各一。丁父憂。二十九年補浙江督糧道,又一署寧紹台道。三十二年原品休致。兩遇國家大慶,恩晉二品階通奉大夫。四十二年十二月甲午終於家,年七十有三。
  3. ^ 《清史稿·卷三三六》:金溶,字廣蘊,順天大興人。雍正八年進士,以刑部員外郎擢山東道監察御史。高宗即位,詔求直言,溶上疏言安民五事:一曰開墾之地緩其升科;二曰帶徵之項宜加豁免;三曰關稅正額之外免報盈餘;四曰州縣殿最首重民事,不以辦差為能;五曰巡狩之地崇尚樸素,不以紛華取媚。當是時,上命翰詹科道各進經史摺子,溶又上疏曰:「頭會箕斂以裕囊櫝者,匹夫之富也;輕徭薄稅使四海咸寧者,天子之富也。易卦:損下益上,上益矣而反名損;損上益下,上損矣而反名益。蓋謂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聖人制卦之意可深長思也。」乾隆九年,湖廣總督孫嘉淦因徇巡撫許容奪職,命修順義城。溶上疏論曰:「賞罰者,人主御世之大權。臣工有罪,有罰鍰一例,因其素非廉吏,使天下曉然知所得者終不能為子孫計留也。孫嘉淦操守不苟,久在聖明洞鑒之中,而罰令出貲效力,恐天下督撫聞之,謂以嘉淦之操守,尚不免於議罰,或一不得當,而罰即相隨,勢必隳廉隅預為受罰之地。是罰行而貪風起,不可不慎也。臣為嘉淦所取士,不敢避師生之嫌而隱默不言。」奏上,部議奪職。
    未幾,特起為福建漳州知府。漳俗強悍,胥吏千餘交結大吏家奴,勢力出長官上。有吳成者,設局誘博,擒治之,民稱快。華葑村距縣治二百里,康熙時嘗議設縣丞,以不便於胥吏,格不行。溶復以請,布政使文不下府而直行縣,溶大怒,嚴訊縣胥,得其交通狀,乃詳請治罪而設官。其父老嘆曰:「微金公,吾儕奔馳道路死矣!」十三年春,閩省旱,斗米千錢,大府檄溶平糶。溶勸富家出糶,給印紙令商人赴糴;又請寬台灣米入內地之禁;民情帖然。其他脩文廟樂器,增書院膏火,皆次第舉行。遷台灣道。補陝西鹽驛道。署布、按兩司事。調浙江糧道,與巡撫陳學鵬牴牾,學鵬論溶迂緩不任事,原品休致。卒,年七十三。
  • 《浙江督糧道金公溶家傳》,《碑傳集·卷八五》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1981年,《台灣省通志稿—人物誌》,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官銜
前任:
周岱
漳州府知府
乾隆十年-十五年
(1745-1750年)
繼任:
魏嵉
前任:
方邦基
福建分巡台灣道
1750年上任
繼任:
拕穆齊圖
前任:
方邦基
台灣府知府
1750年攝理
繼任:
陳玉友
前任:
曾曰瑛
汀州府知府
乾隆十七-十八年
(1752-1753年)
繼任:
金宏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