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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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梵語:धर्मधातु,Dharmadhātu),佛教術語,是由法與界組成的合成詞,意指緣起與緣生法的真實樣貌[1][2]。
特別地,大乘佛教發展了法界的多重含義,稱其為「法性」、「實相」等等,指諸法真如的界限或功能差別。大致來說,菩薩有運用法界的能力[3],即使是初地菩薩也能運用一切法界[4]。
四法界
[編輯]華嚴宗依《華嚴經》對於法界概念進一步加以推展,成為大乘佛教重要理論概念之一。把法界分為[來源請求]四種,即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所謂四法界。四法界由不同層次的認識而進入,其中事事無礙法界是佛智的表現。
就「事」解釋,則「法」指一切諸法,即是世間萬物。「界」者,意為「分界」。萬物因各有體性,分界不同,故名為「諸法的界限」,即指現象界。就「理」而言,則真如之理性、諸法之實相,名為「法界」,與真如、法性、實相、實際等概念同體異名,意為超越言表、橫恆萬事萬物之中的絕對實性,即是指實相界[5]。「法界」的概念又同時包括二者。故其用法複雜多樣,需針對不同情況具體分析。
事法界
[編輯]一切眾生色心諸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為「事法界」。所指的即是現象世界。一切有生有滅有差別的事物現象,無論是精神的還是物質的,全統攝於事法界之中。
理法界
[編輯]一切眾生色心等法,雖然有差別,而體性為一,同於一理,故名「理法界」即是無差別性的宇宙真理,也就是真如、佛性、法性、實相等。
理事無礙法界
[編輯]實相之理由事而顯,千差萬別的事物則由得理而成,理事交融,互為依緣而不為障礙,故名「理事無礙法界」。也就是說,事法界有差別性,理法界無差別性,有差別性是假的幻影,無差別是真的實相,真假即相即相入,圓融無礙,不可互離,所以叫理事無礙法界。
事事無礙法界
[編輯]一切有分齊的事法,表面上看雖然有差別,而從一心所顯這一角度來看,則性質為一,故能稱性通融,一多相即,大小互融,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也就是說,既然一切事物現象多是假的,只是心的產物,那麼大小高下等差別就毫無意義,可以隨心所欲,事事圓融,無窮無盡。
摘抄
[編輯]大乘止觀:法者法爾故,界者性別故,以此心體法爾,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此心即自性清淨心,又名真如,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亦名如來藏,亦名法界,亦名法性。
達磨大師安心法門:凡所有為皆不出法界心。何以故。心體是法界故。問。世間人種種學問云何不得道。答。由見己故所以不得道。己者。我也。至人逢苦不憂。遇樂不喜。由不見己故。所以不知苦樂。由忘己故得至虛無。己尚自亡更有何物而不亡也。
參見
[編輯]參考目錄
[編輯]- ^ 《雜阿含經》卷12〈296經〉:「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
- ^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1〈緣起品〉:「苾芻當知,生緣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生緣老死,如是乃至。無明緣行,應知亦爾。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 ^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七 親近品第九:「復次,菩薩知恩報恩,成就智慧,破壞無明,莊嚴菩提,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為菩提道,修行智慧,以知法界故,受身安樂,是名自利。能發眾生世間之事及出世事,是名利他。能壞煩惱智慧二障,是名大果,是名知恩,是名報恩。菩薩智慧四事不可思議。」
- ^ 地波羅蜜多品第七. 解深密經. 由釋, 玄奘翻譯. [2023-05-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29).
是諸菩薩於初地中定。於一切諸法法界已善通達。
- ^ 《父子合集經》卷20 佛雲︰「大王,何謂佛法?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時淨飯王聞是說已,白言︰「世尊,若一切法皆佛法者,一切眾生皆應是佛。」佛言︰「大王,眾生不住顛倒見者即是佛也。大王,所言佛者,或名真如,或名實際,或名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