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米宣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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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米宣教會韓語:다미선교회다미宣敎會)是由韓國人李長林於1988年創立的新興宗教,最高機構為「達米宣教會世界總本部」。達米意為「未來臨近」。1992年初傳入中國,活動一度涉及10多個自治區直轄市[1][2]

介紹[編輯]

達米,意為「末日臨近」。李長林連續翻譯美國人考特撰寫的《世界末日論》等著作,深受影響。1988年,他自立門戶成立達米宣教會,經常舉辦小型集會,宣傳世界末日論。到1992年,該組織己建立250個支部,遍及美州、歐洲、亞洲的40多個國家和地區,信徒約10萬。1992年9月24日,漢城地方檢察院強力部以犯有詐騙、違反外匯兌換管理法等罪名將李長林逮捕,判處2年監禁[3]。韓國警方也從10月28日起,在該教活動的教堂加強戒備,以防可能出現的集體自殺事件。1992年10月28日過後,並未發生世界末日事件。[4]

發展[編輯]

達米宣教會以宣揚「末世論」為宗旨,宣稱「1992年10月28日23時是『世界末日』的開始,屆時加入達米宣教會的人將隨復活的耶穌一起『升天』,未加入達米宣教會的人將在而後的7年『大劫難』中受苦,在1999年受到耶穌的審判」。[1][5]

自1992年以來,達米宣教會頻繁派人入境中國,發展成員,建立組織,非法印製、散發大量宣揚「末日論」的宣傳品,並指使境內骨幹組織信徒進行集體「升天」活動。僅在吉林省就建立聚會點60多處,發展骨幹400餘人、信徒4000餘人,組織1200名信徒變賣家產,離開家庭,放棄生產和學習,參加「升天」活動,並準備集體自殺。[1][6]

定性[編輯]

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達米宣教會」為邪教組織,指控達米宣教會危害當地社會政治穩定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1]

鏈接[編輯]

  1. ^ 1.0 1.1 1.2 1.3 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 若干問題的通知. [2014-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24). 
  2. ^ “達米宣教會”-荊楚網. [2014-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9). 
  3. ^ 羅偉虹著. 世界邪教与反邪教研究.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2年7月: 234. ISBN 7-80123-430-8. 
  4. ^ 孔祥濤主編;社會問題研究叢書編輯委員會編. 论邪教 首届邪教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 2001年1月: 242. ISBN 7-219-04284-1. 
  5. ^ 宣揚世界末日的韓國達米宣教會- 大洋網新聞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4-08-19.
  6. ^ “集體升天”的“達米宣教會”-巴渝風. [2014-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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