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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蘇聯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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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蘇聯憲法(俄語:Конституция СССР 1936 года、Сталинская конституция、Конституция победившего социализма)開始實行於1936年12月5日,又被稱為斯大林憲法。該憲法對蘇聯政府進行了重新設計。從法律上肯定了工業化和農業集體化的成就及所帶來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的根本變化。新憲法規定蘇聯是工農社會主義國家,他的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制,它的政治基礎是勞動者代表蘇維埃蘇聯共產黨是一切社會團體和國家機構的核心,以法律的形式否定其他政黨存在的基礎,新憲法的頒佈,標誌着社會主義制度在蘇聯基本確立。

制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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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經過兩個五年計劃的建設,實現了社會主義工業化和農業集體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取得了重大勝利,社會主義制度已經基本確立。本次修改憲法,規定蘇聯是工農社會主義國家,它的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制,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它的政治基礎是各級勞動者代表蘇維埃;蘇聯共產黨是一切社會團體和國家機構的領導核心。其憲法的頒佈,標誌着社會主義制度在蘇聯基本確立。

基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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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憲法撤銷了對選舉的限制,加入了普選權、工作的權力及之前憲法所保障的權力。該憲法是由斯大林擔任主席的一個31人的特別委員會編寫的。這些人包括安德烈·維辛斯基安德烈·日丹諾夫馬克西姆·李維諾夫克里門特·伏羅希洛夫維亞切斯拉夫·莫洛托夫拉扎爾·卡岡諾維奇尼古拉·布哈林卡爾·拉狄克,不過最後兩人扮演的角色較少[1]

1944年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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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於1944年進行修憲,容許每個加盟共和國各設立獨立的紅軍支部,並擁有自己的外交國防部門,名義上成為國際法下的獨立國家。1945年,蘇聯境內之烏克蘭白俄羅斯成為聯合國創始成員國,並以獨立身份參與聯合國事務。[2][3][4][5]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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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該憲法,1937年1月召開的第十七次俄語XVII Всероссийский съезд Советов全俄羅斯蘇維埃代表大會通過了《1937年蘇俄憲法俄語Конституция РСФСР 1937 года》。此外,《1937年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俄語Конституция Украинской ССР 1937 года》也是基於該憲法而通過的。

該憲法成為了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制定社會主義法系的根本大法的參考藍本,譬如中華人民共和國1954年制定並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48年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通過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1968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人民議會通過的新憲法,其原型為《1936年蘇聯憲法》。以及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蒙古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等前社會主義國家的初期的憲法大多以此為基礎進行修改和制定。

慶祝憲法日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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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77年為止,於每年的12月5日被慶祝為正式的州假日 - 憲法日。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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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tate and Society Under Stalin: Constitutions and Elections in the 1930s," article by J. Arch Getty in Slavic Review, Vol. 50, No. 1 (Spring, 1991). p. 19, 22.
  2. ^ Simon, Gerhard, Nationalism And Policy Toward The Nationalities In The Soviet Union, p180
  3. ^ Walter Duranty Explains Changes In Soviet Constitution. Miami News. 1944-02-06 [2014-02-18]. [失效連結]
  4. ^ League of Nations Timeline - Chronology 1944. Indiana.edu. [2014-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15). 
  5. ^ United Nations - Founding Members. Un.org. [2014-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11-2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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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Лазарев С. Е. Соотношение норм Конституции СССР 1936 г. и Конституции РФ 1993 г. // Гражданин и право. 2015. № 7. С. 46-57.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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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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