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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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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12日 (五) 01:57 (UTC)[回复]

已併入通利琴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09: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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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4日 (三) 10: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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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识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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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百洋股份煌上煌广弘控股農業金庫陈慧恬王功权鍾曉晴王瓊賢羌族小煞天津饭 (歌手)約翰·弗雷德里克森竹聯幫天龍堂馬自達MX-81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天平之薨香港巴士大典。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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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并承认原创研究,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9#Category:東北裔台灣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0 (UTC)[回复]
  •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0:59 (UTC)[回复]
    • 分類的標準與功能就是通曉與實用,裔字的解釋已如上述,並無不妥,其意不致渾淆。中華民國臺灣)首都臺北市或其他市縣(尤其是早期)確有不少"浙江同鄉會"、"江蘇同鄉會"、"江西同鄉會"、"福建同鄉會"、"廣東同鄉會"、"廣西同鄉會"、"雲南同鄉會" 、"東北同鄉會"(而非分九省)、"南京同鄉會"、"北平同鄉會"等。雖已式微,但都是真實的存在,移民臺灣的外省人喜歡分、或喜歡聚,我們就尊重這些出身不同者。但兩蔣是浙江人,他們在臺灣出生成長的後裔自然稱不上浙江人,頂多是祖籍。關於分類,雖無「名從主人」之類的明文,可如果幾位瞭解台灣歷史、口語或通俗用法之台灣維基人都對此台灣相關分類之用法與需求表達支持意見,在合乎事實的前提下,維基自然該尊重多數台灣編輯的意見!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23:08 (UTC)[回复]
  • (×)删除这些及以下所有类似的分类,理由同makecat。--CHEM.is.TRY 2012年10月14日 (日) 07:07 (UTC)[回复]
  • (×)删除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6日 (二) 12:23 (UTC)[回复]
  • (※)注意Alfredo_ougaowen正在向台湾用户拉票,希望使这些分类得到保留。--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7日 (三) 03:24 (UTC)[回复]
  • (×)删除,理由如下:
    1. 做為一個台灣用戶,我從來沒有聽過這些用法普遍出現在生活中。
    2. 喜歡稱自己祖籍的,多半為1949來台的外省人士,在最常見的用法中,他們自稱為「四川人」「廣東人」而非「四川來的台灣人」或任何類似帶有「台灣人」一身份的用語。而且他們確實出身於其他省分,亦不適合此稱呼。
    3. 承上,而這些人的後代子孫,有些國家認同仍為一大中國(無論是「中華民國仍擁有大陸主權,中共為叛亂團體」;或者「中國目前暫時為兩個對等政府的分裂狀態,但未來應該統一),則會自稱為「四川人」「廣東人」等等,此等人有些甚至拒絕己身為「台灣人」,維基人不宜自行代為畫歸。有些則傾向自身認同為台灣人,此類人士並不會在「台灣人」前標舉祖籍地。因此「某地裔台灣人」的概念實無意義,也不存在名從主人的問題。
    4. 就實用性而言,除上述第一代來台的外省人士好稱自己為某省人,仍可稽考外;其後代即使認同為一大中國者,亦甚少再對外強調原祖籍。一般讀者對這些人可以從口音、政治傾向中大概猜出其為「外省人」,但難以得知其原本祖籍。如果在「外省人」分類下找不到這些人的名字,應該到哪個「裔」下找到,對讀者相當困難,故可知實用性不足。
    5. 余以為應將第一代外省人直接以原省籍做為次分類,名稱可討論,但肯定不含「裔」字;第二代以後應視其個人身份認同歸類為「某省人」、「外省人」或「台灣人」,而非「某省裔台灣人」。維基百科編輯不應自創連本地人都未曾聽過的分類概念。--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07:44 (UTC)[回复]
    • (~)補充,我隨手點了一個分類,就發現創建者自己都搞不懂這個分類的範圍。商禽張大千釋惟覺等根本就四川人,怎麼會出生在四川來台灣住久了就變「四川裔台灣人」?張大千在巴西、美國也住上一段時間,要稱為「四川裔巴西人」還是「四川裔美國人」?總不會拿了中華民國身份證的一概都當成台灣人,不管他們出身與個人意願吧?--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08:04 (UTC)[回复]
  • (~)補充另外當年強調是那一省來的外省人,會牽涉到國家考試的名額,有各省的比例,來台人數少的省份,較容易考上。Supaplex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07:58 (UTC)[回复]
  • (:)回應
    1. 1945年後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居住在台灣,就可稱為台灣人。
    2. 關於實用性,仍然可以用別的類別來做補充,例如在外省人類別下,以姓氏分類。在我完成各地分類之後,會重新再把他們放在外省人類別下,以方便查找。
    3. 類別的用意主要在於方便查找,例如,哪些人是四川人,入了巴西籍,就可以把這些人分類在四川裔巴西人類別下,你到這個類別查找,就可以找到同時具備這兩種特性的人。所以一個人可能擁有很多不同的類別。如果出生在四川,就是四川人類別;來到台灣,就同時擁有台灣外省人類別;你想知道有哪些人既是四川人,又居住或出生於台灣,就可以看四川裔台灣人類別。這些類別並不相衝突,也不能限定某些人只能是某種類別。
    4. 類別是只是方便做區分查找,他本身自我的認同或宣稱,應該寫在條目之中。如果有多種不同的特質,就可以將他分類在多種類別之下。例如,出生在重慶,父親祖籍安徽,母親是台灣人,生在東北,之後在屏東長大,在台北長期唸書,之後成為美國人,但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主張統一。像這樣的人物,不可能只用一個分類就把他全部包括起來。既然可以接受一個條目有很多種不同的分類,我不理解為什麼取出其中兩種特性,建立一個新分類,為什麼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應該要廣泛接受各種觀點,而不是只有強制只做一種類別。--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08:58 (UTC)[回复]
如果一個分類完全沒人用,實用性都要靠別的來補足,那設來浪費空間做什麼?一點都沒有方便查找的意義存在。另外外省第二代之後很多人都還活著,這些人的意願豈能說完全不予尊重而硬性強加?尤其身份在台灣是敏感的政治議題,某些人認為叫他台灣人/外省人是負面行為時,按生者傳記方針是被嚴格要求可靠文獻的。切不可粗糙地以為「只要我方便,隨便加都行」,何況看上頭大家對此詞的概念分歧那麼大,這根本就不方便,讀者被這分類誤導的機會非常大。--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0:21 (UTC)[回复]
(:)回應
    1. 並不是沒人用,應該是說,每個分類有他不同的用途。台灣外省人是存在的,外省人來自不同地方這也是大家知道的,唯一的問題是這個分類因為政治因素沒被建出來。這群人是存在的,讀者沒那麼脆弱到會被誤導。
    2. 如我前面所說,並不是硬性的加,而是有這個分類就加。如果你需要查找來自同省份的台灣外省人,就會覺得這個分類很方便。沒有這個分類,你在四川人分類下也找不到,在台灣外省人分類下也找不到,你就會覺得有這個分類很方便。
    3. 你覺得自己是四川人,拿了中華民國護照到美國,海關問你是不是台灣人?你會回答是,因為你知道在這個場合中的分類。你如果在機場強調你不是台灣人,反而會造成海關的混亂。混亂是來自於不了解歷史脈絡,而不是名稱本身。海關會根據某些線索來進行分類,這些線索就是外顯特質。
    4. 現在的問題一直是分類,不是條目內容。分類最重要的是這群人是不是有共通特質。--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1:44 (UTC)[回复]
(:)回應關於此句某些人認為叫他台灣人/外省人是負面行為',我認為,如果在這個地方出生長大,而覺得被稱為是這裏人是很冒犯丟臉的話,這種天龍人心態才是負面行為。--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4:36 (UTC)[回复]

(!)意見:建議改為XX裔台灣外省人,如果上面反對意見只是外省人能否被稱為台灣人而已的話。Flamerecca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0:02 (UTC)[回复]

不,「裔」字本身帶有「只有血緣關係,無地緣關係」的意義。在台灣出生的台灣人不會被稱為「台裔」,父母為台灣人,而在他國出生成長的人才會。所以只有外省第二代以後才可以稱「XX裔台灣外省人」,第一代則只能稱為類似「旅台外省人」的詞彙。--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0:21 (UTC)[回复]
(:)回應:裔本身是有帶地緣關係意義的,史記就有:「四裔之地」的說法。也有種類的意思,認為這一定跟血緣有關係,是一種偏見。如果堅持不喜歡這個字,可以提出新名稱,這我不反對。--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0:28 (UTC)[回复]
回Reke 錯誤 參考台裔台灣人後裔,簡稱台灣裔、台裔,指父母是來自於台灣的移民,在海外出生,或是出生於台灣,之後移民至其他國家的人士。。並沒有在台灣出生的台灣人不會被稱為「台裔」這一回事。Flamerecca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0:34 (UTC)[回复]
這點我可以更正,不過如果出生後在台灣成長,長大後才移民國外的一般習慣都是稱「僑」而非「裔」,就一般習慣用法而言,出生後移民而稱「裔」的,大概只有很小的時候就離台的才作數。--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3:30 (UTC)[回复]
(:)回應:僑居是居住國外而未取得外國國籍者,取得外國國籍就算是外國人了。對那一國的人來說,你就是某某裔人士。--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4:36 (UTC)[回复]
取得外國國籍不見得是「外國人」,還要看有沒有放棄本身國籍。未放棄者通常還是具「僑」的身份,而這種通常也不會稱「裔」。--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7:37 (UTC)[回复]
如果有這麼多爭議,就同時建兩個分類就好了,不用死命要爭一個最正確的。--2012年10月17日 (三) 17:58 (UTC)

(!)意見:這裡的幾個關鍵問題是:
1. 是否需要/值得將為數不少的臺灣外省人族群再細分?如同某年生卒、是哪所中學/女中/大學校友等都可協助讀者查索背景相似者。如果我想知道臺灣還有誰跟席慕蓉般有蒙古背景就可透過這些分類。
2. ①中老年來臺而僅居臺幾年(如陳儀)、②中年來臺而居臺多年(如孫立人傅正)、③中年來臺居住一陣子後移居國外(如白先勇張學良)、④幼年來臺而幾乎終生在臺(如張曉風、生於美國的陳師孟)、⑤在臺出生(殷琪丁守中、大陳後裔梁文傑)、⑥在臺第3第4第5代的的外省族群是否應區別稱呼?
3. 我看不出有任何將出生於臺灣者(如:張大春朱天心母親是臺灣人)劃歸為山東人的依據。依客觀標準將其分類為臺灣人並無不妥(如同彭明敏也是中華民國國民)。依其來臺前之出身或祖籍分類是依客觀標準,若依主觀標準(政治認同),顯然更複雜,除非是如 分類:中國/台灣外省人支持台獨者等較明顯者。
4. 分類名稱需要有100%相同的用語來源嗎?還是只要有益分門別類即可?維基並無明文,則有益且合理即可。
5. 樓上Flamerecca兄所說的XX裔臺灣外省人也是我曾想過的,與XX裔臺灣人都支持
6. 一個人同時被歸入數個分類很合理。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1:49 (UTC)[回复]

(:)回應
  1. 可以細分,但細分必須明確、清楚,不可自創社會上無人使用的分類。很明顯台灣極少使用「xx裔台灣人」或者「xx裔台灣外省人」的概念,要不就說自己是台灣人、要不就說自己是「xx省人」。也有人說我「是XX省人也是台灣人」,但終究沒聽過「xx裔台灣人」的概念存在。而同時我看了現有的分類法,我認為「xx裔台灣人」並不明確,連概念應該是移居台灣的都算,或是在台灣出生的第二代以後才算都有爭論,這套分法已非單純用字不當,而是應該打掉重分。
  2. 應該區別稱呼,因為他們之間差異性太大。1、2的生活習慣可以相近、3是一種,4、5的習慣可能較相近。即使如你想查誰與席慕蓉相同是來台的蒙古人,查到5這種意義不大。5的蒙古血統甚至終其一生對他都沒有任何的影響。
  3. 若只就出生地去劃分亦可,我也認為「1945年後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居住在台灣,就可稱為台灣人」是以今律古,莫名其妙。然則如此一來如張大千釋惟覺等人應移出此一範圍。如果硬要自創分類,也應歸為「四川出生的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者」,與其第二代、第三代在台灣出生者區隔。
  4. 看不懂要表達什麼。
    (:)回應:似無明文規定分類需受「非原創研究」之拘束,這些分類尚非全無依據/道理,但用字可再討論。--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4:49 (UTC)[回复]
  5. 我仍認為「裔」字本身也是個問題所在。
  6. 這跟能不能歸入數個分類無關,前面沒有人提到排它性。
總之我的意見仍以刪除打掉重練為佳,不然就是把出生於台灣跟非出生於台灣的分開,以出生地來分他是「哪裡人」最為客觀。--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3:30 (UTC)[回复]
以出生地來看是個好建議,但這完全漠視了歷史事實,有部份人重視籍貫超過出生地。如果強硬使用出生地,外省人這個族群幾乎就要被人消滅了。在外省人的條目中,幾乎都會特別標明他的籍貫。最好的方式就是全部認同,全部幫他歸類。我的作法是,有標出生地,就幫他放上某某人,有父親籍貫就幫他加上父親籍貫,有母親籍貫就幫他加上母親籍貫。我仍然要強調,分類只是方便查找,跟他實際上認同是哪裏人沒有關係,他實際上的認同寫在條目裏就可以了,如果真的很強烈,就幫他再加上一個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4:19 (UTC)[回复]
(:)回應:沒有人提到排它性,這個討論串基本上就是在排他,認為只能這樣子稱呼,不能夠有多種稱呼。你父親是四川人,你就只能是四川人,就算你長期居住在台灣,或是出生在台灣。我要求的並不是強迫給他們一個名稱,而是建立一個分類,可以用來描述這一類人物。以今律古,這個例子在維基上很多,如行政區重劃後,以前的漢口人都被改成武漢人,台北縣人改成新北市人,這都沒什麼問題,只是一換到台灣人就突然有問題,這我不了解。此外,如你所說,有人說我「是XX省人也是台灣人」,我想增加的就是這種分類。如果真的不喜歡,請給我一個名稱,我來建。--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4:39 (UTC)[回复]
實際上以今律古的做法是錯的,正確的做法是出生寫台北縣,無論此行政區後來如何。該改的是那些錯誤的編輯,不是藉此合理化你的做法。更何況,你指的這些人只是搬到台灣,他們出生的行政區再怎麼改也沒變成台灣省的一部分。--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7:21 (UTC)[回复]
(:)回應:他們現在拿了中華民國護照到美國去,美國海關也是會問他們是不是台灣人,要質問海關是不是以古律今嗎?司馬遷也被質疑過為何不完全採用古代名稱跟古代作法,表述意思正確比政治正確重要--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7:56 (UTC)[回复]
另外就文法上「xx裔台灣人」並不表述「是XX省人也是台灣人」,而是表示「你只是台灣人,台灣人當中的xx省人後裔」。如果你只想要表達「是XX省人也是台灣人」,那分類名可以要改為「具四川人與台灣人身份的人」之類更奇怪的分類名字。--Reke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7:25 (UTC)[回复]
如果大家喜歡這麼奇怪的名字,就改吧,不過就算這麼改,還是會被質疑是沒有來源的,問題實在沒解。爭論浪費許多時間,實際去編條目跟建分類才是有意義的。--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7:56 (UTC)[回复]
(:)回應:同意應把第一代移民與第二代分開,已建立此分類。只要有人做過一次基本分類,之後要再做更細分的工作,就會變得很方便。但是如同之前一團大漿糊把人全都丟進外省人這個類別,就算有人有心想做,也會因為工程太大而收手。刪除打掉重練是很輕鬆的話,維基都是自願來協助編輯的,我不會因為做這些事賺到錢或是名聲。如果有很多意見,就把意見說清楚,我們討論好了,讓我們動手去做。編越多內容,對大家都是好的,只是站在那邊說,不行,那個不好,那個我不要,那個我要刪,是很不理性的。--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14:47 (UTC)[回复]

吵了這麼久 其實這次分類Alfredo ougaowen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把外省人的出身省籍作個整理。

我看不出來這樣的整理會跟原創研究扯上關係。確實有外省人,他們也確實有省籍,將之分類並沒有所謂研究的問題。

另外也從來沒有分類方式需要在生活中有使用才可以的說法。

像是分類:整數分解演算法難道在生活中有此一分類嗎?有多少人會在生活中用這名詞?

另外名稱以嚴謹之名越改越複雜 對其他使用者只是更不方便。

整數分解演算法所使用機器模型不一定相同,

所以這分類名要改成使用決定性圖靈機或者非決定性圖靈機或者量子機器可用來作整數分解之演算法嗎?

是不是很愚蠢?

還是以XX裔台灣外省人作名稱吧,有需要加註的地方在頁面裡面加註即可Flamerecca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2:15 (UTC)[回复]

關於分類原則,請參閱Category:台灣各地外省人。名稱爭議可以更名,分類建立需要時間與精力,希望可以先放下爭議,把分類建好。--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3:29 (UTC)[回复]
在分類原則的頁面中有說,有爭議的情況下先討論確定再做分類,而不要先做下去以致難以回頭。這個詞引起的歧義性比「整數分解演算法」,是真正會讓人誤會定義的名字。所以請先討論清楚再做決定。我個人最低的底線就是把「裔」字拿掉;其實以現實生活來講,叫「台灣的四川人」可能比「四川裔台灣人」更容易被理解為「他是外省人(的子弟)。當然此分類名與Alfredo ougaowen想說的「是xx人又是台灣人」仍有差異,但至少理解上比自創名詞常見且準確得多。--Rek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3:52 (UTC)[回复]
這才是奇怪的想法,一般人看到台灣的美國人這一詞會想到裡面的人是具有台灣國籍的嗎?具有國籍的台灣外省人為什麼是叫做四川人?難道Reke言下之意是外省人不是台灣人嗎?Flamerecca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5:57 (UTC)[回复]
「外省人」一語本來就只在台灣的政治語境下使用,不至於再產生像「台灣的美國人」這樣的誤會。而且在民間,你講「台灣的四川人」比起講「四川裔台灣人」更多人聽得懂。既然是要方便讀者查,那用大家看得懂的名字總比自創一個很少人聽過,又引起爭議的名字好多了。我在上面本來就提到無論是原用法還是我提出的用法,都不能表達真正的「既是…也是…」的意思,在無法精準的情況下,用常用的總比用自創的好。--Rek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7:49 (UTC)[回复]
(~)補充,我google了一下,大概證實我的感覺沒錯,在台灣說自己是「台灣xx人」大家基本都懂你是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外省人。舉幾個案例:
  1. [3] 格主自稱「台灣河北人」,而非河北裔台灣人。
  2. [4] 作者簡介稱之為「台灣廣東人」。
  3. [5] 雖然非台灣的報導,但台灣人張京育自稱「在台灣湖南人」。
  4. [6] 16樓的留言自稱「台灣湖南人」。
  5. [7] 作者提到在台灣「到處可聽到"台灣上海人""台灣廣東人"台灣四川人""台灣北京人」。
  6. [8] 海報上很明顯看到介紹的並不只是蒙古籍的人(最右邊一行小字提到在彰化的清軍後裔),而作者也很直接地以「台灣蒙古人」稱之。
  7. [9] 照片中的人從小接受台灣的國民義務教育(「中正」國小肯定只有台灣常見,至少在大陸應該不可能存在),是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而底下留言也直接說「台灣蒙古人不多囉」。
可見若要以讀者方便為主,宜用「台灣xx人」。--Rek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8:16 (UTC)[回复]
(:)回應只要願意投入時間整理,沒有不能回頭的道理,如果你真的這麼喜歡這些條目跟類別,也可以一起下來做。況且,我現在做的事,要一個一個頁面看過他們的籍貫跟出生地,手動建好分類,共有上千個條目。等我建好分類,想移動或增減分類的話,一次只要移動二三十人,可以用機器人做,速度快多了。想要基於這個分類再細分,把定義再弄得更清楚,也很方便,一樣每次也只要處理幾十個頁面。再者,原來的外省人分類,仍然保留在外省人物的分類中,不會改變,對原有喜歡這個分類的使用者來說不會有什麼問題。現在沒什麼人會誤會這個定義,只是有些人不喜歡而已,就算不喜歡,其實也可以理解這個分類是在幹嘛用的。單純在那邊摳某些政治字眼,看到就抓狂,這是很不好的泛政治風氣。真的很不喜歡,有很特殊的偏好,就提議新名字,讓大家投票決定,而不是看到台灣字眼就提刪,綁住別人的手,不讓人動手去做。--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6:24 (UTC)[回复]
我希望等共識成立再一起做,不然做一半不是共識又改回去,心情又不好覺得別人在綁手綁腳。也製造一大堆編輯紀錄,製造系統負擔。反正等個七天就會有裁決了,到時再一次改豈不很好?--Rek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7:49 (UTC)[回复]
(:)回應想做的人早就動手做了,不會擺在那邊那麼久沒有人想動。只要是跟台灣相關的東西,都要這樣子討論半天,讓人束手做不了事。幫中國編條目還快樂一點,不會有那麼多意見,也會有人協助。現在問題根本只是名稱橋不好,喜歡橋名稱就開個投票,現在是掛在存廢討論又不是名稱討論。台灣蒙古人分類我也建出來了,就差條目還沒寫。台灣滿族雖然名稱跟我想的不一樣,我也尊重,整個條目內容幾乎是我編的,對名稱提過一堆意見的,之後什麼內容也沒加,也沒有幫忙加分類,幾乎也都還是我在加。到最後會動手做的還是只有幾個人,心情當然會不好。--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8:38 (UTC)[回复]
不要一被反對就覺得是兩岸戰爭。我編過那麼多台灣限定的條目,並沒有被刁難過太多東西。你的分類確實概念原先並不明確,用語也很多誤會,連我身為台灣的編輯也無法支持。希望你看清楚討論內容,沒有人禁止你動台灣的東西,也沒有人在吵不准叫他們台灣人。不要一直用這種理由指控反對意見者。--Rek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9:55 (UTC)[回复]

剛剛想到更好的字眼,如果對於「裔」有意見,那麼用籍貫作為概念應該更準確吧?四川籍台灣外省人應該比起台灣的四川人更明確表達他們是台灣人,是外省人,而且是四川籍貫這個概念。 台灣的四川人個人認為會有這人是四川人來台灣玩玩的感覺。請參考Flamerecca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8:13 (UTC)[回复]

參看上方留言,在台灣都這樣子用(只少掉"的"字),沒有人會搞錯。--Rek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8:20 (UTC)[回复]
(:)回應我能講的都講完了,我也盡我的努力為這些分類存在的好處辯護,我沒那麼多時間,不再回應相關討論,有結果再說吧。--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8:54 (UTC)[回复]

1. 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裔」字的意思就是「後代子孫」,沒什麼可稱錯的。
2. Reke所提有些自稱「臺灣xx人」者,但別忘了那是在臺灣的環境和語境中,發言者的所在大多在臺灣或對象主要是其他臺灣人,已先設定臺灣的前提再自我區分或替人區分,但做為網路百科的維基是國際社群,就不應該在這種國際場合將前面提到都在臺灣出生的張大春朱天心稱為山東人,這會導致不必要的誤解,所以我不贊同將臺灣當形容詞後接名詞山東人的作法。你前面也接受以出生地來分他是「哪裡人」最客觀,出生在臺灣就自動被歸類為臺灣人(可同時存在其他次要分類或形容詞)。
3. 現在刪除這麼多分類等於Alfredo ougaowen所花的工夫全白費了。大家先將這些分類當成一個過渡性倉庫,這幾天討論出一個新共識再轉過去,否則重新再來顯然不符效益,也只怕沒人接手。
4. 也建議管理員Alberth2應暫緩處理,待本案討論結束後再看看共識如何,不急於一周內決定。
5. 回應Flamerecca的新提議,請先前已參與實質討論者就以下選項表達意見或自列其他提案

①原案「山東裔臺灣人」、「東北裔臺灣人」、「北平裔臺灣人」、「福州裔臺灣人」
②「山東籍臺灣人」、「東北籍臺灣人」、「北平籍臺灣人」、「福州籍臺灣人」
③「山東籍臺灣外省人」、「東北籍臺灣外省人」、「北平籍臺灣外省人」、「福州籍臺灣外省人」
④「祖籍山東的臺灣人」、「祖籍東北的臺灣人」、「祖籍北平的臺灣人」、「祖籍福州的臺灣人」
⑤如果要再區分第一代,或可稱「來自山東的臺灣人」、「來自東北的臺灣人」、「來自北平的臺灣人」、「來自福州的臺灣人」
⑥如果要再區分第一代,或可稱「來自山東的臺灣外省人」、「來自東北的臺灣外省人」、「來自北平的臺灣外省人」、「來自福州的臺灣外省人」
⑦如果要再區分第一代,或可稱「移民自山東的臺灣人」、「移民自東北的臺灣人」、「移民自北平的臺灣人」、「移民自福州的臺灣人」
⑧其他。
6. 既然都花時間思考留言了,就該讓這麼一長串的溝通討論得出建設性的成果與新分類共識。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11:10 (UTC)[回复]

不大清楚怎樣投票,我選擇②「山東籍臺灣人」、「東北籍臺灣人」、「北平籍臺灣人」、「福州籍臺灣人」
理由: 1.籍貫是個更加精確的名詞 2.選擇台灣人比起台灣外省人少一些政治意識。Flamerecca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02:06 (UTC)[回复]


上面下面這些被提送的分類確實應該集中起來一起討論,但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其實不適合作為長期討論的地方,我建議將目前這幾個分類的存廢討論都暫緩處理(也就是暫時先關閉),移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重新發起討論(或是該說繼續討論),待討論完再處理這些分類。--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8日 (四) 11:41 (UTC)[回复]
( ✓ )同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13:40 (UTC)[回复]
亦可移駕延續台灣主題公告欄之討論,先尋求內部共識。--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14:1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合併討論。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1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0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安徽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4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0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1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1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天津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5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1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1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1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山東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4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1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1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1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山西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2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1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廣東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2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2 (UTC)[回复]
(○)保留:1997年屬英國公民而值得劃為一類。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或被使用的分類/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香港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6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2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2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廣西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2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3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3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河北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7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3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3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北京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7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2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3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3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河南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7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3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3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浙江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7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4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3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江西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這不是投票:我爺爺就是--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2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上(!)意見--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4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4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江蘇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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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4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上海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9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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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4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南京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00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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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4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湖南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00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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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4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福建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00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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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貴州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00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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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5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陝西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00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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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5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雲南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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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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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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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湖北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01 (UTC)[回复]
(○)保留:有需要而且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03 (UTC)[回复]

由於討論內容非常多,需要用戶持續參與並提供意見,並不適合於頁面存廢討論中進行,因此暫時結束存廢討論之討論,請於Wikipedia_talk:台灣主題公告欄#東北裔台灣人繼續進行討論,待取得共識後再一併處理相關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轉至Wikipedia_talk:台灣主題公告欄#東北裔台灣人討論。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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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4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3 (UTC)[回复]
(○)保留:來臺的外省人確實因人數不少且存在主客觀差異而值得細分。在無更適合分法之前,這是必要、合理、且在臺灣實際存在與被使用的分類或提法(或存在稍異用字)。--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7:42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寧波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第二代以及其後的這些寧波人後裔,不在寧波長大,不會寧波話,也不通寧波文化,其父母也可能是來自各地的人,所以稱寧波人後裔是較為適當的。--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13:55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9 (UTC)[回复]
(○)保留,宁波人作为台湾外省人中最突出代表应该保留。宁波人沈光文是台湾文献初祖,邵友濂始定都台北城始修台湾志,明清时期还有吳彭年胡邦翰張志緒黃承乙楊紹裘等台湾史重要人物。民国时,两蒋迁台,宁波话成为台湾上层政治语言(参见周联华回忆),蒋二代经国开放民主,俞国华孫義宣等为台湾经济腾飞头号技术官僚,张忠谋为台湾半导工业鼻祖巨擘。宁波人实为台湾20世纪前中期政治经济主轴。参见纵贯数代的中华民国宁波籍人物:宁波籍中华民国政要列表。作为台湾历史上最为强力的地域性政经派阀,这个分类显然应该保留,这并非原创研究,两蒋三俞等一大批党国要人都以“宁波籍”自居,台湾诸多名胜如阳明山王阳明宁波余姚人)都以宁波相关命名。我将与几位编者充实这一分类,到时此分类下将会有约至少200个条目。(Banksmotor留言2012年10月17日 (三) 20:55 (UTC))[回复]
(!)意見台湾历史上是中国一部分。涉及“外省人”,“裔”应该恰当。(GoodTheory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13:13 (UTC))[回复]

由於討論內容非常多,需要用戶持續參與並提供意見,並不適合於頁面存廢討論中進行,因此暫時結束存廢討論之討論,請於Wikipedia_talk:台灣主題公告欄#東北裔台灣人繼續進行討論,待取得共識後再一併處理相關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轉至Wikipedia_talk:台灣主題公告欄#東北裔台灣人討論。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见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2/10/09#Category:.E6.9D.B1.E5.8C.97.E8.A3.94.E5.8F.B0.E7.81.A3.E4.BA.B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15 (UTC)[回复]
(○)保留:實用分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5 (UTC)[回复]
(×)删除,完全就是原创研究,乱用“裔”字。--MakecatTalk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46 (UTC)[回复]
(!)意見:那若改為住在台灣的福州人會好一點嗎--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中立傾向(×)删除:如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13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2 (UTC)[回复]
(○)保留:在分類:台灣外省人下再分類並無可厚非,因為次分類的條目過於龐大;提刪人星光下的人的用法不同意,何不直接幫忙更改分類名稱(如改成「在台灣的XX人」、「出身在台灣的XX人」,或其他更好的名稱)就可以解決。--福克大叔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00 (UTC)[回复]
(!)意見:不會有歧義的分類方式,但分類下條目數不多,仍無需要。-Kolyma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1:53 (UTC)[回复]
(:)回應:正在整理相關條目的當中就被提刪了,所以條目數不多。--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13: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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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并承认原创研究,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9#Category:東北裔台灣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1:57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并承认原创研究,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9#Category:東北裔台灣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1:57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并承认原创研究,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9#Category:東北裔台灣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1:57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4 (UTC)[回复]

(×)删除理據:创建者原创研究并承认原创研究,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9#Category:東北裔台灣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1:57 (UTC)[回复]
(×)删除不當分類—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4 (UTC)[回复]

由於討論內容非常多,需要用戶持續參與並提供意見,並不適合於頁面存廢討論中進行,因此暫時結束存廢討論之討論,請於Wikipedia_talk:台灣主題公告欄#東北裔台灣人繼續進行討論,待取得共識後再一併處理相關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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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文不對題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0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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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2:2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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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根本沒有台灣社交舞這名詞。如說「社交舞在台灣」,內容又不見地區性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3:00 (UTC)[回复]

(○)保留理由:維基管理人一定没看過台灣社交舞,因為學這種舞的都是退休老人及在家没事的中年太太:台灣社交舞,包含了社交華爾滋(與中國的完全不同)社交恰恰舞(與國際標準舞之拉丁舞cha cha cha不同)、探戈舞(融合日本歌曲與早年台灣此悲情時代獨具音樂、與國際標準舞之摩豋舞不同),三步吉魯巴及六步吉魯巴,因為跳舞不需費力,普遍在台灣各地區,是一種極具方舞蹈,與土風舞併列為台灣人社交圈之一種舞蹈,許多外國人、中國人到台灣來都不會,又稱老人國標舞,又稱交際舞,是來源於西方的一種舞伴舞,台灣地區普遍在公園、廣場及一些舞蹈教室及舞廳及卡拉ok內會出現的社交活動,至於如何分辨,如右圖的衣著相當華麗,社交舞服裝都是外出簡便打扮或者只在公園的社交舞人士都是球鞋、運動鞋輕便衣著,是台灣推廣健康,最佳運動之一 。另請參考YOUTUBE網至少500部以上教學,相關影片只有台灣人才有的哦..外國人不會的教學影片似乎没有這類姿態及動作有很大點的舞蹈..故稱之為台灣社交舞Only2u9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4:23 (UTC)[回复]

例如&表示半拍..台灣社交舞是没有用到半拍的:

  • 國標華爾滋slow WITZE起步拍子是1~2~3& 三拍(4個舞步) 台灣社交舞1~2~3三拍,(3個舞步)
  • 國標拉丁舞cha cha cha起步拍子是2~3~4&1 三拍(5個舞步) 台灣社交舞1~2~cha cha cha三拍分別為慢~慢~快~快~快,(5個舞步)
  • 國標探戈舞tango起步拍子是slow slow quick quick (S S Q Q)三拍(4個舞步)]] 台灣社交舞 1~2~3~4四拍,(4個舞步)
  • ...所以所有的歌曲都可以當舞曲..就像是把聖歌詩要改成rock..才會有台灣採戈..台灣社交舞Only2u9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4:51 (UTC)[回复]
  • (!)意見:美國人没有社交舞,他們叫美国风格的交谊舞

美國是很流行的,也比較通俗易學。只有美國華爾滋就是美國社交華爾滋(American Waltz)[他們叫美國華爾滋,台灣人叫slow華爾滋]、美國探戈(American Tango)[他們叫美國探戈,台灣人叫slow探戈]、美國狐步(American Foxtrot)[台灣人不跳]、美國維也納華爾滋(American Viennese Waltz)[台灣人稱之scada],美国风格的交谊舞也没有快四步[quick step]以上五種舞允許與舞伴離身(防止肢體接觸,挑逗),這就是它們和國際標準舞的主要區別。

台灣並没有所謂美國倫巴(American Rumba)、美國恰恰(American Cha-Cha)、美國東海岸牛仔舞(East Coast Swing)、美國西海岸牛仔舞(West Coast Swing)、曼波(Mambo)、波麗路(Bolero)、兩步舞(Two-Step)、哈斯爾舞(Hustle)、莎爾莎舞(Salsa)、阿根廷探戈(Argentine Tango)等等。事實上每地區都有不同社交舞,阿根廷探戈、美國探戈、義大利探戈、巴西探戈、澳洲探戈...故國際或世運比賽指定稱之國際標準探戈等五項舞,主要是用來區隔不同區域的舞蹈...所以當然會有獨特台灣社交舞..我想外國人應該没有台灣牛肉面..Only2u9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6:32 (UTC)[回复]
  • (!)意見,請拿出台灣有自己獨特社交舞的可供查證來源,包括台灣社交舞之發展史、社交舞之類型、跟歐美社交舞的差異等可供查證來源,現今你這些打的字都是自己的心得,作為條目仍缺乏相關之關注度,若無法提供,請就現有社交舞條目創一分類==台灣社交舞==把閣下上面打的心得編輯於此,當然請記得附上可供查證之來源,若無則任何查閱此條目之編者們都可以依原創研究等理由移除。--Znppo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4:36 (UTC)[回复]
  • (×)删除:原创研究。—Snorri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10:14 (UTC)[回复]

屬於原創研究,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3: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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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售樓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3:05 (UTC)[回复]
(○)保留:值得保留,有參考價值--YehChaConnia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3:49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該用戶.....,但意見仍可供參考。」並為該條目増值,加入售樓說明書也沒有的內容,及維基化。 --YehChaConniae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5:26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2日 (五) 05:41 (UTC)[回复]

(○)保留,以上是原作者本人的投票。只是本人不太熟悉投票運作, sorry!Wallacel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6:16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4日 (日) 01:07 (UTC)[回复]
  • (!)意見,這點不太認同,一篇關於住宅物業的維基,内容理所當然會介紹它的背景資料。這對其它人有參考作用 不明白加潻兇宅這類娛樂性話題的必要性。 再者,本人不是從事地產,內容是從住戶角度出發Wallacel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0:04 (UTC)[回复]

內容也略有改善,故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15: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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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個人簡歷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3:17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3: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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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这类模板是否有必要每个时间阶段单独一个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zhe1991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3:35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3: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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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合理使用用户页,非与维基百科,知识共享及协作有关的原创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04:53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3: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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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汉语,且似乎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2012年10月12日 (五) 05:02 (UTC)[回复]
(×)快速删除,条目名是一个网站,广告——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05:07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已由User:Hat600快速删除。--Lakokat 2012年10月13日 (六) 04: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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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创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05:38 (UTC)[回复]

快速删除。--Jimmy Xu  ·  · 2012年10月12日 (五) 06: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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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有超過一處名為文化里的地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okseng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06:34 (UTC)[回复]

已改為消歧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3:5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已过期的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7:32 (UTC)[回复]

已保留。--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05:3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可用分类代替的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7:34 (UTC)[回复]

由於列表眾多,每次在存廢討論因時間點的不同常造成不同的討論結果,因此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請大家在客棧取得共識後,再一併處理這些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00:4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可用分类代替的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7:36 (UTC)[回复]

由於列表眾多,每次在存廢討論因時間點的不同常造成不同的討論結果,因此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請大家在客棧取得共識後,再一併處理這些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00:4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可用分类代替的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7:36 (UTC)[回复]

由於列表眾多,每次在存廢討論因時間點的不同常造成不同的討論結果,因此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請大家在客棧取得共識後,再一併處理這些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00: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可用分类代替的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07:37 (UTC)[回复]

由於列表眾多,每次在存廢討論因時間點的不同常造成不同的討論結果,因此轉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XX人列表」的存廢,請大家在客棧取得共識後,再一併處理這些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00: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维基文库,类似法律条例,不符合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09:39 (UTC)[回复]

Only2u9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5:12 (UTC)[回复]

  • 台灣立法院通過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於中華民國81年6月24日公平交易委員會(81)公秘字第0一五號令訂定發布,中華民國88年8月30日公平交易委員會(88)公秘字第0二四二0號修正發布,條文共36條
  • 台灣立法院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四三一六號令公布全文五十二條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一○四四三○號令修正第二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43911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05871號令修正發布第29條條文;增訂第59-1條條文條文共63條

(►)已重定向至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4: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頁面已轉移至維基詞典。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维基词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09:40 (UTC)[回复]
差點漏了這個我的電腦上看不到字的條目。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10:04 (UTC)----[回复]

已移動至維基詞典--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日 (五) 02:1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HUNTER×HUNTER角色列表#幻影旅團。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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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本文英文版已被删除,理由是不知名的网络爆红现象。见en:Wikipedia:Articles for deletion/Polandball。其Google新闻检索结果只有一个,来自knowyourmeme,那个网站只要注册一个会员就可编辑。谷歌的很多搜索结果都来自那些普通人可以编辑的来源。中文版的作者是User:Russavia,虽然有很多跨语言连接,但几乎都是Russavia去发的翻译请求。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1:00 (UTC)[回复]
  • (○)暫時保留:先挂{{关注度}}模板。——彭鹏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4:04 (UTC)[回复]
  • (○)暫時保留(▲)同上--宇帆(留言·)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10 (UTC)[回复]
  • (○)保留。首先,中文维基上的波兰球要早于英文维基上的Polandball;其次,波兰球在诸多语言的维基百科上都存在;再者,即便在中国,亦能通过百度搜索查到很多波兰球漫画的资料,条目所列来源均为属实。恳请保留!--Guoyunhebrave留言2012年10月15日 (一) 10:10 (UTC)[回复]
  • (○)保留 : 英文维基百科上的AfD实际上过于“冠冕堂皇”。此条目在俄语维基百科上经过持续讨论后,最终被保留下来([11])。此条目是建立在众多不同来源的波兰语新闻报道。一份关于这些来源的评估可以在[12]上找到。一位波兰语用户已经证实了此评估的正确性([13])。此条目还被波兰语用户翻译成为了波兰语([14])。KYM被用于此条目中以为如下两个简短陈述指明来源([15])。这些来源的可信度远远超过WP:GNG的要求。 Russavia留言2012年10月16日 (二) 00:28 (UTC)[回复]
  • 我之所以直接提删,而不是挂关注度,是因为我觉得这个条目有明显的宣传意图。没错,这条目有多个语言,但几乎全是Russavia建立、或在他敦促下建立,而不是那些本地维基人自发建立。百度找的那些不过是些论坛讨论,根本不足为凭。Guoyunhebrave所说中文维基上的波兰球要早于英文维基也是错误的,中文版5月才有,英文版4月就被提删。那些所谓来源,除了第一个以Polandball为主题(实际上关于波兰球的就两句话,没有任何深入介绍),其他根本不是对该主题的有效介绍。-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0:59 (UTC)[回复]
    • 很不幸,综合征与一万年似乎对我缺乏信任。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波兰球条目都与我有直接联系。比如说be:Polandball是一位管理员所写;fo:Póllandbóltur是一位管理员应另一位用户的协助请求而写的;sh:Poljska lopta一位编辑者在另一位编辑者翻译sr:Polandball后所写的。尽管我曾鼓励协作翻译,我并没有要求或暗示任何人参与此计划。另外,这篇文章现在排在Paywall之后,因此只有两句话可见。在当初编辑条目的时候,此文章是完整的,条目中的内容都可以找到来源,并非空穴来风。最后,正如此原则所述,尽管出现在谷歌中国或百度搜索结果中的只有一些兴趣论坛,日志,但华语区的参考来源并不是此条目必需的。因为波兰球在欧洲是颇具影响力的话题,尤其是在波兰,而在亚洲才刚刚崭露头角。因此,四个来自波兰的绝对可靠的参考来源足以说明此条目的关注度。 Russavia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02:59 (UTC)[回复]
      • 我想说,其他语种是否有,与该条目能否在中文版存在没有必然关系。法罗语的条目并不是Russavia发的翻译请求,而是一个名为Tamara Ustinova的用户,可他除了发翻译请求就没有任何贡献了。虽然sr和sh的条目看起来是自发建立的,但是那些条目的建立都很晚,Polandball已经通过不断的翻译请求拥有了很多的语言版本,它会在“最多语言版本条目”的列表中排到一个比较前的位置,从而使一些用户误以为该主题真的具有影响力。Russavia所说的那篇文章,我们无法推断除了两句话之外其他的话是否是关于波兰球,况且单一的新闻报道,并不能确立主题的长期关注度。-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1:12 (UTC)[回复]
  • (○)保留 : 英文维基百科的AfD本来就有很多问题。大部分喊删除的人是察覺那个条目有可能会“伤到”有些人的感情,完全无视WP:NOTCENSORED。另些人喊en:Wikipedia:Requests for arbitration/Eastern Europe,可是这个跟中文维基百科没关系——enwiki和zhwiki的政策等等不一样,我们没有这个RfA。如果我能简单解释enwiki上的情况,那就是en:WP:IDONTLIKEIT。-- 李博杰  | Talk contribs 2012年10月20日 (六) 15:05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15: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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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游戏广告+攻略?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05 (UTC)[回复]
(○)保留: 參考反恐精英Online- Amysze123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15:31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嶺南文化。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岭南文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11:07 (UTC)[回复]
(○)保留: 請看司徒尚紀《嶺南文化和珠江文化概念比較》一文 - Amysze123留言2012年10月12日 (五) 12:03 (UTC)[回复]

投票者至少需为自動確認用戶资格者,但原作者不在此限。


已併入嶺南文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0日 (六) 15: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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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該建立的模板:ISO 639語言代碼不存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1:36 (UTC)[回复]
(○)保留-尚有連入,除去後自行劃票。卍田卐JC1 2012年10月12日 (五) 12:2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該建立的模板:ISO 639語言代碼不存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1:36 (UTC)[回复]
(○)保留-尚有連入,除去後自行劃票。卍田卐JC1 2012年10月12日 (五) 12:2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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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該建立的模板:ISO 639語言代碼不存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1:38 (UTC)[回复]
(○)保留-尚有連入,除去後自行劃票。卍田卐JC1 2012年10月12日 (五) 12:2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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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該建立的模板:ISO 639語言代碼不存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1:38 (UTC)[回复]
(○)保留-尚有連入,除去後自行劃票。卍田卐JC1 2012年10月12日 (五) 12:2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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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該建立的模板:ISO 639語言代碼不存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1:38 (UTC)[回复]
(○)保留-尚有連入,除去後自行劃票。卍田卐JC1 2012年10月12日 (五) 12:2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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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該建立的模板:ISO 639語言代碼不存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2年10月12日 (五) 11:38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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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没关注度的公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15:07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已由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10月13日 (六) 05: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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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维基文库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12日 (五) 15:09 (UTC)[回复]
(-)反对,作為一首如此著名的唐詩,條目尚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不需急於刪除。Professorjohnas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6:37 (UTC)[回复]

(►)移动维基文库不能夠每一首詩都在維基百科介紹,否則維基百科會變成詩詞教科書?當然可以在駱賓王條目中,以此詩簡介他的創作特色。Ykh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04:34 (UTC)[回复]

有何不可?請看看英語維基的這個模版,將莎士比亞的全部154首十四行詩(sonnets)都分立條目作詳細描述。Professorjohnas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1:34 (UTC)[回复]
说好的概要、背景、分析和评价呢。如果只有文献原文,可放到文库里,这样别人也能查到。--Lakokat 2012年10月19日 (五) 11:47 (UTC)[回复]
那些只是我學識不夠不敢寫罷了,難道每篇條目都需要完整才可以建立嗎?等一下會有人補充的,何需急於刪除?英語那個模板的一些條目也是只有原始文獻的(例子),為什麼他們沒有提刪?Professorjohnas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3:35 (UTC)----[回复]
由於內容仍未被擴充,故移動至維基文庫,建議未來在能建立相關分析評論後再建立此類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5日 (四) 23: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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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交自快速删除候选,原提交人提交(×)删除理据:CSD G1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angent留言 2012年10月12日 (五) 17:1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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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2012年10月12日 (五) 18:15 (UTC)[回复]

(×)快速删除跟招聘網站給大學生的宣傳品一樣,完全未達到維基百科標準Ykh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04:30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9日 (五) 02: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