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右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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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右銘(英文:Motto)指個人、組織等引以為自我警诫的短句,代表着精神、意志、信念等,一般以排比形式出現。學校、國家、城市、公司、家族等都可能有座右銘,當中學校的訓詞稱為校訓。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起,中華民國教育部將「禮義廉恥」定為全國共同校訓。禮義廉恥是中華文化傳統的四項美德,通稱「四維」[1]。
華人社會的座右銘固然會以中文寫成;歐美文化則多以拉丁語或罗曼语族語言寫成。但這也不無例外,例如美國夏威夷州的座右銘用夏威夷語,英格蘭薩默塞特郡用古英语。
[编辑] 起源
《文选·崔瑗〈座右铭〉》吕延济题注:“瑗兄璋为人所杀,瑗遂手刃其仇,亡命,蒙赦而出,作此铭以自戒 ,尝置座右 ,故曰座右铭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