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絲綢之路,是陸上絲綢之路的延伸,形成主因是因為中國東南沿海山多平原少,且內部往來不易,因此自古許多人便積極向海上發展。又為了解決陸路的不便性,因為陸路受地形引響,前往西域會經過許多較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區,又中國東岸夏、冬兩季有季風助航,因此也增加了由海路通往歐陸的方便性。在古代中國即有此項交流,尤其是中國東南沿海的居民而言,更是顯著。
丝绸之路不仅仅运输丝绸,而且也运输瓷器、糖、五金等出口货物,和香料、药材、宝石等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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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编辑] 漢朝
- 海路北通朝鲜、日本。
- 西汉时期,中国与印度半岛之间海路已经开通。南从日南、徐闻、合浦通都元国、夫甘都卢国、黄支国、皮宗国、已程不国(今斯里兰卡)[1]。
- 东汉时期,“至桓帝延熹九年(166年),大秦王安敦(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161年-180年)遣使自日南徼外献象牙、犀角、玳瑁,始乃通焉。”[2])这是历史记载的中国与罗马帝国第一次往来。
- 印度商人由海路经苏门答腊、马六甲来中国、运丝绸往印度、罗马[來源請求]。
[编辑] 三國、兩晋、南朝
- 东吴黄武四年(225年)扶南国王范旃遣使来吴国,历时四年来到东吴,献琉璃。孙权派遣中郎康泰出使扶南国。
- 黄武五年(226年)大秦商人到交趾、吴国首都建业(今南京)。
- 法显陆上西行,海上归国,由印度多摩利底经狮子国、耶婆提、到山东牢山。
- 与中国通商的国家:波斯、天竺、狮子国、扶南、婆利。
[编辑] 隋、唐、五代
- 与中国通商的国家:赤土、丹丹(今马来西亚吉蘭丹)、盘盘、真腊、婆利。
- 中唐之后,西北丝绸之路阻塞,华北地区经济衰落,华南地区经济日益发展,海上交通开始兴盛[3]。与中国通商的国家:拂菻、大食、波斯、天竺、狮子国、丹丹、盘盘、三佛齐。
- 航路:由广州启航,经海南岛、环王国(今越南境内)、门毒国、古笪国、龙牙门、罗越国、室利佛逝、诃陵国、固罗国、哥谷罗国、胜邓国、婆露国、狮子国、南天竺、婆罗门国、新度河、提罗卢和国、乌拉国、大食国、末罗国、三兰国。
- 唐人移民海外。
- 唐人杜佑对历代南海交通作了个总结:“元鼎(前116-前111年)中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开百越,置日南郡,其徼外诸国自武帝以来皆献见。后汉桓帝时,大秦、天竺皆由此道遣使贡献。及吴孙权,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奉使诸国,其所经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因立记传。晋代通中国者盖鲜。及宋、齐,至者有十余国。自梁武、隋炀,诸国使至逾于前代。大唐贞观以后,声教远被,自古未通者重译而至,又多于梁、隋焉。”[4]
[编辑] 宋代
- 宋朝先後在廣州、临安府(杭州)、庆元府(明州,今宁波)、泉州、密州板橋鎮(今胶州营海镇)、嘉兴府(秀州)華亭縣(今松江)、鎮江府、平江府(苏州)、溫州、江陰軍(今江阴)、嘉兴府(秀州)澉浦鎮(今海盐)和嘉兴府(秀州)上海鎮(今上海市区)等地設立市舶司專門管理海外貿易。[5] 其中以廣州、泉州和明州最大。泉州在南宋后期更一躍成為世界第一大港和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
- 与中国通商的国家:占城、真腊、三佛齐、吉兰丹、渤泥、巴林冯、兰无里、底切、三屿、大食、大秦、波斯、白达、麻嘉、伊禄、故临、细兰、登流眉、中理、蒲哩鲁、遏根陀国、斯伽里野、木兰皮等总计五十八个国。
- 出现了《岭外代答》、《诸蕃志》,记载与中国通商国家情况的专著。
[编辑] 元代
- 与蒙元通商的国家:三岛、民多郎、真腊、无枝拔、丹马令、日丽、麻里鲁、彭亨、吉兰丹、丁家卢、八都马、尖山、苏禄、班卒儿、文老古、灵山、花面国、下里、麻那里、沙里八丹、土塔、忽厮离、假里马打、古里佛、放拜、万年港、天堂、忽鲁模斯等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 中国商人汪大渊,航海远至埃及,著有《岛夷志略》一书。
[编辑] 明代
- 郑和下西洋, 到过:占城、爪哇、旧港、满拉加、哑鲁、苏门答腊、那孤儿、勃泥、小葛兰、彭亨、锡兰山、三岛、苏禄、吕宋、溜山、打歪、八都马、柯枝、南巫里、古里、坎八叶、木克郎、甘巴里、阿拨巴丹、阿丁、天方、米息、麻林地、忽鲁模斯、祖法儿、木鲁旰、木骨都束、抹兒幹别、不剌哇、慢八撒、木兰皮等国。
- 《明会典》记录了130个朝贡国,其中海上东南夷有62国,包括:安南,苏禄国,锡兰,朝鲜,日本,琉球,爪哇等。
[编辑] 禁海令
[编辑] 元
元世祖时期由于多次对外征战失败导致倭寇袭扰沿海,因而先后进行了四次禁海。第一次海禁从公元1292年(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到公元1294年(世祖至元三十一年)止。第二次海禁公元1303年(成宗大德七年)到公元1308年(武宗至大元年)止。第三次海禁从公元1311年(武宗至大四年)到公元1314年(仁宗延枯元年)止。第四次海禁从公元1320年(仁宗延佑七年)到公元1322年(英宗至治二年)结束。1322年複置廣州、泉州、廣元(寧波)市舶提舉司,之後不再禁海。共计十六年.
[编辑] 明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为了抵制蕃货,“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广州、泉州、明州三个市舶司。洪武十四年(1381年),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为由,禁濒海民私通诸国。洪武二十三年(1390),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下令一律禁止民间买卖及使用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97年)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下海通番。
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违反禁海令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大明律》)。
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
从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发布第一个禁海令,到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废止海禁时止,期间接近两百年之久,这段时期正值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等西洋到強开始大航海的时候。1521年葡萄牙人企圖以武力入侵中國,強逼中國開放國門通商,爆發屯門海戰、西草灣之戰。1553年葡萄牙人終於得到明朝批准,於建立了澳门殖民地。荷蘭人則先後二次侵占澎湖,爆發澎湖海戰,最後於明荷崇禎戰爭後全面退出進侵中國內地的意圖,改為攻占台灣島。西班牙人亦攻佔台灣北部基隆。兩國皆以台灣為殖民地,作為與中國通商質易的港口。
[编辑] 清
清廷从顺治时到雍正时的四十年海禁(公元1655年—1684年,公元1717年—1728年)。
清廷入关之后,清廷为了禁止和截断东南沿海的抗清势力与据守台湾的郑氏王朝的联系,以巩固新朝的统治,曾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十三年(1656年)、康熙元年(1662年)、五年(1666年)、十四年(1675年)五次颁布禁海令;並於顺治十七年(1660年)、康熙元年(1662年)、十七年(1678年)三次颁布“迁海令”,禁止人民出海贸易。
1683年清军攻占台湾後,康熙接受东南沿海的官员请求,停止了清前期的海禁政策。但是康熙的开海禁是有限制的,其中最大的限制就是不许与西方贸易。康熙曾口谕大臣们:“除东洋外不许与他国贸易”,并说:“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而且此时日本的德川幕府为了防止中国产品对日本的冲击,对与清廷的贸易也采取严格的限制。因此,此时的海外贸易与明末相比,已经大为衰落。
到了乾隆以後,清廷开始实行全面的闭关锁国政策,一开始是四口通商,到後来只有广州开放对外通商,且由十三行垄断其进出贸易。清廷的闭关锁国政策阻碍了中国与西方世界的接触,使中国丧失了与世界同步发展的最佳时期,为后来中国百年积弱落后埋下伏笔,而清廷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當時西洋的科技發展蓬勃,漸漸地超越了以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為首的伊斯蘭世界和以中国(清朝)為首的東方世界。
[编辑] 航海技术
[编辑] 造船
[编辑] 针路
据中国古典文献记载,在宋朝元符年间(1098年-1100年),中国海船已经用罗针导航;到了南宋中期,海船普遍用罗针导航;当时掌管船只航行方向的舟师都备有秘密的海道针经,详细列出从广州或泉州往返西洋各地的针路。
[编辑] 貿易對象与进出口物品
貿易的對象有許多:
- 朝鮮、日本、琉球
- 位於今中南半島上的國家
- 東南亞沿岸島嶼
- 南亚
- 伊斯兰世界
- 歐洲各地,因為此海上絲路多只到阿拉伯,因此其他到歐陸的物品一般由經由阿拉伯人轉運。
出入口物品:
- 出口:自中國出發之貨物主要以絲綢、茶、瓷器、金、银、五金、书籍等等
- 入口:自西方来貨物包括:琉璃、猫眼石、明珠、象牙、香料、宝石、水晶、玛瑙、琥珀、骆驼皮、乳香、没药、安息香、沉香、檀香、卢荟、胡椒、温纳齐等。
主要西傳及傳入中國物品多數經陸上絲路。
[编辑] 海上丝绸之路申遗计划
广州、泉州、宁波、扬州、蓬莱五市被国家文物局纳入海上丝绸之路申遗计划[6]。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 宋朝周去飞撰,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中华书局 1993年 ISBN 710101665-0
- 元汪大渊著《岛夷志略》
- 明 马欢原著 万明校注 明钞本 《瀛涯胜览》校注 海洋出版社 2005 ISBN 7-5027-6378-3
- 向达校注 《郑和航海图》中华书局 ISBN 71010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