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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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有关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¹
  婚姻
  民事结合
  有限国内承认(同居)
  有限国外承认(居留权)
  不承认
  宪法限定婚姻为异性夫妇
¹ 可能包含尚未生效的法律或法庭决议。

瑞典同性婚姻是指瑞典国会于2009年4月1日通过一项新的性别中立婚姻法案,瑞典同性婚姻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1] 原有伴侣登记法继续有效,并且在当事人希望时,可透过书面申请或举行公开仪式使其转化为合法婚姻,令瑞典成为全世界第七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背景[编辑]

2006年8月,国会相关委员会指出,现行的民事结合法案已经不合时宜,并建议政府允许完全的同性婚姻。

2007年1月,该委员会建议允许同性婚姻,个别官员同时警告说,宗教机构拥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证婚权利,如果他们反对同性婚姻,他们将没有资格再保有此项权利。

2007年3月,信义宗瑞典教会宣布批准同性婚姻。[2] 教会也准备给予民事结合伴侣执行祝福。然而教会方面并未使用äktenskap(婚姻),因为教会认为这一词汇是使用于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婚姻。同年3月由前司法大臣Hans Regner所撰写的政府报告在稍晚发表,报告中建议将婚姻延伸至包括同性伴侣在内。[3]

在瑞典国会中同性婚姻合法获得压倒性多数的赞成,七个政党中只有一个政党表示反对。下面列表是表示瑞典国会各政党在国会中的席次以及政治地位和对同性婚姻的态度立场:

政党 立场 国会席次 政治地位
社会民主党 赞成 130 反对党
温和党 赞成 97 执政联盟领导
中央党 赞成 29 执政联盟成员
自由人民党 赞成 28 执政联盟成员
基督民主党 反对 24 执政联盟成员
左翼党 赞成 22 反对党
绿党 赞成 19 反对党

瑞典政府是由温和党中央党自由人民党以及基督民主党所组成。当议会公布此项决议时,主管此项事务的瑞典司法部长给出了积极的回应。Beatrice Ask瑞典首相温和党党魁弗雷德里克·赖因费尔特在LGBT权利上立场是自由派,他曾在1994年时投票赞成瑞典民事结合而当时其所属的政党立场是反对。不过政府一开始就此一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由于联合政府内部成员有不同的意见。社会民主党领导表示如果政府在这议题上没有一致意见,将会提前推动法案进入国会表决。

2007年10月初,绿党、左翼党和社民党议员表示,他们将会以国会反对党身份立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2007年10月27日,执政联盟领导的温和党正式地表示支持,这意味着国会中只剩下执政联盟成员之一的基民党,反对新法案让同性婚姻合法。基民党领导Göran Hägglund在瑞典的电台中表示:“我的立场是,我一直站在负责的一方,而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的。...当和各党派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们对各方的论点都会保持开放且敏感的态度,我们将继续寻找可能的路线,达成共识。”[4]

2007年12月12日,瑞典教会组织准许绿光教会替同性伴侣在教堂举行婚礼,不过教会仍建议“婚姻”一词应该被限制使用在非同性伴侣上面。2008年初,在提出立法事宜前,政府就此事询问了他们的意见。 “婚姻和同性伴侣关系是平等的结合形式。因此瑞典教会领导阶层赞同提议将婚姻和同性伴侣关系立法并写进单独的法律中。” 教会发言人表示, “根据瑞典教会领导阶层表示‘婚姻’这个字,不论如何都应该只能使用于一名男性与一名女性所组成的关系。[5]

2008年1月14日,两名基民党政党领导成员反对该党的立场,公开表态支持同性婚姻。[6]

据报导显示,政府将会在2008年初在国会提出同性婚姻的法案,然而他们并未提出该法案,可能是由于中-右翼的四党联合政府中的基民党持反对意见,尽管他们只是唯一反对的政党。在谈判协商破裂失败和面对国会最后通牒之后[7],2008年10月下旬,政府决定将法案交付国会进行自由表决,若法案通过,瑞典同性婚姻将于2009年5月1日合法化。[8]

2009年1月21日该法案在瑞典国会以性别中立婚姻法案名义被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总共有261票赞成22票反对16票弃权。[1] 法案4月1日在瑞典国会获得通过并在5月1日正式生效。[9] 该项法案获得了除基民党(联合政府中的右翼小党)以外所有政党的支持。[10]

法院诉讼[编辑]

2006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同性恋巡游

2008年5月12日,媒体报导一对来自加拿大的同性伴侣,由于不满瑞典政府拒绝承认他们的婚姻伴侣关系,因而向瑞典联邦法院提出异议。[11] 尽管初等法院-包括地区法院,拒绝受理这个案件,不过瑞典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同意受理此一案件。这对伴侣争辩表示他们的同性婚姻在加拿大得到法律承认,瑞典应该比照加拿大给予承认,尽管事实上在当时的瑞典法律上并没有法律依据。

2008年12月18日,法院判决瑞典税务局没有违反任何法规,因为根据瑞典法律婚姻的定义是由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组成,并且将同性伴侣关系视为民事结合。[12]

民意调查[编辑]

由Angus Reid Global Monitor所办理的欧盟整合化及其社会议题态度的调查中,发现瑞典是在同性婚姻议题中表示赞同比例第二高的国家。调查显示有71%的瑞典民众尊重未来可能的同性婚姻,有51%的瑞典民众赞成同性伴侣领养子女。[13]

参见[编辑]

参考[编辑]

  1. ^ 1.0 1.1 Gays Win Marriage Rights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9-04-05., Sveriges Radio English, 1 April 2009
  2. ^ Swedish bishops say yes to gay church weddings.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7). 
  3. ^ Inquiry gives green light to gay marriage.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01). 
  4. ^ 6 of 7 Swedish Parties Back Gay Marriage. UPI.com. 2007-10-28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5). 
  5. ^ Church of Sweden approves gay marriage law. The Local. 2007-12-07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7). 
  6. ^ Kd-politiker går mot partiet. DN.se (Dagens Nyheter). 2008-01-14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23). 
  7. ^ Government rules out gay marriage compromise.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05). 
  8. ^ Sweden sets date for gay church weddings.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9). 
  9. ^ 存档副本.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8). 
  10. ^ 存档副本.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05). 
  11. ^ Gay Couple Sues Swedish Government for Recognition. 365Gay. 2008-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6月16日). 
  12. ^ High court rejects gay priest marriage case. [200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05). 
  13. ^ Eight EU countries back same-sex marriage. [2008-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