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T·康布斯

典範條目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伯特·T·康布斯
Bert T. Combs
美國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任期
1967年4月5日—1970年6月5日
提名林登·詹森
前任小沙克爾福德·米勒Shackelford Miller, Jr.
繼任W·華萊士·肯特W. Wallace Kent
第50任肯塔基州州長
任期
1959年12月8日—1963年12月10日
副州長威爾遜·W·懷亞特Wilson W. Wyatt
前任A·B·「哈皮」·錢德勒
繼任愛德華·T·布里賽特Edward T. Breathitt
個人資料
出生1911年8月13日
美國肯塔基州曼徹斯特
逝世1991年12月4日(1991歲—12—04)(80歲)
美國肯塔基州鮑威爾縣
墓地比奇溪公墓
政黨民主黨
配偶梅布爾·霍爾
1937年結婚—1969年結束)

海倫·克拉克·瑞克汀
1969年結婚—1986年結束)

莎拉·沃爾特
1988年結婚—1991年結束)
母校肯塔基大學
專業律師
宗教信仰浸信會
獲獎銅星勳章
菲律賓軍事功績勳章
軍事背景
服役美國陸軍
服役時間1943至1946年
軍階上尉
參戰第二次世界大戰

伯特倫·湯瑪斯·康布斯(英語:Bertram Thomas Combs,1911年8月13日—1991年12月4日)是一位來自美國肯塔基法官政治家。曾擔任肯塔基州上訴法院法官,然後於1959年當選第50任肯塔基州州長。州長任期結束後,他又獲美國總統林登·詹森提名,於1967年至1970年間擔任美國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康布斯生於克萊縣,出身貧寒但學習成績優異,從肯塔基大學獲得法學學位後在普勒斯頓開設了律師事務所。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負責對多名日本戰犯提出起訴,並因此獲得勛獎,然後返回肯塔基州繼續從事法律工作。1951年,州長勞倫斯·韋瑟比任命他擔任肯塔基州上訴法院法官,同年他又參加該職位競選,戰勝前州長兼法官西米恩·S·威利斯贏得8年任期。1955年州長選舉時,肯塔基州的民主黨人已分裂成兩個派系,其中一個派系的領導人厄爾·C·克萊門茨選擇康布斯作為候選人,在初選中對抗另一派系領袖A·B·「哈皮」·錢德勒。康布斯演講技巧欠佳,並且又過分坦承,因此在選舉中十分被動,而信誓旦旦不會加稅的錢德勒當選後面對財政上的困境,還是不得不違背自己的承諾,他的聲譽也因此受到影響,反過來康布斯之前的坦承就成為選民眼中勇氣和誠實的典範。在這樣的情況下,康布斯於1959年再度參選州長並成功勝出。新州長上任後不久,肯塔基州通過了3%的消費稅法案,用來向州內退伍軍人支付獎金。如果單是這一需要,1%的消費稅就已足夠,所以康布斯用多餘的收入來制定一系列的改革,例如擴展州內的高速公路和州立公園系統,還把許多資金投入教育事業。

卸任州長後,康布斯獲詹森總統提名,成為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法官。任職三年後,他於1971年辭職再度參選肯塔基州州長,但在民主黨初選中不敵溫德爾·H·福特。1984年,康布斯同意代表肯塔基州的66個貧困校區起訴該州的公立教育融資制度。這一人稱「羅斯訴優化教育委員會案」的案件導致肯塔基州最高法院宣布州內整個公立學校體系違憲。肯塔基州議會為此起草了一套人稱肯塔基州教育改革法案的詳盡教育措施。1991年12月3日,伯特倫·湯瑪斯·康布斯在離開自己辦公室開車回家的路上不幸遇到山洪暴發,人們次日早上在鮑威爾縣羅斯林附近的紅河下遊河段找到了他的車和遺體,終年80歲。

早年生活[編輯]

康布斯家族是美國最古老的歐洲裔家庭之一。族長約翰·康布斯(John Combs)於1619年到達維吉尼亞州詹姆斯鎮,班傑明·約翰·康布斯則在1775年從維吉尼亞州向西抵達肯塔基州克拉克縣。1790年,他的兩位兄弟也來到肯塔基州,其中的傑克·康布斯(Jack Combs)是伯特·康布斯的曾祖父。[1]:56

伯特·康布斯於1911年8月13日生於肯塔基州曼徹斯特,父母分別叫史蒂芬·吉布森(Stephen Gibson)和瑪莎·康布斯(Martha Combs),母親的娘家姓叫瓊斯(Jones),兩人共有7個孩子[2]。史蒂芬是位兼職伐木的農民,支持民主黨,雖然所在的絕大部分居民都是共和黨人,但他還是積極參與當地政治[2]。瑪莎是位教師,她讓自己的孩子們都深切了解獲得良好教育的重要性[2]。伯特就讀的第一所學校是比奇溪小學,只有兩個教室[2]。念到七年級後,父母把他和妹妹一起送到鄰近的奧奈達(Oneida)就讀奧奈達浸會學院,因為這裡的一個學期長達8至9個月,而比奇溪的學期只有5至6個月[3]:9。之後,伯特開始和妹妹一起每天騎著毛驢來回克萊縣高中[2]。伯特的學習成績優異,跳了幾個年級,1927年以班上畢業生代表身份畢業時還只有15歲[3]:10

由於家中無法承擔大學學費,康布斯曾到當地藥店工作,還給所在社區的許多居民打過小工[3]:10。1929年,他在母親的安排下到威廉斯堡一家煤炭公司工作,並進入坎伯蘭學院(當時還是一所短期大學)就讀[3]:10。煤炭公司的工作並沒有兌現,但康布斯還是通過在校內掃地、燒結爐攢錢,支付自己三個學期的學費[2][3]:11。1930年代中期,他開始在州高速公路部門從事文員工作[4]。這樣的職位通常是由州長來授予,但由民主黨控制的州議會剝奪了共和黨州長弗萊姆·D·桑普森Flem D. Sampson)的法定任命權,將權力交給由三人組成的高速公路委員會,這三人分別是民主黨副州長詹姆斯·布里賽特(James Breathitt)、民主黨高速公路專員本·詹森Ben Johnson)和丹·塔爾博特(Dan Talbott[3]:12,這讓身為民主黨人的康布斯得以獲得這份工作[3]:8

康布斯在高速公路部門工作了三年,以求攢夠就讀位於列克星敦肯塔基大學法學院學費[4]。在該校期間,他成為《肯塔基法律雜誌》(Kentucky Law Journal)的總編[4]。1937年,康布斯以全班第二名的成績畢業,獲得了法學士學位,還成為美國法學院優等生協會成員,這是由全美最優秀的一成法學畢業生組成的全國性榮譽團體[4][5]。取得律師從業資格後,他返回曼徹斯特開始從事法律工作[6]。畢業這年,康布斯與梅布爾·霍爾(Mabel Hall)成婚,之後有了兩個孩子,分別是路依絲·安·康布斯(Lois Ann Combs)和湯瑪斯·「湯米」·喬治·康布斯(Thomas "Tommy" George Combs[7]

早年法律工作及二戰服役[編輯]

康布斯在曼徹斯特從事的法律工作雖然業務量甚佳,但收入卻並不理想,對此他表示:「我在曼徹斯特的親朋好友實在太多了,他們都希望我幫忙……我要是收錢就會傷害他們的感情。我是經手了很多案件,但卻沒有寄出多少帳單。」[1]:581938年,康布斯接受了自己法學院老同學勒羅伊·康布斯(LeRoy Combs,兩人姓氏相同但沒有血緣關係)的邀請,加入後者父親和叔叔在普勒斯頓開辦的律師事務所工作[3]:16,這裡距他夫人在諾特縣的老家更近[3]:16。康布斯的兒子湯米出生時受過傷,並因此患有智能障礙[8]。搬到普勒斯頓後,康布斯開辦了一個面向智障人士的教學班,這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讓兒子可以進入其中就讀[2]

1943年12月22日,康布斯入伍服役,成為美國陸軍二等兵並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9]。他在諾克斯堡接受基本訓練,並加入志願預備軍官計劃,由此得以在基本訓練結束後立即進入預備軍官學校學習[3]:16[9]。他曾一度被短暫分配到馬里蘭州亞伯丁亞伯丁試驗場教授地圖學,之後再在安納保完成預備軍官學校課程並成為美國海軍執法署的一員,還獲得了上尉軍階[5][9]。1945年7月1日,他被派往南太平洋[9],在菲律賓擔任戰爭罪行調查署總幹事,由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領導,主要負責對日本戰犯的起訴[5]。1946年退伍時,康布斯獲得了銅星勳章和菲律賓軍事功績勳章[4][6]

康布斯退伍後回到普勒斯頓,與J·伍德福德·霍華德(J. Woodford Howard)合夥開辦了霍華德與康布斯律師事務所[6][10]:196。1946至1947年,他擔任肯塔基州初級律師協會會長[4]。康布斯經常在工傷賠償案件中代表煤炭公司,在法庭上與當時煤礦工人的法律顧問,之後將成為聯邦眾議員卡爾·D·珀金斯Carl D. Perkins)對抗[2]

政治生涯[編輯]

1950年,康布斯出馬競選普勒斯頓市檢察官,拉開了自己從政生涯的序幕[11]。同年晚些時候,州長勞倫斯·韋瑟比任命他填補肯塔基州第31司法區的州檢察官空缺[11][3]:20,不過任期只到舉行新的選舉時止[3]:20。1951年4月,肯塔基州上訴法院法官羅伊·赫姆(Roy Helm)去世,韋瑟比任命康布斯填補因此產生的空缺[2]。同年晚些時候,康布斯加入這一8年任期法官職務的競選[1]:59。他的對手西米恩·S·威利斯Simeon S. Willis)是一位很受歡迎的前共和黨州長,之前也曾在該法院任職[1]:59。最終康布斯獲得了7萬3298票,戰勝得票6萬9379的威利斯[1]:59。據喬治·羅賓遜(George Robinson)的口述歷史記載,康布斯認為自己能夠獲勝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威利斯年勢已高,當時已經68歲;其次,威利斯的許多支持者當時都認為這場勝利十拿九穩,所以根本就沒去投票[3]:22

1955年州長選舉[編輯]

曾於1935至1939年擔任肯塔基州州長的A·B·「哈皮」·錢德勒是肯塔基州民主黨其中一個派系的領袖,他宣布自己有意參加1955年州長選舉,反錢德勒派系的民主黨人於是需要找到合適的候選人來對抗。起初最有可能的人選是在任副州長艾默生·「道克」·比徹姆(Emerson "Doc" Beauchamp),但比徹姆在競選方面能力有限,並且他和洛根縣之間的聯繫也很不利,該縣政治受到一些政治老闆的操縱,這些政治老闆中又有些存在腐敗的壞名聲,對此,反錢德勒派系的民主黨人感到有些猶豫。最終派系領袖,前州長兼在任聯邦參議員厄爾·C·克萊門茨Earle C. Clements)選擇了康布斯,後者隨即從州上訴法院辭職加入競選。[12]:403

哈皮·錢德勒是康布斯在1955年州長選舉中的對手。

康布斯在初選競選期間的第一次演講時坦言,肯塔基州需要通過新的收入渠道籌集2500萬美元(相當於2024年的2.84億美元),並且還需要考慮增收消費稅[7][12]:403。在政治上更加純熟的錢德勒以康布斯的提議為突破口展開進攻,聲稱像自己這樣有經驗的州長就可以在無需增稅的前提下滿足州的需要[7]。還有批評認為康布斯的演講枯燥無味,沒精打采,這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他是從準備好的稿子上逐字逐句地念下來的[12]:403。道克·比徹姆之後向克萊門茨抱怨道:「你還說(我)不會演講」[12]:403。《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Louisville Courier-Journal)駐法蘭克福分部主管休·莫里斯(Hugh Morris)表示:「康布斯的競選在開始的當天晚上就結束了」[1]:64

康布斯的競選經驗不足,錢德勒於是把對手描繪成克萊門茨和韋瑟比的馬前卒,並對兩位前州長冠以綽號「克萊門汀」(Clementine)和「韋瑟比汀」(Wetherbine)來加以嘲笑[12]:403。他指責兩人任職期間州政府鋪張浪費,特別是肯塔基州收費公路自由廳的建設毫無必要,勞民傷財[12]:403。錢德勒的一些指責從本質上來說更為私人化,他指控克萊門茨擔任州長期間曾花費2萬美元(相當於2024年的22.7萬美元)為辦公室添置一張新地毯;而韋瑟比則曾使用非洲桃花心木裝修辦公室,而不是用「誠實可靠的肯塔基州木材」[12]:403[1]:61-62。雖然收據顯示肯塔基州議會大廈的整個一樓也只花費了2700美元,並且韋瑟比所安排的裝修從購買材料到安裝都是由肯塔基州承包商包辦,但錢德勒的指控仍然有效地讓康布斯一方的競選活動處在被動挨打的局面[1]:61-62

初選投票兩周前,生於肯塔基州的前美國副總統阿爾本·W·巴克利表示支持康布斯,但後者認為這一支持為時已晚,已經起不了多大作用[1]:65。錢德勒最初在初選中以25萬9875票擊敗得票24萬1754的康布斯,之後又在普選中獲勝,第二次當選肯塔基州州長[7]。康布斯返回普勒斯頓,開辦了一家儲蓄和貸款公司,並重執以前的法律工作[1]:65。在錢德勒的四年任期里,康布斯先後多次發表演說,但除此以外都沒有回到公眾視野[1]:66。與此同時,競選期間滿口承諾不會加稅的錢德勒面對州預算中的資金需求,還是不得不提高包括消費稅在內多個稅種的稅率[10]:197。在這樣的情況下,錢德勒的聲譽受到打擊,而康布斯則因在競選期間坦承州內的財政需求而贏得了勇敢、豪爽和誠實政治家的名聲[10]:197

1959年州長選舉[編輯]

肯塔基州憲法中規定,州長不能連任,錢德勒因此選擇支持副州長哈里·李·沃特菲爾德(Harry Lee Waterfield)繼任[12]:406。曾執掌阿德萊·史蒂文森1952年總統大選選舉活動的威爾遜·懷亞特Wilson Wyatt)於1958年4月9日宣布,自己有意參加1959年肯塔基州州長競選,成為這場選舉中的第一位反錢德勒派候選人[3]:72。懷亞特獲得了傑佛遜縣多位領袖人物的支持,其中包括他的故鄉路易斯維爾,這個縣也對錢德勒持強烈反對態度[3]:72。4天後,康布斯宣布自己再度參選,並在一周後得到克萊門茨的表態支持[3]:72。這年剩下的大半年時間裡,反錢德勒派民主黨人總體上進一步分裂成支持懷亞特或康布斯的兩部分[3]:73。局面一直持續到了1959年1月,克萊門茨在路易斯維爾斯坦迪福德機場酒店召開了持續一個通宵的會議,各方在他的斡旋下達成協議,康布斯將競選州長,而懷亞特則競選副州長[12]:407。為此克萊門茨向懷亞特承諾,自己會在今後的政治選舉中支持他[12]:407

康布斯在初選中對錢德勒政府展開攻擊[12]:407。他特別提及了一個傳聞,稱錢德勒曾把州政府雇員薪水中的2%績效考核獎金存入古巴銀行,因此他人無法追查[12]:407。這一傳聞還表明,菲德爾·卡斯楚通過古巴革命掌權後,錢德勒存在該國的錢也就相應打了水漂[12]:407。對此錢德勒代表沃特菲爾德作出反擊,指稱康布斯是「克萊門茨的鸚鵡[12]:407。康布斯成功團結起反錢德勒的陣營,在初選中以2.5萬票優勢擊敗沃特菲爾德,又在普選中以18萬零93票的巨大優勢輕取共和黨對手小約翰·M·羅賓遜(John M. Robsion, Jr.[7]。這一得票差距創下了肯塔基州州長選舉的新紀錄,在該州歷史上的所有選舉中也可以排到第2位,僅次於1932年總統大選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戰勝赫伯特·胡佛的18萬5858票壓倒性優勢[7][1]:97。康布斯是1927年弗萊姆·D·桑普森Flem D. Sampson)當選後首位來自肯塔基州東部的州長,也是第一位當選州長的二戰老兵[2][13]

肯塔基州州長[編輯]

康布斯上任後最早的舉措之一就是在1959年12月19日召開特別立法會議,考慮對1891年起生效的州憲法做出修訂。如果要召開制憲大會,州議會需要在連續兩次立法會議上經投票發出請求,然後再由肯塔基州選民批准。雖然法律學者幾乎一致認為肯塔基州憲法急需修改,但州內選民在1931和1947年兩次否決了召開制憲大會的請求,從1891年憲法生效到1959年這近70年時間裡也只通過了19條修正案。康布斯打算在自己的四年任期里解決這個問題,因此倉卒召集了這次特別立法會議。州議會在特別立法會議期間很快就同意發出召開制憲大會的請求,並且隨後的1960年常規立法會議期間又再度發出申請。康布斯簽字同意後,是否召開大會的投票安排在1960年11月舉行。最終,肯塔基州選民還是以近1.8萬票之差否決了這一請求。從1891年憲法生效至今,這是肯塔基州歷史上是否召開制憲大會投票中差距最小的一次。[1]:102-103, 117, 157, 159[14]

肯塔基州第一個十億美元預算案[編輯]

康布斯曾以進步主義作為自己的競選綱領,其中包括增加對教育、高速公路、公園、工業和機場的投資等[10]:198。肯塔基州在他當選後不久通過法案,批准收取3%的消費稅,用來支付退伍軍人的獎金,但這實際上只需收1%的稅就已足夠[7]。康布斯還曾請求通過更高的稅率用於其它事項[7]。消費稅令財政收入大幅增加,康布斯也因此主持了肯塔基州歷史上第一個十億美元預算案[12]:408。一份研究顯示,1957到1962年間,肯塔基州預算在人均支出數額上翻了一番,撥款增幅比美國其他任何州都快[12]:408。康布斯在每一個稅收資助項目完成時都會舉辦大型公關活動,並在演講中宣布正是消費稅才讓這些項目成為可能[10]:198

阿爾伯特·B·錢德勒醫院就是用康布斯的第一份兩年期預算資金建成。

1960年,肯塔基州的輟學率在全國最高,並且只有一個教室的學校數量也僅次於阿肯色州名列第二[1]:106。全州高中畢業生進入大學就讀的還不到一半[1]:106,許多在肯塔基州任教的老師都希望到其他州工作,以期獲得更高的薪水[1]:106。1960年,肯塔基州議會通過了康布斯的兩年期預算,利用新增的消費稅收入把辦學經費提升了15個百分點,還建立了州社區學院體系(即如今的肯塔基州社區與技術學院系統)[12]:408。預算中撥款超過300萬美元用於免費教科書,並向職業教育另外提供了200萬美元[1]:121。州立大學獲得了超過500萬美元用來建設新校舍,還有另外1050萬美元用於阿爾伯特·B·錢德勒醫院的建設,這所醫院屬肯塔基大學的組成部分,以康布斯的政敵錢德勒命名[1]:120

康布斯上任時,肯塔基州的公路狀況很不理想。汽車安全基金會發現全州的聯邦公路中有三分之二達不到已有交通需求的標準[1]:106,還發現該州有20%的主要城市街道不足,另外55%的城市隨著交通流量的提升而很快就會面臨街道不足的困境,全州二級公路中有半數不適於現代工業交通使用[1]:106。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康布斯發行了1億美元債券為高速公路建設融資,還任命厄爾·克萊門茨擔任州高速公路專員,負責全權監管道路問題的改善[12]:408[1]:106。其中一條將康布斯的故土東肯塔基州和中肯塔基州連接的山地大道之後也更名為伯特·T·康布斯山地大道來紀念他[2]。由於得到康布斯預算的慷慨資助,肯塔基州境內的州際公路系統完成時間遠比像維吉尼亞田納西這樣的周邊州份要早[1]:111

州議會還通過康布斯發行1000萬美元債券為州立公園建設融資的提議,以改善其中住宿條件差,設施欠齊全的情況。康布斯還發行了1000萬美元的營收債券,對全部26所州立公園做出重大整修。雖然他看到公園周圍有私人旅遊設施像雨後春筍般湧現的夢想並沒有實現,但來肯塔基州旅遊的州外遊客在他擔任州長期間增加了超過一倍,達到全部州立公園遊客人數的近六成,還在所有過夜遊客中占到53%。記者約翰·埃德·皮爾斯(John Ed Pearce)回憶稱,肯塔基州當地人開始抱怨,公園旅遊旺季里他們很難預訂到行程,因此要求對州外遊客人數設限,或是在預訂系統中向肯塔基州人提供優先,但政府並沒有就此採取過任何實際措施。[1]:117-118

位於法蘭克福的花鐘。

1961年4月10日,康布斯從州長備用資金中撥出5萬美元,用於在州議會大廈的草坪上建造一個花鐘[1]:135。他曾在蘇格蘭愛丁堡看到過類似的時鐘,覺得這可以給州議會大廈增添更多姿彩[1]:135。哈皮·錢德勒曾在之後的選舉中嘲笑這個鐘,稱「瞧瞧看,法蘭克福再也不會說,現在是下午兩點半了。他們會說,現在是兩朵矮牽牛智新雜草時間」[2]。錢德勒的嘲諷只得到了少數人的認同,據約翰·埃德·皮爾斯記載,這個花鐘之後成為肯塔基州最具話題性,並且吸引遊客數量最多的其中一個景點,也是法蘭克福造訪量最大的所在[1]:135

道德改革[編輯]

康布斯針對州政府工作人員制訂了考核制度,確保官員不會因政治原因獲聘或是遭到解僱[2]。這一舉措吸引了更多更有能力的人從事公職[10]:198,特別是1962年州法院在裁決中宣布,由州憲法做出具體規定的州政府雇員薪金數額可以根據通貨膨脹做出調整之後[12]:408。康布斯要求政府雇員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10]:199,他曾在得知卡特縣官員赫曼·麥圭爾(Heman McGuire)曾利用職權謀取政治利益後下令對其進行審計[1]:131。雖然他沒有直接解僱麥圭爾的權力,但審計結果表明,麥圭爾的確存在盜用經費和濫用權力的問題[1]:132。州教育委員會對此進行調查後解除了該縣校董會成員的職務,新上任的校董會成員再將麥圭爾趕下了台[1]:132

1961年,一群來自紐波特的市民請求康布斯採取措施,對該市猖狂的犯罪行為加以嚴厲打擊。紐波特位於坎貝爾縣,與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只隔了一條俄亥俄河,因賣淫嫖娼、賭博和非法酒類泛濫而臭名遠揚。收到這些市民的宣誓書後,康布斯從酒精飲料控制部門派出探員前往該市,之後以違反酒類銷售管理法的罪名處罰了6家酒吧,並指示州總檢察長約翰·B·布雷肯里奇John B. Breckinridge)以未能執行法律的罪名起訴當地4名官員。等到相關審判中有侵犯公民權利的指控浮出水面時,聯邦總檢察長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聯邦司法部官員前來紐波特參加調查,市警長和一位巡迴法院法官隨後辭職,另外還有兩名地方官員在之後四年裡都不得再出任公職。[1]:165, 167, 171

康布斯一些打擊腐敗的舉措在政治上造成了不利影響,所謂的「卡車交易」(truck deal)就是其中之一。1961年,《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記者凱爾·萬斯(Kyle Vance)報導稱,州政府打算從康布斯之前競選團隊中的一位官員那裡以34萬6800美元價格購買幾輛礦山自卸車,這遠遠超出其實際價值[3]:121。該報長期以來都是高速公路專員克萊門茨的對頭,其報導中把這筆交易描繪成克萊門茨精心策劃的政治回報[3]:121。為了維護自己身為誠實州長的聲譽,康布斯取消了這筆擬議中的交易[12]:409,這讓克萊門茨深感憤怒,認為州長此舉無異於公開譴責[12]:409。事件在兩人間形成裂痕,之後始終都沒有恢復。克萊門茨辭去了高速公路專員職務,為自己的朋友,也是之前擔任聯邦參議員時的同僚林登·詹森競選總統奔勞[1]:138, 150。從此以後,他沒有放過任何反對康布斯的機會,甚至在1962年聯邦參議員競選期間選擇支持哈皮·錢德勒來確保威爾遜·懷亞特落選,與他之前支持懷亞特的承諾形成鮮明對比[12]:409

康布斯組建了肯塔基州第一個人權委員會,並下令禁止全州所有公共場所的種族隔離制度[5]。總統約翰·甘迺迪特地來信,表彰康布斯在廢除種族隔離制度上所做的努力[2]。1961年,他獲得母校肯塔基大學的名譽法學博士學位;1962年2月17日,「讓美國保持美麗」組織授予康布斯獎項,表彰他在清潔肯塔基州高速公路方面所做的貢獻,這其中還包括一項要求主要道路附近的汽車廢棄場需要用圍欄圍住,避免影響道路兩旁景觀的法案[4][1]:193

康布斯擔任州長期間的其他成績就包括:要求州選舉中使用投票機,通過法案把州雇員對政府競選的資助列入績效考核的做法定為重罪[12]:408。州長任期接近尾聲時,康布斯選擇支持愛德華·T·布里賽特繼任[2]。布里賽特先是在民主黨初選中戰勝哈皮·錢德勒,然後又在普選中擊敗共和黨候選人路易·B·納恩成功當選[2]。這也是20世紀裡僅有的一次肯塔基州在任州長支持的候選人最終獲勝[2]

後期政治生涯[編輯]

卸任州長後,康布斯回歸法律工作。他是東肯塔基歷史學會的創始成員兼會長,也是坎貝爾斯學院的校董會成員[13]。1963年,他因在「智力遲鈍領域的傑出貢獻和領導(能力)」獲得約瑟夫·P·甘迺迪國際獎[4]。1964年,他成為肯塔基州傑出律師,並於這年春季在麻薩諸塞大學擔任政治科學系客座教授[4]。1965年,康布斯入選肯塔基大學傑出校友名人堂[4]

1964年8月,康布斯謝絕了美國肯塔基西部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職位的提名[3]:172。繼任康布斯州長一職的內德·布里賽特任職期間,共和黨人在路易·B·納恩、馬洛·庫克Marlow Cook)和威廉·O·考格爾(William O. Cowger)的領導下逐漸積累實力[3]:172。共和黨的崛起加上民主黨的宗派之爭,促使州內許多知名民主黨人找到康布斯,希望他再度出山競選州長[3]:172,對此康布斯猶豫了一段時間,再於1966年10月公開宣布支持亨利·沃德(Henry Ward)參選[3]:173。康布斯之後在接受歷史學家喬治·W·羅賓遜(George W. Robinson)訪談時回憶稱,自己有意參選,但當時因家庭方面的私人原因而放棄[3]:177。沃德在初選中輕取哈皮·錢德勒和哈里·李·沃特菲爾德,但在普選中不敵路易·B·納恩[3]:173, 181

1967年1月16日,總統林登·詹森提名康布斯擔任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法官,接替前一年11月下旬去世的法官小沙克福爾德·米勒(Shackelford Miller, Jr.[15]聯邦參議院於1967年4月5日確認了這一提名[15]。根據聯邦司法部門的規定,康布斯必須清算自己的業務和銀行資產,還需要嚴格限制與政治熟人間的接觸,來避免今後可能需要作出裁決案件中的潛在利益衝突[3]:181。他曾表示對自己上任後經手的案件經常會進一步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感到失望和無奈,這也經常導致上訴法院的意見得不到足夠的重視[3]:181。1970年6月5日,康布斯辭去法官職務,然後前往路易斯維爾,成為塔蘭特、康布斯和布利特(之後更名為懷亞特、塔蘭特和康布斯)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10]:199

溫德爾·H·福特在1971年肯塔基州州長選舉民主黨初選中戰勝了康布斯。

納恩的州長任期即將結束之際,肯塔基州民主黨發展出分別由副州長溫德爾·H·福特州眾議院議長朱利安·M·卡羅爾Julian M. Carroll)為首的兩個競爭派系[3]:182。康布斯剛從聯邦上訴法院辭職就馬上有民主黨領袖請他出馬爭奪1971年民主黨州長候選人提名,讓黨派團結在他的周圍,而不是分裂成福特和卡羅爾兩派[3]:182。1970年6月,卡羅爾宣布自己有意參選副州長,這表明他希望康布斯成為州長[3]:182。就在康布斯還在考慮是否參選時,福特宣布加入競爭[3]:182。幾天後,康布斯也正式加入[3]:187

康布斯和福特各自宣布了自己的競選綱領。康布斯鼓勵州內教師更積極地參與政治,通過談判為自己爭取更高的薪水和更好的福利待遇;而福特則對教育工作者參與政治持負面態度,並主張教育上的支出增幅必須控制在州財政能夠負擔的範圍內[3]:188。羅賓遜在有關康布斯的口述歷史中記載,當時比對手年輕13歲的福特「在電視上的形象更好」,而且州內的許多選民都覺得,康布斯辭去年薪4.25萬美元的法官職位競選年薪僅3萬美元的州長一職肯定是有什麼私心[3]:188-189。州內的天主教徒也對康布斯於1969年7月18日與梅布爾·霍爾離婚僅43天後就迎娶第二任夫人海倫·克拉克·瑞克汀的做法感到不滿[3]:188,儘管兩人正式離婚以前已經分居了5年之久[8][13]。雖然存在這些障礙,但許多民主黨人都認為康布斯將輕易擊敗晚輩福特,以至於初選當天全州登記的民主黨選民中前去投票的還不到三分之一[3]:189。最終福特在初選中爆冷戰勝康布斯,《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稱這是一次「令人驚嘆的失利」[3]:189。這場選舉後,康布斯曾準確地預料稱,「這就是我政治生涯的終點」[12]:415

晚年[編輯]

1971年初選後,康布斯退出政壇,繼續從事法律工作,在法蘭克福打理一間辦公室。他繼續代表大型煤炭公司,引起當地環保人士和作家哈里·M·考迪爾Harry M. Caudill)的不滿,考迪爾堅持認為,康布斯常做無病呻吟,明明代表的是強權一方,卻故作姿態地說自己是在為弱者辯護[2]。康布斯在農村住房和開發公司的組建上發揮了積極作用,也是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7]。他還曾在總統吉米·卡特的軍備控制與裁軍常規諮詢委員會任職[16]

1986年5月19日,康布斯的第二次婚姻也走到了終點[17]。1988年12月30日,他與自己的法律助理莎拉·M·沃爾特(Sara M. Walter)結婚[6][18]

羅斯訴優化教育委員會案[編輯]

1984年10月3日,優化教育委員會領導人請求康布斯代理一起挑戰肯塔基州學校融資制度的司法案件,聲稱州內貧窮學區受到了歧視[19]:12。康布斯覺得該案勝訴希望渺茫,還可能導致自己其他客戶遭到州政府官員的報復[19]:12。他在之後表示自己並不需要這場官司,「就像一頭豬(並不)需要有個側鞍一樣」。不過康布斯最終還是同意,只要優化教育委員會能說服全州30%到40%的學校董事會加入,他就接手這個案件[19]:12[20]:116。委員會最終說服了全部177個校董會中的66個加入[19]:13。康布斯無償提供了自己的法律服務,他組成的律師團中還包括克恩·亞歷山大Kern Alexander),是一位精通教育法的肯塔基州人,將於1985年11月獲指派為西肯塔基大學校長[19]:13

州長瑪莎·萊恩·柯林斯的教育改革未能避免肯塔基州受到優化教育委員會起訴。

康布斯起初試圖通過立法途徑解決優化教育委員會提出的問題,這樣就可能無需展開訴訟[19]:15。1985年中期,州長瑪莎·萊恩·柯林斯提出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方案[21],並召開特別立法會議進行考量[22][19]:15。議會通過徵收企業所得稅籌集了3億美元,旨在建設更多的教室,減少班級學生人數和教學負擔。但是,優化教育委員會希望對整個體製做出更根本的結構性調整,認為單純靠增加撥款不足以讓其成員獲得與更富裕學區平等的地位[20]:118[19]:16。最終康布斯和委員會於1985年11月20日提起訴訟,案件人稱「羅斯訴優化教育委員會案」(Rose v. Council for Better Education[19]:16。州長、教育總監、財務部長、議會兩院議長,以及所有州教育委員會成員都成為這起案件的被告[19]:16

被告方起初要求以簡易判決駁回起訴,但法官沒有同意,案件於1987年8月4日在富蘭克林縣巡迴法院開審。庭審期間肯塔基州選出了新的教育總監約翰·布洛克(John Brock),他宣布放棄辯護,加入到原告一方,這對被告一方構成重大打擊。1988年5月31日,法官雷·科恩斯(Ray Corns)裁決原告勝訴,州公立學校融資制度既「違憲又(存在)歧視」[19]:21。兩天後,被告一方宣布將向肯塔基州最高法院上訴,但新上任的州長華萊士·G·威爾金森Wallace G. Wilkinson)宣布他支持科恩斯法官的裁決,拒絕加入上訴行列[19]:18, 20-22

1988年12月7日,雙方開始開庭陳述[19]:24。辯方認為,優化教育委員會沒有資格來提出起訴;康布斯反駁了這一說法,並列舉數據證明,肯塔基州已是全國文盲率最高的州,以此證明不公平的融資制度對州內學生產生了不利影響[19]:24。1989年6月8日,法院以3比2的投票結果作出判決,宣布肯塔基州的整個公立學校體系違憲,要求州議會在1990年1月召開的立法會議結束前制訂替代方案[19]:25[20]:127[23]。針對這場判決康布斯表示,「我的客戶本只想盛幾杯水就夠了,但他們最終得到了滿滿的一桶水」[19]:25

法院還在裁決中規定了9個最低標準。肯塔基州議會為此通過了1990年肯塔基州教育改革法案,從根本上改變了州內的學校體系,提供平衡不同學區資金的機制,還實施了一些當時美國最嚴格的問責標準。康布斯對此表示:「如今,肯塔基州通過這一立法決定在教育上更進一步——我們已經踏上了實現這一目標的征途。(所以)當我們在未來十年的時間裡開發出世界一流的教育體系時,請不要感到驚訝。」[19]:25, 30-31[24]

逝世和影響[編輯]

1991年12月3日下午17點30分左右,康布斯離開自己的事務所開車回家,這時當地正出現山洪暴發[16]。幾個小時後,警方收到他失蹤的報案。次日,人們在鮑威爾縣羅斯林(Rosslyn)附近的紅河(Red River)下遊河段找到了他的車和遺體,經法醫鑑定,他死於低體溫症[16],遺體下葬在曼徹斯特的比奇溪公墓[5]

除伯特·T·康布斯山地大道外,克萊縣於1963年建成的一座水庫也命名為伯特·T·康布斯湖來紀念他[25]。2007年4月20日,肯塔基州樹立起兩座真人大小的康布斯雕像,一座位於斯坦頓,就在以他命名的山地大道附近,另一座則在普勒斯頓的縣法院內[26]。1993年,康布斯的遺孀莎拉·沃爾特·康布斯(Sara Walter Combs)成為肯塔基州最高法院的第一位女法官,目前仍在肯塔基州上訴法院任職,其中2004至2010年還成為該法院的第一位女性首席法官[27]。康布斯的女兒路易斯·(康布斯·)溫伯格(Lois (Combs) Weinberg)曾於2002年參選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爭奪在任參議員米奇·麥康諾的席位,但最終沒有成功[28]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Pearce, John Ed. Divide and Dissent: Kentucky Politics 1930–1963.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87. ISBN 0-8131-1613-9.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Combs Rose to Pinnacle From Plain Beginnings. Lexington Herald-Leader. Knight-Ridder News Service. 1991-12-05: A1.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Robinson, George William. Bert Combs the Politician: An Oral History.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1 [2014-05-17]. ISBN 0-8131-17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07).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Bert T. Combs. Hall of Distinguished Alumni. University of Kentucky Alumni Association. [2014-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8). 
  5. ^ 5.0 5.1 5.2 5.3 5.4 Kentucky Governor Bert Thomas Combs. 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2014-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1). 
  6. ^ 6.0 6.1 6.2 6.3 Bertram Thomas Combs (1911–1991). History of the Sixth Circuit.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ixth Circuit. [2012-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18). 
  7.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Harrison, Lowell H. Combs, Bert T..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217. ISBN 0-8131-1772-0. 
  8. ^ 8.0 8.1 Bert Combs Missing, Feared Dead. The Kentucky Post. 1991-12-04: 1K. 
  9. ^ 9.0 9.1 9.2 9.3 Harmon, David G. A Tribute to Clay County Veterans. Turner Publishing Company. 2001: 217 [2014-05-18]. ISBN 1-56311-773-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16). 
  10.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Robinson, George William. Bert T. Combs. Lowell Hayes Harrison (編). Kentucky's Governors.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4: 196-199. ISBN 0-8131-2326-7. 
  11. ^ 11.0 11.1 Combs, Bertram Thomas.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Federal Judges.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2014-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2). 
  12. ^ 12.00 12.01 12.02 12.03 12.04 12.05 12.06 12.07 12.08 12.09 12.10 12.11 12.12 12.13 12.14 12.15 12.16 12.17 12.18 12.19 12.20 12.21 12.22 12.23 Harrison, Lowell H.; James C. Klotter. A New History of Kentucky.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7 [2014-05-17]. ISBN 0-8131-200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13. ^ 13.0 13.1 13.2 Powell, Robert A. Kentucky Governors. Danville, Kentucky: Bluegrass Printing Company. 1976: 104. OCLC 2690774. 
  14. ^ History of the Kentucky Unified Court System. Kentucky Court of Justice. 2006-08-17 [2012-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30). 
  15. ^ 15.0 15.1 Miller, Shackelford Jr..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Federal Judges.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2014-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3). 
  16. ^ 16.0 16.1 16.2 Saxon, Wolfgang. Bert T. Combs, 80, Dies in Flood; Was Kentucky Governor in 60's. The New York Times. 1991-12-05 [2014-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7). 
  17. ^ Kentucky Divorce Index 1973–1993 Search Result. Kentucky Vital Records Index. University of Kentucky. [2014-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0). 
  18. ^ Kentucky Marriage Index 1973–1993 Search Result. Kentucky Vital Records Index. University of Kentucky. [2014-05-19]. [永久失效連結]
  19. ^ 19.00 19.01 19.02 19.03 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19.09 19.10 19.11 19.12 19.13 19.14 19.15 19.16 Dove, Jr., Ronald G. Acorns in a Mountain Pool: The Role of Litigation, Law, and Lawyers in Kentucky Education Reform. Journal of Education Finance. 1991, 17 [2014-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9). 
  20. ^ 20.0 20.1 20.2 Bosworth, Matthew H. Courts As Catalysts: State Supreme Courts and Public School Finance Equit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1. ISBN 978-0-7914-5013-0. 
  21. ^ Roser, Mary Ann. Governor Urges Legislators to Back Plan; School Package Would Lead to Excellence, Collins Says.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85-06-13: A1. 
  22. ^ Brammer, Jack. Session Call Includes More Than Expected; Collins Also Seeks Consideration of Prison, Children's Services.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85-07-06: A1. 
  23. ^ 790 S.W.2d 186 (Kentucky, 1989)
  24. ^ Day, Richard E., 「Bert Combs and the Council for Better Education: Catalysts for School Reform,」 Register of the Kentucky Historical Society 109 (Winter 2011), 27–62
  25. ^ Bert T. Combs Lake (PDF). Kentucky Department of Fish and Wildlife Resources. [2009-12-1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3-06-27). 
  26. ^ Governor Bert T. Combs Statue Project. Appalachian Heritage Alliance. [2012-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01). 
  27. ^ Judge Sara Walter Combs |publisher-Kentucky Court of Justice. [2014-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03). 
  28. ^ Report of "Official" Election Night Tally Results. Kentucky Board of Elections. [2014-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2). 

擴展閱讀[編輯]

官銜
前任:
哈皮·錢德勒
肯塔基州州長
1959–1963
繼任:
愛德華·T·布里賽特
政黨職務
前任:
哈皮·錢德勒
民主黨肯塔基州州長候選人
1959
繼任:
愛德華·T·布里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