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府
外观
大興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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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元朝的府 | |||||||
1153年—1368年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153年 | ||||||
• 废除 | 136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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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
沿革
[编辑]金朝
[编辑]金朝贞元元年三月二十六日(1153年4月21日),從上京路會寧府遷都至燕京路析津府,並改燕京路為中都路,析津府為大興府,治大兴县(舊名析津县,在今北京市)。大興府辖境为今河北省内长城以南,永定河、北运河流域之间,領九縣:大興(附郭)、宛平(附郭)、安次、漷陰、永清、香河、武清、昌平、良鄉;六支郡:通州、薊州、易州、涿州、順州、檀州。貞元二年(1154年),廢檀州,所領密雲縣改屬順州。大定十二年(1172年),分香河縣置寶坻縣。承安三年(1198年),以寶坻、香河、武清三縣置盈州,為大興府支郡。不久即廢盈州,三縣仍屬大興府。貞祐二年五月十八日(1214年6月27日),遷都南京路開封府,升通州為防禦州。至此,大興府領十縣:大興、宛平、安次、漷陰、永清、寶坻、香河、武清、昌平、良鄉;四支郡:薊州、易州、涿州、順州。貞祐三年(1215年),大興府陷於大蒙古國。[1]
元朝
[编辑]大蒙古國太祖十年(1215年),改中都路為燕京路,大興府仍隸之。太宗七年(1235年),安次縣改屬霸州。至元元年(1264年),復燕京路為中都路,大興府仍隸之。至元四年(1267年),遷都於此。至元九年(1272年),改中都路為大都路,大興府仍隸之。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漷陰縣為漷州,香河、武清二縣改屬漷州。至此,大興府領六縣:大興、宛平、永清、寶坻、昌平、良鄉。[2]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大都路為北平府;廢大興府[3],領縣直隸於北平府。
長官
[编辑]金代大興尹(1153年-1189年)
[编辑]- 赤盞暉[4]
- 徒單貞(?-1159年)[5]
- 蕭玉(1161年)[5]
- 唐括安禮(1161年-1164年)[6]
- 完顏永中(1165年-1173年)[7]
- 完顏璋(1173年-1174年)[8]
- 徒單克寧(1174年)[8]
- 烏古論元忠(1175年-?)[9]
- 蒲察通[10]
- 完顏永功(1178年-1183年)[7]
- 移剌慥(1183年-1185年)[11]
- 完顏璟(1185年-1186年)[12]
- 完顏永蹈(1186年-1189年)[7]
金代知大興府事(1189年-1215年)
[编辑]- 唐括貢[9]
- 張萬公(1191年)[10]
- 王翛(1191年)[13]
- 張大節[14]
- 尼厖古鑑(?-1194年)[15]
- 完顏𠅿[16]
- 完顏卞(1196年見任)[15]
- 胥持國(?-1197年)[15]
- 完顏卞(?-1200年)[17]
- 紇石烈執中(1201年-1204年)[18]
- 完顏承暉(1205年見任)[19]
- 溫迪罕思齊(1207年見任)[20]
- 紇石烈執中(1209年)[18]
- 徒單公弼(1209年-1210年)[9]
- 徒單南平(?-1213年)[21]
- 武都(1213年)[22]
- 胥鼎(1213年-1214年)[23]
- 高霖(1214年-1215年)[23]
元代大興府尹(1215年-1368年)
[编辑]- 以下由大都路總管兼任
- 忽辛(1273年-1279年)[25]
- 郝天舉[26]
- 沙的(1297年見任)[27]
- 姚天福(1300年-1302年)[28]
- 馬思忽(1317年見任)[29]
- 劉原仁(?-1331年)[30]
- 李稷(1361年-1364年)[31]
参见
[编辑]註釋及徵引文獻
[编辑]-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遼金卷》
- ^ 《元史·卷五十八·志第十》
- ^ 終元一代,大興府始終未廢,大興府尹由大都路總管兼任。參見郭声波:《〈大元混一方舆胜览〉的价值与缺陷》,《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1期。
- ^ 《金史·卷八十·列傳第十八》
- ^ 5.0 5.1 《金史·卷五·本紀第五·海陵》
- ^ 《金史·卷六·本紀第六·世宗上》
- ^ 7.0 7.1 7.2 《金史·卷八十五·列傳第二十三》
- ^ 8.0 8.1 《金史·卷七·本紀第七·世宗中》
- ^ 9.0 9.1 9.2 《金史·卷一百二十·列傳第五十八·世戚》
- ^ 10.0 10.1 《金史·卷九十五·列傳第三十三》
- ^ 《金史·卷八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 ^ 《金史·卷八·本紀第八·世宗下》
- ^ 《金史·卷一百〇五·列傳第四十三》
- ^ 《金史·卷九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 ^ 15.0 15.1 15.2 《金史·卷十·本紀第十·章宗二》
- ^ 《金史·卷六十六·列傳第四》
- ^ 《金史·卷十一·本紀第十一·章宗三》
- ^ 18.0 18.1 《金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七十·逆臣》
- ^ 《金史·卷九十八·列傳第三十六》
- ^ 《金史·卷十二·本紀第十二·章宗四》
- ^ 《金史·卷十三·本紀第十三·衛紹王》
- ^ 《金史·卷一百二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循吏》
- ^ 23.0 23.1 《金史·卷十四·本紀第十四·宣宗上》
- ^ 《元史·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三十四》
- ^ 《元史·卷二百〇五·列傳第九十二》
- ^ 《元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七》
- ^ 《元史·卷十九·本紀第十九》
- ^ 《元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五》
- ^ 《元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一》
- ^ 《元史·卷三十五·本紀第三十五》
- ^ 《元史·卷一百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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