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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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語प्रमाणpramāṇas),古印度知識論術語,意指正確的認知,或正確的知識來源。在印度教佛教中都有使用,用於哲學辯論場合;佛教中為因明學的一部份;印度教中有《量經》(Pramāṇa Sūtra)。

概論[编辑]

在佛教的因明學當中,陳那論師法稱論師定義「量」為「不妄的新知」,粗略地說即是「知識的來源」。狹義而言,「量」指的是「認識事物之標準、根據」;廣義言之,則指「認識作用之形式、過程、結果,及判斷知識真偽之標準」等[1]。不正確的認知,則稱為「非量」。

對於量的分類,有多種說法。《因明正理門論》認為僅有現量比量才能稱為「量」[2]。有人則加入聖言量,成為三量。即下列三種:

  1. 現量」(pratyaksa):以眼耳鼻舌身等五種感官所獲得的「現量」。
  2. 比量 」(anumana):以邏輯推理所獲得的「比量」。
  3. 聖言量」(sabda):以教典或聖者所言的「聖言量」,又作正教量、至教量、聲量、聖教量。

註釋[编辑]

  1. ^ 《集量論略解》第一品為現量品。「量」,指知識來源,認識形式以及判定知識真偽的標準等。現量即感覺。這一品前半部分闡述了陳那關於認識論的主張。首先概括說明:量只有兩種──現量與比量,因為認識的對象只有兩種──自相與共相。現量以自相為對象,比量以共相為對象。接着指出:正理派以及其他派別所主張的聖教量和譬喻量,「皆假名量,非真實量」。然後具體說明:真(正確的)現量必須「離名種等結合之分別」,即完全排除概念的作用。真現量共分四種:根現量、意識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似(錯誤的)現量有七種,前六種加入了概念的識別作用,第七種雖未加入概念,「然非有體」,即不是實在的感覺。最後解釋「量果」,依次列出三種說法。在這裡,陳那依據所量、能量、量果三種劃分,論證存在着相分、見分、自證分的「三分」說。
  2. ^ 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本》卷1:「為自開悟,唯有現量及與比量。彼聲喻等,攝在此中,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二,別有所量,為了知彼,更立餘量。」

參考來源[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