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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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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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鼎三年(前1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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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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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時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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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 |
天水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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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 |
漢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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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 |
天水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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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晉 |
天水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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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郡,中国古代的郡。東漢時曾一度改名漢陽郡。
建置沿革
漢代天水郡
漢代
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置天水郡,治所在平襄縣,屬涼州刺史部。西漢後期,天水郡領十二縣、四道:[1]
新莽時,改天水郡為填戎郡。東漢初復為天水郡。[2]
東漢初領冀、望恒(漢書作望垣)、阿陽、略陽(《漢書》作略陽道)、勇士、成紀、隴、蘭干、平襄、豲道、街泉、清水、奉捷、罕幵、戎邑道、緜諸道16縣。漢光武帝建武八年(32年),析成紀縣置顯親侯國,後國除為縣。[3]東漢時,天水郡移治冀縣,街泉縣併入略陽縣,省戎邑、罕幵、綿諸、清水、奉捷五縣(道),隴西郡之上邽、西二縣改屬天水郡。漢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改天水郡為漢陽郡。[4][5]永初五年(111年)左右,隴西郡上邽、西2縣來隸[6]。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分漢陽郡之豲道縣置南安郡。漢獻帝初平四年(193年),分漢陽郡之上邽縣置永陽郡。[7]建安十九年(214年)南安郡、永陽郡廢,所屬豲道、新興、中陶、上邽、清水、罕幵、緜諸道7縣來隸。
東漢末,領冀、望恒、阿陽、略陽、勇士、成紀、隴、蘭干、平襄、顯親、西、豲道、新興、中陶、上邽、清水、罕幵、緜諸道18縣。
魏晉北朝
魏初,復改漢陽郡為天水郡。晉武帝泰始五年(269年),置秦州,天水郡改屬秦州。太康三年(282年),秦州并入雍州。太康七年(286年),復立秦州。太康中,天水郡領六縣:上邽、冀、始昌、新陽、顯新、成紀。[8]
北魏初,改上邽縣為上封縣。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分天水郡置漢陽郡。[9]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廢天水郡,其地屬秦州。
隋代天水郡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秦州为天水郡。天水郡領六縣:上邽、冀城、清水、秦嶺、隴城、成紀。[10]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平薛舉,改天水郡為秦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改秦州為天水郡,治所由成紀縣之敬親川遷移到上邽縣。天水郡領五縣:上邽、成紀、伏羌、隴城、清水。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復改天水郡為秦州。[11]
人口
- 漢平帝元始二年(2年),天水郡有60370戶,261348口。[2]
- 漢桓帝永壽二年(156年),天水郡有27423戶,130138口。[7]
- 晉武帝太康三年(282年),天水郡有8500戶。[8]
-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天水郡有52130戶。[10]
- 唐玄宗天寶十三載(754年),天水郡有24827戶,109700口。[11]
行政長官
天水太守(前114年—9年)
填戎大尹(9年—23年)
天水太守(23年—74年)
漢陽太守(74年—220年代)
天水太守(220年代—557年)
天水郡守(557年—583年)
天水郡太守(607年—619年)
天水郡太守(742年—758年)
參見
註釋及徵引文獻
- ^ 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彙釋。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 ^ 2.0 2.1 《漢書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
- ^ 〔建武〕八年夏,封〔竇融〕弟友為顯親侯。《後漢書卷二十三竇融傳》
- ^ 是歲(永平十七年),改天水為漢陽。《後漢書卷二明帝紀》
- ^ 漢陽郡,武帝置,為天水,永平十七年更名。《續漢志卷二十三郡國五》
- ^ 上邽,故屬隴西;西,故屬隴西。《續漢志卷二十三郡國五》
- ^ 7.0 7.1 《續漢書志第二十二郡國四》
- ^ 8.0 8.1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 ^ 《魏書 卷一百六下 地形志二下第七》
- ^ 10.0 10.1 《隋書 卷二十九 志第二十四》
- ^ 11.0 11.1 《舊唐書 卷四十 志第二十》
- ^ 《漢書 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第六十五》
- ^ 13.0 13.1 《漢書 卷九十二 游俠傳第六十二》
- ^ 《後漢書 卷三十九 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第二十九》
- ^ 《後漢書 卷二十二 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第十二》
- ^ 《後漢書 卷十七 馮岑賈列傳第七》
- ^ 《後漢書 卷七十七 酷吏列傳第六十七》
- ^ 《後漢書 卷三十四 梁統列傳第二十四》
- ^ 《後漢書 卷四十五 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 ^ 《後漢書 卷二十四 馬援列傳第十四》
- ^ 《後漢書 卷八十七 西羌傳第七十七》
- ^ 22.0 22.1 《後漢書 卷六十五 皇甫張段列傳第五十五》
- ^ 《後漢書 卷十九 耿弇列傳第九》
- ^ 24.0 24.1 《後漢書 卷五十八 虞傅蓋臧列傳第四十八》
- ^ 《後漢書 卷五 孝安帝紀第五》
- ^ 26.0 26.1 《後漢書 卷五十一 李陳龐陳橋列傳第四十一》
- ^ 《後漢書 卷八十九 南匈奴列傳第七十九》
- ^ 《後漢書 卷八十一 獨行列傳第七十一》
- ^ 《後漢書 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
- ^ 《後漢書 卷五十六 張王种陳列傳第四十六》
- ^ 甘谷漢簡
- ^ 《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
- ^ 《三國志 卷三十二 蜀書二 先主傳第二》裴註引《三輔決錄》
- ^ 《三國志 卷二十三 魏書二十三 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裴註引《文章敘錄》
- ^ 《三國志 卷三十七 蜀書七 龐統法正傳第七》
- ^ 《三國志 卷四十四 蜀書十四 蔣琬費禕姜維傳第十四》裴註引《魏略》
- ^ 《晉書 卷九十 列傳第六十》
- ^ 《三國志 卷二十八 魏書二十八 王毌丘諸葛鄧鍾傳第二十八》
- ^ 《晉書 卷六十 列傳第三十》
- ^ 《新唐書 卷七十 表第十》
- ^ 《晉書 卷一百十八 載記第十八》
- ^ 《魏書 卷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 ^ 《宋書 卷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 ^ 《魏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 ^ 《魏書 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 ^ 《魏書 卷一百一 列傳第八十九》
- ^ 《周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九》
- ^ 《魏書 卷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 ^ 《隋書 卷四十六 列傳第十一》
- ^ 50.0 50.1 《周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九》
- ^ 《周書 卷十七 列傳第九》
- ^ 《隋書 卷五十五 列傳第二十》
- ^ 《舊唐書 卷五十九 列傳第九》
- ^ 《舊唐書 卷十 本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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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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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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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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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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